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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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二、岗前培训。
第三条、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四条、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人的条件。
第五条、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解答疑问;
6.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六条、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行政部备案。
三、在岗培训。
第七条、在岗培训的目的: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四、附则。
第八条、本条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二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由综合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编制。
(2)内容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适用于相应的岗位;
(3)文体统一,用词精准,逻辑严密,力求完整。2、操作规程的编制由生产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编制。
编写操作规程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3)操作规程必须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配合密切;
(4)操作规程必须能够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提高。四、审核、发布。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要报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完成后由,报送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五、使用。
1、规章制度在发布生效后,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并保存相应的执行记录,以作为今后改善公司管理状况的依据。
1、规章制度在运行一年后,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运行情况和反馈意见进行适宜性评审。
1、综合部根据评审结论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其适宜性。
2、生产科根据评审结论修订操作规程,保障其适宜性。
3、当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上级要求发生变化时,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报批。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三
为了配合业务快速发展,采用部份兼职业务人员的方式扩大业务范围而降低人力固定成本,但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联动机制,提高团队作战能力,创建高效、协作的团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业务员的标准:
1、认同健康产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保健养生意识。
2、愿意资源共享,增加收入。
3、时间宽裕,且愿意从事兼职工作。
满足以上几点且愿意接受我公司管理以及培训的人员。二、兼职业务员的基本管理规定:
1.?在进入工作前,须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主管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展业务工作。
2.积极宣传公司,言行举止注意公司及个人形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3.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4.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工作以及公司组织的活动。
总结。
交流会议。
业文化。2.确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感兴趣后,与公司相对应主管的大客户经理。
四、薪酬的体系:1、兼职业务人员的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30%。
2、兼职业务员拓展提成为。
5%。
五、兼职业务人员面对客户时须一站式解决问题。
当用户找到业务人员,不管是何种事项,兼职业务人员能自已解决的要自。
时反馈。
六、兼职工作人员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言论;
七、兼职业务人员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可以予以取消公司兼职的职位,被取消。
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八、公司对兼职业务人员一年进行审查一次,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业务人员给于取消兼职,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四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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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五
第1条为了切实提高医院的后勤保障质量,更好地向一线医疗岗位提供优质服务,有计划地通过授课培训、观摩实践、典型引导、评比考核等手段提高后勤服务岗位的职工素质,实现统一服务思想,丰富管理知识、提升保障技能、打造高素质保障队伍的目标,结合我科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1条按照要求参加培训,是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后勤服务监管科所有在岗员工,不分工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有无编制,都应按照要求接受教育培训,积极提升工作能力。
第2条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应本着“年初有计划,岁末有总结”的原则,系统地、有计划地安排。对年度教育计划的安排和临时调整,应报请科室负责人同意。
第3条教育培训的师资来源,以培养内部骨干员工做为储备师资为主,外聘或外借师资为辅。
第4条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四项要素的落实,即:时间、场地、
人员、授课内容。科室负责人应对所每次培训的具体内容负责,做到“课前审教案,课中参与听,课后有讲评”。
第5条教育培训中执行考勤制度,无正当原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6条教育培训要结合考核制度,促进员工对重要的培训内容及时掌握。
第7条后勤服务监管科对员工的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以上培训类别根据需要,再各阶段工作中进行安排。
第8条培训内容总体上包括:对后勤服务思想意识的培训;对后勤管理知识的培训;对后勤保障技能的培训;对后勤骨干队伍的培训。以上内容根据需要,在相应的培训过程中进行安排。
第9条入职培训
1.所有新进人员均应在报到后3天内开始接受入职培训。
2.入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性基础培训和具体岗位实务培训两个方面。一般性基础培训包括后勤服务监管科简介、组织结构及职能分布、人事规章制度等。同时配合精神教育,使新进员工认知后勤,遵守各项制度,兢兢业业工作。
具体岗位实务培训是指对其所要上任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劳动防护、岗位技能、职责要求、工作流程、职位权限与工作内容的培训。
第10条在岗培训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每年年初进行在岗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
(2)职业道德教育;
2.所有员工均有接受在岗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3.后勤服务监管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织统一学习培训。
4.在岗培训一般采取内部培训方式,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制作相关档案记录、保管。
第11条转岗培训
1.员工岗位在后勤服务监管科内部调动时,应进行转岗培训。
2.转岗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转出方的岗位交接工作。二是转入方的入岗培训。分别由相关班组组织实施。
本制度自20--年11月起执行。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六
一、为保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的安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或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砖混)结构的套间,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
三、配备铁门、铁窗、铁柜。铁柜数量以能够满足分科存放全部试卷为准。试卷保密室要配备报警和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试卷保密室的设置要考虑到值班人员就餐、用水、卫生等方面的便利。
四、试卷保密室至少设置两道锁,分别为屋门锁和铁柜门锁,钥匙分别掌管。条件允许,应使用密码铁柜,掌管铁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同时掌管铁柜钥匙。
五、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规定》配备保密保管、值班巡逻等人员,值班和巡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试卷安全。
六、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七、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管理工作,监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七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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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促使制定、颁布、修订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适应依法治企的需要,建立完善企业化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颁布实施、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制度性规范文本。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按审核权限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两大类。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股东审核决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具体规章是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决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坚持制度体系设计,保证其一致性、先进性、实用性;。
(四)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普遍适用;。
(五)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遗漏,重复;。
(六)在明确职权的同时,必须明确相关责任,做到权责统一。
第五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六条成立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各管理职能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议公司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上报股东审核同意后组织执行;。
(三)负责审核公司具体规章的修订、完善、废止方案;。
(四)审议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管理部门,主任由企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策划和设计,组织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二)负责组织审核相关规章制度文本草案并按程序组织报批;。
(三)负责组织评价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废止建议;。
(四)检查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书写公司规章制度运行情况报告。第八条公司各管理职能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在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职责内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各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按职能和业务分工拟订专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方案或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起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本草案;。
(三)负责本部门职责专业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四)有责任对制度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工作根据以下原因开始启动:
(一)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集团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
(三)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
工作队伍负责完成;具体规章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制度谁建设的原则由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完成。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文本的起草,一般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确定主题,草拟提纲;。
(二)调查研究,收集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发至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五)汇总意见,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征求意见应面向公司各部门,有特定对象的,还应专门听取特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对制度文本的意见和建议,应尽可能体现和落实在制度文本之中。对不能协调一致的意见,应将不同意见附在制度文本草案之后一并报批。
第十三条制度文本应做到用词准确、条理清晰、结构严谨、体例规范、言简意赅、易行管用,既尊重程序,又讲究效率。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文本格式应符合公司依据本办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书写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各部门在完成规章制度文本草案起草后,应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审,初步审核拟订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是否符合公司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条件的现实要求。
第十六条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上级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外,规章制度文本草案在初审后一般应及时送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的内容包括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同公司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存在重复、交叉、矛盾。
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暂不成熟、与现行规章制度冲突的规章制度,可以提出修改完善、暂缓下发、不予下发的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正式颁布前,还应经过以下审核程序:
(二)凡涉及安全、环保、质量等社会责任的,应报上级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核。
(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东审核批准后颁发执行。
(二)公司具体规章制度经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署和颁发执行。
(三)规章制度中属于党群工作制度的,报经公司党委审议批准后,由公司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署和颁发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制度执行责任体系。各管理部门和各分厂、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规章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制度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监督评价体系。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
第二十一条建立规章制度异常管理机制。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出现以下异常现象时,由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完善:
(一)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
(二)制度执行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3次以上修订意见的;。
(三)制度监督部门提出重大制度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在未进行修订和完成之前,原则上应按原制度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条当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要按照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制度修订应严格履行制度制订时的相关程序,并在颁发文件时简要说明修订理由。
第二十五条当制度与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或者有更替制度出现时予以废止。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规章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相信大家都能意识到一个问题。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建立一个良好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企业、政府才能更好的管理自身。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九
普遍认为,5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型企业,200—3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1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小型企业,10人以内属于微型企业,这类企业的共同特点:管理相对薄弱,实施正规化管理成本高,人员配置不齐全,很难专业化,职业化,因此需要一套简单、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资源运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业中是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实施基础。
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暂的问题,在美国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约50万户,其中3/4在当年就倒闭破产,只有约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这种状况,对中小型公司来说,其挑战是巨大的,自始至终变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创业期,发展成长期,衰退期的变化迅速。
企业运营所拥有的资源包括:资本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设备资源、信息资源和自然资源等。在企业所有可调配的资源中,人力资源的运用是最重要体现,制定企业竞争策略,反映企业文化,实施价值创造,形成商业模式,组成组织架构,执行目标追求。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更难以像大型企业一样,配置专业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中小企业管理的关键点,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当然成为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虑的问题,从而薪酬策略成为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应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其实,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适合和能够适时调整。
二、薪酬的三个组成部分。
薪酬涵盖了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工作而获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收入,其中包括薪资、奖金、津贴、养老金以及其他各种福利收入。换言之,所谓薪酬,就是指员工因为雇佣关系而从雇主那里获得的所有各种形式的经济收入和服务、福利。薪酬可以划分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以及间接薪酬(福利与服务)三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员工所承担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一般情况下,企业是根据员工所承担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难度以及对企业的价值来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的,这就是职位薪资制。此外,企业对于组织中的一些特殊人员采用技能薪资制或能力薪资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员工从企业那里获得的较为稳定的经济报酬,因此,这一薪酬组成部分对于员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为员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是可变薪酬确定的一个主要依据。如前所述,员工基本薪酬的确定依据通常是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本身或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变动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总体生活费用的变化和通货膨胀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给同类劳动者的基本薪酬的变化;三是员工本人所拥有的知识、经验、技能的变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员工绩效的变化。
此外,企业所处的行业、地区以及企业所在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等等,都会对员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构成影响。在员工基本薪酬的变化中,最重要的一种基本薪酬增长方式是绩效加薪的做法。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十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乡镇供水、城市防洪、滩涂围垦、堤塘建设(以下统称水利工程)等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不受其投资来源的限制,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在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必须以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验,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水利工程在申报优秀设计、优质工程项目时,必须有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市(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两级设置:
(一)省级设置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简称中心站)。
(二)市(地)级、省钱塘江管理局设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省、市(地)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
第七条省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和市(地)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组,由省、市(地)质量监督机构组建,其人员由省、市(地)站选派、委聘。
第八条质量监督机构的站长宜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兼任,并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副站长。质量监督机构的正副站长由其主管部门任命,并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质量监督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质量监督员。其数量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配套的原则确定。
第十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设管理工作的经历。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法,责任心强。
(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机构可聘任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的专、兼职质量监督员。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不得委聘从事该工程监理、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作为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站(组)人员。
第十二条中心站负责全省各市(地)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员的考核、认证工作;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员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资质每四年复核一次,质量监督员证有效期为四年。
第十三条中心站负责向各市(地)站颁发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格证书”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
(二)归口管理并指导各市(地)质量监督机构和省、市(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
(三)对本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协助配合由部总站和流域分站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
(五)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有关水利工程质量争端。
(六)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七)掌握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总站报告,并抄送流域分站;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总结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水平。
第十五条市(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厅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执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总站、中心站制定的有关质量监督的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管理市(地)范围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及所属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工作。
(三)负责本市(地)除流域分站、中心站受监以外及中心站委托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
(四)参与重要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与市(地)、县级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
(五)参与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
(六)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七)掌握市(地)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中心站汇报;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学习交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权限:
(一)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发现越级承包工程任务、能力明显不足、质量管理混乱的单位,应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对伪造现场施工记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记录、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真相的施工单位,应视其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警告、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三)对违反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或设计文件的施工单位,通知建设、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问题严重时,可责令其停止施工。
(四)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责成建设(监理)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五)质量监督人员需持“水利质量监督员证”进行施工现场质量都督,检查施工质量,有权调阅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成果、质量评定记录和施工记录等。
(六)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
(七)提请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
第四章质量监督。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大型水利工程应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组,或进行巡回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每年的质监活动不少于四次。巡回监督检查次数应视工程建设总进度确定。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或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2、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等资料。
从工程招标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
第十九条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根据受监督工程的规模、重要性等,制定质量监督计划,确定质量监督的组织形式和人员。
第二十条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1)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
(2)对主体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资质、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阶段。
(1)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进行核定,对单元工作的质量评定进行抽查,并检查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准确、完整情况。
(4)监督检查重点施工工序、隐蔽工程,参加阶段(中间)验收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5)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6)对中间产品及成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3、工程竣工阶段。
(1)参与审查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
(2)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报告。
第五章质量检测。
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授权,方可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核查受监督工程参建单位试验室的资质、人员素质、装备、试验方法及成果等。
(二)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提出检测报告。
(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
(四)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质量检测单位所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可靠,并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工程质量检测有偿服务,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确定。在处理工程质量争端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第六章工程质量监督费。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向质量监督机构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属事业性收费。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92)浙价费联51号、(1992)财农134号、浙水政(92)第60号文件及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收费标准按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0.15%~0.25%收取,并按水利工程所在地域确定。原则上,大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15%,中等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20%,小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25%收取。城区以外的水利工程可比照小城市的收费标准适当提高。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缴纳。大中型工程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根据总工期确定按年缴纳计划,年初一次结清年度工程质量监督费。小型水利工程在输质量监督手续时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的50%,余额由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工程进度收取。
水利工程在工程竣工前必须缴清全部工程质量监督费,若概算调整,质量监督费应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质量监督费应用于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支,支款专用,财务收支必须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核算,其具体使用和开支范围如下:
(一)自收自支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业性费用;。
(二)聘任质量监督员及差旅费的费用;。
(三)检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使用费用;。
(四)委托抽样检测、试验费用;。
(五)工程质量监督会议及资料费用;。
(六)业务培训和技术咨询费用;。
(七)用于奖励优秀质量监督机构、优秀质量监督员的费用;。
(八)其他用于质量监督方面的费用。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予以通报批评或建议其主管部门按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二十九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建议有关主管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次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施工图设计满足不了的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的;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不到位的;。
(七)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要加固或拆除的。
第三十条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检测结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建设有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议其水行政主管部门撤换负责人并进行机构改组,或由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都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授权。
质量监督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看了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还看: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十一
一、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2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
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0~10℃。
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五、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六、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卫生培训。
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十二
承担辖区各类各条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具体任务是:
1、负责辖区道路的清扫和保洁工作;。
2、负责道路果皮箱的清掏和维护;。
3、负责辖区道路沿街两侧“野广告”的清理;。
二、工作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全区一、二类道路“两扫全保”,即早7时前、晚7时后各普扫一次;三类道路“一扫全保”,即早7时前普扫一次,各类道路均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回保洁,到达路面见本色,无脱扫,无漏保,无杂物,无死角。
2、果皮箱管护。果皮箱随满随掏,垃圾无爆满落地;每日擦拭,每周清洗,箱体干净整洁;加强管护,及时检修增补,完好率到达90%以上。
3、“野广告”清理。对道路两侧的“野广告”,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对小张贴及时铲除,对乱写乱画及时覆盖,且与底色相一致。
三、定员定岗。
1、定员。保洁员配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二类道路按两班制作业,每3300平方米配备一名保洁员;三类道路按一班制作业,每4800平方米配备一名保洁员。
2、定岗。对每名保洁员划线定位,实行实名标段,明确工作范围和时段,落实工作职责。
四、业务管理。
(一)规范作业程序。按照“五步工作法”开展清扫保洁工作。
1、早普扫。5点开始作业,7时前结束,及时倾倒清扫垃圾,清除道路抛撒。
2、补扫。普扫结束后即对道沿、隔离堆、树坑、下水井口等重点区域,用小扫把进行细扫,消除卫生死角。
3、日常保洁。普扫、补扫结束后即转入全天保洁,实行“必须、二转、三巡查”保洁工作制,即保洁员按照定岗地段,及时清理道路杂物,清掏并擦拭果皮箱,清理野广告;组长、队长开始不间断巡检,随时拣拾发现的杂物;督查室人员及副处长在辖区道路巡查,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个性是安排好上下班、饭口等时段的保洁工作。
4、晚普扫。一、二类道路晚7时开始普扫,不留死角。
5、晚保洁。晚8时后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区域及重点地段的保洁工作,及时清掏果皮箱及沿街门点小袋垃圾。
(二)严格安全作业。保洁员着标志服上岗,保洁三轮车涂刷反光漆,配备足够的警示墩和警示灯;普扫作业时尽量实行分组作业,在作业区域50米外设置警示作业标志;环卫处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冬季御寒措施,防止中暑或冻伤发生。
(三)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加强对道路抛洒、积冰积雪、秋季落叶的快速反应;建立晚间保洁队伍,负责主要道路和区域的垃圾杂物处理和道路抛洒的清除,做到发现问题但是夜。
五、人员管理。
1、保洁员实行择优上岗,定期考核,末位淘汰和奖惩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保洁员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保洁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街道办事处负责环卫处负责人的选聘、考核和管理,环卫处负责保洁员的招聘、管理、培训和考核。
3、清扫保洁人员务必按定员人数足额配备,按标准按时发放工资,为清扫保洁员购买“三险”。
4、采取岗位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保洁员轮训,学习业务知识,开展岗位练兵,进行精神礼貌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市情、区情,在本职工作争先创优的同时,努力争当创卫工作的宣传员、环境卫生的监督员、精神礼貌的示范员,外地游客的咨询员、凤山形象的展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5、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用心创造条件建设保洁员工作环境,适时组织慰问活动,丰富保洁员的文化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
六、考勤考核。
1、上班时间:单班保洁员上班时间夏天为上午4:30到11:30,下午2:30至6:30;冬天为上午5:00至11:30,下午1:30至5:30。双班保洁员实行轮班制,上班时间为夏天为上午4:30,冬天为5:00,上午11:00、下午3:00倒班。
2、清扫保洁:保洁员务必上、下午对各自职责区清扫一次,并将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上午8:30,下午3:00前清运完毕。然后到自己的职责区保洁,持续职责区24小时都清洁。
3、着装、签到、签退:保洁员在上班时间务必穿统一服装,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签退,签到时间为上午8:00,下午3:00(冬季2:30;签退时间为上午11:40,下午6:30(冬季5:30。签到、签退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严格认真,不徇私情,因公或个人原因不能到场签到、签退时,本人提出请假,因公请假不做扣罚,因个人原因临时请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次,并且每次不超过1小时,超出3次视为一小时。
4、考核: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元,脱岗每次扣工资15元,旷工每一天按30d100元扣罚。未经批准提前10分钟下班的,视为早退;擅自不在岗位超出30分钟的视为旷工;上岗中途不在岗位不超30分钟的视为脱岗。在处及各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过程中发生迟到、早退、脱岗、无故不到的参照本制度进行处罚。保洁员一个月的罚款最多不超过50元。
5、考核考勤表统一填报,送副处长审阅核对后,留存办公室备案,月底严格兑现。
七、评比奖惩。
(一)评比奖励。
1、环卫处每月结合日常检查和记分检查,按比例推选6至8名优秀保洁员,从罚款中确定适当数额进行奖励。
2、每年度结合年终总结,评选年度优秀保洁员,在街道党委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二)惩处。
1、凡多次出现问题或指出问题整改不力、不及时的,组长予以训诫谈话,职责人予以经济处罚。
2、凡同一路段重复出现问题两次以上造成影响的,组长予以请辞,对具体职责人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
3、凡在市级检查评比中,丢分或出现较大问题的,以及罚款超过50远的,对组长予以免职,具体职责人予以惩处直至辞退。
八、礼貌上岗。
1、清扫保洁员要树立为居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清扫保洁员要语言礼貌,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礼貌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领导,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