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合同(优质13篇)
合同是法律保护下双方达成的交易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编写合同时,需要注意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遵守。当遇到涉及合同纠纷的情况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一
现在有很多人为了要自己放心会买保险,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明。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须提供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九、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十、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及生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结婚津贴保险金”及“子女教育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按()项办法解决:(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释义。
「基本保险金额」: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癌症(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进入基底膜以下组织)以及皮肤癌(除恶性黑色素瘤)。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第一条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三条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
(三)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
(六)核辐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保险金额。
第八条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九条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告知。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五条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编号:____。
保险代理公司名称:____。
地址:____。
邮编: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____保险公司____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一)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帐户,并在每月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帐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证管理(附件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帐户;。
3、保险费帐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二
今天是xx月xx日,我结束了在中国人寿xxxx分公司的最后一天实习。下午5点钟去分公司给实习鉴定盖章,然后回公司宿舍。屈指一算,这也许是我两个月实习期内唯一一次在六点钟之前下班,想到这里,实习期的一幕幕情景又浮现在眼前,心底翻到了五味瓶,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感动还是因何感慨,眼睛竟然湿润了。
我是xx月xx日到达xxxx市,当天就到分公司报到,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被分配到个险城区第二营业区上班。xxxx国寿一共有七个营业区,其中两个在城区,五个在镇区。“城二”从此成为我们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分到城二是我的荣幸,也是我的荣耀。这是真心话。
社会上都说当今的大学生是“眼高手低”,以前在学校时听到这样的评论还不服气,甚至很生气,真的到了工作中,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说得其实没错。初到公司,对于保险行业知之甚少,对于工作内容一无所知,对于组训工作更是不知所谓,自己就是一张白纸摆在那里等待描画。我充满期待的实习就这样开始了。
产品说明会。
3月初,春节过后,第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正是“开门红”时期,也是一季度业务冲刺的最后阶段。为了达成业务目标,保险公司除了采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销售方法外,还会采用一种叫做“会议营销”的销售渠道,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产品说明会。产说会是把准客户邀请到指定会场,营造一种愉悦的环境氛围,请讲师做专题讲座,最后业务员现场促单的一个过程。
我参加的第一场产品说明会是到城二报到的第二天(周六),在香格里拉酒店举办的“荣耀xxxx,总裁峰会”,是由xxxx分公司个险销售部举办的,也是利用分公司的资源和力量为各营业区的业绩冲刺提供的一种支持。但大多数时候,每个营业区为了达成季度和月度的业绩任务,都要自己组织产说会,这意味着要由每个营业区自己承担场地费,酒水费,同时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为一场产说会可能现场唱单几十万,也可能一张单没有,那么对于香格里拉这样的高端场来说,就意味着花四千块请客户吃一顿饭,或者喝个早茶,但是人走茶凉。
印象最深刻的是4月3日在永怡商务会所举办的晚场说明会,现场到场50个客户,开了9围台的宴席,那一天我做礼仪、礼品展示和唱单登记。随着说明会的进行,我的心跳不断加速,因为已经到了散席的时刻,客户陆陆续续离场,但是,一张单也没有。那一刻,我手足无措,不知道一会儿给老总汇报业绩的短信怎样编写,大脑一片空白。最后,终于银祥职场在我们已经收拾设备的时候,交了两张单,在回去的路上又打电话加了一张单,那一次是我经历的最凄惨的一场产说会,现场唱单3件,保费总金额30630元。
创业说明会。
如果把保险公司比作一个人的话,“业绩”和“人力”就相当于两条腿,支撑着人的整个身躯。但业绩也是靠人力来达成和实现的,所以归根结底,保险公司拼的就是“人力”。套用毛主席的话在这里是最贴切的——人多好办事。所以三月“开门红”过后,就是“四五联动”大力搞增员,在冲刺业绩的同时,又不断地寻求新的血液注入到我们的队伍中。创说会其实就相当于我们的校园宣讲会,同样有人做专题,有人做分享,刺激到你心中的隐痛,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来打动和说服你,让你对加入保险业充满了期待,让你对未来充满信心。事实上,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渴望成功,渴望过高品质的生活,但有时候真的需要有人把你内心潜在的成功欲望唤醒,这也就是创说会的作用,通过创说会,本来对生活和未来感到迷茫和困惑的准增员,就会有一部分人选择保险业,选择这个富有挑战和相对自由的职业。
铺天盖地的海报。
做海报是我到城二之后做的第一份工作,而我的第一张海报,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是“各职场破零情况追踪表”,因为这张海报还得到一位职场经理的肯定“字写得不错嘛,很有新意,第一次见到破零追踪表做成这样的,不错,努力”。而这位经理就是后来教了我很多东西,给我很多锻炼机会的李经理。
三月“开门红”时期,产说会基本上隔天一场,紧张而辛苦,晚场都要晚上11点多才能回到宿舍,周末也要加开专场。而且,每次产说会的第二天都要做大量的海报,以此炒作职场氛围,鼓舞士气,所以那时候每天加班到九点多、十点都有。“四五联动”增员时期,海报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宣传途径,就在昨天,我和几个同事还加班到十点赶做海报。事实上,做海报也有很多技巧,要漂亮又不能太花哨,最重要是达到宣传效果,起到激励业务员的作用。对于字体、颜色搭配、以及版面设计都要做好规划和安排,这个就要从实践中自己摸索和总结了。但是,初到公司,激情满溢,即使加班到很晚,即使是做海报这样单调的工作,我仍然感到快乐,感到充实,我真诚地说,我喜欢这份工作。
南朗培训。
在我的实习期间,曾经有三天的时间去到xxxx市南朗昆仑酒店做“第六期雏鹰计划组经理育成培训班”的助教。我的工作任务是协助老师做一些课堂上的工作,调试设备,播放音乐,学员打分以及分数统计公布。在南朗的3天,我最大的收获是真切地体会到那些业务员拼命做单,拼命增员的动力是什么,是晋升的欲望和动力!所以在保险公司,随便碰到一个人都可能是分处经理啊、组经理啊,除了头衔的变化之外,最直接的当然是利益的变化,一旦晋升到组经理,就属于主管级别,那么除了保单佣金之外,还有作为主管的各种津贴,当然级别越高,津贴越高,甚至在不做单的情况下都可以拿到很高的工资。这时候的主管已经从一个业务人员转变为管理人员了。而如何管理好一个团队,让一群人朝着一个共同目标向前奔跑,这比单纯地做业务要难得多,这也是为什么一旦成为主管就会拿到公司各种津贴的原因所在。
南朗培训让我明白了职场经理做业务推动时候,下面那些业务员跃跃欲试的动力源在哪里,明白了保险公司总是不间断地组织进行各种培训的原因和目的,让我更清晰地知道讲师是做什么的,是怎么做的,也让我对自己的方向有了进一步思考。
银海职场。
我的实习报告中,也许汇报的不够全面,不够详尽,但有一个地方,有一个名词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那就是“银海职场”。在保险公司里,每一个团队,称为一个职场。而组训的工作就是协助职场经理管理好一个团队,保证团队的良好运行,做出业绩是终极目标。
我最初到城二是跟陈春燕组训到东方龙职场做实习组训,一个星期后因为某些原因我改由方淑婷组训带着到银海职场做实习组训。在银海实习的这段时间,我看到这个传说中最优秀的团队是如何运作的,银海早会有着标准的流程,气氛活跃,大家真的有从早会专题上学到东西,受到激励,从而充满希望与勇气地面对新的一天。
银海的职场经理,给到我很多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我在银海做过早会主持,做过早会专题,做过话术通关的关主,做过政令宣导,做过他个人同学会的全程策划和主持……在这个过程中,我做了大量的ppt、e_cel表格、word文档,我对办公自动化工具运用的熟练度大大提升,从开始时做一张灯片要几分钟,后来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完成。银海职场的各位主管也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作为实习组训,他们对我工作中做的不好的地方给予宽容和理解,并且给到我很多很有效的建议,我很感谢他们。
xx组训是一个资深的优秀组训,她要求严格,做事严谨。最初她只是让我做一些零散的工作,比如海报、复印等,不接触数据,不接触团队、不接触职场,为此我很是郁闷了一段时间,我不断地告诫自己我要不断努力,先做好她交代的每一件事,做到让她满意。只有做好这些事情,才能获得她的信任,她才能放心把其他工作交给我做。而我换位思考一下,我觉得我和她是那么相像,如果对一个人不是绝对信任,我也不会把工作交给他去完成。到后来,小方老师交代的工作,我基本上都可以完成到她想要的效果。当然,我也有犯过错,但我也告诉自己犯了错误可以改,下次不犯同样的错误就是了。但如果不做事,当然不会做错事,因为连犯错的机会都没有。在小方老师的教导和指导下,在不断的鼓励与自勉中,我快速地吸纳新的东西,快速地成长。但仍然觉得不懂的地方很多,对于未来的工作也并不完全清晰,当然这就是我以后要继续学习的动力和方向了。
我很感谢小方老师,她教给我工作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沟通和效率。在我实习的这两个月时间里,对于这两点我也是深有体会。工作中可能因为沟通不到位而耽误很多事情,如果沟通及时,有些失误是可以避免和挽救的,这些我都经历过。效率是任何工作中都必须具备和要求具有的,在保险公司做组训,由于事情繁杂琐碎,效率就更显得尤为重要。
总结。
我在xxxx国寿实习的这两个月,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也就是真正的实践经验和工作体会。在充实和忙碌中度过了从大学到社会的过渡期,感慨颇多,一言难尽。学到很多东西,概括起来关键词有以下几组:沟通、效率;思考、执行;感受、总结;最后一个是“人际关系”。
对于即将迈出校园的我们,拥有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拥有着一腔热血、满腔抱负和实现梦想的激情,正所谓“有梦就有希望”,而最后成功的人都是坚信“我一定,做得到”的人。所以,让我们大步向前,勇敢地去迎接风雨,面对挑战,为了成功努力奋斗吧!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三
是大病保险让我与中国人寿结缘,也是大病保险让我在心中默默的为中国人寿点赞!虽然现在工作有所变动,但我还是为曾经干过大病保险、为中国人寿感到深深的自豪!
3年前,我从洛阳离职回到家乡,恰逢我公司招聘大病保险服务专员,于是我便与中国人寿结下了不解的情缘。在此也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和栽培!
清晰的记得经过市公司总经理室的不懈努力,中国人寿信阳分公司在2014年10月1日全面承保覆盖全市所有县区690万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紧接着,又于2014年12月31日全面承保覆盖全市52万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并在全市八县两区成立10个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与当地政府部门、医疗经办机构的合署办公!且不说中国人寿世界500强的品牌、寿险行业的航空母舰,单单是上面这些数据足以见证我们中国人寿的雄厚实力,是其他保险公司望尘莫及的!
1、武汉协和、郑大一附院等大医院的病历时,当我们给患者送去30万、20多万、10多万不等的补偿款时,顿时觉得我们的工作是多么的伟大!平时工作遇到再多的困难也是值得的,也要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为客户送去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如今我站在新的工作岗位,更要带着这份深深的自豪感踏上新的征程。到罗山支公司后,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能更深入的接触学习寿险销售工作。
寿险是什么,打个比喻,上帝创造了人类,却没有办法保护每一个人,于是他创造了母亲;而母亲也没有办法陪伴孩子一生,于是有了人寿保险。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你有保险,孩子将来是你的受益人;你没有保险,孩子将来是你的受害人”等等都是从国家层面对保险的认可!也如同我们每次在会销平台上播放的暖场视频中唱的那样“你是众人点燃的篝火,你是沙漠蓬勃的绿洲……有你的相伴更温暖,有你的相伴心更甜,有你生活更安然,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我们从事保险工作,不为别的,只为对生命的尊重,对家人爱与责任的体现;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医疗险,不为别的,只为住院时不用花自己的钱;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教育险,不为别的,只为您在与不在,都能给孩子确定的未来;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养老险,不为别的,只为你在夕阳下无忧的笑脸;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财富传承险,不为别的,只为您留下的资产可以合理避税!
我们给客户送去的一份份保险,是在风险来临时四两拨千斤的雪中送炭、是一生平安到老时养老的绵上添花、是相伴一生不离不弃绝对忠实的“第二伴侣”!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的岗位。”这是雷锋日记里的一段话,它告诉我们,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都要有敢于担当的岗位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为岗位做出最大的奉献!
作为一个国寿人,我们的工作很神圣很伟大:把爱心送给每一个人,我们用诚信书写人生;把真情送给每一个人,我们用信念铸就双成。心怀这份光荣感使命感,我更要情系国寿挥洒青春,肩挑责任放飞梦想。
我始终用青春和生命践行梦想,集智实干,以实干赢自信,以实干创业绩。同时我也明白,一个公司要做强,要发展,仅仅靠埋头苦干是不行的,还要经常给自己充充电,补补钙,通过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在思想理论层面上有所突破,才能在公司的前景规划上生发出具有战略性的见解,然后付诸实践,加强执行力度,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创业精神,以“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质变过程,才能实现把中国人寿建设成为“国际一流金融保险集团”的伟大理想!才能为创造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国寿人应有的贡献!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誓不还。今天,我们中国人寿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迎接新的挑战,我坚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一定会实现我们的人生梦想!让我们所有的国寿同仁们一起携起手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我们美丽的青春,用我们的一腔热血,用我们的忠诚信念,用我们的聪明才智,为决胜“双领先”这美好壮丽的事业奋斗拼搏!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担保。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五
我国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坐落北京。作为《财富》国际500强和国际品牌500强公司--我国人寿稳妥(集团)公司的基地成员,公司以悠长的前史、雄厚的实力、专业抢先的竞赛优势及国际闻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任,一直占有国内稳妥商场领导者的位置,被誉为我国稳妥业的“国家栋梁”。
20xx年x月x日,我国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变成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稳妥公司。
我国人寿向自个及集体供给人寿、意外和健康稳妥商品,包括生计、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多种保证规模,全部满意客户在人身稳妥范畴的稳妥保证和出资理财需求。公司长时刻堆集的寿险阅历及高手荟萃的专业精算部队,使得我国人寿在商品研制和立异方面一直走在商场的前列,许多立异商品填补了国内商场的空白,深化了稳妥商品的内在。
公司致力于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系统,经过北京、上海两地建造国际抢先的研制基地和数据基地,创造公司基地竞赛才干,依托先进it技术培育公司一流的运营管理才干、风险管控才干和客户效劳才干。公司重视品牌内在的丰富与多样化,重视效劳范畴的品牌建造,在稳妥业率先推出“国寿1+n”效劳品牌,并向广大客户发放“国寿鹤卡”,执行以客户为导向的运营战略。
我国人寿秉持“专业、真挚、感动、逾越”的效劳理念,依托掩盖全国城乡的效劳网络,致力于为社会最广泛的群众供给优异的稳妥商品和效劳。
二、实习岗位及实习进程。
20xx年x月12号我进入我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实习,岗位是经营员,主要是跟着长辈一同学习如何出售稳妥。尽管平常也有过兼职阅历,但这是首次在这么正式的公司岗位作业。不管是公司准则仍是职工准则关于我来说都是生疏的,书本上学习到的仅仅是些理论常识,专业常识的把握不行使我关于这份作业愈加无措。后来在长辈们的带领下渐渐了解公司事务流程,天天关于人寿稳妥事务都有新的知道,曾经在书本上看到的事务流程觉得简略的做起来却并不简单,体会到了现今社会上实践的主要性。
作业流程:
司的赖以生计的条件。
首先是在顾客采购之前,出售人员应依据客户的需求,协助其规划稳妥计划,挑选恰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采购以后,依据客户稳妥需求的改变和新险种的呈现,协助顾客调整稳妥计划,保证其财政安稳;再次当稳妥事端发作或期限届满时,自动协助客户索赔或供给这方面的咨询效劳。
三实习总结和体会。
这次实习,与我而言是收成颇丰的,它使我知道到自个的缺点地点及以后的奋斗方针,而且知道了只要在实践作业中,咱们才干十分好的把理论常识与实践相结合。关于如何处理作业中的人际关系,我觉得沟通是最主要的。在稳妥公司部分与部分之间,自个和自个之间都是分工协作关系,尽管他们的独立作业才干都很强,但他们的协作精力却处处体现,印证了分工的一同需求沟通,否则就无法完结既定方针,无法让作业完结得更超卓。而咱们作为新人就要做到虚心讨教,勤劳好问,要自动去学习。
别的,对作业坚持谨慎和诚笃的情绪也是有必要。做事情都要全神贯注,哪怕作业量很大,自个许多时分无从下手,都要谨慎的对待,虚心向长辈们讨教,耐性的完结自个的作业。要从小事做起,然后你会发现就算是一件小事你也会从中学到许多。实习是咱们从讲堂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借助实习,咱们进步了作业素质、养成了必定的作业习气,进步了与生疏人打交道才干,一同也培育了咱们团队协作的精力。
四、对实习单位的主张。
经过实习我发现我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疑问:
1、保费较高,险种少。经过问卷调查,问询大多数居民的年收入状况以及对人寿稳妥的需求、对人寿稳妥的知道,较多居民反映保费有点偏高,稳妥险种有些单调。
2、宣扬不行,花费误区多,居民稳妥知道淡漠。稳妥业的不重视宣扬,然后致使稳妥根底常识很少人懂,再加上居民的思维观念疑问,对稳妥的花费误区很深,这请求稳妥宣扬作业多从免除稳妥花费误区、多宣扬稳妥根底常识做起。
对此,我提出了我的有关主张和对策:
1、加强公司职工的专业练习,全部进步职工的本质。加强职作业业道德,培育职工热忱、担任、崇高的涵养,以及诚笃守信、效劳至上的作业道德;练习职工具有广泛精深的专业常识、娴熟高明的效劳技术。
2、规划习气各客户集体的稳妥商品,满意不一样客户的需求。如今的稳妥商品不是彻底商场化的商品,稳妥商品单一,与大家的需求相差甚远,在商场上尤其是低收入集体占有必定的份额,这些人抵挡各种风险的才干很弱,因而要推出适用于各阶层客户的稳妥商品。
3、加强稳妥宣扬,强化稳妥知道。要对稳妥常识普及教学和大力宣扬,以进步居民稳妥知道,让居民从底子上走出对稳妥了解的误区。然后发起鼓舞更多的优异稳妥专业结业生到稳妥行业作业。
五、称谢。
实习完毕了,首先要感谢我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给了我一个能实践理论的好机会,在即是感谢各位在我实习期间辅导我的长辈们,特别是严科长。经过这次让我知道了书本上学习到的理论常识是远远不行的,要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再次谢谢公司的长辈们和领导对我的辅导!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六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
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
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有毒的物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动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xx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
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明。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须提供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九、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十、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及生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结婚津贴保险金”及“子女教育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七
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一个月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xxxx年随国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20xx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20xx年12月17日、18日及20xx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中国人寿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08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是荣昌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人寿荣昌支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主要是:
(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八
今天是5月5日,我结束了在中国人寿xxxxxxxx分公司的最后一天实习。下午5点钟去分公司给实习鉴定盖章,然后回公司宿舍。屈指一算,这也许是我两个月实习期内唯一一次在六点钟之前下班,想到这里,实习期的一幕幕情景又浮现在眼前,心底翻到了五味瓶,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感动还是因何感慨,眼睛竟然湿润了。
我是3月5日到达xxxxxxxx市,当天就到分公司报到,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被分配到个险城区第二营业区上班。xxxxxxxx国寿一共有七个营业区,其中两个在城区,五个在镇区。“城二”从此成为我们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分到城二是我的荣幸,也是我的荣耀。这是真心话。
社会上都说当今的大学生是“眼高手低”,以前在学校时听到这样的评论还不服气,甚至很生气,真的到了工作中,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说得其实没错。初到公司,对于保险行业知之甚少,对于工作内容一无所知,对于组训工作更是不知所谓,自己就是一张白纸摆在那里等待描画。我充满期待的实习就这样开始了。
3月初,春节过后,第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正是“开门红”时期,也是一季度业务冲刺的最后阶段。为了达成业务目标,保险公司除了采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销售方法外,还会采用一种叫做“会议营销”的销售渠道,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产品说明会。产说会是把准客户邀请到指定会场,营造一种愉悦的环境氛围,请讲师做专题讲座,最后业务员现场促单的一个过程。
我参加的第一场产品说明会是到城二报到的第二天(周六),在香格里拉酒店举办的“荣耀xxxxxxxx,总裁峰会”,是由xxxxxxxx分公司个险销售部举办的,也是利用分公司的资源和力量为各营业区的业绩冲刺提供的一种支持。但大多数时候,每个营业区为了达成季度和月度的业绩任务,都要自己组织产说会,这意味着要由每个营业区自己承担场地费,酒水费,同时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为一场产说会可能现场唱单几十万,也可能一张单没有,那么对于香格里拉这样的高端场来说,就意味着花四千块请客户吃一顿饭,或者喝个早茶,但是人走茶凉。
印象最深刻的是4月3日在永怡商务会所举办的晚场说明会,现场到场50个客户,开了9围台的宴席,那一天我做礼仪、礼品展示和唱单登记。随着说明会的进行,我的心跳不断加速,因为已经到了散席的时刻,客户陆陆续续离场,但是,一张单也没有。那一刻,我手足无措,不知道一会儿给老总汇报业绩的短信怎样编写,大脑一片空白。最后,终于银祥职场在我们已经收拾设备的时候,交了两张单,在回去的路上又打电话加了一张单,那一次是我经历的最凄惨的一场产说会,现场唱单3件,保费总金额30630元。
如果把保险公司比作一个人的话,“业绩”和“人力”就相当于两条腿,支撑着人的整个身躯。但业绩也是靠人力来达成和实现的,所以归根结底,保险公司拼的'就是“人力”。在这里是最贴切话——人多好办事。所以三月“开门红”过后,就是“四五联动”大力搞增员,在冲刺业绩的同时,又不断地寻求新的血液注入到我们的队伍中。创说会其实就相当于我们的校园宣讲会,同样有人做专题,有人做分享,刺激到你心中的隐痛,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来打动和说服你,让你对加入保险业充满了期待,让你对未来充满信心。事实上,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渴望成功,渴望过高品质的生活,但有时候真的需要有人把你内心潜在的成功欲望唤醒,这也就是创说会的作用,通过创说会,本来对生活和未来感到迷茫和困惑的准增员,就会有一部分人选择保险业,选择这个富有挑战和相对自由的职业。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九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w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xx年、xx年和xx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十
这篇人寿保险合同条款是文书帮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明。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须提供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九、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十、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及生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结婚津贴保险金”及“子女教育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按()项办法解决:(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保险金额」: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癌症(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进入基底膜以下组织)以及皮肤癌(除恶性黑色素瘤)。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十一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新华人寿)-正文:
第一条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三条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n。
中国大学网()。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十二
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第六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上述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三款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第八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三、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办理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变更为减额交清后的保险金额,第五条第二款所述的保险费变更为办理减额交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余额。
第十一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二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致迟延的除外。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篇十三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正文:
第一条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及**;
(四)核辐射、核污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七条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一)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
(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
(三)终身保障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中国大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