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15篇)
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方案的顺利推进。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要充分了解现状和问题所在。方案范文的参考对于我们提高方案编写能力和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一
深化整治的范围: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九大行业领域。深化整治的内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辨识风险、全面评估等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严淘汰落后产能,彻底消除隐患;着力整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以及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2020年整治成果,规范管理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大力提升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非法运输,以及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驾驶员逾期不参加审验、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违法行为;重点防范“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从业人员资质资格不全,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压缩工期和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重点整治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坠落。重点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和精细化工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指导和检查力度,强化各行业各部门危化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批先建、许可审批手续不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特殊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承诺公告不到位、自动化控制和监测监控不符合要求等行为。重点防范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高风险点,紧盯氟化氢、液氨、液氯等高危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建立“反三违”考核奖惩制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一个山头多个开采主体、非法制造及使用民爆物品、破坏生态环境、非法使用林地、违规外包或转包采掘工程项目等问题和强化地下矿山大型采空区及提升运输系统、“头顶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重大风险管控;重点整治非煤矿山违法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等行为;重点防范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分包转包企业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为、“三超一改”等非法行为;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仍违法组织生产行为;重点排查退出生产企业配装封一体机、粉药机、制引机、混药机等带药机械拆除清理情况,防范违法生产行为发生。
(六)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低大化”高危单位、人员密集、“三合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区域,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教育、民政、卫健、文物、住建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物业等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智慧消防”建设。重点防范住宅和宿舍火灾,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七)工贸行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未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以及涉煤气、爆炸粉尘、熔融金属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涉氨制冷场所作业氨气检测报警、排风及喷淋等装置未安装或失效,未按要求配备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城市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城市桥梁隧道、燃气、地下管廊、城市排水、垃圾填埋场和渣土受纳场、高空广告牌、城市防洪排涝、商业综合体等安全问题,以及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安全隐患。重点防范挖断燃气、供水管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九)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重点打击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按照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点防范电梯施工过程的高空坠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倾覆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锅炉范围内管道承压件、“煤改气”锅炉改造、储存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风险。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二
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10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10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10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10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10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三
(一)健全领导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集中整治行动。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地、各专委会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发动社会参与。各地、各专委会要加大“12350”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技术层面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也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实行定期通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市通报,适时对各地各行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全市深化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六)应急救援落实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监察执法,着力提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主负责、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不断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步伐,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的抚州篇章。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五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此领导小组。
明确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和任务,认真研判本行业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将火灾防控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整改。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等协作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机关大楼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档案室、打印室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重点查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的灭火救援设施情况,建筑消防供电设施、防雷装置、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情况。
二是加强客运站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普通货物堆放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企业重点查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三是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企业重点查改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车辆的火灾防范情况;消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货物作业、运输资质管理及专项安全评价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配置情况。
四是开展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重点查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施工材料堆场及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堵塞工作漏洞;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其限期排除和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以机关单位、车站、工地等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消防宣传;督促、指导交通运营单位在车站和交通工具上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示;加强指导本机关、行业领域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栓、灭火器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从细节之处普及消防知识。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地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全局干职工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等协作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针对季节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适时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上张贴、播放消防安全常识。要做好对全局干职工开展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逃生的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四)农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五)城镇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城中村及城区平房用户是否存在不安装报警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存在物业代管供气行为的小区,对物业代管小区供气移交推进情况,特别是对城区老旧小区和“三供一业”移交小区供气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造计划。检查2021年我区3000户改造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在改造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安全巡查、专家检查、入户排查、检测检修和管线周边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控等规定。7月10日前,各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将物业代管小区移交和超期服役小区有关情况及移交改造计划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坏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7月10日前,各管道燃气企业将地下燃气管网图及管道占压自查统计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七)智慧燃气系统运行效能。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了智慧燃气系统并运行,特别是检查地下管线泄漏报警检测系统运行情况。二是检查是否在天然气管网和下水管道交叉地段安装了报警系统。三是检查是否实现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智能化安全监管,实现了及时报警、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八)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已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九)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年两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区住建局负责督导小区物业公司配合燃气企业对代管供气小区移交,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七
1.巩固成果。全面总结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固化去年整治中好的做法和措施,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安排部署。各县(区)、各专委会、各企业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灾害、重大风险,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型,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措施安排科学、合理,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3.营造氛围。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20〕40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2020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2020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八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教学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火灾逃生自救的能力和技巧,熟悉安全逃生路线,保障幼儿与教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们武警幼儿园于12月1日下午3点组织全体教职工及幼儿举行了消防逃生演练活动。
演练前,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就像往常一样工作和开展各种活动。突然,一阵急促的警报声,瞬间传遍整个幼儿园,我们班按照之前的消防疏散演习,让幼儿边拿着湿毛巾捂着鼻子弯腰俯身,边在老师的带领下快速有序的从班里沿着安全通道跑到了安全场地。
此次的演习,我们班三位老师分工明确,各行其责,整个演练活动井然有序。
通过本次消防演练,不但提高了幼儿园教职工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而且增强了幼儿的自我防范意识,懂得着火了要如何进行自救、如何逃走,学会遇事不慌张、不害怕、沉着冷静。这是一次把课堂教学和实际生活结合起来的教育活动,使幼儿通过活动对“发生火灾时我该怎么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接触,让消防知识真正渗透到孩子们的生活中,达到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班级也会积极配合幼儿园把这种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并结合日常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下去。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九
1.精准管控风险。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
2.突出整治重点。各地、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及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加强检查执法。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在信息系统注册实行线上管理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省、市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广告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xx年度我局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重点整治与制度规范并举,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广告案件,建立完善监管执法机制,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美容服务、涉性、集融资等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查不绝的现象,营造诚信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促进全县广告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电视、电台、报纸和杂志、网络、dm等媒体广告,特别是市州、县(市)电视、电台、报纸广告;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等店堂广告。
(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电视购物、集融资、旅游、农资、教育培训招生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类节(栏)目名义变相发布的广告。
(三)、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媒体。
三、时段安排。
(一)、上半年,结合全系统开展的“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对互联网上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涉性、低俗愚昧、集资融资等广告集中进行监管和整治。
(二)、下半年,集中对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介发布的医疗、药品、教育培训招生、电视购物、健康资讯等广告进行监管和整治。
(三)、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集中对旅行社、超市、商场、药品保健品专卖店等发布的商品销售广告以及旅游服务广告进行集中监管和整治。
四、整治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扎实开展广告整治,形成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威慑。
(二)突出查办案件。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查处一批大案案件。对于监测发现、上级交办、投诉举报的涉嫌违法广告,要依法迅速查处;对屡教不纠、屡查屡犯的媒体要依法严查重处,对严重违法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绝不姑息,一查到底。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起到警示和震摄作用。省局将督办一批严重违法广告案件,各市州局也要挂牌查办一批严重违法广告案件。
(三)着力完善制度。要加强广告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媒体切实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推行广告审查程序格式化,完善媒体单位广告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法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广告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公布媒体广告信用情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四)加强执法协调。要加强系统内部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宣传、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管理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部门,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要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移交、情报共享等工作机制,严惩广告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局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和认真履职,坚持强化广告市场监管与促进广告业发展并重,坚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与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并举,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加大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治理,促进全省广告市场进一步规范,营造广告业发展良好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重点类别广告整治。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集资融资类、涉农等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广告;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广告;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以普及科学知识、专家讲座咨询、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介绍推销药品、医疗器械或推荐医生、医疗机构,以及变相发布、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广告;未经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重点地区广告治理。加强对各市州和县市所在地媒体广告发布的监测及信息通报,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地区进行重点治理、重点指导、指导督查,坚决遏制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重复发布的现象。
(三)加强重点广告媒介监管。加大对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期刊、报纸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检查力度,加强大型门户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的广告监管监控,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率高的媒体要暂停广告业务,对主要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提交有关部门予以追责。
三、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以前)。各级工商局要制定工作方案,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舆论声势,广泛宣讲有关广告法律法规要求,指导监督大众传播媒介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及信息、开办的专题类健康资讯节(栏)目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6月15日)。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有关媒体和网站自查整改、执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广告审查责任追究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查违法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惩治违法责任主体。
(三)督查评估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各级工商局对本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省局将对各市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主要考核监测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督促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是工商机关的职责所在,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领导,扎实组织,不走过场,积极作为。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广告法律法规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扩大社会影响,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公平健康诚信广告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综合治理。完善标本兼治措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衔接。建立和完善广告监测、监管与案件查处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强系统内区域间监管执法联动。加强与宣传、网宣、公安、通信管理、卫生、新闻出版、广电、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广告案件移送、协查、通报、督办机制,实行无缝监管。对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处理。
(三)着力案件查处。要突出案件查办,对重点类别商品、重点媒介虚假违法广告要严厉打击,对严重或多次违法的广告主以及设计、制作、代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公司要严查重处。省局建立虚假违法广告定期公告制度,各地对国家总局和省局监测通报的涉嫌严重违法广告必须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同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大众传播媒介以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采取相应行政处理措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工商机关要守土有责。一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对广告市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及建立广告管理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切实加强广告发布管理和行业自律。三是加强案件督办,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以及行政处罚畸轻、监管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对疏于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要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州要在20xx年7月15日前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县公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洁化、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提升“三边”区域环境品质和整体形象,有效改善全县环境面貌,助推美丽文成建设,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一体、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美丽田园创建等工作载体,全面整治“三边”区域环境问题,健全完善“三边三化”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增进人民群众环境福祉,为提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刘伯温故里景区)品质,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三边”区域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废品垃圾、建筑垃圾、青山白化、绿化缺失、矿山整治、赤膊房、农田管理用房等十大类问题,并逐步向全县域延伸,实现整治工作体系化、常态化。
(一)推进公路边“三化”整治。强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为重点,其它公路为辅的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各类公路路域范围、公路服务站(驿站)等处各类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及违法建(构)筑物,持续强化马路市场整治,全力抓好非公路标志标牌(含广告牌)规范、村庄立面整治等工作,坚决消除“脏乱差”现象,打造桥下空间利用,高水平推进城乡交接地段、公路服务站(驿站)等公路沿线重点区域“三化”工作,实现公路沿线干净整洁、绿化景色美观、环境优美协调。
(二)推进河边“三化”整治。按照“遏增量、清存量”要求,积极开展河边“三化”排查整改,逐级压实河(湖)长定期巡河主体责任,把河边“三化”纳入到河(湖)长个人履职评价及“一河一策”方案,继续加大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等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深入推进辖区内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和巩固河道、河岸保洁全覆盖,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促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三)推进山边“三化”整治。对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进行逐个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治理责任主体,限时销号整治。加强“三边”区域乱葬乱埋行为治理,大力推行绿色生态节地葬法,切实解决“青山白化”问题。改造提升荒芜低效经济林、疏林地、荒山荒地、火烧和病虫害迹地、开垦地、裸露山体,加大景观林建设力度,采取“新造、补植、改造、封育”等措施,实施山体林相(即“森林的外形”)改造。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落实:
第一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问题排查、卫生清理。对全县“三边”区域的积存垃圾、废旧农膜、小规模非坚固体违章建筑、影响市容市貌一般障碍物、小型棚屋等进行清理拆除,全面完成卫生清理任务,并保持好整治成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县“三边”区域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2月9日前将排查出来的问题报送县“三改一拆”办,实行每日一报,并由县“三改一拆”办输入市“四边三化”专项整治信息平台。县“三改一拆”办根据平台任务清单,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做好督查落实。
第二阶段(2021年5月25日前):集中攻坚、全面整治。在常态化管理全县“三边”区域环境洁化工作的基础上,对照问题清单,突出抓好“三边”区域“赤膊房”整治、村庄立面改造、广告路牌规范清理、农田大棚规范整治、安全隐患整改清除和安全防护设施补建、绿化美化整治提升等任务。同时,各牵头单位深入总结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根据市级出台的“四边”区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好长效管控。在时间节点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做好检查验收等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2021年5月25日后):验收销号、长效管控。开展验收销号和“回头看”,落实出台全县“三边”区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常态化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责任分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组织督查检查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县公路边“三化”问题排查整治,指导公路用地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及精品创建工作。
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全县河边“三化”问题排查整治,指导全县河湖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等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指导“三边”区域内矿山整治与复绿工作,指导各地实施山体林相改造。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三边”区域内“青山白化”问题治理和推行绿色生态节地葬法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指导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导监督“三边”区域农业生产、养殖、农业塑料大棚、地膜等带来的隐患整治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资金支持,把乡镇开展“三边三化”专项整治行动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其他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依法依规指导监督各地开展“三边”区域问题点位整治。
各乡镇:对辖区内“三边三化”问题整治负总责,将“三边三化”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力度,抓紧组织开展本辖区“三边”区域问题排查与实施整改,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三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整治,理清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点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由县“三改一拆”办牵头,不定时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整治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整治进度,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落实专人,组建6个督查小组,由县“三改一拆”办统筹部署。县“三改一拆”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采取分组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整治行动进行督查、考核,整治情况实行每周信息报送、每半月通报机制,对排查整改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评比内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杂志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网络期刊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三边三化”行动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发挥好村(社区)干部和党(团)员的示范带头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组织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三边三化”行动,共建共享美丽文成建设成果。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十四
第一阶段2月20日-3月初启动部署成立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月1日-3月10日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州市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
3月10日-3月15开展自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第二阶段3月15日-11月底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各地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5日-11月底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7月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9月饲料执法宣传月在全省开展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12月总结提高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广告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公平有序、公众满意的广告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推动我市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强化广告导向管理;聚焦广告市场热点难点和重点领域,加大移动端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办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危害较大的违法广告案件,有效震慑广告违法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切实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告违法率总体上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整治重点。
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资理财、房地产、教育培训以及互联网金融等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一)含有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等内容的广告;含有低俗、庸俗、媚俗等内容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含有涉及民族、种族、宗教等问题的广告。
(二)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口罩等防护用品广告以及涉及借疫情宣传疫病防治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中未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
(四)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中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五)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六)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七)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
(八)药品广告的内容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未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未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九)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未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未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十)保健食品广告未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未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
(十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十二)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十三)违规发布国家明令禁止进行广告宣传的有关疾病医疗广告或违法在大众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行为。
(十四)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病、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不孕不育等各种疑难疾病。
(十五)化妆品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主要是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场所对化妆品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宣传,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以及含有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宣传的内容。
(十六)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十七)房地产广告未表明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十八)投资理财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十九)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时段)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二十)发布时间长,发布范围广,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的广告。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优化广告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准确把握机构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逐步理顺工作协调机制,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树立市场监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以更高的站位和视野来把握广告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化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环境需求的总体目标要求,确保“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精致xx”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四、职责分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制定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研究破解难题,共同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局机关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向区县局提出具体的工作指导性意见,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要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广告监管科:负责制定全市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整理上报工作,统筹协调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及时派发案件线索;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配合协调各单位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联系市广协,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二)法规科:严格审查广告案件,规范办案行为;研究探讨对轻微一般违法广告从轻或免于处罚的处理方法,帮助指导广告企业及时纠正;对符合追诉标准,已涉嫌虚假广告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新闻宣传科:加大对《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工作的宣传力度,适时将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情况,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四)网监科:依托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继续对本辖区内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违法广告核查,运用现有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配合整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信息。
(五)投诉举报受理科:受理12315虚假违法广告投诉举报,及时分派、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加强12315数据分析和运用。
(六)信用监管科:督促办案单位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将“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记录纳入其自身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失信行为人的违法成本,用社会舆论监督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力争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工作格局。
(七)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科:整治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八)医疗器械科:配合督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履行法定广告审查义务,加强广告自律,在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及时反馈。
(九)药品流通监管科: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药品零售企业发布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广告和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要及时反馈。
(十)药品生产监管科: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日常监管中,关注药品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化妆品监管科:配合整治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等化妆品使用单位对化妆品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及误导消费行为。
(十二)特殊食品监管科:配合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且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十三)食品流通监管科:配合整治普通食品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用语。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科: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重点整治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存在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不标明价格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6日—5月15日)。对全市广告市场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分析当前我市广告领域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以及广告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根据整治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安排落实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6月30日)。加强行政指导,向广告经营主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引导各大众传播媒体、医疗机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等有关单位对已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进行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停止发布并自行撤除违法违规广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对重点媒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和重点整顿;对顶风违法、屡罚屡犯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要会同主管部门采取暂停广告发布业务或关停网站等措施,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公布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
(四)总结分析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及时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排除隐患,确保不留死角,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于11月10日之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局广告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对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以及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定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好整治行动的动员工作,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步骤、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在人员经费监测设备等各个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建立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广告主、重点商品服务广告的检查和监测,从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入手,严把媒体广告发布这一关键环节,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各项制度,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夯实齐抓共管基础,形成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
(四)打防结合,立足治本。各单位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不断规范广告活动的各个环节,强化广告内容监管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广告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立足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告监管执法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