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精选16篇)
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思考自己与书中故事的联系,从中获取启发和反思。写读后感时,要注重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仅局限于个人的感受,还要思考作品对社会和人生的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一
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题记。
离开了生活三年的大学,初入职场感到有些迷茫,于是开始寻找一部文学作品洗涤心灵,问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最值得读?他说有一本书他看了几遍——《出麦田记》正巧的是男友也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好奇了,非得看看这是一本怎样的书,令两位文学青年极力推荐。拿到书那一刻心里很欣喜,翻开精美的扉页,注意到了作者写的一句话,“我最敬佩为崇高理想而暂时卑微活着的人”,下面还有作者的邮箱,带着疑惑揣度这个作者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又写了一部关于什么的故事?开始了边工作边看书的历程。
“麦田”便指农村,“出麦田”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麦田围绕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在麦海之中如一个小岛,我们都是岛上的生物。
小说里的三个男主人公,分别是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但却迷失在麦田之外,找不到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则没有走出麦田,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麦芒刺穿,成为一个疯子;而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属于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三个年代,三种命运,三悲合一。
等不及看完我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冒昧的给作者写了一封邮件,出乎意料的是作者与我取得联系了,他问我看完有何感觉?一下子感觉自己词穷了,我简单的回答:厚重、纯洁、干净、找不到更适合的词汇,在华丽的词藻面前顿觉黯然失色。大学三年在图书馆没有找到一本能使我沉浸其中的书,而今在办公室读《出麦田记》如无人之境。《出麦田记》把我带进了麦田,又带出了麦田,时而又感觉在麦田徘徊,时而却被麦芒扎着疼,时而被麦穗的金黄闪烁刺眼,时而被风吹麦浪的感觉吸引。未成熟的麦穗直刺刺地向上伸长而成熟的麦穗总是低着头。
随着小说里人物的喜怒哀乐自己也跟着悲欢不已。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初次读时对里面人物形象印象以及心理变化把握不深,所以看到后面又忘记前面又翻到前面,很难将故事和人物联系起来。确定里面的人物主要人物有夏念祥、端木钰晴、胥水儿、许依桐、许依禾。我为胥先重敢于承担守护哑巴女人的行为刮目相看,我为夏桂花的刁钻蛮狠感到唏嘘不已,我为傻运动无忧的躺在麦垛上望着蔚蓝无垠的天空,深夜受冻捧着河水充饥在麦田游走的黑影感到悲悯。
我知道我已被这片麦田深深淹没。但是有一点很疑惑,我始终没有找到故事里谁是绝对的主角和配角,虽然看似没有联系却又有脉络使他们紧密相连。也许主角是端木钰晴和夏念祥,也许是依桐和水儿,也许是依禾或许是许运动,总之,侧重点各有不同,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主角。之所以说它厚重是因为这是作者呕心沥血之作,写作长达六年之久。悉闻这还是一部删减之后的作品,不知道潘沈斌花了多少个日夜去构思,当中一些婚嫁的风俗习惯又是他走访了多少民间去记载。记得他所说的一句话,心之所向,笔之所往。对于文学功底深厚的作者来说应该信手拈来吧!
《出麦田记》里面写了三种最平常最美丽的花,油菜花,桐树花,槐花,它们没有牡丹花的雍容华贵,没有玫瑰花的娇艳欲滴,没有君子兰的芳香淡雅。这三种花把本来枯藤老树昏鸦的南许村点缀得格外鲜亮,尤其通过端木钰晴那乌黑的双瞳看这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景象更平添了几分色彩。只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不同人,一个在天堂观望一个在人间欣赏。
描写依桐的部分则重点侧重于写小时候与水儿青梅竹马,相互依存,其次是描写他高三后半学期的生活与学习。这使得我深受其感,高考倒计时,堆积如山的习题和试卷,把考生弄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直至黑色的六月六日,拿准考证就好像拿到斩首令牌。宣布刑期将至只等到午时三刻问斩了。
高考时有人怯场晕倒,有人浑身发抖,令人窒息的感觉直到高考结束,又像宣布无罪释放的囚犯一样把书抛上天空欢呼雀跃,感觉整个人被抽空了一样,回到宿舍躺了半晌午,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做。看着里面的情节好像重新经历了高考那样真切,对小说里描写祝效华高考发挥失常而坠楼一事感到触目惊心,他母亲几次哭晕倒而休克,让我看到了高考的弊端给一个时代的人造成的伤害。
在《出麦田记》里许运动是一个铁铮铮的好汉,他是南许村第一个走出麦田的人,他利用智慧与谋略为村民出了一口恶气,使得洛宁镇的人闻风丧胆。他创造了一个小村官胆敢与乡长叫板的神话,敢于站出来说话,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最后当南许村民拔掉药材种庄稼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那“傻子”说的是对的,多么滑稽,因为他重情义把自己在城市打拼的机会让给了弟弟许运亮,回家照顾妻女,而一九九八年的一个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当他面临巨债到城里向弟弟借钱却吃闭门羹,许运动虽捉襟见肘却有骨气,铁青了脸给了那顿酒肉钱。
许运亮的忘恩负义使他精神受了很大刺激,甚至感到绝望,加之村民的冷嘲热讽,后来宁自强的拳脚相加再到后来妻子在集会时一去不回与别人私奔,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女,回来离婚时,他真的一无所有了,等法院宣判时,他脸上有些迷茫,显得有些高兴,在他眼里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了。也许只有蓝天最真实,所以他总是没事坐在齐渡河河岸的麦垛上仰望天空,也许在别人眼中他就像林场一样就是个傻子,但是在许运动眼中所有的人不过是浮云而已。
水儿的出生就意味着她要受苦,她的母亲以生命换来了她的降临,世界上有多少人如端木钰晴死去,又有多少人正陪同水儿诞生,谁的悲喜与谁相关,谁正缓步朝谁走来?谁正无情离开?可惜上帝并没有对这个水灵灵的女孩垂怜,让她饱尝世间所有的痛苦和折磨,性格忧郁。
水儿受到夏桂花的虐待即使浑身伤痕累累却从来不流一滴泪,只有看到她钟情的依桐哥时才会委屈的流泪,水儿仿佛一出生就被抛弃,她是孤单的,但是想到她的依桐哥她便觉得等待也是幸福的。造化弄人,偏偏在依桐高考时她却无奈的嫁给了一个不爱的陌生男人,水儿出嫁时,唢呐声摧心肝。
她知道再也等不到危难时挺身而出守护她的依桐了,今日她便已为别人的新娘。她仿佛如一个被抽空灵魂的木偶任人摆弄,此刻她已泪眼婆娑,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当依桐得知水儿出嫁的消息骑着自行车淋着雨一路狂奔到夏桥村找水儿时,她没有选择见依桐,因为感情应该不留痕迹,不负于人。她爱过,等过,找过,世俗注定她无缘与心爱的人相守。
两代美人,同病相怜,始终没有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文天说只要时间走着等待就不是问题。可端木钰晴等来的是别人成为他的新娘,而水儿等来的是她成为别人的新娘,端木钰晴红颜薄命,水儿痛不欲生。
结尾作者笔锋一转写到工业区开发砍掉了南许村的梧桐树,从此便不会再看到凤凰,更没有《凤求凰》了,结局虽然有点突兀,留下了不少悬念,也许这是作者的别具匠心,可以让读者有更多的空间去想象。
合上书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感叹这部经典之作。希望夏天能和依桐在一起,因为依桐是在夏天出生的。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二
无意间听到广播里在播《出麦田记》的有声小说,那是一个昏暗的冬日里的北京午后,坐在热气蒸腾的教室里,耳朵里传来了小爱人的音乐,那首小诗在瞬间就打动了我的心。
数月之后,一个拿起书读,爱情逝去,时间蹉跎,是那个时代的写照同时也是每个时代爱情的悲哀与无奈。我们看得到开始,会义无反顾的爱却很少爱到底,我们为爱情加了许多假设,爱情也就变成了哀情。
作者笔下的爱情,却是那么纯粹,纯粹的让人心碎,作者笔下的爱情,是那么的无奈,无奈的让人无望。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三
朋友推荐这本小说,当时只是简单介绍这本书书名典出于《旧约》中的《出埃及记》,意在表现农村人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过程。听到他滔滔不绝,我也动心了,翻开手机便被作者朴实、风趣深深的吸引到了,如饥似渴的从上午读到黄昏,当手机显示已是最后一页时,却觉得意犹未尽,书店买来书本反复拜读。
小说作者潘沈斌是河南商丘人,作家、诗人、编剧。生于1986年2月,至,大学期间完成60万字长篇小说《出麦田记》,是一个执着的文学追梦人。作者也算是我半个老乡,我的年龄比他还大几岁,小说对豫东春夏麦田的描述,把我带到了童年的故乡,我仿佛可以肆意的吮吸着弥漫在空气里的油菜花、槐花、桐花花香,更有那温热之夏风送来阵阵麦香,还能隐隐听到麦田的海洋中传来同伴们的打闹嬉戏声。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书中的“麦田”暗指农村,“出麦田”便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过程。“麦田”是一座大围城,走出农村,走出麦田成了麦田人的理想。但经过千辛万苦走出麦田的人却找不到人生的门、心灵的门、爱情的门,迷茫地在农村与城市,高考与成功,爱情与事业、真挚与虚荣中困顿彷徨。
小说以麦田为主线,描述三个主要人物,三个年代,三种命运。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却迷失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折磨成了一个疯子;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
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九十年代的许运动,他则是更为典型的农村人形象,而且敢与尝试改变的一个人,许运动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无法通过知识来改变命运。但是村里进城打工的第一人,那个时候农村人认为进城打工等同于不务正业,当大家都认为农民就应该守着几亩天地过平静的生活时,他第一个尝到打工的甜头。后来因为他内心骨子里的正义感,敢与同村里的恶势力做斗争,敢与同几千年来人们墨守成规的观念作斗争,在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后,又遭遇精神上的摧残。最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被这无情的世俗观念所逼疯。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作者似笑话的语言所吸引。每每读到生动又讽刺的比喻时,忍俊不禁。看到书中对豫东村庄、麦田、甚至村里人精神状态的描写时,我仿佛回到了家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场景、熟悉的故事。我也是来自农村,也是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出了麦田,来到了焦作。小说中主人公成长经历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看待很多问题的角度也自然而然地相近。农民那种贫苦的生活状态,村庄古朴又迷人的景色,村里人走出麦田进入城市的惶恐、无助、拼搏和改变等等,所有这些经历,都在身边发生着。自己作为农村孩子走进城市之后的那种窘态,作者都写的很真实。
书最后一行小字:“一部最纯洁、最干净的当代小说,与世俗无关”,起初不明白作者用意,书中满满的世俗,怎和世俗无关?当看到作者这样说:“艺术来源于现实,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杜撰。我本人也是出自麦田,不管在城市多久,我的心依旧还在麦田中徘徊游荡。我有过书中人物的生活,有着书中人物同样的困惑与焦虑。《出麦田记》表达了我的理想,有很强的理想成分在里面。但又鞭挞了现实,因为我本人迄今怀揣理想在现实中挣扎。我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写照: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大概是我们向往的纯洁与干净吧?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四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个令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一颗真切期待的心情我打开了这本书。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这篇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而文中的小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他在文中满口污言秽语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他几次被学校开除,然后又被潘西中学开除,他不敢贸然回家,便一个人在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他住在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他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霍尔顿的生活环境深深震撼了我的内心,而我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最大的感触就是虚伪。学校里有着装模做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只会巴结开汽车的家长的校长,星期天家长来接送孩子便在星期六准备一道好菜――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一场虚情假意的电影哭得死去活来。而霍尔顿内心也是苦闷,他企图逃出这种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内心的矛盾使他彻底的崩溃,躺在精神病院里。
虽然霍尔顿不文明,生活环境糟糕得要命,但是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会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的嘲讽所看到的一切,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的沉闷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的潦倒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被开除,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弹的很糟糕,这一切让他感到难受。他憎恨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去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而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出现就像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打破阴翳的天空,她是霍尔顿的妹妹菲比,她是一个天真且淳朴的女孩,她喜欢和霍尔顿在一起。也许是因为菲比的率真,让霍尔顿最想见她,他给菲比买音乐盒还悄悄回家见菲比。霍尔顿想要离开,菲比听说以后便放弃自己的表演和霍尔顿一起走。小女孩的懵懂总会带来那么些温馨的画面,让人心中有一丝温暖在这个虚伪的世界中。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五
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著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著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
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六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在那段岁月中在那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出现了一个人——霍尔顿。
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网络的迅速发展使得各种各样的信息充斥90后的生活。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禁药等毒品。生活方式更是热闹得让人瞠目结舌,不同时代人们给予的定语都不同,我们可以记起的词语有过去的“迷惘的一代”、“愤青”、“垮掉的一代”,到“新新人类”.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才发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那么的无助与彷徨。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而霍尔顿至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只是他的理想最终也无法实现。
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我们终将有一天成为中国的主人翁。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七
在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红麦田》,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本很美的散文集。如今,当我再拿起这本书,我看到的是作者炽热的`心,真挚的情感。这本书,又再一次温暖了我的心。
这本书记载了一个人的成长,而这个主角,便是董叔叔。在这本书里,他不仅写了他成长的故事,他还教会了我们要怎样去学会成长。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在红麦田成长的小男孩是天真烂漫的,他有着一颗执着的心。他喜欢趴在床上看“娃娃书”;他渴望当图书管理员,满足他那“书虫”的小心愿;他为了给学校的学生和老师都配上煤油灯,他跑遍了无数个角落,这就是他。
后来他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其实以他的资历可以在大城市里工作,但他选择去乡村里帮助那些好学的孩子们。那时的乡村环境是十分艰苦的,当要上晚上的课时,都是靠一盏自制的煤油灯陪伴着大家。因为煤油也不便宜,所以也要省着用,一到不用的时候,就会把它熄灭。
乡村的教师们,在深夜里都会点着灯,埋头批改作业、备课,就是这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晚上。那是,董叔叔热爱写作,但又由于煤油不够而常常作罢。后来,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为他送来蜡烛。自此,他就便点燃着蜡烛,继续忘我地看书、写作、备课。就是这一点光,陪伴这他走向黎明,走向朝霞。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五光十色的大都市里,到处都是霓虹灯、led灯的踪影,早已不见煤油灯的痕迹。虽然我们有充足的光线,但我们却不如乡村里的学生,我们没有那种刻苦求学的精神,我们还会经常去抱怨身边的不足。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便是要学会成长,学会热爱自己的生活。
成长两字,说便容易,做却难。我再一次翻开了《红麦田》,细细体会其中的“成长”。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八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九
升入初中以后,有一段时间总是会因为一个人一件事甚至一句话而无由来的烦躁。我知道这是青春,我总为无人了解我而心烦,霍尔顿就在此时进入了我的世界。
霍尔顿的发型很干净,是水兵型的,他满头的褐色乱发却不服这发型的管理,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我也想像霍尔顿那样,头发不服学校管教,可是不能,留个长一点的头发还要我苦口婆心和我妈说个半天,但是不到两个星期,我那刚刚有些长的头发又要遭受“身首分离”的痛苦遭遇了。真搞不明白为什么要规定我的发型,我的青春不是我做主吗。
霍尔顿在经历遭受了一连串失败的打击之后,满怀希望的去了安东里尼老师家去寻求帮助,但是安东里尼却劝告霍尔顿“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在他眼里霍尔顿是不成熟的人,但是不然,我认为真正不成熟的人是他自己,他浑浑噩噩,无所追求,顺应了时代。而且他只是站在大人的立场上劝告,我们的青春叛逆,孤独是因为大人们并没有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来考虑问题。霍尔顿发现了他最最尊敬最值得信赖的老师竟又这样教育他,他感到非常地困惑,非常地失望,尤其是当他在睡梦中惊醒,发现这位师长有可能是同性恋者时,他立即寻找借口逃也似的离开了安东里尼的家,偶像在顷刻间轰然倒塌后,他所有的希望也全都破灭,这个世界带给他的只有彻底的绝望。于是他决定前往西部。
霍尔顿要去西部了,他要去那里闯荡。我也想离开父母,去外面闯荡,因为每次遇到想要的东西了,妈妈不喜欢我就不能要,要拿我自己的私房钱,他就说要我挣钱了再去花钱,我就想出去挣钱了,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就如书中的霍尔顿那样出行遇到了阻碍,我也如此,每次想要出行才发现心中有着牵挂。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书到霍尔顿回家后,生了场大病,就结束了。他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我们不知道,但我想他依旧是那天真单纯的“坏”的男孩。
霍尔顿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他希望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即使他的梦想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所谓的守望是霍尔顿的一种坚持、勇气和期待,他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孩子们的单纯、天真不让他们误入歧途。
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是他的理想挽救了他。生活的路上我们会有迷惘和彷徨,但一切都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我们需要理想。
我们的青春会困惑,会挫败,会让我们灰心,但是我们都不要绝望,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挫折不断,但我们的梦想是要有的,快乐是会有的,成功和理想也会有的。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一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今天的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一部是黑人作家拉尔夫·艾里森的《无形人》(theinvisibleman,1952),一部就是本书。
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着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六十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是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更重要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这本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模仿主人公霍尔顿——们在大冬天穿风衣,倒带着红色猎人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1960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守望者》。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受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中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想作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望那些孩子们不掉下去,他在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社会中却想保护别人,这只是一个很美好的理想,他有能力守望吗?“麻烦就在这里。你永远都找不到一块宁静、舒服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本身就不存在!”作者也知道现实生活中的样子,却自己在杜撰一个充满传奇的人物,自身无法实现的依托梦想,这就是这部作品带有太多的幻想色彩理由!它不是生活实际,但它是一种幻觉的需要,这非常适合处于青春时期的少年思想!
我认为这么多年来,中国读者还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作者在变相呼吁社会教育改革!同时用主人公的身影塑造了自己认为的一种模式。至于这部小说是否影响了美国教育体制的改革,我们无从知道,我想美国社会接受这位作家的时候,也就说明是一种默认!现在西方教学方式正被许多私人教育学校在中国到处宣传,这不仅仅是光为了挣钱,而是从另一个侧面发出的一种唤醒!
作为老师,我们真的要去善待学生,去尊重他们,让他们爱学习,至少不讨厌上学。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二
《麦田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的名著。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有着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个性。这与我身边的人都很相似,他是我们心情的真实写照,他做的事情都是我们想做而又不敢做的。
从书中我也体会到了教育需要“顺性而为”,在于引导而不是强制,也就是大人们常说的“读书只有自己要了才读的好,靠别人逼是没有用的”。孩子之所以能够无拘无束地做游戏,首先在于主人公给了提供了一个释放童心,张扬个性的精神家园——麦田。这次的语文月考中,有一道类似主题的题目,就是让我们体会只是不可能永远是老师灌输给你的;而一个月左右前,在某个语文的讲座上,我也曾看到过内容类似的文章,其中很明确的给出了一个精辟的结论——教是为了不教。仔细想想一点也没错,我们现在学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做人。
理想是人生的路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的名著,其中谢幕时的一番话写出了作者心中的理想教育:“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转—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祝我整天的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麦田里得守望者。”这番话我们仔细揣摩了一下,会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 教育需要“顺性而为”,在于引导而非强制。孩子之所以能够无拘无束地做游戏,首先在于主人公给了提供了一个释放童心,张扬个性的精神家园——麦田,或者允许孩子们进入麦田,却有很多的规定。这样孩子们兴趣达不到极限,也不会有自由精神,更不会有创新精神,甚至会觉得恐喝。
第二、 教育的成功的智慧在于找到支点,起学生的能力发展和生命成长。守望者并不是一名游戏的旁观者,而是敏感地发现了游戏中的关键点——悬崖,守候于此有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这不正是我们所谓的抓住契机吗?智者与方法变是无形的支点。
“守望”是一种习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境界,一种品质。为了学生的成长,教育需要更多“麦田守望者”。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三
主人公霍尔顿在被学校开除,于室友打架,独自在外流浪等多方的因素下萌生了一个当麦田的守望者的`想法。或许所有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都想远离这个假模假式的世界,守在一块麦田里,守护着那些玩耍中的尚还纯真无邪的孩子。或许,霍尔顿所说的“悬崖”就是大人的世界。霍尔顿不愿纯洁的孩子堕落成所谓的“大人”。
而让我们想远离大人的,是大人们的假模假式,是大人们挂在嘴边的客套话。童年期的我们太小,成年期的我们以“腐烂”,只有现在的我们最清醒。我们能看清这个世界的肮脏,我们不愿染上那些污秽。我们只想找一块净土,一块没有陋习,没有大人,只有纯真的孩子的净土。
可也许这净土并不存在,大人们以污染了整个世界。于是,我们只得开始反抗,努力保持自己心灵的净土。当大人们要我们对丑的事物说恭维话时,我们说出事实;当大人要我们学习他的假模假式,并将其称为“礼貌”时,我们仍直言不讳。于是大人们说我们叛逆,于是便多了许许多多“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威逼利诱,直到我们妥协,任他们将我们改造成一个个“家人”,还美名其曰:“为你好!”
我们好像不可能战胜大人,改变在他们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地虚伪。而且,我们似乎也无法坚持到底,工作上不会拍几句马屁,就没法讨老板欢心;交际上,不会几句客套话,注定要被排挤……总之,不虚假就没法在社会上混!
大人们正是靠着这些理由,“名正言顺”地在我们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要我们对所有人,哪怕是讨厌的人也要笑脸相迎,用最甜的声音打招呼,还得称之为叔叔或阿姨。还要求我们在客人来的时候一动不动地坐着,这样父母就会听到客人的恭维话:“你家孩子好乖哦!一定是你们教育的好!”父母这是就会忍住满心的窃喜,佯装满不在乎的来一句:“哪里哪里,一般般啦!”然后与客人“呵呵”的客套半天。哎,人性虚伪哦!
这奉承话估计是针对人们爱慕虚荣的特点而产生的。不论在什么场合,说给什么人听,被夸的人都会红光满面,笑的朵花似得。也不想想别人说的是真是假,心里又打着什么主意。一夸就忘形,人的致命弱点!
在我看来,人似乎在某些方面还不如狗。狗爱憎分明,喜欢,它就会冲你摇尾;厌恶,它就会冲你吼叫。而人呢,总是口是心非。哪怕厌恶,也要为了利益去讨好。那满脸堆笑的模样实在让人作呕!
放弃那些假模假式吧,大人们!对于这个世界,孩子们看的比你们清楚多。去做孩子吧,做纯洁的孩子。孩子的世界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你们不必讨好谁,孩子不需要那些恭维;你们不必拘束言行,生怕得罪人,孩子是世界上最宽容的的人。
让孩子净化你们的心灵,洗去世间的肮脏。让孩子擦亮你们的眼,去看这世间尚存的美丽。
一起去做孩子吧,做充满童真的孩子,还世界一片净土!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四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它讲了一个叫霍尔顿的高中生由于在学校多门功课不及格而第五次被学校开除后如何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在街上闲逛了三天的事情。
霍尔顿认为,把人或世界看得太透彻往往就不会幸福,一切都要看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了这个世界难受。
霍尔顿是人们眼中典型的坏孩子。他成绩很差,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也讨厌自己身处的这个世界。他讨厌虚伪的人和伪君子,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可是却又不敢得罪他们而不得不和他们交往。他讨厌看无聊的狗血电影,可由不得不在自己没事干时看它们打发时间。他看不惯这个世界,没有交心的朋友,所以他感到非常苦闷与无助,所有的心事全都埋在自己心里。他太过善良又太耿直了,导致自己无法融入这个社会,看了以后真想为他哭一场。
为了不让室友自卑,把自己的真皮箱子藏起来;为了不让酒吧里一个弹钢琴的人难过,他称赞他钢琴弹得很好;被人欺负以后想象着如何把那个人狠狠地揍了一顿;对于他喜欢的姑娘,非常用心地喜欢。这些都是作者对于霍尔顿的心理的细节描写,把一个青少年的感情写得那么真实与细腻。
霍尔顿是一个很典型的青春期的孩子的代表,从书中可以很轻易地看出他与父母之间的隔阂。父母希望他可以像他的哥哥优秀,那么出人头地,可是他却想成为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抓住那些在悬崖边奔跑的孩子们。大人们认为他是一个小混混。但我觉得霍尔顿还是很聪明的,一个毕竟只有十几岁大的孩子已经拥有了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思想了,而且还可以基本摸清社会的本质。
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能把人物描写得那么真实,刻画得那么成功的。我想作者可能已经把自己融入到了这个人物中去。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看完,因为这么好的一本书,我怕很快看完,余生都会很空虚。于是我慢慢地看看,战战兢兢地看。其实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曾经产生过类似于霍尔顿的念头,做一个守望者之类的。我们的心中都有一个霍尔顿,正在悄悄和我们说着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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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与这本书相遇是在一个明媚的下午。老师把它递给我,这本书的封面鲜艳而明亮:在金黄色的麦田上,哦,是橙红橙红的麦田上站着几只小兔子。天上的白云又软又大,像一大朵棉花糖,真想抓一大把尝一尝,想必定会充满蓝天的气息吧!
不仅封面好看,内容更为丰富!在充满童真的语言里,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画面。这本书中,无论是写自己,还是写身边的人,作者董宏猷都能把人物生动地描绘出来,使我感受到自己就像走进了书中,那一个个片段都生动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所有的。
散文。
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红烧肉的感觉的文章,里面讲述了学生们在演歌剧时,舞台上有一大盘红烧肉,其中一个演员唱一句词就夹一大块红烧肉,引起了作者的不满,真的与他展开斗争,却更贴合主题,令观众大拍手掌。文章给人的感觉轻松愉快。今天,大家对红烧肉可能不稀罕,但在作者那个年代,红烧肉是许多人都吃不上的佳肴。作者用幽默的语言组织成了一篇充满童趣的散文,令人捧腹大笑之余更让人深思:以前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
迎着温暖的阳光,我又一次翻开了红麦田,这一次的阅读体验,说不定又有什么新的感悟。
红麦田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六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的感触很深。
主人公霍尔顿在被学校开除,于室友打架,独自在外流浪等多方的因素下萌生了一个当麦田的守望者的想法。或许所有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都想远离这个假模假式的世界,守在一块麦田里,守护着那些玩耍中的尚还纯真无邪的孩子。或许,霍尔顿所说的“悬崖”就是大人的世界。霍尔顿不愿纯洁的孩子堕落成所谓的“大人”。
而让我们想远离大人的,是大人们的假模假式,是大人们挂在嘴边的客套话。童年期的我们太小,成年期的我们以“腐烂”,只有现在的我们最清醒。我们能看清这个世界的肮脏,我们不愿染上那些污秽。我们只想找一块净土,一块没有陋习,没有大人,只有纯真的孩子的净土。
可也许这净土并不存在,大人们以污染了整个世界。于是,我们只得开始反抗,努力保持自己心灵的净土。当大人们要我们对丑的事物说恭维话时,我们说出事实;当大人要我们学习他的假模假式,并将其称为“礼貌”时,我们仍直言不讳。于是大人们说我们叛逆,于是便多了许许多多“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威逼利诱,直到我们妥协,任他们将我们改造成一个个“家人”,还美名其曰:“为你好!”。
我们好像不可能战胜大人,改变在他们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地虚伪。而且,我们似乎也无法坚持到底,工作上不会拍几句马屁,就没法讨老板欢心;交际上,不会几句客套话,注定要被排挤……总之,不虚假就没法在社会上混!
大人们正是靠着这些理由,“名正言顺”地在我们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要我们对所有人,哪怕是讨厌的人也要笑脸相迎,用最甜的声音打招呼,还得称之为叔叔或阿姨。还要求我们在客人来的时候一动不动地坐着,这样父母就会听到客人的恭维话:“你家孩子好乖哦!一定是你们教育的好!”父母这是就会忍住满心的窃喜,佯装满不在乎的来一句:“哪里哪里,一般般啦!”然后与客人“呵呵”的客套半天。哎,人性虚伪哦!
这奉承话估计是针对人们爱慕虚荣的特点而产生的。不论在什么场合,说给什么人听,被夸的人都会红光满面,笑的朵花似得。也不想想别人说的是真是假,心里又打着什么主意。一夸就忘形,人的致命弱点!
在我看来,人似乎在某些方面还不如狗。狗爱憎分明,喜欢,它就会冲你摇尾;厌恶,它就会冲你吼叫。而人呢,总是口是心非。哪怕厌恶,也要为了利益去讨好。那满脸堆笑的模样实在让人作呕!
放弃那些假模假式吧,大人们!对于这个世界,孩子们看的比你们清楚多。去做孩子吧,做纯洁的孩子。孩子的世界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你们不必讨好谁,孩子不需要那些恭维;你们不必拘束言行,生怕得罪人,孩子是世界上最宽容的的人。
让孩子净化你们的心灵,洗去世间的肮脏。让孩子擦亮你们的眼,去看这世间尚存的美丽。
一起去做孩子吧,做充满童真的孩子,还世界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