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优质15篇)
报告一般由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要求。在报告中,可以适当运用一些技巧和方法来增加报告的吸引力和说服力。这是一份针对教育培训行业的竞争分析报告,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结合安丘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质效方面
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结案4393件,结案率为65.9%,结收比77.7%,简易程序适用率89.1%,平均办案用时60.4天,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3%,一审服判息诉率87.5%,上诉改判率10.3%,发回率2.9%。
案件结构变化情况
作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离,交通事故大量减少,并且在省高院出台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意见前,部分当事人处于观望状态,当时未立案诉讼。案件整体下降的原因,与今年疫情有一定的关联。
2.刑事案件。今年以来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审结424件,判处罪犯459人,案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82%。其中危险驾驶类案件增长明显,目前共受理此类案件399件,同比增长439%,主要是因为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400多件危险驾驶案件陆续起诉至我院,导致案件数量增长。
3.执行案件。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新收2221件,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新收68件,恢复执行115件,共计183件,去年同期该类案件仅收案36件,同比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的200多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复执行,增幅较大。
速裁机制建设情况
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简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团队调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676件,审结583件,1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260件,速裁团队办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9.20%。为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我们进一步扩大诉前鉴定的范围,对道交事故、健康权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集中统一进行“鉴定前置”,共处理“鉴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鉴定、评估结论192件,结论作出后促成诉前调解69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压力。
为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人员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们专门制定了速裁团队质效考核制度,对速裁团队实施差别化绩效考核。对速裁团队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个人与整体两级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在整体团队考核机制中,细化个人工作绩效,定期通报速裁团队的质效结果,并将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各类人员作用,调动整体工作积极性,将团队效能彰显到最大。
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中简单案件2570件,占总数的98.69%;复杂案件34件,占1.31%。
二是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审判简易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42.6%,简易程序平均办案天数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时5天,简易和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6.6%,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目标任务。
二、诉源治理方面
深化一体化解纷机制建设
共诉前化解纠纷227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压力。
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专项梳理
1.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截止6月10日,我院劳动争议案件共立案148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与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为62件,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共计26件,总计占立案总数的59%。当事人诉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两倍工资、欠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及涉及工伤待遇方面的有关问题。因疫情原因,企业营商环境受到影响,当事人之间亦形成诉讼连锁反应,因欠发工资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较高,特别是工作年限较长的老职工,加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劳动者保护知识方面的欠缺及不作为问题的存在,这一部分支出已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个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为期*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居全省*个县(区)第*位、全市第*位,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五是完成“建设审批”和“企业登记”两大类*项并联审批流程及细则,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办理事项压缩至*个工作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出台《*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现场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在县纪委设立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到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二是围绕县委营商工作“九项机制”、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及并联审批制度落实等*类情况和干部作风问题综合开展专项检查,倒逼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我县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1.相关机制不健全。县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立了*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和“八办四组”,但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十大行动方案”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相关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各部门具体职责还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够系统深入。比如在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过程中,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看到空间,无法进入;
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
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5.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截止*年*月底,全县新发展企业*户,虽然同比增长*%,但仅完成市上下达全年任务数*户的*%。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
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按照*文件,将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
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组建一支由县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县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
4.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网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xx-20xx年)》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推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积极支持相关单位提升“中小股东保护”“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等指标,努力为北京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世界银行《20xx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5.其中北京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全球第一;办理破产指标排名全球第51位,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10位。在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第1位,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第2位。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紧依靠制度优势,建立总体发力、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将营商法治环境建设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依托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办和相关委办局的对接沟通,协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涉法事项,有效解决相关瓶颈性问题。
2、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全市法院的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及23个配套制度文件。
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改进工作。全市三级法院向社会集中公布北京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上门到企业、律协等征求意见建议306次,开展政策宣讲401次,参加人数5万余人。根据市场主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迅速开展整改,加强制度落实,有效推动了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坚持公正司法,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723 388件,同比增长78.55%。一是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186 525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二是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债券等金融类案件90 430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金融司法支持。三是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934件,对涉外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加强与仲裁机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组织的对接,营造了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司法环境。
2、依法保护产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制定实施《关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若干意见》,对国有与民营、外资与内资、大企业与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保护财产权,也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既注重实体权利的保护,也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3、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2 332件,同比增长188.83%。一是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完善商标行政案件速审机制,通过简化裁判文书、改革审理方式、开通“速裁绿色通道”等,切实缩短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完善全流程在线诉讼系统,实现简单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标准化、规范化处理。二是加大侵权行为制裁力度,探索适用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加强程序性措施的适用,积极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努力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三是严格依据相关竞争法律法规,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处理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指引作用。
4、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一是完善专业化破产审判机制,成立北京破产法庭,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市高级法院制定实施《关于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意见》,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出台《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改革破产财产处置方式,加快了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程序,三年来推进27家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华都肉鸡、万瑞飞鸿等公司破产重整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二是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北京市12个部门出台16项制度、25项措施,有效解决了破产经费不足和破产管理人查询信息、开设账户等问题,全面提升了办理破产便利度。三是积极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册》,发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出台《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信息的意见》,强化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提高了破产管理人工作水平。
(三)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增加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1、着力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提高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一是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出台统一裁判尺度制度文件5项,在商事审判领域推出21项商事案件办理规范,明确同类案件处理标准,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二是发挥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严把审判质量关。三是推行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促进司法尺度统一。
2、着力缩短办案周期,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一是研发运行“立体化线上立案系统”,实现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一审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全部可以网上立案,京津冀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二是在全市法院一体推行“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20xx年,基层法院用21.6%的民商事法官在诉讼前端解决了65.4%的民商事纠纷,前端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后端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1天。三是加强审限管理,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等事项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延期开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推动案件快速流转。大力推广电子送达,上线“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20xx年电子送达使用率达到50.8%,民商事案件平均送达周期缩短了43%。针对鉴定评估周期长问题,对鉴定评估各节点实行信息化监控,全面推行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民商事案件鉴定评估平均用时从79个工作日缩短至27个工作日。四是深入开展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有效激发诉讼程序效能。试点以来,简易程序平均审理用时缩短至43.9天,不到法定审限的一半,切实提升了审判效率。
3、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健全由全市49家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实现对车辆、房产、工商、民政等9类政务信息和银行存款的联动查询。三是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在行业准入、生活消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三年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3万起,限制141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9.9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5.6万人参加小客车指标摇号,推动形成了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经过艰苦努力,全市法院打赢了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正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4.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
4、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一是全力打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手机端北京移动微法院两个在线诉讼平台,从立案、缴费、提交材料、庭审等全部诉讼流程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疫情期间,大力推广“云庭审”,今年上半年网上开庭13万余件,数量居全国第一,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在线服务不停步,既保障了当事人安全,又便利了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二是升级完善12368全天候热线服务,推出“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便民服务机制,确保联系法官到位率达到100%,反映事项办结率达到100%。上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律师”平台,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等服务476 896次。三是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实行全流程在线诉讼,积极探索新型互联网诉讼规则,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平台。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在线审结案件53 307件,运用区块链技术建成“天平链”,解决了电子证据存证认证难题,运用智能合约技术实现执行“一键立案”,成为司法领域智能合约技术全球首个落地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在线诉讼的“中国品牌”。
(四)加大审判人才培养力度,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考验干部、培养人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实施首都法院人才支撑行动计划,开展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百案云庭”专项技能比赛等活动,与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合作,对金融、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领域审判人才开展专门培训,切实提升了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抓不懈纠治“四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北京法院商事审判队伍中,已培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29人、北京市司法实务研究专家4人、审判业务标兵51人、入选首都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200余人,培育了10个模范审判团队、12个优秀审判团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内外部环境变化给营商环境工作带来新挑战。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国际经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在维护经济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民商事审判涉及市场经济各领域各环节,政策性、专业性、时效性强,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需要司法作出公正、审慎、恰当的评价。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需要把审判理念、思想观念同步更新到新时代要求上来,把新发展理念准确及时贯彻到司法裁判中去,更好地发挥司法裁判在树规则、稳预期、促发展中的职责作用,这对我们的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努力。
二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格局还有待完善。我国的执行合同指标已经跻身世界第5名,在其中的二级指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上,北京已连续2年取得全球最高分。面对营商环境面临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保持高水平的基础上,从过去对标国际的“跟跑思维”转向引领国际的“领跑思维”,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同时,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持续进步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离不开律师、鉴定评估机构、破产管理人的多方努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整体工作机制高效运转。
三是推动核心指标提升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对标世界最佳水平,北京在执行合同用时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缩短诉讼用时上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虽然北京法院提供了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但在线诉讼需要当事人同意,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提升审判效率是需要研究的新课题。部分案件中企业经营状况及财产调查难,尤其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名或非实际控制人,企业实际财产状况难以查清,导致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办理破产”方面,完善破产管理人的指定规则,需要完善立法;破产案件办理质效还有待提高,符合破产审判规律的绩效考评机制还需探索;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考核还有待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落实;破产重整制度运用还不够充分,破产成本仍然较高,与全球最佳实践水平存在差距。
四是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影响到当事人的实际获得感。三年来,北京法院从推广网上立案、引导电子送达、规范司法鉴定、破解财产处置难题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但在制度落实上还存在不够到位的情况。同时,一些便利化措施如今年推出的破产管理人查询等,尚在实施初期,运用中还存在衔接、运行不畅等问题,需要结合当事人体验进一步加以改进。
五是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面对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干警队伍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涉外、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数量仍然不足,审判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首善标准,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整体工作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积极引领评价规则的创设,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坚持总体发力,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法院、各部门同频共振,齐抓共促,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格局。继续对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企业破产和相关执行案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贯彻竞争中性原则,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严格遵循金融规律和审判规律,依法审理各类借贷、债券、证券等案件,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解决权利人维权难问题,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立足国际形势变化,做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将北京打造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优选地。
三是下大力气缩短诉讼用时,确保执行合同指标保持领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在各类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加快财产处置工作,完善信用惩戒措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用好用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政策,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当事人需求,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实现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北京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为世行评估提供新的最佳实践样本。
四是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加大破产重整制度运用力度,推进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继续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统筹处理好财产处置与登记、人员安置、税收缴纳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市场救助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五是狠抓制度规范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对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做摸底调查,对营商环境评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持续开展广泛宣传,扩大对律师和破产管理人的培训覆盖面,加强与世行专家组的沟通磋商,让企业、律师、破产管理人等切实感受到法院改革政策的成效。
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打造首都商事审判人才高地。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轮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专家型法官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北京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不畅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级文件,一级套一级,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不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条件苛刻,审批程序繁琐,精准度不高,操作困难。比如:县城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涉及评价指标多,而南部县区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部分评价指标无法监测;产业扶持政策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产值、利税设置的门槛较高,政策难以落地,企业获得感不强。所以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简政放权“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相对重要的,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循环打转;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县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标准参差不齐,市级直接服务面积,硬件设施处于全省前列;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不够科学合理。有些没有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反委托上级部门代审,时间拖的更长;有些职能虽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服务窗口变为“收发室”“中转站”;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四是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现象依然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范围、频次、方式不够规范合理,与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门创新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上下层级之间协作不畅,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等省市县三级相关规定不完全相符;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二是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许多部门面临机构合并、业务整合、流程再造等问题,一些管理方式、业务流程、人员岗位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窗口服务人员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三是“政务服务+互联网”覆盖率不高。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三是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x亿元贷款担保基金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既无担保资金,又无过桥资金,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处于观望状态,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既使自己贷款受限,也让银行产生了不愿与企业打交道的想法;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xx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省政协统一要求,市政协抓早动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联动监督性调研。调研人员深入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x多户企业,收集x份调查问卷,召开x次部门、企业代表座谈会、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与x多户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亿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
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诚信失信“红黑名单”披露曝光制度、试点推行“灰名单”管理,加强联合奖惩。
组织专项督察组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
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21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设开拓创新的思想环境。
坚决克服“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观念的深刻解放,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干部作风的深刻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列为市县两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成立由不同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各阶层代表共同参与的督导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目标、效能、服务水平进行评议、评价、监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要开展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适应机构改革合并,办事流程整合调整对服务工作带来的挑战,防止出现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业务不会办了,或办了些错误业务的现象,真正做到“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的问题。
四是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要形成制度机制,对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蹲驻企业的时间任务等作出硬性规定,督促他们经常深入企业“解刨麻雀”、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像关爱贫困户一样扶持企业发展,理直气壮地与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营造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二)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户籍户政、产权交易等服务事项,积极推动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力促“企业、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
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协调机制,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审批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条件少,手续简化,时间缩短。
应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市县重点项目计划,为其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务。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市县实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类别的评价考核办法。
五是建立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充分行使“八办四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职责,畅通12345政府热线电话和投资环境x的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诉求,防止出现企业有苦无处诉,有诉无处调的窘况。
(三)建设安商富商的政策环境。
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信息,原则上发布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光、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访谈问答或请权威专家解读的形式进行充分宣传,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知晓率。
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激活本地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债券、股权、再贷款、再贴现、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各种办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要积极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在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用地效益及产出标准、利税、达产规模、时限予以明确,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产业定位情况做出承诺,受让土地,发改部门“一窗受理”,企业按标准要求直接开工建设,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承诺标准与法定条件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
要进一步理清我市输配电价结构,下调火电上网价格,统一价格标准,实现同区同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正确认识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隐性壁垒。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是规范中介市场。借鉴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深入整治“红顶中介”,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要突出整治铁路、电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等利用行业垄断独占地位强制交易、强制认证、随意定价、滥收费用、强揽工程等。严厉打击垄断行业违法犯罪和行业腐败,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垄断行业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
(五)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建立完善市县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清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欠薪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促进企业守法合法经营。
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设重诺守信的信用环境。
要强化契约精神,政府带头重诺守诺践诺,新官理好旧事,打造诚信政府,带动全社会信用环境根本好转。
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一平台发布。
发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先进事迹,鞭策失信失诺负面典型,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诺失信为耻”,全民重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建设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
一是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提升城乡生态建设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
二是打造宜业环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之间的产业对接,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宜业环境。
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研成果“活”起来,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着力培养全民文明风尚、文明习惯、公德意识,引导全民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大气、包容,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八)建设担当干事的政治环境。
建立健全治庸治懒治散治无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着力净化优化x的投资环境,项目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部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懒政怠政、新官不理旧事、不想干事、不愿担责、不敢担当的问题,制定专门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用督查“利器”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对担当作为创新竟进的干部在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同时要区别对待工作失误和主观不作为、乱作为等,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应予以宽容,对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要坚决调整,对阻碍改革的及时予以免职,切实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懒者受处分”,使“三项机制”真正落地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助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今年9至10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调查组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采取上门访谈、会议座谈、问卷调查、事实核查等方式,对8个乡镇20多个村60多家经济实体200多名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行了调查,发放和收集了200多份问卷,全面了解了我县营商环境现状,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征求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改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全县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普遍共识.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状态,破除陈旧观念、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生产经营环境,打造有利于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气候和土壤,高目标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力求把竹溪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理时间最短、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市场主体获得感最强县;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18项评价指标,一项一项找差距、一项一项抓落实,努力提升整体营商环境的质量;勇于自割“肿瘤”,自我革新,大胆突破,合并、减少、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行政收费;领导力量下沉,主动服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了一批新项目投产,受到了企业好评.如竹溪外国语学校、百草堂、桃花岛等项目.
(二)落实惠商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在优化政策环境上下功夫,深入落实上级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护企援企,松绑放活,一大批中小微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困难得到解决,助推了企业轻装上阵,落实各项扶企政策,完善信用体系,让企业放心经营;在优化法治环境上下功夫,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在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在优化政务环境上下功夫,持续改进行政作风,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让市场主体看到了党和政府的决心和魄力,让企业感到了舒心和满意,提振了市场主体创业发展的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改进政务服务,打造高效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店小二”,落实“五个一”联企扶企服企工作机制,推行“最多跑一次”,实行“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落实“六张清单”制度,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开设政务服务窗口,优化用电、用气、用水限时办结服务,推进网上办理、不见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简化流程,压缩时间,整治“推皮球”,打破“旋转门”;持续推进“四减”,精简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间、减少报建材料,提升项目投资审批效率;推进“五合一”,实行“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联合踏勘”改革,整合办理流程,加快了行政审批进度;继续实行领导包联企业“五个一”服务制度,真心实意为业主着想、为企业服务、为发展解难,得到了众多的企业家好评;一些部门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当好企业的“娘家人”“贴心人”;项目乡镇、责任单位少讲不能办,多讲怎么办,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办理有困难的与企业一起想办法、找路子,等等一系列举措得到了企业真心点赞,受到了群众一致拥护.
(四)紧盯短板弱项,释放发展动能.县委、县政府奔着问题去、瞄着短板改、着力补弱项,把营商环境中的问题汇总成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展开靶向性治疗,着力解决审批环节多、耗时长、成本贵、关卡严、服务差、检查乱、处罚重、“新官不理旧账”等10个方面的问题,补齐了营商环境中的短板和弱项,促使市场主体释放了发展能量.同时,大力发展回归经济、专家经济、商会经济,加强招商力量,建立4支招商队伍,采取四种招商模式,招商引资与上争项目并举,为全县经济发展增添了动能、富集了能量、奠定了基础.
尽管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短板、问题,与新形势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解放不够,发展意识不强.面对县域发展已由“政策驱动”转向“环境驱动”,区域竞争由拼资源、拼区位、拼政策逐步转向拼服务、拼环境、拼创新的新形势,没有真正强化“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没有真正树立“企业家老大”的观念,没有真正做到设身处地的为企业解决问题,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缺乏创造比外地更宽松更优质创业环境的大手笔真胆量;部分单位部门利益至上,没有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凡事首先考虑自身利益、部门利益,把民众利益、整体利益搁置一边,唯我独尊,我行我素,耍权威、斗狠气;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帽子”至上,唯书唯上,凡事找依据、等上面、看外边,文件没说的不敢说,外地没干的不敢干;存在惯性思维和定势,习惯于“新瓶装老酒”,用时髦时尚装点门面,沿用老办法老套路.小事不愿干,大事不敢干,好事慢慢干,凡事讲规矩、等批示、怕担责,导致审批过长、环节太多、结论太慢,贻误了大好的发展时机;市场动力运用不够,能用市场解决的问题,行政伸手太长.调查中反映“工程建设结算难、行业监督规矩多、项目报建耗时长、答复事项不落实、企业发展被人为折腾”情况较多.
没有多少时间忙于群众工作;有的业主反映整天忙于接待疲于应付检查没有时间和精力操心自己的经营;动态管理过滥过细凡事搞记录、求留痕形式性的学习太多会议太多。
汇报材料。
太多,应付性注册app、打卡太多,学习测试太多,档案资料太多,大量的行政时间浪费在了没有效益、毫无意义的过程之中;在为市场主体服务上,强调行业规矩,本来由服务行业负担的费用,强行让用户承担,加重企业负担.
(三)行政执法过度,规范执法不够.有的部门执法理念缺失人民性,是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具体表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服务不够,普法不够,善意提醒不够,不是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而是为了处罚而执法,为了多收罚款而改善基础设施.有的部门违法执法,不按规定行事,有的甚至故意挑毛病、找问题,想方设法寻找罚款的理由;有的单位见了违法事实就罚款,不讲理由、一罚了事,甚至投诉不理,缺失人性化执法;有的过度执法,上限处罚,丝毫不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甚至不考虑服务对象的生存发展;执法过程中行为不文明、不理性、不规范,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有的单位以罚款为目的,把罚款当作单位生存的手段,为了罚款而执法,定数字,下任务,搞考核;有的只考虑执法,不考虑整体环境和经济发展,基层反映强烈、怨声载道;有的单位为了多收罚款,故意放纵服务对象违法,甚至协商收取罚款;城区停车难,分时段管控停车不够,民众办事极为不便;行车罚款多、扣分多,处罚不预告、不提醒;有的部门搞选择性执法,执法讲人情、看交情.
(四)契约精神不强,诚信建设缺失.不重诚信、失信于人、失信于民,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障碍.招商引资、兴办实业,承诺的事项不能及时兑现,签订的协议不能认真履行;项目申报限制条件多,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服务态度差,提醒服务少,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少,前置审批手续繁琐,少数环节存在故意拖延问题;投标成本高,贷款难,融资难,找人办事难;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人性化服务、贴心化行政严重缺失;在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方面,不及时、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企业普遍反映存在招工难、用电报装难问题,相关单位有动作、无效果,当面承诺的好,事后不认账,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够.调查显示,部分招商引资企业,殡葬改革、农村土坯房拆旧复垦、三廊建设等工程政府承诺的事项、应该拨付的资金、事前定的规矩,都没能如期完全得到落实.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存在刻意降低项目投资额度现象,机械把握标准,导致必须做的项目不能做,投资评审后又二次签约、二次施工,人为给工程建设增加难度、拖延时间.如密云小学在外墙粉刷施工中,县住建局要求使用保温材料,但在投资评审时被核减了,导致整体工程结束后再重新粉刷,浪费了材料,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多、耗时长、拨付难.
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必须以认真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改问题,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思想引领力,于变局中开新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所有问题的前提,只能依靠解放思想这把“金钥匙”.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一切不利于发展的条条框框,都要破除;一切不利于激发发展活力政策和制度,都应调整;一切不利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规矩,都应修改.要按照***总书记指出的“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求,从传统思维定势中、陈旧的条条框框中、过去的习惯动作中,跳出来、走出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自我疗伤,善于创新突破,建立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和促使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新问题、**老难题、实现新跨越;要敢于改革、善于创新,做到改革接“天线”,创新接地气,决策问民心;要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思维,从全局视野、发展角度思考问题,学会算大账、算全局账,全面、科学、系统思考单方面的工作,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要始终咬住发展不放松,把发展真正放到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检验所有工作的标准,一切工作都要用发展来定位,一切事业都要围绕发展定规矩、找出路.
(二)强化举措感召力,促进市场主体成长壮大.一个地方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工业化、信息化时代,企业是带动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动力”.“春江水暖鸭先知”,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业主是“温度计”;种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人才、资金、项目等经济要素择良木而栖,哪个地方适合生存,哪个地方能够带来利益最大化,这些要素就会自然而然地流向哪里;营商环境一流,人才、资金、项目才会更容易汇集,产业才会更容易集群,经济发展才会更有韧性.就我县而言,要想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比外地更好的环境、更优惠的条件.要把企业家当上帝,尊重企业家的自主地位,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解决企业家的合理诉求,真情真心与企业家交朋友;要不怕企业发大财、不怕企业家赚大钱,企业发大财,地方才能大发展,民众才能得实惠;要支持企业家做大做强实业,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坚持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亲商惠商的政策支撑.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积极主动服务、公开透明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把国家对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多点发力,在行政效能方面再提速,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压减一切可有可无的行政审批,落实一切有利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措施,减少一切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政行为;要排除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建立企业生产经营“隔离墙”,除执法行为外,取消一切不利于经济实体健康发展的检查,除依法纳税外,取消一切加重经济实体负担的收费;要想方设法盘活可能盘活的经济实体,整合所有经济要素,让所有经济潜能展现活力、发挥作用.
(三)提高政府公信力,着力建设诚信政府.人民政府,必须是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在一个地方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性,也是一个地方的金字招牌.要把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工作,政府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必须100%兑现;要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做到说话算数,坚决克服和制止信口开河、朝令夕改的习气;完善信用体系,凡是协议约定的事项、凡是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凡是县政府承诺的事项,坚决兑现到位;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在授信融资、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方面实施联合奖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依靠法治保障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律是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可靠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防线,是规范行政行为、公民行为的一面镜子.法律不仅是用来规范老百姓行为的戒尺,而且更是用来规范公务人员行政行为的标尺.依法行政首先要用法律规范和约束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从营商环境角度讲,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做到有情操作,严格制止滥用职权、从重处罚甚至极限处罚的现象.要严格执法,用法律法规约束所有的行政行为,用法律法规禁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行为,做到“法无许可不可为”;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为企业发展多设路标、多开绿灯、雪中送炭、保驾护航.要正确执法,把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秩序的“一把刀”,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手,坚决克服从重处罚就是严格执法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履行执法人的普法、教育、预防、服务责任;要科学执法,用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服务对象的经济损失,坚决禁止用法律伤害守法人;要公正执法,在处理违法事实的时候,在公民和法人间出现权益纠纷需要诉诸法律的时候,要严格依法公正处理,做到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一碗水端平”,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要柔性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把法律法规当作行政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一个“杀手锏”,完善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把准违法处罚尺度,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能轻则轻,能免则免,慎用上限处罚、极限处罚.在市场监管执法方面,要尽快制定优化执法程序、纠错容错、从轻或减轻违法处罚情形的制度;在道路交通执法方面,要依据法律规定建立轻微首违提醒、教育、免罚制度;其他执法部门也要以教育指导为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行政执法“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倾向.
(五)发挥政策导向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执政的根基和施政的主要力量.营商环境不优的根源在于干部不作为,不作为的根源,除了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之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不敢为,不敢为的根源在于怕违规、怕追责、怕风险.因此,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明确要求,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容错纠错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政策机制.对于干部在改革创新、优化环境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和轻微错误,只要是“为公、无意”,只要没“违纪、违法”,又能够“有错即改、有过即纠”,就给予包容、宽容,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导向作用;要善于运用正向激励,通过必要、适度褒奖,树立弘扬正气、表扬先进的鲜明导向,改变干多干少、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广大干部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有为、担当善为、积极作为.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质就是要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营造这个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政府作为营造主体,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作用,即回答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基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反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发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发展机会,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的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
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服务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服务的最合适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基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计划、项目、采购、财政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项目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三是要把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我国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在现实层面上,仍表现为潜在资源,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我国人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把人才真正确立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机制、淘汰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等。
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高失业率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困境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地区差距拉大产生的社会风险、贫富分化导致的社会风险。针对各种类型的社会风险,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竞争的调控。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壮大保障规模和能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还要注重提高政府处置社会风险的能力,尽量减少风险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失。
4、转型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应把预防腐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职能。
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泛滥往往与社会转型有关。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秩序受到冲击与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目前,中国正属于世界上腐败程度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从实际情况看,腐败已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并且,腐败意识正成为青年一代的一种自觉意识,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此政府应把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确定为转型期的一项重要职能性任务,应常抓不懈。
结合上述政府的职能界定,我们发现,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直接造成一些“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
(一)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
首先是各种市场法规的制定不完善,既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市场规范体系,也欠缺一定的应变性,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状况;其次,在执行已有的法规时执法不严,这既有政府公共行政能力低下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政府执法意识和观念的缺失;再次,地方政府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地方保护主义放任自流,甚至同流合污,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二)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
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没有到位,政府的利益还没有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在于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政府角色还未明晰。有些政府职能仍旧采取直接干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控制。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政府对于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等关键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直接阻碍了企业真正成长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使企业改革始终停滞不前,政府职能也迟迟不能切实转换到位。
(三)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投融资管理职能侧重于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微观控制。在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对投融资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我们的相关部门仍然习惯于用过去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难以适应当前投融资市场的要求。在我国投融资领域的许多层面,政府通常依然是投融资的主体。这种主体的单一性与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相矛盾,产生了许多弊端,直接阻碍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历次机构改革都力求使政府部门从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专业经济事务中脱身出来,转向对经济事务的宏观管理。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在面对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时候,它们选择维护和不断增进本部门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
(五)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
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约束性法律规范始终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二是政府的行政立法缺乏敏感性,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的变化缺少应变性,这使得政府的行政法规经常滞后于发展迅速的市场;三是由于以往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存在着交叉,以及存在于立法体系中的各机关缺乏在立法方面的协调,造成有些法律规范相互矛盾,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的后果。同时,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基本上还是一种自为行政、封闭行政,缺乏对社会和公民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这一点在日益追求知情权等民主权利的网络时代更显得落后于时代潮流。
上面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造成了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现象。造成政府服务缺位的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的条块分割。如工商、技术监督、食品医药监督、税务等部门均为条条管理,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的难度非常大。在角色错位问题上的表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没有利益的事不愿意管;一类是行政违法,摆不正位置,不该管的却去管或该管的乱管,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以及为了罚款和收费而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个地方错位了,就给整体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市场选择企业,企业选择环境,环境是政府培育的。如果政府总找不准位置,经常发生错位现象,就是在破坏环境,也是在自损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就是承担公共责任,尤其就业、社会保障、国民教育及公共卫生管理等,这些都是应该管的,而且一定要管好。对应由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情,政府一定不要干预。
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政府职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就必须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宏观与投资的关系。综合与专业并存,是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的源头之一,也是扯皮的源头之一。改组后的宏观调控部门,不再是专业部门工作基础上的综合,也不是微观部门工作基础上的宏观,而是独立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宏观调控。与此同时,还要实行政企分开的投资体制,改革传统的计划投资方式,把融资活动推向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2)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管行业不管企业。政府主要管行业的规划、政策、法规,行业组织则对企业进行约束和内部协调。
(3)市场与执法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的主要目标是盈利,投入以求回报,但必须遵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政府应当促进市场发育和完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查处非法行为,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执法应与办市场分开,这样,执法监督才具有公开性与权威性。
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要力求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通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特别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坚持依法办事,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行政权力应当依据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机关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要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干预。政府部门要充当市场竞争的“裁判员”,消除“长官意志”,依法行政,制止滥用权力,特别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妄加干预,以及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刁难卡压和“三乱”等现象。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体系。要改变政府对企业的指挥、命令式的管制型管理,应当增强“服务也是管理”的意识,把管制型管理变为服务型管理。
——改革审批制度,创造公平环境。目前政府仍然保留了一些本来可以市场化操作的审批权,如土地、矿产、河沙、水资源的开发权,城市供水、环卫、公交线路的经营权等,使一些有“背景”和“关系”的企业能跑到批文和项目,而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则被拒之门外。
——开放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应当制定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资信评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理顺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建议在县(市)设立非公有制企业管理局或中小企业管理局,具体负责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调研、规划、协调、服务、引导和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八
环境,事关人们生活的质量,事关经济发展的全局。因此,一方面要精心施工,加强监管,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公路交通等级和通达程度,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交通、通讯、水电、市场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宾馆接待、旅游休闲等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我市的各种优势,在抓建设、促发展的同时,要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综合环境效益,使我市成为生态环境更美、投资环境更优、人文环境更佳,客商纷至沓来、干部群众创业热情高涨、经济蓬勃发展的“热土”。
工业园区是推进工业化的有效载体,建设工业园区对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科学规划。规划是建设的龙头,是搞好园区建设的先决条件。要着眼于建成一个信息灵敏、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园,又要将工业园的生产区与生活服务区公开,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二是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园区的道路、水电、通讯、排污等设施建设,真正把“巢”筑好,才能引来“金凤凰“。三要与推进城市化结合起来,把工业园区作为城市的扩张,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连动发展,使工业园不仅成为活力四射的工业经济龙头基地,也成为一片生机昂然的城市新区。努力营造客商招之能来、来之能留、留之能兴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增强经济活力,对园区内的企业要大力扶持,推动科技创新,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要清理有关吸引客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和文件,要制订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招商引资宣传手册。二是要制订新、出台新的政策,并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向大家公布,使投资者能真正体会到我市的政策“优”在何处。三是要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鼓励创业者采取多种形式,嫁接、改造国有集体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吸引客商参与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公用设施、旅游场所的建设和经营,鼓励客商参与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用性事业建设。四是减轻企业负担,约束执法人员行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以引进资金和技术,加快我市经济的发展。
城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化蕴藏着无限的商机,城市形象也是经济增长点。因此,必须实施经营城市战略,运用经济手段向城市要效益,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一是规划设计要“佳”。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龙头,这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经济繁荣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要高起点、精工艺、创特色,搞好城市建设规划。二是建设理念要“精”。要反把城市当作艺术品来经营,始终坚持非精品不取、非精品不建的原则,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题,努力形成满城批绿、举目苍翠的城市生态环境。三是城市管理要“活”。要调整和完善社区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下放权力,促进城市管理步入市场化轨道。城市管理有序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了,更能吸引客商前来观光、居住、投资、创业。
一是要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树立“服务企业就是发展经济”的观念,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服务力度。把帮扶企业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身上,实行定位服务。不要只顾眼前利益,要有长远目光,勇于“舍小利求发展”。二是要加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优化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要继续抓好对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评议。要注意倾听企业、客商和群众的呼声,通过召开评议会、会后整改提高、发表电视公开承诺等形式,使部门和单位的服务工作能扬长避短,服务水平能更上一/:请记住我站域名/层楼。四是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打破经济发展的桎梏,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塑造我县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人是自然界最活跃的因素。我市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劳力资源、区位优势等,要发展经济,关键在人的运作;要让经济有活力,首先要让人有活力。因此,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任人唯贤、勇于创造。要在注重引资的同时,搞好引“智”,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大胆引进各种人才。要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诚然,优化环境发展经济固然重要。但必须把经济发展的视觉投放到更加关注人类的生存条件、生存质量上来,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以推动__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九
(一)园区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溪工业园区、余江工业园区已发展为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尤其是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更名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正式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功争创了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中国铜产业基地、中国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国家铜冶炼及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铜及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鹰潭市现代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金字品牌。
(二)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建设资金投入累计超xx年被评为首批浙商(省外)最佳投资城市,20xx年被评为浙商重点推荐投资城市。
(一)园区发展硬环境尚难适应创新超越发展的要求。
产业布局科学性不强。园区区域分布多、散、小。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有白露片、龙岗片,余江有邓埠片、中童片、锦江片、洪湖片、潢溪片,贵溪有罗河片、铜产业循环基地等。产业类别方面过于注重引进工业企业,而对其配套的服务设施、第三产业有所偏略。产业布局没有形成符合实际的详细规划,存在企业选地入园的随意性。
园区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建园初期建设资金由各级财政先期投入,之后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渠道筹措,以致园区从一开始建设水平普遍偏低,推进速度缓慢。目前,园区的土地征用补偿、七通一平、绿化等所需资金缺口较大。
(二)园区承接产业集聚的优势不强。
入园企业体量小,引领效应差。目前,全市工业园区入驻企业超600家,但企业规模普遍不大。入园企业中,世界500强或与世界500强合作的企业2家,国内500强企业2家,行业龙头企业12家,企业产品在规模效应、创税能力等方面带动能力不强。
生产链条普遍偏短,聚集度低。上下游产业关联度偏低,普遍没有自发形成专业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既竞争又协作的网络关系,企业间集群的特点和区域产业整体功能没有充分体现。
产业多低端,对外影响力有限。入园企业大都是以劳动密集型和中低层次技术为主的传统加工型企业,项目整体档次不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普遍偏低。
(三)园区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土地供应紧。土地报批指标少,平整场地工期长,供地难以满足落户企业需要。
融资难度大。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由20xx年的14.5%提高到目前的21%,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越来越难;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审批权限上收,贷款门槛提高,贷款还旧借新时差拉长;获批开展担保业务的8家担保公司仅有2家正常开展担保业务。
生产成本高。银行利率不断上调,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达到6.5%,加上上浮的30%—40%,企业财务成本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上调,物价上涨,成本增加;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政策的调整,对部分企业影响很大。
科技支撑弱。科技兴园步伐不快,为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和技术人才不多,招才引智营造创新创业的成长环境氛围不浓厚;科技经费不足,扶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更是有限;企业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不足,全市没有一个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基地,多数企业没有研发机构,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
招工留工难。用工结构性矛盾突出,技术工人缺乏;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时对年龄、性别等方面要求高;企业工作条件差,业余生活单调枯燥,员工流失常年居高不下。
政务服务弱。有企业反映政务服务有弱化趋势,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时有发生。
(一)开启城园一体化进程,高起点规划调整工业园区发展布局。
尽快编制城园一体化规划。以超越发展的理念,按照城园一体化要求,高起点编制工业新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使之从形态开发转向功能开发,从单一注重经济指标转向全面提高竞争力,提高环境综合优势,实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有机融合。
加速工业园区的整合提升。按照地域相近、产业关联等原则,逐步将工业园区加以整合,最终形成若干有规模、有特色、有效益的工业园区。借打造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机遇,提升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承载力,实现由工业园区向产业新城的转变。大力支持贵溪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支持余江工业园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产业聚集区。
(二)加快工业园区平台建设,为推动工业新城发展提供优良环境。
多渠道筹集工业园区建设资金。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园区贷款贴息。各工业园区要建立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园区内土地,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xx年一个主题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凝聚优化发展环境共识。大力提升机关的政策执行能力和担当能力,妥善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入园门槛提高与亲商安商、落实既定政策与客商攀比优惠政策三大矛盾。积极巩固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成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力争实现20xx年网上行政许可办理率100%。完善和落实创优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日和重大项目领导挂点帮扶制度。
进一步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企业外来人员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对招商引资企业外来高管及务工人员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确保企业外来高管及务工人员在户籍、居住、子女入学和服役、教育培训、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享受优惠,使我市成为外来人员宜居宜业的投资热地。
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一是优化融资环境。强化政银企合作,推动各商业银行给予企业融资倾斜政策;支持鹰潭农村商业银行尽快完成组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服务业;做大市、县两级政府投资的担保公司,同时鼓励现有省金融办准入的担保公司扩大注册资本金规模;借鉴宁波的“政府推动、银保合作、保险机构共保”模式,开展贷款保证保险和贷款信用保险;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渠道解决融资问题。二是提升用工服务水平。宣传动员本市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拓展市外劳务招聘窗口,派出小分队协助企业赴外地招工。引导企业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资待遇、保障合法权益等营造用人留人的良好环境。三是缓解建设供地困难。积极争取将一些重大高新项目用地“挤进”国家、省统筹范围;提高新建工业项目用地门槛;加大项目评估认定,确保符合产业导向的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用地落到实处;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依法依规收回闲置土地。
进一步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整治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力度,组织行政效能建设监督员、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对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全天候、多侧面监督。二是健全投诉机制,对投诉举报的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三是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严查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四是加大查处力度,认真查处在手续办理、执法检查、中介服务等方面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投资者的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服务水平,采取了四项具体措施,精准发力,迅速行动,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全区的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至**324线**段改扩建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对于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对外形象具有重大作用。我局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今年实施、明年竣工的要求,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服务好**城区至石卡产业园一级路、根竹至平天山林场二级路、居仕至樟木三级路和精准扶贫道路等项目建设,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推行交通路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提升交通窗口服务水平。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全区11个渡口码头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乘船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渡口被评为20**年**“安全便捷文明”示范渡。
1、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公路建设方面,安防工程、窄路加宽等项目要求区本级配套资金都较多,尤其是乡道安防工程,本级配套占大部分,上级才补助30%,区本级需配套70%,我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工作确实难以开展。公路养护方面,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大量重型汽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同时管养里程不断增加,而养护资金没有相应增加,造成公路养护压力增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和水毁等紧急情况投入大,资金难跟上。
2、我局目前还没有交通运输职能,对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不便开展。
**区交通局。
20**年**月**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x讲话精神,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沙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二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含政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认真贯彻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行动安排,为更好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市政协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2019年度主席会议协商议题,从5月份开始,周雪辉副主席带领课题组,采取登门拜访、会议座谈、协商讨论等方式深入园区和企业,以及赴长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政策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市针对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企业发展、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实施方案》、《株洲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株洲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30条措施》、《株洲市高层次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办法》等各项政策,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进一步落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二)政务环境方面。
一是9成事项“最多跑一次”。我市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项1181项,占比95.3%。二是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是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我市2018年公布了涉及13个部门的共28个开办企业“一件事”清单,深入推进集中化行政审批和流程整合优化。四是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图、测绘和验收,企业少提供了65-70%的资料,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5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70个工作日。五是测绘验收“三测合一”。将地籍测量、规划测量和房产测绘“三测合一”,测量经费节省费用30%,工期缩短50%。六是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通过“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诺一批”等办法,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户证。七是审批服务“一网可通办”。建设“智慧株洲”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横向覆盖所有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纵向对接省级数据交换平台。
(三)人才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建设市县两级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缩短人才公积金缴存时限,提升购房贷款额度至60万元;为172名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个人贡献奖励575万余元;安排53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二是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作办学。引进南雅实验中学和长郡中学来株办学。株洲南雅实验中学2018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长郡中学2019年秋季即将开始招生。三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2018年引进省级科技创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硕士1497人,为20多名高层次人才配偶推荐安排就业。四是搭建各类平台载体服务人才。2018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点实验室、6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达10家,技术创新平台达309家,示范性众创空间达25个。五是助力培养名家名匠。积极选送人才参评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成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晋级补贴资助制度,实施人才培养项目100多个,举办了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人才3000多人次,2018年新增中级专技人才1146人,高级专技人才1000余人。
(四)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降费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税收减免。2019年前4个月,全市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8亿元,新增减税7.58亿元,1.44万户企业享受增值税降率优惠、5.68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10.26万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二是金融信贷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确定了422家白名单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115家白名单企业提供了3.94亿元贷款。推进动力产业、醴陵陶瓷等重点产业特色贷款业务,人民银行近年来针对三大动力产业累计融资超100亿元,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为15家陶瓷企业发放贷款1.24亿元。建立了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举办了“基金走进株洲”等活动,搭建资本与企业对接平台,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撮合融资9883万。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为19%,2018年为全市6678家参保单位减负11094万元。2018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下调了四次。累计降低8.6分/千瓦时,累计降幅达11%。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将再降低10%,全市预计将有13万多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受益。
虽然株洲市通过这几年的努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惠企政策难以精准发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货不多。对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的500多个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发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用工难等方面的政策干货不多。惠企政策互联互通机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项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职能部门,难以全面收集和精准推送,部分企业仍未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情的问题,例如为充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补贴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业反映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人才补贴政策还是唯文凭、唯学历而论,而大多数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有经验、能做事的技术骨干,政策和企业需求间仍存在错位现象。又比如自2019年5月1日起,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缴费基数上调了,企业对降税减费的效果“无感”。国有、民营企业政策享受有差别,如同样做工业地产项目,国有平台的开发公司能享受为期八年的税收返还,用以扶持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园区,而民营企业就享受不了此项政策支持。持续扩大的降税减费规模,短期内势必造成税费减收,与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较高预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两难境地,压力很大。三是责任主体担当不够。从国家到地方各种惠企政策频繁发布,涉及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鼓励自主创新等多个措施,且大多都分门别类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但政策发布后,很多责任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无法落实,企业的获得感不强。
(二)金融服务政策落地难。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体系,如放宽信贷条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层信贷人员“不会贷、不敢贷、不愿贷”。地方金融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是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资本金偏小,资产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且严重缺乏创新研发人员。地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信用信息整合规集难,且互联互通共享存在壁垒,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政银企之间的信用信息无法共享,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以风险补偿基金为例,尽管“@贷”业务引导信贷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风险补偿基金整体规模偏小。目前基金规模仅7000万元,部分贷款需求较大的区域1:10的杠杆比例已经用满,无法撬动辖内企业的新增信贷投放。二是合作担保公司收费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暂未建立,只能选取商业化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此类公司由于受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绩效考核影响,不得不收取2个点以上的担保费率。三是配套引导机制有待加强。小微信贷业务风险高、收益低,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的现状依然存在,在风险补偿机制以外,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尽职免责、财政性存款奖励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无法协同发挥最大效应,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三)并联行政审批仍有很大空间。
并联审批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税务局、公安局等10多个部门,但前置项目的审批部门层级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门审批,有的在省级行政部门审批,因审批层级的不同,极大的制约并联审批制度发挥其提高审批效率的作用,难以满足并联审批制度的时限要求。同时并联审批的网络待健全,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约经济发展。
株洲市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期,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存量不足。虽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但受工作环境、待遇水平、成长预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诸多因素制约,高层次人才的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仅中车株洲所8家优势企业自2016年以来,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线城市、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工作。企业反映,招录名校或紧俏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比较困难,招聘部分优势专业的技术人员也比较困难。此外,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外流严重,不能满足株洲企业的需求,实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较大。
(五)营商环境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监督投诉渠道。我市有电话热线或网络的各类投诉渠道,但并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专用监督投诉电话或渠道,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投诉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复杂性较强,没有专人受理会导致问题解决周期增长。二是职能部门营商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晰,行业监管存在模糊地带以及权责不一的情况。四是跨部门营商环境协同监管效能较低。尽管我市推进加强部门间、各层级间联动监管,但整体的协同监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营商环境协同监管、联动执法的“协同作战”局面。
(一)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1.进一步简政放权,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推动权力向基层下放。清理行政审批中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取缔法律法规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务或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无缝衔接,坚决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大力发扬担当精神,创造性落实国家政策。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高效化建设。深化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等举措,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三测合一”的基础上,延伸整个建设阶段的“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从减程序、减时间、减费用三个方面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鉴学习部分一线城市施行的不见面办公模式(待审批文件直接进行网络流转),让报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审批的进程或是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加速行政审批的速度,杜绝“延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务效率,建立问责机制。一是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实做到简化事项、简化资料、简化流程,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对紧急、重点的项目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工、出口退税、医保卡结算、工程款结算等事项的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平台,开通电话、网络投诉“直接车”。逐步构建政府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建立健全进驻部门、人员、事项的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依据,推动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已经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批分排名,定时发布,让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将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到最小,倒逼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将用户评价机制置于政务服务中,让用户对所接受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提高民众对于政务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以履行承诺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实支持营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的承诺(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鼓励奖励、用工用人等),兑现政府、国企、央企拖欠企业的账款,提升企业对政府的信心。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和核实对企业优惠政策未落实、账款拖欠等问题,统一协调解决,限期兑现政策、给付账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依法依规补偿的救济机制。落实“促进营商环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和解决营商环境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和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投贷保补机制,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产业扶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获得率。融资担保平台充分发挥资金量大、运作成熟的优势,加大对县区市支持力度,帮助县区市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为原则,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运行机制,降低担保费率至1个点以下,切实优化小微三农担保业务。
2.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壮大,创新服务产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引入知识产权、商标、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质押品种,积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真实的实体经济采取信贷资金闭环监管,鼓励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支持,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解决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配套机制协同等问题。二是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建议市财政增加3000万元将市本级基金规模扩大至50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辖区内企业“@贷”总量规模适当增加基金投入,达到1:10比例上限则相应补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补充长效机制。建议对获得“@贷”支持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年末对“@贷”业务绩效进行评估,将企业税收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级留存部分滚动进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基金长效补充机制。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1.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盖,结合全国统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抢抓后5g、区块链技术机遇,实现事项全流程全市域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督,提升系统便民化、共享应用水平,实现“一网受理、四端协同”(pc、移动、自助、窗口),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乡四级联运建设。
推动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与政策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民营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机构—企业集体受益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主体丰富、功能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整”的产业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引进一批管理咨询、高端培训、工业设计、国际贸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推进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
2.切实改善生活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采取各种措施,在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生活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引导优质的房地产业、商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养老业等向企业集中区或集中区周边发展,使该地区的人居环境更优美,人们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激发人们强烈的株洲主人翁意识。要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交通设施的改造力度,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加快工矿区和城区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投入。优先考虑在企业集中区建立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引导教育部门、医疗部门将一部分优质资源向企业和企业的职工倾斜。建议将一部分学位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力度以分指标的形式交给企业自行安排使用,提高企业的自主性,真正为企业和企业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3.以诚留人给予企业和人才更多的人文关怀。虽然市区两级都出台了人才激励政策,但这远远不够。对于中高端人才,入职时薪酬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但并非决定性因素。论财政实力,株洲还是吃饭财政,不可能与发达地区相提并论;论区位优势,株洲的交通枢纽地位在被逐渐取代,论人文环境,株洲与长沙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在用诚意留人这方面更要下工夫,可以建立人才档案,及时更新,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门服务,及时了解中高端人才所思、所为,当好贴心保姆,以最大的诚意留住人才。同时要配合企业最大限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其获得感。
(四)深化市场服务体系。
1.市场发展环境要“补缺”。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最大化赋予市场主体主动权。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再取消、降低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做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面推进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三是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加快建设城市以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压缩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成本。四是加强创新市场的监管模式。一要继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扩大联合惩戒备忘录覆盖领域。二要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三要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业、区域的分类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2.惠企政策要适时打“补丁”。目前各级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体系,有力地改善了民营企业贡献与待遇不匹配的状况,让民营企业逐步有了“是自己人”“主人翁”的感受,但在惠企政策制定时,难以做到全面,具体且长期适用,建议对市一级出台的惠企政策,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要求进行适当的修订。一是在人才政策汇总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评定机制,坚持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克服唯文凭、唯职称等评价倾向,对学历低、职称低但在优秀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关键人物,设立“关键技术人才”、“杰出管理人才”奖,享受人才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惠企政策修订机制,每年由市非公有经济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政策修订专题调研,提出修订建议,按法定程序组织修订。惠企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负责。一要对条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意见提出实施细则或具体标准和办法;二要及时了解执行过程,汇总企业的诉求;三要向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订建议,保证政策有效落地。
3.企业用好政策要“补课”。针对当前惠企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企业、政府冷热不均的情况,政府力度很大,企业感受不深。建议要在企业主动研究政策、对接政策、用好政策方面,为企业补课。一是发挥协会的作用,政府定期向各商协会发布政策信息并组织专项培训,培训一批商协会政策辅导员。商协会政策辅导员根据各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帮助企业对接相关政策执行部门,为企业一对一服务,逐条落实政策。市政府每年对落实惠企政策好的优秀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给予表扬奖励;二是发挥工商联(总商会)的牵头组织作用,由市工商联(总商会)牵头组织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接政策、宣传政策、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三是一个窗口发布政策,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收集各级惠企政策,定期发布,做到不管东西南北风,惠企政策一网通。
(五)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1.要在创新引领人才上更加精细化。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引领、领军人才集聚、紧缺人才倍增、企业家人才提升、高技能人才支撑五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思路,以“3+5+2”产业为重点,优化升级“人才30条”,既要引导人才向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等新兴优势产业集聚,打造一批优势产业人才链。还要拓展人才引进宽度,加大对管理、金融等社科人才的引进力度。既要重视人才的引进,也要重视“存量人才”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问题。要围绕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发展需求,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人才战略合作和人才服务合作,柔性引进用好院士专家等智力资源。要加快职教科技园建设,要深入推进校企业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模式。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规模,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市直各部门形成合力,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智汇醴陵、才涌乡村”全省柔性引才用才示范试点建设,推运建立湘赣边区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带。
2.要在优化服务上更加人性化。结合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株洲人才网,积极与国内知名人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开设“人才需求、项目申报、生活服务、信息发布”等信息化服务项目,为各类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凝聚。落实核心专家优待待遇,精心组织好优秀专家休假、健康体检、理论研修、专利资助等工作,发挥核心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服务窗口作用,帮助人才解决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现实问题,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3.要在制度机制上更加体系化。构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推动县市区强化投入保障,充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健全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资源统筹,健全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强化人才目标考核机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考评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盟政务服务局:
根据盟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服务局。
1.着力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功能升级。在硬件配备方面,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旗内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资源整合工作,合理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配备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和便民设施。在软件建设方面,强化政务服务人员配置,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驻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出台奖励惩戒举措,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逐步实现“一窗通办”。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效能,协调组织各部门抓紧认领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大力推行“简要件、压时限、缩流程”,力争年内实现进厅审批事项精简幅度和办理时限均压缩30%以上。同时蒙文翻译同步推进。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协调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和因新设、承接、取消、调整等情况,抓紧梳理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推行绿色通道、容缺后补、预约办理、延时错时等多种服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部门许可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目标要求,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集中办理、充分授权。目前,我旗只有12个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且大部分审批事项授权不到位,仍存在两头跑的现象。构建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推动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
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对公共资源工作的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全部纳入交易平台交易。
2.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两大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广。按照自治区、盟行署工作和时间要求,协调组织各部门争分夺秒地认领项目并实时录入事项库等工作,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办理,争取年内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按照全旗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总目标,扩展网络覆盖范围,实现政务服务网络一体化;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解决用户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重复认证、重复登录等问题;依托统一电子印章系统,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等事项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旗电子证照一体化。
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保障一体化。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的防护。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政民互动平台融合对接,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情况。为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等自助方式开具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原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同时,根据实际清理情况,重新调整公布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全旗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减少5项。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旗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并根据实际调整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确定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涉及13个行政审批部门,减少了8项。为进一步加快实现“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目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事项材料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蓝审改办发〔2018〕3号),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中材料清单“证明”“复印件”“相关”“其他”等字样进行了规范。特别针对盟大数据局梳理的我旗仍有14个部门133项行政许可事项月320个材料中含有“复印件、相关及其他”字样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安排旗编办(审改办)专人负责,与问题部门就问题事项一一进行核对、修改。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情况。依据重新梳理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自治区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位,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联合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审批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严禁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企业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各苏木镇(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第一发言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向社会公布。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放管服”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协调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6.推进政务外网有关工作。
一是推进尚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务部门和苏木镇(场)的接入及宽带扩容工作,实现旗、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三级网络纵横覆盖,为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提供网络支撑。
二是加大对旗政务网络中心机房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做好等级保护测评,保障全旗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三是甄别本级在建大数据应用系统,积极协调将业务系统集约到盟大数据云中心,为我旗节省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成本。
7.积极履行“放管服”综合组组长单位职责。
一是积极发挥全旗“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实际,协调政府办调整了全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了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五个专题工作组和综合协调组、法治组、督查组三个保障工作组。
二是经协调,以旗委、政府文件印发了《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三是协调政府分管领导,带领14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盟政务服务局、大数据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察哈尔社区实地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全旗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听取了旗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市监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全旗“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协调各工作组和专题组,积极跟踪了解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等,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定期不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困难、问题等,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发改委。
根据正蓝旗人民政府蓝政办发(2019)71号《关于成立正蓝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我委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方面和配合精简行政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在优化营商工作中,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整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民间投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提升服务质量效率。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规范正蓝旗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招商服务机制,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盟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继续强化一企一策、“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工作机制”的推进方式,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通过组织一对一专项对接、部门联席会议、开辟便捷合规的通道等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和完善项目手续,做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在线审批平台进展情况。
在精简行政审批和深化商事制度方面。根据《中共正蓝委员会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的通知》要求,我委已实现了在线审批、备案业务全覆盖,全面实行“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全程监督、便捷高效”的网上联合审批模式。自2016年6月底我委所有审批项目通过在线审批办理,审批人员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大厅,涉及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办事指南等全部放置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发改委窗口,办事指南中描述了事项名称、受理机关、申报条件、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时间、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取证方式、办理网址。
窗口办理业务时,由办事人员及时主动出示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材料。对备案要求材料不齐的,窗口出具材料补正单,并说明事项重要环节和注意事项,经办人签字负责。如申请事项不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截止目前通过在线审批共办结项目220个,其中备案类项目164项,审批类项目56项。办理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加油站改造、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上。截止目前所办理的在线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从各类办理情况来看,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各项手续都由部门单位具体经办,熟悉工作流程,出现问题易协调,审批程序、环节、时限都较规范,办理相对顺畅。而企业投资项目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业主大多不熟悉政策依据、审批环节所需要备件短缺,在审核过程中简单的追求快捷,往往多次予以解释、补充完善资料,才能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3.全面推进激励创业创新工作。
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经费、改革创新、新兴产业、推动主体创新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自然资源局。
1.加强组织领导。正蓝旗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放管服”改革工作,各股室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涉及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认真梳理,梳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期限等,梳理后未保留的审批环节一律不再继续实施。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各类审批服务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2.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农用地转用报批以前从开始组件到拿到自治区土地批复时间较长,现在经过优化,我局组件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盟自然资源局审查环节缩短至15个工作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缩短至15个工作日,补证时间也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农用地转用报批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通知书”和“建设用地批复”实现电子政务平台打印,无需再到厅领取。
3.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划拨,经过优化流程,办理时间也有缩减,主要体现在: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时,我局用途管制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及测量单位一同现场踏勘,保证了项目用地规划、退红线等一次性现场告知,减少用地单位多次跑路,缩短前期供地时间,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时,我局要求评估公司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备案;同时在交地方面大大缩短了交地时间,由过去的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7日内现场交地,缩短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当日交地。
4.规划许可工作。
目前我局规划行许可共有五项,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用户在办理以上许可证时,无需提供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已提供的必备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用地测绘宗地图、发改委立项文件、相关土地证明文件等),达到必备材料股室共享,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在项目开工时,我局会同住建局及测绘单位同时到场放线,避免企业重复到场,为项目开工缩短了时间,节约了费用。
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工作涉及多个股室和人员,为缩短办理时间,我局要求涉及股室要同时到场,避免企业和个人多跑路,重复提交资料,在局内会审时,由办事人员统一流转会签,为企业和个人节约了时间。
5.不动产登记工作。
我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自治区试点,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证时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是建设文明窗口。建立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坚决杜绝“门能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要求窗口人员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建设贴心窗口。继续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同时,为促进企业发展,创新服务举措,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旗域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以优质快捷的创新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建设透明窗口。公开登记依据、登记流程、收费标准,确保登记大厅登记流程、收费标准和规章制度等及时公开上墙,登记窗口标识清晰。认真落实国家微小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对正蓝旗境内符合小微企业优惠的企业登记费全部减免,切实减轻企业不动产登记中的经济负担。四是建设效率窗口。优化办证流程,将申请、受理、初审、登簿、缮证、归档合并在一个窗口完成,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登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不动产登记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五是建设模范窗口。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蒙语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树立党员示范行动典型、树立自然资源创新实干形象,树立自然资源人正气、担当、奉献精神”为宗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正蓝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设立“蒙语服务窗口”,通过此项服务措施的实施,既大大提升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服务的形象,又真正的把为民排忧解难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出来。六是建设标准窗口。规范窗口建设,统一要求,要求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业务时,要求统一着装,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业务受理人员落实微笑服务,对群众态度认真、热情、耐心,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向群众公示的办公时间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提前结束工作。
二是加强职责数据整合,优化登记办证流程。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旗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房屋交易职责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交易档案整体移交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避免了因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职责交叉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两头跑”现象。
按照现行的流程和窗口设置,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业务流转正常。房产交易职能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优势也进一步显现出来,也正是存量房屋交易职能的划转,大大缩短了人民群众登记办证时限,现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7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抵押登记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5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查封、异议登记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三是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科学配置窗口数量,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服务。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打造“不打烊”的“正蓝旗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住建局。
1.全面梳理和公开行政事项。根据盟住建局对涉及住建领域行政事项进行梳理,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事项29项,行政处罚6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行政服务标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跟踪服务等制度,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要求、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所有行政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全部规范公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需要的材料,达到“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工作目标。
3.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对于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对于确需保留的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并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以外无审批,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备案等事项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12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许可证采取网上申请,企业提供要件齐全时,立即由业务人员审核,即时办结;审批通过后,通知企业自取或快递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营商有利环境。
4.推行“联合审批”审批制度。对需要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完成”,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由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组织全局多部门对项目同步开展审核,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住建qq群、微信群,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由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单项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并联和提前预审提升服务效率。
5.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社会广泛公开住建服务投诉电话:4231617,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6.优化水气暖报装流程。根据盟局《水气体暖包装专项行动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从保障项目和用户使用需要出发,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住建局相关股室和水气暖企业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同时,将水气暖报装关口移到获得施工许可前,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实行“多证整合、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减少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注册登记窗口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目前改革进行到“三十二证合一”。大力推行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改革,窗口实行“审核合一”制度,推行网上无纸电子化登记,零见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截至目前,我旗登记注册企业1349户(其中私营1165户),注册资金121.8亿元;个体工商户7224户,出资10.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06户,出资10.7亿元。受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254户,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次。
二是有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全旗办理证照分离市场主体71户,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深入推进政银合作,银行代办企业营业执照,提供“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与融资平台等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注销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和申请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了注销登记效率,提高政府效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共办理简易注销企业77户。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监局的“两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单库),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先照后证”改革后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登记的同时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即当场告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同步告知相关审批部门认领,做到及时告知企业和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实现“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实行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制度。2019年新设立企业112户,注册资本(金)6.44亿元。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80户,注册资本(金)619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成员出资429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及年报信息公示和列入经营异常工作。加大宣传年报公示力度,通过打电话、短信、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告知方式,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目前企业年报实报1001户,年报率81.58%。
三是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与旗直单位26个部门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把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归集涉企信息884条,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598条,行政处罚信息171条。
3.积极服务全旗非公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的难题,促进创业就业保持持续活力。今年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2319万元。
(六)减税降费方面。
1.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旗税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关于减税降费的文件精神,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安排部署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减税降费办公室,设立政策制定组、征收管理组、统计核算组、督察督办组和服务宣传组,明确和细化了各小组人员与职责,并建立了沟通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召开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导推进会,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察督办明细台账》,有序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旗税务部门成立了减税降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盟税务局报送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三是着力强化宣传辅导工作质量,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举办纳税人学堂8次,参与税务人员88人次、参与企业人员361人次;微信群推送减税降费信息128条。同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完成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完成减税降费第一轮、第二轮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海报、电子屏幕宣传、现场讲解等方式共计辅导纳税人1875户次,确保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减税降费政策。
2.2019年1至6月减免税金情况。
减免税金11648万元,同比增加170万元,增幅1.48%;其中增值税2408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幅45.50%;企业所得税8101万元,同比减少358万元,减幅4.2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金2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减幅98.94%;城建税减免税金145万元,同比增加57万元,增幅64.77%;房产税减免税金154万元,增加134万元,增幅670%;印花税17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幅88.89%;土地使用税294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增幅2161.54%;车船税减免税金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幅28.57%;耕地占用税减免税金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契税减免税金232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幅34.10%;环保税减免税金119万元,同比增加56万元,增幅88.89%;非税收入减免税金129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增幅53.57%。总体减免税金增加原因为《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的实施,其中,2018年起实施(2019年翘尾)政策和2019年小微企业普惠政策,2019年出台及翘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金2661万元,减免10465户次。具体为:
(2)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万元,减免户次1户次。
(3)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税。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免税金1460万元,减免户次6779户次。其中调整增值税税率减免税金624万元、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415万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6万元、其他减税政策减免税金366万元。
(4)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税金4万元,减免户次2户次。
(一)各职能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认识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性不强是制约工作的核心因素,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放管服”政策和举措,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创新和亮点。
(二)政务服务一体化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进程缓慢,录入事项和编制编制清单工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分布在部门内部多个科室,由不同人员负责,各部门普遍存在整体工作统筹推动不够和缺少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程序,致使在工作对接、审核的过程中费时费力。
(三)“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缓慢,审批事项进驻大厅不充分,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
(四)审批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一)持续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8月底前在政府网站更新旗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快推进部门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联通。“一网通办”是实现国务院“六个一”目标任务的唯一途径,积极推进解决“信息孤岛”“信息壁垒”问题,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已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议定回购内蒙古雅都投资公司星级酒店项目作为正蓝旗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进一步完善大厅功能,着力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待新建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从严落实“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三
为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四
李克强总理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作用重大。我局于20xx年5月份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查相结合,深入了解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形成该调研报告。
20xx年以来,按照省、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增强全市发展竞争力、加速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围绕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策制度。20xx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政银合作”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头等大事,召开了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区也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市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相关科室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20xx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梳理公布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同时,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动服务标准化。二是大力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成立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服务办公室,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及监管行政部门审批科人员、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我局审批科已入驻市政务中心,原食药、质检等部门的审批科到位。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项(大项)。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qq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四是开展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办事群众通过电脑等工具自主选择申请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行业,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登记非常快捷。我局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0.5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开通了“政银合作”平台,在银行网点为新设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账户开立、网上银行、结算等服务便利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大厅等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优化开户流程。企业开办和注销都较为便利,1-5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1148户。二是办理许可时间大幅压缩。通过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简化许可审批环节平均办理时限15天。
(一)私营企业、个体户用工难招工难问题突出。主要因城市区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存在招工难、缺少技工、服务人员缺乏、人员跳槽频繁等问题。市区一般服务行业难以提供高薪水、高待遇,往往招不来、留不住青年服务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人员老龄化严重,本地招工人员普遍不能满足行业所需的业务知识、服务水平要求。
(二)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贷款门槛高、融资成本高、贷款渠道少、小额贷款手续繁杂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自身利益驱使,在抵押物评估等方面委托并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了行业垄断,造成评估费用高、服务水平降低、银行之间互不认可的问题,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产品推介、企业还贷提醒等方面服务不到位,企业融资便利度有待提高。
(三)部门履行承诺落实不足。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还比较繁杂,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效率不高,在办证办照方面效率不高,不能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予以办结,企业重复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门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在企业评定、资质审查、办证办照等方面沟通衔接不到位,给企业办事增加了困难。三是部分政府部门在外包工程项目方面合同履约率低,存在拖欠企业工程款的现象,导致企业回款不及时,间接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信用受损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为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部门服务保障力度不够。一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民营企业和个体商户还存在认识不到的盲区,在商品质量保证、查货验货等方面缺乏法律意识,容易造成经营损失和名誉损失。二是企业商户权益保障不到位。主要在消费争议调解中,存在对消费者的倾向性维权,在依法维权、保障企业商户正当权益上做的不够。三是在法治纠纷解决面前,向政府职能部门沟通难、咨询难,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不够畅通。四是在行业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传、行业规则宣传方面不够深入。
(一)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总量扩张。一是优化准入环境。商事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要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更大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建立“一次办好机制”,不断创新便利化的服务措施。二是调动发展力量。一方面出台人才引进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加大市校合作,大力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引进外商,把项目、资金、企业引进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新一轮大发展。三是激发发展活力。学习借鉴发达地区集群经济的经验,大力发展小商品大市场、小企业大协作、小资本大聚集的生产经营模式,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小商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带动产业格局转变升级。
(二)加快培植民营企业骨干群体。一是重点培植规模企业。用发展的眼光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从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信贷、电力、土地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扶持成长型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投资、壮大发展规模和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切实打造企业品牌。在巩固和提升现有品牌的基础上,支持一些前景好的民营企业通过向大企业、大集团挂靠或联合的方式,实行连锁经营和一体化管理,加速品牌和资本聚集。
(三)加快构建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沟通平台。一是创新载体和形式,大力发挥市个私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团组织的服务职能,为民营经济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桥梁,强化社团组织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谏言作用,保障政府行为和政府决策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着力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效应”,进一步畅通协调联系渠道,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断缩短办事服务周期和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配套出台人才引进机制、激励机制和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人才“留不住”的问题,加大对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加快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企业服务环境。围绕民营企业、个体户融资难、征地难、招工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举措,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优化法治信用环境。树立“无事不扰”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认证、评级、披露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坚决用好部门执法权力,推进依法行政,使绝大多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三是优化人文环境。借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打造魅力眉山,进一步推进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杜绝城市中不文明、污染环境的行为,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和市民整体素质,全面打造适于营商创业、生态宜居的城区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五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今年来,xx县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县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四方面整治工作重点发力,以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举全县之力达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发展动力明显释放、辐射功能明显提升、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强化政策支撑。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xx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大力支持xx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集中办公的通知》《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挂帅、县四大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12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聚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和阶段责任分工,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确定每半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小结前期的工作推进情况,商讨下阶段的,拟定出相应的工作清单,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针对黄石电视台《查“六病”记者六问・xx:市民之家成了娱乐之家》专题片,曝光揭丑出我县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动员,提出时间、任务、节点要求,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推进。县直各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县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3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大厅、xxxapp、全程电子化三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xxxx户,新增注册资金xx亿元,占期末实有注册资本金的3.58%。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20.11%,注册资金总资本同比增长20.66%,迎来了市场主体发展的开门红。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今年起,在保证登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县不动产登记局将转移登记、抵押、首次、预告预抵登记等由四审简化为三审;将注销、查封登记由二审简化为一审。不动产转移登记、首次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缩短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登记由1个工作日缩短到随办随结。目前,全县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5分钟内、2分钟内。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xx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升。县市民之家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由于目前部分进驻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如,县人社局由于部分审批事项比较繁杂,业务联动性强,群众办事需要窗口科局两头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如,县市监局目前的网办事项率不足10%,由于市监网办事项的服务宣传存在滞后,导致通过线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渠道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不高,网上推广率低,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不能充分显现。
(二)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调研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偏小,需收取担保金2.15%、保证金5%,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通过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不划算;另一方面,县内各银行面向民营企业的放贷普遍收紧,出现了贷款利率提升、门槛提高等情况。目前,县内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在7%-8%之间,均高于基准利率4.3%,加上贷款的其他费用,企业实际贷款利息远远高于正常贷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业由于条件受限,无法从银行贷出资金。二是融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较为单一,除开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能够将抵押物宽展为股权、经营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方式外,各银行则对抵押担保物要求较高,主要以土地、厂房抵押为主。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多以自筹或民间借贷为主。同时,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业不得从其他银行贷款,进一步收窄了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抵押贷款额度偏低。一方面,银行对抵押物评估价格普遍偏低,比如xx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土地评级在3―4类,评估价格只有每亩12万元;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银行实际放贷额度还会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评估xxxx万元,实际贷款xxxx万元;博艺农业评估xxx多万元,实际贷款xx万元。四是银企关系有待加强。xx县内的银行对企业贷款限额1000万元,县担保公司参与的企业贷款限额xxx万元,对企业法人贷款最高xxx万元。一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繁琐,且贷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资金回笼,增加了企业还款压力;另一方面,银行抽贷压贷随意性较大,往往在企业扩大生产、急需资金时提出抽贷要求,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扰和压力,造成银企关系紧张。比如,20xx年,xx生产经营正常,产值从年初的xxx多万,逐步增长到10月的近xxx万,每月都实现盈利。因原材料紧俏且价格上涨,每月都需要大量现金购买原材料及周转,而银行却要求企业还贷,使企业有订单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锅”的窘境。
(三)企业与政府沟通机制不健全,企业利益诉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县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少数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部分镇场区和县直部门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未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统筹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领衔推进的工作机制,未对工作层层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未层层传导压力,未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导致对专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认领和完成。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镇(区)便民服务大厅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务事项在大厅办理,有的大厅虽挂有卫生计生、财政、残联、国土、农业、林业等吊牌,但没有进驻本部门的服务事项,也没有人员在窗口值守,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仍需赴各站所。
三、几点建议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二)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尽快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鼓励支持银行创新融资方式,拓宽银行抵质押物范围。另一方面,建议财税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对我县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在财政上支持我县设立产业基金,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的民营企业进行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全面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扎实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带技术、带项目、促创新。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对统计、税务、市监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直各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三)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广纳民意,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我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