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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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一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出入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按保卫科制定的规定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二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1、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每天班。早至晚上,晚上至早上。
2、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夜间值班要定时巡逻。
3、负责门卫室及校门内外的保洁。
4、门卫人员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1、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学生外出。
2、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持班主任、政教处批条,经家长签字登记后方可允许离校。
3、学生出校、离校必须佩戴校徽。
4、双休日学生一律不准进校。
1、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时间为周三、周六上午下课后至静校前,其它时间无特殊情况严禁学生家长进校。
2、学生家长因特殊情况确需进校的,门卫先提前联系相关人员,经登记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园。
3、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1、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
2、外来人员来访先填写来客登记单,出门时缴验被访人签名的登记单。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3、来访人要求会见校领导的,需与校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
4、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三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使学校安全管理逐步实现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门卫人员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正常待机状态。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四、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班主任教师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五、学校门卫必须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电话联系教师,经确认后方可入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学校证明,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教职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机动车辆应指引其到指定停放区域停放,不占用公共通道。
七、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八、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
九、学校门卫及门卫人员要做好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十、学校门卫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学校校长批准后待带班人员到达岗位后方可离岗。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要确保校门左右5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十二、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十三、要保管好长短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十四、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及时、科学、有效地应对校门内外突然发生的各种安全事件,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的方法控制住事态、妥善地加以处理。
1、“五个一律”落实情况(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置,将人员、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2、当学校大门内外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绑架劫持、凶杀恐怖、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保卫、保安、在场教职工应立即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同时向公安、交警、消防、救护等相关部门报警、向学校领导报告。
3、到达现场后要迅速了解突发事件的原因,要沉着、冷静、果断加以处置,控制住事态进一步发展,报警时应讲明事件发生地点、犯罪嫌疑人的人数、现场简要情况等。
4、所有值班保卫、安保人员都应参与处置,相互配合、科学应对,维护好现场秩序,为警方的后续处置保护好现场。遇有人员受伤、遇难应立即进行救护。
4、必要时划定警戒线,阻止围观群众进入现场,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当嫌疑人扣有人质时,一定要待警方人员到达后再做处置。
6、当警方、消防部门到达后,应积极协助处置;当急救车辆、人员到达时应疏导交通、协助救护。
7、对报警人、当事人、知情者做好现场访问工作,尽可能多地了解现场情况,采集主要证据提供给警方。
8、应急状态结束后,保卫、保安人员应立即恢复正常工作,就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后续处置等做详细的记录,以便备案和上报。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五
根据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1、开、关门时间:
冬季:早上6:50开,晚上9:40关;
夏季:早上6:30开,晚上10:10关。
2、早上学生到校后直到下午放学业,除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外,其余同学不得出校门,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必须凭特殊校牌方可进出校门,校牌不可转借、转让;无理取闹或强行进出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要后果自负。
3、学生及家长外来人员上课时间不得到校内会见学生和老师,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4、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和搭人,未经许可的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内,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禁止收购、买卖东西等其它闲杂人员进校。教职工来客和家长来访,门卫应查询核实,学校友邻单位及领导来校也应该接受查询。其它外来人员应无条件接受门卫查询并作好登记,经门卫允许后方可入校,如强行入校,情节严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报请派出所处理。
6、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校骑车、打球和进行影响学校工作、教学秩序的活动。
7、从早上7:50至晚上19:00为门卫值班时间,冬季从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时间内擅自离开岗位者,看时间长短,按旷课折算处理。
8、门卫未站岗时间应对校内安全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巡查,有异常及时登记报有关领导解决。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
2、门卫务必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人员登记和验证。来人员进校园务必先征询被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学校门卫室值班制度
为了严格限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治安安全,净化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门卫是学校对外的窗口和形象,门卫工作服务面广,工作量。门卫管理人员务必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使门卫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从9月17日起,门卫除校门开启时间外,其余时间关掉校门,严格执行校门开闭时间,校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学生进入校园要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方能进入。学生请假后,务必出示由学生科出具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三、外来办事人员,应在门卫值班室填写〈客登记表》,经门卫与所找当事人联系经当事人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四、教职工或家属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到指定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
五、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上述各项规定。
门卫人员要理解广师生员工的监督,带头遵守门卫管理制度。门卫人员违规定或利用门卫管理的职权,故意刁难正常出入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期望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给予支持配合。共创安全、礼貌、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七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礼貌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务必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决定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状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务必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务必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个性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务必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职责。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用心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务必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职责的,直接开除出校。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八
一、门卫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按时登记交接班(北京时间 早晨9:00――晚上21:00),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杜绝无人管理状态。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
二、早上、下午上课期间和晚自习期间值班人员必须锁上大门,严防学生出校园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四、上课、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出大门或回寝室,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或回寝室,必须有班主任假条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才能离校。
五、严禁小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做好门前“三包”。学生骑自行车到校门口必须自觉下车,自行车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六、凡发现校内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员,门卫应立即当面询问,劝其离校或上报学校领导共同处理。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当天值班领导并赶到现场,冷静处理。
七、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禁止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做好登记。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及门卫室的卫生打扫及保洁。坚持每天清扫至少二次。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九、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衣冠整洁,接待来访人员时注重文明礼貌。上班时间不能喝酒。
十、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请假制度。因病因事须向学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能调班。
十一、放学后检查所有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场所是否能已关门上锁;有权盘查并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晚上要适当在校园巡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后寻衅闹事,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
十二、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者,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或处罚,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早晚按时开关大门及教室、办公室门窗。
4、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进校后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不让闲人进校游荡,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化。
7、对校内物资出门要严格查询、登记。
8、上课期间,未经同意,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9、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10、下班时间,如有上级电话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11、加强夜间巡视、值班,协助保安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十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职责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职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礼貌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务必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就应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状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状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务必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个性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状况迅速查明原因,用心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务必互相询问状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建立成安全窗口。
学校值班室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保证校内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保处负责监控室的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监控室进行负责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监控系统由专人负责维护。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有意破坏监控系统劳动工作纪律的人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四、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安保处监督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六、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七、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安保处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申请表方可查阅。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十一、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安保处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部报告。
十二、监控人员或专业维护人员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及时解决。
十三、专业维护人员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上报更换。
十四、监控人员确保监控镜头设备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维修,确保安全。
十五、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熟练程度。
十六、监控设备设施财产安全责任区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设施设备赔偿界限
1、以下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1)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至损。
(3)工作失职,指挥错误,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
(4)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与生活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造成丢失与损坏。
2、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的检修,试运行等),该损坏属不可预见性。
(2)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正常使用中的损坏。
(3)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十八、赔偿处理办法
1、低值(800元以下)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室主任处理赔偿事宜。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通过学校批准,安保处备案执行。
2、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由事故所在室主任及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学校和安保处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额度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经学校及安保处批准执行。
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重大责任事故,应先保护现场,由学校主管校长主持有关管理人员调查,核实,并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安保处,总务处)协同处理。有关处理决定必要时报校长,有关文字材料报安保处备案。
4、损坏,丢失的设备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算。特殊情况可按市价合理议价。
5、对低值仪器/物品(如照相机,摄像机等)的损坏,丢失,要按原价或市价严格计价赔偿。
6、借到家中使用的仪器设备造成丢失的,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对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价的50%――100%的赔款,通过学校总务处批准执行。
7、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时,应根据责任大小分担赔偿。
8、赔偿工作要在学校总务处确定的赔偿金额和期限内完成。对于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处理决定的,可以采取适当行政措施。
9、对于严格执行《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爱护校产,能对损坏、浪费、盗窃等不良现象进行斗争的个人或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九、本管理制度经领导同意后即刻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