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专业14篇)
人生是一本书,总结是书写人生时必不可少的一页。完美的总结要能够准确地概括主要内容和要点。在总结写作的时候,可以参考以下的范文,以帮助你更好地进行总结。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一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鉴于: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作出决议,同意将甲方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与乙方所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m公司')的37%股权及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n公司')的61%股权进行置换。
2.乙方董事会、股东会已经作出决议,同意以乙方持有的m公司37%的股权与n公司61%的股权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3.m公司与n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分别作出决议,同意乙方将其持有的各自公司的股权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资产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资产置换的内容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面积总计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国用( )字第____号)与乙方拥有的m公司37%的股权和n公司61%的股权进行置换。
二、本次资产置换的标的
1.置出资产:
甲方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面积总计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国用( )字第____号),地号为________,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置入资产:
(1)乙方所拥有的m公司37%的股权。
(2)乙方所拥有的n公司61%的股权。
3.本次资产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1)置出资产的价格
本次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甲方拥有的____平方米土地,双方约定以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参考作价依据。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国地估字[ ]____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评估总地价为____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依法报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资产置换中甲方拟置换出的资产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2)置入资产的价格
a.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评报字( )第____号《m公司股权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书》,m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m公司37%的股权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将本次资产置换中m公司37%的股权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b.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评报字( )第____号《n公司股权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书》,n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n公司61%的股权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将本次资产置换中n公司61%的股权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综上,本次资产置换中甲方拟置换入的m公司37%的股权和n公司61%的股权总计作价为____万元。
(3)置换差价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本次资产置换中的差价____万元由甲方计入对乙方的应付款。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对于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对于需要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置换资产价格____%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二
(1)甲方: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
2.1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为使甲乙双方能更好的规范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双方的资产和业务进行整合,甲方以其部分资产与乙方的部分资产进行置换。
3.1甲方用于置换之财产:
(1)甲方以其_________亩耕地及其相关的配套经营性资产转让予乙方(具体资产清单待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2)该等资产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为准。
3.2乙方用于置换之财产:
(1)乙方以其与甲方耕地相配套的辅助性生产设施、水利调度设施、棉纺设备、厂房、工业用地转让予甲方(具体资产清单待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2)该等资产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为准。
3.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用于置换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置换日期间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分别由资产受让方享有或补足。
4.1置换后,甲乙双方置换资产所有的义务仍归原资产所有方。
4.2本协议所涉及之置换资产及长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等),均以评估后的价值进行置换。
第五条资产及业务、合同的划分。
5.1甲乙双方进行置换的有形资产以评估后的价值为准。
5.2自置换日起,甲乙双方相互置换以后的资产及相关的业务和合同权利均转移给协议另一方。
5.3若有任何依本协议4.1条规定之置换原则应转移于对方之资产及相关的所有业务、合同、财产、权利、义务、利益在转移予对方之资产及清单中没有包括但经证实应属另一方享有或承担,则应由协议另一方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日为资产置换日,即甲乙双方同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有关的资产置换事宜。
第七条声明和承诺。
7.1甲乙双方用以置换之资产,在置换日之前均完全处于甲乙双方的经营管理和控制之下,且甲乙双方对其用于置换的资产各自均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或/和股权。
7.2如有任何资产或权利之转让必须事先取得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允许才能按本协议和其他条件进行置换的,应取得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允许后才能按本协议进行置换;而该等审批、同意或允许尚未在置换日前取得的,则该置换日应自动推延至取得该审批、同意或允许日。
7.4甲乙双方转移予对方的业务,其经营和运作所需的所有许可、同意、批准在置换日和本协议签署之日均是合法的并在置换日后继续有效。
7.5甲乙双方签定并转移予对方的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均是在正常情况下依正常途径签定的。
第八条因置换而产生之相互补偿或赔偿。
8.1因本协议,甲乙双方各自在协议中所列的置换资产,分别由原资产所有方承担。
8.2当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义务人未向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人一方而是向非权利人一方履行时,非权利人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将该履行之标的返还给约定之权利人。
8.3当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人未向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人一方要求履行,而是向非义务人一方索偿或要求其对义务人一方之债务或责任负连带责任时,非义务人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义务人一方,义务人一方应及时清偿或补偿另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偿债担保、或向另一方保证将赔偿该方因依其要求行事或因法律要求或法院命令而引致的任何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切责任;但因非义务人一方未尽通知义务而引致的风险及费用等损失则不在此限。
8.4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人向本协议约定的非义务人一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经该方提醒,义务人一方应立即向法院或仲裁机构陈明情况,要求更换当事人,并采取一切可能之措施免除和赔偿非义务人一方的任何风险和损失。
8.5本协议一方应补偿或赔偿另一方因其违反或被指控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产生的一切有关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并承担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切责任。
9.1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施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未能协商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在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修改本协议。
10.3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经乙方之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2)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三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作出决议,同意将甲方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与乙方所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m公司')的37%股权及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n公司')的61%股权进行置换。
2.乙方董事会、股东会已经作出决议,同意以乙方持有的m公司37%的股权与n公司61%的股权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3.m公司与n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分别作出决议,同意乙方将其持有的各自公司的股权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资产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面积总计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国用()字第____号)与乙方拥有的'm公司37%的股权和n公司61%的股权进行置换。
1.置出资产:
甲方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面积总计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国用()字第____号),地号为________,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置入资产:
(1)乙方所拥有的m公司37%的股权。
(2)乙方所拥有的n公司61%的股权。
3.本次资产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1)置出资产的价格。
本次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甲方拥有的____平方米土地,双方约定以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参考作价依据。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国地估字[]____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评估总地价为____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依法报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资产置换中甲方拟置换出的资产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2)置入资产的价格。
a.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评报字()第____号《m公司股权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书》,m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m公司37%的股权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将本次资产置换中m公司37%的股权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b.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评报字()第____号《n公司股权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书》,n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n公司61%的股权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将本次资产置换中n公司61%的股权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综上,本次资产置换中甲方拟置换入的m公司37%的股权和n公司61%的股权总计作价为____万元。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本次资产置换中的差价____万元由甲方计入对乙方的应付款。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对于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对于需要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置换资产价格____%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四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作出决议,同意将甲方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与乙方所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m公司’)的37%股权及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n公司’)的61%股权进行置换。
2.乙方董事会、股东会已经作出决议,同意以乙方持有的m公司37%的股权与n公司61%的股权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3.m公司与n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分别作出决议,同意乙方将其持有的各自公司的股权与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资产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面积总计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国用字第____号)与乙方拥有的m公司37%的股权和n公司61%的股权进行置换。
1.置出资产:
甲方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面积总计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国用字第____号),地号为________,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置入资产:
(1)乙方所拥有的m公司37%的股权。
(2)乙方所拥有的n公司61%的股权。
3.本次资产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1)置出资产的价格。
本次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甲方拥有的____平方米土地,双方约定以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参考作价依据。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国地估字[]____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评估总地价为____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依法报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资产置换中甲方拟置换出的资产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2)置入资产的价格。
a.根据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评报字第____号《m公司股权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书》,m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m公司37%的股权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将本次资产置换中m公司37%的股权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b.根据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评报字第____号《n公司股权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书》,n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n公司61%的股权评估值为____万元人民币。
甲、乙双方经协商,将本次资产置换中n公司61%的股权作价确定为____万元。
综上,本次资产置换中甲方拟置换入的m公司37%的股权和n公司61%的股权总计作价为____万元。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本次资产置换中的差价____万元由甲方计入对乙方的应付款。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对于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对于需要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置换资产价格____%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如因本协议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或者“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五
鉴于:
1、甲方为经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重组,增加主营,实现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提高经济效益。
2、乙方为支持甲方发展,并进一步调整乙方产品结构,愿意将下属置换给甲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拟置换_________公司的及在公司中所持权益。
乙方拟置换_________资产为其下属。
1、甲方本次资产置换的范围为上述企业,乙方本次资产置换的范围为上述置换标的的净资产。详细范围见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所附清单。
2、甲乙双方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资产置换评估基准日对置换标的进行评估,甲方置换标的净资产值经评估为_________元,乙方置换标的净资产值经评估为_________元。本次资产置换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本次资产置换差额部分_________元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现金。
本协议所述资产置换已获甲方董事会及乙方上级单位批准,尚待甲方股东大会通过。
1、本次资产置换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置换的生效日期为本协议约定置换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置换自置换的生效日期起正式生效。虽然置换行为在本协议签署后才实施,置换的生效有追溯性。
2、本协议所述甲乙方置换资产及相关负债,自置换生效日期起,按本协议的规定,归对方所有。除非本协议第六条另有规定外,归入对方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于生效日期以后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其相关业务所带来的盈利亏损,由对方拥有和承担。
1、双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截至置换生效日期止,甲乙双方以正常的方法管理置换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双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置换实施前,双方置换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双方保证在置换实施前,置换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双方保证其移交给对方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甲乙双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置换资产全部、完整地移交给对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置换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双方就本协议的接受和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六
鉴于:
1.甲方为经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重组,增加主营,实现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提高经济效益。
2.乙方为支持甲方发展,并进一步调整乙方产品结构,愿意将下属置换给甲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拟置换_________公司的及在公司中所持权益。
乙方拟置换_________资产为其下属。
1.甲方本次资产置换的范围为上述企业,乙方本次资产置换的范围为上述置换标的的净资产。详细范围见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所附清单。
2.甲乙双方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资产置换评估基准日对置换标的进行评估,甲方置换标的净资产值经评估为_________元,乙方置换标的净资产值经评估为_________元。本次资产置换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本次资产置换差额部分_________元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现金。
本协议所述资产置换已获甲方董事会及乙方上级单位批准,尚待甲方股东大会通过。
1.本次资产置换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置换的生效日期为本协议约定置换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置换自置换的生效日期起正式生效。虽然置换行为在本协议签署后才实施,置换的`生效有追溯性。
2.本协议所述甲乙方置换资产及相关负债,自置换生效日期起,按本协议的规定,归对方所有。除非本协议第六条另有规定外,归入对方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于生效日期以后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其相关业务所带来的盈利亏损,由对方拥有和承担。
1.双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截至置换生效日期止,甲乙双方以正常的方法管理置换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双方保证,除了已在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负债外,以及除了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正常操作中所发生的负债外,在置换实施前,双方置换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双方保证在置换实施前,置换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财务报表和资产评估报告已披露的除外)。
4.双方保证其移交给对方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甲乙双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将置换资产全部、完整地移交给对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按置换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双方就本协议的接受和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保证将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权利的授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七
(1)甲方: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订立之目的。
2.1?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为使甲乙双方能更好的规范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双方的资产和业务进行整合,甲方以其部分资产与乙方的部分资产进行置换。
3.1?甲方用于置换之财产:
(1)甲方以其_________亩耕地及其相关的配套经营性资产转让予乙方(具体资产清单待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2)该等资产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为准。
3.2?乙方用于置换之财产:
(1)乙方以其与甲方耕地相配套的辅助性生产设施、水利调度设施、棉纺设备、厂房、工业用地转让予甲方(具体资产清单待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2)该等资产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为准。
3.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用于置换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置换日期间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分别由资产受让方享有或补足。
第四条?置换原则。
4.1?置换后,甲乙双方置换资产所有的义务仍归原资产所有方。
4.2?本协议所涉及之置换资产及长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等),均以评估后的价值进行置换。
第五条?资产及业务、合同的划分。
5.1?甲乙双方进行置换的有形资产以评估后的价值为准。
5.2?自置换日起,甲乙双方相互置换以后的资产及相关的业务和合同权利均转移给协议另一方。
5.3?若有任何依本协议4.1条规定之置换原则应转移于对方之资产及相关的所有业务、合同、财产、权利、义务、利益在转移予对方之资产及清单中没有包括但经证实应属另一方享有或承担,则应由协议另一方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日为资产置换日,即甲乙双方同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有关的资产置换事宜。
第七条?声明和承诺。
7.1?甲乙双方用以置换之资产,在置换日之前均完全处于甲乙双方的经营管理和控制之下,且甲乙双方对其用于置换的资产各自均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或/和股权。
7.2?如有任何资产或权利之转让必须事先取得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允许才能按本协议和其他条件进行置换的,应取得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允许后才能按本协议进行置换;而该等审批、同意或允许尚未在置换日前取得的,则该置换日应自动推延至取得该审批、同意或允许日。
7.4?甲乙双方转移予对方的业务,其经营和运作所需的所有许可、同意、批准在置换日和本协议签署之日均是合法的并在置换日后继续有效。
7.5?甲乙双方签定并转移予对方的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均是在正常情况下依正常途径签定的。
第八条?因置换而产生之相互补偿或赔偿。
8.1?因本协议,甲乙双方各自在协议中所列的置换资产,分别由原资产所有方承担。
8.2?当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义务人未向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人一方而是向非权利人一方履行时,非权利人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将该履行之标的返还给约定之权利人。
8.3?当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人未向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人一方要求履行,而是向非义务人一方索偿或要求其对义务人一方之债务或责任负连带责任时,非义务人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义务人一方,义务人一方应及时清偿或补偿另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偿债担保、或向另一方保证将赔偿该方因依其要求行事或因法律要求或法院命令而引致的任何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切责任;但因非义务人一方未尽通知义务而引致的风险及费用等损失则不在此限。
8.4?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人向本协议约定的非义务人一方提起诉讼或_____,经该方提醒,义务人一方应立即向法院或_____机构陈明情况,要求更换当事人,并采取一切可能之措施免除和赔偿非义务人一方的任何风险和损失。
8.5?本协议一方应补偿或赔偿另一方因其违反或被指控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产生的一切有关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并承担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施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未能协商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在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修改本协议。
10.3?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经乙方之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2)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八
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作为传统格式合同在网络时代的一种新兴形式,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必然性,其广泛运用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但同时也给法律带来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促进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的健康发展,使其能够兼顾公平和效率,有必要对其法律效力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并寻求恰当的解决途径。
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探讨了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的概念、法律性质、主体及特点,得出网络服务使用协议是一种电子格式合同的结论。
第二章,叙述了美国法院和美国立法机构对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的态度及其变化,然后从促进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和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讨论中国认可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的必要性和网络服务使用协议有效的几个必要条件。
第三章,主要是具体分析了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中协议修改、免责声明、违约赔偿和法律的适用和管辖等典型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笔者针对完善我国网络服务使用协议提出了几点建议,认为应立法、行政、行业自律等多方面考虑,来平衡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失衡地位。以达到使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获得最大效率的目的,并为完善迅速发展的网络世界的法律规则略尽绵薄之力。
那些轻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人可要注意了,今后可不要随随便便“毁约”了。从11月1日起,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公民将不得随意撕毁、拒不履行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的。
与此同时,司法部也颁布了《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置、组成和运行机制,调解民间纠纷的范围,方式和分工,程序和要求,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这两部法规都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调解协议以诚为本
上法庭将被作为证据
根据相关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法律界人士说,对调解协议法律地位的确认意味着人民调解协议在法庭上将被作为一种证据对待。过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如一方当事人反悔,按照民事法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协议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而今后,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如果反悔不履行,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调解协议这时就变成一个证据,法院受理后审查你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只要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况的,人民法院就以此作为解决当事人纠纷的依据,以裁判的形式维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要求你履行。因此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应以诚信为本遵照履行,随意反悔将行不通。
法学家们认为,调解协议的“橡皮图章”变硬了,这表明法律对于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加强了。
只有经过公证
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法律界人士同时提醒人们注意,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不意味着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除非经过公证。即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执行调解协议,必须经过公证。这是因为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而民事合同本身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在经过公证程序公证后,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调解协议
诉讼时效为两年
此外,还要提醒注意的是人民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原纠纷的诉讼时效因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而中断。调解协议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当事人以原纠纷起诉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协议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要求变更撤销
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将依法支持,但是,提出主张的当事人必须举证。
点评: 与诉讼制度接轨
法律界人士指出,以前调解协议缺乏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可以随意反悔,这不仅挫伤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无助于公民“诚信”意识的培养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也不利于社会稳定长效机制的形成。
以往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很多人认为人民调解在处理纠纷中起不到什么作用,便出尔反尔,或调解后仍纷纷起诉到法院,使法院非诉案件所占比例较大。在80年代每发生17起民事调解只有1起诉讼到法庭,而现在1.7起民事调解就有1起告到法庭。这不仅加重了法院办案压力,也削弱了调委会的权威性和声誉。
合法调解协议书有了法律效力后,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接轨,使法院可以减少一般民事案件,集中力量办理重要案件。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九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有时,即使传真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在当事人相互要约、承诺过程中所使用的传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诺尚未成立,该传真件就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或者,在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传真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宜又签署了正式合同文本,则该传真件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证据。
最后,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前,要先鉴别传真件的真实性。传真件的内容可以通过复印等手段进行变造,因此,传真件在作为原件时虽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但一般仍需要通过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
对于确认传真件的证据效力,首要方法是询问对方当事人对传真件的质证意见。若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进一步询问传真件上的传真标志、传真号码等是否属于该当事人所有。如对方不置可否,可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来确认传真件证据效力。
另外,也可查询电信部门发出传真方的电话机在特定时间传真的档案记录,与传真件相对照。该等证据的取得可能需要依法申请法律调取,电信部门的档案记录保存时间也需要引起注意。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
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
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证明力最强的是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存在某些实际困难以致无法获取。
原件,只能取得相关传真件或扫描件,虽然传真件和扫描件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无论是扫描件、传真件还是原件,只要是合同,就一定要用公章,否则便谈不上证明力度。如果是扫描件最好用彩色扫描,传真件、扫描件均需保留原件,必要时进行比对,才能真正具备法律效力。
同时为了使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附加一句“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可以借助网络平台,通过电子邮箱或qq等传输合同、合同履行签认等电子文本,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发生纠纷时做证据使用。
点评。
通过上述内容的解答,相信各位读者对合同原件、传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及区别有了认识,在合同管理及保管上,一定要保存好合同原件。
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合法电子签章软件签订的电子合同原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合同原件,证明力与纸质合同原件一样。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十
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
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
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各位准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但签订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经由上述流程,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这是大家要特别注意的!其实,准新人们也不必为了是否签订一纸婚前协议书而烦恼不已。
婚前协议书能让双方在基本问题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两口在进入婚姻之际,双方应该都要用心共同经营婚姻生活。
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俩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态才能好好解决后续问题。
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包含方方面面的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也已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
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十一
立约人:
__,男,75岁,河北保定市____县__村人。小学文化,农民。系下列子女之父亲。住址:___县__村。
___,女,70岁,河北保定市____县__村人。小学文化,农民。系王全巨之妻。住址:___县__村。
__,男,50岁,河北保定市____县__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长子。住址:___县__村。
__,男,45岁,河北保定市____县__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次子。住址:___县__村。
__,女,41岁,河北保定市____县__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女儿。住址:___县__村。
上述家庭成员中两个儿子均已经结婚另立门户,女儿也出嫁多年。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祖产北房三间以及子女长大后共同盖的房屋四间做出分割(后四间为两个儿子结婚以前所盖,没有儿媳份额)。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经过家庭成员间的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协议为凭。
一、位于__村东与张华丰为邻的祖产旧房屋三间(宅基地使用证姓名:王全巨)以及院落使用权归王子为所有。
二、位于村东与王海为邻的新房四间(宅基地使用证姓名:王全巨)归王子义所有。但留西头一间由王全巨夫妻居住至寿终为止。
三、因两处房产价值不同,差价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由王全巨在个人存款中支出3万元给王子为。
四、__不分房屋,在王全巨夫妻个人存款中支出2万元给王子艳。
五、其他财产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将来归属另议。
六、关于赡养:分家后,两个儿子分担王全巨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则上各家每月给付100元或者轮流赡养,医疗费及其他支出由儿子两家分担。女儿王子艳酌情给予帮助。
七、本分家协议一次分清,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调整。
__(签名手印):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十二
双方于年月日在佳木斯市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取名:,离婚后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可在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不动产分配方案:
2、动产分配方案:
(1)机动车。
(2)首饰。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财产(如衣服、手机等)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承担:
1、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2、婚前个人债务:
婚后个人债务: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
双方立协议人签字:
男方:_____女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十三
甲(是名字)、乙(是名字)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同时享有法律效率,成为合法夫妻。
_________年,由于我们感情破裂(写出理由),深知不能共同在生活下去,经过协商,夫妻双方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同意离婚,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1.写出你们的条件和财产分割内容。
具体事宜,如上所述,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对此并无异议,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是名字)、乙(是名字)各执一份。
特此声明,此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女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资产置换协议书效力篇十四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关于夫妻忠诚协议,最典型的一个案例是上海市闽行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判例。原告曾某(男方)离婚后通过征婚,与也曾离异的贾某(女方)相识。经过短暂的接触,几个月后双方登记结婚。由于两人均系再婚,为慎重起见,20xx年6月,夫妻俩经过“友好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书”。协议约定,夫妻婚后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观和责任感。协议书中还特别强调了“违约责任”:若一方在婚期内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30万元。协议签订后,在婚姻存续期间,贾某发现曾某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
20xx年5月,曾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与此同时,贾某以曾某违反“夫妻忠诚协议”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违约金30万元。法院经过审理,依据双方达成的忠诚协议,判决曾某支付对方“违约金”30万元。后曾某不服上诉,二审中经法官调解,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曾某向贾某支付2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此判决一出,实际是认可了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立即引起了法学理论界的轩然大波,由此也引发了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是否有效的争论。在此情形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适用问答选登(二)》,就忠诚协议方面问题作出了回答:《婚姻法》第4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如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解答,实际上又否认了忠诚协议的效力。
第一种意见认为协议有效。夫妻忠诚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违法,夫妻忠诚本来就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属于法律明确的要求,协议双方等于把法定的义务变成了约定的条款,法院应当予以认可;婚姻本身即契约,一方在背叛对方之前,就得考虑违约所要付出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忠诚协议对于维系婚姻稳定将起着积极作用。
合同来调整。
律师查阅了大量法院判例,并与多位法学专家研讨,认为当前法律界对待夫妻忠诚协议效力上,主流观点还是趋向于有效说,但应该注意其约定而区别对待。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应该区别对待,单纯性的“忠诚协议”的约定或承诺,例如“损失费”、“赔偿款”、“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或承诺属于违约责任,应确认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如“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一)、民法理论而言,“忠诚协议”属于私法范畴,奉行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签署了忠诚协议,意在实现关于婚姻的某种意思自治。但这种意思自治不是任意的无边界的自由,要受到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重约束,也即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如果上述条件全部满足,则该行为应被评价为民事法律行为,并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那么在“忠诚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时,该行为应当是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
(二)、认定夫妻忠诚协议,合于夫妻忠诚义务之立法本意。我国《婚姻法》第4条。
(三)、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忠诚协议都是有效的,实践中需要审慎对待。
1、受胁迫、欺骗情况下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无效。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这里的胁迫应该是指比较严重的情形。
2、“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张离婚,只能是单方权利。夫妻之间“不得离婚”、“必须离婚”等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同时,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夫妻双方事先通过忠诚协议约定或承诺“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可能损害到子女的合法权益,并以此排除或者否定了司法监督权和裁判权,该约定显然无效。
综上所述,就具体个案来说,笔者倾向于应当认定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这是因为,认定利大于弊,且具明显的意义优势。同时,律师忠告那些准备付诸协议的夫妻,一定要慎重对待,不仅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也不能不切实际约定过高的数额,如果显失公正,法官也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