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悟(实用14篇)
感悟是人们在面对事物和经历时所产生的深刻思考和领悟。它可以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人生和世界,让我们的思维更加开阔和深入。感悟是一种通向智慧和成长的桥梁,它能够帮助我们认清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更好地改进自己。感悟是一种内心的体验,它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他人的困惑和痛苦,增强对世界的关怀和理解。感悟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情绪和思维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从挫折和困难中寻找到新的希望和动力。感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能够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刻,从而过上更加充实和有意义的生活。感悟是一种永恒的追求,它可以让我们在不断的探索中发现更多的真理和智慧。感悟是一种与生活和真理相联系的智慧,它能够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思考力。感悟是一种心灵的抒发和思考,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内心和外界的变化。感悟是一种反思和总结的过程,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成长和不足,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感悟文章如何通过细节的描写展示出个体的独特思考和视角?感悟是我们在文字表达中,将生活的酸甜苦辣化为一种心境的体验。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一
这本书中的故事描述了一个孤儿在外流浪的故事。他名叫:奥立费·特威斯特,他的妈妈刚让这个小生命来到人间时,就离开了这个小宝宝。
奥立费长大后在世间受尽了苦头,挨了无数的巴掌和拳头,后来还被象物品一样被人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到好心的布朗洛老先生,才被收留,才过上好日子。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从小受尽了折磨,经历了很多苦痛,但他很坚强,一直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觉得他很勇敢,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么美好,多么幸福,还不满足,还经常跟自己的父母发脾气,想想还真是不应该呀。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怕吃苦,贪图享受。我觉得我们要向他学习。还有就是,现在世上还有许多象奥立弗一样的孤儿,他们很可怜,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刻苦学习,让自己长大了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有能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的生活也一样充满阳光。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二
层层雾气弥漫在繁华都市,散在房屋之间,树枝之上,小巷尽头。从光亮繁华的城区,飘散到昏暗脏乱的角落。它见过繁华掩盖之下的罪恶滋生,也嗅过污浊无法淹没的花开幽香,在最黑暗的地方,也有美的诞生,这个美就是人性之美——善良。
《雾都孤儿》讲述了失去双亲的男孩奥利弗如何在伦敦挣扎生活,陷入犯罪偷窃团伙,最后被拯救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小奥利弗,不是慈祥的老绅士布朗洛,而是犯罪团伙中的南希。
南希是赛克斯的情妇,是小团伙中的一个良心未泯的女子,她看见与自己的命运相似,都痛失双亲的小奥列弗时,便下定决心要拯救他。南希很爱赛克斯,但善良依旧占了上风。她冒死给老绅士传递信息、打探同伴的密谋,竭力守护年幼的奥利弗。奥利弗最终拥有幸福的家,她功不可没。但她的命运却如此不幸,在她传信被发现后,死在了她深爱的男人手下。
老绅士布朗洛厉声喝道:“连那个女子,也因为善良诞生了一种近乎美德的品质!”要知道一个地位高贵、名望极高的老绅士,会如此评价一个情妇女子,不论阶层差别,可见南希是多么值得敬佩与尊敬。
她虽从小生活在那个堆满污垢。染着黑暗的角落,但依旧保存着那颗善良的心!她不枉活这一生,她为奥利弗的勇敢付出为她自己洗去了一切污渍与黑暗,将自己带到了明亮的阳光下。
她们都身处黑暗,她们挣扎着爬出了沼泽,她们为的是一个信念,一个善念,它像一只巨手将她们推出沼泽,推至温暖的阳光下,她们选择了善良选择了正义,渡过个个沼泽,她们拨开重重迷雾,踏过层层荆棘,她们循着淡淡幽香,离开了黑暗,终于站在了阳光下。
所以,她们坚守的善良,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也许我们有时也会陷入层层人性矛盾的迷雾之中,但只要坚持人性之善,循着淡淡幽香,总能冲出沉重的迷雾,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三
《雾都孤儿》看到封面上的题目,便感觉到这不是一部情节欢快的作品。我自幼喜欢读书,从孩提时代到青年,再到为人母,一路走来,读过的书不计其数,但是对于悲剧,心底却总有那么一丝的抵触,也许是由于骨子里那份追求完美的个性使然吧。而名著的结局多数都不是喜人的,因此我总结出: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是因为其中都蕴涵着残缺的美。
我带着对经典的崇敬之情,翻开了这本书。然而,刚刚读完前两个章节,我便有些坚持不住了,虽然之前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当读到小奥立弗在孤儿院所受的虐待时,我怎么也不忍心再读下去。心想:开篇就如此悲惨的剧情,将会是一个怎样残酷的结局呢?合上书休息,突然间想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想要汲取其中的价值,那么就应该接受其毁灭过程。于是,拿起书继续读下去。小奥立弗的命运曲折多变,我的心也随之跌宕起伏,时而紧张得屏住呼吸,时而难过得低声啜泣。读到最后,使我出乎意料的是,故事的结局却完美得有如在看童话,我像是一个被额外奖励了棒棒糖的孩子,惊喜却又不敢相信。
故事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他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被发现又被带入贼窝。善良的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最后,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故事的结局,坏人都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好人也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除了可怜的南希,让人为之惋惜。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四
了响应靖宇县教育局关于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的号召,我继续阅读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与杰出代表,也是具有世界性影响力的小说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两天里,足不下楼,目不窥园,专心致志地读书,终于在周日临近上午的时候,彻底地阅读完毕。论收获,是满满的;凭心情,却是起伏不定,心湖原本平静,于此之后,禁不住微微地泛起了一些涟漪。
记得古人有两句诗: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为了日日有佳想,耳目也不失精爽,我辈务必坚持日日读书,月月读书,一日都不可荒废。否则,就将沦为面目可憎之徒,也难免成为毛主席诗句“斥鷃每闻欺大鸟,昆鸡长笑老鹰非”诗句中的“斥鷃”“昆鸡”。
而且,与文字为伴,就是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宿,就是在以经典来滋养润泽自己枯燥的灵魂,就是在以经典的文字来温暖自己瑟缩的肩膀,就是在以经典的形象来洗涤自己心灵上备受尘世污染的浑浊。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从此,他就成为了一个孤儿。在整个人生的成长过程中,奥利弗遭遇到了百般的虐待与折磨。最初差一点成为掏烟囱的学徒,后来被道貌岸然的教区干事班布尔送到了一家棺材店当了学徒。奥利弗经受不了店老板、老板娘以及其他学徒的虐待而独自一人逃到了雾都伦敦。不曾想陷入了他的同父异母蒙克斯设计的圈套,被骗入了贼窝。奥利弗几次三番的从贼窝里逃脱,又几次三番地深陷其中。在这命运跌宕起伏的过程中,奥利弗不但自己把握住了命运的航向,而且,更有众多的好心人的帮助,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尘世的温情。这样,在奥利弗本来就善良、真诚、纯洁的灵魂深处,更加激发了他向着生命的本真迈进,而不至于沦为一个不幸的人,甚至像贼窝里的其他的人那样,成为可悲可怜的人物。
奥利弗,在书中就像一朵莲花,出于污泥而不染,自始自终保持着善良、真诚、纯洁,即使是一再地遭受虐待、折磨,甚至不幸,他都是把持着人生向善、向美、向真的船舵,坚毅地前行。这是难能可贵。我想狄更斯的这本《雾都孤儿》,完全的值得我们的青少年阅读,奥利弗的个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在向我们宣示着这样的道理:怀有感人之心,怀有善良之心,怀有真诚、纯洁之心,人生将会更加的精彩,生命才会倍受慈爱、温暖的关怀;生命可以充满了荆棘与坎坷,人生也可以遭遇更多的痛苦与不幸,而我们要始终高昂起生命的头颅,不抛弃每一个追逐真善美的机会,不放弃每一次自己掌控命运的时刻,那么,我们的人生必将充溢着有情有义的温度,弥漫着上善若水的芬芳,激荡着一往直前的勇气。
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一如既往地守护着我们赤子般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俗不可耐的现实中,读后感寻找到一块理想的乐园,以此慰藉我们那颗漂泊不定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总是羁绊在那些是非对错、名缰利锁的漩涡之中,我们才能够彻底地解放我们的灵魂!
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阅读经典,就是为我们的精神世界打通一条通向未来的路径!
让经典伴我成长!让经典伴我生活!当将经典的阅读融进了我们的生命,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的时候,我们的人生也必将从此充满了温度,提升了高度,拓展了长度,延伸了深度!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五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经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
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坎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人惊奇不已。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或应有的欢乐。
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的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的每一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
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zf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的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六
花了好几个双休日的时间,终于看完了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这个故事发生在遥远雾都的19世纪。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个不幸的人,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生下他后便离世了。就连他的名字都是教区干事以一种随意的方式取的。奥利弗还未享受过来自任何人的一点儿关爱,就被送到了济贫院,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后来,他因为多要了点粥(在那时,多要了点粥,就会被认为是在亵渎上帝),就被济贫院视为灾星。先是差点儿被掏烟囱的领去做学徒,而后又进入了棺材铺,小小年纪就开始主持丧礼。因为忍受不了店主和店中伙计的欺负,他逃跑了。
他逃到了伦敦,结果却误入了贼窝。窃贼头目费根一心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神偷”。但奥利弗自己却丝毫不知道内情。当他惊觉自己进了贼窝时,他是震惊的!
在一次偷窃活动中,他因为被吓到了,惊慌地奔跑,就被抓住了。幸运的是,好心的绅士布朗罗先生把他带到了自己家中,还为他治好了他的害热病。但是,福祸相依――费根又派南希把他抓回了贼窝,威胁他参加入室盗窃。手无缚鸡之力的奥利弗根本无从反抗,只能一同前去。
在这次入室盗窃的过程中,奥利弗决定唤醒这户人家的主人时,管家和仆人已经醒了,并用枪把奥利弗打伤了。奥利弗很幸运地被这家的主人梅里夫人和她的养女露丝救起,并给他治好了病。
在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结局。所有正派人物都安居乐业;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没能得到好的结局,只有改过自新的贝兹过上了好生活。所以,我始终坚信,无论社会是怎样的,善良的人终会有好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七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做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美好的生产前进!
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一章。奥利弗在水中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劳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令斯——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特威斯是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苦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只有十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正面临着失去家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这些都是《雾都孤儿》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八
今天看了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本书,从中可以看清楚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书中主角是可怜的奥利弗。退休了,是私生子,母亲生下他不久就去世了。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地狱般的济贫院过着悲惨的生活,九岁时被送进棺材店当学徒。因为受不了非人的待遇,他逃到了伦敦,但他不想被小偷骗,掉进了事先安排好的陷阱。因为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人,我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瑟瑟发抖。这些人为什么要偷财物?他们不明白结局是什么。
法网吗?无论对方多么灵活、聪明,只要有群众的支持,罪犯都会落入法网。还有那些济贫院的人们,既然知道是孤儿,那就更加要多多照顾关心他们,为什么是百般虐待他们呢?我劝你们改邪归正,做一个热心人吧!
而那些好心人救了奥立弗,如果没有那些人们,奥立弗早就没命了。
我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要做一个好心人,让世界更和谐、安宁。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九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十
我最近看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又名《奥立弗·退斯特》,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十一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小说主要讲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的悲惨经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合上书,我掩卷深思:一个年龄和我一样的儿童,本应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快乐的童年,却因为自己的身份被抛弃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孤儿院。这是多么不幸的孩子!在孤儿院里,肮脏的衣裳,简陋的住处,稀少的食物,只能供奥立弗勉强生活下来,除了这些,每天等待他的还有鞭打咒骂和冷眼嘲弄。奥立弗几经辗转,卖给了另一户人家当学徒,以前的稀粥变成了狗食,以前箱子大的床变成了草垛。可是不变的还是人们那种欺凌弱小孤儿的心啊,长期的打骂促使奥立弗逃到了另一个城市——伦敦。
祸不单行,天真的奥立弗误入魔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给奥立弗进行思想灌输:偷钱比赚钱容易多了,在魔窟经过长时间地生活的奥立弗,对这帮窃贼的做法及想法十分厌恶,奥立弗坚贞不屈,值得我们学习!
首先,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小奥立弗的坚定。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奥立弗并没有低头。在窃贼的利诱下,奥立弗没有动摇。其次奥立弗辨认是非的能力很好,正确识别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安逸生活最终不是幸福的生活,而通过自己的劳动和真诚的心灵去获得的是从内心深处发自的快乐。
珍惜现在的生活吧,努力奋斗,奔向终点!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十二
爱的力量如一束光,照亮大家前进的路,如一件棉袄,温暖大家的心,如一缕春风,爱抚着大家战胜困难的决心。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一直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我们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存活了下来。用我们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在这段时间,他遭到了其他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如贝德温太太,她对奥利弗一直无微不至的关怀着,她爱这个小孩,看到他就像是看到我们的小孩一样,奥利弗第三被抓到贼窝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并不考虑所有代价去探寻奥利弗。还有大夫罗斯伯,他助人为乐,虽然有的莽撞,但却十分可爱,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奥利弗免于刑罚。这部分值得大家赏析的人太多太多,数也数不清。
我听过如此一句话“只须每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每一盏灯献源于己的光明就能照亮整个世界,每一棵树献源于己的绿色就能让整个世界生机勃勃,每一个人献源于己的一份爱就能让整个世界充满温暖。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了解了这就是爱的力量,有了爱便可让逆境中的人重新站起,有了爱便可让绝境中的人重新充满期望,有了爱便可让迷境中的人找到正确的道路,有了爱,所有皆大概。
一位富翁和一有名的律师结伴环游世界,看到很多非常有印象的事物,特别在某县所看见的,更是毕生难忘的。一天,他们在某县乡间散步,看见一个儿子拖着犁,一个老人扶着犁,在那里犁田。律师感觉很稀罕,顺手摄一镜头。不久,他们无意之中把这照片拿给邻县的一个西国传道人看,并问为什么如此用人犁田?传道人回答说:“是的,这是少见的。不过,我碰巧认识这二人,他们非常清苦,当本县信徒建筑会所时,他们亦非常想有所奉献,但又没钱,结果便卖了他们仅有些那一只牛来奉献,所以目前他们就要代替牲口来犁田了。”他们听后,愕然相觑,一时说不出话来。将来律师说:“这是何等愚昧的牺牲,为何你们容许他们如此作?”“哦!他们却不是这么看,他们只感觉那是莫大的喜乐,由于还能有机会摆上一头牛在主的事工上。”
这就是爱所创造的奇迹,每一个人都为世界添一点爱,为世界点亮爱的光,那样大家每一个人都会像奥利弗一样找到我们的幸福,更要紧的事有像奥利弗一样的善良,爱心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愈加美好。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十三
在那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时代,英国表面上辉煌无比。可是,在帝国的底层,无家可归的穷人极寒交迫,很多人被活活饿死;婴儿还没有看清这个绝望的世界就早早夭折。
而为了救助穷人而成立的济贫院,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并不能改善情况。背后的原因,竟是因为哪些富太太、阔老爷们不愿意投资。在富人对穷人无情冷漠的情况下,穷人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去偷盗、抢劫,很多人因此而被绞死。
那些富有的人何曾想过,如果他们施了善心,提供了帮助,这些人原本可以安分地生活下去。穷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贵族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建造水晶宫,极尽奢华,每面墙都价值上万英镑。贵族们有闲钱浪费在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上,也不愿意拿出一英镑去帮助穷人。
对他们来说,炫耀自己的财富比穷人的生命更重要。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豺狼都知道将猎物分给群体里的弱小者,相比之下野兽和人的品质谁更高一些呢?真是讽刺啊!
越是那样的环境中,善良越是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寒夜中的火焰,给人们带来温暖。奥利弗得到了一位老先生和女管家的帮助,他们知道奥利弗偷了手帕,但还是宽容地帮助了他,尽心竭力治好了奥利弗的病。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好人,他们像启明星一样给人们带来希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仍然沉浸在故事中,好像我就是奥利弗,体验到他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好书总是让人百读不厌,我想我还会再看几遍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悟篇十四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文章。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