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大全(18篇)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琐碎的小事,而总结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绪的重要方法。切忌拖泥带水,过多的废话会让读者产生困惑和失去阅读兴趣。推荐阅读以下总结的例子,了解总结的要点和结构。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一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起重机械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起重机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单位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事故处理办公室:运搬工区技术组。
可能发生事故地点:机修班车间、电车班车间、地面充电室、井下充电室。
2、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事故处理,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性措施,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反映安排;成员根据指挥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挤伤事故、坠落事故、触电事故、机体毁坏事故。
2、各类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学、规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图省力,习惯作业。
(2)起重机械与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
(3)操作者素质不高,技能低,不会识别和预测危险性,导致判断决策失误。
(4)安全装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业场所堆放物太高,遮挡了起重司机视线。
(5)选择吊具、吊点不适合、绑匝方法不正确,致使物体坠落。
(6)起重工违章作业。
(7)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或司机误接信号且误动作。
3、各种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1、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起重司机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安全资格操作证。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护装置应每天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始终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规定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对其进行检修或大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6、按规定要求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1、起重机械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实施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首先自救的原则,在场的行政最高领导为当然的总指挥,暂负责整个事故现场的救护工作。
2、事故现场行政职务最高者在指挥救援事故的同时,亲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时间通知分管矿领导,并简要说明事故现在的情况。
3、分管矿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程序进行实施。
1、发生事故后,现场的行政最高职务人员为当然的指挥者,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监部门汇报。
4、做好事故现场的拍照留档,消除可能的隐患,尽快恢复安全生产。
5、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作出处理意见,接受事故教训。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调度室:xxxxxxxxx。
安监处:xxxxxxxxxx。
单位值班:xxxxxxxxxxx。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二
为了使员工能熟练掌握低压配电室突然起火应急处理能力,将火灾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的缩短故障处理时间,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组织此次低压配电柜着火演练,并对全过程进行评估。
全厂组织各班组配合,每年组织一次从事生产的员工学习配电系统着火应急处理,要求能够较熟练地掌握,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准确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组长:董诗星。
副组长:罗辉。
组员:王珍宝、徐丁香、周钧、马群、王有明、
董诗星组织各班组全部成员,演练地点:亚泰化工有限公司低压配电室。
乙班:20xx年11月28日下午14点30分,生产正常运行中低压配电室出线柜电器起火,造成部分设备停车。
1、中控室接到低压配电室发生着火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组长董诗星迅速通知组员佩戴好防毒口罩、应急照明器具、通讯器材并带附近的灭火器赶往低压配电室。对低压配电室、各配电柜、电缆夹层进行检查,是否有其它异常情况,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2、组长立即将现场的情况通知调度及上一级主管领导,并及时赶到现场查看情况,找出具体故障点。并通知生产班组查看现场设备有无异常。
3、厂内高低压配电房装有气体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装置。
4、经检查发现自动气体报警系统并未报警及气体灭火装置并未启动,为低压配电柜8号柜按钮部位起火、属于初期火灾,组长董诗星立即组织人员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佩戴好防毒口罩、应急照明器具、通讯器材并带配电房配备的二氧化碳灭火器赶往低压配电室内。通知组员立即赶往现场、并及时通知中控、各班组、各部门等用电单位是否影响生产及化工工艺安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组长随即通知组员:
(1)电工王珍宝立即将8号配电柜主电源刀闸拉开,断开与着火部位电源。
(2)罗辉通知中控班组及时注意查看8号配电柜内所有的断点部位及用电设备,是否影响生产化工工艺安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及全厂各用电部门注意查看各部门用电设备,是否影响安全生产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机修工周钧立即拿到配电室配电柜应急开门钥匙配合仪表工王有明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对准着火点将火扑灭,灭火人员要注意身体各部位必须与带电体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
(4)机修工徐丁香立即打开低压配电房所有对外窗户,进行通风置换。
(5)电工马群等待火源完全扑灭后将烧损的电气元器件及电缆及时进行检查隔断8号柜与其他配电柜的绝缘,断电、验电、悬挂标示牌、装设接地线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6、使用的灭火器要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器(如水、泡沫灭火器等)扑救。
7、做好事故检查、分析、处理记录,及时消除类似故障隐患。
1、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好电工防护用品。
2、配电室扑灭火源时绝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器等扑救,必须用干沙子、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3、事故处理中必须做好断电、验电、悬挂标示牌、装设接地线等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4、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监护制度。
5、在进行配电柜抢修作业中,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检查所使用电工工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抢修所用的照明灯、临时电源线、公用工器具随时准备齐全。
演练结束后演练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参加演练电工,对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配电系统跳闸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总结评估。
1.目的。
为保障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突然失电事故时,能安全展开电器设备的检查,正确判断电器设备故障点,较快排除事故隐患,尽快恢复回路供电,缩短停电时间,减小生产损失,特作如下失电应急检查程序。
2.全公司失电应急程序。
2.1.2.1检查变压器高压隔离开关有无损坏;
2.1.2.2检查变压器高低压端子有无损坏;
2.1.2.5检查配电母线有无短路、拉弧等故障情况;
2.1.4值班电仪班长向车间值班长汇报检查情况;
2.1.5根据车间值班长的安排恢复供电。
2.2.1检查分厂电器继电保护装置是否有动作;
2.2.1.2如果保护有动作视为分厂单回路事故失电检查(下面有要求);
3.分厂单回路事故失电应急程序。
3.2若是变压器的过流、速断、零序保护之一动作时;
3.2.1按2.1.2.1—2.1.2.6步骤进行检查;
3.2.3按2.1.3—2.1.5的步骤恢复回路供电。
3.3若是变压器的轻瓦斯或重瓦斯保护动作,检查步骤如下:
3.3.2检查瓦斯继电器,打开继电器排气孔,观察是否有大量的气体排出,如果无气体排出,瓦斯继电器充满变压器油,变压器无其它异常情况(如油温、油位正常),瓦斯继电器常开触点动作闭合的可判断为继电器误动作,继电器不动作的为线路故障或电磁干扰故障,这种情况要对保护线路进行检查,处理正常后可以恢复供电,若确实是变压器故障跳闸(内部绕组绝缘故障等),产生大量气体(吊芯后初次投运的变压器除外)导致瓦斯继电器动作的,可能变压器已损坏,具体按检查检修按变压器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已不在应急范畴之内。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三
根据起重设备拆装的特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倒塌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求援组织就迅速地投入到抢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科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项目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程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就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4、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会,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四
码头工程需要大型起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存在频繁的交叉作业,如发生意外,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影响较大,起重作业安全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2.1抢救人员优先的基本原则;
2.2.2控制事故扩大优先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1起重机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证书,起重船有《船舶检验证书》,船员有《适任证书》,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2船舶水上不下安装作业前到海事局办理《水上水下作业施工许可证》及《航行通告》。
3.3起吊作业钢丝绳、卡环和绳套等配套设施须有质量合格证。
3.4起重作业“十不吊”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内容有: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吊装;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
3.5选用的绳具、卡环须与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气瓶、压力容器,爆破危险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吊运人(施工作业人员)。
3.6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行程开关、超载保护、超力矩保护、信号、喇叭等)完好,作业过程中须开启。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五
一、目的:
为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的触电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险,防止事故影响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将事故分为三级:
1.一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
2.二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导致重伤1~2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
3.三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发生的一般工伤事故。(事故报告时间不准超过12小时)。
公司成立常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抢险小组。发生一、二级突发事故时,抢险小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调查研究情况并提出抢险方案。
公司突发事故抢险小组由公司宋世明经理和工会、安保部、人力资源中心、工程部、资产部、行政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程序:
1.项目经理部设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司机、工会人员、安保人员及施工员等,并每日设人员值班。
2.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小组应建立信息联络网,一旦发生事故,保证全体成员能及时到位。
3.项目经理部应随时备有应急用车,有专人值班,遇到紧急事故能保证马上行动,及时抢救伤员。
4.项目经理部要公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电话,便于联系。5.项目经理部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分三个系统即:a)报警与通讯系统——事故发生后迅速上报。
b)现场抢险系统——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人员、保护现场、工程排险、缩小事故范围、降低事故损失。
c)救援保障系统——提供抢救器材,保障抢险工作顺利开展。以上三个系统都要落实具体人员。
三、应急方法。
1.发生伤亡事故后,首先由现场作业人员对受伤害者进行抢救,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应急预案值班人员,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要迅速撤离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及群众,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隔离,保护。对现场进行勘察并画出草图,记录事故经过。
3.项目经理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向分公司经理报告。报告后也要与抢救人员联系,掌握最新情况便于事故的处理。
4.分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安保部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5.公司安保部负责人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首先向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法人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事故概要向城建集团安保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特大事故不准超过12小时)。
四、职责:
1.公司安保部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并接受、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2.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公司成立由工会、安保部、资产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查出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3.由分公司经理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成立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尽快恢复正常生产。4.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刘宪生董事长任组长、吴秉军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安保部、人力资源中心、工程部、资产部、行政部有关人员组成。
5.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应急预案小组有关人员配合公司及市有关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6.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小组每半年应进行一次预练演习。
1.预防措施:
1.1起重设备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1.2起重设备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使用证。1.3进场设备必须经过验收。
1.4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重要工具,要标明最大负荷量,以避免超载运行。1.5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要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1.6起重机械的紧急开关、信号装置等应工作正常。1.7起重机械外露部分应加防护罩,以防绞伤。
1.8起重机械的前轮挡板、轨道末端车挡立柱、缓冲器等应齐全、可靠。1.9起重机桥架、平台上应设栏杆,防止人或物坠落。
1.10钢丝绳(链条、麻绳)、吊钩(吊环)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1.11起重机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无严重磨损。1.12起重机械的起重和牵引能力应符合出厂要求,不得任意改变。
1.13所有起重机械应经常进行检查、按期即使进行保养,保持起重机械的良好工作状态。
1.14队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1.15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证上岗(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上机操作。
1.16外租起重设备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合同书必须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17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
1.18司吊、司索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19大型设备、模板、支架拆装要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1.20重点部位施工要设专职监控人员进行管理。2.急救措施:
2.1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创伤性出血现场急救是根据现场现实条件及时地、正确地采取暂时性地止血,清洁包扎,固定和运送等方面措施。
2.1.1止血。
(1)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2)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颓动脉、股动脉、腔前后动脉止血法。该方法简便、迅速有效,但不持久。
(3)弹性止血带止血法: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一般的止血包扎达不到理想的止血效果而采用之。如当肪骨上1/3段或股骨中段严重创伤骨折时,常伴有动脉出血,伤情紧急,这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以免扎紧止血带时损伤局部皮肤。止血带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闭。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具体时间,争取在上止血带后2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若途中时间过长,则应暂时松开止血带数分钟,同时观察伤口出血情况。若伤口出血己停止,可暂勿再扎止血带;若伤口仍继续出血,则再重新扎紧止血带加压止血,但要注意过长时间地使用止血带,肢体会因严重缺血而坏死。
2.1.2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既可以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二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2.2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痛,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要点:2.2.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可因搬运震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再继发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2.2.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己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2.2.3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疑有脊椎受伤可能的,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因为这样会使伤员的躯干过分屈曲或过分伸展,致使己受伤了的脊惟移位,甚至断裂将造成截瘫,导致死亡。
2.4创伤救护的注意事项。
2.4.1护送伤员的人员,应向医生详细介绍受伤经过。如受伤时间、地点,受伤时所受暴力的大小,现场场地情况。凡属高处坠落致伤时还要介绍坠落高度,伤员最先着落地部位或间接击伤的部位,坠落过程申是否有其他阻挡或转折。
2.4.2高处坠落的伤员,在己确诊有颅骨骨折时,即使当时神志清楚,但若伴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仍应劝其留住医院严密观察。因为,从以往事故看,有相当一部分伤者往往忽视这些症状,有的伤者自我感觉较好,但不久就因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
2.4.3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例如伤员胸壁皮肤完好无伤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还伴有外伤性气胸和血胸,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误诊,影响救治。在下胸部受伤时,要想到腹腔内脏受击伤引起内出血的可能。例如左侧常可招致脾脏破裂出血,右侧又可能招致肝脏破裂出血,后背力量致伤可能引起肾脏损伤出血。
2.4.4人体创伤时,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例如软组织外伤出血时,可伴有神经、肌健或骨的损伤。肋骨骨折同时可伴有内脏损伤以致休克等,应提醒医院全面考虑,综合分析诊断。反之,往往会造成误诊、滑诊而错失抢救时机,断送伤员生命,造成终生内疚和遗憾。如有的伤员因年轻力壮,耐受性强,即使遭受严重创伤休克时,也较安静或低声呻吟,并且能正确回答问题,甚至在血压己降到零时,还一直神志清楚而被断送生命。
2.4.5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剧烈疼痛,失血引起的休克以及软组织坏死后的分解产物被吸收而中毒。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盼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以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5其它方面。
2.5.1立即停机断电,绑扎伤害部位上方血管进行止血,并进行简单包扎。
2.5.2通知应急处理小组,按照分工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2.6.3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并对事故情况并逐级上报。2.7.4维护好现场,外人不准进入。
2.7.5分析事故原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联系电话:
批准:范明。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六
根据目前生产车间的特点,可能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有以下几种:
1、起重设备作业中突然发生安全限位装置失控,撞击护栏、抓斗掉落、与周围墙壁相撞、碰坏雷达及破坏给料器,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
2、起重设备操作失误或失灵。
3、自然灾害对起重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
4、在安装或者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应急救援组长:
应急救援副组长:
应急联络:
现场维护:
应急救援:
应急抢救:
职责: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营救触电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领导报告,根据安排及时将伤员送至就近医院。
略
(一)应急响应。
在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第一目击者立即呼救,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
(二)应急联络。
应急联络人员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999),内容如下:
1、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2、发生人员触电事故的准确地理位置;
3、目前现场状况及周围作业人员伤亡等情况等;
4、耐心回答“120”救护人员的询问;
5、随时与急救中心人员保持联系以及汇报情况;
应急联络人员将目前现场情况与应急救援组长详细说明,同时由应急救援组长向车间领导进行汇报,内容如下:
1、汇报人姓名。
2、发生人员触电事故的准确地理位置;
3、目前现场状况及周围作业人员伤亡等情况等;
4、是否报警情况及目前人员情况;
5、听从领导指示。
应急联络人员到路口准备迎候救护人员;
(三)现场维护。
现场维护人员根据现场周边环境,利用锥形交通桶封闭现场。封闭现场时摆放锥形交通桶、拉好警戒带、保护好现场。
(四)应急救援。
起重伤害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活动,应急救援人员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紧急救护。
(五)应急抢救。
应该先看神智、呼吸、接着摸脉搏、听心跳、检查局部有无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如果伤者呼吸已经停止,抢救组立即对伤员实施人工呼吸。如果脉搏不存在,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1、当工作现场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同事及时通知医疗部门,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2、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七
根据起重设备拆装的特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倒塌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求援组织就迅速地投入到抢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科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项目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程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就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 电话:
副 组 长: 电话:
报 警 电话:110
火 警 电话:119
急 救 电话:120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2、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4、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会,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八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业中超载、斜吊、拆卸安装过程中钢丝绳等连接件拉断、地锚拉脱,静置重大风货轨基地形陷变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发生在倾倒过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当塔机遇钢轨用卡轨钳卡牢而严重超载时,由于塔机整体不能倾覆,载荷重力产生的弯矩大于塔身金属结构的刚度,使塔身屈服变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机背杆主要是由于过卷杨或过倾角等运行失误,导致起重暂被主卷扬机或变幅卷扬机拉起到垂直状态,然后越过塔顶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严重弯扭变形甚至折断,原因为背杆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质量,安装不合标准如臂杆前端滑轮中心与塔身中心线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扭折断。
5.塔机重物坠落事故是塔机吊载自空中坠落,其原因较多,如钢丝绳拉断,过卷杨造成吊钩撞翻,起重钢丝绳接头固定卡扣拉脱,卷样机制动器突然失灵以及三相动力突然缺一相等电气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坠落。
1.超载、斜吊、过卷阳、国庆郊、过行程是人为原因,是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的直接结果,并且都以安全装置的失效为前提条件。
2.机件过度磨损和隐伤,是操作者检查保养不周所致。
3.自然环境影响大风刮跑属意外因素。
1.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员的安全技术障碍。施工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要把塔机安全工作当做大事来抓,要迅速提高塔机安全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
2.塔吊司机的安全心理障碍,其实质是技术障碍在塔吊司机心理的反映,存在侥幸心理,过于自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3.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责方面的障碍,设备管理人员即要懂技术,又要有实践经验并保持稳定。
1.对于起重机拆装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证。
2.在作业前要了解起重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说明书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好任何改动。
3.熟知起重机拼装活结体格拆装部件相连接处所采用的连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联接件尺寸、规定及要求。
4.了解每个拆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在安装或拆卸带轻重闭合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7.拆装起重机的电气国家规定的部门部分,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由持有国家规定的部门发给的电工操作证的正式电工或由他带领的电气徒工进行,严禁其他人拆装。
8.起重机作业中,司机除了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并按使用说明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剂做好润滑。
9.起重机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排除与维修。
10.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各部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件。
11.做好其它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12.将起重机的和部分或电焊机地线相连。
13.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等。
14.起重机上所使用的安全装置及各种仪表按有关规定,定期标定、维修、报废更新,不受起重机大修间隔时间的限制。
15.在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需要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上级部门。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九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
1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过载等故障原因而突然跳闸时,为最大限度降低损失,配电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
1.1检查出是高压断路器和低压总屏,其中一项跳闸时,应马上合闸,保障厂区供电。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1、2检查出是分路断路器跳闸时,应在分路断路器上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同时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
2变配电设备出现异常时,应马上对异常设备进行检查、分析。2、1如设备过负荷,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安排调整负荷或改变变配电设备的运行方式,以适宜生产需要。
2、2如变配电设备出现故障缺陷,值班人员应立即对故障的变配电设备进行检修。当故障较大或因供电要求一时处理不了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故障恶化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扑火工作,火灾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1突然停电时,当班人员应分头进行应急工作。一部分当班人员查看各车间工作情况;一部分当班人员立即将主供电线路和备用供电线路进行切换,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供电。
5、2明确外线停电时间时,将停电时间通知厂内各部门,让各部门提前做好停电前的准备。在外线停电之前,当班人员立即将主供电线路和备用供电线路进行切换,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供电。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起重机械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起重机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单位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故处理办公室:运搬工区技术组。
可能发生事故地点:机修班车间、电车班车间、地面充电室、井下充电室。
2、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事故处理,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性措施,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反映安排;成员根据指挥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挤伤事故、坠落事故、触电事故、机体毁坏事故。
2、各类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学、规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图省力,习惯作业。
(2)起重机械与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
(3)操作者素质不高,技能低,不会识别和预测危险性,导致判断决策失误。
(4)安全装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业场所堆放物太高,遮挡了起重司机视线。
(5)选择吊具、吊点不适合、绑匝方法不正确,致使物体坠落。
(6)起重工违章作业。
(7)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或司机误接信号且误动作。
3、各种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1、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起重司机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安全资格操作证。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护装置应每天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始终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规定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对其进行检修或大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6、按规定要求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1、起重机械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实施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首先自救的原则,在场的行政最高领导为当然的总指挥,暂负责整个事故现场的救护工作。
2、事故现场行政职务最高者在指挥救援事故的同时,亲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时间通知分管矿领导,并简要说明事故现在的情况。
3、分管矿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程序进行实施。
1、发生事故后,现场的行政最高职务人员为当然的指挥者,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监部门汇报。
4、做好事故现场的拍照留档,消除可能的隐患,尽快恢复安全生产。
5、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作出处理意见,接受事故教训。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调度室:
安监处:
单位值班: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二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事故,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条本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等以《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准。
第五条预防措施。
(七)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爆管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一)事故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紧急自救,防止事态发展;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施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危害。
(三)电梯运行途中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告知维修人员;
(四)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三)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一)锅炉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二)锅炉爆管事故。
(4)如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发变形、失稳等情况。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纵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并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隐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到四周环境大气中,则执行压力管道泄漏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车辆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立即向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必要时同时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后期处理。
第十五条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使教学、科研工作及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十六条事故处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必要时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条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调查评估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材料,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各二级单位及下属机构可以本预案为基础制订适合二级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三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四
各装置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装置,生产过程中原料、产品都为具有可燃性质的液体,加工过程又多在高温下进行,因此有发生重大火灾的可能性。
2、火灾的特点。
1)燃烧速度快。
2)火焰温度高,辐射热量大。
3)易发生爆炸,火势极易蔓延。
4)燃烧爆炸伴随有毒气体的扩散,容易发生人员中毒。
5)油品火灾燃烧猛烈阶段,扑救比较困难。
3、发生火灾时的处理原则。
1)发生火灾事故后,首先要把着火具体位置和着火介质判断准确,继而采取针对性的生产处理措施和火灾扑救措施。
2)发生一般性事故时,要努力控制影响范围,做到不蔓延、不跑串、不超温、不超压、不爆炸。
3)单台设备着火时,在甩掉和扑灭着火设备的同时,改用和保护备用设备,继续维持生产。
4)在大面积着火时,要迅速切断着火单元的进料、切断与周围单元生产管线的联系、停机、停泵、拿净塔器及管线存油,做好蒸汽掩护。
5)如果是高温介质喷出后着火,则应首先切断设备进料,安全地转移设备内储存的物料,然后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6)如果是易燃介质泄漏后受热着火,则应在切断设备进料的同时,降低高温物体表面的温度,然后在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7)着火后的扑救工作,要立足于岗位人员,立足于现场的便携式、移动式消防器材,立足于在火灾初起时及时扑救。
8)灭火剂、冷却剂的选用要根据燃烧介质,着火设备的危险程度,保护设备的重要程度而定,以提高灭火效能,保护重要生产设备。
9)发生火灾后,要在积极扑灭初起之火同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6119”(119、6119、7286119、6256119),向消防队报告,以得到专业消防队伍的支援,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10)当发生重大火灾时,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往火灾现场,接受和执行抢险救灾行动指令,自动履行工作职责。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处理我公司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则。本预案确定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与相关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2、桥式、门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履带、汽车、轮胎等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各种海上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指挥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起重机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保证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有关分管人员、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经理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经理(厂长)。
地点:公司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000。
1、在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及各方面力量对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指挥部们部署的有关抢险措施。
4、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预防应急措施。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本单位的起重机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重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和对应措施;
3、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抢险救援队伍名单及各自职责;
4、联系人、地点、电话等。
第十条各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各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自检;定期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根据本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拨打120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本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该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紧急预案启动后,参加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临阵脱逃的人员和扰乱妨碍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抢险人员应给与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参照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起重机械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起重机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单位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故处理办公室:运搬工区技术组。
可能发生事故地点:机修班车间、电车班车间、地面充电室、井下充电室。
2、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事故处理,及时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性措施,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反映安排;成员根据指挥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1、重物失落事故、挤伤事故、坠落事故、触电事故、机体毁坏事故。
2、各类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学、规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图省力,习惯作业。
(2)起重机械与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规定。
(3)操作者素质不高,技能低,不会识别和预测危险性,导致判断决策失误。
(4)安全装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业场所堆放物太高,遮挡了起重司机视线。
(5)选择吊具、吊点不适合、绑匝方法不正确,致使物体坠落。
(6)起重工违章作业。
(7)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或司机误接信号且误动作。
3、各种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四、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起重司机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安全资格操作证。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护装置应每天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始终保持其安全性能的完好可靠。
5、按规定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对其进行检修或大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6、按规定要求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1、起重机械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实施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首先自救的原则,在场的行政最高领导为当然的总指挥,暂负责整个事故现场的救护工作。
2、事故现场行政职务最高者在指挥救援事故的同时,亲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时间通知分管矿领导,并简要说明事故现在的情况。
3、分管矿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以最快的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程序进行实施。
1、发生事故后,现场的行政最高职务人员为当然的指挥者,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监部门汇报。
4、做好事故现场的拍照留档,消除可能的隐患,尽快恢复安全生产。
5、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作出处理意见,接受事故教训。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七
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出现)的起重伤害安全事故(隐患),快速、有序地组织事故(隐患)抢救(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应对可能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隐患)的应急措施范例。
(一)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潜在原因分析。
(2)塔吊作业范围内施工,且无防护设施.
(3)塔吊无专业指挥人员。
(4)塔吊作业时,吊物捆扎不牢,机砖等零碎材料吊装无定型工具.
(5)起重机械限位失灵,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8)无交接点检记录,控制箱无锁。
(9)吊车支腿基础不牢、不平。
(10)违反“十个不准吊”。
(11)误操作。
(12)卷扬机滚筒及钢丝绳、绞、碾;
(13)升降机升高过程中高空坠落、碰伤、砸伤,升降机倾倒;
(14)升降机提升过程中钢丝绳拆断;
(15)升降机升至工作面后,接料过程中吊笼下坠;
(16)升降机运行工程中冲顶和蹲底;
(17)建筑物各楼层的卸料口处,不设置防护门,或设置之后不使用;
(18)物料提升机的地面进料口上方不设置防护棚;
(19)楼层的卸料口处搭设的卸料平台不规范;
以上条件都是诱发起重伤害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后果。
(1)人员致残致死率高。
(2)起重机械伤害可造成划伤、骨折、截肢等伤害事故,甚至死亡。
(三)防范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设备检查、整改和奖罚力度,严防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加强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操作人员防范意识,严禁带病作业,疲劳作业。
(3)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外梯等起重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机手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5)防护设施到位。
1、集团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成员:
总指挥:总裁。
副总指挥:总经理(分公司经理)。
成员:办公室主任。
安全生产部部长。
财务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建筑器材租赁站公司经理。
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按职务高低或事先安排排序递补。应急指挥机构设在办公室。
2、实施救助的医院及相关外部机构的联络。
(1)救助医院(选择项目部就近医院)电话:
(2)急救中心:120公安救助:110消防电话:119。
3、电话报救须知。
(1)说明伤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哪些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案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求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手机号码以便救护车(支援车辆)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
(4)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到现场外等侯接应救护(援)车辆,同时把救护(援)车辆进入工地的路上障碍及时清理,以利于及时进行救护(援)。
(三)急救设施。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的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应救使用。
(1)器械敷料类。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针筒)、血压表、听诊器、体温表、止血带、止血钳、剪刀、氧气袋、无菌橡皮手套、无菌敷料棉球、棉签、绷带、胶布及镊子等。
(2)药物类。
消炎药(常用)、止痛药(常用)、止血药(常用)、生理盐水、酒精、碘酒、高锰酸钾等。
(3)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定期更换超期药品和敷料,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2、应急工具准备。
(1)扩音器、充电灯、电筒、安全带、高梯、担架、粗麻绳等。
(2)起重设备常用扳手工具、葫芦、钢丝绳、动滑轮、千斤顶等.
(3)设置隔离区用的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4)应急避难场所。
施工现场要安排一间房间用于受伤人员临时安置场所,房间内要有床和相关急救物品。
3、运行体系准备。
(1)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1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本现场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2进行学习教育和培训,使小组成员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相应的素质水平,小组成员每年不少于2次,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救援小组救援程序:
工地应急小组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电话要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如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或重大险情,工作程序如下:
(一)应急小组长接到事故或重大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并在5分钟完成以下工作。
(1)确定事故或险情的性质,大小及危害成度。
(2)将事故和重大险情报告公司。
(3)救援小组全面开展救援工作,调集救援物质、人员、车辆等,实施抢救工作。
(4)设置隔离带,组织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5)必要时通知社会救助机构,请求给予增援。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或险情的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有针对性的人员、车辆迅速开展抢救活动,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对于一般的单一性的`危险源,只要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志或留人看守,待隐患排除即可。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同时在医院车辆、人员未到场前,施工现场积极开展伤员的救治工作。对于轻微受伤的人员自我感觉良好,四肢活动正常的,可以现场观察后视情况而定。
(3)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要同时进行,以防止证据遗失和利于事故处理。
(4)自我保护。
在救援行动中,对重大危险源要专人看护,设置隔离带。救护车辆,救援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信息畅通,行动积极配合,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起重伤害人员一般抢救方法。
(1)急救方法一般根据受伤情况而定,如果伤者只是轻微的体外创伤切不需要缝合的,可用生理盐水进行清洗,用酒精进行消炎,敷上消炎药,进行包扎即可。如果伤者地体外伤但伤口大,需要缝合,这种情况下,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可进行伤口的清洗,吃止血药或打止血针止血,如果血管破裂,可用止血钳、绷带扎紧来临时进行止血处理,防止伤者因失血造成休克甚至死亡。
(2)如果伤者是四肢某一处或几处骨折,现场可用夹板对骨折处先行固定,防止伤者在移动中加重伤情,等待救护车来进行处理。
(3)如果伤者出现肢体无知觉现象,这就考虑颈脊椎骨折的可能,对于这种病人,不能来回移动,要平躺在木板上,并进行有效的固定,适当吃一些止血药,防止有内出血的现象,等待救护车到医院抢救。
(4)如果伤者处于昏迷状态,经测量血压有下降状态,这种情况下,就在考虑为内出血,对于这种伤者,一是要打止血针,二是在每5分钟测量血压,并做好记录,三是不能移动,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5)如果伤者被倒塌的设备压在下面,经判断现场工具无法移开,则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来吊车、气割等设备前来抢救.
(6)如果伤者被伤害截肢,除上述抢救方法外,还要对截掉的肢体部分与伤者同时送往医院。
(一)本预案范例是公司针对施工现场,有可能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组织紧急救援工作准备和实施的指导性文本,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调整。
(二)各项目部应按照本预案范例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报公司审批备案。
(三)发生起重伤害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时,项目部应立即快报,并组织救援小组人员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范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项目部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部起重伤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十八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
教学。
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
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联系表(略)。
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