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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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一年来,xx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金融办的正确指导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
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维护农村信用社金融债权,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夯实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了xx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xxx。
组长:xxx。
顾问: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地点设在xx镇财政所。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
(一)明确时间。
分三个阶段:1。宣传发动: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召开好四个会议:镇班子会,镇全体干部职工、各部门负责人、村(居)固补干部、组长,村(居)支两委,户主大会。2。摸底:xx月xx日―xx月xx日,建立台账,分解任务。3。集中清收:xx月xx日―xx月xx日。
(二)明确任务。
全镇到20xx年xx月xx日止需共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240万元,每个责任片60万元清收任务。各片摸清非法集资底子,要求要实、要准。
(三)明确对象。
1、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逾期贷款。
2、国家在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居)委会干部、农户、个体户逾期贷款。
3、其他组织及个人逾期贷款。
(四)明确责任。
明确以片为主,采取四个主要领导联片,片长、指导员包片,干部包村,信贷员联村的责任体系。
三、把握政策,做实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
镇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共悬挂横幅40幅,标语800余条,出动宣传车四次,出宣传栏10期,镇清收办每10天―通报各村(居)、片线清收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清收力度。
对拖欠贷款公职工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采取了”三停三不”措施,即”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对村组干部、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带头按期偿还的,进行了公开曝光。
(三)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将任务分解到片,与村(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按实际收回本息金额计算清收手续费,按时拨付。
四、严肃纪律,严格考惩。
(一)坚持四个确保。
确保依法、和谐、高效、阳光清收。
(二)坚持五个统一。
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答复、统一管理。
(四)严格奖惩。
1、坚持经费包干:完成任务的按责任状兑现,没完成任务的工作经费减半。
2、把清收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绩效文明考核,(占10分)并作为年终个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在工作中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禁假公济私,照顾人情,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五)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为确保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想尽了一切办法,尤其是对长期不在家且又有偿还能力的,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联系,采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的方法,效果明显。今年xx月份,通过多方了解核实学堂湾村有一大欠账户在惠州创业,他有钱但长期不在家且不愿偿还信用社欠款,并且正准备把全家户口迁到惠州。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书记、镇长立刻同县清欠办联系,派出人员赶往惠州,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他终于答应偿还,共收回本息共计45万元,对清收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到xx月xx日止,全镇共清收不良贷款本金139。338万元,利息71。9517万元,本息合计211。2897万元,完成任务比例66。99%,排全县第五。通过地毯式的摸排,全镇没有非法集资现象。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国发〔。
2015。
〕
59。
号
)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正确处理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的关系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积极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切实维护首都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投资、资产、资本、控股、股权投资。
基金。
)
财富。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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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投资。
财务、财税、融资、金融、金融服务、理财、贷款。
)
咨询、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互联网金融”等字样或类似字样的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做好金融风险的源头防范工作。
加强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建立涉嫌非法集资市场主体。
包括法人、实际控制人、代理人、中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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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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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
网络借贷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监控;建立并共享违反金融从业禁止性规定、存在信用瑕疵人员的清单;建立理财产品登记和信息披露平台,定期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报告行业经营状况、资金投向、风险排查情况;督促会员机构严格资金存管,在银行建立独立存管账户,实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加强风险警示,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向投资人提示风险。
以下简称市打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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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媒体要加大对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和投资风险教育工作力度。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宣传教育义务,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标识。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镇,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
12345(。
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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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打非随手拍举报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集资活动。
任何。
形式的广告。媒体要强化对投融资类广告审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市网络管理、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和通讯工具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资信息传播。相关部门要做好投资理财小广告和资讯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
强化大数据监测预警,加强行业数据整合与信息共享。市打非办要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建设完善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金融管理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市打非办。
强化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照。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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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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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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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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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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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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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区政府会同市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金融管理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私售理财产品黑名单制度并加强信息共享对进入黑名单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和金融从业资格等行业禁入惩戒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加强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市工商、税务、统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无照经营、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建立黑名单等方式,从源头上排查非法集资线索,特别要对有非法集资记录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监测,发现异常经营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有专门执法力量的,由其牵头负责查处;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可依法提请市工商部门牵头共同予以查处。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应及时移交金融管理部门,并通报市打非办。
依法统筹案件处置工作。对于重大非法集资案件,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政策指导,对罪名适用、量刑标准、涉案财物处置等重点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公安、银监部门要加快推动建立银行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机制,金融管理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等工作。建立涉案资产登记处置信息平台、项目托管经营机制和易贬值、易灭失等特殊资产快速处置机制,最大限度追赃减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全过程维稳机制,落实属地责任,非法集资市场主体注册地所在区政府要建立集中接待工作站,做好信访接待等工作。
自治区、直辖市。
)
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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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方面的沟通会商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共同解决办案难题,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加强工作保障。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市、区财政部门要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xx县坚持以“防范化解风险为主,依法稳妥打击为辅”为原则,以增强打击处置措施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多措并举、分类推进,推动对非法集资问题的综合治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突出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将金融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作为维护良好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组织领导方面,充分发挥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在机制建立方面,出台了《开展各类交易场所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xx县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非法集资问题集中摸排与滚动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整治等措施,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防范为先,加强规范整顿。
一是开展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人民银行、赣州市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等有关单位,开展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暨开展各类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县内从事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交易场所等金融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采取签署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漫画、检查营业执照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自律规范教育和防范非法集资政策宣传。本次专项排查活动共现场检查企业10家,发放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资料500余份,粘贴宣传漫画20余份。二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县域内数量较多的如保险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排查。经汇总,此次活动共排查保险公司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0家,均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在广告资讯信息排查的同时,不断向公众宣传“买者自担、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增强宣传效果,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三)突出规范发展,严格日常监管。
一是建立了有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集资活动,调动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高效的非法集资监测机制;二是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履行一线把关责任。要求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三是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进一步落实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监测预警工作职责,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及时高效、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完善线索通报及时应急处置机制。四是加强对县内金融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采取约谈负责人及上门检查的方式,开展非法集资排查和警示工作,督促其合法合规经营,有效的降低非法集资的风险。
(四)突出宣传引导,树立舆论导向。
为进一步加强了对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一是进社区,开展街头、商场集中宣传。5月15日,县处非办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莲花万景城开展了“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累计发放非法集资宣传折页、宣传单1000份,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进媒体,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在我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常年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同时利用我办的微信公众号,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远离非法集资。三是进学校,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及校园贷宣传。由xx县处非办牵头,联合xx县教科体局在xx中学、xx职校等学校启动开展以“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为主题抵制“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应以学业为重,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四是实现金融网点宣传全覆盖。要求各营业网点、支行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客户休息区电视滚动播出、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高银行客户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目前我县已开集中开展宣传3次,制作宣传横幅4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粘贴宣传图画200块,投放公益广告24条,新闻媒体宣传10条,发送宣传短信2450条。
(五)突出风险化解,加快陈案处置。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动重大风险处置,加快消化陈案积案,认真落实三年陈案积案攻坚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攻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健全与公诉、侦监、案管等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及时获取案件判决信息和执行情况,实现内部配合“零距离”。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外部联络,每周通报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畅通沟通渠道,不断密切外部协作。二是加快陈案处置进度,持续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陈案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措施,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办案时限、处置进度、采取的有效措施、加快处置节奏,重点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突出的重点案件和发案三年以上善后处置未完结案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快办结。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将维稳要求贯穿于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和案件处置全过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敏感性,注重矛盾源头预防和依法化解,在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好释法析理、教育疏导、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防止我县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处置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责任和任务的落实。组织各乡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风险提前介入,打早打小,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邀请金融机构和专家对各乡镇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风险辨别和应对、处置非法集资的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一线宣传和风险防范作用。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宣传平台和微信、微博等各种新兴载体,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教育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不断增强宣传警示实效,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是科学化解风险。正确处理立案查处与政府监督化解风险的关系,规范工作程序,分类做好群众举报和排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问题企业的处置工作。对犯罪嫌疑人消极配合或逃避打击、缺少实体支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企业,一经确认,硬起手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减轻立案压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抓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健全联动监管措施,完善协同监管和相互通报机制,有效打击和取缔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等向社会募集资金的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未经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本息或给予回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阶段性成果,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以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清源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推动治理互联网金融乱象工作由点及面,实现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持续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重点破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上趋势,力争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集资金额、参与集资人数3项主要指标排序全部退出全省前八,有效遏制增量。继续深入推进陈案化解攻坚行动,确保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4件,力争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5起。
(一)健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监测预警。
1.完善线上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宣城市金融风险监测平台,结合公安经侦应用云平台的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形成覆盖更广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
2.加强线下群防群治。各地要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打防并举,分类化解各类增量风险。
3.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严把地方金融领域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5.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对跨县市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牵头县市区要主动履行牵头责任,制定统一化解方案,积极协调推进案件可能涉及的侦办诉讼、善后处置、牵头维稳等工作。协办地认真履行协作义务。
(三)多措并举,有序减少存量风险。
6.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由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分级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实压降陈案数量。
7.全力处置重点案件。推进慧选投资、恒利金融等重点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各地要强化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四)创新宣传,提升处非宣传质效。
8.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团体、各金融机构、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9.常态化开展日常宣传。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创新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扩展宣传空间,引导处非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有效延伸宣传“毛细血管”,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五)各司其职,推进综合有效治理。
10.有效推动全链条治理。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1.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将信访事项解决路径引入法治轨道。
1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案件侦办公开,统一解释口径,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加强群体性集访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风险隐患不扩大、不蔓延、不上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重心下移,提升处非队伍素养。
13.加大处非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强化交流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交流处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切实担负起风险化解和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做好本辖区内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等。
(二)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案件侦办和布控、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审判和执行处置、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行业准入和监管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考评及责任追究。科学制定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考评细则,并将处非工作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重大案件的处置和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对重点案件查办不力、进展不顺的县市区,要及时协调推动并通报,同时报告市政府,对工作不力、重点督办案件处置迟迟没有进展、影响到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的责任人,必要时由市处非办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追责。
按照呼和浩特市处非办印发《呼和浩特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的同时,利用新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知晓度和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范围。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的对接及信息收集、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同时做好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的落实完成。
1、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作用,广泛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媒体作用,通过各类专题、栏目以及公益广告,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直通首府》栏目中除了做好日常新闻播出外,从4月16日起,开设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普及”专栏,采取字幕+画面的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栏目共播发相关新闻7条,统计如下:3月27日首府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旅游欺诈等违法行为、4月16日非法集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月17日保护钱袋子给您支几招、4月18日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4月19日非法集资犯罪数额是怎么认定的、4月20日远离校园非法集资、4月22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此外,栏目直通多媒体版块还就即将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具体到条例中的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当事人以及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哪些等条文规定进行专门解读。同时,栏目还不间断播出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教育宣传片。
2、运用新媒体宣传矩阵,形成宣传合力。
在新媒体方面,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近期将推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解读系列。我局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等方式发布信息7条,内容包括:【送你6幅画,提高消费防骗意识!】阅读量:5097次、【快告诉家里老人!谨防这些非法集资骗局!】阅读量:7771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阅读量:5.1万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阅读量:2947次等。新媒体各平台总阅读量达到6.7万次。通过漫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用更直观和通俗易懂的画面和影像等媒介载体使宣传更加深入。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德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定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合作社实际情况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杜绝发生较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三、工作原则1.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协调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防范预警,减小发生概率。坚持打早打小,遏制风险传播,防止引发其他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发生,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供销社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同配合,通过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机制(一)引导宣传机制。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供销社要抓好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着重宣传涉及本单位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
责任追究机制。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现对防范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工作不当、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跟进机制。对所划分的工作,各责任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及时跟进,检查工作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xx县供销社2020年8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挥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的作用,积极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呼伦贝尔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并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以下简称《处非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呼伦贝尔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积极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市金融稳定,保护人民切身利益。
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加大对《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熟悉和知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鼓励社会公众提供举报线索,形成全社会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揭露犯罪分子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宣传普及金融知识,让广大群众正确识别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一)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各级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监)管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区、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等法规,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讲座、培训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和传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本行业从业者及参与者宣传普及识别、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法律知识,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二)发挥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强化日常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专业化、网点广的优势,利用电子屏、报纸广播等进行文字或形象宣传;要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好自身作用,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及时向群众讲解正规业务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引导群众正确借贷、理性投资。
(三)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有效开展“零距离”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法委,开展对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发挥网格员“零距离”接触群众的优势,指导网格员要利用各种入户机会,深入了解每户家庭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倾向,特别要对老年人群讲解非法集资常见案例、惯用手段,提醒不要轻易将个人银行账号、密码等告知他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上报,将非法集资现象扑灭在萌芽状态;各网格长要充分利用各种微信群平台、“村村响”广播大喇叭等有利条件,在基层进行广泛宣传,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呼伦贝尔贡献一份力量。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全年宣传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市级金融机构、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全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请于3月5日前将宣传方案报送至市处非办。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要组织1次集中宣传活动,每月要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要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海报、展板、折页、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金融活动的知识,每月不少于3条;旗市区处非办要按照处非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六进”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夯实基层宣传主阵地,宣传内容及活动每月不少于5条次。
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x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xx县供销社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2020年我社所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制定方案,完善机制。根据《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县供销社深入调查,结合自身实际和现实情况,制定了《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用以支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二、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社各科室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以此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县供销社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会议宣传和深入村庄、社区、家属院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儿,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同时加强对单位自身工作人员的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观看防范非法集资的视频资料,交流各自看法和观点,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鼓励群众主动向县供销社和有关部门举报提供非法集资线索。
一年来,县供销社非法集资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无法彻底消除非法集资的可能性。下一步,县供销社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防范、打击和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及责任制度,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处置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非法集资情况摸底、整理汇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度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将于中、省、市、区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全面健全打击非法集资预防、管理、处置工作机制,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防严控、标本兼治,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确保全镇不出现非法集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评估、信息预警研判、日常巡查监管、基层防控、快速处置等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快速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建立健全疏导并举、防治给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和案件。重点打击涉嫌诈骗组织者、恶意集资中间人和借款人,严厉打击超范围违规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彻底整顿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
(三)依法规范融资服务中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融资和宣传行为,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
(四)有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梳理清查企业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以及资产负债能力等,有效整治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不留死角。
(五)建立基层信息员制度。建立镇、村(社区)、村镇信息员制度,建立社会志愿者、基层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自发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群防群治,提高对非法集资监测和防范能力。
(六)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对辖内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监测、跟踪,从中发现、识别和判断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和线索。对辖内号称“高回报、高收益”产品开展监测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七)建立重点案件包案机制。按照“一案一组、一案一策”的要求,每个重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集中办案,限时办结。
(八)健全从速从快处置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要及时查处,早定性、早处理,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快速查实案情,最大程度追索保全资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清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对煽动群众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集资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综合性宣传。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村(社区)、进工厂、进家庭,实现广覆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责任意识。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借助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整合资源,推动宣传,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共识。
(十)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查处力度。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电邮特别是各类资金借贷平台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资通过网络、通信工具传播。加强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督促媒体落实了广告发布责任,封堵非法集资活动传播渠道。
四、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了职责分工;建立镇主体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调动辖内资源,统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认真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五、逗硬考核。
为切实有效抓好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年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所在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减所在村(社区)干部个人相应考核工资,如发生影响恶劣,触犯法律行为,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未亲自抓。
(二)未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进行摸排,宣传教育。
(三)信息不畅通,发生漏报、迟报、虚报非法集资行为。
(四)对发生非法集资行为上报、处置不力行为。
(五)本单位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为非法集资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毒瘤,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了,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20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金融事务中心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多措并举,工作取得了实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抓宣传,突出教育。一是组织开展了20xx年xx、xx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以社区为平台,通过播放宣传片、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二是牵头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华海3c广场安排文艺演出、张贴横幅、设置咨询台,工作人员耐心向市民传授“打假真经”,提醒他们管住自己的“钱袋子”,现场向群众发放了10000余份宣传资料,活动得到红网的特别报道。三是牵头开展宣传教育进校园、合力整治“校园贷”活动。与东湖街道、东湖派出所一起前往湖南农业大学、生物机电学院进行精准宣教,点对点答疑解惑,向学生讲述校园贷的定义、本质、危害、维权途经等,活动受到了教职工和学生的热烈欢迎。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从xx月xx日开始,部署开展了为期50天的重点楼宇金融风险排查行动,由14个街道(园、局)牵头,成立了14个排查行动小组,以7栋商业楼宇为重点,对芙蓉区网络平台经营企业,非法集资、传销、放贷及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共排查出涉嫌放贷、放贷中介、放贷服务等风险信息20余条,共排查企业3000余家,其中涉嫌风险企业75家。
(三)打早打小,强化治理。一是对排查出的75家涉嫌存在金融风险的企业(其中20余家从事放贷或放贷中介的企业)进行逐一核查、整改、宣教;二是对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7家企业进行清理整治,通过现场责令整改、约谈等措施,提前化解风险,清退资金1453。47万元。向芙蓉区扫黑办报送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8条,其中4条被扫黑办确定为有效线索受理,2条已处置,2条整治处置。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中心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拟出了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探索和实施与辖区内高校的精准宣传,实行与高校在校学生点对点宣传教育。
(二)开展风险排查行动。在上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下阶段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风险摸排行动。
(三)突出重点楼宇管理。对湘域国际、湘域中央等挂牌重点楼宇不定期地检查,重点关注。
(四)建立线索报送机制。按照下发文件要求,各街道(园局)每月向金融事务中心报送黑恶线索情况,金融事务中心结合街道报送线索和我中心接收的举报线索,及时向区扫黑办报送。
20xx年上半年,金融事务中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下阶段工作夯实了基础,打开了局面。接下来,金融事务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市、区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等工作,切实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和社会安全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乡集中时间在辖区范围内重点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双凤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
认真组织,分段实施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绝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区别不同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一是针对个别人家房前屋后的“房产咨询”、“典当融资”、“房产融资”栏目中登载非金融机构发布的“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广告,予以重点排查。二是为严厉打击非金融机构发布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上级单位。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辖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三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为方便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张贴了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提高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是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1.警惕网络非法集资新骗局,高额回报往往是陷阱。
2.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5.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6.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要轻信任何关于财富的神话。
7.警惕“校园不良网络贷款”,远离“非法集资”。
8.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9.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共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
11.别让贪欲蒙蔽双眼,勿信天上掉下馅饼。
12.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4.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4月7日,贵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题会召开,传达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会议精神,听取相关区工作情况汇报,讨论《贵阳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
副市长王玉祥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案件工作机制,形成反应灵敏、处置有力、上下联动、各方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他指出,要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广告清理工作力度,及时将各种风险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快案件办理,加强协调配合,坚决做到工作力度不放松、工作劲头不放松、工作标准不放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案件处置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坚决筑牢处非工作的底线和防线,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风险清理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确保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对各级各部门的宣传教育、陈案处置、信访维稳等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督促检查,摸清情况、提出意见、明确责任,不断开创我市整非工作新局面。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持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统领,以增强打击处置措施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多措并举、分类推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全县金融形势呈现总体平稳可控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成效。
1、突出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县实际,先后研究出台了《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xx县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处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奠定了强大的组织保障。
2、突出宣传引导,树立舆论导向。县处非办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及刚毕业大学生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常态化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向广大居民及园区企业发放宣传手册,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同时,发挥金融机构网点宣传的主阵地作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县城人流密集场所led显示屏、在县电视台常年滚动播放宣传口号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2020年,我县已开集中开展宣传3次,制作宣传横幅20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粘贴宣传图画200块,投放公益广告24条,新闻媒体宣传10条,发送宣传短信2450条。
3、突出防范为先,加强规范整顿。县处非办每半年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企业风险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等活动,联合县经侦大队、县市监局、县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重点对县内从事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交易场所等金融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采取签署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海报、检查营业执照等方式,加强企业主自律规范经营意识,有效的降低了非法集资的风险。今年已排查各类交易场所28个,通过深入实地检查,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情况。
4、突出风险化解,加快陈案化解。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认真落实三年陈案积案攻坚工作,重点紧盯目前存量非法集资案件销号问题,全力协调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大侦办、审判及执行力度,确保年内完成70%以上的销号任务。目前,我县20xx年以来共有陈案积案14起,其中司法审结9起,撤销案件1起,还有4起正在持续侦查审理中,20xx年与20xx年无新发案件。20xx年司法审结案件2起,陈案结案率已达71。43%,圆满完成陈案化解结案率70%以上的目标。
5、突出党建引领,严格干部纪律。在全市率先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已对60名经摸排掌握的违规参与借贷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其中涉及科级干部32人,有效遏止了违规借贷带来的金融风险、廉政风险,净化了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1、风险防控和维稳压力大。一是风险防控缺乏抓手。在投放政策性贷款(如:财园信贷通等)时,对企业信息掌控没有有效抓手,企业获贷后报送材料数据积极性不高,时效性较银行方来说稍为迟钝。二是非法集资形势严峻。近两年,根据上级处非部门反馈信息,我县群众在外参加网络p2p非法集资案时有发生,受损群众人数有上升趋势,涉案金额多的也在10万元以上,涉众型群访隐患不断增大。
2、案件处置比较困难。非法集资案件性质认定比较困难,涉及金额比较大,涉及人员比较多,处置不及时或不到位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而案件取证又相对困难和复杂,化解风险和打击处置依然面临很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浓厚全县处非工作的氛围。持续推进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六进”宣传工作,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充分地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隐蔽性,进一步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监管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隐性不良贷款、新型金融、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行业风险等各类金融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加强对重点企业早期风险识别防范工作,制定完善的统计制度和监管机制,实时监测和防范相关风险,有效降低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率。坚持完善金融诉讼快速处理机制,积极争取法院部门的更大支持,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尽力在阻碍金融讼诉案件的难点、痛点问题上创新思路,依法加快立案及审结执行,以较高的司法效率助推打造诚实守信、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
3、进一步加快消化陈案积案。积极做好重点案件处置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陈案积案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陈案积案处置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自xx年3月24日我镇〔〕8号文件成立“仪征市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全镇上下高度重视,相互配合,积极按照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处置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大体如下:
我镇通过〔〕9号文件制定了“仪征市xx镇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同时运用本镇q群等多种形式的渠道,结合市政府金融办公室〔〕10号有关假借保障房、“粮食银行”等名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的专题性文件通知精神,及时电话通知和了解各成员单位的有关方面情况,用本镇各类型的q群等方法发出友情式提示。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开展,没有发现我镇区域有任何企业和单位(有)搞任何形式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或假借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粮食银行”等粮食存储、销售和兑换服务名义,以及假借公益之名误导公众,涉嫌非法集资等等的一系列情况。此举,有意提高我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5月份按上级有关《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后,我镇处置办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布置相关工作人员与各成员单位、各村及驻镇单位联系,进行全方位的情况了解排查和宣传工作。
由于我镇行政区域的特殊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的情况比较多,而我镇又是化工项目建设重点区域,各村拆迁户比较多,家庭经济比较活跃,因此,我们把重点排查的对象集中到拆迁的五个行政村和三个拆迁的社区,因为拆迁工作的需要,在拆迁户居住还没有完全入驻到集中安置区之前,大部份拆迁户居住相对分散,信息撑握不能够及时,禁止和涉嫌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控违控险工作相对较难。为了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做到实处,结合了多种形式排查和宣传工作并举方式:
1、通过打电话了解排查和宣传;
2、民间随机走访了解进行排查和宣传;
3、对街道和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口头排查了解和宣传;
4、向机关相关科室进行了解和排查、并利用各种会议问询排查和宣传;
5、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和问询;
6、运用本镇多种q群的渠道进行排查和了解和宣传;
7、利用政府信息群发放平台进行宣传式的了解排查;
8、重点被排查的村委会和居委会还利用召开各小组长会议进行排查和宣传,有的'村居还利用公示栏进行书面材料张贴宣传。使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都有所提高,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三)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四)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九)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我镇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由于宣传工作搞得面广量大,因此,我们将宣传工作过程中的部分资料已拍照留存。
社会上有关非法集资者假借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名义,用土地抵押的情况在我镇通过排查,我镇没有发现有类似的任何情况和现象。
根据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文件(仪政金〔〕23号)和镇政府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我镇处置办及时向十二个成员单位、九个村委会、蚕种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传递了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在关于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工作中,我镇处置办领导重视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方法和时间上的要求,在正常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8至9月份创建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时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在近两个月内突击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提示。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开展,没有发现我镇区域有任何企业和单位(有)搞任何形式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或假借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粮食银行”等粮食存储、销售和兑换服务名义,以及假借公益之名误导公众,涉嫌非法集资等等的一系列情况。此举,有意提高我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5月份按上级有关《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后,我镇处置办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布置相关工作人员与各成员单位、各村及驻镇单位联系,进行全方位的情况了解排查和宣传工作。
2、民间随机走访了解进行排查和宣传;
3、对街道和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口头排查了解和宣传;
4、向机关相关科室进行了解和排查、并利用各种会议问询排查和宣传;
5、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和问询;
6、运用本镇多种q群的渠道进行排查和了解和宣传;
7、利用政府信息群发放平台进行宣传式的了解排查;
8、重点被排查的村委会和居委会还利用召开各小组长会议进行排查和宣传,有的村居还利用公示栏进行书面材料张贴宣传。使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都有所提高,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三)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四)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九)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我镇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由于宣传工作搞得面广量大,因此,我们将宣传工作过程中的部分资料已拍照留存。
社会上有关非法集资者假借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名义,用土地抵押的情况在我镇通过排查,我镇没有发现有类似的任何情况和现象。
根据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文件(仪政金〔xx〕23号)和镇政府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我镇处置办及时向十二个成员单位、九个村委会、蚕种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传递了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在关于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工作中,我镇处置办领导重视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方法和时间上的要求,在正常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8至9月份创建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时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在近两个月内突击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提示,劝导其不要轻易相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努力做到了引导大家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维护青山金融市场。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需要,根据市委要求和市金融办工作布置,“对政府领导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我镇虽然经过内外上下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但是,为了慎重对待,重新在本镇机关内的各个部门梳理排查,然后延伸到各个村部,经过一番过程排查梳理后,都未发现有任何部门和领导、党员干部所组织的、或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情况。
总之,我镇有关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以及有关各项宣传工作,我们都从源头上做到预防,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案件,为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不懈的工作努力。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为营造春节期间良好的节日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办函[20xx]115号)精神,3月1日上午,县金融办联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及驻县各银行金融机构在盛乐广场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采取现场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播放音频、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大力的向社会公众宣传了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常见手段、表现形式、揭示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通过此次的宣传增强和林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预防能力。
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亲自批示,明确时间节点,由上而下形成了工作合力,将责任分工真真落到实处,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三
1、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2、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远离非法集资,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3、关爱老人生活,远离非法集资。
4、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5、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6、谎言装扮美丽才能骗人,投资合法合理才会安全。
7、今天非法集资贪图高利,明天人财两空追悔莫及。
9、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11、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
13、组织非法集资严惩不贷,参与非法集资血本无归。
14、高额利息是场梦,勿让钱财变成空。
15、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6、你图人家的高息,人家图你的本金,保持一颗平常心,高息“诱饵”不动心。
17、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18、高利是糖衣,高息是炸弹,非法集资是陷阱!
19、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xx。
20、组织非法集资严惩不贷,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21、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22、投资还需谨慎,集资当心非法。
23、你看中的是他的高息,他瞄准的是你的本金,非法集资不能碰!
25、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26、脚踏实地积累财富幸福全家,非法集资高额回报害人害己。
28、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29、非法集资戴面具,陷阱多多要警惕。
30、非法集资骗术多,擦亮双眼要认清,高额回报不能信,项目真假要分清,免费旅游藏陷阱,网络诈骗要当心。
31、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32、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35、挣钱不容易,好话诱惑你,非法集资血淋淋,保护财产要警惕。
36、举报非法集资有奖励,参与非法集资有麻烦。
37、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38、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四
本文目录。
我镇通过〔〕9号文件制定了“仪征市xx镇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
活动方案。
”,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同时运用本镇q群等多种形式的渠道,结合市政府金融办公室〔〕10号有关假借保障房、“粮食银行”等名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的专题性文件通知精神,及时电话通知和了解各成员单位的有关方面情况,用本镇各类型的q群等方法发出友情式提示。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开展,没有发现我镇区域有任何企业和单位(有)搞任何形式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或假借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粮食银行”等粮食存储、销售和兑换服务名义,以及假借公益之名误导公众,涉嫌非法集资等等的一系列情况。此举,有意提高我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宣传的并举工作。
5月份按上级有关《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后,我镇处置办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布置相关工作人员与各成员单位、各村及驻镇单位联系,进行全方位的情况了解排查和宣传工作。
2、民间随机走访了解进行排查和宣传;
3、对街道和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口头排查了解和宣传;
4、向机关相关科室进行了解和排查、并利用各种会议问询排查和宣传;
5、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和问询;
6、运用本镇多种q群的渠道进行排查和了解和宣传;
7、利用政府信息群发放平台进行宣传式的了解排查;
8、重点被排查的村委会和居委会还利用召开各小组长会议进行排查和宣传,有的村居还利用公示栏进行书面材料张贴宣传。使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都有所提高,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三)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四)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八)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九)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我镇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由于宣传工作搞得面广量大,因此,我们将宣传工作过程中的部分资料已拍照留存。
社会上有关非法集资者假借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名义,用土地抵押的情况在我镇通过排查,我镇没有发现有类似的任何情况和现象。
三、有效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根据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文件(仪政金〔〕23号)和镇政府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我镇处置办及时向十二个成员单位、九个村委会、蚕种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传递了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在关于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工作中,我镇处置办领导重视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方法和时间上的要求,在正常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8至9月份创建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时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在近两个月内突击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为了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和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的工作做得更好,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到村,深入到街道,深入到社区,最明显的是贯彻执行到居民集中居住的社区,由于青山镇行政区域的特殊性,拆(搬)迁安置需要入驻到集中安置区的商品房比较多,我们通过社区要求小区保安正常做到巡查盘查一些可疑喷图、张贴类似于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进出人员,一旦发现立即禁止和批评教育,如已喷图、张贴在楼梯台阶上、墙头上、等共公资源设施上则罚他们当场铲除清理,并要求记录在案。这样,防范和禁止涉嫌非法集资的防范宣传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受到控制和防范。不仅如此,由青山镇“处置办”成员单位之一的城管中队组织并付之于实际行动中,在排查和清理的过程中,涉及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共清理过街的、过马路的横幅广告16条、户外张贴的小广告117张、喷图在不显明公共区域位置小广告通过刷白清理35处。同时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劝导大家不要相信和轻信户外小广告、手机短信、移动媒体、传单、等等各种网络传媒不良的有关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用真实的官方正确的宣传资料与不良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作比较。用政府信息群平台对镇村干部和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所用手机发送青山镇处置办的友情提示,劝导其不要轻易相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努力做到了引导大家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维护青山金融市场。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需要,根据市委要求和市金融办工作布置,“对政府领导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我镇虽然经过内外上下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但是,为了慎重对待,重新在本镇机关内的各个部门梳理排查,然后延伸到各个村部,经过一番过程排查梳理后,都未发现有任何部门和领导、党员干部所组织的、或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情况。
总之,我镇有关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以及有关各项宣传工作,我们都从源头上做到预防,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案件,为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不懈的工作努力。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返回目录。
自xx年3月24日我镇〔xx〕8号文件成立“仪征市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全镇上下高度重视,相互配合,积极按照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处置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大体如下:
我镇通过〔xx〕9号文件制定了“仪征市xx镇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同时运用本镇q群等多种形式的渠道,结合市政府金融办公室〔xx〕10号有关假借保障房、“粮食银行”等名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的专题性文件通知精神,及时电话通知和了解各成员单位的有关方面情况,用本镇各类型的q群等方法发出友情式提示。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开展,没有发现我镇区域有任何企业和单位(有)搞任何形式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或假借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粮食银行”等粮食存储、销售和兑换服务名义,以及假借公益之名误导公众,涉嫌非法集资等等的一系列情况。此举,有意提高我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宣传的并举工作。
5月份按上级有关《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后,我镇处置办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布置相关工作人员与各成员单位、各村及驻镇单位联系,进行全方位的情况了解排查和宣传工作。
由于我镇行政区域的特殊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的情况比较多,而我镇又是化工项目建设重点区域,各村拆迁户比较多,家庭经济比较活跃,因此,我们把重点排查的对象集中到拆迁的五个行政村和三个拆迁的社区,因为拆迁工作的需要,在拆迁户居住还没有完全入驻到集中安置区之前,大部份拆迁户居住相对分散,信息撑握不能够及时,禁止和涉嫌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控违控险工作相对较难。为了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做到实处,结合了多种形式排查和宣传工作并举方式:
1、通过打电话了解排查和宣传;
2、民间随机走访了解进行排查和宣传;
3、对街道和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口头排查了解和宣传;
4、向机关相关科室进行了解和排查、并利用各种会议问询排查和宣传;
5、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和问询;
6、运用本镇多种q群的渠道进行排查和了解和宣传;
7、利用政府信息群发放平台进行宣传式的了解排查;
8、重点被排查的村委会和居委会还利用召开各小组长会议进行排查和宣传,有的村居还利用公示栏进行书面材料张贴宣传。使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都有所提高,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三)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四)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八)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九)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我镇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由于宣传工作搞得面广量大,因此,我们将宣传工作过程中的部分资料已拍照留存。
社会上有关非法集资者假借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名义,用土地抵押的情况在我镇通过排查,我镇没有发现有类似的任何情况和现象。
三、有效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根据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文件(仪政金〔xx〕23号)和镇政府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我镇处置办及时向十二个成员单位、九个村委会、蚕种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传递了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在关于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工作中,我镇处置办领导重视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方法和时间上的要求,在正常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8至9月份创建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时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在近两个月内突击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为了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和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的工作做得更好,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到村,深入到街道,深入到社区,最明显的是贯彻执行到居民集中居住的社区,由于青山镇行政区域的特殊性,拆(搬)迁安置需要入驻到集中安置区的商品房比较多,我们通过社区要求小区保安正常做到巡查盘查一些可疑喷图、张贴类似于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进出人员,一旦发现立即禁止和批评教育,如已喷图、张贴在楼梯台阶上、墙头上、等共公资源设施上则罚他们当场铲除清理,并要求记录在案。这样,防范和禁止涉嫌非法集资的防范宣传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受到控制和防范。不仅如此,由青山镇“处置办”成员单位之一的城管中队组织并付之于实际行动中,在排查和清理的过程中,涉及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共清理过街的、过马路的横幅广告16条、户外张贴的小广告117张、喷图在不显明公共区域位置小广告通过刷白清理35处。同时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劝导大家不要相信和轻信户外小广告、手机短信、移动媒体、传单、等等各种网络传媒不良的有关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用真实的官方正确的宣传资料与不良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作比较。用政府信息群平台对镇村干部和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所用手机发送青山镇处置办的友情提示,劝导其不要轻易相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努力做到了引导大家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维护青山金融市场。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需要,根据市委要求和市金融办工作布置,“对政府领导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我镇虽然经过内外上下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但是,为了慎重对待,重新在本镇机关内的各个部门梳理排查,然后延伸到各个村部,经过一番过程排查梳理后,都未发现有任何部门和领导、党员干部所组织的、或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情况。
总之,我镇有关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以及有关各项宣传工作,我们都从源头上做到预防,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案件,为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不懈的工作努力。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