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大全(18篇)
在我们的学习和发展过程中,总结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技能。写总结时,要注重条理性和连贯性,确保整篇文章的逻辑和思路清晰明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一
征地拆迁工作在xx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20xx年突破了一个个难关,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战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征拆工作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拆迁量巨大,涉拆面较广。公路线路从东往西穿越13个村,设计征地1100亩,房屋拆迁956户,乡直企业6家。二是时间紧迫,施工压力较大。公路是典型的边开工边拆迁工程,有效施工工期很短,而且开工即面临春节,前期时间欠账较多。三是被拆迁户工作难度较大,有的被拆迁户经过了“反拆迁”经验较为丰富。
一、领导挂帅,强力推进拆迁工作。
面对困难,公路把拆迁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部指挥长xxx亲自挂帅征地拆迁工作,并指定副指挥xxx分管,指挥部成立了征地拆迁部,定员3人,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负责线下工程施工的第一、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部门,定员2-3人,标段专职征拆人员10人。同时,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项目经理任组长,征拆部、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加强了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有序推进拆迁工作,公路对拆迁工作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拆工作。
二、积极进取,快速打开施工局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胶济客运专线开工即进入大战,要求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快速打开局面,为施工创造条件。为贯彻落实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实现重点工程在春节前开工,公路从三个方面大下功夫,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是加强了路地关系建设,为征迁工作打下基础。指挥部及各项目经理部一边安摊建点,一边开展地方关系的走访活动。在没有任何图纸的情况下,本着先交朋友,再谈工作的原则,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征拆人员逐一走访了本标段涉及的村领导,进行感情投资,为下步的协商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挥长xx在各项工作尚未明了之前,要求各单位领导坚决不能等靠,要特事特办,超常发挥,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在建设工地办起临时办公地点,使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的开展。
地关系建设,其目的非常明确,只有一个字:“地”。在实际工作中,各项目部采取“借地”、“租地”或直接付给村民少量现金,或快速做村组负责人工作等方法,必须先“借”到地、“租”到地,让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先开工,后办手续。采取这种方法,快速开工了40多个工点。造成既成事实后,一方面为扩大征地拆迁成果找到了突破口,一方面断了一些地方官员分包工程、供砂石料等想法,减少了地方干扰。
三是全力推进征拆工作。20xx年1月中旬,在乡分三组展开了征地、拆迁工作,一组为:土地勘察定界;二组为:附着物、构筑物清点丈量登记造册:三组为:入户对房屋勘察丈量登记造册。工作人员舍小家、为大家、保国家重点工程,主动放弃回家和亲人过春节,把征地、拆迁工作一直干到腊月二十九。在春节前,公路完成1110.03亩土地征地手续,其中xxx地方附着物全部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完毕,取得良好成绩,率先完成了建设指挥部确定的征拆目标。春节后地方政府上班,公路征拆工作人员分别和地方政府联系,采用人盯人、见缝插针,办不成事坚决不走人的工作方式,对地上附着物清点、丈量完的地段协调、要求进场施工,没有清点丈量的抓紧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并配合各区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拆迁房屋评估。在20xx年一季度,公路完成182845.12平方米房屋清点、丈量工作,并协助建设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共计约6000万元。至此,公路北线屋外基本拉通,扫清工程路面障碍,为施工生产大干局面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三、强攻硬上,不断巩固和扩大征拆战果。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村仍以各种借口,不予配合。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采取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强攻硬上,和谐拆迁的方式扩大的巩固征拆成果。
一是加强与政府高层领导的联系,依靠政府做工作。xx委常委多次组织召开全线拆迁动员会,到施工现场实地踏看拆迁进度,召开专题调度会,下达死命令,责任到人头,给各级地方施加压力,要求各级地方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建设拆迁对xx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省、部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大局为重,以全力支持建设。
二是加强与具体办事部门和领导的协调,切实解决征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针对各自面临的不同情况,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做工作,进一步加强感情联络。
个别地方政府不但不予配合反而阻止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公路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方面向地方政府领导、村民解释、协商、说明xx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求得理解和支持,历尽千辛万苦,才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配合。
三是艰苦细致开展工作,力拨钉子户。公路征拆工作人员与地方征拆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进村入户,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一些政策范围内可以解决的困难,拨掉钉子户,进一步扫清障碍。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征拆工作人员坚信只要工作做得细致、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和谐拆迁,一不定期可以顺利推进征拆工作。二季度,在建设指挥部“拼搏大干二季度,力争线下主体完”活动中,公路的征地、拆迁工作重点转为xx四个城区的房屋拆迁。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和xx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公路征拆人员紧紧依靠城市房屋拆迁安臵办公室,每家每户入户做工作,宣讲xx建设的重要性,工期的紧迫性,宣讲国家补偿政策、标准,取得了大多数被拆迁户的认可,按期签订了补偿协议搬家,拆除房屋,让出施工场地。对一些困难户,拆迁人员不分上下班时间找拆迁户谈话宣讲,对最困难的家庭,入户谈话宣讲多达近60次。通过做工作,截止20xx年11月15日,在每平方米加300元作为搬迁奖励和强大的宣传劝说下,xx段xx多户全部搬迁完毕,在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帮助钉子户完成搬迁。至此,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全线贯通。
公路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为施工生产打下坚实基础,超额完成了建设指挥部三个活动的阶段目标,工程进度超前,安全质量良好,质量信誉评价连续名列前茅,确保了公路在保持了领先优势。
一、监督检查对象。
20xx年征收征迁安置工作专班、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经济开发区和涉及征收征迁安置工作的区直单位、人民团体、垂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征收征迁安置工作履责行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是:
(一)征收征迁安置工作推进效率情况;
(二)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履责情况;
(三)落实和执行国家征收征迁安置政策情况;
(四)征收征迁安置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情况;
(五)落实和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征收征迁安置工作有关规定情况;
(六)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
三、监督检查责任分工。
为整合督查力量,在区征收征迁安置工作指挥部领导下,统一组织开展征收征迁安置监督检查工作,成立全区征收征迁安置工作考核督查组。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对全区征收征迁安置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并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征收征迁安置工作中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重要指示在征收征迁安置专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服务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和情况通报。区征收办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工作专班任务分解、工作监管和目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监管和考核工作台帐,进行情况汇总。国土分局负责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各工作专班任务分解、工作监管和目标检查考核,建立监管和考核工作台帐,进行情况汇总。区发改局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的任务分解、工作监管和目标检查考核,建立监管和考核工作台帐,进行情况汇总。
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对各征收征迁安置工作专班的征收征迁和安置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等,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制度,通报情况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征收办、国土分局、区发改局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月检查、季考核通报、年评比制度,通过逐项督办、进度跟踪、定期通报的形式,促进征收征迁安置工作的有效推进。对任务落实快、完成效果好的专班和个人,推荐给予奖励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致使征收征迁安置工作严重滞后,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按照《区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履责不到位的,下发建议书或决定书,督促履职到位。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责任。各工作专班要按照统一领导、多方配合、有序开展的要求,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实行保包责任制,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做到定任务、定进度、定质量、定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工作监管和检查考核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记载全、处理快。
(二)严格工作方法。各工作专班要始终把学习掌握政策作为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把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作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硬要求。坚持一线现场工作法,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快工作突破,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广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政策有效落实、项目顺利实施、资金安全使用、干部勤政廉洁。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配合、整合力量、搞好协调,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为促进全区征收征迁安置工作提供动力保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工作专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征收征迁安置工作。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单位要以务实的作风,严格的纪律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责,甚至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行为,将严肃调查处理。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二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11年已接近尾声,过去的一年在局党组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全办同志的不懈努力,完成局党组年初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并超额完成5万元。回顾过去的一年,现将我办2011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征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为适应新条例的工作要求,胜任本职工作,我们全办同志参加了岳阳市政府法制办及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举办的新条例培训班。由于新条例与老条例有四个方面的区别即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不同、程序不同、强制执行模式、申请法院执行的主体和执行依据不同,我们努力学习,不懂就问,碰到问题及时向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征收处领导请教。根据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需要,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和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依法将原名“临湘市房屋拆迁管理所”更名为“临湘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并依法设立了“临湘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事务所”。继续监管去年两个未完成的征收项目,即“向阳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及“白云湖规划区土地储备项目”,收取规费9.5万元。
二、危房鉴定方面。
定危险房屋1114栋,总面积158998.13平方米,共收取规费8.5万元;其中市区危房改建34栋,面积6982.13平方米;黄盖胡危旧房改造1080栋,面积9216.00平方米;为政府排忧解难,做好了海螺水泥厂因爆破中受损房屋69栋的安全鉴定和纠纷调处工作,到目前为止,该事件已平息,未出现上访事件。六月份送两名同志参加了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培训班,使得业务水平有所提高。
三、不断拓展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继续加大装饰装修宣传力度,具体做法:一是三月份组织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开了一次联系会议,要求他们把好装饰装修准入关,部分业主基本上已接受;二是与物业办联系,提请其把关,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时,把装饰装修管理纳入其中,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明显减少了物业纠纷;三是与中队配合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装饰装修进入规范化轨道。今年共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证49本,6家装饰装修企业在我办登记备案;共收取规费3.0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用制度管人,用规章约束规范全所工作人员的行为,上下班做到指纹签到,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做到了公开、透明、勤俭节约;档案工作做到了及时建档,有档可查;一年来,全所职工没有一人无故旷工,没有出现一起信访案件。
五、改善办公条件及职工福利。
为方便工作,今年我所购置了一台电脑;为保障职工就医,给每个职工买了一份城镇医保。
此外,我们积极落实、做好了市委、市政府“五创”提质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回顾一年来,我们尽管做了许多工作,但离局党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团结一心,再接再厉,力求工作精益求精,让局党组及同志们放心满意。
2011年12月10日。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三
今上半年来,市处工会在市局工会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局年度收费目标任务,突出维护和办实事两个重点,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充分发挥职工在公路桥梁通行费征收的主力军作用,职工思想教育、劳动竞赛、维护权益、文明创建、民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以思想教育为主导,文明收费窗口创建工作不断推进。今上半年,我们以内部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广大职工中大力开展改革宣传活动,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引导职工争当学习型、知识型职工。g107衡山、云市等收费站学习积极主动,以班组为阵地开展政治学习,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收费教育,大力培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奋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以征收目标为中心,深入开展征收劳动竞赛。
根据市局工会安排部署,结合收费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通杯”劳动竞赛活动。以此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市处工会引导各站通过多种形式的竞赛实现多收多超。5月1日,耒阳竹市收费站组织职工开展点钞、盖章、清理票款军训比武等业务竞赛,形成“比业务,比技术,比征收”的良好氛围。为适应客观形式变化,市处工会今年的竞赛编组将相应调整,107线上的衡山、云市、小水为一组,322线上的三星、雨母和s315线上的呆鹰岭、库宗四个站为一组,衡山桥与竹市站为一组,秋波与松柏、宜阳为一组,各组之间天天比、月月比,要形成你追我赶的竞赛局面。各站坚持以征收额和业务素质论实绩。加大了“十佳收费员”评选宣传力度,每个职工涌跃投身,积极为征收事业建功立业。目前,各站按照年初制订出军训计划大纲,确定教官、训练的具体日期和训练内容,按军事化标准检查验收,职工宿舍整理有序,摆设符合要求,各站工作面貌呈现新气象。三、扎实履行基本职能,维护职工权益效果突出。市处工会在创建“职工之家”工作上加大创建步伐,改善职工生活环境。积极协助完成衡山站院内绿化,办公楼装修一新,高质量完成职工“模名。耒阳竹市站、衡山站等充分利用“职工之家”举办卡拉ok、登山、拔河等文体活动,陶冶职工情操。
四、全面落实“三会一公开”,民主管理得到加强。今年以来,市处工会坚持“三会一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管理。3月16日~17日,在衡阳宾馆召开了一届五次职代会,着重抓好以下事项:一是注重充实职代会内容,收集职工建议30余件,保护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积极性,使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市处和各站作好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3月上旬,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以处务、站务公开为中心议题,收集整理资料,作好争取解决5个以上实际问题。五、注重工会自身建设,工会职能得到发挥。
工会自身建设是工会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今年,市处工会坚持深入基层,拓展工会联系点3个,及时掌握了解职工思想动态。积极参加省局工会适时主办的全省公路,结合收费岗位实际,市处撰写工会理论文章1篇。处工会拟于明年换届,各站要按照处里的统一安排,选举好职工代表,正抓紧做好各项前期筹备工作。乡镇水费征收工作总结2017年征收工作总结、级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市府与镇政府签订水费征收工作责任书,镇政府与村委会主任签订责任书,明确水费征收工作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及考评奖征办法等,提高干部对水费征收工作的责任感。
县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工作总结2017年征收工作总结、以强化内业管理为根本,促进了基础工作的不断规是因运价过低致使车辆报停数量聚增,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因此,今年养路费征收的难度较大。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为民服务的思想,牢记“两个务必”,加强征稽队伍建设,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迎难而上,扎实做好征稽工作。为交通事业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2017征收工作总结|返回目录。
县矿征办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技监和人监相结合,电子监和现场监相结合,严格加强产量监控,严格保障设备运行,严格集中税费征收,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成绩:
产量监控成效明显。1-12月共核定煤炭监控计税产量万吨,比去年增加万吨,同比增长%,创历年新高。
税费收入大幅增长。核定税费收入4065万元,比去年2874万元增加1191万元,增长%,其中核定国税收入1946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89万元,增长了%;地税收入1053万元,比去年增加253万元,增长了%;非税收入1067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73万元,增长了%。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把设备维护关,确保设备有效运行。设备有效运行是电子监控产量的技术基础,每季对全县煤矿企业的监控设备进行检测,逐矿排查故障隐患。对18家电子称重设备的基础进行加固,浇注混凝土。对6家设备故障较多的企业,进行重新选址,安装称重设备。对9家企业的称重传感器进行了更换。对7家企业的视频设备进行了更换。为不影响企业生产,设备维护和安装选在企业下班后进行,我办工作人员往往工作到深夜一两点才回家。为不耽误施工进度,大家自觉放弃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从未抱怨。全县煤矿企业监控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称重准确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严把参数设定关,确保计量准确合理。会同国税、地税、技术监督局等相关人员,3次对矿山企业产量远程监控系统各项计量参数进行全面检测和修正,重点检测了称重设备的准确性、矿车皮重参数和煤炭矸石分离参数的设定。为确保参数的准确性,检测程序全程仿真,随机抽取矿车,绞车速度控制合理。通过检测和修正,各煤矿企业的矿车的皮重设定更客观准确,煤炭、矸石分离参数设定更符合实际。三是严把监控管理关,确保产量接近实际。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产量监控的通知,将煤矿企业的监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两个月一轮换,监控人员即时查看所负责各煤矿的生产状况及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对照监控录像逐日核对电子监控产量记录,着重核实煤炭漏记产量掉车、人车计重、回车计重等现象,并将电子监控系统漏记的煤炭计税产量和设备故障期产量在月底的产量审核会议中,按照设备正常运行情况的平均产量全部计算上来,切实做到设备监控和人员监控相结合。加大对煤矿企业的稽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查方式,确保每家企业稽查次数每个月不少于5次。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息日,轮流值班,深入煤矿企业,采取暗查和现场稽查方式,通过与部分煤矿工人和装煤司机沟通和了解,通过实地记录煤产品升井和煤炭、矸石分离参数、皮重参数等情况,取得了企业煤产品升井记录、打码单等第一手资料,准确掌握了我县各煤矿企业生产情况和经营状况,采取现场核查、设备监控、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赢得了征管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还加大了对个别企业逃避监督、偷漏税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枫蓬煤矿私自更换矿车,依法依规补征产量1100吨;查处了新兴煤矿擅自搭桥作弊,造成494吨煤炭未计重,逃避税费达万余元,并处以罚款万元,有效遏制了违规作弊行为,收效明显。四是严把价格调查关,确保计征标准合理。会同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分别于5月、10月,两次对全县煤炭销售价格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调查摸底,分季测算核定了各煤矿企业非税收入最低征收标准,以此做各季度非税收入征收依据,烟煤企业最低价格比上年平均增长27%,柴煤企业比上年平均增长了16%。五是严把税费征收关,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对国、地税收入,我们采取提供煤炭监控计税产量和计税价格的办法,为国、地税征管部门征收提供了可靠数据依据,充分发挥了源头控税的作用,在我们核定的应征税收的基础上,国、地税收入有了较大增长。对非税收入实行代征,我们基本上做到了按进度入库,全年完成了水土防治费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万元,增长%;完成排污费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万元,增长了%;完成维简费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万无,增长了%;完成育林基金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万元,增长%;完成绿化费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万元,增长%;完成人防费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了万元,增长%;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万元,增长52%;完成价格调节基金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万元,增长96%。同时加大老欠清收力度,将兴盛煤矿16万元的价调基金老欠征收到位。
三、存在困难:
1、煤矿企业总数减少。由于资源枯竭影响,兴盛煤矿和保安煤矿已经关闭停产,石龙煤矿在元月份即将关闭停产。由于安全事故的影响,开源煤矿被迫关闭停产,丛山煤矿因重大渗水事故,导致该全面停产,该矿将于下半年恢复生产。预计能够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只有16家。
2、设备维护难度增大。我县矿产品产量远程监控系统运行已超过两年,使用期过了保修期,而由于电子产品老化较快,设备保养、更新成本增高,故障排除难度增大。
3、价调征收难度加大。对水土防治费、排污费、维简费、育林基金、绿化费、人防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煤炭企业能及时上交,但价调基金由10元恢复到35元每吨,煤炭认为负担过重,且新邵、涟源、双峰等周边县市和茶陵、桂阳、耒阳等其他县市仍按10元每吨征收,造成部分煤矿企业价调基金征收难。
1、力争完成煤炭监控产量33万元,增长10%。完成非税收入1000万元,其中价调基金500万元,增长12%。
2、启动石膏、铅锌、铁等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的调查工作,力争纳入集中征收。
3、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准确率达95%以上。
4、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矿产品产量确认方法和程序。加大稽查与处罚力度,严历打击逃避监控、偷逃税费的违法行为。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规费征收稽查局工作总结范文征收局依法行政落实情况总结。
区煤炭及矿产品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
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精神文明活动总结年终总结。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四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承受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双方均为纳税人。
第三条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下列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作价投资、入股的;。
(二)以获奖或者转移无形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三)建设工程转让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
(四)以其他方式事实构成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第四条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征收。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或代扣代缴契税。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财政部门依法征收契税。
财政部门可按契税征收额的5%提取征收手续费,代征手续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契税税率为3%。
第六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五)承受土地、房屋部分权属的,为所承受部分权属的成交价格;当部分权属改为全部权属时,为全部权属的成交价格,原已缴纳的部分权属的税款应予扣除。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又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七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标准面积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
(五)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的项目。
第九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第十一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因改变用途应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第十二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在财政部门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符合减征或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办理减征或免征契税手续。
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财政部门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应持契税完税免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纳税人已缴纳契税,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未能实现而申请退税的,经县以上财政部门审批退税。
第十五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五
房屋契税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一、房产契税新政。
2011房屋契税新政策: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5%;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3%;非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4%。
二、房屋契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三、二手房契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
以上就是房屋契税怎么算的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拓展阅读:房屋契税如何征收。
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一般按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款的1.5%税率征税(房交会契税优惠除外),契税是国家收的。这没有什么疑问,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
简介。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买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为:普通住宅1.5%,高档住宅3%全部由买方承担。地方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这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长春市规定:实际成交价不高于本地段土地住房交易价格的1倍)。
209月1日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分类。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10年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的契税政策为:对个人购买住房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上述政策精神,你购买的住宅在80平方米,如果同时符合小区容积在1%以上,那么可以界定为普通住房。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要取得房管开具的无房证明),可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如果不是首次购房的,则按3%比例计算缴纳契税。
国家只对个人购房的营业税政策作出调整的新规定,没有对个人购房契税出台过新政策。所以你的房价如果不是低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有情况下,是唯一住房应该缴纳契税80×5600×1%=4480元;不是唯一住房应该缴纳契税80×5600×3%=13440元。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六
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买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为:普通住宅1.5%,高档住宅3%全部由买方承担。地方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这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长春市规定:实际成交价不高于本地段土地住房交易价格的1倍)。
9月1日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分类。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月1日起,调整后的契税政策为:对个人购买住房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根据上述政策精神,你购买的住宅在80平方米,如果同时符合小区容积在1%以上,那么可以界定为普通住房。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要取得房管开具的无房证明),可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如果不是首次购房的,则按3%比例计算缴纳契税。
国家只对个人购房的营业税政策作出调整的新规定,没有对个人购房契税出台过新政策。所以你的房价如果不是低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有情况下,是唯一住房应该缴纳契税80×5600×1%=4480元;不是唯一住房应该缴纳契税80×5600×3%=13440元。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七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
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第十三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财政部根据本条例制定细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八
契税(deed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九
(1)根据管委会“三定方案”,我办在组织人事部门与市编办多次协调下,成功变更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单位名称、业务范围及开办资金等作了变更登记,既贯彻了我区机构调整的总体意图,又符合我区现行拆迁政策中有关对拆迁人的具体工作要求。
(2)在开办初期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得到了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大力支持,市征管办领导班子带领有关业务科室亲自来大榭指导工作,为我办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到周边兄弟单位主动上门取经学习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的经验。办内人员虽少,但分工明确,工作配合协调有序。
(二)服务拆迁,练好内功。
(1)为贯彻落实管委会“三年攻坚,五年倍增”计划,完成对全岛未拆迁户的排摸,按照“重大项目优先、地块交付为重、分步有序推进”的原则,制订20_-20_年征迁工作计划草案,为管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2)结合管委会给我办下达的主要职责及今年职能目标考核要求,与街道一起编制了我区20__年征迁工作计划,并报请管委会同意后执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管委会征迁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我区今年拆迁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街道全面开展了对龙山、太平、长塘、下厂地块的住宅和非住宅拆迁工作。后因管委会拆迁计划的调整,也在大力协助街道做好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拆迁,下半年又组织召开了榭北榭南村干部、未拆迁户座谈会和企业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如何推进拆迁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为有效推进拆迁工作,与街道一起在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完善了部分拆迁政策。出台了榭北重点地块住宅拆迁奖励办法,重新公布了我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价格和费用的通知”。为利于祖堂拆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报请管委会同意,对祖堂拆迁价格进行了调整,从而推进了祖堂拆迁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参考北仑区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意见”,已报请管委会研究同意,在向市法制办备案后实施。
(4)牵头代拟文件,设立了我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领导小组,成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的裁决机构,为下步进行依法拆迁、行政裁决、司法强拆提供了组织保障。
(5)为做好司法强制拆迁准备工作,我办组织相关人员多次到北仑、鄞州等兄弟单位及法院取经学习,进一步熟悉司法程序,并提醒拆迁实施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拆迁程序、完善拆迁工作流程。从4月份开始,已着手在准备对中海油二期剩余2户未拆迁户(围墙内)的行政裁决的资料准备工作,7月份正式启动有关程序,召集行政裁决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商讨行政裁决相关工作,再次会同街道多次上门做该2户思想工作,说明道理,讲明政策,同时做好丈量评估及书面材料上墙公示,准备裁决申请书等相关资料,11月份管委会受理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并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将按程序在12月份进行裁决。
(6)为确保房屋拆迁顺利进行,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连续重整联合装置项目、东港南路工程项目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准备于近期送国土分局审核后报管委会批准。同时配合国土分局做好选取评估单位、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听证公示等工作。
(7)按照今年我办的培训、宣传工作计划,编制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知识问答》小手册,精心选取了43个在拆迁工作中比较常见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编印,内容涵盖拆迁的基本概念、补偿和安置、评估、法律程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分发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手中。组织街道一线拆迁人员和办工作人员参加市征管办、市国土局分别举办的阳光征收、阳光拆迁操作指南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8)根据管委会要求,积极参与非住宅拆迁工作,新丈量评估3家。
(9)协助街道做好金色海湾1330套安置房分配工作。
(10)承办与房屋拆迁相关的_事件,配合_部门、街道做好有关_的处理。
(11)共同做好晶达玻璃制造有限公司收购商谈工作,共组织商谈40余次,最终在今年下半年完成了收购工作。
(三)服从大局,配合中心工作。
根据管委会统一部署,我办两位主任和一位工作人员抽调参加樟岙、新升经济合作社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工作组,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在此期间,还配合街道参与拆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的调研工作。
(四)健全组织,抓好内部管理。
(1)建立了工会、党支部组织。根据党工委统一部署,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联村联企单位开展了相关工作和活动。
(2)建立办内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来约束单位内部的行为。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第三条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第四条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五条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六条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第七条条例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条例所称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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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一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镇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的重要指示,重视和支持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认真组织在辖区内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生,做到不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全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规定面积。在镇区主要路口、路段等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宣传保护耕地的意义和目的。
二、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地。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
三、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
针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镇村镇办采取经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控制,严格核定用地标准,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同时以建设中心村为契机,积极稳妥地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由分散建房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坚决杜绝中心村以外私批乱建现象的发生。
四、规范新村建设及工业项目用地。
2011年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真正将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对新村建设及工业项目用地进行了规范规划,主要靠增减挂钩方式解决。今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亩,通过增减挂钩复耕面积亩,努力实现占补平衡。20xx年居民点按规定数据减少面积公顷。
五、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情况。
近年来,镇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建立了土地巡查制度,由镇长亲自挂帅,成员有管区区长、各行村主任等组成,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理。对土地违法案件能积极配合县级以上土地行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到位。我们通过巡查并配合县土地中心所等部门,制止违法乱建占用土地行为37起,没有一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乱建现象。
今年的耕地保护工作已经结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我镇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为创建“和谐**”提供了较好的资源保证。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二
一、房屋买卖契税的定义。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房屋买卖契税的类型。
1、按成交价格计算的'契税。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的契税。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的契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按照土地收益定价的契税。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三、房屋买卖契税减征或者免征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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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fangdichan/fangwudiya/fwdydk/。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三
一、房屋买卖契税的定义。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二、房屋买卖契税的类型。
1、按成交价格计算的'契税。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根据市场价格计算的契税。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的契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按照土地收益定价的契税。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三、房屋买卖契税减征或者免征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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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四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例中小王的奶奶、父亲和叔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理应由他们三个继承房产。小王的奶奶取得的住宅产权显然是法定继承所得,无需缴纳契税。小王由于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力,他取得的商铺产权实质上是由奶奶、父亲、叔叔继承之后赠与他的。依据相关规定,小王取得商铺的行为应按接受赠与缴纳契税。
通过继承和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应缴纳部分契税。
案例张大爷和老伴有一处房产登记在老伴名下,是其共同财产,老伴生前曾表示百年之后就把房子给儿子小张。老伴去世后,张大爷按照她的遗愿带儿子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计划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被告知需要先到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契税,可张大爷认为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缴纳契税。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张大爷一家的做法从法律层面上讲,其情况是:继承开始后,张大爷放弃继承,由儿子小张继承老伴的全部遗产。同时,张大爷把自己拥有房屋50%的份额无偿赠与儿子。也就是说,小张取得的该处房产一半是继承所得,一半是接受赠与所得。因此,小张在办理房产过户之前,应先缴纳父亲赠与自己的房屋50%份额对应的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取得房产应缴纳契税。
案例分析。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036号)第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因此,小明作为非法定继承人承受房产,属于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应税行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五
xxx创业孵化基地由xxx、xxx、xxx共同建设成立的,是一个为以地方新兴文化产业“xxx”为主的企业提供可租用场地、府扶持、共用支援服务的商业发展服务生态园。根据基地“半年完成基地设施及配套,一年内投入使用,二年初显成效,三年形成良性循环。”的原则,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更好的给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户提供服务,基地成立了管理服务公司,由管理服务公司负责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对进驻单位进行指导。
1、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走访,了解入驻户的生产经营情况;
2、为入驻户解决创业初期的房屋装修、人员招聘、外协配套等各类问题;
3、对入驻户的服务,各项扶持策的指导和咨询,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4、做好孵化基地的培训服务工作,开展了xxx方面的一系列的培训。
1、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的队伍建设,开展了各类学习培训,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2、抓好廉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孵化基地区的环境整治和已损坏公共设施的修复工作。
1、基地原有入驻户xx户,由于各种因素,今年的招商工作面临不少实际困难。面对不利形势,我们积极拓展渠道,全力做好基地招租工作,大力引进需要入驻的商户。到目前为止,又新增xx户入驻户。
2、根据入驻户的意见、建议结合xxx的环境整治工作,我们对孵化基地所在的区域自然村等地按照“xxxxxx”原则进行了村庄环境整治的改造。(包括古式门窗套、古式花窗格改造、木质空调外机壳改造、店广告牌改造、木桥、门楼修缮等)。
现在创业孵化基地已入住30多户,提供了近200个就业岗位,成了一条产业链,有效地解决了本村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得周边群众得到了实惠。同时充分发挥了以xxx为龙头的一系列产品优势,另一方面,也大大带动了xxx、xxx、xxx产品及果产的发展,接待游客量从前几年的五六十万人次增加到如今近300万人次。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六
几年以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踏实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在政治理论、文化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收获,认真完成领导给予的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1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综合素质。
在业务知识学习上,加强与征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了各级征收条例、和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还号召身边的同志们学习,每周都安排了学习时间和自学任务,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二、努力加强纪律作风。
学习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注重坚强自己修养,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与办公室的同志团结协作,在工作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提高,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坚持以“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区别对待、及时解决、有利稳定”为工作准则,在处理拆迁遗留问题、解决征收疑难杂症和群众反映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上,始终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笑脸相迎,客气接待。
三、积极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七
今年以来,本人紧紧围绕园区在征地动迁会议中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部署要求,在动迁总指挥部的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下,对照园区既定的.工作目标及本人的职责要求,现将前一段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的动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主要包括xxx项目备用区、xxx工程等重大工程,涉及到xx、xx、xx、xx、xx等8个村。根据园区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在正式参加动迁工作前,我和所有同事一同参加了培训,再一次重温学习了动迁安置办法等相关策,进一步了解了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规范言行、严格考核。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动迁办主任,完成各动迁项目所涉及人口的登记、审核、公示,动迁户选房序号的整理以及房屋拆除公司的管理等工作。
作为一名动迁工作人员,在动迁过程中经常遇到动迁户对策的不理解、对我们的误解、对动迁工作闹情绪都是家常便饭。面对困难,首先自己要学习了解和吃透策精神,从策上入手,宣传给每一个动迁户耐心讲解,不厌其烦,在思想上感化动迁户,使其能够支持动迁,同时避免因策不熟悉而产生负面效果,给工作增加困难。在拆房过程中经常遇到老百姓堵路阻工等现象,严重影响房屋拆除的顺利推进,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总会及时与工作组联系,运用合理的方法化解矛盾。对提出无理要求、无理取闹的动迁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策上坚决不松动、不退让,同时,加房公司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避免与老百姓发生矛盾,全面提高动迁工作质量。因此在这次动迁中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把握标准,在动迁过程中先签订动迁协议的动迁户看到后签的是同一尺度、同一标准,于是纷纷腾房交钥匙,动迁工作得以迅速推进,为园区项目的落户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回顾几年的工作,虽然基本完成了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但是仍然存在着不足,比如说工作方式的单一,遇到困难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这都是我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作为一名年轻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思考,以更加务实的措施,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积极的姿态,主动投入到新一轮动迁工作中来,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优良传统,为园区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更大的贡献。
征收办工作总结方法篇十八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第十三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财政部根据本条例制定细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