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方案大全(17篇)
优秀的方案应该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创新性,能够解决问题并提升效率。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合作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现在给大家分享一些制定方案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考。
乡村治理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为引领,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污水治理与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搞“大干快上”“硬干蛮干”。优先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村庄,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分类分步、循序渐进,稳步有序推进污水有效治理。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5.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治理目标。
xx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力争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已经改厕的村庄灵活运用简便、易行、有效的处理工艺和模式,使改厕后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全县农村村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规划引领,科学推进污水治理。
6.开展治理状况调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村庄名称、居民户数、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条件,村庄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类别、排放要求(执行排放标准),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实际处理水量、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运维费用等,形成现状基础台账,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于xx年5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报告和台账(填报附件)报送县环境攻坚办土壤工作部。
7.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结合村庄实际,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和落地,合理确定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模式、项目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通过规划实施,使改厕、污水治理、坑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8.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序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以城带乡(村)模式,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外延伸覆盖;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附近村庄,酌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人口较为集中,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在完成改厕的基础上,要对其他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简易生态处理;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小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选择分散式、单户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缺水或污水产生量较小村庄,以及暂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重点推进厕所改造,明确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排放要求,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9.灵活选择治理技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度、环境约束条件、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灵活运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治理工艺。要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效益高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自然生态条件,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方式,确保治理方式经济、简便、适用、有效。
10.防止“一刀切”。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要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街道)要突出重点村,稳步梯次推进。
(三)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11.突出重点区域。在力争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治理目标的前提下,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附近、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村庄,以及“千万工程”示范村、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
12.分类分步实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开展污水的初步收集和简易处理,不求一步到位,在防止污水乱排乱放的前提下,预留下一步污水治理提标提质的空间。
13.把握时间节点。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重点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定本年度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协调资金到位。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庄及农户,建立农户电子档案,并完成建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县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组织人员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市直相关部门将开展抽查。
(四)统筹兼顾,形成污水治理合力。
14.加强工作统筹。在工作安排、资金保障、督导落实上,生态环境要与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统筹;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村庄实用性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的衔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5.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相衔接。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整合使用相关项目资金,推进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后期污水处理预留建设空间。已改厕的,将厕所粪污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充分衔接。
(五)建管并重,确保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16.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17.开展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对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装置)全面摸排,逐一查明原因,分类整治。9月底前,省市将组织开展一次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出现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维的问题,将向县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
18.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县级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前上报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县政府将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工作;乡镇(街道)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乡镇(街道)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等活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建成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提请约谈。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乡村治理方案篇二
为努力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省、xx市、安宁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制订xx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基本方略,以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为新起点,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奋力开创滇中产业高地、现代花园城市建设新局面,将连然农村地区建设成为现代与古朴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新农村。
(一)农村改路。全面实施我街道“十三五”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逐步启动有重要经济作用、对路网功能作用较大大联网公路,进一步完善连然街道公路路网。全街道自然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及10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率巩固在100%。(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二)农村改房
1. 积极组织开展《安宁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xx—20xx)》专家评审及规划报批工作,以便能尽快对我街道新一轮乡村建设工作予以指导;制定、设施《安宁市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有条件办理规划手续的农房建设100%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继续完善《村庄规划专管员制度》,不断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结合连然街道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确定连然域村庄建设体系布局图及各片区村庄产业、村庄特色风貌发展方向,指导好各行政村、自然村村庄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圆满完成安宁市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安宁市临危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好“控增量、消存量”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拆违任务。(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三)农村改水。有效解决0.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街道自来水覆盖率达100%,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在93%。(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四)农村改电。巩固提升农村通电率100%、1户1表改造率100%建设成果,完成投资702万元,因地制宜地做好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农村电压合格率达98.5%,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87%。继续巩固行政村100%通光纤成果,力争70%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农村改圈。积极做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工作,禽类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畜类达60%以上,处理利用畜禽粪污12万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六)农村改厕
1. 农村公厕。按照《安宁市城市公厕管理服务标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农村免费开放公厕管理服务质量达标并长期保持。(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以整村推进方式,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74座。(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委会)
(七)农村改灶。推广农村省柴节煤炉灶200眼。(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八)清洁水源。依法依规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严禁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水源地村庄污水处理100%覆盖。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设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九)清洁田园。做好秸杆还田示范推广工作,全年完成秸秆还田300亩,完成饲料化利用100吨,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率达95%。
全面推进农用薄膜资源化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因品种、因覆膜时期、因薄膜寿命对废旧农用薄膜进行综合治理,采用机械净化和人工净化等形式,对废旧农用薄膜进行清洗回收,防止随地丢弃形成白色污染和焚烧造成大气污染。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化体系,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宣传废旧地膜残留污染危害的严重性,提高回收残膜的自觉性,使地膜覆盖和设施栽培的增产、增收潜力得以长期发挥,同时根据资金配套情况逐步推广生物降解膜覆盖技术,全街道农用地膜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十)清洁家园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街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100%的建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15%。
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积极推广示范村建设经验做法,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落实。持续推进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优先在农业比重较大的街道办开展农村阳光堆肥房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以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标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巩固在100%,继续实施连然街道整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3个建制村、12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制村100%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中心、各村委会)
(十一)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安宁市关于xx-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创建名单的通知》要求,今年全街道力争创建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0月底前进行初验收申报。
(十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的基础上,持续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力抓手,重点做好清理陈年垃圾、整治“四乱五堆”、整治村庄道路环境、整治乱贴乱画四项清理整治工作,着力健全完善村庄保洁队伍管理、农户“门前三包”、农村公厕管理、保洁收费四项制度。推行农村环卫保洁划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乡村环境卫生网络化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各中心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人员配备,安排充足经费,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各项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全面落实街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乡村治理方案篇三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选派帮扶干部年度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4:4:2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中,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片区县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1.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市、县(区)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方案篇四
我局与区法宣办、文广新局、司法局、科协共同制定《“小车大舞台你我乐起来”——文化、科技、法律进社区、村居、企业“三送三进”活动方案》,组织文化、科技、法律工作者走进社区、村居、企业,来到群众家门口,通过文艺表演、理论宣讲、政策解读、游戏互动、知识问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为群众宣传、解读相关的科技、法律知识,提高市民科技法律素质和文明素养。自4月15日启动仪式以来,已举办了7场活动,有力的推动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积极实施“市场环境净化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犯、假冒专利等行为,4月26日,我局邀请市知识产权局领导来洪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专利商品100余件,假冒专利案件立案29件,结案29件,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5月8日,我局联合区科协、市场局、文广新局、司法局、地震局等单位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广场宣传活动,参加单位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00余个。5月21日,我局与区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在崔朱社区开展党建联盟共驻共建活动,在集中学习后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5月22日,我局与科协等单位共同组织了科普宣传周活动,在全区营造了“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包干区巡查工作。每天组织人员前往包干区开展环境卫生巡查工作,对脏乱差的地方及时进行清洁整理。二是实行定期集中清理工作。每周四由主要领导带队,全体人员前往包干区对卫生死角、杂物、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顿。三是组织文明城入户宣传工作。制定印发宣传手册、张贴文明城宣传标语、印发调查问卷,提高市民创建知晓率。四是营造氛围。制作横幅和健康知识宣传栏,借助内容丰富的宣传举措,向城乡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和理念,提高健康技能。
一是继续做好“三送三进”活动,计划全年开展20场活动。二是围绕知识产权全年科学跨越发展目标任务,开展专利执法,整顿市场环境。三是继续开展文明城创建日常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乡村治理方案篇五
严格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全面动员,广泛参与,认真排查不足,逐一落实整改,高起点高目标追求,确保2022年内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五小行业整治等“五大攻坚战”为重点,着力补齐和巩固国卫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提升国卫创建成果,推动国卫巩固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全面迎接国家、省、市的综合评估检查。在迎接国卫巩固阶段,要打好“五大攻坚战”,抓好“八项工作”。
(一)五大攻坚战。
1.打好重点问题整改攻坚战。
要根据省、市、县检查反馈意见,切实做好省、市、县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抓好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所梳理的重点问题,制定专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重点突出问题整改,并保持长效举措。对照国卫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个性问题即查即改,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要立足治本、长效管理,针对存在问题,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投入保障、查找问题、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乡镇管理水平,推进国卫创建工作。(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
2.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战。
(1)以“美丽兴发、全域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要全面发动群众和组织干部在集镇、村、农户、等定期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清洁家园,清扫卫生死角,消除暴露性生活垃圾、陈旧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等,清洗垃圾容器,清除散养家禽。同时,加大集镇区域保洁力度,实现保洁向集镇区向各村延伸,强化提升村居卫生保洁水平。(责任单位:乡整治办、各村)。
(2)遏制乡村“牛皮癣”。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理车站、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和村居楼栋的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坚持疏堵结合,注重源头治理,在村设置信息统一发布栏;针对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企业乱贴小广告现象,建立约谈制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各村、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
(3)清理河道水体。落实河长制和网络化管理办法,做到责任到人,开展对“垃圾河”的排摸和清理,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并落实长效保洁工作。(牵头领导:杨忠富;责任单位:水利站、整治办、各村)。
3.打好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攻坚战。
(1)环卫设施整治。按照城市管理标准配齐垃圾桶(箱)、垃圾车等基本环卫设施,并保持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其次要加快改造,确保垃圾中转站整洁、卫生、无异味。(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2)破损道路整治。对辖区内破损道路(包括背街小巷)进行一次大排查,严禁开放式道路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落实围挡,保持整洁,严控扬尘。(牵头领导:各村联系领导;责任单位:整治办、村规站、安监站)。
(3)公共厕所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推行公厕统一管理模式,实施专人保洁制度,全面规范公厕标识标志设置,公厕设施及环卫洁具各项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加强公厕管理维护,公厕全部免费对外开放。积极引导鼓励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等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文化站)。
(4)空中管线整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相关部门分片分区域负责制,统一整理。原则上空中管线一律入地,废弃杆架一律拆除。一时无法入地的,全部捆扎成束,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各村)。
(5)公共绿地整治。抓好绿化建设养护,公园和主次干道的绿地无缺株、死株,树穴黄土不露天;绿化带边上侧石无破损,泥土无裸露。大力整治绿化带乱搭乱挂、晾晒衣物、借树搭棚、擅自种菜、占绿毁绿等乱象,有效提升绿化景观化水平。(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6)招牌广告整治。规范店招店牌设置,达到规范化、个性化和艺术化的效果,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店铺放置在店门外的各种立牌式广告、灯箱等一律清除。(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
4.打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攻坚战。
(1)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和清扫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兴发村)。
(2)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小菜场内部要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无出摊经营、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无活禽交易,经营卤味、熟食摊点有“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二次更衣间。其余市场要做到整洁有序,无占道经营、出摊设点,清扫保洁落实,无卫生无死角和陈旧垃圾。(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各村)。
(3)市场周边管理。要抓好市场周边环境和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确保暗访期间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整治办)。
(4)马路市场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确保辖区内无马路市场、无违法流动摊点。对设立的疏导经营点强化管理,做到便民不扰民。(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整治办)。
5.打好五小行业整治攻坚战。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小餐饮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店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取“无证整治、有证提升”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持证小餐饮、小食品监管实现全覆盖;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理、防“四害”工作等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室内外环境整洁,“门前三包”到位,内部软、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要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持证上岗。(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
(2)加强“四小”行业监管。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四小”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四小”行业要持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四小”行业消毒管理台账齐全,内部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强化监督抽检,定期开展“四小”行业公共用品用具监督抽检,强化对业主的.指导督促力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二)八项工作。
1.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坚持严管重罚,巩固我乡重点路段“乱停车”整治成果,对支小路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查处车辆占用斑马线、路口停车、无序停车、禁停标志下停车、僵尸车、人行道停车等违法停车行为。科学划定路面停车泊位,确保有序停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2.加强建筑工地闲置地监管和整治,对建筑工地、闲置地进行整治,确保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建筑垃圾堆积。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抛洒滴漏、污染道路行为。(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村规站、各村)。
3.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按照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影响市容的要求,疏堵结合,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严防废品乱堆放,保持整洁有序。(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4.抓好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及控烟宣传。加强汽车客运站、卫生院、学校、宾馆饭店、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卫生整治,确保基本硬件达标,卫生整洁有序;狠抓政府机关单位、卫生计生系统、教育系统禁烟工作。禁止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控烟措施落实到位。(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党政办、文化站、各村)。
5.规范传染病防治。规范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转运工作,及时处置医疗废弃物。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院感消毒工作;及时打击非法行医。(牵头领导:连贵忻;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
6.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整治相结合、政府组织和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针,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长效防治措施,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全面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切实降低“四害”密度,定时开展病媒生物的消杀,重点行业和单位应设有防蚊蝇和防鼠设施,防制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7.抓好国卫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工作。一是在全乡范围内营造国家卫生乡镇创建范围,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的身份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二是对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农贸市场、社区及窗口单位的健康宣传栏设置齐全,内容及时更新并在主要路口、大道沿线设置醒目的创卫宣传展板等。(牵头单位: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8.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文化站、各村)。
(一)准备阶段。召开巩固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实施阶段。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建立分工清单、细化任务,落实各线工作职责,建立销号制度,分工协助推进国卫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检查督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邀请市、区爱卫办成员莅临指导,针对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四)迎接验收,接受考核阶段。做好整理台账等汇报材料,查漏补缺,迎接国家卫生镇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国卫巩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强势领导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对国卫创建工作全面梳理,切实掌握工作进展,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突出重点、适度建设”原则,从资金上对国卫巩固予以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开展领导督查,全面督促整改,确保实效。二是建立督办通报制度,整治办开展经常性督查,督办整改并通报,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而影响暗访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主要道路、沿街各临街建筑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宣传栏大力增加国卫创建宣传内容,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国卫创建迎检工作。乡村联动强化国卫宣传,爱卫、宣传、城建、执法要发挥各自职能、场所、资源等优势集中开展国卫创建活动。
乡村治理方案篇六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xx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xx-20xx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
(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xx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
(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xx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xx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xx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xx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xx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乡村治理方案篇七
1、乡镇综合文化站。六安市目前共有13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其中一级站14个,二级站55个,三级站63个,每个站每年免费开放经费5万元。综合文化站面积300-500平方米不等,一般为一栋独立楼房,多为20xx年左右建设,中央、省投入40万元,部分地方政府有配套资金。乡镇综合文化站一般编制不少于2人,内设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排练室、培训教室等功能室,主要承担乡镇级文化功能发挥,组织开展文化活动。
2、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截止6月份,六安市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592个,建成率为88%。六安市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追溯到20xx年,分为三个阶段。20xx-20xx年,安徽省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从我市金寨县南溪镇发源。南溪镇门前村农民文化乐园利用旧祠堂进行改造,按照“一场、两堂、三室、四墙”标准高标准建设农民文化乐园,以后省委宣传部在全省推广。3年间,六安市共建设农民文化乐园169个。20xx-20xx年,中宣部在全国国贫县推进“百县万村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按“七个一”标准,中央、省、地方平均每个点筹措30万元左右资金,共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121个。20xx年以来,省厅明确提出要加快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到20xx年末各地要达到所有行政村70%覆盖率,到20xx年末实现95%建设覆盖率。目前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主要以“八个有为标准”,即:有文化活动广场、有文化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数字文化服务、有文化活动队伍、有特色文化活动。
1、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一是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服务效能督查。20xx年以来,各级政府逐步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的关注。20xx年8月-11月,市文旅局对全市所有综合文化站进行了全覆盖摸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二是定期进行文化站长培训。文化站长是文化站工作的灵魂。从20xx年开始,市县两级每年都举办文化站站长、业务骨干培训班,提升文化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2、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自20xx年8月以来,我市建立“三项机制”、发挥“四个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建设试点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突出业务技能、兼顾知识结构,特别注重选聘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全市共招聘185名文化协管员和47名文物保护员。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月薪1000元左右,做到公共文化设施“有人办事”和文物保护单位“有人保护”问题,增强基层服务活力。
3、选拔村级文化带头人。20xx年按照“爱农村、有特长、会组织、人品好”的要求,全市共选拔村级文化带头人482人,发挥了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有效的壮大了基层群众文化队伍力量。选拔“村级文化带头人”,是在农村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由“送文化”到“种文化”的有益探索。
4、扶持文艺团队,培养人才队伍。出台《乡村社区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对于促进乡村社区群众文艺表演团队的可持续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市委宣传部每年拿出资金,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分成一、二、三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物质奖励和相应的精神奖励,促进了全市群众文艺表演团体健康、可持续发展。20xx年共计投入138.6万元,扶持乡村(社区)群众文艺表演团队63支,奖励群众文艺表演团队领头人28人,激活基层文艺力量。
在农村广泛开展“美丽乡村行文化乐万家”活动。一是到新建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送戏演出。20xx年—20xx年,在全市121个新建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各送一场演出。演出包括地方戏、曲艺、歌舞、器乐、杂技和农民文化乐园题材新创节目等,适当穿插当地相关创作表演节目或特色节目,每场时长90分钟左右。每场演出按照1场5000元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二是“送戏进万村”文化惠民民生工程。近年来,六安市持续开展“送戏进万村”文化惠民民生工程。每年通过县级政府招投标,每场次按不超过4400元标准,在所有行政村每年演出一场戏曲演出,20xx年六安市共计演出1869场,极大的丰富了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各级政府围绕中心工作、节庆日自主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这类活动主要依靠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包含乡村春晚、节庆活动、广场舞大赛等形式,20xx年全年全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传统节日、建党、建军等主题开展活动共计500余场次。
早在20xx年8月,市文旅局就下发了《关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与评价反馈机制的通知》,在我市初步布局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与评价反馈机制。近年来,各级文化馆(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常态化通过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开设服务专线、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了解群众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做到了文化活动开展有的放矢。
一是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总体不足。二是文化投入经费短缺。虽然近年来各级不断加大对文化的投入,但文化领域的支出的速度还是明显赶不上财政增长,县、乡、村三级普遍存在文化经费紧张的状况;三是人才队伍素质不高。专业文化人才不足,乡镇文化站站长岁数偏大,后备人才缺乏等。同时,乡镇文化站存在文化站人员管理问题。由于实际工作中各个乡镇文化站的人员都直接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个别乡镇文化站人员被抽调去做中心工作,影响了文化工作的正常开展,不能保证他们一心一意的干文化工作。四是活动质量不高。由于资金、人才、设施等因素限制,文化活动总体水平不高。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县区政府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文化事业支出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同步。争取多下拨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并且要不断提高额度。
三是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乡镇文化站人才队伍为主体,辅以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村级文化带头人、文化志愿者等各级各类文化人才,保证专职专干,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文化人才队伍引领作用。
四是提高活动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活动质量,以满足群众需要、满足乡风文明建设需要、满足乡村振兴需要为前提,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
乡村治理方案篇八
为扎实推进我县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我县“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打造具有金寨特色的原生态山村品牌,为全县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着力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片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等有机融合,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加快在建工程和环境整治进度,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工程,提升乡风文明和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档案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确保第三季度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二)高起点启动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根据省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xx〕26号)和20xx年省级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对照标准,因村施策,优化建设规划,细化工作方案,高起点快速度推进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整治类、工程类建设任务,同步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和长效管护机制。
(三)高标准推进已建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级组织、村民自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管护与运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健全监督和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保障。把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威振风超市评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大监管力度,以管促治、以管促新,逐步提升自治、德治和法治水平。确保美丽乡村运行正常,永续利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质模板,乡村振兴的活力源泉。
(一)合理规划(3月-6月底)。
1、宣传动员。各乡镇可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明白纸、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落实任务。按照推进在建、启动新建、管好建成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对照标准,梳理任务,逐项落实。
3、制定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进而逐村细化具体实施步骤,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工艺、工作路径、工作保障、责任分解和时限安排等事宜。
(二)环境治理(3月-12月)。
1、集中整治(3月-5月)。结合“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阶段性开展新建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在建和建成中心村环境状况。
2、持续实施(6月-12月)。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常态化运行。
3、督查检查(7月下旬-12月中旬)。7月下旬对已建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12月中旬对已建和新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程建设(4月中旬-12月底)。
根据各村实施方案,梳理新建、在建和管护中心村工程类建设任务清单,明确项目内容和资金筹措来源。各中心村对县级下达新建项目,要尽快有序启动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强化施工过程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11月份主体工程完工,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报账。
(四)提升完善(4月-12月底)。
及时开展建设工作“回头看”,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依据美丽乡村中心村档案建设要求,及时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保存。20xx年度建设的中心村档案应于8月底前整理完成,确保省市验收无误。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扎实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组织动员、进度督查、推进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一方面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将资源向美丽乡村倾斜,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搭好资源整合平台,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从长计议,点面并进。
(三)持续保障投入。一是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原则上每个新建省级中心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三是广开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能人大户和优质客商支持建设、参与经营。
(四)保证建设标准。省级中心村要对照省级标准,突出农户改厕、污水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抓好产业培育、乡风文明和长效管护等工程,确保无漏无误,软硬件齐达标。同时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止贪大求洋等形象工程偏离建设标准。
(五)严格督查考核。一是继续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进一步优化考评办法,注重工作实绩和绩效。二是加强经常性督查,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评分依据。
(六)规范项目管理。一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强化“质量至上”意识,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工程进度,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巡监力度,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务必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对施工技术不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金寨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把进度关、程序关,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三是规范档案建设和管理。高标准整理综合档案,严格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资料记录详细、真实、准确。
乡村治理方案篇九
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网办通字〔20xx〕15号),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信息时代新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注重协同联动。加强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资源整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做好数字乡村发展整体规划设计,系统集成数字乡村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支持政策和经验做法,统筹推进乡村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农业农村、农村科技创新、乡村数字治理、信息惠民服务等建设和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重点突破。
2.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着力解决整体设计缺失、资源统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释放数字红利,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坚持激发活力,倡导多方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激活农村各种要素,加快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
4.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和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路径和发展模式,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施策,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数字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完成数字乡村基础框架平台搭建,打造永联村智慧农村和常阴沙数字农业两个先行样板。
到2022年,基本实现乡村网络提速优化、5g创新应用,城乡数字化一体推进。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
开展数字乡村“142”工程建设,即编制“一个规划”——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完善“四大体系”——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两项机制”——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编制数字乡村整体规划。
1.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编制。数字乡村,规划先行。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旅游规划、产业规划、组织规划、乡村治理体系规划同步进行,综合现代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渗透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给农村注入“方案定制化、产业规模化、旅居生态化、管理数字化”的规划结构。编制数字农业农村专项规划,围绕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决策应用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创建一批全国领先的智能农业农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乡村新基建体系。
2.通信网提升工程。提升有线宽带,实现千兆到村、百兆到桌面;推进4g网络多层次、立体化升级,着重在非核心区域进行优化布点,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和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到2022年光网乡村全面建成,具备光纤到户接入能力。(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3.5g网络发展工程。开展5g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布局5g网络建设,着力打造5g特色小镇,探索5g+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4.物联网平台建设。在规划建设的城市物联网平台上,对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物联感知设备进行统一接入和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兼容的物联网技术接入标准,提高对物联网设备、物联网络的管理能力。以物联网平台为基础,逐步打造协同联动、丰富泛在的物联网应用场景,在农业生产、水网监测、交通运输、大联动治理、居家养老等领域推进物联网设施的规模化部署和物联网平台的统一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大数据管理局)。
5.数字水利建设。依托统一时空地理信息(gis)平台分层、分类叠加水环境信息,构建水务监测管理应用“一张图”,实现基于一张图的水利信息资源全面共享与总体态势的可定位、可视呈现。强化河道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化建设,联合水利水政、工管等条线,推进线上联合执法闭环。(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6.数字配送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新兴业态市场管理机制建设,维护市场体系稳定有序,强化智能化终端配送布局,支持发展共享快递模式,鼓励发展建成智能储物点、末端配送服务站等100个。(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7.数字交通建设。深化数字交通建设,打造覆盖城乡的交通规划建设、交通运行管理、交通出行服务和交通优化改造“智慧大交通”应用,支撑交通路网规划、交通秩序管理、常态下的交通出行和应急状态下的交通管控,为交通服务提升和交通设施改善提供决策支持,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数字管理服务。(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完善乡村数字产业体系。
8.发展数字种植业。在大田种植领域,推广精量施肥、灌溉及病虫测报等系统,开展大田气候环境自动监测。在园艺生产领域,推广肥水一体化自动喷滴灌、生产环境监控和病虫害预警系统,提升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覆盖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9.发展数字养殖业。在畜禽养殖领域推广环境调控、定量饲喂、疫情监测、防疫标识等精准化控制系统。在水产养殖领域推广水体溶解氧智能控制、鱼类病害监测预警、养殖尾水监测和饵料自动精准投喂系统。(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0.品牌特色农产品与电商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地产品牌特色产品,积极打造本市品牌特色农产品发展模式,开设张家港农产品网上展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广“快快合作、快邮合作、快交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1.数字文旅建设。建设数字在线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构建覆盖乡村的数字图书馆,提供丰富多样的在线文化服务内容,运用大数据技术向群众精准推荐服务内容,支撑乡村旅游发展。(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2.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平台建设。网格管理延伸到农村治理,整合网格化、数字化城管、市民热线三个信息平台,构建资源共享、数据互通、运转高效的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指挥平台,形成对疫情监测、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社会服务的“大受理、大联动”格局。(牵头部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13.数字党建建设。打造形式丰富、实时感知、互动高效的数字党建应用,在线开展党建宣传、党员服务、学习培训、党员互动、党务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建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14.繁荣乡村网络文化。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建设,推动文明实践向农村基层一线延伸,基于移动终端引领群众支持文明创建、参与文明创建、监督文明创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15.“互联网+政务服务”进村入户。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进农村,努力实现各条线部门业务打通并下沉到村,让农村居民在线上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查询或办理,在线下可以通过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理”,实现为民服务效能最大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
(五)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
16.完善涉农信息管理服务应用。充分发挥各类信息管理系统作用,12345市民热线与12316惠农热线对接,完善农业农村公众号、农技耘app、联动张家港app、今日张家港app等涉农工作平台功能,提供惠农政策、农业生产管理与社会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构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提高农田托管、物质装备、市场营销、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协作的服务格局。(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17.数字医疗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建设,新建互联网医院,完善“医疗健康云”应用,建立完善农村分级诊疗、家庭医生、远程医疗等互联网“云应用”,打造移动健康便民应用,让移动终端成为农村居民健康随身助手。(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18.数字教育建设。提升乡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互联网接入带宽按需提升至1000mbps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的在线教育应用,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提供“随时在线”的互联网教育服务,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网络环境,对接获取长三角区域教研、教育资源。(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9.虚拟养老院建设。“虚拟养老院”服务到村,构筑完善的数字养老应用服务。结合养老服务各类场景,扩展“虚拟养老院”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不断提升“互联网+养老服务”水平,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改善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家庭养老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20.数字广电服务。依托数字电视双向网、广电宽带、高清互动电视“有线智慧社区”电视端,构建一个集理论宣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便民服务、综合治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全媒体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实现宣传发布、智慧家庭、社会管理、民生管理、数字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六大功能。(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六)建立数字乡村资源共享机制。
21.农业农村大数据库建设。以现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为基础,进一步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库。打造更加丰富的数据资源池,强化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提升数据治理和大数据分析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22.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打造涵盖农田地块、土壤现状、农业布局、环境监测、乡村建设、集体资产等多源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丰富、便捷的地理信息(gis)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乡村信息服务集群建设。制定乡村信息服务共享规范,利用现有村委、农业、农经、交通运输、通信、邮政、电商等站点资源,统筹建设乡村信息服务集群。(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七)建立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24.智慧农村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在村级落地,全面开展智慧农村建设。编制智慧农村建设规范及实施指南,开展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分类推进智慧农村建设,以项目化方式开展智慧农村示范村、智慧农村达标村建设,建立完善以农村新基建、社会治理、村民服务、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化改造技术规范,强化智慧农村建设过程控制与监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
25.培育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依托苏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星创天地等载体,建设新农民数字创新创业基地,发展数字农业,完善科技创新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乡村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强化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推动现有应用程序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26.发展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将农村干部、农技人员、职业农民、农民工、退伍军人、乡村企业等纳入数字乡村培训体系,整合永联、善港等农村培训基地和各部门培训机构资源,联合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全市数字乡村培训实践基地。(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20xx年10月—12月)。
开展创建工作各项准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发挥领导小组例会、部门联席会议等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数字城市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二阶段:完成国家数字乡村试点(20xx年1月—12月)。
强化数字乡村顶层设计,编制《张家港市数字乡村整体规划方案》。搭建数字乡村信息平台,构建完备的乡村信息资源系统,实现乡村信息化管理和决策服务。“四体系、两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打造永联村和常阴沙两个先行样板。
第三阶段:完成省级数字乡村试点(2022年1月—12月)。
进一步完善数字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普及乡村4g,创新应用5g,推进智慧农业升级赋能,加快农村数字化转型。建立完善数字乡村服务体系,建成一批数字乡村示范项目,不断推动为农服务更加便捷,乡村网络文化更加繁荣,乡村数字治理更趋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成立张家港市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问题,扎实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坚持效益优先。强化顶层设计,与数字城市建设一体谋划、协同推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逐步形成“政府自建自营、政企共建运营和企业自建自营”等模式,吸引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三)培育数字业态,建设人才队伍。依托乡村产业资源,推动农村管理信息化、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向农村延伸、与产业融合。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素养培训,培养一批善学信息技术、善用信息手段的信息示范队伍。制定适应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建设的人才培养战略,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积极落实人才引进方面的保障措施。
乡村治理方案篇十
20xx年街道爱卫办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正确领导下,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树立环卫行业新形象为抓手,依照标本兼治、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xx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环卫工综合素质,做到运行体制上求新、在工作方式上求变、在日常管理上求实、在工作效果上求好、在卫生质量上求高、在社会影响上求广,全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卫生,努力实现xx城乡环境管理工作新跨越。
继续坚持贯彻落实《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照城乡综合环境提升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结合街道实际,立足本职、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环境整治为主线,以历届“吴中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三位一体”长效管理考核,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升社区环境面貌,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建设,积极打造“人文吴中,财富xx”品牌形象。
(一)积极探索“三位一体”、网格式管理、全过程跟踪、错时式巡查等各项工作机制,实现管理时间、管理区域、管理内容、管理方法的四大突破,全面展现xx环境卫生新面貌。
(二)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努力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居民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继续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和农村卫生综合整治,做到市容环境卫生整洁、美化、规范、有序,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
(四)抓好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垃圾清运率达100%。
(五)积极配合吴中区“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增加环卫工人数,使环卫职工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加强市容环卫督查队伍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的管理力度,实行人机结合清扫,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六)加大辖区公厕的'管理力度,继续抓好流动红旗评比活动,保证公厕内设施完好,并定时、定人保洁。
(七)加强河道打捞保洁力度,重点清理河道两侧的水生植物,沿河驳岸积存垃圾。
(八)积极落实中心城区沿街经营户环卫责任制,针对主要道路的沿街经营户实行每天两次定时上门收集垃圾,不断提高沿街经营户的环卫责任意识,切实改善主要道路两侧的市容环境。
(九)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落实农村环境“三位一体”长效管理考核,努力做好城管、爱卫日检查和周检查制度。
(十)加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保洁人员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逐步淘汰、更新、添置部分环卫基础设施。
(十一)严格按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三位一体”的具体要求要求,对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逐一逐条进行整改,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十二)认真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三位一体”督查指导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健全和完善卫生管理网络,确保“三位一体”考核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下拨到位。
(十三)认真做好各种基础台账资料,并及时、准确上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乡村治理方案篇十一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村治理方案篇十二
严格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全面动员,广泛参与,认真排查不足,逐一落实整改,高起点高目标追求,确保20xx年内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五小行业整治等“五大攻坚战”为重点,着力补齐和巩固国卫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提升国卫创建成果,推动国卫巩固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全面迎接国家、省、市的综合评估检查。在迎接国卫巩固阶段,要打好“五大攻坚战”,抓好“八项工作”。
(一)五大攻坚战。
1.打好重点问题整改攻坚战。
要根据省、市、县检查反馈意见,切实做好省、市、县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抓好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所梳理的重点问题,制定专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重点突出问题整改,并保持长效举措。对照国卫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个性问题即查即改,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要立足治本、长效管理,针对存在问题,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投入保障、查找问题、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乡镇管理水平,推进国卫创建工作。(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
2.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战。
(1)以“美丽兴发、全域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要全面发动群众和组织干部在集镇、村、农户、等定期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清洁家园,清扫卫生死角,消除暴露性生活垃圾、陈旧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等,清洗垃圾容器,清除散养家禽。同时,加大集镇区域保洁力度,实现保洁向集镇区向各村延伸,强化提升村居卫生保洁水平。(责任单位:乡整治办、各村)。
(2)遏制乡村“牛皮癣”。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理车站、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和村居楼栋的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坚持疏堵结合,注重源头治理,在村设置信息统一发布栏;针对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企业乱贴小广告现象,建立约谈制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各村、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
(3)清理河道水体。落实河长制和网络化管理办法,做到责任到人,开展对“垃圾河”的排摸和清理,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并落实长效保洁工作。(牵头领导:杨忠富;责任单位:水利站、整治办、各村)。
3.打好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攻坚战。
(1)环卫设施整治。按照城市管理标准配齐垃圾桶(箱)、垃圾车等基本环卫设施,并保持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其次要加快改造,确保垃圾中转站整洁、卫生、无异味。(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2)破损道路整治。对辖区内破损道路(包括背街小巷)进行一次大排查,严禁开放式道路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落实围挡,保持整洁,严控扬尘。(牵头领导:各村联系领导;责任单位:整治办、村规站、安监站)。
(3)公共厕所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推行公厕统一管理模式,实施专人保洁制度,全面规范公厕标识标志设置,公厕设施及环卫洁具各项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加强公厕管理维护,公厕全部免费对外开放。积极引导鼓励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等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文化站)。
(4)空中管线整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相关部门分片分区域负责制,统一整理。原则上空中管线一律入地,废弃杆架一律拆除。一时无法入地的,全部捆扎成束,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各村)。
(5)公共绿地整治。抓好绿化建设养护,公园和主次干道的绿地无缺株、死株,树穴黄土不露天;绿化带边上侧石无破损,泥土无裸露。大力整治绿化带乱搭乱挂、晾晒衣物、借树搭棚、擅自种菜、占绿毁绿等乱象,有效提升绿化景观化水平。(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6)招牌广告整治。规范店招店牌设置,达到规范化、个性化和艺术化的效果,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店铺放置在店门外的各种立牌式广告、灯箱等一律清除。(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
4.打好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攻坚战。
(1)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和清扫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有序。(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兴发村)。
(2)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小菜场内部要货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无出摊经营、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无活禽交易,经营卤味、熟食摊点有“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二次更衣间。其余市场要做到整洁有序,无占道经营、出摊设点,清扫保洁落实,无卫生无死角和陈旧垃圾。(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各村)。
(3)市场周边管理。要抓好市场周边环境和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确保暗访期间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整治办)。
(4)马路市场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确保辖区内无马路市场、无违法流动摊点。对设立的疏导经营点强化管理,做到便民不扰民。(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整治办)。
5.打好五小行业整治攻坚战。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小餐饮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店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取“无证整治、有证提升”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持证小餐饮、小食品监管实现全覆盖;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理、防“四害”工作等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室内外环境整洁,“门前三包”到位,内部软、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要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持证上岗。(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分局)。
(2)加强“四小”行业监管。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四小”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四小”行业要持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四小”行业消毒管理台账齐全,内部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强化监督抽检,定期开展“四小”行业公共用品用具监督抽检,强化对业主的指导督促力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二)八项工作。
1.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坚持严管重罚,巩固我乡重点路段“乱停车”整治成果,对支小路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查处车辆占用斑马线、路口停车、无序停车、禁停标志下停车、僵尸车、人行道停车等违法停车行为。科学划定路面停车泊位,确保有序停车。(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2.加强建筑工地闲置地监管和整治,对建筑工地、闲置地进行整治,确保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建筑垃圾堆积。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抛洒滴漏、污染道路行为。(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村规站、各村)。
3.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按照堆放整齐,环境整洁,不影响市容的要求,疏堵结合,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严防废品乱堆放,保持整洁有序。(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4.抓好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及控烟宣传。加强汽车客运站、卫生院、学校、宾馆饭店、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卫生整治,确保基本硬件达标,卫生整洁有序;狠抓政府机关单位、卫生计生系统、教育系统禁烟工作。禁止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控烟措施落实到位。(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党政办、文化站、各村)。
5.规范传染病防治。规范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转运工作,及时处置医疗废弃物。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院感消毒工作;及时打击非法行医。(牵头领导:连贵忻;责任单位:卫生院、各村)。
6.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整治相结合、政府组织和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针,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长效防治措施,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全面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切实降低“四害”密度,定时开展病媒生物的消杀,重点行业和单位应设有防蚊蝇和防鼠设施,防制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7.抓好国卫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工作。一是在全乡范围内营造国家卫生乡镇创建范围,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的`身份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二是对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农贸市场、社区及窗口单位的健康宣传栏设置齐全,内容及时更新并在主要路口、大道沿线设置醒目的创卫宣传展板等。(牵头单位:刘晓云;责任单位:整治办、各村)。
8.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牵头领导:刘晓云;责任单位:文化站、各村)。
(一)准备阶段。召开巩固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实施阶段。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建立分工清单、细化任务,落实各线工作职责,建立销号制度,分工协助推进国卫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检查督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邀请市、区爱卫办成员莅临指导,针对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四)迎接验收,接受考核阶段。做好整理台账等汇报材料,查漏补缺,迎接国家卫生镇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国卫巩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强势领导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对国卫创建工作全面梳理,切实掌握工作进展,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突出重点、适度建设”原则,从资金上对国卫巩固予以保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开展领导督查,全面督促整改,确保实效。二是建立督办通报制度,整治办开展经常性督查,督办整改并通报,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而影响暗访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主要道路、沿街各临街建筑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宣传栏大力增加国卫创建宣传内容,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国卫创建迎检工作。乡村联动强化国卫宣传,爱卫、宣传、城建、执法要发挥各自职能、场所、资源等优势集中开展国卫创建活动。
乡村治理方案篇十三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有效、扎实推进xxxx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依据xxxx县20xx—2020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典型引路、连线扩面”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20xx年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城乡共建”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县域经济富强、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美、生态环境优美”新xxxx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20xx年全力抓好36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县级以上重点示范村12个,示范村12个,巩固提高村12个。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重点示范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比重达到30%以上,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或其他技能。
(三)农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上,且具有抗御本地区基本烈度地震能力,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电话(含移动电话)入户达到全覆盖,人畜安全饮水率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农村绿化面积,建设美丽新农村。
(四)村庄建设有序整洁。合理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村间街道实现硬化、美化、绿化、新化、净化、亮化等,建有基本排水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五)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80%以上,村两委会班子团结和谐、制度健全,“双高双普”目标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有完备的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图书室及健身设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节约土地、完善功能、方便群众、超前发展”原则,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村庄建设及旧村改造规划,切实增强规划连续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实用性。(牵头单位:住建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住建局、新农办、农林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引领发展产业。根据各示范村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规划猕猴桃产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手工布艺等一批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引领全县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一村一品”彰显特色,产品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新农办、财政局、发改局、畜牧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发办、科技局)。
(三)建设完善阵地。阵地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基础、促发展、壮实力、构和谐的重要载体。20xx年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完成村级两委会阵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组织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新农办、住建局、民政局、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
(四)建设文化广场。以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综合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20xx年全面建成15个示范村文化广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农家书屋,充分发挥其作用。(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财政局、国土局、文广局)。
(五)强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达标,实现“六化”和“六个一”的目标,“六化”即:道路硬化,边沟围墙一体化,村道路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文化活动经常化。“六个一”即:有一个科技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有一个幼儿园,有一个休闲健身场所,有一个便民超市,有一个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发改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发办、国土局、电力局、卫生局、教育局)。
(六)整治村容村貌。结合“四城联创”目标,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积极实施“五化”、“一池四改”、“绿色家园”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实现村庄美、环境好,辐射带动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卫生局、创建办、农工部、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财政局)。
(七)强化技能培训。按照各村产业发展实际,因村、因人、因时而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和乡土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对猕猴桃产业和手工布艺从业人员的培训,实现“一户一策”、“一人一技”,提高广大农民实用技能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人社局、畜牧局、科技局、农发办、财政局、教育局、科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党校、教育局、工商联)。
(八)创建学习型村镇。按照《创建学习型村镇实施方案》要求,以“一镇两村”示范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指导、强化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群众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新农办、信息办、广播电视台、妇联、团县委)。
(九)提高农民素质。利用春节、农村古庙会、夏日纳凉晚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按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全县12个重点示范村进行精神文明户创选评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好公婆、好媳妇、十大孝子”进行表彰。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身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等行为宣传报道,加大群防群控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文明办、计生局、广播电视台、信息办、团县委、妇联、信访局、文广局)。
(一)规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1日—3月31日)。按照新农村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选址、村庄建设、旧村改造、产业发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各个项目的前期资金筹措等工作。特别要做好猕猴桃产业发展前期的土地流转、规划、苗木购置、栽植及春季田间管理工作,以及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11月10日)。具体实施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是推进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建设,积极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发展“一村一品”。要根据农时气候及猕猴桃生长特点,及时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结合“三夏、三秋四禁止”活动,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村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确保乡村环境卫生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31日)。对新农村建设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和考核验收总结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继续采取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各镇(中心)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包抓机制。牵头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各级干部要带头宣讲新农村建设理论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美丽新农村、新风貌、新农民、新科技、新政策等。及时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融入新农村,丰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三)加大投入,增强后劲。县上继续按照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部门帮扶、项目捆绑”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阵地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涉农项目和补助资金,重点向示范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引导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夯实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逐步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真正实现农村农民共享改革成果。同时,要严格按照《xxxx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xxxx县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类规划设计指标完成情况,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投入情况等全面进行考核。
(四)合力共建,齐抓共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地缘、亲缘、人缘等关系,组织引导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企业帮扶,增强村企之间的联系,共同发展实现双赢。通过“同乡联谊”活动,吸引县外能人回乡投资建设,为家乡做贡献。邀请曾在我县工作过的领导干部回乡视察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帮扶单位与镇(中心)、村的联系,充分调动帮扶单位和包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明确主体,发挥作用。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谁投资谁受益等奖补政策,调动农民群众自己投入发展产业、改善环境的积极性。对于村内集体公益项目建设,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坚决杜绝村集体举债搞建设,倡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六)示范引领,树立典型。县、镇(中心)、村都要着力培养和选好各类典型,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以典型示范、典型带动促进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
(七)加大督查,严格奖惩。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镇(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年新农村建设成绩突出的镇(中心)进行表彰,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镇(中心),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对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排在最后一名的镇(中心)给予经济处罚,由纪委、组织部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帮扶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显著的包扶单位,在次年农业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乡村治理方案篇十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以整脏治乱、完善设施、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清洁美丽海南、全面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村镇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整治依据。
(略)。
(三)整治目标。
利用两年半时间,对全省乡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建设,普遍改善乡村环境面貌。着重抓好“五整治”、“五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破损道路及建筑、农业废弃物,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净化美化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乡村环境管理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主要目标: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全面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得到弘扬,美丽乡村建设彰显海南地域特色。
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乡村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村镇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管理,规范引导村镇科学建设,遏制和打击村镇违章建筑,提高村镇建设水平。
具体指标:
20xx年年底前,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全面清理。
20xx年年底前,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全省规划建设的124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村庄收集设施设备、收运保洁人员配备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xx年,建立起合理的村庄、乡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运机制,乡村环境垃圾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一)全面开展乡村存量垃圾清理活动。
发动村民、村委会、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大力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和树林中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等,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切实改善乡村环境“脏乱差”面貌。
(二)建立村、镇环卫清扫保洁体系。
一是配备垃圾清扫收运保洁人员。全省所有村庄,要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收运保洁人员。
二是推行“村规民约”管理。乡镇政府要通过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对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置以及污水排放和处理等进行约定,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参照“门前三包”管理,乡镇政府分别与村里的学校、企业、商店、农贸市场、娱乐室以及村委会、村民小组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明确单位、村庄、村民(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责任范围,明确要求村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集中投放。
三是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标准,逐步建立“户清扫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的目标。
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或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南渡江流域、万泉河流域、松涛水库、一线海岸线等重点区域,优先推进水源保护地、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实现污水达标排放。规划布点“乡村游”、“农家乐”的村庄,原则上应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
(四)配套建设完善村镇基础设施。
村庄要重点规划建设垃圾屋、垃圾池,或配备垃圾收集箱;将“村村通工程”向村道延伸,硬化村庄道路;安装路灯;建设停车场、活动室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配套给排水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渔港公共厕所建设。乡镇所在地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在乡镇配套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结合客车停靠站、货车临时停车点,综合建设停车场。在镇区建设排水管道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建立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要求,规划建设垃圾转运设施、购置清运设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配建公共照明设施,基本做到“有路就有灯”。
(五)抓好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各相关管理单位要组织清理景区、景点及其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改变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面貌;加强景区、景点的排水、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加强景区旅游公厕建设管理,按星级标准配建,并实行全日制保洁;旅游景区、景点的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实行责任区三包管理,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障游客饮食安全;认真治理在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
(六)抓好通道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通道作业特点,将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的垃圾清扫收运工作纳入公路养护班组工作职责,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路沿线建立起卫生保洁作业机制,确保沿线卫生整洁。
二是结合“绿化宝岛”行动要求,采用观花、观叶树种及乡土常绿树种为主,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多效益的具有海南热带风光特色的绿色景观长廊,特别要做精做美旅游线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绿化。
三是全面加强清理村庄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小广告(含乱张贴),确保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沿线两侧广告牌无破损,画面干净清晰。
四是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的.卫生整治,杜绝占道经营,确保市场周边通道的卫生整洁。
(七)抓好水域的环境卫生整治。
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水域作业特点,在江、河、湖、水渠、渔港、渔排、海岸线水面和岸上可视范围内建立起卫生保洁作业机制,确保水域干净卫生。沿海市县政府要组织沿海村民结合海岸线防护林带建设,大力种树植热带树种,建设具有热带椰风海韵风光特色的环岛海岸线景观防护林带。
(八)抓好中小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厕所建设管理。
要加强中小学生、学前幼儿卫生文明素质教育,加大校园卫生、教室卫生及环境整治力度,创建花园式校园。学校厕所的建设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公共厕所管理的卫生标准和管理制度。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对厕所全日制保洁,提高我省中小学校厕所整体服务水平,保证广大学生的基本如厕环境。各市县、各单位要对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43号)的建设任务要求,全面完成计划建设任务量,并根据发展需要按标准同步配套建设新的公共厕所。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厕所的规范管理,在优先落实保障景区景点、加油站、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厕所保洁服务的同时,全面提高公共厕所整体管理水平,确保每座厕所有专人管理和经费,每座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文明卫生。
(九)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实施村镇绿化工程。
村庄绿化要充分发挥海南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气候条件优势,组织村民在村边、房前屋后、路边、水边植树造林,大力推进“百树户、千树组、万树村”和村道绿化。同时,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在全省村庄增种树木、花草,消灭黄土露天,改善、美化村庄环境,建设花园村庄,形成“村边树林茂密,村内花果飘香”的乡村美景。乡镇要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建设镇区公园,为乡镇居民提供休闲娱乐锻炼场所;结合特色旅游风情小镇建设,每个镇重点建设一条特色风情街;根据乡镇资源特点,利用园林绿化打造乡镇特色景观。
(十)加强村镇交通秩序管理。
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现象进行整治。在固定区域、固定地段进行划线停放管理;对交通量小的道路,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可考虑设置限地段、限时间的临时停车位。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提高设施服务水平。
(十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各市县要力争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2542个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的规划编制,确实有困难的要保证在20xx年完成。要尽快发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认真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对乡镇、村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施工报建管理,坚决遏制和打击村镇违章建筑。
(一)动员部署,开展垃圾大扫除活动阶段(20xx年8月至12月)。
召开全省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政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在全市县村庄组织开展垃圾大打扫除行动,清扫、清运、处理垃圾,切实解决“垃圾围村”问题;为确保此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20xx年年底前,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检查、考核等形式督促市县抓好第一阶段工作落实。
(二)建章立制,建立整治常态化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
各市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按照方案,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整治常态化机制,在自然村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将乡村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所需经费列入市县经常性财政预算,并建立完善通道、景区景点、水域的卫生保洁体系。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三)完善提高,实现长效化管理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开展评议和考核,进行表彰和问责。完善提高,实现长效化管理,稳步提升乡村环境质量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大力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建设国际旅游岛、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的迫切需要,也是我省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的迫切需要。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增加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升市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规格,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因此,要把不间断的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健康深入地发展。
(三)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从实际效果出发,以解决问题的基点,作为突出整治的重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要舍得投入,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中转站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四是整修道路、硬化村巷,疏通排水管沟,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五是安装路灯、种植花草树木,亮化绿化美化环境;六是着力整治乡村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破旧建筑物,有条件的抓紧做好乡村街景立面改造工作,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并举,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建立村规民约,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乡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机制。
要建立多层级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20xx年、20xx年将继续安排资金用于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市县政府要根据整治任务将农村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环境卫生作业机构人员工资、作业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经费列入本市县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到位。省直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市县财政的各项涉农资金要整合使用,争取最大化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全省统筹,地方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全省实行统一目标、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市县政府负总责抓实施,相关部门按职责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环卫、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综合指导和检查;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服务监督指导;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乡镇交通秩序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镇交通秩序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市县及乡村道路沿线通道环境卫生整治,“村村通工程”和村庄道路硬化建设的监督指导。
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文明行为方面的标准、宣传画和宣传录像的制作、宣传发动、教育和监督指导;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万村绿化”工程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
国土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村镇污水集中处理和乡村水源保护区村庄垃圾处理的监督指导,做好全省医疗垃圾,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处理的服务监督指导。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河道、沟渠等水域垃圾收集和处置,配合国土环保部门做好村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监督指导。
卫生(爱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以乡村除“四害”、改厕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指导。
商务、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商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指导。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和中小学校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统一制定我省中小学校厕所管理规定,将校园卫生与厕所管理纳入考评学校工作的内容。
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海洋渔港环境卫生、海岸带高潮线以下区域生态环境的监督指导。
农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各农场(生产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服务监督指导,配合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各林区(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监督指导。
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保障,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六)建立层级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实行问责制。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一是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各系统、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巡查、暗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评,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市县、部门和单位的负责领导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要启动行政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效纳入干部工作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奖励和处罚。三是要建立全民参与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鼓励群众采取“随手拍”等形式进行监督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制造“脏乱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群众举报的“脏乱差”问题,在海南主流媒体上设立“曝光栏”公开曝光,并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及时启动问责。
加强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我省农村环境面貌,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各市县、各部门要秉承真抓实干的作风,全力推进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确保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谱写出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乡村治理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践行为民宗旨、厚植民生情怀,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县农村“五治”工作部署,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五治”(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为重点任务,大力整治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不良行为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婚丧陋习,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实现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建立政府引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集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建、管、养、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户厕等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得好用得上管得长,稳定持续发挥效益。
(二)坚持农民主体,激发动力。
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农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改厕模式标准,动员农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五治”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根据村庄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貌和村民生产生活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科学选择合理适用的“治房、治水、治垃圾、治厕、治风”有效模式,确保“五治”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
(一)全力打赢“治房”攻坚战。
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建立审批台账,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严格建房规划管理,加强农村房屋风貌引导。倡导集中建房,切实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新建农村住房必须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和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建筑清理,以20xx年x月x日为时间节点“控增量、减存量”。加大农村违规违法建筑和危房建筑的摸排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目标任务,在尊重农户意愿前提下开展危房建筑拆除工作,对于历史形成的违规违法建筑按照依法、稳妥的原则进行整治,对于乱搭乱建棚架、废弃建筑残墙断壁要坚决拆除,严禁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全力打赢“治水”保卫战。
完善“治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污水、臭水、饮水“三水同治”。确保饮用水安全足量,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对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摸清全x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治理效果。对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寨,结合农村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分散治理模式,在庭院内消纳利用或就近自然生态消纳。对设备、管网损坏的进行修复,设备老旧的进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放不达标的进行提标改造。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建村级巡河志愿队,强化常态巡河、常态清淤、动态排查,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旦发现黑臭水体,立即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xx%。
(三)全力打赢“治垃圾”阵地战。
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定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主要从“干”“湿”两类入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分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惰性垃圾和其他垃圾“五类垃圾”进行处置;探索建设“厌氧沼气池”等方式就近处理湿垃圾,易腐烂垃圾就近堆肥、惰性垃圾就近消纳,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坚持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原则,规范运输、无害处理,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农村垃圾治理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鼓励有条件的村扶持村集体对可回收物进行加工形成产业反哺。
(四)全力打赢“治厕”歼灭战。
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中肯綮;用钉钉子精神推动改厕,加强政策宣讲,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x级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重点改造无厕户和旱厕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改厕目标任务。要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把改厕与改房、改厨、改圈相结合;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改厕主体作用,引导农户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每个村明确x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培育农村厕所改造施工队伍、成立村级监督队伍、鼓励建立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队伍;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开展改厕工作,严把审批建设关、招标采购关和竣工验收关,积极探索“首厕过关制”,确保改造后的户厕达到“能用、管用、实用、好用、耐用”;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
(五)全力打赢“治风”持久战。
积极推进乡风移风易俗,培育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聚焦农村酒席泛滥、人情成灾、大操大办、婚丧陋习、烂俗表演、封建迷信、孝道衰弱等陈规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风尚。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黄协会等群众组织运行章程和制度。开展农村滥办酒席、低俗婚闹、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农村宴席规范管理,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一律不办,大力推进绿色、文明、惠民殡葬,提倡文明祭祀。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黄赌毒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引导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生活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乡农村“五治”工作领导体系,由x主要领导总牵头,成立x级农村“五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x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中心,农业中心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总统筹;涉及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持续推动农村“五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摸排、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工作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五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x村两级宣传栏、村委会宣传音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制作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小视频等广泛宣传农村“五治”的相关政策和知识,提升农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推进农村“五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机制建设。
建立调度机制,书记、x长亲自安排、定期调度、确保农村“五治”工作稳步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强督查机制,x纪委、督查室要强化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结合当前作风问题整肃,扎实开展督察检查,对在工作推进中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考核机制,农村“五治”统筹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行动重点内容,将x相关部门、各村实施农村“五治”情况纳入xxx年度综合考核范围。xx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五治”的督查,针对考核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约谈。
乡村治理方案篇十六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15个选派村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13个脱贫村和2个乡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委组织部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市、县(区)有关部门,市、县(区)按要求足额筹措、专款专用。
1.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指导。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分级约谈。县委组织部将会同财政、乡村振兴等单位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细落地。
3.加强资金监管。组织、财政、扶贫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加强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县选派办统一负责,定期向省、市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治理方案篇十七
农村道路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改善我乡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路面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就20xx年我乡村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全乡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认真贯彻落xx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十二五”通村通畅规划。
(2)通过“事一议”程序,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填写《通村通畅工程开工建设申请表》。
(3)通过“一事一议”程序,自筹部分的建设资金已到位,并交乡财政所。
(4)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由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及外部环境协调小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每个小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完全由村民代表组成。
(5)已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项目业主为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交通管理站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
3、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拟申请实施的项目,由各村提出申请,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放线,提供标准设计图纸(标准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会车道平面设计图,挡土墙、边沟、涵洞、警示墩设计图等),各村在乡交管站的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4、施工队伍由各村在县交通部门提供的诚信施工队伍库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竞争性选择产生。
5、实施项目公示制度。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必须在村委会以及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施工单位及联系人,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等。设立的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6、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占用土地、房屋及其他拆迁工作,由各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自行调整和解决,并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施工外部环境良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8、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采用项目合同制。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标准合同范本,规范业主与施工方权利义务。
9、技术标准:路基、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转弯半径不小于15米,纵坡坡度不大于12%。会车道数量每公里不少于3处,每处宽度不小于2米,长度不小于20米。
10、质量要求:
(1)路基工程:路基须平整、密实、稳定,碾压后无车辙,路线平纵线形顺适,边坡稳定,挡土墙符合要求。
(2)路面工程:5%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宽度不小于3.5米;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小于18厘米,宽度不小于4.5米。
(3)排水设施:浆砌边沟泄水断面尺寸(不含路面厚度)不小于40厘米×40厘米(宽×高),且须m15砂浆趟底,外壁整齐高于路面5厘米且须抹面。涵洞设置须满足排水要求,保证排水通畅。
(4)原有路线因地形地质限制、需深挖高填或拆迁较多才能满足4.5米宽度要求的,或原有路基情况较好,不设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可满足需求的,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交通部门现场调查,书面批准并提出实施方案。方可实施建设。
(5)未设置水泥(或石灰)稳定碎石基层的路段,c30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5mpa)厚度不得小于22厘米。
1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同时设置各种安全设施、标志标牌等,减少安全隐患。
xx通村通畅工程补助标准(含上级补助资金)为:少数民族乡40万元/公里,项目不足资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广泛发动群众自筹资解决。
13、通村通畅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路基工程必须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路面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必须经乡初验合格,由村民委员会填写通村通畅工程交工验收申请表,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交工验收申请,由通村通畅工程验收组进行交工验收。
14、验收合格的通村通畅工程,交由项目所属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养护管理。
xx通村通畅工程项目,在乡政府积极争取下,县下达我乡10.2公里。由于今年项目要求高,建设难度大,各村在任务下达后,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通村通畅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