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财产报告(优秀18篇)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常常需要撰写报告来向上级或同事汇报工作进展或研究成果。要写一篇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以下是一些政府报告的案例,展示了对公共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和评估。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一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
二、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会要求法院调取。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取。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
三、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取一个时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
对于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询,若能举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最好,法院可依申请直接到该证券公司调取对方的开户信息。若不能给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则必须凭对方的身份证号至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但手续上会烦琐得多。
由于股票交易的特殊性,现如今的股票交易都会委托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即股票的资金均由第三方银行转入或转出。为此,申请法院调查的内容亦有两部分,一为股票交易对账单;一为账户资金对账单。
四、公司股权信息查询。
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在财务在处理上,守法经营、客观作账的公司实在少之又少。而经济交往的便捷,仍有大量的“皮包公司”存在,这些公司每年的营业额大得惊人,利润也是不菲,而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则可能是亏损。而公司价值的模糊,以及《公司法》对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股东的股权转让只需经过股东会通过即可),给非公司股东一方的配偶维权带来极大的困难。实践中,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以防止对方进行貌似合法的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信息的查询,也可请专业的律师,律师凭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合同可直接到工商部门查询,查询的内容涉及开业申请、公司章程、年检报告,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还可以查询到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五、房产信息查询。
房产情况是如今离婚争议中最主要的财产分割内容。配偶在多数情况下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有多少套住房,但仍有不少粗心的妻子,若家庭中购买有多套住房的时候,只知道小区名称,具体在哪单元几层几号就不知道了,有的甚至只知道大致的方位。使得调查起来增添不少的麻烦。当然,也不排除有的配偶故意隐瞒房产的购置情况。
实务中常遇到的问题,知道在具体的小区内,不知道具体的房间号,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请专业的律师帮忙调查,因为律师一般可凭律师调查介绍信根据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找物业公司查询。物业公司常会配合。查询到具体的位置后,再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所在地址并不一定是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名称,有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名称不符,便不会提供查询,即便产权人的名称是一致的。为此,一定要向物业公司询问清楚,产权登记证上的地址描述是怎样的。遇有物业公司不予配合的,律师可向法院申请出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调查对方在该小区购买房屋的具体地址。
一般情况下,律师可凭调查介绍信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地址及产权人的名称,能够获得产权登记查询证明,依此就可主张房屋产权分割。如果是个人自己去调查,除非有关系,一般是不会查到的。
六、保险信息查询。
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日益走人人们的生活。家庭中的保险一般涉及两类,一为财产保险,一为人寿保险。此两类保险,基于保险公司的不同,又有多种保险品种。
在离婚争议中,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在财产保险种类下,已交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人寿保险种类下,只有已交纳的保险费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保险金,则因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对方保险信息的查询,可根据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保险公司的家访信息等获知。一般来说,到具体的保险公司,凭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可以查询投保情况。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及律师均无法直接到保险公司查询,需要凭人民法院的调查令或人民法院直接至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会以复函或提供保险合同、缴费凭证的复印件等形式答复。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二
(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如前所述,申请人在立案后,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规定和强调申请人负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有利于申请人积极参与执行程序,积极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不只是消极地等待、坐享其成,将实现债权的责任完全交由执行法院负责。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之后,法院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提供其财产状况,被执行人也必须如实向法院申报其个人财产。
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主要的做法有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进行询问由其口头申报,或通知被执行人书面报告。重点是通知被执行人书面报告。通知宜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一并送达,并限定申报的期限。还要告知逾期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不全面申报财产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制裁。
(三)法院调查、搜查。
法院的调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但执行工作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执行法院的调查因此往往一方面疲于奔命、徒劳无功,另一方面人力不足、有心无力。应以申请人申请为主,只有在申请人确实不能收集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提取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才依职权调查。此外,还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其人身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四)悬赏举报。
悬赏举报是指对于检举和揭发被执行人存款或有价值物品线索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由申请人或人民法院给予举报者酬金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的行为。悬赏举报的奖金来源可按申请人自愿付出或依职权确定或二者结合。依职权确定的奖金由被执行人负担。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大额标的按1%~20%的相对比例,小额标的按绝对数确定。
悬赏执行是执行工作借鉴刑事侦查手段的实践尝试,拓展了执行程序中财产调查的途径,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从而提高执行效率、震慑企图逃废债务的被执行人。当然,此举有引发执行人员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虽已查明财产却隐瞒不报,而与他人串通举报以领取悬赏金之虑,应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
(五)委托外地法院调查。
社会发展迅速和人员流动性增强,导致外出务工人员多,要查明其在外地的收入、投资等情况,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将过大,也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除委托执行之外,对规定不明的案件,可以采取委托调查的形式查明其履行义务能力。基层法院还可以采取代为执行措施。
(六)给予申请人一定授权。
对于申请人,除了明确其义务外,还应赋予其一定的权利,以实现达到权利义务的一致。可以借鉴外地做法采取这样的措施:
1、申请人民法院签发协助调查令。
申请人在自行直接取证困难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为其或其律师发出协助调查令,就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当事人或其律师持协助调查令进行调查的,视同执行员进行调查。这样既克服了申请人举证无力的现实问题,又能缓解人民法院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这种措施已有上海等地法院率先采用,强制执行法草案中也已提出,尽管现行法律中尚无规定,但按沈副院长所讲的“只要法律不禁止的,我们就可以在改革中进行探索”,我们可以在实践中摸索试用,为制定相关的法律打下实务基础。
申请人查找到的被执行人信息及其财产状况后,执行法院应当在合理期限(如3~7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实践中应当注意,有的申请人为了实现权益,不惜代价请黑社会的人出面解决,有的雇用“侦探公司”等代为查找,而有的黑社会的人或“侦探公司”为了查找到财产,实现经济利益,又不惜侵犯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秩序。
2、赋予申请人先行扣留权。
即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且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造成该财产转移时,可以先自行扣留该财产,并报告法院处理,法院则应当立即办理查封手续。未能在24小时内报告的,不得继续扣留该财产。事实上,实践中常有原告或申请人先扣下对方的财产,然后再报告法院处理的情况发生,不少时候法院还是很快采取了查扣措施的。与其这样显得是非不明,还不如就明确规定,申请人享有此项权利。
(一)查询。
这是普遍采用的方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来说,首先应到公安、车辆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银行等金融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建设管理、公路交通管理、农机管理、劳务输出、保险证券、福利彩票等部门查询、确认被执行人身份、机动车、土地权属、采矿、房屋、抵押登记、公司注册、工程承揽、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车辆运营、农机设备、务工收入、保险、债券、股票等有关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冻结、划拨、限制等措施。
(二)核实。
对申请人提供或案外人举报的线索及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进行核实,确定应执行或采取的措施。法院常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传唤询问被执行人,必要时可以拘传。
二是搜查。搜查包括对被执行人的人身、住所或财产隐匿地的搜查。
由于拘传与搜查往往具有即时性,但都要求院长签发文书,在实践中就使执行措施的适用受到一定制约。因此,可由院长授权执行法官决定拘传、搜查,并可口头宣布拘传搜查令,然后补办签发手续。
三是强制开启。在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或查封财产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证据材料的封闭处所、箱柜等,被执行人经责令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打开封闭的箱柜及门锁。实践中强制开启往往是搜查或查封、扣押的一个步骤,但应邀请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到场。
(三)调查。
向有关了解案情或掌握有关证据材料的公民或单位进行调查。只有申请人确实无法查证而又提出了足够的财产线索,并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的,人民法院才进行调查。
(四)审计。
即由法院委托专门的审计机构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以明确其履行义务能力或投资者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为进一步追加被执行人提供依据。
目前执行案件中,妨害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现象较多,对此应予高度重视。应充分适用民诉法及执行规定的有关制裁措施。尤其是对执行规定第100条规定的各种情形予以注意,不要简单地只考虑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于动产,只需根据动产为债务人占有的外观,就可执行;对于不动产,则根据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为被执行人即可执行。如果案外人主张财产为其所有,执行官也不停止执行,案外人只能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来阻却执行。因此,即使执行机构按照物权公示规则错误地将第三人财产误断为被执行人财产,也不构成违法执行和不当执行行为,不得作为第三人请求国家司法赔偿的理由。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三
(担保函)。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在交通银行银行存款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账号:
供现金担保。如担保人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保全人因诉讼财产保全遭受的。
损失,并承担有关的费用。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担保人(签名):
(籍贯),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日,(籍贯),住址;联系电。
话:。申请保全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所属下列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
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也会导致人民法。
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之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特此申请。富源县人民法院申请人: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四
美国博士无奖很不容易签证。如果你钱少,签证官可能会以没有经济能力为由拒签;如果你钱多,签证官可能会以投资太大,明显有移民倾向为由拒签。当然,拿出第二年有奖学金的说明,可能会有帮助,但是这不是一个有效力的文件。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让学校把ad更改成master,但是无论是单身还是已婚都有可能被拒签,只是相对的单身可能要比已婚拒签率要高些。这样,签证就容易得多。而对于学业而言,没有任何影响,因为到学校再转phd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看完了如何办理资金证明问题我们来看一下财产证明的一些问题:
一、财产多少的问题。
不管你去美国学习的是本科,硕士还是博士,不管你是否有奖学金,不管你学多少年,学校或签证方面都只是要求申请者提供第一年的学费,能够满足i-20里面所提到的资金数量就可以了。
当然了,为了避免意外情况发生,通常所准备的资金都会比这个数目多一些。
如果申请者现有的资金不能满足以后的需求(比如本科需要学4年),也不用担心签证官会质疑你将来资金来源而刻意去思考如何编造理由来回答签证官就这一点上的提问,反而更应该做的是,把握签证官所要考察的内容――留学真实动机。只要你确实是去那边学习的,将这个想法真实地传达给签证官就可以了。
如果签证官确实问到将来资金的问题的话,你可以向签证官说:我是优秀的,我有能力在未来的学习过程中争取到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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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五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个人对所增长的财富如何进行更好的管理与运用,越来越多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老百姓手中的闲钱多起来了,理财不仅成为人们生活得一部分,也成为了商业银行新的竞争点。
为了了解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类型,以及居民的理财需求,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识和关注程度。我作为邮储银行工作者,针对理财业务的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分类。目前,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
1.根据风险和收益特征,可以分为保证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后就可以获得协议上规定的收益,反之为非保证型。非保证型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一般银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风险仅次于储蓄风险,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
2.根据投资币种的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和双币理财产品。如外币理财产品只能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只能用人民币购买,而双币理财产品则同时涉及人民币和外币。
而人民币理财产品根据其投资方向和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债券类理财产品,信托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代理境外理财产品(qdii型)。
债券型——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
结构型——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其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
代理境外理财产品——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农行理财产品主要有“本利丰”、“安心得利”、“安心快线”、“进取增利”、“安心灵动”、“如意”六大系列,满足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等类型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具有收益较高、期限灵活、安全稳健、适合广泛的特点。
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分为“利得盈”、“汇得盈”、“qdii”、“乾元-日鑫月溢”、“代理理财产品”。“利得盈”理财产品包括产品收益较好、期限合理、投资方向明确的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低风险、流动性强的债券型理财产品。
光大银行的理财页面首先按币种分为两大类,然后在“人民币”分类中又分为“短期产品”、“中长期产品”、“资产管理类产品”和“结构性产品”,每种产品有很多投资系列,例如“短期产品”中有“盈系列”、“阳光e理财”、“活期宝”、“假日盈”、“月月盈”和“季季盈”等。“外币”则分为“外币a计划”和“外币t计划”两大类。
从整体上看,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群体多在40岁以上的客户。从月收入角度来说,购买者月收入主要集中在2500元以上。大多数客户对理财产品不是很了解之间,大部分客户对理财产品方面的知识还有待提高。很重要的一点是,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对于风险意识很强或者说很惧怕风险的存在,要求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息。
目前客户对黄金,白银等实物投资,对股票基金投资较少,这由于近期股票市场状况不好所致,也表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属于偏保守型。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多数客户表明看好银行理财产品,因此,银行理财产品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大多数客户对于银行提出的预期收益半信半疑,这是一种正常且成熟的心理,说明群众对于预期收益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可是在银行实际销售中,对于预期收益这一概念一般都以淡化处理,导致一部分消费者认为预期收益就是收益率。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6月以内理财产品是客户的理想选择,说明客户喜欢投资短期产品。
1.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各家银行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往往忽视了对质量和风险的管控,银行未能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适应性原则设计理财产品,导致创新能力不足,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
2.过分强调收益淡化了风险,误导了投资者。大部分投资者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时不能充分认识到产品的风险程度。
3.投资者盲目认购现象严重。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冲着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去认购理财产品,盲目地只看到了收益而不顾其各类不可预知的风险。销售人员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群,根据他们自身风险偏好等情况,合理有效地提出不同的理财意见。
1.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完善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并且根据客户的收入状况,对保本以及投资方面的要求因素,分别对不同需求的投资者设计合适的产品。
2.重点关注“潜在客户”,高学历年轻人。银行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潜在客户呈现年轻化、高学历趋势,单身的居多,月平均收入20xx~5000元之间的占多数,呈现平民化。同时,这群高学历的年轻人正处于职业的上升期,未来预期较好,理财需求很高。一般而言,年轻人具有良好的接纳能力,对新鲜的事物乐于尝试,同时,这样的家庭负担较轻,具有较强的购买力。
3.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发行过程中,不能只追求盈利,还要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按照风险匹配原则,讲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六
××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经过破产管理人小组成员仔细、审慎的调查,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就初步调查的结果向人民法院和各位债权人汇报如下:
破产管理人依据各自分工,密切合作,对债务人的房屋、土地、车辆及其他相关财产作了详细的调查,主要涉及房产局、国土资源局、车辆管理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某会计师事务所及某商业银行,破产管理人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调查过程真实可靠。
(二)有关股东出资问题。
经过查询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破产管理人发现:债务人有股东×位,均为法人单位。其中甲公司出资300万元,乙公司出资1000万元,丙公司……丁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1500万元出资,共同成立注册资金29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查证,均已出资到位。
(三)关于债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状况调查。
(四)关于债务人的不动产状况。
(五)关于债务人的车辆状况。
(六)债务人职工工资情况。
债务人现有职工300人、高级管理人员9人,共欠职工工资190万元,欠缴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共350万元,详细情况请各位债权人参考破产管理人编制的债务人职工工资及其他费用欠缴情况一览表。
债务人还有库存物品、原材料、办公用品若干,详细请各位债权人参考清单。
(八)处理意见和方式。
通过对以上调查结果的分析,破产管理人认为:债务人的财产没有任何担保,其中,土地和房屋都是重要的财产变现物质;车辆折旧后可以变现,但是,价值将急剧降低,其他财产的状况也不容易变现,或者变现实现的价值很少。破产管理人认为:债权人应该特别关注丁公司的土地过户问题,过户后,如果有公司对债权人的财产感兴趣,可以通过收购、兼并、出售等形式重组,实现债权人的利益和保护职工的利益。
破产管理人声明:破产管理人上述调查结果是在债务人和破产管理人对有关各方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有挂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足够的证据,推翻上述事实,应以最终事实为准。
××公司破产管理人。
××××年××月××日。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七
万宁市人民法院:
贵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万民初宇第171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8月20日受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万宁大丰收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4)万执字第434号】。
被执行人作为一个以商品混凝土、免烧砖为主导产品,以土石方工程、运输车队为辅,集市政工程、土建工程等多项目于一体的建筑服务商,系万宁市建筑服务行业的大型产销企业之一,完全有能力偿付申请人本金3566191.5元及逾期利息等各项费用。因申请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权力有限,己竭尽全力向贵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部分财产线索,贵腕亦己对此采取相应查封措施,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鉴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局限性,且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居于支配、指挥、主导的地位,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申请贵院依职权到银行、工商、税务部门及从被执行人的会计账簿中调查被执行人的账户、账号信息,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情况,并予以冻结、划拨;到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商砼配送站位于东环离速万宁礼记出口处、免烧砖厂位于万宁币新城开发区)审查其固定资产账簿及有关原始凭证,对其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予以查封、扣押。以有效制止被执行人逃避履行法院判决,从而更有效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山西远大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八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九
人民法院的业务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司法审判、一是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工作是法院业务工作中的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司法环境、执行观念、执行人员及当事人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多年来执行积案过多,结案周期过长,问题比较突出。其中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财产难以查找,是导致这些问题严重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执行案件根据执行内容的不同,可分为金钱债权的执行、物的交付的执行以及行为的请求权的执行三大类,其中金钱债权的执行案件,是执行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对于金钱债权的执行,如何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涉及到有关案件能否得以顺利执行的关键环节。由于现行法律对于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明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法院在传统的职权主义的支配下,便把这个沉重的负担全部背了起来。但是由于客观上法院不堪重负,而总体效果难以令人满意,使被执行财产难找成了执行难问题中的一个顽症。鉴于此,本文拟对执行金钱权案件中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明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期产生抛砖引玉的功效。
执行金钱债权,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基础。我国目前没有强制执行法,关于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的部分内容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些法律依据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制订实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中明确提出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这一专题。《执行规定》对于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责任负担作了如下分配:“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由此可以看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活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一样的。申请执行人是有条件地承担责任,被执行人是无条件地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则享有调查权。尽管这项规定在当时是填补了法律上的漏洞,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但现在看来就显得不够完善了。我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法》正在制订当中,其中该法草案的第一稿、第二稿均辟专章或专节对此问题进行规定,想必将来的民事强制执行法会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传统的执行观念强调法院负责,执行改革的观念中强调申请执行人的举证责任。对此,笔者认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及有关案外人来共同承担责任,且承担责任的基本顺序应当是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有关案外人。、被执行人的责任。
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责任,首先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这是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延伸。
从法理上讲,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了被执行人具有一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就应自觉地在指定期间内全面履行。若其不能按期全面履行相关义务,则应主动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不能履行义务的客观事实。这是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性、严肃性的要求,也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在要求。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实践中由于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导致对方提起了执行程序。因此,在执行程序伊始,被执行人若非立即履行义务,就应负担申报其财产状况的责任。即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义务主要表现为:要么主动履行义务,要么提供一定的财产保证执行,要么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无履行能力,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要求被执行人提供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以减少法院调查工作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给被执行人造成一种心理压力,促使其履行义务。
然而,现实当中被执行人往往是既不履行偿债义务,也不提供其财产状况,甚至躲藏起来逃避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举证对于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甚至包括查找被执行人就是很必要的了。、申请执行人的责任。
民事强制执行案件也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实行当事人主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也是当然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副院长讲:“强制执行程序是依当事人的申请发动的,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除了要有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即提供执行依据以外,同时还必须提供明确的被执行人,以及明确的执行标的。”
一般情况下,对于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问题,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执行人负责证明其财产状况。如前文所述,这是其诉讼义务的延续。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的举证义务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有隐匿财产(包括申报财产时的隐匿及不申报财产)情形时举证证明被执行人有何财产可供执行,实践中还常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人身所在。
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不履行提供其财产状况的义务被推定为隐匿财产,二是提供财产但不全面、不真实。尽管被执行人可能隐匿财产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提供财产状况的义务,但这只能导致其受到法律制裁如被拘留、罚款、警告等,却并不当然导致其债务被执行。因此当被执行人未履行偿债义务又未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若能主张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则其必须举证证明被执行人有何财产可供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可推定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拒绝采取执行措施。
能导致他的债权不能客观地实现,而不能产生债权人申请执行权丧失的后果。否则,在很多情况下就会导致由于进入不了执行程序,而免除了被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的义务,甚至免除了其偿还债务的实体义务,这对于债权人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要求申请执行人为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负担举证责任,会产生积极的执行效果,既可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也可以防止部分申请执行人无理缠诉。
但要求申请执行人举证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需要解决,即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要求申请执行人举证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就应赋予其一定的调查权。而按现行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调查取证的手段是非常有限的。因此,起草中的民事强制执行法提出了申请执行有先行扣留权及持法院为其下达的协助调查令进行调查的权利。
当申请执行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具体财产但可提供一定的财产线索时,则可申请人民法院依其提供的线索调查查明。、人民法院的责任。
应当说,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享有调查权,而非负有调查义务。但当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一定的财产线索并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查明具体财产情况时,即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查明,人民法院因此而负有相应的调查责任。其道理与诉讼中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相同。
当然,由于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处于支配、指挥、主导的地位,因而应当组织安排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申请执行人举证以及案外人提供以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必要的时候可以主动采取一些查明措施如搜查等。、案外人的责任。
案外人对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责任主要是不得拒绝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及不得向人民法院提供虚假的事实情况。
一般情况下,案外人是在人民法院向其调查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时,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其所了解的情况。现在由于悬赏执行等执行手段的采取,使案外人有了更多参与执行的可能。
人民法院作为执行进程的指挥者,应综合安排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及案外人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为案件的最终执行打下基础。尽管理论上排列了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案外人的举证、查证顺序,但在实践中,为高效执行案件可不受此顺序的限制。尤其是对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受案之初即通知其提供、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的状况。、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
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主要的做法有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进行询问由其口头申报,或通知被执行人书面报告。这里重点谈一下通知被执行人的书面报告。
要求被执行人书面申报告财产状况的通知宜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一并送达,并限定申报的期限。通知应包括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在财产内容上,要求被执行人从金钱、动产、不动产、权利等几个方面报告。例如报告银行存款,应报明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及截止申报时的存款余额;报告车辆,应报明车辆型号、牌号、颜色、购车时间及价格、已行驶里程、目前所在地等。报告房地产,则应报明房地产的位置、面积、使用情况等。同时应一并提交相关的权利证书等材料。另外,对于被执行人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财产情况,也应要求其一并报告。
二是要求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书面报告其全部财产。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报告上签名确认,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告应注明日期。
三是要求被执行人注明所申报的财产中有无抵押、质押及被查封扣押的情况,若有,还应提交相关文书材料。
四是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指定可执行财产。
由于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中部分属于不可执行的豁免财产,如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故应确定被执行人的某一部分财产为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今后随着执行工作的逐步规范,有关的执行顺序也会明确规定。如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时,应当首先由被执行人指定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不予指定,或指定不当,如指定财产上已设有担保权或优先权且无剩余可能时,则由人民法院参考申请执行人的意见选定执行财产。选定财产按金钱及存款、动产、不动产、权利的先后顺序进行。
最后是告知被执行人逾期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不全面申报财产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制裁。、要求申请执行人举证。
实践中,被执行人常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执行工作仍然难以进行,因此不完全依靠被执行人申报,而应当在立案之时就应向申请人发出举证通知。举证通知可包括如内容:
一是提供被执行人的存款、动产、不动产、权利等尽可能详细的情况及线索。
二是告知其若要求法院对特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时应予证明该项财产的产权属被执行人所有,必要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是告知申请执行人举证不能的后果。即申请执行人若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将推定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四是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
对于申请执行人,除了明确其义务外,还应赋予其一定的权利,以实现达到权利义务的一致性。例如可以采取这样的措施:
一是人民法院签发协助调查令。
在申请执行人自行直接取证困难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为其或其律师发出协助调查令,就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当事人或其律师持协助调查令进行调查的,视同执行员进行调查。这样既克服了申请执行人举证无力的现实问题,又能缓解人民法院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这种措施已有上海等地法院率先采用,强制执行法草案中也已提出,尽管现行法律中尚无规定,但按沈副院长所讲的“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我们就可以在改革中进行探索”,我们可以在实践中摸索试用,为制定相关的法律打下实务基础。
二是赋予申请执行人先行扣留权。即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且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造成该财产转移时,可以先自行扣留该财产,并报告法院处理,法院则应当立即办理查封手续。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的,不得继续扣留该财产。
目前执行工作形势严峻,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困难重重,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私权利,就应尽量的发挥申请执行人的积极作用,而避免无谓地耗费属于公共资源的执行精力,是符合法理要求的。事实上,实践中常有原告或申请执行人先扣下对方的财产,然后再报告法院处理的情况发生,不少时候法院还是很快采取了查扣措施的。与其这样显得是非不明,还不如就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享有此项权利。、人民法院直接查明。
人民法院对于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享有调查权,是强制执行权的一部分内容,而强制执行的权力不应演变异化为义务。但强制执行权除了具有司法权的性质外,还具有行政权的性质,行政权就具有主动性。因此,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主动采取措施以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人民法院常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传唤询问被执行人,必要时可以拘传。
二是搜查。搜查包括对被执行人的人身、住所或财产隐匿地的搜查。其实施条件是认为被执行人不履行偿债义务并隐匿财产。与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相结合,若被执行人不按通知申报财产的,可推定被执行人隐匿财产,即可采取搜查措施。
由于拘传与搜查往往具有即时性,而目前搜查措施与拘传措施一样,都要求院长签发文书,在实践中就使执行措施的适用受到一定的制约。如被执行人经传唤拒绝到庭的,若非马上拘传而是等找院长签过拘传票再行拘传时,则可能错过时机,而难以找到被执行人。又如被执行人到庭后声称无钱,却可能身上就带着钱,执行员若要对其人身搜查,即应找院长签发搜查令,实践中基本没有这样做的,但直接进行人身搜查还可能因为未下达搜查令而搜查为非法搜身。因此强制执行法草案中已提出由执行法官决定拘传或搜查。目前可由院长授权执行法官决定拘传、搜查,并可口头宣布拘传、搜查令。
三是强制开启。在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或查封财产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证据材料的封闭处所、箱柜等,被执行人经责令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打开封闭的箱柜及门锁。实践中强制开启往往是搜查或查封、扣押的一个步骤。
四是向了解案情或掌握有关证据材料的有关公民或单位进行调查。但法院的这种调查应当逐渐减少,而尽可能多地转变为由申请执行人进行调查。只有申请执行人确实无法查证而又提出了足够的财产线索,并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的,人民法院才进行调查。、注意案外人提供线索。
悬赏执行中案外人报告,就是最典型的案外人提供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形。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任何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的人都应向法院提供有关线索。我们的社会也应鼓励知情者,通过更多的渠道而支持、配合法院的工作。除悬赏执行外,限制高消费、曝光执行、公告执行等一些措施中,也具有案外人参与的因素。当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了执行工作时,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就会变得容易了。
目前的执行案件中,妨害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现象较多,对此应予高度重视。应充分适用民诉法及执行规定的有关制裁措施。尤其是对执行规定第100条规定的各种情形予以注意,不要简单地只考虑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在执行实务中,有一些边缘性问题若能给予更多注意,则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执行效果。例如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就与查找被执行的财产有关。
当一个被执行人要求推迟还款或作出还款决定时,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担保财产。其逾期不履行时便可对担保财产或担保人采取执行措施。
一个被执行企业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就可以查询其工商档案,看有无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资金以及有关部门不当收费等情况。因为不到位的投资、不当收取的费用,都应视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而应予以追回用来清偿其债务。
另外,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了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往往容易排除在可执行财产之外,都是不恰当的。
总之,通过多种途径查找被执行财产,对一个案件实行“综合治理”,是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必要方法。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申请人愿意提供与保全财产等价值的货币作为担保,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一
“执行难”是困惑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的一个重大问题,构建并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是破解“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出口。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向法院申报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前的财产情况,否则将受到拘留或罚款等处罚的一种制度。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构建和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
一、尽快制定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制度的相关细则规定是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前提。
立法的不完善是一个制度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的首要原因,只有从立法上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才能要求人们更好地去遵循,也才能在较大程度上杜绝钻法律空子的现象。
明确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具体内容不仅便于被执行人申报自己的财产,而且便于法院的审查。
被执行人还应当随时申报在执行过程中的财产变动情况,以防被执行人在初次财产申报以后转移财产、隐瞒财产。被执行人在此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将成为追究被执行人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强化被执行人不履行财产申报义务的责任,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拒绝申报、虚假申报、隐瞒申报财产状况,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现有法律对不申报者的处罚较小,以及执行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对拘留、罚款等处罚性措施运用得较少,故而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不大。因此应当强化对被执行人不履行财产申报义务的责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和隐瞒申报者应当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制定统一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通知格式文本,在通知上明确不履行该义务将导致的法律后果,做好释明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制定统一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通知书的格式文本,并且在通知书上应当明确不履行财产申报义务将导致的法律后果。执行法官应当在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务时,向被执行人送达财产申报通知书,同时执行法官应当向被执行人做好释明工作。
二、实行听证程序,双方当事人对质是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关键。
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后,执行法官应当首先进行审查,对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状况先做初步审查;然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申报的某项财产状况表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的,执行法官应责令被执行人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被执行人无法证明的,执行法官可将此作为被执行人虚假申报、隐瞒申报财产的证据,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
三、构建社会诚信系统,促成诚信守法、有法必依的良好法治环境。
首先,通过媒体曝光使“老赖”无处遁形,媒体公开老赖”名单,将此与银行信贷系统、出境检验等挂钩。其次,强化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协助法院调查、法院执行的义务。
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
司法救济区别于私力救济的最重要一点就是司法救济具有国家强制执行的效力,然而目前由于诚信体系的缺失以及司法权威的不足,越来越多的法律生效文书得不到执行,执行难已经成为困扰司法机关的一大难题。而究其本源就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国各地法院陆续推出了一些新的执行方法,例如债务人名录、网上执行、审计执行等。申请执行人是法院判决认可的债券人,为了保持司法的权威,法院一直致力于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却忽视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原则是执行程序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群益。
一、区分恶意被执行人和善意被执行人。
二、保障被执行人的实体权利。
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不会应为执行程序而使基本生活无法维持,应该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不得执行的财产。主要包括:维持当事人生存所必需的财产;维护社会政策目的而闲置或禁止执行的财产(包括退休金,因人身伤害或死亡而支付给受害人或家属的抚恤金、伤残补偿金,未公开的著作或发明创造等等)。
在执行程序中除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和生活必需品,还应当注重对被执行人及其家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保护。由于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申请执行人和群众的举报制度和网络电视等媒体在执行程序的应用使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隐私权和名誉群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影响了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隐私权和名誉权。
二、对被执行人程序性权利的保护。
在执行程序中可能会出现执行错误或者执行不当等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和人身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完善救济制度,在执行程序上赋予被执行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和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执行错误和执行不当侵害而提起诉讼和提出赔偿的权利。
评监禁刑罪犯享有与配偶同居权、生育权。
有人认为刑罚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使其承担危害社会的不利后果,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
其不应该享有和正常人一样的与配偶同居和生育的权利。若赋予气和正常人一样的权利,那么刑罚就是去了其真正的目的和意义。但我认为惩罚犯罪只是刑罚的目的之一,刑罚的最终目的是促使罪犯改过自新从新做人。且监禁刑的内在含义和目的是限制罪犯的人身权利和剥夺其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并不包括剥夺其结婚生育等其作为人应享有的人身权利。因此为了使罪犯积极改造回归社会,罪犯应该享有结婚和生育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因此,结婚权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不因罪犯被监禁而丧失。且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一、达到法定婚龄;。
二、无医学上认为不得结婚之疾病;。
三、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无重婚事由。并没有规定罪犯不能结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结婚和生育权是罪犯享有的宪法性权利,不因受到刑罚而被剥夺。
与配偶同居、生育是罪犯应享有的宪法性权利和法定权利,但是由于其特殊身份,其结婚和生育的权利如何的到保障和实施呢?对于不同的罪犯能否都应当给予其结婚生子的权利?对于女罪犯与配偶同居后怀孕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是使罪犯享有结婚和生育权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邻结婚证必须由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罪犯由于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行使该项权利,且国家并没有义务给罪犯结婚创造条件。不过我们可以把其享有结婚和生育作为其积极改造的激励手段,有条件的选拔一些罪犯,使其享有与配偶同居和生育的权利。我认为我们可以从罪犯的犯罪性质、改造表现和需求程度来选拨一些犯罪危害性小、改造表现良好和有实际需求的罪犯,使其享有与配偶同居和生育的权利,这不仅会促使罪犯积极向上而且会激励其他罪犯积极改造。对于女罪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因此为了防止罪犯利用此条规定规避法律,我们可以要求女罪犯签订有关协议以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认为与配偶同居和生育权是公民的宪法性和法定的权利,不应其受到监禁而被剥夺。但是由于罪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和其特殊身份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起不可能像正常人一样享有这些权利,其结婚和生育的权利毫无疑问的会受到限制。虽然国家没有义务来保障其结婚和生育的权利,但是我们可以把给予罪犯与配偶同居和生育的权利作为一项促使保持良好心态和稳定情绪激励其积极改正的一种手段,有条件的保障罪犯的结婚和生育权。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二
今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我国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党迎来了建党八十周年生日。江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应该把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份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是我党建党理论的重大突破,它将进一步更新人们的观念,排除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障碍,调动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创业热情,为个体私营经济带来一个新的良好的发展机遇。根据省委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指示,我协会就财产状况、纳税状况、再投资状况、安置下岗人员状况等指标对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作了选样抽查,现报告如下:
在改革春风中成长。
我省个体私营企业大都是在八十年代开始起步的,大多数都能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企业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管理从“家庭式”到“以人为本”,每一个阶段都是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
珠海美球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珠海美球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起步于十年前,是在改革开放中迅速发展起来的。九十年代末期,美球人积极响应江总书记的号召,坚持富而思进,抢抓国企改革的契机,积极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等物业,大胆进行内部改制、资产重组,实行“换位发展”(即以前是替别人做工,现在自己当老板,退出竞争剧烈的建筑市场)。两年来成功开发了二处商住楼,盘活一处国有企业商业物业,既促进了部份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盘活社会沉淀资产,又增加了国家税收,解决了部份下岗职工的工作就业。截止今年,公司现有6家子公司,净资产约1.5亿元,年产值约7000万元,1999年11月进行资产重组至今,不足两年时间便已向国家上交税金500多万元。在短短的二年里,先后被珠海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先进私营企业”;被省工商局、省私协授予“光彩之星”荣誉称号。
阳江市新醉月大排档1987年在市区河堤路一条食街开业,当时营业面积不足100平方米,面对激烈的竞争,确立了“信誉至上、热情待客、薄利多销”的经营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取得了顾客的信誉,得到了社会的好评。1997年下半年,新醉月开了第二家分店,面积逾一千平方米营业额也从创办初期的10万元直线上升至800多万元,上缴国家税收从初期的年上缴4000多元到98年的60多万元,为国家和地方财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珠海市裕卓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从事房产、化工、电子、经贸、旅游、酒店等多种行业,发展成拥有8亿多元净资产,从业人员近千人的大型私营集团公司。她的成功靠的正是党的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和条件。1993年,裕卓人冷静地分析了珠海发展旅游城市并逐渐转化为国际化大都市和澳门即将回归等有利因素所带来的珠海市经济更大发展的趋势,面对珠海市承办国际性会议能力不足的现状,毅然投资兴建了建设规模大、现代化程度高,兼容国际性大型综合会议厅、五星级标准酒店以及商务贸易、娱乐购物、美食餐饮、旅游和居住为一体的“珠海国际会议中心”,总投资约10亿元,总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成为珠海市重点建设工程,也是私营企业为政府分忧解愁的大型标志性建设项目。
饮水思源感党恩。
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在事业不断壮大的同时,始终铭记着江总书记“致富思源”的教导,致富不忘报国家和社会,不忘热心公益事业,不忘先富帮助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是党员,却以党员自居自律,积极为国家、社会分忧解愁。
入党申请书无人接收的“四无”状态,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委员会于12月19日召开了第一次全委会,以“严格标准、长期培养、从严掌握”为原则,对今后的党建工作做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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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三
尊敬的华龙区教委、黄河路中心校领导:
濮阳创信幼儿园是依据“创信教育论”经教育局批准创办的一所实验幼儿园。自20xx年成立以来,历时十一年,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理想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创信风格”。
创信教育始终坚持“为民族谋远虑,为社会育良才;为教育探新路,为改革出经验”的办学宗旨,以“营养、教养”为基础,以“赏识、尝试”和“玩学、肤爱”为原则,以“玩学、导学、自学”为流程,以“分、合、序、环、动”为教学策略,以“目标论、过程论、结合论、结构论和方法论”为指导思想,以“智育和志育”为核心,以“成人、成才、成功”为方针,形成了“管理、教育、教学、生活、课程、学制、教材、教法”整体优化、科学高效的“批量培养优质儿童”的办学思路和早期教育基础上的弹性学制新基础教育模式。
创信教育在不断的追求和探索中又进一步把“做中国民办教育新标准模式的`创造者”定为今后发展的目标,全方位树立创信教育的品牌,从各方面走标准化发展之路,严格要求,细化管理,力争把创信幼儿园打造成“中国幼儿园连锁经营的领导者”。
可喜的是,在我们朝着更高目标奋进的时候恰逢我市进行“濮阳市中小幼学校办园评估”工作,评估标准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更清晰了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标准。创信幼儿园愿意在各级领导的督导下提升我们的办园标准和服务水平,做真正合格的幼儿园。
特此申请,敬请各级领导督察指导,把创信幼儿园打造成合格幼儿园。
申请人:xxx。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四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8月开始财产清查,发生如下业务:
(1)8月25日盘盈甲材料2300,经查属于计量器不准造成。
(2)盘亏乙材料11400,经查管理不善5400,自然灾害6000。
(3)8月26日损毁机床一台,账面价8600,计提折旧2600,经查因台风造成。
(4)8月28日保险公司同意自然灾害赔偿5000,机床3500,款未收到。
(5)8月30日盘点现金,缺300,无法查明原因。
根据以上小题做会计分录。
(5)8月30日盘点现金缺。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五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下面是关于理财产品调查报告的内容,欢迎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个人对所增长的财富如何进行更好的管理与运用,越来越多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老百姓手中的闲钱多起来了,理财不仅成为人们生活得一部分,也成为了商业银行新的竞争点。
为了了解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类型,以及居民的理财需求,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识和关注程度。我作为邮储银行工作者,针对理财业务的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分类。目前,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
1. 根据风险和收益特征,可以分为保证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后就可以获得协议上规定的收益,反之为非保证型。非保证型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一般银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风险仅次于储蓄风险,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
2. 根据投资币种的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和双币理财产品。如外币理财产品只能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只能用人民币购买,而双币理财产品则同时涉及人民币和外币。
而人民币理财产品根据其投资方向和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债券类理财产品,信托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代理境外理财产品(qdii型)。
债券型——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
结构型——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其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
代理境外理财产品——所谓qdii,即合格的境内投资机构代客境外理财,是指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qdii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合格商业银行,由合格商业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
农行理财产品主要有“本利丰”、“安心得利”、“安心快线”、“进取增利”、“安心灵动”、“如意”六大系列,满足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等类型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具有收益较高、期限灵活、安全稳健、适合广泛的特点。
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分为“利得盈”、“汇得盈”、“qdii”、“乾元-日鑫月溢”、“代理理财产品”。 “利得盈”理财产品包括产品收益较好、期限合理、投资方向明确的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低风险、流动性强的债券型理财产品。
光大银行的理财页面首先按币种分为两大类,然后在“人民币”分类中又分为“短期产品”、“中长期产品”、“资产管理类产品”和“结构性产品”,每种产品有很多投资系列,例如“短期产品”中有“盈系列”、“阳光e理财”、“活期宝”、“假日盈”、“月月盈”和“季季盈”等。“外币”则分为“外币a计划”和“外币t计划”两大类。
从整体上看,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群体多在40岁以上的客户。从月收入角度来说,购买者月收入主要集中在2500元以上。大多数客户对理财产品不是很了解之间,大部分客户对理财产品方面的知识还有待提高。很重要的一点是,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对于风险意识很强或者说很惧怕风险的存在,要求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息。
目前客户对黄金,白银等实物投资,对股票基金投资较少,这由于近期股票市场状况不好所致,也表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属于偏保守型。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多数客户表明看好银行理财产品,因此,银行理财产品还是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大多数客户对于银行提出的预期收益半信半疑,这是一种正常且成熟的心理,说明群众对于预期收益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可是在银行实际销售中,对于预期收益这一概念一般都以淡化处理,导致一部分消费者认为预期收益就是收益率。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6月以内理财产品是客户的'理想选择,说明客户喜欢投资短期产品。
1. 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各家银行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往往忽视了对质量和风险的管控,银行未能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适应性原则设计理财产品,导致创新能力不足,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
2. 过分强调收益淡化了风险,误导了投资者。大部分投资者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时不能充分认识到产品的风险程度。
3. 投资者盲目认购现象严重。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冲着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去认购理财产品,盲目地只看到了收益而不顾其各类不可预知的风险。销售人员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群,根据他们自身风险偏好等情况,合理有效地提出不同的理财意见。
1.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完善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并且根据客户的收入状况,对保本以及投资方面的要求因素,分别对不同需求的投资者设计合适的产品。
2.重点关注“潜在客户”,高学历年轻人。银行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潜在客户呈现年轻化、高学历趋势,单身的居多,月平均收入2000~5000元之间的占多数,呈现平民化。同时,这群高学历的年轻人正处于职业的上升期,未来预期较好,理财需求很高。一般而言,年轻人具有良好的接纳能力,对新鲜的事物乐于尝试,同时,这样的家庭负担较轻,具有较强的购买力。
3. 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发行过程中,不能只追求盈利,还要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按照风险匹配原则,讲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六
今天,按照中支年度班子考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就自己今年以来的履职情况向领导们做以下总结,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分公司上半年组织全省四级机构负责人专业知识培训,本人踊跃报名,积极参加。学习期间积极配合,善于沟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并在学习结束后获得优秀组员。十月下旬参加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全省四级机构高管人员培训学习,学习过程中一如既往的刻苦努力、虚心好学,并在培训结束后获得优秀学员证书。
通过这几次学习,使我对保险学科的基础理论、保险学的基础知识、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学习培训后,我对保险业在市场经济、金融经济中的特殊作用有宏观上的认识,对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市场操作等也要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把握。
按照公司党委、总经理室各成员的工作分工,我积极围绕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任务,针对公司各险种业务面临的发展环境和市场形势,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抓续保业务。由于受大市场环境影响,20xx年经济继续呈疲软状态,新增业务的发展较为缓慢,故在整体业务增长点中,续保存量成为一大亮点。我部门依据上年度保险续保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逐笔分类,提前两个月分拣好并下达到每个业务人员手中,使其达到每笔业务都心中有数,每笔业务都能提前通知续保。此举自推动后使续保率得到大幅度提升,效果比较理想。
二是大力开展渠道业务建设。针对公司提出的渠道业务的扶助政策,我于上半年与鹏华汽贸友好合作,签订协议,自此营销部有了第一家车商渠道队伍。现如今,车商渠道每月有十万左右业务产出,为我司业务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现阶段,我正积极与北京现代xx店和中国一汽森雅佳宝等汽车经销商进行走访,增进交流,加强联系,对今年及下年的合作事宜进行商讨,基本达成了共识,预计不久会有业务产出。
一方面加强内部建设,积极研究出台相应的内部管理政策和工作措施,在严肃工作纪律的同时人性化管理。对每位业务人员做到每天沟通,遇到业务发展阻碍积极帮助他们协调沟通;每逢他们的生日,集体庆祝的同时,为他们送上一份鲜花和祝福。
第二方面是积极协调,全面启动与本地各大型停车场、运输公司、汽车经销商进行多层次的沟通与联系,主动协调各业务人员与他们的业务合作,积极稳妥的开展车险业务,同时也在意外险开拓上做到稳发展。
第三方面是加大公司宣传力度。依靠总分公司现有的宣传力度远远不够,我部门计划于明年与本地广告公司进行接洽,加深我司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在xx县人民心中树立起美好的大地保险形象。
在今年,工作中虽取得了一些新的进步和成绩,但距离上级公司的要求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细想业务素质的提高跟不上公司快速发展的形式,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忽视业务与学习的两者关系,平日大部分时间忙于业务及事业性工作,用于业务知识学习的时间相对较少,有时工作中会出现些偏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正。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七
大学生活进入尾声,作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一名学生对现在所学的专业知识有了一定基础,但是却只是纸上谈兵,感谢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学习社会保障实物课程的机会。让我们可以亲自进行实践,进一步对我们所学专业领域以及其中的步骤有所了解,使我们把所学的支离破碎的知识形成整体结构。
从这门课程开始老师提出了要求:所有的作业以及内容都要尽可能的接近现实把步骤程序化贴近生活。这就保障了我们会学到以前课本上没有的东西,对所学专业在社会中的应用价值产生较为深刻的了解。实践证明这门课程确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使我们对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实用价值的认识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在整个学习这门课的过程中,我们十个人组成的小组是事业单位小组,主要的任务包括:建立一个事业单位,我们起名为――华北工商大学。进行了学校的基本设置,以及设置了基本机构设置人员设定。第二步,制作了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我单位的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聘用合同。之后进行了劳动争议的模拟法庭,对劳动争议的整个过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老师的安排和要求下,还建立了补充医疗方案和年度工资表。
通过课上老师讲解和分析评价,课下的准备以及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们每个人还是有了一些收获。
建立非我心态。
在建立学校机构和人员设置的过程中,仿佛我们置身于真的学校之中,为了建立完整和健全的学校,才发现不管是什么单位或组织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的,这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自身考虑不周到的地方,然后一遍一遍的修改才可以成功建立。
在我与我们组所创建华北工商大学签署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聘用合同的过程中,我们先进行了搜索找到一些范文版本,深切的感触到了这之间意义的重大:意识到这合同关系到劳动者整个职业生涯的方方面面的利益。从合同年限到工资待遇的商榷,从各项保险的缴纳情况到各项福利发放的商讨,从竞业限制条款到违约责任的约定,每一项内容都关系到劳动者的长久而且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通过其他组的模拟,我还意识到了在实际工作当中的各种用工形式如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与一般的功用关系有明显的不同:它的工作场所和劳动所得的领取地是分离的,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的同时,该单位并不为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由进行劳动派遣的公司发放的。以上内容对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我们势必会产生莫大的帮助。
不能死板而要灵活比如在劳动仲裁模拟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实际过程中劳动争议的解决会遇到方方面面的不同情况,在这过程中我们意识到事情的发生和解决并不是像我们想象中的简单,不是我们简简单单的按着条例和规章法则解决就可以了,在实际解决问题的时候还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我们看到了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该怎样进行维护:从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撰写到各种证据的收集,从劳动仲裁庭对申诉的受理到开庭纪律的宣读,从控辩双方的陈述到仲裁员的提问,从开庭时的审理到仲裁结果的下达。在我们的模拟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法律的庄严,而且看到了自己所学专业在维护每个社会劳动者的权益方面的巨大力量。如果有一天自己或是身边亲朋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我们就多了一种保护自己的工具。
小组的工作过程中,在企业年金以及补充社会保险听证会的模拟中,我们看到了各项社会报项基金的时间价值即使再少的一笔钱,若干年之后的'本息之和也是可观的,也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应该本着对企业、对工作、对员工的责任心显得尤为重要。责任感既包括对自己言行和人生道路承担责任的态度,又包括对自己履行职责的过失和责任的态度;既包括对自己负责的意识,也包括对他人和社会负责的意识。所以在工作中,我们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时刻遵循“敬业、热忱、主动、忠诚”,力争把细节做到完美。并在责任感的驱使下,积极挖掘自我潜能,更加勇敢、坚韧和执著,从而充满激情地勤奋工作。在这不仅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将来的收益,更关系到雇佣方的流动资金的情况,所以企业在选择企业年金以及各项补充保险时慎重,在制定双方的缴费比例是更是值得三思而后行。
在制作工资表的过程中,意识到了工资的发放不仅是基本工资的简单发放,更关系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问题,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各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以及自己员工的利益会尽量避免缴纳较高的各项费用,而将一些所得以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的形式发放给员工。这不仅会为我们衡量自己以后的劳动报酬打下基础,更为我们自己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习社会保障实务这门课程,扩展了我们的思维,开阔视野,看问题和想问题更加全面,不再局限于局部的意义,而是从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避免了考虑问题的片面及草率。相信这门课程的知识会使我们终身受益,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有所帮助。
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篇十八
有心理学理论指出,人之所以会对某件事物产生兴趣是源于这种新奇事物和这种实物独特的形式对人产生的刺激。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发展,其中的实物投影仪对教学则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美术教学来说其实用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实物投影仪的多种功能十分适合美术教学。小学生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在进行美术教学的时候会有很多的演示过程,但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则会因为视线的遮挡而使得有一部分学生无法看清演示过程。但使用实物投影仪可以将演示过程直接投射在幕布上,可以让每一个学生都看清出老师的演示过程。美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会展示一些实物的形象,但是由于某些实物的形象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产生变化。但是通过实物投影仪可以很好的解决这种问题。使用实物投影仪可以将一些操作步骤进行分解,从而使得教学时间不受先后次序不足的限制,可以让老师更加灵活的安排教学计划。实物投影仪具有放大的功能,对于一些需要展示细节的教学,可以让学生对这些细节之处进行更仔细的进观察。实物投影仪,顾名思义可以进行实物投影。在美术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会进行实物展示,但是在没有实物投影仪的情况下,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仔细的观察清楚实物是很困难而且也很耗时的。但通过实物投影仪的实物投影功能可以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全方位的观察实物,而且还能节省许多教学时间。通过实物投影仪可以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教学交互,提升学生学习美术的兴趣。实物投影仪的投影片制作简单,而且可以反复的在教学中使用,这样可以节省教师的备课时间,减轻教师的工作量,可以让教师能够花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其他的教学问题。实物投影仪相对于其他多媒体设施来说的操作十分简单,对于我们这些美术教师来说掌握起来相对简单,并能很好的进行应用。
二巧用投影,优化美术教学。
(一)巧做投影片,有助教学。
投影片的画面简洁、清晰、可保存时间长,制作好后携带方便,可是教师的教学活动准备更加快捷。在整个小学阶段的美术教学中的教学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绘画、欣赏和手工制作。在教学过程中合理的使用实物投影仪可以有效的提高教学效率。例如在绘画类的课程中使用自制的合适的投影片配合教学可以是教学效果更加。例如在教学小学二年级的《五彩的烟花》时,自己动手设计制作一组记忆画抽拉片,片底是一条热闹的小巷。用多媒体放出喜庆的歌谣。这时移动抽拉片,屏幕上出现五颜六色的烟花在天空绽放的情景。小孩们仿佛在小巷中奔跑嬉闹。学生们会在心中构思:繁星点点的天空、五颜六色绽放的烟花、往来奔走的人们、嬉闹的小孩……学生们用自己手中的画笔,从不同的角度描绘节日中的喜庆画面,表现出了学生们对于生活和对祖国的热爱。在讲解色彩知识的时候,主要是让学生了解颜色是有原色混合而来的。此时制作出三原色调试原理旋转片:用三张同样大小的圆形透明胶片,将前两张各平均分成4份,分别图上红、黄、蓝三种颜色,留下最后一份透明部分第三张同样留下四分之一的透明部分,其余的地方图上不透明的色彩,平时不用的时候各透明部分重合,圆片中间用一颗按钮固定。使用的时候,在实物投影仪上转动圆片,就能显示红、黄、蓝这三种原色,继续转动圆片,当两种原色重叠时,就能够在屏幕上显示各间色之间的变化。例如:红+黄=橙,黄+蓝=绿,蓝+红=紫。教学的过程中在让学生上台青紫动手演示,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手能力,还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互动。投影片中使用复合片可以使得美术教学过程更加的合理。美术课堂中有些演示过程不可能几笔就能到位,比如在教铅笔淡彩这种技法,学生要看到最后的效果才能体会到那种透明的,酣畅淋漓的淡彩语言。因此事先可以把整个操作步骤做出来,装订成复合片,这样既可以减少演示的时间,更好的突出重难点,同时也给学生留下了充分的练习时间。在课堂上教师也有精力着重解决重难点,更好的指导学生。这种方法可以说是一劳永逸,做好的片子不仅可以用于这节课,也可以用于其他平行班的教学。由此可见良好的教学过程固然能直接发展学生的认知、技能和一时的兴趣,然而只有完成美的美术作业才能使学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增强自信心和学习动机,而这正是促进以后美术学习的强大心理动力,也是促进人格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实物投影提高教学效率。
(三)使用实物投影仪让学生更能受到美的熏陶。
(四)教学过程中使用实物投影仪以点带面。
美术可中的不管是剪纸、泥塑还是画画、书法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总有一个步骤。虽然在教学的过程中并不需要面面俱到,但是却不能离开老师的亲自指导和示范。有的操作的工具并不是某一种其他的什么工具就能够替代的。例如说国画,总不能用铅笔就能够画出来。传统的演示都是一群学生围着老师看,这样能够看清楚老师作画过程的只有几个站在最前面的学生。如果是粘在黑板上竖着画,老师又不能画好,影响到学生的学习。使用实物投影仪后,可以将老师的整个作画过程全程的展示在屏幕上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看清楚老师的作画过程。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在老师的示范过程下有所提高。其实不止是只有国画课的示范过程才可以用实物投影仪进行示范。对于美术教学中所有的需要示范的课程来说都可以用实物投影仪来进行示范,这样做才能够让所有的学生都看清楚老师的示范过程。
三小结。
总之在小学美术教学过程中使用实物投影仪对于小学美术的教学示是十分有利的。实物投影仪的各种功能都很适合需要进行大量演示和展示的小学美术教学。通过实体投影仪可以有效地节省教学时间和各种教学材料,使用实体投影仪是美术课堂中的重要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中制作的各种投影片可以反复的进行使用,这样有利于节省教育资源。在课堂上教师通过实物投影仪进行各种示范时,能够让更多的学生都能够看清楚。对于需要实物展示的课程来说,避免了将实物拿到学生手中进行传递的麻烦,有效的节省了教学时间,更有利于留出更多的时间给学生进行练习。但是教师应该认真的研究教材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教学目标以及内容提前构思好投影片的内容形式,把握好投影与教学的关系,遵循适时、适量的原则,力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增大容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