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优质15篇)
报告是一种对特定主题或问题进行详细研究和分析的书面材料。报告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报告的主题和核心内容,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以下是一些写报告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指导。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一
为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1)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法可依主要是解决立法问题,为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社会秩序制定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提供切实可行的行为准则。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有法可依的目的要做到有法必依,即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切实保证,这是在强调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的基础上,对于那些无视法治、践踏法治和以身试法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者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制裁的必要措施。
答题要点:行政处罚的程序可以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填写预定格式、编有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一般程序。
除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他行政处罚当适用于一般程序。行政机关载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合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审查调查结果,酌情分别作出决定:
(1)确有应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支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述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在对较重的行政处罚实施前适用的一种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程序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执行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2人代理;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答题要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答题要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一下条件,依法申请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2)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的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8)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9)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10)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11)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1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14)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5)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答题要点:
(1)消防规划;
(2)安全位置;
(3)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
(5)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
(7)消防产品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管理;
(8)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答题要点:
(1)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分,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分别做了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建设施工许可;
(3)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二
院长为全院职工进行了医疗部分的第一堂培训课——《医疗安全积分管理办法》与《医疗核心制度》。院长首先阐明了医疗安全的重要性,告诫各位新员工要增强自身医疗安全意识,减少医疗缺陷、差错,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医疗安全积分管理办法》,希望各位新员工能自觉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危机意识,进一步保证医疗安全,也能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培训课上,院长详细解读了《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知情谈话制度”等,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医院临床岗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分管医疗的林副院长,还为大家讲解了医保的相关规定。
为有效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我院对新分配到我院的医务人员、与2010年上半年医疗安全积分扣分较多的医生,务必参加此次医疗安全与医疗核心制度的培训,并希望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重视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切实保护病人权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黄塘镇卫生院。
20xx.05.29。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三
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无证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广典型等方法,把卫生行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卫生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进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所20xx年5月23日上午在所办公室召开“六五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启动会。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提出我所“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要求全所职工通过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20xx年5月—10月,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共集中学习了14次;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50份;对公共场所服务对象进行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00份。
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执业。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关人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等,提高广大人们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所普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宽,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我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四
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
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五
县教育局及公安局组织了全市中小学生安全负责同志为期3天的“校园安全培训”班,我对此次培训印像非常深刻,深觉肩上的责任进一步加重。在此,我谈谈个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体会:。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12.2重大煤气中毒事故以来,我校认真贯彻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题会议精神,“提高自我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对家长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此,我校确定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树立安本文来自小草本站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将校园安全工作实绩与各班级和教职工学期评估相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落在实处。
作文。
比赛、安全教育讲座、安全专业知识竞赛等。假期中我们也不放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都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一个都不能少”。克服四种心理,即“凑合”心理、侥幸心理、麻痹心理、粗疏心理;坚持“四不放过”,即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甚至提出了对安全工作要小题大做、捕风捉影,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营造“四讲”氛围,即利用横幅标语、校园广播、班级。
黑板报。
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使我校的每一个角落不流一处死角。
通过这些丰富多采的安全教育活动,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极大提高,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创建安全班级、安全办公室、安全计算机室、安全家庭活动,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从最小处抓起”的原则,加大安全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学校严防细查、速改快整,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进行校园本文来自小草本站安全整改,覆盖了学校所有办公地点。完善值班预案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了学校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和谐、持续、稳定地发展。
通知书。
2.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是学校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及时查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应及时妥善处理。对发生事故不上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校规校纪,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严肃帮教、处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总之,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明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1.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值勤值班,严格校规校纪,强调学生进入校园(包括节假日)不能骑车,学生进出校门时均有学生文明礼仪岗在校门口进行检查。
2.加强课间管理,课间、中午安排有一名值日教师到各班巡视,杜绝学生在课余时间滋生事端。
3.进一步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邀请校外辅导员经常性的到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及安全知识的教育。
4.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
5.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经常性的进行交通安全常识讲座,教育全体师生注意交通安全。
6、加强对学生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的安全教育。
7、定期联系家长,齐抓共管,不断提高家长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总之,在学校要创设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工作。才能建立“平安、和谐校园”。
参加了“2019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学习,使我深深感受到“学校安全重于泰山”。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我校在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在此,谈谈个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体会:
长期以来,学校坚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预防、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每学期开学时均进行各种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了防火、防震、逃生等常识。假期中我们也不放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都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能够按时返校。
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明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总之,学校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时刻警惕,完善制度、加强预防,落实责任,做到有章可寻、有法可依,落到实处,才能建设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实现全年的安全目标和生产任务,公司从20xx年12月2日-3日开始对生产各部门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大力宣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通过专家们深入浅出地讲解,学员认真地学习了相关知识,学员们的安全理念、安全意识、风险防范能力与职业责任均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将此次培训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作为落实公司年度安全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在办公会议上强调了各部门责任,质量安全部制定了培训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与公司各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同时要求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展开,生产各部门全体员工参加培训,责任到人,培训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有了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基础,整个培训过程中,员工积极响应,培训热情很高。按照公司培训要求,授课人认真编写了相关教案,并汇编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个学员手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员工培训过程历时两天,共有59名员工参加。
这次培训的教材以授课人根据公司要求编制的课案,针对公司施工实际情况,同时质量安全部收集整理了培训知识手册等书籍作为补充教材,对员工灌输了先进的安全理念、介绍了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传授了防火救生的方法与策略等等。在培训授课中,授课人利用投影仪,通过生动的画面,详细的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给员工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大家防患与未然,提高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
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对学员进行了严格地考勤。每次上课均进行签到、点名。培训刚结束马上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安监局拟定的试卷,考试成绩和员工的绩效挂钩。
在培训过程中,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员工在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风险防范和职业责任四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企业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员工的集体意识,培养了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本次培训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许多进步,但离公司的目标还有差距。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今天和明天的工作,在本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2、培训参与的人员不积极,培训时间短。
3、个别员工对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培训重视不够。建议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中,增强对员工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工作和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培训纪律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持之以恒地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七
安全培训是每个公司定期都会举办的活动。在每一次安全培训过后,我们都应该写培训心得总结。这样我们的收获才会更大!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篇安全培训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领导:
我自20x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在大岭山接受安全主任培训学习,除去20号周日一天休息未上课,其余总计培训九天时间,培训学习业已结束并考核完毕,现对本次培训学习情况作以下报告:
一 培训课程的大致内容
本次共培训三大课程,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在《法律法规知识》课程中主要针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等进行培训学习,并在本课程中学习了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相关知识。
在本课程中,学习到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危险识别,从生产条件,从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从生产的安全保障等阐发了安全第一的内涵,从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从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从加强和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等阐发了预防为主的内涵,并学习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等。
在《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课程中主要学习了防火防爆,职业卫生,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相关知识,主要是从技术层面上分析事故造成的各种直接间接原因,接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与去年的所发生的几起工伤和火灾事故,本章知识内容与我公司有着密切联系。
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课程中主要学习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观点,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特作业人员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伤亡事故管理等相关知识,本章主要从管理和制度层面上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学习。
二 对培训课程几项重点概括
1 从国家和企业各类伤亡事故案例中可以得出安全生产十分重要这一结论,因为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事关企业的生产与效益。
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简单的分割,要统一看待。
应树立和运用系统,预防,科学的观点开展安全工作和管理。
所以加强各级干部的思想态度的转变和全员技术与知识的学习,是一项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工作。
2 注册安全主任制度是由广东省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和地区的经验于1994年率先在深圳试行的一项制度。
制度的意义在于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解决“没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通过专职人员使企业全员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学习和运用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诸如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 我国对安全生产的新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企业安全生产由主要负责人负全责,国家以法律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和注册安全主任的职责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因此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应在主要负责人带领与指导和安全主任的推动与牵头及全员参与全面进行。
4 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有:(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完善安全生产条件;(4):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5):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7):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接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内容将是我公司今后开展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和主要方面。
5 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因素是管理的欠缺。
人的不安全行为有违章违纪操作,思想上麻痹大意,技术上薄弱,知识上缺乏,上岗未经培训考核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安全设施装置的缺陷,物体放置工作场所的缺陷,防护用品的缺陷,设备工具方面的缺陷等,管理的欠缺主要是对人对物的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处理等。
三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和不足
根据安全培训学习的三大课程内容,我个人认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还不够理想,从制度建设从人员管理从现场管理从技术环境方面都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公司领导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高度重视,但未能就安全管理工作作以深化强化,使之系统,规范,细致。
结合公司现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有:〈1〉: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安全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技术比较欠缺,不能有针对性有目的的全面性的对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正确的加以教育培训,指导疏引,监督检查,管理控制等。
〈2〉:公司对员工的三级四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大,日常性持续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案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大,工作员工不具备或很少具备或具备很少本工种本岗们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相关技能而直接从事相关工种相关岗位的工作,未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特殊岗位人员未能持证上岗,这是导致事故最直接的因素和隐患所在。
〈3〉:干部自身素质和员工自身素质诸如学习能力,理解能力,实操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理论修养,遵章守纪,创新变革等方面存在着不足。
〈4〉:公司安全生产管制度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不足,主要存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模糊,相关安全生产责任,操作规程,教育培训,检查监督,危险作业,安全会议,应急预案,现场管理,档案管理,奖励处罚,值班报告,事故追究等制度的欠缺,员工在公司安全目标,安全价值观,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准则,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认同与遵守执行方面的欠缺。
四 个人建议
建议公司从上至下应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针对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建议公司自行开展或由辅导公司开展对我公司中基层干部进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
建议公司在制度的建立健全上应下功夫将其完善起来,并将管理干部对制度的执行作为奖惩,绩效,晋升,调薪等一项重要依据。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使我对安全生产的相关理论知识,思想观念,法律法规等都有了直接的全新的了解,自我感到受益很深,但由于培训时间较短,培训内容以前接触较少,加之知识总量较大,个人在学习,认识,理解,接受上存在一定的限度,所以对培训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深自身学习,以期比较全面比较牢固的掌握相知知识,以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以上是我经过本次培训学习的总结报告,如有谬误,敬请公司领导进行指正。
为了践行公司的安全理念,由韦总号召,安保科牵头组织了一次为期十天的消防安全强化培训,将各车间班长和车间骨干员工组织在一起,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实战演练。
在培训期间既有个人的体能训练,也有消防水带的40米对接训练,穿戴空气呼吸器50米往返跑,还有以部门为单位的3人5盘水带的组合连接的集体训练。
在本次训练中我收获了很多。
我们此次训练是军事化培训模式,上午训练前有3000米的跑步训练,主要锻炼的是我们的耐力和意志,在前3天的训练中有不少的人都掉了队,但随着训练的不断深入,掉队的人是越来越少,并且跑完这3000米以后,都感到很轻松。
从体力上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加强。
接下来就是消防水带的对口连接练习,每人两盘水带和一个水枪,接两个口和一个水枪,两人一组进行练习,一开始因为动作不熟练,我们的用时都在15-20秒之间,随着训练的不断加强和深入,我们的训练成绩不断的向前提,训练中我的最好成绩到了9.96秒,于维志跑到了8秒左右。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在此次训练中于维志同志因为原来他是消防兵,他把自己所学到的消防知识毫无保留的与大家分享,动作要领,水带的不同拿法,前进中的注意事项,接口的'动作要领,等等。
在体能的训练方面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接触到了很多新鲜的训练方法,有100米接力跑,100米冲刺跑,高抬腿跑,俯卧屈伸腿加s型跑等等。
在训练过程中各个队员争先恐后,个个都像猛虎下山一样,没有一个是掉队的。
在训练中的集体项目是最热闹的,为了集体能拿到一个好的名次,每个小组都是非常团结一致,相互协作,没有一个给小集体落后腿。
我想这也是此次活动的目的之一。
火灾发生时,逃生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个人防护器材也一定要会用,如果有防护器材不会用,那只能是一种摆设。
在此次训练中个人的防护器材的使用和理论知识,也是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空气呼吸器是在有毒环境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个人装备,会使用它这是我们精细化工生产特点所决定的。
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的气体,简单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就会失去作用,只能用空气呼吸器。
我们先从理论知识学起,学习使用方法,佩戴时注意事项,使用前的检查,使用后的清理消毒,如何佩戴空气呼吸器是就合适的等等。
并且在考试考核中也有这项内容。
检查、佩戴、往返50米跑。
用时最短的只用29秒,我的成绩是35秒,在学员中间是中等水平。
处理初期火灾时,队员的相互配合和速度决定着损失程度的大小,发现险情时用最短的时间,最好的配合会大大减小损失。
因此在这次训练过程中我们也有这样的集体配合项目。
那就是3人5盘水带的对接,距离是100米。
在此次训练中2#位的成功与否,是决定此项目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巴豆醛车间有我和张忠厚、曹佰峰为一小组,我跑1#位,曹佰峰跑2#位,张忠厚跑3#位。
在训练时我们就发现2#位就很关键。
因此我们安排曹佰峰跑2#位。
每人都有两盘水带,需要在跑动中接口,这里面有很强的技巧,训练时我们的成绩就跑到了22秒,与化产车间这样的强队相差不多,在考试考核中我们三人暗下决心,要与化产车间争一下高低。
考试中我们相互配合,积极跑位在行进中都是一次性接好口,并且没有脱口现象,最后我们的成绩是20秒,比化产车间快了一秒中,在这个集体项目中我们巴豆醛车间得到了第一名。
成绩的取得固然与每个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是我自己觉得是三人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一个默契的配合,才是这次培训的目的之一。
以上的培训只是一个基础工作,在这次培训中实战演练才是此次活动的重头戏。
我们模拟了粗苯大库泄漏后,在抢修的过程中不慎产生了火花,引起了火灾。
然后展开了公司级预案。
接到报警后,首先是警戒队赶到了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紧急疏散人群,禁止一切过往车辆。
应急小分队到达后,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耐酸碱胶靴和手套,戴上空气呼吸器,4人一组,进入现场查找泄漏源头,发现不能处置,需要抢修抢险小分队支援,在抢修的过程中不慎有人产生了火花,发生了火灾,围堰外的消防分队立即开启水枪和泡沫枪,然后将火扑灭。
由于泄漏的物料比较多,在回收时有人中毒,有应急队员和抢修队员,将伤员抬至上风处,然后有医疗分队给予简单的救治,等待专业的医护人员的到来。
在整个事故的预案演练过程中每个小分队之间的配合至关重要。
配合越默契,事故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在演练的过程中娄科不断的纠正,总结在演练中的错误,经过我们不断反复的演练最后基本达到了我们所期待的结果。
一次一次的演练每次都在逼近现实。
让我们的演练和预案非常使用有效。
在这次培训过程中也有很多不足,在体能训练中有明显的体力不支的现象,从这一点上看必须加强平时的身体锻炼,只有身体强了才能事故中做好充分的工作。
在预案演练中对付突发事件的能力还明显的不足,缺乏现场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
现在的消防设施中有很多缺陷,包括有的消防水带只有一个接头,消防箱内只有一盘水带,在应急过程中明显感觉准备不足。
还有卡口没有上牢的等等问题。
我们的应急演练强化培训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我们为应急预案开展的演练工作却刚刚起步。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以便在事故的应急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的效果,我们将经常性地在车间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训练或演练工作,以提高车间员工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八
我自x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在大岭山接受安全主任培训学习,除去20号周日一天休息未上课,其余总计培训九天时间,培训学习业已结束并考核完毕,现对本次培训学习情况作以下报告:
本次共培训三大课程,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在《法律法规知识》课程中主要针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等进行培训学习,并在本课程中学习了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相关知识。在本课程中,学习到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危险识别,从生产条件,从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从生产的安全保障等阐发了安全第一的内涵,从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从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从加强和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等阐发了预防为主的内涵,并学习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等。
在《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课程中主要学习了防火防爆,职业卫生,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相关知识,主要是从技术层面上分析事故造成的各种直接间接原因,接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与去年的所发生的几起工伤和火灾事故,本章知识内容与我公司有着密切联系。
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课程中主要学习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观点,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特作业人员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伤亡事故管理等相关知识,本章主要从管理和制度层面上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学习。
1从国家和企业各类伤亡事故案例中可以得出安全生产十分重要这一结论,因为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事关企业的生产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简单的分割,要统一看待。应树立和运用系统,预防,科学的观点开展安全工作和管理。所以加强各级干部的思想态度的转变和全员技术与知识的学习,是一项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工作。
2注册安全主任制度是由广东省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和地区的经验于1994年率先在深圳试行的一项制度。制度的意义在于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解决“没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通过专职人员使企业全员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学习和运用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诸如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我国对安全生产的新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企业安全生产由主要负责人负全责,国家以法律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和注册安全主任的职责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因此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应在主要负责人带领与指导和安全主任的推动与牵头及全员参与全面进行。
4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有: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4):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6):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7):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接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内容将是我公司今后开展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和主要方面。
5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因素是管理的欠缺。人的不安全行为有违章违纪操作,思想上麻痹大意,技术上薄弱,知识上缺乏,上岗未经培训考核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安全设施装置的缺陷,物体放置工作场所的缺陷,防护用品的缺陷,设备工具方面的缺陷等,管理的欠缺主要是对人对物的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处理等。
根据安全培训学习的三大课程内容,我个人认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还不够理想,从制度建设从人员管理从现场管理从技术环境方面都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公司领导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高度重视,但未能就安全管理工作作以深化强化,使之系统,规范,细致。结合公司现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有:
〈1〉: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安全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技术比较欠缺,不能有针对性有目的的全面性的对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正确的加以教育培训,指导疏引,监督检查,管理控制等。
〈2〉:公司对员工的三级四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大,日常性持续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案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大,工作员工不具备或很少具备或具备很少本工种本岗们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相关技能而直接从事相关工种相关岗位的工作,未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特殊岗位人员未能持证上岗,这是导致事故最直接的因素和隐患所在。〈3〉:干部自身素质和员工自身素质诸如学习能力,理解能力,实操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理论修养,遵章守纪,创新变革等方面存在着不足。
〈4〉:公司安全生产管制度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不足,主要存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模糊,相关安全生产责任,操作规程,教育培训,检查监督,危险作业,安全会议,应急预案,现场管理,档案管理,奖励处罚,值班报告,事故追究等制度的欠缺,员工在公司安全目标,安全价值观,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准则,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认同与遵守执行方面的欠缺。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九
俗语道:“五月天,孩儿面。”刚刚还是艳阳高照,转眼间就下起了绵绵细雨。迎着入夏时节的绵绵细雨,我们又一次迎来了新的培训。培训是由市局法规处的杨正中处长主讲,这次培训与往日的不同,既不是讲枯燥的法条,也不是说技能的演练,而是谈“如何维护烟草专卖体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端正工作态度,努力工作,多向先进同志学习,取长补短,争取早日成为先进份子中的一员。
二、在思想上要提高意识,有行业危机感。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国家的新政策、法规,提高自身素质。
三、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视行业为己家,不做有损于行业利益的事。
以上是本人的小小体会,我会努力做到。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十
校园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我校在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始终把安全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措施,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在此,谈谈个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体会:
一、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
长期以来,学校坚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预防、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每学期开学时均进行各种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了防火、防震、逃生等常识。假期中我们也不放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都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能够按时返校。
三、建立各种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明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总之,学校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时刻警惕,完善制度、加强预防,落实责任,做到有章可寻、有法可依,落到实处,才能建设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十一
离开学校,来到xx公司,第一节课就是安全教育培训。经过半个多月的安全教育,彻底颠覆了我当初应付的想法。对于安全生产有了深科的体会,现将学习情况和心得总结如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化工厂安全的总方针,它时刻提醒我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不可忽视安全隐患的存在。要想把方针落实,首先要规范自己的操作,把操作工六严格熟记于心:。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操作。
4、严格执行操作法。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这不仅是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条文,同时是对自身安全防护的提高。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级安全教育。熟练掌握,牢记于心,这是进入工厂的前提!安全教育不能存在半点马虎,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
四知:。
1、知岗位操作法与工艺条件。
2、知设备结构与规格性能和各种物.管.线的来龙去脉。
3、知责任制具体内容。
4、知投产标准和开工措施。
四会:
1、会在正常和不正常情况下进行独立操作。
2、会熟练稳妥处理不正常现象与事故。
3、会熟练操作开停工。
4、会一般设备维护保养。
经过半个多月的培训,使我增强了安全教育意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工厂中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同时我所享受的权力和义务。以及一些安全消防知识,例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还有一些遇到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逃生方法。这些东西让我们感到受益匪浅,因为他贴近我们的生活,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保护我们生命的安全,也是验证我们作为一名合格化工人员进厂的前提条件。
在这里我也要特别感谢几位培训老师,是你们的付出,换来了我们的收获!你们是公司最可爱的人,因为有你们在公司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是你们解决了公司的后顾之忧,也为我们今后在工作中的安全,谱写下了重重的一笔,让我们牢记于心,安全第一!
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为客户提供别人做不到的服务的企业管理理念。在工作中对质量工作要全员抓、全过程抓、重点抓、只争朝夕抓。在安全上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当你进到我们工厂时正式成为一名员工时,就要接受三级教育,使大家首先在感性上有了安全的意识。大家知道,过去的“三不伤害”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强调的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说到底只是个人自律行为,更多的要求自己管好自己、保护自己,而对他人违章行为的纠正和保护他人远离危险则没有提及。加上了这8个字后,是将“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结合,突出了集体和团队行为,道出了更多的人情味,真正体现了同事间的互助友爱之情,这也是建立团队安全和谐的一个重要保证。
仔细分析观察我们身边曾经发生的各类事故,虽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如认真剖析起来,其中操作时相互间监护不到位而导致惨痛的事故绝不在少数。而之所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监督护人思想深处缺乏足够的保护他人的意识所致,也是长期以来“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安全理念的缺失造成的。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很有道理。如果眼看着你的同事在违章操作或面临事故危险,你不去及时制止、施以援手任其发展,只顾自己哪岂不是在犯罪?“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实质就是提倡发要的监护,职工在生产中看到工友威胁到安全生产的操作行为不能碍于情不指出来,听之任之,而是要主动提醒、纠正,有经验的老职工在生产中要担当起照看年轻职工的责任,断不能有“事不关起,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和念头。这不是凭空给职工打麻烦,实际上,在生产中共同作业的职工很容易发现工友是不是违章作业或面临危险,提醒、制止工友的违章行为,就避免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对于违章者来说,对保护自己远离违章和事故,及时发现和制止自己违章行为的同事,除了应该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外,还要切实纠正自己的违章行为,深挖思想根源,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确保不再违章,从本质上筑牢安全底线。将“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牢记心中,真正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让安全、健康与我们相伴同行!
工厂是生产产品的地方,只有好的产品质量才能使企业有效益,才能使我们的收入有保障。产量必须服从质量,增强全员质量意识,要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强化现场管理。首先,要以质量保效益。工程质量对产品品质工作至关重要。要结合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质量标准,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工程质量,要突出把好原料关、注塑作业关、防止磨具调节不到位关和产品冒落处理关。其次,要加强工作现场管理,坚决做到产品摆放位置、投料的时间等等。第三,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提高注塑的成品率,减少废料含量,为精加工创造条件。各生产部门要不断加强生产活动的过程控制,设立关键质量控点,制定控制标准,努力减少废品,从生产源头上稳定注塑质量。增强全员质量意识,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要正确处理生产能力与稳定质量的关系,认真编制中长期接替规划和短期接替,科学确定接替方向和准备重点。
其实,再简单的事情,做到极致都不容易。极致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待生活对待工作的责任,极致也是精益求精,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全力做到最好。如果说极致生活是一种优雅,那么追求极致就是一个追求优美追求完美的过程,在工厂上班一样是追求极致的过程,而且这个追逐过程只有开始,没有结束。优化制胜的最大诀窍,就是把别人不愿意做的,别人做不到的事情踏踏实实做到极致。做别人不愿意做的,做到别人做不到的本已经很难,再把这些事情做到极致难度可想而知,做到坚持,成功便指日可待。那他是如何从“门外汉”成为“行家”呢?答案很简单:学习。但做的时候就很难了,特别是对于走出校园,走入社会为生存奔波的人。“专业只是代表自己的知识,走到社会后,知识就不够了,更多的知识是来源于生活中的学习和实践。人一辈子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停止了学习就等于停止了发展。”要学习,要补充新知识,就得花费很多的精力和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这需要坚强的毅力,这样的人往往都是能成功的。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十二
1、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3、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4、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5、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6、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7、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8、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9、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10、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11、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12、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13、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4、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16、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17、两个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
18、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19、受移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2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管辖。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采纳。
23、进行立案调查时,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5、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告知后。
(三)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26、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7、当事人应当按期参加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一次)。
28、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9、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擅自改建、扩建,或者危险化学品单位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使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0、安全生产监察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场收缴的罚款,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两日)内,交至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两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31、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需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抵缴罚款的,根据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销毁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安全生产监察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处理物品,应当制作清单。
32、市(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七日)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33、案卷立案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34、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5、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臵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37、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8、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9、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臵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臵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0、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臵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臵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臵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45、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47、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48、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49、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50、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52、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5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5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5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56、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者使用作废的上述有关证件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7、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依法(拍卖)其财产,用于赔偿。
59、(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6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62、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操作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可以根据需要设臵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在成本中列支。
1、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依法对获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事项);发现未经批准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查封或者取缔)。
72、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人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7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8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8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85、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8。
6、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87、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88、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9、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9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9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6、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7、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9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9。
9、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6、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5、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6、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1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9、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120、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1、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22、工会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23、工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25、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2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130、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3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3、事故调查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4、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3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41、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42、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43、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4、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45、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46、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47、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查封、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48、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49、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51、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53、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4、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衡量各级政府(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
55、新设立和改建、扩建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和道路客运企业,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
56、现有合法采石场在2005年底前达不到(5千)立方米以上规模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57、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以及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和评价,提出安全生产措施和方案。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专篇)。
58、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59、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职责权限,认真调查处理。
160、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2、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4、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8、(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9、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17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监察。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5、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向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并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9、坚持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18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所称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1、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受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其(业务领导)。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禁强迫从业人员(超强度劳动)或者(冒险作业)。
3、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三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及时解决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8、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9、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19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后,应当及时(组织论证),并向重特大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的有关责任单位下达(治理通知书),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2、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6、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9、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200、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二、单选题。
1、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a)作用。
a.监督b.指导c.督促d.引导。
7、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接收。其接收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有关部门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交由()认定的专业单位处理。(d)。
8、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d)。
a.当天当天b.立即当天c.当天立即d.立即立即。
1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c)。
a.登记记录b.监测报告c.应急救援预案d.管理档案。
12、违反规定,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的,由公安部门处()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
c.规程和行业技术安全d.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
15、每个矿井必须有()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c)。
a.四b.三c.二d.一。
16、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d)。
a.厂长b.班长c.组长d.矿长。
18、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c)。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d.相互协调。
21、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生产、检验、销售、使用和报废,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必须取得省以上安监部门许可。(a)。
a.国家和省b.本省c.省和地方d.各地市。
28、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a)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300b.200c.500d、100。
29、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c)的原则。
b.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十万元d、十五万。
c.予以经济处罚d.予以取缔。
c.降级或者撤职d.警告。
34、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c)。
a.予以关闭b.给予经济处罚c.责令停产停业d.予以取缔。
b.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十万元d.三万元。
b、批评、扣发当月奖金;
c、记过、降级直至扣发当月奖金;d、通报批评。
37、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a),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a)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a、60日b、50日c、40日d、10日。
3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d)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a、40日b、10日c、20日d、30日。
40、(c)均有权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a、事故当事人b、单位领导c、任何单位和个人d、执法者。
42、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c)的行政处分;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a.撤职b.记过c.警告直至记大过d.开除公职。
4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b)年。a.1b.3c.5d.2。
44、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c)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2万以上5万以下b.10万元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d.二十万。
45、《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是__d___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a.所有行政人员。
b.只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c.在生产过程中有责任的所有工作人员。
d.只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中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
46、当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时,对有关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与_____处分。(d)。
a.警告b.记过c.记大过d.开除。
4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a)。
a、32;12b、24;12c、32;24d、32;20。
三、多选题。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abcde)。
a.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b.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c.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d.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e.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abcd)。
a.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b.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c.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abcd)。
a.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d.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臵,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7、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规定,有()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十三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就是习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习惯。将这句。
格言。
放进安全与习惯的关系论述中,在一连串的恶性事故统计前,不良习惯的可怕之处一览无余,避免了这些事故,好习惯何尝不是最好的财富?所谓“习惯”,在。
字典。
上的解释就是由于重复的练习而固定下来的并变成需要的行动方式。比如开车系安全带,定期进行体检等。有调查表明,人们日常活动的90%源自习惯和惯性。在安全方面,这种影响会强烈得多,有时甚至是致命的或毁灭性的。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有个积累的过程,有个回旋的余地,做不到十全十美也可以退而求其次,总不像二进制那样残酷,除了1便是0。然而企业员工培训恰恰就是二进制。我们愿意树起“1”这块安全的丰碑,却万万不敢挖出“0”这口夺命的陷阱。除了时刻准备着,处处践行“安全第一”的理念和意识,我们没有第二种选择!没有企业员工培训,怎么能实现安全生产呢!在企业员工培训的养成方面,也要重视奖励和惩罚,这如同火车的双轨,要平行开展。惩罚要使受罚者得到教育,变压力为动力,并影响其他人员更加规范作业;奖励要使人在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得到发展,促进自我防范能力的提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尤其要对基层班组工作成绩突出、办法新颖有效、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表扬和奖励。
本人的安全技术和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存在麻痹思想,抱着侥幸心理,自认为不会发生什么问题。而违章者身边的人员也对违章行为不以为然,见怪不怪,更有甚者,盲目跟从。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意识上的“从众心理”占了主导地位,其根源还是在于缺乏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亡羊补牢”的故事大家一定很清楚,牧民在丢失了羊以后对羊舍加以修补,从而避免了羊再被狼偷走。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亡羊补牢”是一种危机处理的手段,今天我们探讨企业员工培训的养成,“亡羊补牢”仍然能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企业员工培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未亡羊而先补牢”。影响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比方说设备、环境、技术甚至运气等,但万变不离其宗,套用“存在主义”哲学的一句话“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么:能发生的也一定是有其原因!建设安全文化的关键就是处平安之境而思危险之害。每当一起事故发生时,我们或为之深感震撼,或为之扼腕痛惜,但是更重要是我们仔细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症结,不可否认,因为很多时候事故并不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印象往往就不会很深。
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也是很有学问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对于同一个事故,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得出的结论肯定是大不相同的。建设安全文化就应该倡导一种从实际出发,既要找出共性问题,更应该针对个性特质发掘能产生共鸣的因素。这种共鸣才是我们真正应该从事故中吸取的,否则,仅仅肤浅的就事论事,泛泛而谈,那就难免陷入“一边批他人违章,一边重复他人的违章”的怪圈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只有将一些血的教训同自己的工作实际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多问问自己会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多想想自己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多思考思考自己的防范是否到位,多想想自己的企业员工培训浓不浓,只有这样的“他山之石”,我们才能真正的“攻玉”。同时,培养企业员工培训要启发员工的自觉意识。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企业员工培训,做到自觉把“安全心愿讲出来,把安全陋习写下来,把违章行为找出来,把隐患缺陷改过来”,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离开学校,来到xx公司,第一节课就是安全教育培训。经过半个多月的安全教育,彻底颠覆了我当初应付的想法。对于安全生产有了深科的体会,现将学习情况和心得总结如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化工厂安全的总方针,它时刻提醒我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不可忽视安全隐患的存在。要想把方针落实,首先要规范自己的操作,把操作工六严格熟记于心:。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操作。
4、严格执行操作法。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这不仅是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条文,同时是对自身安全防护的提高。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级安全教育。熟练掌握,牢记于心,这是进入工厂的前提!安全教育不能存在半点马虎,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
四知:。
1、知岗位操作法与工艺条件。
2、知设备结构与规格性能和各种物.管.线的来龙去脉。
3、知责任制具体内容。
4、知投产标准和开工措施。
四会:
1、会在正常和不正常情况下进行独立操作。
2、会熟练稳妥处理不正常现象与事故。
3、会熟练操作开停工。
4、会一般设备维护保养。
经过半个多月的培训,使我增强了安全教育意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工厂中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同时我所享受的权力和义务。以及一些安全消防知识,例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还有一些遇到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逃生方法。这些东西让我们感到受益匪浅,因为他贴近我们的生活,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保护我们生命的安全,也是验证我们作为一名合格化工人员进厂的前提条件。
在这里我也要特别感谢几位培训老师,是你们的付出,换来了我们的收获!你们是公司最可爱的人,因为有你们在公司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是你们解决了公司的后顾之忧,也为我们今后在工作中的安全,谱写下了重重的一笔,让我们牢记于心,安全第一!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十四
冬天到了,树叶都离开了树妈妈的怀抱,来到了大地的怀抱中。好多同学都喜欢放鞭炮而且是在草丛、草堆、郊外等处放鞭炮,这很容易引起火灾。据报道,某市“12.6.125”特大火灾和其他一些火灾事故中,都与这些有关,加之在消防工程上的疏漏,不按规定,有的消防设施仅仅当作一个摆设放在那里,火灾发生时无法及时投入使用,有的则根本无法使用,由此造成了施救工作的延误,导致重大伤亡,还有报道说,某市在一起火灾事故的救扑中,尽管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却不知道消防栓安装在什么地方,原因是施工时把消防栓做成了一个壁厨,外面是木门,死死地锁着,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现在冬天到了,天气很干燥。同学们,放鞭炮时,要到规定的地方放,注意安全,防止火灾。家里无人的时候,要记得关掉家里的电源和煤气,防止火灾。
同学们,我们要从小就树立防火的意识,有时候你们的家长都会忘记关电源,你们一定要记得。一次次血的教训都不能从我们的记忆中抹去的。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总结报告篇十五
水火无情,无数的生命被火灾夺去,但火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能源,生活中处处需要火。
万一生活中发生火灾,首先要保持冷静,理智地分析思考,在紧急中寻求生的希望。其次,掌握一些必要的救生方法也是十分有用的。在火势还没有蔓延开时,可使用灭火器来自救。使用灭火器方法应正确,应注意“一摇、二拔、三喷”。或用湿抹布捂住口鼻,沿地面墙角匍匐前行,同时关闭门窗,防止火势增大。若公共场所发生火灾,在逃生时,一定要遵守秩序,不可慌张,切记不可坐电梯或从高楼跳下,若身上着火,则就地打滚即可;当火势较大时,则首先保持冷静,然后拨打119来求救。在拨打火警电话时必须讲清火灾地点以及火势大小,以便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出事地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救援。
火虽无情,但我们如能采取正确的逃生自救的方法,相信火灾中我们应该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