财政监督工作计划(通用18篇)
计划能帮助我们合理地安排时间、资源和精力,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生活。制定计划后,坚持执行,并及时检查和评估计划的效果和进展。想要制定一份完美的计划,不妨看看下面的案例和经验分享。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一
全国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区财政厅贯彻意见下发后,我们制定了传达贯彻会议提纲印发给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监督工作会议;重视建章立制,健全内部的审计制度,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加大内审力度,圆满完成内审任务。组织了人力,对局内各部门的各项资金进行了全面地、彻底地清理。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全国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区财政厅贯彻意见。全国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区财政厅贯彻意见下发后,我们制定了传达贯彻会议提纲印发给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监督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财政监察工作;重视建章立制,健全内部的审计制度,加强财政内部管理;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规范化管理。
对财政的预算资金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加大内审力度,圆满完成内审任务。从去年9月开始,我局组织了人力,对局内各部门的各项资金进行了全面地、彻底地清理,继续抓好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对国债服务部、国债办、财政研究所、彩宏公司、彩华公司、局工会、局基建等部门的帐务进行清理,处理遗留问题。通过清理摸清了家底,掌握了财政资金的运行和分布情况,为财政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五月开展对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工作。十月底已全部完成对两县、四城区、高新区、郊区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县、区财政都存在有违规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等现象。全面分析了城区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也感觉到加强城区的财政管理势在必行,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城区财政管理提出建议性意见。今年4月份监督科与基建科的同志到城区财政局,检查各个城区城市维护费的收支执行情况,是否专款专用,避免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完成对社会中介机构报表审计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观看财政部有关监督检查方面的录象报告,为开展检查工作做好事前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对社会中介机构报表审计督检查试点工作。如何对社会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进行再监督是我们今后的重点工作。为此,我们开始对社会中介机构报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目前该项工作尚未结束。
完成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市监察局、计委、财政局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了联合监督检查组,于今年八月对我市使用国债资金的5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对今后进一步强化国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提出意见及建议。
完善财务总监制度,派驻到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总监,在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派驻单位提供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达到监督的目的。
财务总监参与企业改组改制方案的制定、指导企业落实目标成本责任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131条帮助企业减少不合理税费142万元协助企业查出小金库和帐外资金3375万元查出隐瞒税金3608万元查出违规动用财政性资金807万元查出成本不实1.52亿元协助检查入库税费1.02亿元协助企业收回各种资金5亿元参与重大事项联签1299项。
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通过单位自查查出1995年以来的小金库收入2084万元、支出1855万元,重点抽查查出小金库违纪收入875万元、支出681万元。
在全市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抽查,通过对十几个单位会计信息的抽查,发现不依法建帐、做假凭证、虚开发票报帐、隐瞒收入、乱摊成本、截留利润、偷逃税收等会计信息失真和违法违纪现象。针对会计信息失真比较严重的基本状况,10月份财政代政府拟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执行《会计法》情况自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执法情况大检查。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盟财政局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查纠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顺利地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财政监督知识培训,强化财政监督法规意识。
20xx年,我县财政监督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强化会计人员的培训列入工作重点。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先后对全县个预算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进行了财政、财务会计知识和财政监督知识培训,进一步做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工作中要求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实行按月催收和审查制度,并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培训,现场指导和检查进行规范,要求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
二、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监管制度。
我县由于财政监督机构人员较少,实行财政监督机构和各股室监督相结合的财政大监督的模式进行各项财政监督和检查工作。各股均制定了严格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拨付程序制度,并实行重点资金调度、拨付集体审批、印鉴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资金拨付全过程的内部牵制制度、县级报账制的项目,实行由相关部门联签并报分管县领导审批的制度。重点强调加强非税收入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加强审计监管。
三、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依法理财。首先,加强对支农支牧、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大、事关民生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继续执行好专项资金审批备案和月报表制度,加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的工作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其次,把对各单位财务收支检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合起来,一方面检查各单位执行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报送情况,及时掌握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另一方面对会计账簿及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会计凭证等真实性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资金运行和会计行为。三是认真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对列入检查对象的xx县第一中学、xx县妇幼保健院、xx县房地产管理局、裕泰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核算、土地取得、资金链条、分配管理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各企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情况。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继续开展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单位所有公务用车认真登记、审查核实,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及时报送,切实把公车治理工作做好,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主要经验及成效。
我县的财政监督工作,主要采取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与县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局各股室都参与的大监督的模式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各部门配合密切、监督质量提高。二是局领导重视,宣传培训到位,单位法制意识增强。20我局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检查和各种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作为财务中心工作之一,要求做到精细化,常态化监管。
通过上述措施,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成效。例如以前做账、报账不及时的,现在大多能够及时做账和报表,不能按时报表的主动说明原因。检查发现账务处理不规范的,积极整改落实,不懂的积极向财政部门请教。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单位主动向财政部门咨询,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原始凭证不规范的,印制了规范的领款单,报销单等。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的,健全了规范的拨付管理程序制度。未按规定任用会计人员的单位,也聘请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财务会计工作面貌得到有效改善,财经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
五、明年工作要点。
经过努力,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其他先进地区比还有不足之处:比如:会计队伍素质不高,人员不稳定。农村基层会计机构不够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随着农村机构改革和中央财政向农村倾斜,农村村级财务人员力量薄弱,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任务沉重,财政面临加强农村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的重任。财政监督干部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不够,缺少与先进地区的经验交流,财政监督水平有待提高。
20xx年需要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财政法规的贯彻执行,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规,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财政监督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
(二)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实现对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对镇财政考核督察和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稽核制度,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积极完xx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做好盟财政局、县、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20xx年上半年,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及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坚持落实税收优惠、优化纳税服务、依法强化征管“三项并举”工作思路,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严格坚持依法治税,着力实施信息管税,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过半目标,为全省圆满实现上半年地税收入目标和团结奋起三次创业,促进地方经济超常规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半年收入目标圆满实现。
上半年,受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有利影响,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市累计组织地税收入85820万元,为年计划的62.9%,同比增长34.3%,增收2191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1833万元,为年计划的62.9%,同比增长34.4%,增收20950万元;其他收入完成3987万元,为年计划的62.3%,同比增长31.8%。省级税收完成18566万元,为年计划的59.5%,同比增长27.7%;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469万元,为市府计划目标的61.5%、工作目标的58.8%,同比增长27.2%,增收3096万元。
(一)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继续坚持了“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注重收入规模,又重视收入质量,各级次收入平衡发展,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杜绝了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坚决防止和制止以各种名义拖欠国家税款,确保了全市地税收入稳定增长。
(二)税收目标管理不断加强。全面调查现有税源,针对征管业户变化、收入结构、主要增减收因素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经济发展规划对地税收入的影响做出客观预测,按月计划分配收入指标,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落实好收入责任制。密切关注并及时解决税收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税收收入完成进度情况的考核检查,增强了税收入库的科学性、均衡性,顺利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红”和二季度“双过半”,为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经济税收分析继续深化。加强对经济形势和税收形势变化的分析,科学判断税收增长趋势,认真分析和评估房地产新政策等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对地方税收的影响,按月解析地税收入情况,指导各征收单位调整征管措施,提高了税收预测的能力和针对性。加强税收微观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做好宏观分析,对广安地税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进行调查分析,调研报告《广安地税收入与经济发展关联分析》被市委政策研究室《调查与研究》刊用。
(四)重点税源监控全部到位。继续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将全市总投资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165户重大建设项目、104户重点税源纳入市级挂牌监控(其中11户重大建设项目、46户重点税源纳入省级监控管理),各区市县局和市局直属一、二分局将总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纳入重点监控目录,建立分户台账,进行重点管理,促进重点税源企业入库地方税收28189元,同比增长25.8%,增收5774万元。加强项目工程责任管理,结合工程进度和施工情况,适时、动态地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深入企业进行典型调查,提升了税源监控效果。
二、严格坚持依法治税,税法遵从度全面提高。
(一)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发布、备案和清理制度,上半年各单位没有制定出台不规范性文件。继续完善了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实行复议办公室挂牌办公,探索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市局与各区市县局、机关各科室以及科室与科室人员都签订了《税务行政执法责任书》,将执法责任全部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控、规范与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开展重大税务处罚案件备案、执法案卷评查和税收执法检查等工作,确定了市局一分局、xx县局、xx市局为重点执法检查单位,正在实施税收执法检查。完善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办法,加强稽查案件复查,有效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大调解工作,成立了组织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和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专项检查,完善了审批流程,全面提升了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补充完善了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环节相应的法定程序和手续,确保了规范执法,阳光执法。
(二)税收秩序进一步规范。创新稽查工作理念,着手推进分级分类稽查办法。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加大对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电力等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上半年全市共检查68户,组织入库4247万元,入库率100%,处罚率27.3%。从严查处协查举报案件,严厉打击税收违法案件和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上半年共接受协查发票229份;接受举报案件2件,正在查办;查处制假、售假、贩假、非法取得、非法出售、非法代开和虚开发票等涉案发票份数159份,涉案发票金额111万元,课处税务行政罚款0.6万元。抓好重点税源企业的税务检查和纳税人自查工作,共组织企业自查37户,自查补税3862万元。加大税警协同检查力度,上半年共协同执行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入库4247万元。
(三)税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一是认真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二五规划”开局工作,制定了20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二是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制定了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五年规划,顺利通过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被xx市委、市政府命名为xx市普法依法治理模范单位、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同时荣获全省地税系统20税收法制工作一等奖。三是加强税收法制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税收法制业务培训6期。四是紧紧围绕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在全市主要街区、邓小平纪念馆等地段悬挂张贴税收宣传横幅标语和税收宣传画,重点策划开展了“税收宣传启动日暨诚信纳税人表彰授牌大会”、“建立税收专管员qq群”、“第三届职工运动会传税法”、“百户千家送税法”等活动,对全市20户纳税信誉等级a级纳税人和30户纳税大户进行了表彰授牌,建立税收专管员qq群15个,近200名纳税人加入了qq群与税收管理员互动学习探讨税收法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以及墙报、图片、税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全民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月期间,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在广安日报、西部经济周刊、新网等新闻媒体刊播新闻稿件70余篇;省局采用反映我局税收宣传活动的信息19条;市局编发宣传月活动信息专辑3期。
三、认真落实税收优惠,税收调控职能充分发挥。
(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新政策。一是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按照中省要求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执行好促进下岗再就业、西部大开发、小型微利企业、残疾人就业、复转军人等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受理审批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税收优惠的调控导向作用,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为60户企业审批减免20度企业所得税3711万元,为特殊困难群体减免地方各税421万元,免收地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5640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通过深入宣传、加强培训、狠抓落实,确保营业税新旧税制平稳过渡。三是认真贯彻基金新政策。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政策基本规定,执行重点、难点及征免界限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今年内在我市全面开征。
(二)加强房地产税收政策管理。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以及4月17日国务院下发的房地产“新政”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同时结合营业税新旧税制的变化,对合伙建房、“二手房”转让、建筑承包、个人建房销售、农贸市场房屋出租等税收政策执行及征管难点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有关销售折扣的计算及计税依据的确认,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收征免,个人建房销售税收,建筑总包分包税收管理,电力安装工程设备扣除,“二手房”转让税收政策等问题,促进了建安房地产税收平稳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共实现建安房地产业税收收入39314万元,同比增长66.86%,增收15753万元,成为支撑地税收入的主力军。
(三)积极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加强对征管一线的调研,对政策实施中的难点、盲点,力求通过典型范例的有效解决,带动税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存在的货运总包分包业务发票开具问题、殡葬服务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个人自建自用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营业税按差额征税问题等进行了讨论明确,确保了政策落到实处。结合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围绕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积极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调研报告《“房产一体化”功能及运用现状分析》、《广安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现状及对策》被市政府确定为全市重点调研课题。
四、全面优化纳税服务,税收综合环境更加和谐。
(一)纳税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是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定期回访制度、局所长接待日制度、行政大调解制度以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强化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提高了社会满意度。二是针对年省局纳税服务专项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进行了整改,提高了服务水平。三是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大力推进纳税服务全局性、系统性和基础性建设,按照市政府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要求,在市政务中心建立了地税纳税服务区,设置了办税服务区、纳税咨询区、取表填单区、资料取阅区、等候区,增设了取号机、意见箱、资料架、宣传栏、公告栏、饮水机等服务设施,统一办税服务厅的业务流程和办公标识,实现了“一窗多能”和“一站式办结”功能。四是加强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广安地税网站等宣传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完善了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税收政策咨询、发票管理咨询、税务行政执法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功能,已受理并及时处理回复纳税咨询问题658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启动了广安地税网站二期优化建设项目,对市局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重新改版,修改完善了网站栏目,丰富了栏目内容,建立了税收管理员qq群,基本上满足了纳税人的涉税咨询服务需求。
(二)纳税服务程序不断简化。完善一窗式服务平台,以办税服务厅为依托,推行办税服务标准化作业,梳理简并办税流程。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及房屋交易契税受理审批出件等业务全部移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结,做到“统一服务窗口、统一服务指南、统一服务职能、统一服务标准”,切实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重复找的问题。按照全省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进一步清理涉税管理权限,对需市局省批和管理的,原则上交由试点县地税局自行审批和管理。认真落实“两个减负”,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并统一纳税人的报表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三)纳税服务内容不断创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公正执法的服务理念,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严格执行省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手册》,继续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自助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限时服务的基础上,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单一服务为全方位、全过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在办税服务厅安装pos机银联系统,推行“刷卡缴税”,进一步方便了纳税人。深入企业走访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一起分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运行状况,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着力实施信息管税,税收征管方式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严把数据采集关,主动加强与国税等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信息共享,保证各项数据及时、完整、准确。二是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利用。进一步拓展信息集中的范围,健全税收风险预警等指标体系,加强信息比对,查找和堵塞征管漏洞。强化信息系统支撑,提高税源管理实效。注重征管系统的深度运用,每季度发布一期全市征管数据分析报告,为基层开展税收管理提供了信息服务。三是积极做好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详细制定系统切换计划,做好测试数据采集。按期完成税务人员定岗、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与审核、税种核定、银行国库信息维护、设备升级、人员培训等升级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税库银横向联网测试,保证了新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正式运行。认真收集、解决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各类问题及解决方法梳理、汇总、上报,为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优化完善提供参考。四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建立以省级征管数据大集中为平台、建卡管理为中心、契税征收为把手、发票比对为手段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模型的.管理软件,初步形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从形式到内容真正实现全面统一,为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六、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税收征管质效有效提升。
(一)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一是合理调整征管机构职责,科学确定税源管理岗位,细化职责分工,提高税源综合管理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在煤炭、房地产等行业探索建立了专业化管理模式。
(二)加强大企业管理。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安排,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了税务风险评估和税收自查督导。与国税部门联合成立了督导工作小组,统一实施企业自查督导工作。深入调查掌握了大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履行纳税义务真实性以及财务核算状况,为管理对象提供专业化、科学化的纳税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按照总局制定的整改问题,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本地的成员单位进行跟踪管理,了解企业整改工作进展,监督相关涉税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并将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了省局,进一步做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巩固工作成果。
(三)推进各税种管理。一是加强货物运输税收管理。加强货运发票管理,严格执行“票表比对”制度。对各单位货运自开和代开票纳税人票据使用和缴销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开展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统计分析工作,促进了货运税收稳定增长。二是加强所得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抓好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煤炭采掘、水泥生产等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管理。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581户企业进行了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增加额14074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5403万元,促进企业所得税入库18779万元,同比增长47.47%。认真落实“四一三”工作思路,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申报和完税证明开具寄送工作。上半年入库个人所得税7990万元,同比增长47.44%。三是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管和契税管理。加强与国土、房管等部门协作,强化耕地占用税清理检查。建立了二手房最低计税指导价格制度,稳步推进以契税“先税后证”为把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积极做好土地出让环节契税征收工作,促进耕地占用税入库3111万元;契税同比增长134.59%,增收4630万元。四是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在xx县地税局和xx市地税局开展了gps卫星定位系统核查应税土地面积工作试点。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专项检查。共组织城镇土地使用税2129万元。五是稳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积极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税收征管,促进土地增值税入库3274万元,同比增长73.96%。六是进一步加强车船税征管。完善了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加大了日常工作检查。对委托交通船舶管理部门代征船舶车船税进行了积极探索。上半年车船税共入库693万元。七是加强基金清欠管理和工会经费代征工作,确保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上半年共征收基金附加收入3987万元,同比增长31.76%。
(四)强化税收征管基础。一是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上报审批、下达执行的程序,在全市推行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进一步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二是落实新修订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对部分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了纳税评估,通过纳税约谈补缴税款500余万元。三是加强发票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发票管理员制度、领购制度、填开制度、保管制度、缴销制度等制度,加强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按照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式样,做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准备工作,全面提升普通发票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发票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了发票打假活动。
七、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和“政治信念强、创新能力强、实干精神强、民主观念强、廉洁意识强”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了“四好?五强”县级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完善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
20xx年,全市国税系统坚持依法行政,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理顺征管体系;以持续改进服务理念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品质;以门户网站为主脉络,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以弘扬国税文化为主旋律,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以构建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一)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提升税收贡献上有新举措。针对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全市国税系统坚持组织收入原则,采取增强组织收入统筹规划、深化税收分析预测、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等有效措施,确保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全年直接组织国税收入917.30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免抵调库103.58亿元,同比增长111.8%,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起了积极作用。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办理各类减免税51.72亿元,办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39.45亿元。扎实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2.04万户,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政策,为小微企业节约支出1719万元。积极开展出口退税“破难提速”专项行动,在强化审核严防骗退税的基础上,推出加快外部信息读入频率、推广出口退税数据网络申报、研发推广出口退(免)税调库和退库辅助系统、试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直通申报、优化出口退税资料流转方式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速度和质量。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511.59亿元,同比增长17.9%。市局获xx市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贸易促进优秀奖、就业先进工作单位、为侨服务先进单位、外商投资服务月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在落实执法规范上有新提高。积极探索依法行政考评机制,初步构建起一套分类科学、层次清晰、便于操作的指标体系,切实规范税收行政行为。7家单位被当地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督察内审质量控制,对5家单位进行了重点税收执法督察,对5家单位开展了财务审计,剖析问题落实整改。运行税务指导案例管理系统,发布首批31件税务指导案例,扎实推进“同案同办”。修订《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以说理式税务行政处罚文书、处理文书为突破口,逐步推行全程说理式税收执法。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了成品油购销行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可抵扣凭证的案件,发现并查处了“2.14”、“3.14”等一批涉票大要案。联合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共检查企业2167户,查有问题2081户,查补总额5.49亿元。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建成网上税收法规库。做实做深政务公开工作,在外网建设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借助宁波国税微博、短信平台、政府8718公众服务平台等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打造“阳光国税”。
(三)探索推进征管改革,在提高征管质效上有新突破。结合宁波实际,明确了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总体思路,布置了推进改革的9项工作任务,各地征管改革有序推进。深化拓展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完善市局、县级局两级风险管理机制和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横向联动机制,保证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性,已下发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综合报告4期、落实情况通报3期。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完成中石化在甬企业税收风险自查督导和对镇海炼化的重点核查,完成对24户总局定点联系在甬成员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后续管理和对市、县(市)区两级15户定点企业的风险评估工作,开发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创立大企业税收俱乐部、税企qq群等平台开展个性化服务。继续推进行业税源管理,制定分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和行业性管理规范,完成产品行业认定13.57万户,编写26个行业税收管理手册,对11个行业开展联合建模。实行风险处置的评估监控行业359个,已纳入模型监控纳税人的缴税额占国税收入比为75.05%。全年共评估纳税人8526户,应补税款4.76亿元。规范个体市场税收管理,推行以租金为主要依据的定额核定方法,开展个体工商户征管情况检查。深化信息管税,完成金税三期广域网络建设,启用新数据处理中心,对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进行了再造。加强信息系统运维和安全保障,综合征管系统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了江浙沪甬税务登记信息交换联动。推行网络开票和普通发票在线开具,开发市场代开监开普通发票软件,率先实行大型超市、商场“逐笔开具发票”,推进“以票管税”向“信息管税”转变。加强各税种管理,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加强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规范成品油、卷烟消费税政策管理,强化车购税“一条龙”征管,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开征工作。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展所得税基础工作检查,初步建立了所得税风险指标特征库,创建了4个行业所得税监控模型。大力推进反避税工作,反避税工作对税收贡献额达6.69亿元。深化专项调查,全面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力度,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税9.23亿元,同比增长17.7%。
(四)持续改进纳税服务,在增进征纳和谐上有新作为。在简化流程的基础上,推广实施涉税事项征管规程管理系统。树立“税务客厅”理念,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涉税表证单书,认真开展办税服务厅达标认定工作。全新推出国税门户网站,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展现了一个“办税轻松便捷、信息公开透明、咨询互动顺畅”的“网上宁波国税局”,其中网上办税功能有效拓展,向纳税人提供了140项涉税事项网上受理服务和40项网上可查询信息。市局门户网站在全国省级国税机关互联网站评估中名列第10。持续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全年共受理业务51万余人次。开发应用12366短信服务平台,深化分类式、个性化送推服务。积极推进arm机24小时自助办税,拓展办税服务空间和渠道。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评定—纳税信用a级企业828户。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各单位相继建立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纳税人维权中心,实现了纳税人维权的社会化。进一步完善对纳税人投诉举报的处理机制,及时调解、化解税收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总局组织的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我局综合得分在35个省(市)国税局中排名第10位。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在激发干部活力上有新进展。深化“三思三创”主题活动,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成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评选“十佳我身边的好税官”等先进典型,组织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组织领导干部赴井冈山参加党的纯洁性专题培训班,完成2个县(市)区局党组的巡视检查和2个区局党组的巡视回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多种方式并举的选拔任用机制,共选拔任命9名市局管干部。根据总局《关于修订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三定”规定的通知》,认真落实机构升格各项要求。改扩建税务干部学校,完善培训硬件,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实验室,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试,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参加总局第3次企业所得税业务考试,我局平均分列全国第6。推进文化兴税,开展首届“宁波国税青年风采节”、“学雷锋,树新风”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构建积极向上的发展氛围。深化管理创新活动,改进创新项目申报和评审办法,激发创新热情,共入库创新项目50个,其中优秀项目30个,推动了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新打造了以信息服务、网上办公、在线互动为功能定位的内网统一网站群,建设“我的网上办公室”,开发市局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组建政策咨询专家组,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开展财务基础工作检查,开展财务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完成三级预算单位规范津补贴测算和软件试点,实施市局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2012年新创全国级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各1家,省级青年文明号7家、巾帼文明建功岗3家,分别有4家单位被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和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第三稽查局被推荐为2010—20市模范集体。大榭开发区局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贾海丽同志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在实施惩防并举上有新成效。贯彻中央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部署,开展了一系列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认真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按照“制度+科技+文化”的要求,全面开展“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执行对象延伸到科(股)级。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研究分析有关案件发案原因,制定8方面整改措施,并对案发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进村入企办实事”大走访等活动,开展利用税务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和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问题等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完善网络廉政评议系统,持续开展“百站千员万人评”活动,推动全体一线干部网上接受评议,点击评议数已达2.7万余人次,被评为市第二届行风建设争优奖。截至20xx年底,分别有4家单位和17家单位被评为省级和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预算内外收支相关、接受财政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财政监督检查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财税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税监督检查局的指导。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监督工作情况。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举报。财政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下列事项依法实施监督:
(一)本级各部门及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二)本级财政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
(三)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四)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偿还及管理;。
(六)国有资本金管理;。
(七)本级预算外资金的征收、解缴、使用;。
(八)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活动;。
(九)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执业质量;。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财税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接受财政监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改变税种和税收入库级次;。
(二)违反法律、法规办理退库;。
(三)擅自扩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征收范围;。
(四)违反规定提取征管手续费;。
(五)截留、侵占、挪用财政收入或擅自将预算收入存入国库之外其他账户;。
(六)帐外设帐、多头开户、设立“小金库”;。
(七)虚报资金使用计划或违反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
(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九)违反罚缴分离、票款分离规定,坐收坐支;。
(十)违反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对财政监督检查对象已作出检查结论,并能够满足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需要的,财政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检查。
第九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关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检查的需要,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
(二)帐户开设和税收分成、退库、减免、代征、代扣、代缴的有关资料;。
(三)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拨付款项的资料;。
(四)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和决算;。
(五)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管理;。
(六)资产评估、股权管理、产权登记情况及相关资料;。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和情况。
第十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一般应于实施检查3日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财政部门认为事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对检查成效有明显不利影响的,经负责人批准,也可于进点检查时送达检查通知书。
第十一条检查组通过检查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取得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检查中如有特殊需要,检查组可聘请专门机构对检查事项中某些具体问题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有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应当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和认定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
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提交本级财政部门前,应当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意见。被监督单位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被监督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有异议的,检查组应当进一步核实、取证。
第十四条对检查组提交的财政监督检查报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对办结的财政监督检查的全部资料应当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六条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办理检查事项,应当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依法行政,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监督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被监督检查单位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对违反财政管理、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违法收入的,责令其退还或收缴,并追回违法支出。对有财政拨款的,应当暂停拨付与该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拨付的款项,责令其暂停使用或予以收回。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对被监督检查单位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四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和20**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川财监督〔20**〕28号)要求,现将我局20**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情况及20**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年工作总结。
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服务财政改革和规范财经秩序为重点,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任务。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20**年,我局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发出检查通报2份,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问题资金余万元。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20**年,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五次,一是20**年2月对县委办、县政协办、县人大办、大田乡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了整改。二是20**年7-9月,开展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公款吃喝更加隐避,有的以招商名义,有的以培训为由,有的借接待之机,变相公款吃喝,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打擦边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对公安局、扶贫移民局、水务局、富庄镇、后域乡、梨园乡、教育局、交通局发出了整改通知,各相关单位已整改到位。三是20**年8月配合市检查组对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在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打擦边球的问题进行检查,重点为公务接待情况。四是20**年12月,县财政局对双溪乡、河西乡、检察院等单位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规范的现象进行督导。五是20**年12月,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财政局、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配合对全县94家乡镇和部门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具体规定专项检查,各单位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落实整改。
2.“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一是3月,按照《汉源县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对21个乡镇和部门开展了重点检查;二是7-9月,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一些单位和部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抱着法不责众的思想,巧立名目,变换方式,违规发放各类补贴补助”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20个单位和部门开展了重点抽查;三是在20**年12月对94家乡镇和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的同时,对各单位乱发钱物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
3.扶贫资金检查。一是20**年3月,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对我县20**年财政扶贫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进行了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自纠。二是由财政局、扶贫移民局牵头对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了日常检查。全年共检查单位26个,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6个,提出意见和建议7条。
4.村组财务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为推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国家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和村财乡管落到实处,20**年开展村级财务检查3次:一是6-10月,财政局对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村组财务管理检查。二是6月、7月,由农工办牵头,财政局、农业局配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三是11月,按照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汉源县财级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对全县30个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5.重点行业会计监督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20**年度对农业龙头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财政局选择了1家农业龙头企业和3家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按照检查程序和检查纪律认真开展了检查,检查发现非税收入未缴财政专户7.1万元,被查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6.内部监督检查。按照省厅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原则上三年轮查一遍的要求,我局选择部分股室进行了检查。20**年重点对涉及扶贫资金拨付管理的预算股、农业股、国库股进行了检查。
7.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库〔20**〕5号)要求,财政局于20**年2月20日—4月30日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8.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6-10月,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全县20个乡镇和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单位占全县预算单位的21.98%。检查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支出金额13.04万元,整改资金13.04万元;未发现私设“小金库”问题。
9.灾后重建资金例行检查。为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拨付和管理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按照年初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局点面结合每月组织实施灾后重建资金检查,20**年检查发现问题7个,整改问题7个,提出建议5条,整改问题资金120.58万元。
10.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3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号)以及《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雅财监督〔20**〕26号)文件要求,20**年10月,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成立了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组,对我县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公安罚没收入中的交警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开展了专项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雅安市公安局瀑布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汉源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重点检查。
11.城乡医疗救助检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16号)要求,6月,我局由分管财监的领导牵头,财监股和社保股联合对县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拨付、管理进行了自查,对项目主管单位汉源县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进行了检查,7-8月,对前域乡、富庄镇等八个乡镇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20**年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68万元,共救助16376人次、使用资金1077.86万元,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
12.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8月,我局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13.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督。6-10月,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监督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8号)要求,我局选择汉源县农业局中药材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汉源县唐家镇人民政府集贤村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汉源县残疾人联合会重度残疾人护理费、汉源县教育局20**年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11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监督,涉及项目资金9692.66万元。同时,对农业股、乡财办、社保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四个股室评价的项目进行了项目支出监督。
14.预决算公开检查。一是20**年5月,我局对上级财政部门20**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20**年12月,我局对20**年决算和20**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
15.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预〔20**〕21号)规定,20**年汉源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350万元。
16.其他监督检查。在完成省、市、县安排的财政监督工作同时,汉源县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个别单位进行会计、财务状况重点检查。20**年,重点对汉源县移民局、九襄镇人民政府、清溪镇政府等单位进行了检查。
(二)注重基层建设。
1、加强监督指导。一是通过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金收支管理监控;二是通过网络对乡镇会计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坚持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及时发现纠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出现的问题。
2、强化社会监督。一是继续做好涉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公示,做到凡是涉农惠农资金的安排使用必进行公示;二是加强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和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的公开,并逐步规范公开指标的细化程度;三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举报电话,由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股负责受理、查处举报的事项;四是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聘请了部分热心关注民生的群众或退休干部作为社会监督员。
3、加强培训。20**年,汉源县财政局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会议和各种检查,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熟知各项资金性质和使用范围。20**年,共培训乡镇财政人员120人次,培训乡镇财政所长30人次,培训村财务人员410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年,我局在财政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财政监督工作任务重,财政监督检查队伍力量薄弱,精力有限,难以保证监督完全到位;二是只注重了实际检查成效,忽略了信息报送;三是内控制度建设进度未达到省厅要求。
20**年,我局将加快内控制度建设,尽快制订完善基本制度和专项内控办法,完善内控操作规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报送。
20**年,我局将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指示要求,围绕脱贫攻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卫生、社保、农业等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统筹安排、合理确定检查范围和检查项目,精心组织开展2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安排,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提高各项数据和各种报表的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继续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滥发钱物治理工作。
(三)持续做好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做好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4.20”灾后重建资金监督检查。
(五)继续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我局将巩固和运用20**年专项资金检查的成果,抓追踪,扩范围,添措施,强手段,在更多领域和更大范围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特别是强农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
(六)完成其他财政监督检查任务。开展非税收入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监督、内部控制等监督检查工作。
四、其他情况。
由于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重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并加强了对财政违法行为的预防控制,近年未发现典型案例。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五
2020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xx县的基本要求,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会计行业、企业和财政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政部门内控水平;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这一思路,财政监督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五适应、五促进”:要适应加强财政调控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形势,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适应推进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促进深化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适应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适应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促进建立透明财政和源头治腐的惩防体系;要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促进建立高效有序的县级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和,切实履行两个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
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实现对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乡镇财政考核督察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稽核制度,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积极完xx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抓好财政督查和调研,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好参谋和服务。主动参与部门预算试点、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围绕财税管理和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过程中的的宣传和调研,及时反映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为规范财政管理提供参考。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管理配套措施,保证全县恢复重建工作整体向纵深推进。
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财政违法行为举报激励机制,对有价值举报行为给予奖励,使社会各界关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财政违法违纪案例依法公告,提高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注重财经监督检查信息交流,与纪检、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努力做好县委、政府和市财监部门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六
转眼间,为期一星期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培训活动已结束。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中,我又了解了更多关于汽车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知识,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因为这些理论知识将为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它和实践一样的重要。
培训的第一天上午老师给我们讲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法规和职业道德,让我认识到机动车检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汽车检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能源消耗,作为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作为检测人员懂得检测法规和应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很重要。
检测法规和职业道德讲述完后老师开始给我们讲计量知识及实验室资质认证等内容。比如:首次认证的依据和程序以及复查换证、扩项等有关知识。
第一天下午的培训是开始学习最基础的知识,也就是让我们对被检测的对象(汽车)进行认识。以下是培训过程中我所学到的关于汽车的知识:
一、对汽车总体构造进行认识。
汽车由发动机、底盘、车身、电器设备4部分组成。以及汽车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如:按用途分为普通运输车辆、专用汽车、特种用途汽车)和国产汽车型号编制的规则。
二、对汽车的总体结构认识后老师开始详细讲解汽车的每一个结构。
首先是对发动机进行分析,让我门认识了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是汽车的动力源。老师用图形给我们演示了发动机的几个常用术语:上止点、下止点、活塞行程、曲柄半径、气缸工作容积、气缸总容积,还讲解了发动机排量、压缩比和发动机的工作原理(进气、压缩、做功、排气四行程)和分类。二是具体认识发动机的两大机构和五大系统的功用和组成等有关知识。两大机构是曲柄连杆机构和配气机构,五大系统是供给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点火系统(柴油机无此系统)和起动系统。
三、发动机介绍完后开始讲解汽车底盘。
底盘是由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组成。这部分的知识让我清楚车上的某个部件是属于哪个系统(比如离合器和变速器属于传动系统)以及底盘的作用和每一个系统的组成和功用。
四、最后是讲解电器设备、声光系统、空调系统等。
短短八小时的时间非常有限,对于我来说有些知识还记得不牢固,也还有些东西未进行够深入的了解,我觉得要想把这些知识全部清楚的贮存在脑子里还需要我们在培训完后多看书多问人以及多实作。
汽车的构造概况讲完后开始进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知识的学习。下面是对这部分知识点学习的简要概括:第一,有关名词术语的学习。第二、学习到的名词术语。第三,汽车检测、汽车技术状况、检测参数、检测周期、检测标准、传感器、校准、测试、检定、汽车检测站、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环保检测等等。这一过程还让我清楚了安检与综检的区别。标准的分级。有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t、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汽车检测参数(工作过程参数、伴随过程参数、几何尺寸参数)和测量条件、方法。讲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的依据标准gb/t17993-20xx(汽车综合性能监测站能力通用要求)、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以及综合性能检测依据的国家标准有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入门、gb21861《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方法、gb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资质评定、gb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修理质量、j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提高。这部分的内容让我清楚了各个标准的作用和适用范围。同时也解除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安检合格的车辆在综检时还会出现不合格情况,”原因就是使用的标准不同。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七
根据《xx年度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监管有效性为目标,以从源头抓质量为重点,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切合实际的`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通过大力强化日常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企业法律责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检查重点对象
1、生产环节
(1)产品列入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企业;
(2)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
(3)上年度国家、省产品质量抽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企业;
(4)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
2、经营环节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2)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经营企业;
(3)经营省重点监控产品的企业。
3、使用环节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xx年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环节
1.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质量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质量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培训情况;
5.质量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情况;
6.影响产品质量关键原材料采购的供方评价及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7.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国家发布新的强制性标准后,企业是否及时执行的情况;
8.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特别是净化车间的控制情况;
10.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及报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经营环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
4.产品质量跟踪情况,产品追溯性如何;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现场抽查2—3种产品,查看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9.查看有无建立质量手册(三类企业,除隐形眼镜门店),是否建立重点环节程序控制文件。
(三)使用环节
1.是否建立了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记录;
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严格实施;
4.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并有完整监测记录;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制度并有完整的处理记录;
6.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
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等。
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药品批发公司、连锁公司总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不良事件;
8.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9.完善本辖区内企业监管档案,做好监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认识,把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局要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追究,确保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
各县区局要结合本地监管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勇于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监管模式、监管方法、监管措施,推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县区局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监管工作引入长效规范机制。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八
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xxx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2014年度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20xx年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
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
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
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
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
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事项方面进行监督。
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2、对村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布、招投标、资产出售出租,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验收、审核和资金的拨付、追加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3、年终时对本村本年度财务收支决赛方案、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村务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九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1、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一
一是市场准入更加便利。
围绕破解企业开办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对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等开办事项继续实施流程再造,实现各环节有效衔接、无缝对接,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资源。二是信用监管更具效力。继续实施市场信用管理工程,推进信用元素在企业全生命周期应用,为市场注入激励约束内生机制。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三是支持扶持更有温度。强力推进各项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多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强信心、稳预期。四是市场监管更加智慧。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对接服务,抓好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日常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应用衔接,推动优化各类数据信息横向联通和资源共享。
一是食品监管要再巩固。
全面开展食品“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集中提升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提升。加强监督抽检,确保抽检量达到千人四份,确保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快速检测覆盖率100%,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二是药品监管要再提升。
严格疫苗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流弊以及运输配送过程中脱离冷链问题。严把防疫药械质量关,加强治疗药物、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中药饮片、网络销售“两品一械”、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整治,严惩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规定,确保药械妆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三是特种设备监管要再加强。
加快xx市智慧电梯云平台推广应用。建立“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机制,大力推动“保险+科技+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模式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大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
四是工业品质量监管要再聚焦。
组织钢铁、水泥、电线电缆、危化品、化肥等重点工业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聚焦服装鞋帽、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洗涤用品等重点消费品,开展消费品专项监督行动。严格监督抽查过程管理,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在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防范发生“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
五是劣质散煤管控要再发力。
全力以赴推进劣质散煤管控、成品油质量监管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严格市场准入,严防劣质散煤流入;严把运输关口,进一步加大煤质检测和后处理力度;严防死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聚焦关键环节,严格复燃监督检查,严防散煤复燃。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快检设备作用,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缩短检测周期,对不合格油品依法严查重处。
一是全面加强质量主题宣传,提升全民质量意识,优化凝聚各方力量。
二是深化质量提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工作水平。三是夯实质量基础。强化民生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认证认可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一是深化公平竞争审查。
落实审查责任,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推行第三方专家论证,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集中、行政性垄断多发的行业和地区开展政策实施评估。
二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直销监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三是优化反垄断执法互动。
以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热等公用事业和平台经济为重点,充分发挥在反垄断治理上具有的地缘优势,强化执法互动,争取良好执法效果。
四是硬化价格检查执法。
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科学编制“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推进质效提升。
启动知识产权跃升行动,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保持商标注册持续稳步增长。积极推进商标、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
三是构建大保护格局。
正确处理监管与执法的关系,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手段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稽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标准等业务条线,要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加强协调,增强统筹协作体系的运转效能,共建大保护格局。
(六)加强消费维权,加大办案力度。
一是在拓展维权路径上下功夫。
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二是在净化市场环境上做文章。
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生产、产品质量问题分类施治。持续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质量治理提升。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严查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严厉打击借重大政治活动进行商业炒作的违法行为。
三是在提升办案水平上求突破。
要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主责、主业,作为市场监管的“拳头”和“抓手”,增强执法办案的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要主动作为、敢打硬仗,结合市场监管的实际和痛点,集中精力查办一批在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轰动、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影响力。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xx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xx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xx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文秘范文]:。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人大监督调研报告。
试论中国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理论思考。
浅谈关于中国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理论思考。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三
20xx年度,我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20xx年2月结束。通过各级各类的共同努力,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形势得到明显好转。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感到在往年工作基础上有五个“更加”的特点:工作思路更加成熟、计划部署更加及时、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整治成效更加显著,自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我市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一起伤人亡人事故。现将近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半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切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落实,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职责。一是召开会议协调。12月26日,市政府胡建国副市长组织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研究措施、明确职责。12月27日,利用全省周巷片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在我市召开之际,积极学习借鉴嘉兴、绍兴等地和部分县市近年来在烟花爆竹监管上的经验做法,研究签署烟花爆竹跨区域联动执法制度,明确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思路。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各级通过协调会、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着力强化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分工,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力量保障。从元旦至元宵前后,市政府协调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继续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建立健全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专门联系协调本地、本部门有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工作,确保了工作有人协调、有人负责。
全市各级各类着力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首要环节来抓紧抓实,想点子、出实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依托舆论媒体宣教。在《慈溪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系统阐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目标和任务;运用车载流动广播走街串巷轮番宣传;印刷宣传单分发到各基层单位和经营户手中,讲明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二是分片分批组织宣教。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分片分批组织烟花爆竹业主会议,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三是部门单位各出实招宣教。各镇(街道)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元旦、春节和婚庆相对集中期间,各地在烟花销售主要路段设置广告牌、横幅等;周巷、观海卫、龙山、新浦、逍林、天元等镇召集辖区内经营户召开业主座谈会;观海卫镇在镇网站上专门开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片;新浦镇新开设镇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通过全市各级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势宣传报道,群众的认识程度提高了、参与整治的主动性上扬了,专项整治的效果出现了。据统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投入宣传经费15万元,刊登《慈溪日报》专版2期,播放电视(电台)50天次,分发宣传单5000份,召开专题培训会议3次,参会受训经营户700人次。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级始终坚持把规范性工作做为基础工作来抓。一是完善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去年10月份,组织专家、业内人士等对《xx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在违法行为种类、记分力度方面进行了完善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有3家烟花店因违规行为被记满12分重新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二是规范零售点硬件设施。因门面标识年久失修和受台风影响,全市零售点大范围出现门面破损,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发动各地对烟花爆竹零售门面进行巡查完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地及经营户对门面标识、专柜经营、安全制度、灭火器材等做了进一步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许可。采取许可证新批以市局为主、到期经营户的换证以“各地为主、市里配合”、另外3个执法委托的镇自行实施的方式,对全市申报的18家新批和112家换证单位开展了现场考核和许可证换发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共有14家新批单位符合条件获批、4家不符合予以退回;2家换证单位自行放弃、4家不符合条件不予换证。
集中整治期间,各级领导亲自带队外出巡查,深入基层督查,步入一线抽查。一是在元旦之后,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分组分片开展督查巡查,共对全市14个镇、5个街道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执法,尤其是对重点镇进行了多次反复巡查,许多同志夜以继日,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甚至除夕夜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及时查处了非法经营、储存、无证无照、异地经营等行为,二是大力宣传《xx市烟花爆竹市民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发动群众检举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延伸工作网络,发文要求各地发动村、居委等基层组织,对涉嫌非法储存的民宅、闲置厂房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排摸,及时、准确掌握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动向。三是对省局暗访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省局年初对我市周巷片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情况进行了二次暗访,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查到了异地经营和异地存放的违法行为,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并对当时人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据统计,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组织检查60余次,出动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市级共查处举报案件34起,取缔非法储存窝点20个,查扣非法烟花爆竹3307件,发放举报奖励3万余元;处罚行政相对人33个,18起按简易程序当场处罚,15起按一般程序进入立案处罚(其中1起涉案数量较大的已移交公安查处),另有2起案子正在调查取证。通过严打严治,极大地震慑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文明执法,严宽相济。20xx年专项整治以来,共立案查处130余起,无一起被投诉。
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很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还很重、责任还很大、问题还很多:一是零售点经营仍需进一步规范。原来做过规范化工作的一些经营专柜、货物存放点、门面标识等硬件设施出现老化。二是批发企业的安全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仓库管理、流向登记、产品标签等离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各类违法非法行为还需强力打击。跨区域销售、无证小经营、局部小仓储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地扰乱了正规经营的秩序。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烟花爆竹整治力度,进一步研究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四
今年分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省、市质量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落实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两大任务,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努力开创质量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东部新城做出新贡献。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确定以下工作要点:
1、健全和完善质量奖励和考核机制。以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评选为契机,积极推动省、市质量管理奖争创工作,充分发挥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对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的推动作用。继续抓好“质量兴区”、“质量兴企”、“质量强企”活动,充分发挥政府、协会、质量专家和质量工作者的力量,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力争培育一批质量卓越企业;深化对先进质量理论和成功经验方法的提炼总结,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2、着力抓好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完善“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局业务处室、检验检测机构和辖区各街办、相关部门的协作,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综合监管、综合服务的水平,确保质量安全,提高服务经济的贡献率,共同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建设。
3、积极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基础,重点推进食品、建材、农资、化工及中小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加快建立产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完善质量信用奖罚制度,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4、加大名牌产品培育、扶持、宣传及后期监管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西安名牌管理办法》;加大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吸收发展科技、创新技术、做大品牌,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帮助企业做好名牌产品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配合市局搞好名牌产品复审、申报工作,重点培育推荐陕西名牌1-2个,xx市名牌产品2-3个。
5、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努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灞桥樱桃》等地方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发展。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社会的宣传展示,提高人文经贸显示度和认知度;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优势,提高市场美誉度和产品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6、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结合xx市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推动区政府制定xx区标准化实施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提升我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水平,深化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的联合协作,带动标准化项目实施。加大采标工作力度,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积极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并完成1家确认、1家创建任务。
7、重点围绕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性,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我区第三产业发展;做好市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浐灞生态旅游标准化和白鹿原都市型现代农业观光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满足服务发展的需要。
三、扎实有效地开展民生计量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8、积极推进社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组织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档案,引导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落实经营单位计量诚信主体责任。组织2家医院、2个眼镜店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自我承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9、加大对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的执法监督力度。对社会群体高度关注的加油(气)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和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组织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0、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及监管工作,结合产业发展特点,选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帮扶活动,提升能源计量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
11、加强对液化气充装站压力表、衡器,食品企业化验室及定量包装计量器具的管理,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工作,为确保两个安全起到服务保障作用。
12、做好工业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在完成生产认可获证企业分类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向3c获证企业、非准入企业推进,工业企业按aa、a、b、c四类全部实行分类监管,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和信誉档案,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模式。
13、坚持风险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重点工业、特种设备、食品风险排查和治理整顿,加强风险分析,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快速处置等工作制度。
14、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产品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打假治劣联动机制,协调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假行动。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
15、以百姓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节能、环保、安全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企业的产品为主线,以计划性、突击性、连续性抽查为主要方式,加强风险监测、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完成国抽、省抽、市抽抽样配合及后处理工作;对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率达到100%,生产企业产品不合格整改复查率达到100%。
16、推动科学执法,以执法程序、裁量基准等为主要内容,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中,解决执法行为不当、自由裁量幅度大、处罚执行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造成的执法风险问题。
17、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任务。机动车燃油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标iv排放标准车用燃油推广使用工作,完成洁净型煤、民用蜂窝煤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监管任务达标。
五、强化重点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
18、加大食品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证后监管及行业逐出三个关口。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议撤销生产许可证。建立违法违规企业责任人数据库,对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19、构建食品企业三级责任体系,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法人代表(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体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负重要责任,一线操作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20、开展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意识和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相互交流和参观企业等活动。有序实施一年两次的定期抽检计划,企业定期抽检率达100%。严格组织比对检验和年度审查工作。
2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指导全区重点单位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挥当地政府在安全监察重大问题上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对行业性问题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采取部门联动方式,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
22、强化重要活动的安保和重点设备的日常监察。开展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电梯维保合同备案台账,开展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监督抽查。继续开展气体充装站(特别是液化气石油气充装站)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坚决遏制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选择1-2个项目实施应急救援演练。
23、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率98%;特种设备持证生产率(含气瓶充装站持证率)100%;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整治率100%。继续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节能工作具体目标。
24、大力推进学习型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每半年为支部党员上一次党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
2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继续开展“三问三解”活动。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达标活动;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开展“面对面三公开”、“纪律教育月”活动,力争政风行风测评名次靠前。
2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加强“学分制”管理,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日活动”。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载体,抓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规条例的宣贯和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抓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28、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质监形象。严格执行工作考勤、请销假报告、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注重活动策划,强化舆情监控,妥善应对新闻突发事件,切实做到“重点工作宣传成声势,热点工作宣传有回应,亮点工作宣传出成效”,为质监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29、认真完成市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我院卫生协管监督科全力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监管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村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健我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报告卫生监督信息。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开展餐饮场所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澡堂、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系统掌握我县饮用水卫生状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依据《省卫生厅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20xx年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及饮用水监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基本建立覆盖县城区及主要乡镇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做到县城区全覆盖,乡镇覆盖40%以上,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一)监督监测范围
县城区及主要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均为20xx年重点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县城区主要开展城市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各乡镇主要开展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及内容
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水源及二次供水单位,至少开展2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水质检测资料、水质消毒情况、用于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清洗情况等内容并记录监督信息。
(三)水质监测
1、监测点设置
(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县兴源水务公司设出厂水1个、末梢水10个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2个)。
(2)二次供水监测点:选取县城区内忆德国际酒店、具备二次供水的所有居民小区纳入监测网络,于水箱出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
(3)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及水质状况、水质处理方式、取水方式、供水人口及群众反响等因素,将方舟自来水公司、德泽自来水公司、恒康水务公司、土门供水站、二道供水站等35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出厂水1个点、末梢水1个点(含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1个)。
(4)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水质处理方式、用水人群、数量及用途等因素,选取永乐中学在内的5所学校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学校自建设施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个。
2、检测方式、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按照省市要求各监测点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监测指标为6个(即: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部分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氨氮等指标的监测。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点每年各监测1次,学校自备设施供水监测点每年监测2次。所有监测点的水质监测均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水样采集应位于水箱出水口处。
本年度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12月底完成。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计划,确定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点,开展监督员饮水卫生日常监督业务学习和快速检测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中旬):开展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监督意见,水质快检后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将监督监测情况结果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
加强与县疾控中心衔接,取得技术支持,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准。承担监测任务的监督员,应加强学习,掌握监督检测技能,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对于在检测过程中存在疑问的数据应多次重复检查,分析原因。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科学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模式
在开展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时,要科学、充分利用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及时对监督、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掌握本地饮用水状况,查找本地饮用水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措施,积极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管新模式。
(三)跟进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现水质超标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控制措施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
1、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篇十八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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