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案例分析(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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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案例分析篇一
摘要:本文通过对跨文化沟通与管理失败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理出了某一类跨文化沟通与管理失败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并进行了实证性跟踪研究。
随着全球化的进展,组织与文化背景不同的组织合作的机会越来越多,员工与文化背景不同的员工合作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而跨文化沟通与管理的失败现象一旦发生,就会对组织产生消极的影响,降低组织绩效。
20xx年12月2日星期五中午,河南财专外经系教师甲把接外教时需要交付外籍教师的资料(课程表、学校班车时刻表、桃李园附近地图和新校区地图)交给教师乙,嘱咐教师乙在经过老校区时让司机停下车把班车停车点指给外教看,并嘱咐外教班车可能停在家属院门口也可能停在门后面的路上也可能停在操场里,到宾馆后先要让外教把护照交给前台扫描后还给外教,跟前台要上网号,签下自己的名字,留下自己的电话,要教外教开门、取电、开灯、用上网号上网,并记下房间号告诉教师甲。
20xx年12月4日星期天,河南财专外经系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市场营销课外籍教师clarehawkins乘坐cz3116航班于中午12:00抵达郑州。外经系派出教师乙与司机丙赶赴机场接机。14:43,教师乙给教师甲发短信:“一切都安排妥当!”教师甲回复:“好,辛苦了啊,在哪个房间?”教师乙回复:“407。”
次日下午1点20分左右,河南财专外经系市场营销教师丁打电话给教师甲说在班车上没看到clare。教师甲打电话给教师乙问是否按要求去做。教师乙说汽车没走农业路,走的丰产路,他给clare说了一下出了桃李园往右拐,到路口再往右拐就到了。教师甲给教师戊打电话说明情况,教师戊碰巧带着维多利亚大学国际项目专业课协调员rachelsimmons去看老校区和桃李园,正在桃李园呆着。教师甲嘱教师戊一会儿走农业路如果碰到clare把她捎到新校区。过了一会儿教师戊看到有女外宾走进桃李园,便问了一下,果然是clare。原来clare不知道到底在哪等车,宾馆服务员出于好心,问了一下,认为clare找公交车站,让她去了丰产路。clare上了另一个学校的班车,却被人家给赶了下来。她只能又回到桃李园。
晚上,外经系招待维多利亚大学国际项目专业课协调员rachelsimmons、专业课教师mikehulks和clare。结束后教师甲与教师乙送三位外教回住处。教师甲提出带clare再看一下班车停车点,clare说不用了,教师戊已经指给她看了。教师甲坚持要再让她看一下顺路送她回桃李园,clare说她和rachel有很多事要谈,不便久等。教师甲就要求clare把桃李园附近的地图找来在地图上指给她看。clare把自己的手提箱里的东西翻了几遍都没找到地图。教师甲要求clare把教师乙给她的资料袋拿过来。四份资料都在资料袋里,clare只在班车时刻表上做了密密麻麻的标记,其它三份资料上没做任何标记。
此次跨文化沟通与管理失败的原因有六:
一是教师甲事前只是嘱咐教师乙如何做。信息的接收者对这种口头上的嘱咐可能会不放在心上,也可能会忘记。从沟通的效果来看,重要的信息,为了让信息的接收者能够重视起来并记住,既需要口头上强调,又需要做好书面的指导。
二是教师乙信息反馈不准确。在教师乙把外籍教师安排到宾馆之后,给教师乙的信息反馈是“一切安排妥当!”,并没有告诉教师甲没有按他的要求把学校班车停车点指给她看,也没有按照教师甲的要求把外籍教师的房间号告知教师甲。信息反馈准确与否,对沟通与管理工作中的决策与效果效率影响都很大,对跨文化沟通与管理工作中的决策与效果效率影响也很大。
三是教师乙未按教师甲要求把学校班车停车点指给外籍教师看,而只是口头上说了一下,而且说的也不清楚。对一个初到异国的人来讲,有关地点的事项,最好亲自带她看看,因为一个陌生的城市对她来讲是不会那么容易就了解的。
四是语言存在障碍。该外籍教师只会说英语,不会说汉语,而宾馆服务员的英语也不够好,所以就认为她要找公共汽车站,结果就指错了路。语言不通是跨文化沟通与管理的一大障碍。
五是外籍教师对中方交付的资料不够重视。外籍教师把自己的手提箱里的东西翻了几遍都没找到地图,而地图就在教师乙交付给外籍教师的资料袋里,而且外籍教师只在学校班车时刻表上做了密密麻麻的标记,而其它三份资料上没做任何标记。足以看出该外籍教师对中方交付的资料不够重视。中方交付给她的地图上清楚地标着班车停车点在哪、桃李园在哪、丰产路在哪、东三街在哪、农业路在哪,如果外籍教师看了地图,定然不会跑到跟班车停车点所在方向截然相反的丰产路上去。
六是外籍教师第一次坐班车,中方没派老师专门去接。在第一次坐班车的时候,如果中方派了老师专门去桃李园接外籍教师坐班车的话,也不会出现外教找不着班车停车点的情况。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可选对策:
第一,教师甲不但要在口头上安排工作内容,又要做好书面的指导。可以采取如下表格作为管理工具帮助教师乙更好地完成工作。
第二,教师乙要客观地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不要主观评价自己的工作。教师乙在工作结束后,要把上表交给教师甲,以便让教师甲知道哪些工作可能做得不到位,从而需要进一步的协调。
第三,提高宾馆服务人员的英语水平。如果宾馆服务员的英语足够好的话,就不会把学校班车停车点理解成公共汽车站,就不会指错路。
第四,外籍教师来中国出差前,外方需对他们进行简单的汉语培训。如果外籍教师稍微会一些生活中必需的汉语的话,也不会出现这些问题。
第五,外籍教师需对中方交付的资料重视起来。如果外籍教师对中方交付的资料重视起来的话,她很容易就能找到班车停车点。
第六,外籍教师第一次坐班车,中方派老师专门去接。在第一次坐班车的时候,如果中方派了老师专门去桃李园接外籍教师坐班车的话,外教也能很容易就找着班车停车点。
结合工作实际,以上可选对策中,对策三、四的可行性不是太大;而对策一、二和对策五可以综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方案,就是教师乙以外经系专业课外教接待(送行)工作检查清单作为工具,按照要求去做,对外教强调所交付资料的重要性并如实汇报工作情况。而这一工作方案和对策六不是平行的关系,采用这一工作方案就无需采用对策六,而采用对策六必须有对策一的支持,所以从人力成本考虑,笔者认为由对策一、二和对策五综合形成的工作方案是最优对策。
河南财专外经系20xx-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专业课外籍教师行程表如下:
其中mikehulks由教师甲接待,教师甲有5年的接待外籍教师的经验,没有出错;案例中的跨文化沟通与管理失败的现象发生在第二次接待clarehawkins的过程中,教师乙没有很好的接待经验,是河南财专搬到新校区后第一次接待外教;以后各次接待均由教师甲按照最佳对策安排执行工作,未再出现跨文化沟通与管理的失败。
论文案例分析篇二
近年来,面对高效课堂的呼声和实践,大学专业教育越来越以此为追求目标和践行方式,案例教学的运用成为普遍和关注的焦点。公共管理教育属于专业教育的一种(professionalschools),兴起于全球化公共管理运动,21世纪之后进入了发展的蓬勃期,公共管理教育的相关研究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从而进入百家争鸣的时代。我国尽管在公共管理教育的发展上起步较晚,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但在实践操作中形成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却为数不少。然而,现状是基于本国现状和实践的、能因地制宜的的本土经验却不足。因而,案例分析法成为了中国公共管理教育发展的焦点和途径。
一、案例分析法及其在公共管理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分析法就是通过陈述和分析某个特定情境中的冲突或决策问题,将学生置于实际决策者的角色之中,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今后的自身决策做准备。”课堂教学的优势在于固定、系统地将知识体系完整、全面、有序的传递给学生,课题教学的劣势在于无法使得学生以主体角色进入知识情境,从而体验式地掌握和运用所学理论。因而,对于具体情境的模拟就依赖于案例分析法了。案例分析法的目的就是在模拟现实情境中,带领学生迅速转变角色进入情境,从而将理论与现实实践相联系,巩固并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在锻炼学生的思维当中对类似情境做出正确判断、产生正确行为。案例教学始于1870年的哈佛大学,“案例”的说法来自于法律条文的判断,进入20世纪,案例教学在教育中普遍运用起来。一般而言,公共管理中对案例分析法的运用包括两种基本模式,“简单案例如芝加哥式(芝加哥大学首先开发使用),即案例研究。复杂案例如哈佛式(哈佛大学首先开发使用),即案例分析。”前者是将案例作为研究对象,老师与学生共同站在案例之外进行讨论和分析,后者则是参与到案例当中去,以主观当事人的身份来分析,转变角色,身临其境地进行探讨和分析。公共管理源于20世纪西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后来逐步综合各种学科,成为了融合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政治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多种学科方向的综合学科门类。同时,鉴于其实用效益和经济价值,也逐步成为了一名应用性学科,这就要求学生除了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以为还需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卓越的执行力等。我国的公共管理教育和教学尽管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对案例分析的关注日渐深入,尤其是近年来为解决本国自身案例教学的匮乏,很多学者展开了积极的研发工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成立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以来,间共开发出150余个案例,其发展速度还是较快的,但案例与国际的接轨和交流还是目前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案例分析法在公共管理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公共管理课程的性质决定了案例分析法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众所周知,案例的设置和引入是因为其所呈现的情景具有典型意义,通过重复和再现使得某种真实的具体情境得以身临其境进而掌握处理该问题的基本方法。公共管理课程属于社会科学类,社会科学对真理的追求在于不断的接近真理,然而,完全一致的情境是不会在社会科学当中发生的,这与实验室中自然科学的反复证明不同。公共管理课程不仅仅局限于对于知识的讲授和技能的习得,更注重对学生思维力的开发和思想境界的提升,其课程内容需要密切联系现实,脚踏实地的服务社会实践,避免空谈理论,使得学生能在进入社会的同时就迅速、直接的适应和融入社会。因而,公共管理课程要求课堂能够充分的吸引学生、寓教于乐,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和学习热情。鉴于多元功能的公共管理课程本身的性质,及其大容量、较灵活、立足应用的学科特点,传统的讲授式课堂教学很难实现课程目标,案例分析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优秀且恰切的案例可以让学生快速进入学习状态,引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生自我和联想式的体验,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优秀的案例能够将空洞的理论说教在情境中迅速转化为现实的操作,便于学生掌握实际解决问题的知识和专业技能。案例分析法还能在师生互动中实现真正的教学相长,即便案例是固定的,但面对不同的学生、多元化的思维,其在问答间碰撞出的火花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案例分析法不仅是公共管理教学实现课程目标、提供课堂效率、营造轻松氛围的有效途径,也是进行课程开发,课程创新的重要举措。
三、案例分析法在公共管理教学中的运用的原则
尽管课堂教学的效果与教师主体的素养与能力息息相关,与教学方式和教学环境等都具有直接联系,但是,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确实在规律的共通性上有章可循。下面将从例案例选择的典型性与针对性、问题设置的集中性与预设性、教学相长的互动性与合作性等原则具体分析。
1.案例选择要源于生活,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
现实生活是案例选取的直接源泉,案例存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专业人员的教师主要的主要职责就是慧眼识材。教师应当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敏锐的学术嗅觉,卓越的概括攫取能力,将既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案例进行选择,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抽象出最适合专业理论教学的部分,并进行加工和再创造。在形成案例文本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选材料的甄别,选取最具有典型性的材料、最具有适用性的事件、最具有吸引力的焦点,主动加工并形成专题,同时需要兼顾案例本身的趣味性和教育价值。案例的分析还应注意针对性。这里的针对性包括两层含义:其一,要针对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水平进行案例分析。不要将案例分析的过于复杂和理论化,要让学生身临其境在案例过程当中。其二,要针对专业理论教学的'需要拓展案例本身的延伸性教育价值。一个案例通过不同视角的分析是可以形成多种教育价值、实现多个教学目标的,案例本身的延伸性和创造性为案例分析制造了较为充分的发挥空间。但是,不同阶段的学习会有不同的教学目标侧重,要针对案例服务于理论教学需要的原则,具有针对性的分析案例,避免无限延伸和随意拓展。
2.案例问题的设置要具备集中性和预设性。
由于一则案例包含的信息多元庞杂,因而案例的讨论经常因为中心的缺乏和重点的游移而效率低下,因此,焦点问题的确立成为案例分析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所谓焦点,就是将问题集中起来,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目的进行设置,从而在讨论中紧紧抓住学生的注意力和思考力,从而有效提高案例教学的功效。案例的问题设置应是提前预设的,所谓案例预设就是在课堂教学之前,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案例特点,预先计划设置一些问题,问题的中心和答案应在教师的预想和计划之内,效果应该是围绕教学目标的实现。预设问题可以将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可以在课堂讨论过程中时刻把握主题,避免跑题和低效教学。预设性是案例教学准备环节的要求,“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即便案例再恰切,没有预设的问题和预设的引导及点评都不能保证案例教学的成功实施。最后,公共管理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法的运用还要关注一般教学过程中重要环节是实施,如案例教学过程中要关注教学相长的互动性与合作性原则,因为案例分析中师生的互答和质疑都是教学深入的必要环节,因而互动性原则和合作性原则不容忽视;教师要关注教学后的反思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便于进一步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和积极发展。在日常教学中,案例的运用和分析看似普遍,但真正将案例分析法恰当、科学、有效、自觉的运用,发挥其最高效应的理念和教学行为尚待完善。应当说,当代案例分析教学还尚待于系统科学的完整理论的形成,但公共管理教学中对其的普遍应用无疑是案例分析法的重要重要探索。
论文案例分析篇三
摘要:传统的国际商法方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培养要求,案例教学可以弥补传统讲授式教学的不足,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际商法;案例教学;法学教育
案例教学法一直是西方国家颇为重视并普遍推行的一种教学法。自传入我国后在法学教育中推广应用,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因其在应用性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价值,也引起了我国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
一、案例及案例教学的内涵解读
案例是指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的内容情节、过程和处理方法进行的客观描述,以备查询和再现。
关于案例教学的定义有很多种,对各层次属性不同的排列组合、不同的取舍形成了不同的案例教学概念,也反映出对该教学法不同的认识程度。
大多数对案例教学的界定着眼于它的教学方式上。“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生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生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教师讲授、组织学生分析、讨论实际案例、撰写案例报告等过程来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2]“案例教学就是以教学案例为载体,是基于一定的教育目标,选择一定的教学案例从事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它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特征,强调师生对案例共同进行讨论,并写出有关案例分析报告。”[3]这些界定对案例教学中的一些核心要素都有强调,侧重面不一样。
下面是一则比较完整的关于案例教学的定义,它也代表本研究对案例教学的界定:案例教学就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的要求,运用挑选出来的案例材料,使学生进入某种特定的事件、情境之中,通过组织学生对事件的构成进行积极主动的探究活动,从而提高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4]。
二、国际商法案例教学的价值分析
目前,我国高校国际商法的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是讲授的方法。中国高校传统的讲授式教育还是有其优越性的,如传授的专业知识具有条理性和系统性,便于学生作笔记和掌握。但是,讲授式方法存在着其特有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因为学生在课堂上自始至终处于被动的听课状态,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的思考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和法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的主要是书本法律知识和经过教授智力加工的研究成果,很少有机会在课堂上具体、充分地讨论实际案例。虽然近些年来,教育界一直在探讨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改变讲授式方法给学生带来的被动局面。但在这方面我们同其他国家相比做得还很不够。我们的教学方法应当移植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改变单向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方式。
(一)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国际商法》是一门比较抽象的理论性课程,单调的法律条文和基本概念众多,专业性强,内容庞杂,具有枯燥性的特点,如果只是简单地教授知识,照本宣科,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不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更无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成了课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将现实生活中的生动、逼真的事例引入课堂,营造一种身临其境的气氛;给学生提供一个独立思考、自由讨论的学习环境。在这样的学习状态下进行教学,就比较容易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的'动力。
(二)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商法》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国际商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其运用于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传统的讲授型教学法,能使学生获得解决问题的“标准答案”式的理论知识,却难以获得运用该理论知识去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而案例教学法更加注重运用理论知识去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案例教学由于通过让学生认真分析案例,并在分析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解决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的开展,通常是由教师事先选择教学案例,通过教学案例的呈现创设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情境,课堂教学就是在围绕这个具体案例开展的分析讨论中进行的。学生通过案例中所涉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潜移默化中便逐渐学会了如何去分析问题,学会遇到类似的情境或问题时该如何对待,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而且由于大量案例并没有唯一确定的解决办法,可以给学生进行开放式思考和讨论空间,也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适应社会的需求。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案例教学这种教学形式特别依赖并突出学生之间的通力合作。小组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组织形式,为了达到共同的学习目标,小组成员之间必须学会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和信任。实践证明,一个彼此合作、相互支持的团体的学习效果,要远远好于单个人的学习效果。在传统的讲授方法中很难培养或提高学生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四)有利于学生系统化地掌握专业知识
国际商法教学案例应该会涉及很多问题,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生往往不能单纯依靠某一部分的内容去分析整个案例,必须对学习的整体内容都非常熟悉并且能够前后融通、综合运用。所以,案例教学在无形之中将学生所学习到的全部内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在将课程不同内容和知识点系统化方面起到了红线的作用。
三、案例教学中要注意的问题
(一)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
要实行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切不可提倡了案例教学,而丢弃了理论教学,因为没有必要的理论基础作铺垫,案例讨论就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没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能力也就成为一句空话。无论是采用什么教学方法,其目的都是为了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的知识点,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开展案例教学不是替代理论教学,讲授教学应该与问题讨论、案例教学结合起来,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应选择典型的案例
由于课时数的限制,案例的选择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关键在于所选用案例能更好地适应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组织的需要。教师应精选并提炼国际贸易法方面的现实典型判例充实国际商法案例库,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法学基本理论之目的。因为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引发学生听课的兴趣,而在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理的一般原理原则,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越经典,学生就越有兴趣,参与程度就越高,学习收获也就越大。欧盟、美国、日本、东盟、韩国、俄罗斯等是我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因此,我们也应特别注意选用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相关的典型案例。
(三)应注意及时更新案例
国际商法的案例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商法的进步而不断变化。国际贸易具有涉及面广、变化快等特点,国际贸易活动在网络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因此,在案例的选择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商法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案例教学选择的案例必须不断更新,才能保证实际教学的需要。
(四)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和精力
案例教学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前提,以教师的有效组织为保证,以精选出来的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案例为材料,而要做到这些方面的有机结合往往较为困难,有时会产生耗费时间较多而收效甚微的结果[5]。案例教学在时间和效益上存在着矛盾,案例教学需要耗费的时间较多,它要求教师和学生都要花费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案例教学的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但教师和学生的精力和时间毕竟有限。
总而言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实践上是必要的,是符合课程教学目的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在国际商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有益于师生的共同提高,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增长实际操作能力。不过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风险性。
参考文献:
[2]杨清源.如何推行案例教学法[j].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6(8):44.
[3]潘学中.论师资培训中的案例教学[j].中小学教师培训,,(6):13.
[5]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1.
论文案例分析篇四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链接分析法是网络信息计量学的重要研究方法,是情报学研究的新领域。它完善了情报学方法论体系,丰富了情报学理论,是情报学逐渐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文章简单介绍了网络信息计量学,并对链接分析法进行了分析。
【摘要题】理论纵横
【正文】
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数字化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综合而成的现代信息技术,引发了人类社会的第二次信息革命,人类业已迈入知识经济时代。新的社会环境使包括情报学在内的学科研究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需要新的理论和方法来加以研究和利用,情报学的传统方法在面对新的问题时,就要进行自身的转化。如面对浩瀚的网络信息资源,传统的文献计量学方法就显得力不从心,相应地网络信息计量学(webmetricsorcybermetrics)就应运而生,用新的研究方法如链接分析法来描述和组织网络信息世界。
1网络信息计量学
网络信息计量学是在网络信息环境下迅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作为信息计量学的一个新的发展和重要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使传统的基于文献和信息的文献计量学、信息计量学面临着新的变革。关于其定义主要有:网络计量学是一门计算机科学,是一门研究互联网上数据相互引用的科学,是一门对网络文献规律进行统计分析的科学,基于web和软件计量分析工具,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计量学方法、统计学方法于一体,其应用范围覆盖了所有基于网络通信技术的信息测度。网络计量学是综合采用文献计量、信息计量、统计学方法、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对网络文献规律进行统计分析的一门科学。网络信息计量学是采用数学、统计学的各种定量方法,对网络信息的组织、存储、分布、传递、相互引证和开发利用进行定量描述和统计分析,借以揭示网络信息的数量特征和内在规律的一门新兴学科。它主要是由网络技术、网络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计量学等相互结合、交叉渗透而形成的一门交叉性边缘学科。
2链接分析法研究现状
2.1链接分析法的内容
链接分析法是网络信息计量学中一个重要方法,它可以看成是文献计量学中引文分析法在网络环境中的应用。网络超文本通过链可以将结点链接起来,一般使用两种方法——索引链和结构链进行链接,它既可以表示信息之间的关系,又是构成网络的手段。在将网络相关信息资源内容链接起来形成新的信息链或信息集合的基础上,融合了参考文献链接功能,并通过引文关系来分析链接网络信息资源的方法。可以按照引用程度和引用权威信息源来分析,在网络信息组织、检索、评价、服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2.1.1链接分析法在网络信息组织方面的作用
网络信息资源生产者如网页创作者使用链接分析,创建一些对访问者有用的链接,可以链接到不同主题或相同主题质量更优秀的网页。一般来说链接类型大致有:合作链接(被链接网站和链接网站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友情链接(网站之间可能由于在资源或其它相关方面有关系,相当于影视术语中的友情客串)、推荐链接(被推荐网站由于质量好、人气旺、访问用户多或是热门网站等原因链接)、内容链接(被链接网站和链接网站在内容上存在着互补或相通关系等),可以起到网络导航的作用,大大方便用户在网上冲浪。google还通过链接分析来确定网络上的权威信息源来进行相关的排名。google认为网页制作者仅创建他们认为重要的网页的链接,链接到另外的网页就像一本书的引文,网页之间的这种引文关系“像是对网页进行评论的过程”。例如,网页的制作者们创造了几千个yahoo的链接,困此yahoo被当作一个重要程度点;如果许多重要的网页都指向yahoo,则其重要程度会更高。这种方法的好处是网页制作者不可能误导网站的排序,并且扩展性极好——当网络增长时,产生更多的重要网页的链接,自然更能确定该网页是否是权威的信息源。
2.1.2链接分析法在网络信息检索方面的作用
翰的信息海洋中迅速准确地获得有用的信息,易于操作、实用且可以节省用户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同行评议等定性方法的缺陷。
2.2链接分析法对情报学研究方法的意义
、学科结构的变革和学科体系的拓展,就必须研究和采用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研究方法,及时反映最新的学科学术动态和最新的理论学说,移植、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方法,如哲学方法、数学方法、社会学方法、经济学方法、信息技术方法等来丰富自己的研究方法,并加以创造和大胆创新,不仅引起自身学科结构的变革和深化学科前沿的研究,而且不断发展新的分支学科,促使学科研究充满时代气息。
链接分析法大大拓展了信息计量学在网络环境下的应用,充实了网络信息计量学的内容,是情报学研究的新领域,完善了情报学方法论体系。它是情报学逐渐成熟的一个重要历程碑,标志着情报学理论方法的一个新的飞跃。
2.3链接分析法目前存在的问题
在文献计量学中,传统的引文分析法只要统计参考文献数据就可完成引文分析的任务,但是在互联网上,链接分析法的研究对象是网络信息资源,网络信息资源覆盖范围广、动态性强,具的信息量巨大、不确定性、缺乏合理组织、难以预测等特点,且信息过载(informationoverload)和信息污染(informationpollution)现象严重;引用与被引用关系也变得十分复杂;链接分析法的适用范围也是有限的;internet是在一个商业化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一个网站的被链接数量还与它的商业推广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这种评价体制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客观性。因此,在使用链接分析法时要充分考虑以上问题,尽大可能保证其结果的可靠性。
3结束语
由于链接分析法借鉴了引文分析法的方法和思路,是情报学研究方法在网络环境下新应用,目前链接分析法主要实验工具是搜索引擎,但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网络信息检索、计算机网络、知识挖掘、自然语言处理等的发展,必将为链接分析法的研究和开发应用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情报学也必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吸收其它学科的先进方法来深化、完善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建立起更为完善的体系结构,从而改变情报学学科的面貌。
【参考文献】
7邱均平.信息计量学(一).情报理论与实践,,(1)
9tealgorithm,k.1998
论文案例分析篇五
引导语:案例分析是指把自己的案例分析以简明的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案例分析材料。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商法案例分析论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题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一下特征: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目的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和角度有很多不同的分类。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共计15个分类。而除此之外,合同还包括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等几大类。
合同法是指调整当事人之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合同法包括所有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狭义的合同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而合同法适用于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是财产关系;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使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的订立必须友好平等协商。
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也是合同法的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是否缔约,和谁缔约,和采用怎样的形式,内容如何的均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
3.公平原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准则,维持各方利益与风险的均衡。
4诚实信用原则。城市守信本事道德准则,而市场经济是讲求秩序的经济,良好的市场经济要求经营者城市经营,童叟无欺。因此,诚实守信上升为法律原则,要求当事人讲信用,不得欺诈或有其他违背该原则的行为。
5.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尊重社会良善风俗,最受社会公共秩序,不得岁还社会公共利益。
所谓合同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选择合同内容、变更和解除合同、确定合同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在西方国家的.合同法中,合同自由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的一条主线,是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因此,我们必须深入探讨合同自由的含义;具体而言,合同自由包括以下五方面 :
1.缔结合同的自由。双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决定合同内容等方面自由的前提。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与何人订立合同。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怎样缔结合同具体条款的自由。从自由决定合同内容上说,当事人有权通过其协商,改变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同时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之外,订立无名合同或者混合合同。但是,合同的内容若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则将被宣告无效。
4.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在合同成立以后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
5.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缔结合同的形式由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
在新合同法出台之前,中国处于“三法鼎立”的局面。三部旧合同法带有很多计划经济的痕迹,他们强调国家有权干预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严格限制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新合同法取代旧法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进步,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合同管理方面,新合同法大大减少了政府对合同的行政干预。
政府对合同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是与合同自由相矛盾的。从合同管理制度的产生来看,它反映的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要求和观念,与市场经济不相协调。而且,合同管理明显属于公法的范畴,新合同法作为私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是不能予以规定的。
(二)、在合同的订立程序方面,新合同法第一次在新中国合同立法中系统、完整的规定了要约与承诺制度。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必须程序,一方面,这一缔约制度包含了当事人意志自由、双方的合意本身即可构成合同并产生相当于法律效力的思想,是私法自治、合同自由的充分体现;另一方面,要约与承诺制度所具有的严格的程序性,又为合同自由原则在缔约阶段的实现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对合同形式的规定,新合同法采取了十分宽容的态度。新合同法在合同形式方面的重大突破,这不仅适应了现代商业运作的便捷和经济的要求,而且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四)、在合同内容方面,新合同法对合同主要条款只做一般性规定,使得当事人有充分的自由决定缔约内容。 新合同法充分尊重当事人决定缔约内容的自由。
(五)、在合同效力认定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新合同法对可撤消合同范围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愿,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也达到了与国际接轨。
(六)、在违约责任制度方面,新合同法充分体现合同自由。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债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七)、在平衡当事人意志与国家意志方面,新合同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志,即在不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当事人意志较国家意志优先适用。
5 日至 11 月 11 日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计赔办法将赔偿总额 353500.50 元付给原告。原告于收到赔付款后起诉到法院,主 张被告依据已废止的《对虾养殖保险每日赔付数额表》赔偿损失显失公平,请求法院对此民事行为予以撤销,要 求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1993 年《对虾养殖成本保险条款(试行)》规定的赔款计算办法,由被告立 即赔付对虾保险赔付款 1257650.50 元及延期付款违约金。被告认为,原告与其签订的保险合同是企业财产保险 合同,不是对虾养殖成本保险合同,也不是对虾养殖保险合同,因此双方才有特别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请求。
1.合同之精髓是当事人自由意志之汇合。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每个人都享有完全的合同自由。
2.按照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得按照自己的意志去自由地决定是否订 立合同,自由地决定对方当事人,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内容,自由地决定合同的形式。
3.合同自由原则的经济原因决定于商品经济关系。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公平。 就本案来说,法院以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为显失公平,从而否定特别约定的效力。这里就涉及公平原则与自由原则的关系。
4.按照无限制的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完全由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确定,其他人不得干涉。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约束力,法律的职责仅在通过法庭以保障合同的执行。
5.在本案中法院在撤销当事人关于赔付的特别约定条款后,仍认定保险合同有效,并依其他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而决定保险人一方的赔付义务,这也是无视合同为当事人自由设定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论文案例分析篇六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手段较多,早期使用较多的是虚假确认收入与费用、费用与资本互相转化、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而近几年使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手段较频繁,做法从明显到隐蔽,但都是为了达到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目的。
(一)虚假确认收入与费用
此种手段是通过会计造假杜撰经营活动和经营业绩,是较明显的造假行为。一般是在上市公司半年报或年报即将公布之前,为掩盖重大亏损或制造虚假业绩,千方百计虚构利润。例如,利用跨年度时间差异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将预收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通过虚构交易、虚开销售发票,从而虚增销售收入,第二年以销售“退货”的方式转回;隐瞒费用,蓄意推迟营业费用的确认,虚增当年利润。会计报表上反映出销售收入与营业费用比例严重失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呈背离趋势,甚至出现很少或负值的现金净流量匹配巨额净利润的不合理现象。
(二)费用性支出资本化与资本性支出费用化
上市公司故意混淆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达到调控利润的目的。例如,将研究开发费用、日常性开支以及其他应该作为费用核算的成本项目资本化,从而不在当年或当季的营业收入中扣除这些费用,而是逐年分摊以便从未来的收入中扣除,从而抬高公司当年或当季的账面利润。相反,为达到降低当期利润的目的,对资本性支出予以费用化,人为调控利润。
(三)利用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大比重,根据近两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有90%以上的公司发生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交易价格的可控性和非市场性,关联方之间可以通过不合理的转移定价调节利润,特别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缺乏正当商业理由的关联交易。很容易调整、控制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例如,通过相互投资、参股、资产出售,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虚增资本和资产;通过欠公允价格的商品交易,虚增虚减利润;通过所谓的资产重组、租赁、托管经营,名为“优化资产”,实为转移利润或亏损;通过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彼此之间大量的应收应付账款,隐瞒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四)滥用会计准则
1.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本身是一项主观性较强的活动,会计准则赋予会计活动一定的灵活性。如一些运用灵活性较强的准则,充满了主观判断。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灵活性”,根据公司盈余管理的需要,对前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进行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进而调节当期及以后年度的利润。例如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递延资产的摊销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巨大变更,对上期故意造成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达到调整盈余的目的。
2.滥用会计谨慎性原则。上市公司恶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得当年管理费用增加,利润隐藏,损益表反映为巨额亏损,实为以后年度转回利润埋下伏笔。或者蓄意计提其他秘密准备,“以丰补歉”,造成公司收益平稳增长的假象。反之,对该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提或不足额计提。例如,对已经贬值的资产长期搁置不处理,对关联公司的应收账款长期不计提或少提坏账准备,隐瞒损失,虚增利润,直到因关联公司无力还款,问题彻底暴露,才不得不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造成当年巨额亏损。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成因复杂,巨大的利益驱动、低廉的造假成本、相关制度不完善以及监督不力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一)巨大的利益驱动
我国资本市场投机氛围浓厚,不少公司为了从资本市场上合法“圈”到更多的资金,获得通过正常经营渠道无法得到的超额利益,编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股东信任与支持。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整个相关利益者同时参与并获得不菲的收益。
1.向资本市场“圈钱”。一方面是上市“圈钱”。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一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先天不足,大多数公司的上市动机首先是为了解决资金流量等内部问题。这些公司为了成功上市,往往调整甚至重做会计报表,虚构利润,进行财务包装。另一方面是增发“圈钱”。不少公司上市成功后,公司质量并未明显提高,业绩增长缓慢。“圈回”资金除了补给现金流外,富余资金的投资方向并非招股说明书所述那样明确,改变投资计划、盲目进行扩张和多元化投资的情况较常见,又会形成新的亏损,出现新的资金短缺。那些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的公司,为了保增发或配股,提高配股的价格,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经常采用虚增利润的方法,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
2.为了保留上市主体资格。很多上市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达不到招股说明书中预测的业绩水平,不少上市公司一年盈、二年平、三年亏、第四年就“st”了。据统计,目前有近1/10的公司因连续多年亏损已经被戴上“st”、“pt”的帽子,甚至被退市。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保留其上市主体资格,避免被“戴帽”处理,或为了早日“摘帽”,常常采取多种方法粉饰报表,力求“扭亏为盈”,保留所谓“壳资源”。
3.协助控股股东侵犯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少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取得配股、增发后,挪用上市公司资产、通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利益、虚构经济业务和财务数据,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据统计,1992~20xx年底,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200多家发生过这样或那样的丑闻,比例接近20%。
4.配合二级市场操纵股价。一些上市公司为了维持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为使股价达到某个高度,编制虚假的会计报表。庄家、股评机构与上市公司联手,借助虚假会计信息对公司的股票进行炒作,引起中小投资者的盲目跟风,在资本市场上掀起一轮又一轮的炒作风波,从而抬高股价,从中牟利。
5.实现管理层的个人利益。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利益(报酬、升迁等)与公司的经营状况、股市表现密切相关。当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甚至出现财务危机时,一些公司管理者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包装利润,以非法手段来操纵公司股价,从而使自己收益增加。
6.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一是当地政府的利益需求。上市公司大多成为所在地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其经营状况往往涉及所在地区的利益、形象和政绩,因而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由于利益需求,地方政府对某些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采取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需求。截至20xx年2月底,我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共有73家,而1997年参与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88家,证券相关审计市场的市场份额正在逐年集中。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业内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保持与大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保护自身利益,违背独立审计原则,参与了虚假会计信息的生成及传播。
(二)低廉的造假成本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违规成本低廉。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发现机制缺乏有效性和健全性,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很低。截至20xx年3月,我国上市公司数量为1349家,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公告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虚假信息占有相当的比例,被发现的概率很低。二是惩罚力度远远不够。会计造假收益很高,而会计造假成本过低。对会计造假行为,不仅刑罚和经济制裁力度不够,而且缺少名誉、地位、升迁机会等方面损失。目前我国《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是10万元,对具体责任人的最高处罚是5万元,远远低于预期的违法收益,处罚未伤筋骨。由于会计造假的风险收益大大高于风险成本,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然敢于铤而走险。
(三)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制度不完善
会计准则制度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使得公司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随意性较大,客观上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由于缺乏对会计政策选择公允性的具体判断标准,兼之此类会计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隐秘性,对其公允性的判断所需信息较多,不仅使一般的投资者难以判断,有时会计专业人士仅从外界也难以准确评判。
(四)监督不力
1.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虽然上市公司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框架,初步实现了“形似”,但距离“神似”还有很大差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是与董事会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董事会受控股股东支配,很多公司董事会职能越位,独立董事不独立,监事会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管理层进行监督的作用。
2.相关监管部门监督不力。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体系尚不健全,证监会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在监管的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查处力度上都还很不够,亟待改进和加强。
5.社会监督不够。由于害怕惹事上身,很少有媒体和专业研究者能够及时点名道姓揭露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问题,公司员工、客户等知情人也常常知情不报。
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格执法等方面着手,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
(一)完善制度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逐步妥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中国证监会4月29日颁布《股权分置试点方案》,迈出了产权变革的实质性一步。要在保证证券市场稳定且给予社会公众股东合理补偿的前提下,逐步实现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实现股权分散化,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制衡,以约束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行为。要强化社会公众股东各项权利的实现机制,改善股东参与监控会计信息的条件。(2)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要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确保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有效运转。在公司治理中,处于内部控制核心地位的董事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外上市公司财务丑闻案件处理结果表明,大多数公司会计造假行为都有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管人员参与,其中董事长以及首席执行官承担主要责任的占一半以上比例。股东大会要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对董事会的构成及其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的定义作出更具体的规定,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监事不同于独立董事,可以是利益相关者,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上市公司要强化监事会功能,真正发挥监事会对于董事、管理层的监督作用,有效监督公司重大财务活动和会计信息质量。
2.完善会计法律体系。(1)完善会计制度。由于部分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变更的灵活性,随意调整期初或当期损益的做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隐秘性,建议对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规定进一步进行修订,明确三者的区分,以案例的形式,统一规定三者的会计处理原则,消除会计处理的灵活性带来的随意性,减少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可操纵性。(2)完善惩治会计造假的法律制度。要健全会计相关法规,为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尽快制定有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法规,对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责任与权力、管理方法、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员法律责任如何分担、如何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大幅度提高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其管理者和会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经济处罚的金额,提高会计造假成本,让造假者真正有切肤之痛,重罚之下让其无法继续发展甚至无法生存,使其在法律的震慑下不敢轻举妄动。
(二)加强监督
1.加强注册会计行业监督管理。需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与国际接轨,在会计师事务所全行业内推行合伙制,实行无限责任,建立民事赔偿制度,提高违规风险成本。二是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格局,成立隶属于证监会的会计监督机构,负责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调查,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严厉惩罚。三是实行上市公司审计强制轮换制,要求上市公司每二年强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其为与上市公司长期合作而丧失独立性。
2.加强媒体监督。反思安然事件的曝光过程,正是由于媒体与买方分析师不断地分析、质疑安然公司,才最终揭开了公司的财务黑幕。媒体监督是明枪利剑,可以使公司迅速名扬四海,也可以令公司顷刻间信誉扫地。媒体监督成本相对较低,方式是“事中”甚至“事前”监督,其作用有时比司法和行政监管更广泛、更有效。有的上市公司出现异常现象,常常是一些媒体首先曝光后,有关监管部门才进驻公司进行追查。通过媒体曝光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需要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极大的勇气。要支持相关媒体以及证券市场研究人士敢于发表疑问,敢于站出来揭露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要求上市公司解释存在的问题,督促上市公司向公众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3.发挥群众监督的优势。如同社会其它舞弊行为一样,员工、客户等知情人举报是发现会计造假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建立揭露会计造假者奖励机制,对揭露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人员提供奖励和法律保护。通过更多双敏锐的眼睛,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力度,提高揭露会计造假的概率,达到查必有据,查必有问题,查必追究和处罚。
(三)严格执法
对于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首先,要及时处罚。提高处罚的时效性,对于造假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上市公司,要从重从快处罚,增强处罚的惩戒效果。其次,要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摒弃“内部清理门户”和过分强调“市场稳定”的做法,严格将造假者绳之以法,以法律的严格执行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第三,公开透明。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它所有的信息都应该向公众公开透明,执法情况也不例外。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发表公告、公报等形式,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造假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公开曝光其违规事实和对其处罚情况,使“造假者”无处藏身,提高法律约束力。
论文案例分析篇七
甲会计师事务所接受abc公司委托,对abc公司进行了上市审计和的会计报表审计。甲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张三和李四负责该项目,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abc公司于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一、关于abc公司审计业务概况
1.审计业务的约定与审计时间安排
2.审计人员的配置与项目管理
甲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参与abc公司外勤审计的专业人员有六名。其中张三是该项目负责人,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执业资格,而作为外勤负责人的李四则只是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没有上市公司审计执业资格。甲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统筹该项目,但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对该项目的审计判断和风险把握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张三和李四。
公司被定性为欺诈发行上市
4.甲会计师事务所的没落
甲会计师事务所由于牵涉abc公司造假案,被主管部门取消了证券从业资格。自初起,数十家上市公司客户流失,绝大部分从业人员离开事务所,原有的近千平方米办公室人去楼空,失去证券执业资格的甲会计师事务所一下子陷入没落,举步维艰。
二、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执业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会计师事务所内在方面的原因,既有偶然的因素,也有必然的因素。但针对甲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abc公司审计项目来说,以下几项因素是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和经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内容:
1.未能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是导致审计失败的主要因素
在审计过程中,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没有完整的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加之过分轻信委托人与地方政府的`所谓“良好关系”和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审计证据是导致该项目审计失败的主要因素。如对abc公司所提供的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进出口发票、海关单据等资料,没有严格执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在询证函格式中明确要求被函证者将回函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通过函证来进一步印证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真伪,也没有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要求实施必要的替代性测试。另外,甲会计师事务所对abc公司提供的有关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在本身没有充分把握的情况下,又没有咨询律师或者相关专家的意见。
其次,甲会计师事务所在质量控制上没能有效地履行多级复核程序。甲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规定了对业务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专业标准部审核和合伙人签发(审核)的多级复核制度,但具体到abc公司的审计项目时,各层次的审核人员分别为:项目审核由李四负责、部门审核人为张三、标准部审核人为王五(合伙人)、总审签发人(非合伙人)为赵六。由于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混乱,负责质量控制的专业标准部和总审形同虚设,因而所谓的三级审核也流于形式。
2.甲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导致审计失败的直接原因
甲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在从业人员总数和客户数量方面的规模都不算小,但是,由于该所实行的是合伙人分开核算的方式,各合伙人分管的业务部具有高度的自主权,无论是业务开拓与执行、财务分配、人员招聘、专业标准等都各自独立,自行运作,无异变成了共在一个招牌下的多家小规模事务所。该所虽然设置了专业标准部,但由于各部门的高度自治和专业标准部人员自身的利益驱动,在质量控制方面起不到任何作用,形同虚设。
在财务分配方面,甲会计师事务所是在统一结算并进行收益分配形式下的以合伙人负责的业务部为单位(实际上就是合伙人个人为单位)的核算办法,表面上看,该所开设有统一的银行账号,由一个出纳支取现金,有统一的会计核算,但在账簿设置上,电脑账核算全所账务,手工账核算分部门账务;在具体的分配上,各部门对可辨认收入和费用分别直接入账,对公共费用和收入按一定方法分摊,收益归各合伙人。由于各合伙人的收益份额只有通过财务部的“统一”核算后才能体现,加之费用报销和支取现金无法实现“统一”控制,每个合伙人均可以签字兑现,从而出现合伙人留存在事务所的现金不均,有的业务部账面上虽有盈余,但无法在所里提取现金,而有的业务部虽然没有结算盈余,但却仍可支取现金等现象,矛盾也就随之而起。
在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由于实行的是分部门核算办法,各合伙人及其业务部各做各的业务,尽管设立标准部,但由于负责质量控制的合伙人本身也存在经济上的压力,必须同时在其他业务部执业,统一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很难实施,即使进行质量控制也会失去独立性。另外,甲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建立重要业务报告由第二合伙人双签的制度,部分合伙人之间的矛盾很激烈,有的甚至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因此甲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业务质量控制存在相当大的隐患。
由此可以看出,事务所“分灶吃饭、各自为政”,合伙人缺乏有效的约束,事务所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合伙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获得个人利益,不惜以牺牲事务所利益为代价,过分地迁就客户,abc公司审计失败也就并非偶然了。
3.甲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与首席合伙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管理水平密切相关
首席合伙人的专业胜任能力、行政管理水平与协调能力和办所理念反映和代表着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水平和经验方向。因此,自觉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端正经营理念,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的当务之急。如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执业质量和办所理念、合伙人的选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说与首席合伙人有重要关系。
甲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原来是某政府机关的官员出身,没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上市公司改组方案、会计数据剥离等具体的审计业务不熟悉,因而很难直接对业务质量进行控制。失去了在专业方面的发言权。因此,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只能由外勤人员做完后交给标准部审核,最后委托其他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合伙人或者注册会计师签发。
此外,首席合伙的行政管理经验与协调能力不够,是造成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分灶吃饭、各自为政”、内部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例如:有的合伙人无故不出席合伙人会议,有的合伙人擅自缺勤几个月不上班,有的合伙人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有的合伙人不履行合伙义务等,首席合伙人对这些明显违反事务所纪律的合伙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而是过分迁就,时间一久,合伙人就养成自由散漫的习惯,同时也造成对其他合伙人的不公平,从而产生矛盾。
4.草率进行合并和重组是导致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间接因素
甲会计师事务所系由原“x会计师事务所”和“y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而成的。据了解,甲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完全是在两家主管部门的操纵下进行的,由于两家事务所在执业理念、经营风格、人员素质、专业标准、质量控制、利润分配方面等存在较大的差异,用行政的手段促使他们联合,无异是强行的“拉郎配”。事务所合并后,甲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做到在业务承揽、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专业标准、财务核算和人员招聘等方面的真正统一,而是“所合人未合”。应该承认,草率进行合并和重组,也是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之一。
论文案例分析篇八
患者李某,男,46岁,生殖器外伤,泌尿外科手术后由于生殖器局部感染和缺血导致部分组织坏死结痂,医生使用抗生素和多次伤口换药后虽然感染得到控制,但是局部情况并没有好转,已经决定为患者实施第二次手术对坏死组织进行切除,患者面临着很大的生理痛苦和心理打击。病房护士长与医生协商请造口伤口护士进行会诊,医生由于对造口伤口护士的工作不很了解,对会诊并没有寄予希望。当造口伤口护士仔细查看了患者伤口并认真分析情况后,决定使用药物清创的办法去除黑痂,推迟二次手术的安排,并取得了医生的支持。造口伤口护士主动、负责任地多次为患者换药,调整用药治疗方案和精心护理,当看到坏死结痂逐渐去除、新鲜的组织生长良好、患者伤口逐渐愈合的时候,使患者免受二次手术的打击,医生对造口伤口护士的创新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同以造口伤口护士的行为,阐述专科护士的伦理要求。
专科护士的伦理要求:1.热爱护理,乐于奉献。造口伤口护士树立了热爱护理,乐于奉献的观念,在已经决定为患者实施第二次手术,病房护士长与医生协商请造口伤口护士进行会诊,对坏死组织进行清创去除黑痂,调整用药治疗方案和精心护理,当看到坏死结痂逐渐去除、新鲜的组织生长良好、患者伤口逐渐愈合的时候,使患者免受二次手术的打击,赢得患者的信赖和医生的赞许,显示了自身的价值。2.乐于传授,扎根临床。专科护士应具备本专业较强的临床观察、评估和处理的能力以及专业理论基础和专科操作技能。当造口伤口护士仔细查看了患者伤口认真分析情况后,决定使用药物清创的办法去除黑痂,推迟二次手术的安排,才取得医生的支持。3.勤于钻研,促进学科发展。此案例中,造口伤口护士做到了勤于钻研、积极开展护理科研,使专科护士的知识技能得以不断更新、拓宽和提高,推动了护理学科的发展。
论文案例分析篇九
摘要:传统的国际商法教学方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培养要求,案例教学可以弥补传统讲授式教学的不足,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际商法;案例教学;法学教育
案例教学法一直是西方国家颇为重视并普遍推行的一种教学法。自传入我国后在法学教育中推广应用,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因其在应用性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价值,也引起了我国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
案例是指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的内容情节、过程和处理方法进行的客观描述,以备查询和再现。
关于案例教学的定义有很多种,对各层次属性不同的排列组合、不同的取舍形成了不同的案例教学概念,也反映出对该教学法不同的认识程度。
大多数对案例教学的界定着眼于它的教学方式上。“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透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生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生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法,就是通过教师讲授、组织学生分析、讨论实际案例、撰写案例总结报告等过程来实现教学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2]“案例教学就是以教学案例为载体,是基于一定的教育目标,选择一定的教学案例从事教学的一种教学方法,它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特征,强调师生对案例共同进行讨论,并写出有关案例分析报告。”[3]这些界定对案例教学中的一些核心要素都有强调,侧重面不一样。
下面是一则比较完整的关于案例教学的定义,它也代表本研究对案例教学的界定:案例教学就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的要求,运用挑选出来的案例材料,使学生进入某种特定的事件、情境之中,通过组织学生对事件的构成进行积极主动的探究活动,从而提高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4]。
目前,我国高校国际商法的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是讲授的方法。中国高校传统的讲授式教育还是有其优越性的,如传授的专业知识具有条理性和系统性,便于学生作笔记和掌握。但是,讲授式方法存在着其特有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因为学生在课堂上自始至终处于被动的听课状态,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的思考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和法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的主要是书本法律知识和经过教授智力加工的研究成果,很少有机会在课堂上具体、充分地讨论实际案例。虽然近些年来,教育界一直在探讨如何改进教学方法,改变讲授式方法给学生带来的被动局面。但在这方面我们同其他国家相比做得还很不够。我们的教学方法应当移植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改变单向的理论灌输式教学方式。
(一)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国际商法》是一门比较抽象的理论性课程,单调的法律条文和基本概念众多,专业性强,内容庞杂,具有枯燥性的特点,如果只是简单地教授知识,照本宣科,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不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更无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成了课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案例教学法可以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将现实生活中的生动、逼真的事例引入课堂,营造一种身临其境的气氛;给学生提供一个独立思考、自由讨论的学习环境。在这样的学习状态下进行教学,就比较容易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其学习的动力。
(二)可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际商法》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国际商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其运用于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传统的讲授型教学法,能使学生获得解决问题的“标准答案”式的理论知识,却难以获得运用该理论知识去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而案例教学法更加注重运用理论知识去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案例教学由于通过让学生认真分析案例,并在分析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解决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的开展,通常是由教师事先选择教学案例,通过教学案例的呈现创设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情境,课堂教学就是在围绕这个具体案例开展的分析讨论中进行的。学生通过案例中所涉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潜移默化中便逐渐学会了如何去分析问题,学会遇到类似的情境或问题时该如何对待,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而且由于大量案例并没有唯一确定的解决办法,可以给学生进行开放式思考和讨论空间,也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适应社会的需求。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案例教学这种教学形式特别依赖并突出学生之间的通力合作。小组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组织形式,为了达到共同的学习目标,小组成员之间必须学会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和信任。实践证明,一个彼此合作、相互支持的团体的学习效果,要远远好于单个人的学习效果。在传统的讲授方法中很难培养或提高学生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四)有利于学生系统化地掌握专业知识
国际商法教学案例应该会涉及很多问题,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生往往不能单纯依靠某一部分的内容去分析整个案例,必须对学习的整体内容都非常熟悉并且能够前后融通、综合运用。所以,案例教学在无形之中将学生所学习到的全部内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在将课程不同内容和知识点系统化方面起到了红线的作用。
(一)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
要实行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切不可提倡了案例教学,而丢弃了理论教学,因为没有必要的理论基础作铺垫,案例讨论就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没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能力也就成为一句空话。无论是采用什么教学方法,其目的都是为了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的知识点,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开展案例教学不是替代理论教学,讲授教学应该与问题讨论、案例教学结合起来,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应选择典型的案例
由于课时数的限制,案例的选择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关键在于所选用案例能更好地适应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组织的需要。教师应精选并提炼国际贸易法方面的现实典型判例充实国际商法案例库,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法学基本理论之目的。因为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引发学生听课的兴趣,而在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理的一般原理原则,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越经典,学生就越有兴趣,参与程度就越高,学习收获也就越大。欧盟、美国、日本、东盟、韩国、俄罗斯等是我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因此,我们也应特别注意选用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相关的典型案例。
(三)应注意及时更新案例
国际商法的案例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商法的进步而不断变化。国际贸易具有涉及面广、变化快等特点,国际贸易活动在网络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因此,在案例的选择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商法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案例教学选择的案例必须不断更新,才能保证实际教学的需要。
(四)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和精力
案例教学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前提,以教师的有效组织为保证,以精选出来的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案例为材料,而要做到这些方面的有机结合往往较为困难,有时会产生耗费时间较多而收效甚微的结果[5]。案例教学在时间和效益上存在着矛盾,案例教学需要耗费的时间较多,它要求教师和学生都要花费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案例教学的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但教师和学生的精力和时间毕竟有限。
总而言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实践上是必要的,是符合课程教学目的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在国际商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有益于师生的共同提高,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增长实际操作能力。不过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风险性。
[2]杨清源。如何推行案例教学法[j].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xx,16(8):44.
[3]潘学中。论师资培训中的案例教学[j].中小学教师培训,20xx,(6):13.
[5]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21.
论文案例分析篇十
患者,男性,36岁,治安警察。一次执行任务过程中与歹徒发生搏斗后突然出现胸闷、气促,胸部有压迫感,双腿无力行走。抬入急诊神志清楚,但面色苍白,测量血压60/30mmhg,脉搏细弱128次,分,呼吸32次/分,心律整齐,全面体格检查未发现任何外伤迹象。初步诊断:心肌缺血?冠心病?给予营养心肌支持治疗,心电监护,吸氧等处理。急诊护士输液时发现病人嘴角和手上有血迹,认为其身上很可能存在隐匿伤口o再次详细询问发病情况及与歹徒争斗过程a护士根据多年的临床经验,初步判断为“心胸外伤”,便果断将自己的想法报告了医生。医生再次仔细检查患者胸部、背部,果然发现左侧胸部乳头与剑突之间有一枪伤所致的约1cm长的闭合性小伤口,便证实了护士的判断。急行心脏彩超检查提示:心包积液。经积极外科处理,病人转危为安。
案例分析
1.在警察濒临生命危险的关键时刻,护士边操作边观察病情,凭借多年的临床工作经验,敏锐地从病人“嘴角和手上有血迹”这一表象想到了问题的实质,协助医生立即找到了胸部子弹射人、射出的伤口,为及时做出正确诊断、实施正确治疗赢得了宝贵时间。
2.心包填塞是心包腔内有一定量的血液积存,压迫心脏阻碍静脉血回流人心脏及影响收缩期心脏的排血,从而引起严重的循环障碍。穿透性胸部损伤可以引起心脏及冠状动脉破裂出血,急性出血挤压心脏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必将在短期内死亡。病人出现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呼吸困难、心音遥远而微弱,血压下降、脉压差变小等症状。这种情况下,应立即作出诊断,迅速做心包腔穿刺,抽出心包腔内积血,解除对心脏的压迫才能挽救生命。
3.急诊科护士应该具有丰富的急救学知识,熟悉心包填塞的临床表现,如动脉压下降、中心静脉压升高、脉压差变小、奇脉、颈静脉怒张、心搏微弱、心音遥远而微弱,严重时出现心脏骤停。所以,在出现上述危重症候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认真记录病情变化,备好穿刺吸引针及注射器,紧急情况下在病区内做好开胸术准备工作。心脏有活动性出血和血块积聚于心包腔内时需要手术止血和清除心包腔内血块。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及输液总量,必要时应用静脉输液泵控制输液,中心静脉压监测血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