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热门18篇)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签订合同都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编写合同时,还应参考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合同的适用性和可靠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示范文件,仅供参考使用。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一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
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5000元。
第五条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____汽车,车牌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____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三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合法所有的车辆有偿卖与乙方,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机动车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车辆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乙方应将合同约定的车辆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本车辆过户手续费元人民币,由______方承担。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乙方。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___(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第四条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车款。
2、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3、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四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自然损失险条款。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三条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第三条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赌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二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第一条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下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增加的;
(四)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盗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约定的。
救助特约条款。
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保险人给予下列赔偿或救助:
(一)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1.车辆损失保险中,因不足额保险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3.应由第三方承担的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支付后又无法追回的。
(二)在约定的救助区域内,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险车辆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车(将车辆拖至距出险地点最近的修理场所);
2.简单故障现场急修;
4.更换轮胎。
第二条责任免除。
(二)非保险人提供的救助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油料和更换的零配件、轮胎等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负责救助;
(五)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仅发生过本特约条款第一条(二)的赔款的,续保时,不影响本特约条款以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五
一、本合同为汽车临时租赁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需提前一天以电话的形式预约,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车型和租赁车辆行车的全部路线,行驶所需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将双方同意的内容填写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上,并用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确认。乙方随时可以核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填写的内容。
四、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甲方在每月____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需在接到发票的____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总租金额x5%、现金方式。甲方在每月____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每月将月结租金在____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总租金额x5%。
五、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选用的车型为;车辆每日工作时间为十个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若车辆超时工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小时,不足一小时以一小时计收;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需要,导致甲方车辆驾驶人员需在外地住宿的,由乙方支付司机食宿费人民币200元。
六、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车辆车况状态良好;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限;所配备的司机服务态度良好,熟悉路程,并保证按时到达。
七、本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在本租赁合同期内,按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列出的行驶区间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司机违法违规行驶,及在禁止停车的场所停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九、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支付情况以甲方提供的《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为依据。
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十一、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提供准确的行驶路线并严格按照事先双方协商同意的路线行驶,若乙方要求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内容不一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十二、在租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个小时内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级别的车供乙方使用,但不负责因此对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而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不提供任何行车服务,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给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交由合同签订地(深圳)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年 月 日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六
家庭住址:________宅电: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手机: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宅电: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车型,牌照号为: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将车卖给乙方之前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抵押贷款),交通违章、违法处理、事故责任包括隐藏和因信息滞后未发现的违法、违章、交通事故及经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将车卖给乙方后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责任及经济责任、应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必须保证此车及手续真实合法,属国家核发,受法律保护,无虚假伪造,车与证照相符,车和证照与档案相符,并且属车,否则退还乙方全部购车款,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必须协作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切手续(过户转籍、年审、违章和事故处理、交纳有关规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过户转籍、审车、交纳有关费用等正常手续,甲方要求乙方按过户规定的程序及时过户,若此车在乙方未过户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的处理和交通事故及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车的保险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乙方理赔。
五、甲方必须保证此车的产权实际归乙方所有,无产权纠纷、经济纠纷,若因此车产权纠纷、经济纠纷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退赔,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根据《民法》、《工商法》、《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同之时起不得反悔,如其中一方反悔违约,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按购车款人民币总额的20%及损失费共计(大写):
七、甲乙双方对车况、车价、汽车手续和以上条款及交易的付款方式皆已认可。且该车经乙方技术检测、路试后自愿购买。交车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九、备注:甲方提交的手续不包括保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七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车辆租给乙方。该车的牌照号为:____.
第二条、租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第十一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章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___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八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制定20xx年十二月。
术语解释。
1.出租方:____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____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____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____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____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____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____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____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____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____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____。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承租方(签章):____。
住所:____住所: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证照号码:____。
保证人(签章):____。
住所:____。
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签订时间:____。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九
家庭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就甲方购买乙方车辆法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车辆数量及车辆型号。
1,乙方将一辆车牌号为:_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转卖给乙方使用。
二、车辆价款:________车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三、车辆情况。
1,乙方所卖车况必须良好,手续齐全。
2,乙方所转让的车辆必须无任何股份经济纠纷、无任何交通事故等一系列纠纷。
3,甲方对车辆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车辆七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乙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车辆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四、商业秘密。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履行本合同义务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的________%,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做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乙方必须无条件的给甲方引荐一系列所需关系。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运行合同。
4,购买期限为:________。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后________车辆所得均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卖方在如实告知车辆维修记录情况下,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买方损失。
1、本车价款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共分为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车辆因过户而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2、买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__%作为定金,第一笔车款在签订合同后日付款,其余部分车款在车辆过户之后交付之时一次性付清。
1、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协议签订之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应定金,买方交付第一笔车款后,卖方应即时交付车辆(包括行驶证)并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支付剩余价款,卖方交付相关证件及随车物品。
2、卖方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应保证是无瑕疵的。瑕疵保证期为交付车辆之日起1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3、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承买人负责。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一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章本条款中的重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车购置价。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该车市价。
附件。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合法所有的车辆有偿卖与乙方,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机动车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车辆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价款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乙方应将合同约定的车辆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本车辆过户手续费元人民币,由______方承担。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乙方。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___(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第四条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足额向甲方支付车款。
2、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3、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三
机动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那么签订机动车辆转让。
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机动车辆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自愿原则,经协议就机动车辆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甲方所有的车牌号为牌轿车,车架号为:.
二、付款方式。
1、转让价元(小写:元)。
3、乙方负责在两年内按甲方购车时的中国银行汽车分期贷款的要求按期将贷款还清。
三、车辆过户。
乙方在将贷款还清后办理所购车辆过户手续,甲方负责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车辆交接。
2、甲方应当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保险等手续交付给乙方;。
4、乙方接收车辆后表示对车辆的车况性能等表示认可,今后不得对此再向甲方提出异议;。
4、乙方接收车辆后第一个月需打入相当月两个月贷款的金额进入车贷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2、甲方应当在车辆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保险等过户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未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4、乙方应及时按期归还该车辆的银行贷款,若因未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滞纳金、催收费用、年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约定,应当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定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拒绝接收车辆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定金不退还或者由乙方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卖车方)。
乙方:(买车方)。
今甲方(牌照号)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议定价格为付款,提车,为明确产权和有关法律责任,经甲、乙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甲方保证此车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如有手续不全,制假证等行为,所产生的刑事责任、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二、自提车之日起,以前由该车引起的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自提车之日起,以后由该车引起的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三、自提车之日起,该车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经双方同意,此车要求过户,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费由。
五、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车方)乙方:(买车方)。
甲方(转让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原则,就“粤ynnnn”的车辆财产所有权自行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协议加予约束。
1、甲方将自购的车辆“粤ynnnn”以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转让给乙方。
2、甲方必须确保本车辆转让之日起,在此之前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办完。如:年票、保险、车船税和其他违章及罚款等。
3、乙方在车辆转让之日起必须对车辆的所有证件对比清楚,车辆转让后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违章、维修和国家法规规定的行政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由于甲方在此之前向乙方借购车款人民币肆万叁仟元,剩下肆万贰仟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余额后必须立即将该车辆的所有证件交给乙方,不得遗漏。
5、车辆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所有名称仍然用甲方的名字和地址,车辆暂不过户,但车辆实际的财产拥有人为乙方。
6、该车辆在办理国家法规规定的手续时,如年审、保险、车船税和其他正当需要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才能办理的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并提供所需的证件。
7、手续办理后,乙方拥有该车辆所有的实用和财产权,任何对该车辆合法的使用和支配,不需征得甲方同意,所产生的任何事宜与甲方无关。
8、乙方随时可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手续的相应责任。
9、其他如有争议的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仲裁。
甲方:
20xx年月日。
乙方:
20xx年月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四
承包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车辆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时间数量时间数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养路。
费、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
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
安全,乙方应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
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
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动车辆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修理费用,并赔偿乙方因。
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与合同规定的种类、数量不符,应按所欠工具的。
价格补偿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按时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任务,每拖欠一天,应按照银行关。
于拖延付费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不按时交付车辆修理费、配件、燃料、养路费、车检费及税金,乙方应。
承担由此站上的经济法律责任。乙方如不按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可代为投保,然后。
凭保险费收据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车损人伤(亡),应从保险金额中支付。
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营运,经有关部门证实后,甲方应。
据实酌情减少乙方的承包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
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得变更合。
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有与。
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乡政府、
(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章)。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五
1、 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 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 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4、 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 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7、 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_________
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_________
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
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_________
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_________
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_________
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
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六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辆保险单;(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4)道路运输证;(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xx年月日xx年月日。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七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及自愿原则,经协议就机动车辆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甲方所有的车牌号为牌轿车,车架号为:。
二、付款方式。
1、转让价元(小写:元)。
3、乙方负责在两年内按甲方购车时的中国银行汽车分期贷款的要求按期将贷款还清。
三、车辆过户。
乙方在将贷款还清后办理所购车辆过户手续,甲方负责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车辆交接。
2、甲方应当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保险等手续交付给乙方;
4、乙方接收车辆后表示对车辆的车况性能等表示认可,今后不得对此再向甲方提出异议;
4、乙方接收车辆后第一个月需打入相当月两个月贷款的金额进入车贷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2、甲方应当在车辆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保险等过户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未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4、乙方应及时按期归还该车辆的银行贷款,若因未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滞纳金、催收费用、年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约定,应当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付定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拒绝接收车辆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定金不退还或者由乙方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篇十八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为汽车租赁代驾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车辆,并配司机自行驾驶,并准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同意将车型;,颜色黑色,车牌号鄂行驶里程公里的车辆及司机出租给乙方,甲方司机必须谨慎驾驶;保证安全无损交还车辆。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半年。从20__年月日时起至20__年月日时止。
四、租金结算:_________租金支付标准以、月、计算,(共人民币元整)。该租金包括:_________在租赁期限内的保险费及养路费,及司机工资。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乙方负责车辆的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维修费。
五、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纳租金__元。
六、该租赁车辆只限于湖北省内行驶,如乙方需驾驶出省外,必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七、司机必须服从一方的管理。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且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全过程。
十、在本租赁合同期内,仅车辆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在租用车辆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十二、由于乙方任何原因导致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人民币:_________150佰元整/辆的标准收取车辆停场费。
十三、甲方负责租赁期内车辆的保险、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四、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电脑维修,网站建设,微信开发,it外包等费用。因司机原因造成交通违章乙方不负责。
十五、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因司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乙方不负责。
十六、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失时,乙方必须立刻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因司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失时乙方概不负责。
十七、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甲方出租车辆不拆件,不改装,如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八、在租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个小时内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级别的车供乙方使用,但不负责因此对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而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给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制定,经担保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一、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襄樊)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二、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