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服务协议(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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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服务协议篇一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 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4)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班车服务协议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搬场运输服务。搬运的具体物品见下表:
附加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近__________路。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近__________路。
车型:_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_____车辆数: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拼装、分卸_____________元装点超距费_____________元。
卸点超距费_____________元贵重、超重_____________元。
待时费另计,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小时。
(二)价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2.搬场验收完成时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履行期限。
约定搬运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时。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停车条件,并协助清除搬运通道上的障碍;。
(四)乙方应事先明示搬场收费标准;。
(五)乙方应提供搬运必需的工具和辅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搬运物品完好无损;。
(六)乙方在搬运中应轻装轻卸,在车辆允许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节约空间、合理装载。
第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四)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班车服务协议篇三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
(1)乙方母婴护理员到指定服务地点为甲方提供每日24小时母婴护理服务,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服务时间每月为30天,无休息日。
2.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____元(大写__x仟元整__)。其中: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元;在正常情况下,服务费按周薪进行支付,即每工作七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七天服务费,第一周扣除定金__元。
3.服务内容:
(1)产妇:
c.给产妇洗衣服(不洗内裤、袜子,以防细菌感染);。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伤口护理及产期常见病的预防;。
e.教产妇做产妇操,产妇形体恢复指导,以利于产妇的宫颈复位;。
f.产妇的室内环境指导和协助刷牙、梳头、沐浴等;。
g.做好产妇的心理指导,舒解产妇产后的焦虑、恐惧、烦躁等情况。
(2)婴儿:
a.科学合理为婴儿配奶、喂奶,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为婴儿按摩,安抚哭闹,及时更换尿布、衣服,呵护入眠,使产妇减轻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d.提供育儿常识及为婴儿用品的消毒等;。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督促甲方按本合同提供服务。
(3)当乙方不按照有关条款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护理服务,乙方按服务天数折算退回未服务的服务费。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设施,并对护理员进行水、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指导和检查。
(4)甲方应尊重护理员的劳动和人格,不能对乙方进行虐待、殴打及任何有辱人格的行为。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时得到工资;。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要求的工作安排;。
(3)乙方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求因甲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乙方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
4.乙方的义务。
(2)乙方应实事求是的向甲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工作要认真负责,要勤俭节约。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4)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亦不得在合同期内找其他人员代替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数折算费用给乙方。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或对甲方家人态度蛮横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具备相应的产妇婴儿护理知识或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7.擅自带外人去甲方住处的;。
8.其他侵害产妇、婴儿及甲方家人权益的行为。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不实;。
2.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4.甲方要求乙方与异性同住一室;。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工作;。
6.其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
2.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5.甲、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7天通知合同另一方,并获得另一方的同意,甲方按服务天数折算退回未服务的服务费。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班车服务协议篇四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速记时间:________。
二、速记地点:________。
三、速记价格:________。
四、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电源插座、桌椅、会议流程、嘉宾名单。
2、将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
3、如现场允许,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4、甲方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
5、如会议时间较长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工作餐,市区外应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
6、若出现变故,应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告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但乙方尽量避免。
4、速记结束后,乙方即将内容拷贝给甲方。
5、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会议现场录音进行重新整理,乙方将无偿进行整理。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
六、结算:
1、会议结束后,甲乙双方确认速记服务的时长和费用。
2、乙方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
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车服务协议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
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
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风险提示: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1、甲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______元,以出资人民币万______元,共计占____公司注册资本%。
2、乙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______元,以出资人民币万______元,共计占____公司注册资本%。
甲、乙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_____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_____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甲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______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_____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______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____%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___%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____%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
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每股东各持____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风险提示:
1、对外责任。
原则上,公司设立不能,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责任。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何分担的问题;。
3、对由于股东个人的过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设立致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责任。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班车服务协议篇六
聘任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住址:
根据甲方年第次股东大会的选举结果,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第届监事,任期年。任期满后进行重新选举,其中第一届任期须满3年,方可参加第二次选举。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监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聘任依据。
甲方根据年第次股东大会的选举结果,聘任乙方为甲方第届监事,乙方同意并接受受聘为甲方第届监事。
第三条聘任承诺。
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并确保符合聘用条件。
第四条监事职责。
乙方担任监事期间,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职责:
(一)忠诚于公司和股东利益,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力,严格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
(二)勤勉尽责,以作为监事理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积极努力地履行职责,督促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本所规则和公司章程,尽力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第五条职责保证。
乙方在接受聘任前应当确保在任职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监事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第六条监事的权利义务。
董事的权利:
1、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2、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3、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对有疑问的财务报表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进行复审。
5、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董事的义务:。
2、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3、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6、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监事法律责任。
1、监事负有对公司的善管义务,承担因违反义务而应负的责任。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监事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公司监事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3、监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竞业禁止。监事不得实施与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依公司法规定,监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
5、私人交易限制。监事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九条待遇安排。
监事在任期内,公司将提供每年xx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
日月。
附:承诺函。
承诺函。
本人最近5年内均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发生过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特此承诺。
(签字):年月日。
班车服务协议篇七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2.乙方提供国内部电话通信服务,详见本协议附件二,该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双方有意根据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从对方购买并向对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服务开始日服务开始于年月日或于该日期左右,甲方应按照附件一的费率向乙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乙方应同样按照附件二的费率向甲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上述费率应受本协议第四条的调整所约束。
附件一中的费率在经甲方事先。
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可变更。
附件二中的费率在经乙方事先日书面通知甲方后可变更。
第二条服务期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期起生效,双方的义务亦自此开始。
本协议有效期为上述日期起后的
个月(但受第五条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约束)。
本协议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后将自动延长年。
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届满时终止本协议,该方应在该期届满前至少提前日将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
除非经任一方以上述规定书面终止,本协议应持续有效。
第三条发票1.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日发出(“发票日”)。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该发票应包含前一个月的费用并不得迟于前一个月后的日发出(“发票日”)。
日(“到期日”)支付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结算应收方”)。
如果结算应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结算付款,结算应付方于到期日因没有争议的使用而应付但拖欠的金额应计收月利率%的费用。
本条规定不能被解释为结算应收方放弃在本协议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结算应付方违约的权利,及终止本协议、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原则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五条终止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结算应收方自行决定并书面允许的任何宽限期内,向结算应付方开出账单的结算付款未从结算应付方收到,则结算应收方可以其独立意志决定部分或全部终止转播服务。
结算应收方保留权利,以向结算应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额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及由结算应付方造成的所有成本,而不论是否提起诉讼。
第六条调整账单调整的要求必须在发票日后内作出。
被确定为出错的任何金额将从下个月的结算中划出。
上述调整要求不应成为延迟清算付款的借口。
第七条未保证双方未就本协议中提供的传播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亦未就适销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适用性作出保证。
第八条赔偿双方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其股东、主管、雇员和代理免于一切不合理的损失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及律师费,上述费用的产生应当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因本协议中传播服务的安装、接通、维护、服务或发射故障而导致的,包括服务提供方、其雇员、代理及客户对传播服务的任何中断。
第九条无代理任何一方未被授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无权代表对方、以对方名义假设或设定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义务。
第十条不可抗力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没有义务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无法履行(结算应付方的支付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设备的破坏或故障而负责。
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灾、洪水、公用设施供应缩短、动力丧失、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获得、第三方行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未弃权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放弃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全部放弃或弃权。
第十二条修改本协议非经双方另行书面签署文件,不得修改。
任何一方知晓或收到对方的定单、售货确认书或其他类似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
第十三条授权的陈述各方向对方陈述并保证本协议的签署、递交以及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已经合法授权,且本协议根据其中条款对双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甲方电话通信服务规定。
附件二:乙方电话通信服务规定。
班车服务协议篇八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货物事宜,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1.一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就合同约定价格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到期前协议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全、及时地把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可随时向乙方追踪货物动向及其它信息。
2.甲方应以系统或书面形式(送货通知单或函件)将有关的作业指示通知乙方(包括货物的名称、型号、件数、规格、具体提货时间、指定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传真或电子信箱以及客户公章或者收货专用章等信息)。
3.配送通知发乙方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终止运输,有权向乙方提出,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作业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委托的货物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符合包装标准。
6.甲方应按约定按时向乙方交付配送费用。
7.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配送货过程中有关事宜。
1.乙方应当按约定的期限和合理的运输路线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交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收货人凭有效证件、单据(或凭据)与乙方对证验收、领取货物,交货时如发现产品损坏或产品数量、型号、规格不符等问题,乙方应要求接收人注明,并在相关单据上盖章或签字。乙方凭甲方认可的配送反馈单与甲方进行结算。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尽快安排送货,并通知收货人接收货物,如未能在货物送达当日联系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应及时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3.乙方应在收货人签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收获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应负责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出库到客户签收全过程的货物安全;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的',应由乙方按货物现款价全额赔偿给甲方。
5.乙方如因意外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货物运输,须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其它解决措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各类货物统计报表。
1.甲方仅支付乙方运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如过路、过桥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按照双方签订的费用结算协议按月收取费用。
3.乙方在每月10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算单、正式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原件交给甲方。
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结算单、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原件,审核无误后,在每月的25日前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物流服务费用。甲方如对所发生的费用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结算单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必须全额支付全部款项。
5.甲乙双方关于运费的结算遵循以下原则:甲方下单发往同一地址(同一地址指同一城市同一街道)的货物,下单日期不同,但乙方同一日期提货发运的,双方按同一票货物结算运费。
6.乙方必须凭甲方客户签收的合格回单原件向甲方结算运费,任何复印件、传真件等非原件形式的回单均不能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
1.甲方委托乙方之运输货物受知识产权保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任何产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2.双方理解本协议(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乙方的成本、程序、运力、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一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作为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方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还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协议。
3.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终止后三年,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无效或撤销而终止。
(一)甲方责任。
1.不按时与乙方结算配送费用,每超一天偿付给乙方当月结算费用1%的违约金,但由于乙方提供的结算单据不及时除外。
2.甲方提供的货物、收货人及其它相关货物运输的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的,造成货物无法正常签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的滞装、滞卸或空驶产生的损失。
3.发生上述所述的情形时,乙方对甲方货物的安全仍应负全部责任,货物产生毁损、丢失的,乙方应按现款价全额赔偿给甲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送货到达时间每晚于规定时间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运输费10%的违约金(因收货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延迟收货的情形除外),若乙方送达目的地错误,应自费将货物送达甲方要求的目的地,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经双方确认,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的破损、遗失、短缺等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值按货物实际价格计算,因以上原因造成甲方违约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如乙方员工在货物配送过程中发生以下现象之一的(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合同。
(1)不按时运送货物,造成客户投诉。
(2)在运输过程中,损坏货物并强行留给客户,造成客户投诉。
(3)在装卸货物中,司机刁难用户,造成客户投诉。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但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造成货物受损;
(3)外包装表面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乙方必须提供书面依据,经甲方认定)。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对于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班车服务协议篇九
1.陪练时间从甲方预约时间上车起计时至预约时间止结束,如超出预约时间半小时以内(包括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算收费,超出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收费。
2.陪练服务开始后,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练车的,所付金额不予退还。
3.遇到堵车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教练员的.原因,须更改预约时间,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所误时间由乙方给予补齐。如因甲方原因迟到,练车时间按预约时间算起,不再顺延陪练时间。
4.如甲方办理了会员卡,打电话要求取消预约好的时间,应提前5小时通知甲方,如没能提前通知乙方取消预约时间,按出车往返1小时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车辆当日有故障或有紧急情况,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更改本次陪练时间。
5.客户在驾驶当中如有故意违反交通法规的,经劝阻无效,陪练司机有权终止其驾驶行为,并且服务款项不退,以及客户违章引起的各项处罚,由客户本人负责。在陪练过程中按交通法规控制车速,如客户不听劝阻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客户本人负责。
6.在辅导过程中因陪练员的失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本部承担,与学员无关,学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在辅导中,学员应听从陪练员口令行车,如不服从陪练员的指导发生交通事故由学员本人承担,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损失费由学员全额赔偿。
7.陪练范围在_________以内,超出_________且不须提供回城服务的,需交纳目的地至本次陪练服务出发点的相应公里回程费,每公里2元,陪练路线可由甲方自己选定,也可以由教练员帮甲方选定。
8.甲方会员卡练车有效期为三个月,甲方应在有效期内练完,过期作废。
9.本服务协议一经签字,就此生效,本部拥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班车服务协议篇十
乙方(征婚当事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婚姻介绍服务》规定,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一切以征婚者为中心,尽力满足其需求;提供令其满意的征婚对象资料、安排双方互换联系方式等;甲方在___年内没有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2,甲方不得向征婚者提供虚假信息,并保障征婚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3、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问题要求,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从登记之日起,服务时限为____年,无次数限制。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自愿缴纳婚姻介绍登记、电话等征婚费用计_____元,进行结婚登记或征婚者男女已相处半年的必须无条件的再支付给甲方婚介劳务费____元,愈期不交者加收十倍婚介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自身因素要求终止婚姻交友介绍服务的,甲方不予退款,本协议自然终止。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近期照片二张及相关的有效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等身份证明文件,有婚史的征婚者出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复印存档。
3、乙方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征婚登记表》,并签署个人信息真实性声明,否则,甲方有权对其终止服务,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________元的经济赔偿。
3、乙方与异性交往应遵守公德,避免经济往来,征婚双方之间产生的经济纠纷及引发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征婚是一个多次和长期的选择过程,乙方对推荐人选不满意,应另选他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退款。
5,乙方若有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和在办公室恶意吵闹、辱骂工作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应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服务协议。
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无权更改,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班车服务协议篇十一
乙方:xxxxx有限公司。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目的及方式。
2.甲方提供推介产品,乙方组织举办推介活动;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提供推介会现场销售的产品及产品推介讲解资料;
2.负责安排专人现场销售及收款;
3.本次推介活动收款全部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组织举办产品推介会;
2.负责推介现场硬件的提供(场地、宽带、电脑、办公设备);
3.负责推介会场务组织及现场讲解;
4.负责对外宣传和推广。
四、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介方案、确定推介会举办时间报甲方审定;
五、利润分成及后续服务。
4.如果本次推介活动销售利润小于乙方有义务在最近一次其他推介活动中免费为甲方产品提供推介服务。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反有责任对本次合作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3.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负有严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均不得有涉及侵权或其他法律规定的非法行为。
八、协议的变更及修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班车服务协议篇十二
甲方:爆破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工程施工爆破需要,经属地公安部门花垣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指定,由甲方作为爆破作业的安全责任方为乙方提供其生产、施工过程中的爆破服务,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服务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各项爆破品供应。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爆破品的取存、运输、管护、爆破及安全防护工作,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提供的火工品用量计划,全天候保证乙方的生产需要。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生产中断、拖延滞后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发生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连续中断、拖延壹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提供的火工品,参考市场价格,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粉末乳化炸药元/吨,乳化炸药元/吨,电雷管元/枚,导爆管元/枚,此价格作为服务协议结算单价。
4、乙方须向甲方进行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26号,结算当月期内发生的数量和费用,由甲乙双方代表确认一致。乙方在确认数量和费用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付清当月价款,对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结算的,甲方有权停止火工品供应。
5、乙方作为火工品的使用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爆破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6、乙方具有安全员、爆破员证件的作业人员作为工程施工的主体方,在认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参与到工程爆破施工中,以便顺利完成相关爆破任务。
7、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终止服务,并在结清相关款项后中止此协议。乙方在未提出终止服务协议前,甲方承诺本协议火工品单价不变。
8、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单位签章)(单位签章)。
班车服务协议篇十三
根据《中共xxx学院委员会xxx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后勤工作的意见》、《xxx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试行)》、《xxx学院后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和《xxx学院后勤服务质量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学校相关后勤服务工作委托乙方,并按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为保证双方履行职责,签订本服务协议。
本协议时限为壹年:自2xxx年1月1日起至2x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委托乙方的后勤服务项目包括:
(一)教学及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
(二)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
(三)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四)校园环境物业管理服务。
(五)学校水、电、暖、汽及开水供应服务;
(六)学生食堂饮食及浴室管理和服务;
(七)学校同意由其实施的小型维修工程服务。
以《xxx学院后勤服务质量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一)甲方权利。
l.贯彻落实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乙方服务和管理工作行实施检查、监督和考核。
2.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经费预算,付款审批、结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乙方的服务性收费标准进行指导或纠正。
3.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监督权和处置权,对乙方提出的达到学校物资采购限额的资产购置实施采购。
4.将全校师生员工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意见、建议等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同时将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学校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二)甲方义务。
1.落实国家、省上和学校关于后勤改革的各项政策。
2.承担维护和局部维修范围之外的房屋、设备、家具的大修和更新,
3.按照学校制度和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拨付服务资金。
4.承担相关政府规费的支付。
(一)乙方权利。
1.按照学校规定和协议约定获得后勤服务拨付资金。
2.获得与其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权。
3.按照学校规定获得相应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根据学校制度和协议规定履行后勤服务职责,并承担与其服务相关的相关管理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广泛收集和听取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甲方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3.完善内部建设,规范各类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运行顺畅。
4.执行国家编外用工规定,做好聘用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5.负责学校提供给乙方的资产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资产管理规定,指定专人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好、保值和不流失,资产使用期满,需正常报废时,按学校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6.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各项费用的管理使用,并接受甲方及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根据《xxx学院后勤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和《xxx学院后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对乙方承担的后勤服务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根据《xxx学院后勤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将经费预算表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对服务性收费服务项目可按学校规定直接向用户收取。
1.对于学生食堂,乙方应积极完善经营管理模式,以利于食堂的健康运行,甲方对学生食堂水、电、暖和蒸汽费用方面给予公益性补贴,并进行设备实施维修改造的的投入,体现食堂的公益性。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管理处乙方:后勤总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班车服务协议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公关事务,提高甲方产品知名度和企业形象,支持和促进甲方产品销售及各项业务发展,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事项。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全面公关。
事务,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关策略服务、公关传播与媒介关系、分析家关系、公关活动策略与实施、公关培训、危机关系管理等。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公关代理服务,保证满足甲方公关要求。
(1)固定公关服务即策划案所述服务事项。
(2)随机公关服务:固定公关服务不能完全满足甲方的公关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未包括的随机公关服务,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重大危机公关。
3、乙方超出代理权限,所产生的与代理本合同无关言行,甲方不予承认,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代理期限。
期限: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0日。
三、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公司战略、市场策略、产品及技术信息、行业竞争等有关资料,以及公关事务涉及甲方的事件背景、甲方立场和利益认识,以及其他相关专门知识。提供的方式包括纸面文件、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电话会议或其他口头表达。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知识的准确性、完整性。
(2)甲方有权获得品质优良的公关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策略服务、公关传播与媒介关系、分析家关系、公关活动策略与实施、公关培训、危机关系管理。
(3)甲方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详见策划案报价)。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公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公关代理项目组,并向甲方提供所有项目人员的背景、联系方式、工作关系及工作方式。项目组代表乙方提供公关代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策略规划、季度策略规划、月度计划等;安排各种涉及双方的工作会议;提供各项公关服务,乙方对项目组成员的行为负责。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公关代理服务的质量和合法性。
(3)乙方根据甲方所提公关代理服务质量的意见,改进代理方案及其执行的有效性,不断提高公关服务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甲方支付采取年费加发生的固定公关服务费或随机公关服务费方式。
五、付款方式。
六、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1、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七、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动乱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八、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提出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必须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逾期七日不支付的,应按照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果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必须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逾期七日不支付的,应按照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交还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完成的各项工作的发生费用。
九、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户名: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公司代表: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班车服务协议篇十五
甲方(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要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他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码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4)逾期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驾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分公司。
十、附则。
1、“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