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法律规定(实用14篇)
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不同类型,根据不同的需求制定。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以下是经过专业律师审核的合同范本。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一
第十七条结合前一章有关规定,合同的审批应按照主办业务员、部门经理、合同监察员、公司经理、总公司领导这一顺序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写明具体意见。业务人员、部门经理应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合同监察人员应主要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公司经理对合同负责全面审核。以上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第十九条具体每一经济合同的审批应填写合同审核表,审批表格样式附后:
第二十条已订立的经济合同经双方协商,确有必要变更或撤销的,按照合同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审批表和双方的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均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同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二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护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舞弊、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三
第五条为便于管理,公司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应存底,同时送合同监察员、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存查。
第六条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
第七条在订立经济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应将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资料存查。
第八条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
第九条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合同标的(如货物、劳务等);。
(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质量应写明执行何种质量标准或由双方议定);。
(三)价款或酬金,除写明数额外,还应明确支付地点、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有条件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可采用担保、抵押、保证金、留置等方式)。
第十条合同订立后,如经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五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使学生认识到学习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行人。
二、活动准备:
1、准备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录像、课件。
2、排练快板、小品、讲故事等节目。
3、活动用具:道路交通标志。
三、活动过程:
(一)行骑坐有规矩。
主持人: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道路上来往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安全问题。
严峻地摆在每一个人面前,引起了大家的重视。请看《王诚过马路》。
(播放《王诚过马路》后)。
甲:哎,原以为走路谁不会,想不到王诚失去了一条腿。
乙:据说,今年1至9月我国因车祸死亡7万人,损失达23亿。交通安全。
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丙:看来,遵守交通规则是多么重要啊!
丁:是呀,就拿我们镇海来说,现有汽车__多辆,加上摩托车、电瓶车、
自行车??还有步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注意交通安全,随时都可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
甲:我提议,把怎样走路告诉大家,让大家都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
定,好不好?
乙、丙、丁:好!
上骑车。
主持人:好,我考考大家,什么是安全骑车“四必须”?
甲:骑符合安全要求车,刹车不灵、无铃、无牌车不骑。
乙:骑车集中思想,不戴“随身听”,不心谨慎。
丙:过陡坡、机动车道或弯道时,下车推行。
丁:转弯或下车时摆手势。
主持人:一点不错,了不起!你们懂得可真多呀!
甲、乙、丙、丁(齐):我们还懂坐车的“规矩”。
主持人:好,请大家说一说。
甲、乙、丙、丁(齐):未满12岁儿童不准坐在摩托车后座,轻便摩托车。
不准载人。
主持人:对,这是为了特别保护小朋友的安全而规定的,如果违反了坐摩托。
车的法律规定,就有可能付出血的代价。
(二)和交通标志交朋友。
主持人:为了我们不再付出血的代价,为了我们健康地成长,我们要学交通。
法规,还要和道路交通标志交朋友。
1、出示以下标志名称及标志图案。
禁止掉头标志禁止货车通行标志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标志。
非机动车道标志人行横道标志停车场标志。
步行标志地点识别标志方向、距离识别标志。
交叉路口标志反向弯路标志注意危险标志禁止行人通行标准事故易发路段标志慢行标志。
2、活动方法:
选出30位同学组成15对,一人拿标志名称,另一人找到相应的标志图案,站在一起,检查后,对的同学大声说出标志名称。
(三)擦亮眼睛辨是非。
主持人:这些同学真棒!再来看一看,我们的眼睛是不是雪亮的,请大家“擦亮眼睛辨是非”。
(全体队员分为四小队,进行抢答。)。
播放镜头。
在未画人行横道的马路上,有人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猛跑、后退;有人倚坐在人行道、车行道护栏上休息;有人为了图方便,从车行道的护栏上跨过去。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1、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猛跑、后退。
2、倚坐在人行道、车行道护栏上休息。
3、从车行道的护栏上跨过去。
(四)红绿灯下文明人。
主持人:同学们的眼睛真亮呀!大家学法、知法,更是守法的好公民,请看。
《红绿灯下》。
学生表演:
行人道上,人人有秩序行走;。
车道上,车辆分道行驶;。
十字路口,小交警在指挥交通;。
红灯亮了,直行方向的车辆和行人都停了下来;。
绿灯亮了,车辆和行人才通行;。
瞧,学了交通法规,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了,一切是那样井然有序。愿我们每一个同学都知交通法规,守交通规则,做文明行人!
四、老师总结:
同学们,今天的中队活动很成功,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增强了大家的安全意识。愿我们今后人人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行人,成为交通小卫士。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六
第一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条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七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八
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2007年全国高考大纲已经出台。今年在高考语文大纲中首次注明可写“常见体裁”文章,这意味着多年来被高考作文所排斥的诗歌、戏剧将不再是禁区。
据介绍,过去考试大纲要求能写议论文、记叙文和说明文及常用的应用文,今年考纲上指出,“能写记叙文、议论文和说明文及其他常见体裁的文章”。专家认为,作文今年将“常见应用文”改成“常见体裁的文章”,外沿扩展了,表明除了书信等应用文,对戏剧、诗歌等文体也认可。这对于文学上有特别才能的学生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但专家也担心在阅卷评分上会增加难度。另外,在作文的要求里多了“论据充实”4个字,主要是要求议论文的写作要规范。在字音和字形识别的要求上,大纲和去年相比,加了“常用字”的限制,这种变化体现了不鼓励考钻冷僻、繁难字,同时也引导教师不要搞偏题怪题,引导学生多关注常用字,打好基本功。
高考难度将比去年降低。
今年高考数学大纲中明确规定,考题以中档题为主,较难试题只占30%。有关专家认为,今年的大纲对易、中、难题的比例有了更明确的规定。高考数学大纲总体保持平稳,力求试题有所创新,对三角函数、立体几何两个模块的考试要求有所降低。
在英语方面,2007年英语大纲非常重视实际使用英语能力的考查,阅读在整个考试中非常重要。专家分析,根据大纲要求,英语书面表达内容要为考生所熟悉,让考生都有话可写,命题形式仍会在文字图表提纲形式或其融合形式中选择。
专家认为,相对于旧大纲,2007年高考大纲淡化了应试色彩,重视考生能力,其整体难度较去年有所降低。这就意味着今年高考难度将比去年降低。北京市2007年高考大纲将在全国大纲的基础上编写,有可能在3月出台。(记者代小琳)。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九
今天陈老师给我们全班同学制定了一项新规定:以后只要是写大作文,都要打两次分,一次是你刚写的,另一次是你修改过的。我们要实行文章互改制。自己先大声朗读所写的作文。“一定不能默读,因为有时默读不会使人感觉到语句不通顺,只有大声朗读才能感觉到语句不通顺。”读过后先自己修改,修改完毕后,再交给别的同学修改。全部修改完毕后,再由组长收上去进行二次打分。
于是,我把我的草稿本交给了同桌,同桌也把她的本子交给了我。我先读了她的作文题目《野花的发现》,咦,怎么觉得有问题。不是野花发现了什么,而是你发现了野花。接着我又发现她用错了一些标点符号,并帮她改正了过来。她也帮我改了一些语句。
我觉得陈老师的这种做法很好。因为这样做既让别的同学知道了自己文章的优势,也领会了别人的写作技巧。就像萧伯纳说的那样:倘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我们交换苹果,还是有一个苹果。你有一种写法,我也有一种写法,我们互相交流就有了两种写作方法。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十
“丁零零,丁零零!”上课铃声响了。我们坐得端端正正地,等待着老师的到来。只见班主任贺老师手里拿着一本英语书,迈着大步走了过来。
贺老师走到教室门口时,神情严肃的对同学们说:"我宣布一个新规定。如果有人表现不好,我规定不报一个人的名字,要报就报一桌的名字,所以同桌同学要相互管好。"。
不愧是优秀班主任呀,还想出这一招。
不过,这回我可惨了,你要知道我的`同桌可是一个一等一的‘顽皮鬼’呀!我这次自认倒霉,就尽力吧!果然不出所料,段同学一开始这给我添了个大麻烦,上课时,当老师让同学们站起来时,别的同学都桌子上睡大觉。这也算了,幸亏我机灵,伸出手把他的铅笔盒立起来,挡住他的这副"丑样"。谁想得到,就在这时,在老师和同学们的问好声中,他还发出"呼噜”声。这可让我无可奈何,我只好以最灵敏的反应,用手捂住他的嘴巴,不让他发出声音。
这节课后来他的表现的还好。可这还只是开始呢,以后的每节课我可得小心点了。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一
记者注意到,原来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改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的规章体系架构,修改后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调整了适用范围,并对出租汽车行业定位、经营者与驾驶员利益分配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通过明确发展定位,着力构建多样化、差异性城市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针对出租汽车“份钱”问题,要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加快推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并结合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对驾驶员条件、考试内容、证件类别、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相应适应性调整。
为什么要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管理,修订在哪些方面考虑了网约车的特点?
无论网约车还是巡游车,提供的是面向公众的普遍客运服务,依法对驾驶员实行准入管理,这是行业管理部门为保证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修订中充分考虑网约车特点,通过“量身定制”式的制度设计与管理创新,积极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如:与巡游车驾驶员相比,最大限度简化了网约车驾驶员考试内容,并规定其注册及注销,可通过平台公司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来完成等。
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申请条件是否一样?
根据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论是从事巡游还是网络预约服务,在申请条件上并无区别,为促进新老业态公平竞争创造积极条件。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据了解,目前,交通运输部部正在与公安部门积极协调,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当事人提供承诺材料予以核实,最大程度为申请当事人提供便利。
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内容有何区别?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
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注册管理有何不同?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巡游车驾驶员原有的注册规定有关要求基本予以保留,同时考虑到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规定网约车驾驶员的注册及注销,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来完成。
在驾驶员继续教育方面做了哪些优化调整?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关于驾驶员继续教育,只是提出继续教育的结果性要求,对继续教育的方式和过程则不再作具体规定,并明确驾驶员继续教育由出租汽车经营者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注重继续教育实效。同时要求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应当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以更好地保证服务技能与业务素质。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二
遵守规定作文。在妈妈的帮助讲解下,我对内容又有了新的认识。我们在学习、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人,他们会为自己不遵守公共规定而寻找各种借口来逃避大家的批评和处罚,他们在有人监督时,能做到遵守规定,而在没有人看见时就会我行我素,比如:在十字路口随意闯红灯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交警来了,秩序一下就会好起来,在学校,我们就应该按照学校的行为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是为了获得老师的表扬,要的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自己养成遵守。
纪律。
的好习惯。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成人后自然就会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市民,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三
(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六)不得将巡游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
第二十二条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
(五)计程计价设备、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牌)、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第二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第二十四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三)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第二十五条巡游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
(七)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第二十六条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
第二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三)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服务需求后,应当按照乘客需求及时调派巡游出租汽车;。
(五)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当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
第二十九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第四章运营保障。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建设巡游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车场、停靠点等,并设置明显标识。
巡游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为进入服务区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餐饮、休息等服务。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定位、运营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运价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并纳入出租汽车专用收费项目。
第三十二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管理,履行管理责任,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通过建立替班驾驶员队伍、减免驾驶员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保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权。
第三十四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承包、管理费用,不得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
第三十五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第三十六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提供服务。驾驶员有私自转包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第三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第三十九条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推广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等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建立完善电召服务管理制度。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或者接入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提供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四十二条巡游出租汽车不再用于经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巡游出租汽车配备的运营标志和专用设备进行回收处置。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投诉,应当在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办结。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第四十六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五)不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六)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第四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十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本规定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六)“绕道行驶”,是指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合理路线行驶的行为;。
(七)“议价”,是指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协商确定车费的行为;。
(八)“甩客”,是指在运营途中,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载客服务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1月1日起施行。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篇十四
备受高考考生关注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昨日开始在四川各教育书店发行。
据了解,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各科命题专家对《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包括调整考试范围、考试要求等,它们是2007年全国实行“3+文综/理综”模式高考命题的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还分文、理科编写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作为配套书,主要包括大纲修订说明、考试要求说明、参考试卷等。
今年是我省高考自主命题第二年,考生都很关心自主命题将如何制定、我省考试说明什么时候出台等问题。省招办有关人士对此表示,虽然去年我省没有单独制定考试说明,但为了体现四川自主命题的特色,今年我省极有可能在春节后出台自己的考试说明。
为方便我省考生及时掌握今年高考信息,并在第一时间了解新考纲的内容,记者昨日采访了蓉城多所名校高三年级的各科名师,帮助考生全面解析2007年高考考纲。名师们认为,新考纲趋势是:淡化了应试色彩,重视考生能力,其整体难度较去年有所降低。与去年的高考考纲相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都有变化。其中,语文变化最大。
2007年的考纲规定,语文不考繁难字,作文要平时训练各种文体,用生造的网络语言可能会被扣分。数学大纲对试题易、中、难的比例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以容易题、中档题为试题主体,较难题只占30%。英语非常重视实际使用英语能力和阅读能力的考察。政治学科的知识考试范围基本稳定,只有个别知识点做了调整。历史考纲与去年相比在考试范围上没有明显变化,是近几年来考纲变化最小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