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委托代持协议(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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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一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持股基本情况。
1.1 甲方在x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万股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享受公司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公司有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的,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 ,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3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 特殊约定。
4.1x公司有限公司拟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创业板或在国内主板上市。如果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或甲方获悉公司正在或将要处于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等境地,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转让股权的权利,则乙方必须无条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支付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五条 代持股份的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代持股份的转让。
6.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保密。
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对本协议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汇至乙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11.2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获任何价款,投资收益等均需转账至甲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二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于。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四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丙方 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是 (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 %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 %,其中 %为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四)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五)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五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应列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____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乙方承诺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持股费用。
六、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六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进行相应的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查阅公司账簿,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0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六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七
身份证号码:。
住所: 。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存续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备案以及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二、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2、所有涉及公司出资人(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办理。
3、乙方需行使、履行有关股东的权利、义务时,应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并依据该授权进行办理,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在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授权时,乙方均不得对其所代持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6、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若因以下行为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三、乙方协助甲方处分股权的义务。
2、甲方对自己股权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四、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 甲方承诺:对代持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权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权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权期间,基于甲方股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权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乙方承诺将一切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或直接交由甲方,否则,依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按日计算支付违约金。
六、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七、协议解除。
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2、解除的程序:
(1)双方需提前10日,向对方送达解除协议的通知书;
(2)收到通知书后,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的一切权益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八、保密。
2、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对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九、违约责任。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违反任何条款的均视为违约,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十、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十二、特别事项。
1、甲方可通过乙方决定/参与决定公司的一切人事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协助;
2、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实际出资人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主张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3、因乙方本人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为保证乙方忠实履行本协议,乙方以公司股东名义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时,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行使代持股权的任何权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八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为支持本公司上市,优化股份结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份有限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持有的____________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的名义持有人,双方签订本代持协议。
二、委托代持时间委托代持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至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具体交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标的物交割。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总购买价_______万元),自动正式委托乙方代持。
2、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委托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兑现资金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部转账到甲方指定帐户。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代持期间,代持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代持股份转让或抵押。
2、乙方收取甲方代持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整)。
3、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现金分红,乙方应在代扣税金后全额转给甲方。
4、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送股或转赠股份,其增加股份自动加入标的物并享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5、乙方有权在委托代持期间行使代持股份的投票权以及其他正常股东权利。
五、代持期限及股份回购事项。
1、如果双方约定时间内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为成功,双方约定代持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代持期限到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名下代持的由甲方出资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回购,回购价格为:甲方原购买价格_______元(1购买后年限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卖出价格按当天该股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卖出指令由甲方在当日_______点前书面送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后指令生效。
3、股票卖出兑现资金以及分红现金乙方逾期转给甲方,乙方按每日_______%支付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指令及时卖出股票,致使甲方遭受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得到甲方指令擅自卖出或转让委托代持股份,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2)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九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的个人原因,现甲乙双方根据《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与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实际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
3、甲方在满足股东合作协约定的条件下,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乙方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
5、甲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乙方利益的基础上减资。
6、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的报酬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
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基础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甲方。
4、在甲方拟将乙方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或转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乙方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乙方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该报酬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乙方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关票据给向甲方报销时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
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或不适合代表甲方持有该股份份额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甲方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甲方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乙方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乙方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乙方概不退还,因甲方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条款。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会议纪要、承诺、协议、合同或其它约定。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标公司备案存档。经双方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均需要书面形式签署,且在目标公司备案后方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年 月 日, 与 签订《 股东协议书》,约定 公司总投资总额为 万元,其中 投资 万元; 投资 万元。其中 所投资的 万元有 万元实际是 实际出资的,由 代为持有,实际股东权益由 享有。
后众股东因经营需要,给 于 年 月 日新注册了营业执照“莆田市 有限公司”,全部投资款项用于新公司经营。并工商登记注册资本 万元,其中 持股 %、 持股 %。现甲乙双方确认,乙方 持股的 %中,有 %股份是甲方 所有,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该 %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莆田市 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莆田市 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 %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予以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 %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五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若乙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___%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_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十二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作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债权委托代持协议篇十三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