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主义读后感大全(15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后,对所读内容的感受和思考的总结。写读后感不仅要总结自己的思考和感受,还可以提出一些问题和展望,给读者带来思考的启示。以下是一些读者对于该书的评价和感受,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一
这一段时间我阅读了辫子姐姐的《我们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
我们最想要什么礼物呢?宠物,发卡,还是手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
绰号尹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都给过成家人的受难日。大碗有一个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了一个筷子弟弟成为自己的同盟军,最后和小碟矛盾加深,跟爸爸妈妈日益疏远被“冤枉发配”到外地的寄宿学校。
十三岁生日时大碗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处处和家人作对,最后礼物揭晓,爸爸送上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抱出一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狗狗。。。。。。她突然意识到,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一家人最想要的珍贵礼物。。。。。。
其实,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礼物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却成为了你生命里最难忘的礼物,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经历,都可能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礼物。
有时我们最想要的礼物并不是什么宠物,手机,发卡,而是“家”,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人人都想拥有的礼物,家可以带给我们温暖,只有拥有这个礼物,才有机会去争取其他的“神秘大礼”。
礼物就是一次最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犹豫未尽。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它令你满怀欢喜。
礼物就是一句关心的话语,温暖着我们的心;礼物就像一块巧克力,甜香味滑过我们的全身。
礼物是一双金色的翅膀,让我们在未来的人生里飞的更高,更远。。。。。。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二
读完这本书,我立刻心灵震撼!
这本书以小女孩玛蒂尔达为主人公,讲了她的家和学校。她周围的一切总是那么可怕:恶毒的校长特朗奇布尔小姐、庸俗势力又非常暴力的爸爸。玛蒂尔达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老师的帮助,终于摆脱了这一切,过上了想要的生活。
玛蒂尔达家里只有一本书,她看腻了,就向爸爸提出买书的要求,爸爸拒绝了。但这并没有打消玛蒂尔达对书的渴望。她去图书馆借书,五岁就把大多数有名作家的经典作品“吃”完了!还都是大人的书。
大家看看玛蒂尔达的爸爸吧,他叫沃姆伍德先生,是个汽车商。他通过各种手法,对坏车进行维修,却为成功不择手段,简直就是犯罪!玛蒂尔达劝爸爸,他却不听。他看到她看书,就把她的书撕掉了。
玛蒂尔达上学后,便显露出她的才华,以至教师亨尼小姐不给她讲课,让她读高年级的书。有一天校长讲课,只因为鲁伯特把二乘七说成十六,校长就拽着他的头发把他拎了起来。其他同学犯了点小错就受到惩罚,朱丽叶斯直接被校长像扔皮球似的扔了出去。
玛蒂尔达拥有了一种魔力:用眼睛控制东西。亨尼小姐请她到家里做客。玛蒂尔达知道了特朗奇布尔非法侵占了亨尼小姐的家庭财产后,就用自己的魔力把校长收拾了一顿。后来,玛蒂尔达的家人到西班牙去了,她就跟亨尼小姐生活在了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善良的人总会是幸福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估计大家都很喜欢玛蒂尔达,不喜欢校长。
《玛蒂尔达》读后感徐梓洋。
罗尔德·达尔,是一个著名的儿童学文作家,我喜欢读他的书,基本上罗尔德·达尔的经典作品典藏集都看过了,十分的好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玛蒂尔达》这本书了,这本书讲的是聪明绝顶的小女孩玛蒂尔达与善良的亨尼小姐之间的真挚友谊足以温暖着这个世界。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我们一定要学习玛蒂尔达的坚持不懈的行为,并且,也要向玛蒂尔达一样爱学习,爱看书,把玩的时间减出来看书,这样,我们的学习就会一步一步的往上升。并且,我们一定要善良,多交际一些友谊,这样,我们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你就会越来越开心了!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三
对林徽因这个女人比较感兴趣,熬夜读了张清平的《林徽因传》。
读后感触不少,林徽因和三个男人的感情故事太让我感动。三个人都是可爱的,正是他们可爱和崇高的人格给他们在各自领域学术上的建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吧。
徐志摩,很多人包括我也觉得他有些事做得“不靠谱”,在感情抉择上几近疯魔。但这个人的可爱是毋庸置疑的,首先他是个纯粹的人,活生生的人,善良率性,对他了解和不了解的人都给予尊重、理解和同情,是一个“没有敌人的人”,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其次,他是个纯粹的诗人、艺术家、理想主义者。对人、对自然、对艺术追求的动力源泉是一种热烈的爱。
梁思成,一个真正的男人。个子不高,人却精神。不善言辞,却具备高品质的幽默素质。自身禀赋出众,父亲的教育和时代的熏陶给他的成才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他也丝毫不误才情,一生命运多桀,但坚持严谨治学,成果斐然。这个人的人格魅力实在是大,博爱、严谨、诚恳、儒雅、睿智、宽厚,敢于开拓,用于担当,真正的好男人。
金岳霖,真正学贯中西的大家。太让我感动了。看到梁思成深爱着林徽因就自己主动退出了,为了林徽因终生不娶,却和梁思成、林徽因做了一辈子的朋友。事实上梁思成得知林徽因受到感情困扰时,也表示尊重林徽因的选择。
北京沦陷后梁思成和林徽因南下云南,金岳霖也跟了去和老朋友继续做起了邻居,原因是已经不习惯了没有梁家的生活。多性情、多可爱的一个人!而梁思成和林徽因也温暖地接纳了这个朋友。爱情没有减退,友情却步步升华。几个灵魂的顺畅交流让他们彼此相得益彰,友情滋润了他们在各自领域的成熟。这三个人的友情和爱情故事让我好几次捧着书就发起呆来,仿佛走到了他们的故事里,被感动着,被温暖着。他们的故事应该是对爱情和友情的最好诠释吧,他们是真正懂得爱的人,他们的爱深沉、厚重。三个人的胸怀和境界真的值得我这个现代人认真地思索和学习。
学到了的话,人是可以活得更宽广、更豁达的。
摘录几句书中一些很温暖的句子。
爱使寻常的事情有了灵性,爱使普通的日子诗意葱茏。
面对命运,人要么被打垮,要么挺身承受。
人的一生不可能无牵挂无负载地来往于世,承担使生命有了沉甸甸的分量,承担阻止了人在痛苦的深渊中下坠。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四
葡萄十岁那年趴门缝往外看:腿都满了,到50岁那年趴门缝往外看:腿都满了。
我们中国这几十年的激情燃烧,打日本、解放战争、闹土改、上山下乡,文革、改革开放、计划生育、下岗.........折腾得算是鸡飞狗跳,大戏连小戏,戏台都不用拆地连番上演。真是热热闹闹几家欢喜几家愁。
葡萄,只是这样一个普通女子,尽着自己本分要做自己的事,以善良本性坚持着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那么多年。
在政治满天飞的年代,她不懂新政治名词,“觉悟”始终提不高不如一个孩子,一门心思只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敢爱敢恨,真疼她勤劳睿智却被打成恶霸的家公,她敬爱始终,心善面丑的冬喜她心爱,帅气却虚伪善恶不分的春喜她恼恨,少不更事要革命六亲不认的少勇她憎恨,后来逐渐明理懂事的少勇她亲爱。她对谁都闭口不谈满腹的秘密,却对认识几天的外来陌生人推心置腹。
那样动荡不稳的岁月,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居然一身正气地全须全尾地活下来了,严歌苓就是严歌苓,她小说里的寡妇一改过去中国千百年来俱有的低眉顺眼逆来顺受受尽道德和唾沫摧残的苦哈哈形象,摇身一变,可以在那么长久险恶的岁月里顽强而热烈的生活下来。凭她只有7、8岁孩子瞪人的眼睛及聪明善良直率泼辣甚至浪荡的性子,保全了自己保全了如亲爹一样的家公还有邻居孤儿寡母。以女人的柔韧的肩膀扛起院墙高筑土窑的家。不得不佩服葡萄的看人之准确,做事看似大咧实谨慎。
二爷,一个地主恶霸成分的土财主,凭着自己勤劳聪明能干,挣得一份财产,各路部队官兵来过都能圆滑的保全,却在新中国里毫无意外的被枪毙,阴差阳错在胆大心细的童养媳葡萄帮助下捡回一条几十年不见天日的贱命贵命。逆天地在葡萄保护下活成了神仙。以他宝贵生活经验教会葡萄做人做事,帮助葡萄逃过无数天灾人祸。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其实这么多年葡萄能保全下来,也是他们两个共同智慧的结果。
这是一个悲苦的故事,可读起来并没那么悲苦,因为女主在那样可怕的岁月从来没有“怕”,积极勇敢面对,没有退缩,每天都是充满希望的活着抗争着,所以读者也跟着没有那么害怕和悲怨。
严歌苓不仅从不同角度写寡妇,还从另一个角度看知青,估计这会让很多知青跳脚骂人。其实哪个圈子都有好人坏人。知青也一样,有本分干活的有油滑投机的有耍流氓无赖的。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五
严歌苓在她的小说中塑造了很多个女性角色。《第九个寡妇》中的王葡萄是我非常喜欢和欣赏的女性角色之一。
葡萄的一生怎么就那么苦,那么多的沟沟坎坎。但葡萄好像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叫做苦的女人,她从都不叫苦,也从都不觉得苦。似乎凡事都不用她、也不值得她发愁,兵将挡,水土掩,她相信到时候总有应对的办法。生活本身再困窘再艰难,葡萄从都不曾失落过,不但没有想过放弃生活,还把生活过得生龙活虎。当时的政治局势那样严苛复杂,葡萄愣是在大家眼皮子底下把死囚犯公爹藏了二十余年。当时的灾荒饿死了那么多人,葡萄硬是凭着自己的勤劳与智慧让自己和公爹填饱了肚子活了下。葡萄常说:"事不躲人,人躲事,能躲过去的事到末了都不是事。"。
看着葡萄生活得很混沌,没啥化,又不懂政治,更别提有多高的觉悟。其实葡萄是活得最明白的人,只有她看清了这个混沌的世界。"天底下就没有愁人的事,你斗我,我斗你,史屯村啥时太平过。今天你了,明天他走了,谁又长久过,活着就好。"所以葡萄既不拉帮也不结派,既不反动也不革命。你让我当劳模去领奖讲话,我也不去,我只管养好我自己的猪。不管外面是雷电交加,还是狂风怒吼,葡萄只管闷着头,按自己的道理,顺应自己的本心,过自己的日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份本心的坚守,葡萄才活得更澄澈,才更无所畏惧。就像书中描述的,"她像个几岁的孩子,不知道怕,也像个几百岁的老人,没有什么值得她怕。"。
葡萄面对感情,也是一个纯粹的敢爱敢恨的人。我爱你我就掏心窝子地爱,我恨你我就把你拉去喂狼。葡萄,一个土里土气的乡村女人,却让那么多的男人都为她沉醉。因为葡萄是真实的,她毫不做作;因为葡萄是淳朴的,她毫无虚华。葡萄那百折不挠的生命力、纯而又纯的女性吸引力,让男人们即便拥有了城里的娇妻美妾,仍然对她念念不忘。像孙少勇说的,"十个女人的灵性都长在了葡萄一人身上了"对,葡萄就是乡村的精灵,因为野蛮生长,才更光彩照人!
最后,我想引用至爱的.一句书评作为结束语:王葡萄是严歌苓笔下最灿烂的女性角色。做女人,当如王葡萄!因为"生而为人"这事,没有谁比王葡萄做得尽善尽美。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六
人性之真:葡萄,她藏起公爹,却从未隐藏自己;从不戴虚假面具,活出个真我。她无知无畏,只忠于那颗与生俱来尘不染的菩提心,因而她能洞察人生的真谛是活着,并知行合,认真快活的活着。有人误判她疯,那是因为,真,于大多数人保鲜期只限于童年,而于葡萄却是贯穿生。
人性之善:葡萄,她善待每个她爱或爱她的生命。从至敬至亲的公爹到奄奄息的陌路人,从时爱时恨的男人们到憨态可掬的猪崽们,都曾从她那里获得慷慨到牺牲自我的恩惠。是她的,就是她的;该她的,就该她的;不该她的,她滴不贪。这,就是葡萄在自己的世界里所界定的规则,并默默地自行圆满着。
葡萄似菩萨般仁慈、大海般宽厚地包容着人性的假恶丑,却在被俗世蒙蔽的眼里,易被解读成根筋,傻。天知道是谁傻,还有就是那群因避世而双眼未曾被完全蒙蔽的侏儒们,他们终究是看到了她的善。
人性之美:葡萄,人美,心美。人哪,缺啥就会渴望啥,啥稀少啥就是个宝,人人趋之若鹜。当你得到渴望已久的那啥,就会有种满足感由心而生,莫名的幸福。葡萄原本就生的美,在那洪荒战乱的年代,更显得水灵娇媚。自古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当然也有非君子,边心里嘲笑不懈着葡萄,边却跃跃欲试要亲芳泽。亲到了,那叫个滋润,咋样?心里美吧,是葡萄让你幸福了。葡萄有颗菩提心,更美的是她竟然完全不知情,只在荡秋千时偶尔能听见心底最美丽的声音,享受着那刻的幸福。而这于被蒙蔽的世人是听不见也看不见的,只有那群侏儒们看见了,这样美丽的心灵,只看看都是种幸福!
似疯非疯,她真;似傻非傻,她善;予人幸福,她美。至真至善至美之葡萄,尽在严歌苓小说『第九个寡妇』。从来不看小说的我,深深的爱上这位质朴淳厚,浑身散发着黄土地芬芳,简简单单,却能包容万物的王葡萄。
总之,如果有人被喧嚣的尘世闹心得浮躁到不能静,那就请翻开严歌苓小说第九个寡妇,书中自有真善美!或者,据闻电视剧即将开拍,如果能等,敬请期待荧屏里那颗玲珑剔透活灵活现的葡萄吧!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七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八
在中国近代政策下王葡萄与史屯的经历是文章的题材。
外地逃水患的幼年王葡萄被卖给了史屯当地地主做童养媳,不久嫁给地主小儿子,不久又成了寡妇。后来真正情感年龄上喜欢了琴夫,与地主二儿子孙隽永秘密生了个儿子挺,爱上了史冬喜,冬喜走后又与史春喜发生了关系。这是她的情感经历。
她看起来不谙世事不会怕,可是日子比谁都过得精。又看起来刻薄爱挣夺却实际上有情有义,冒着生命危险藏了对她像半个爹半个公公的地主孙怀清,即使是人吃人的饥荒时期,她也是能省则省的照顾他。她看起来糊涂却比谁都明白,不惧畏人言也不随大流,活的真活得洒脱。看似疯傻却是一个对待生活真正有主意有勇气的人。
小说以中国近代史的乡村为题材,时而讽刺露骨,时而幽默诙谐,带有一些封建传说,容易让读者投入感情。
怪不得老师说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翻拍成影视作品,情节生动,感情丰富,余味萦绕。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九
写故事不容易,把故事写得真实且如史诗般凝重感人则更不容易。
写故事需要写作者对故事有深刻的了解,而严歌苓,显然是少数几个洞悉了故事本质的作家之一。中国当代有很多美女作家,文字轻巧灵动的该是舞蹈演员出身的严歌苓了。严歌苓会舞蹈,会写作,爱过渣男,离过婚,上过战场,做过保姆,有美有才又努力,征服了各路大导演李安、张艺谋、高晓松、冯小刚。很多作品如:《扶桑》《天浴》《少女小渔》《梅兰芳》《金陵十三钗》《归来》《一个女人的史诗》《小姨多鹤》《芳华》等影视剧本,都出自严歌苓之手。
然而,严歌苓还有一部小说重要代表作,在被搬上荧屏时,故事的年代有了重大改变,几乎是面目全非了,完全背离了原创的初心。没错,我说的`就是严歌苓的长篇小说《第九个寡妇》。
原著《第九个寡妇》是一部史诗般的小说,很让人动容。但是改成电视连续剧改成《野葡萄》之后,这个在原著里发生在1949年到1978年之间的故事,全都变成了截止于1949年民国期间的故事。电视剧追求高清唯美的画面,让人有种视觉享受,但时代背景变了之后,失去了原著的批判价值,主题就远不那么深刻,情节远不那么震撼人心了。
优秀的严肃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娱乐至上的影视肥皂剧。这是对严歌苓作品改编之中最最失败的一篇,实在是不堪与改编成功之作《芳华》相比。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十
读第九个寡妇有感:首先,我想说,有谁敢不敢把这拍出来,让大家看看,看看其中的朴实无华,领略故事背后的'真实。
1、葡萄一辈子,多实干,少说话,认认真真做好自己想干得每一件事,认认真真爱上自己想爱的每一个人,认认真真对待自己想帮的每一个人。表面糊涂,内心却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一辈子,糊涂又清楚,痛苦也快乐。
2、很多人可能会说,银脑这辈人,最铜脑与春喜活的潇洒,光芒吧,葡萄最窝囊吧,有那么多男人跟她上了床,但没有一个愿陪她到老,但要我说,葡萄一辈子活的最随心吧,不因外界影响,不受过去牵连,珍惜当下,过好当下每一天。
3、人生实干很重要,命运更重要吧,瘸老虎就因那6跟玉米,永别人间,而别人都不知道偷了多少个6个了,那不叫公平,那叫命,某个时刻,某个地方,那件事就给你遇上。人际关系甚重要,你再努力,别人踩你一脚,用不翻身,但就算你再平淡,有贵人相助,路也能平平坦坦,所以请认认真真走好每一段路,请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个人,没有任何一段路是白走的。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十一
其实之前我并不喜欢看书的,老觉得看电视比看书爽多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书中自有书中乐”,在书的海洋里,可以找到很多比较内化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我们从电视剧中所无法得到的;而且在学校四六级也已宣战成功,现在除了上课也没什么事,于是在同学和老师的推荐下我也加入了他们读书的行列。
刚开始说实话,我真的接受不了葡萄的作为,但是后来却被她那人性之善之美之纯而感动,她的无知无畏和宽厚包容都是源自于一种蒙昧,但正是因为这种蒙昧让这个对时事不闻不问以及永远那种抱着“总有一天会躲过去的”生活态度的女人在这九个寡妇里脱颖而出,成为不断更新的每个历史时期的焦点。这本书不是历史却胜是历史,在人物命运塑造的同时,将时代背景巧妙的结合了进去,通过小人物命运的变化去讲述时代的变更,让我们对当时的时代有了全新的认识。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80后来说,从国共两党战争到“”那段历史根本没有一点的记忆,再加上国家对某些来历史阶段思想和文化的控制,到现在为止,在市场上我从没找到一本介绍关于“”的书,可是从这本书里,从那些小人物的命运里我们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中生活在社会最低层人们的命运和在他们身上所显现的最本质的人性。孙少勇可以为了苟活,而将自己的亲爹至于死地而对其不闻不问,而与之相对立的葡萄,则出于对人性的拷问,很毅然的将“二大”从死人堆里将他背了回去,并匿藏在自家的红薯窖内,一藏就是二十年,其间,多少次的饥荒,多少次的政治危机,都在她对生命的无限向往中而淡然离去,生活还是生活,我们必须活下去,无论有多难。她就是靠着这种坚强的毅力帮着“二大”躲过了一次又次的危机,并最终等到“生命得以解放的那一天”。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十二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感触颇深,特殊的历史背景了然清晰,笔下的人物形象棱角分明,个性十足,呈现的整个画面立体感强,且给人以丰富的想像空间,让人在领略其娴熟、流畅、俏皮的文笔外,还能让人重温被现代人渐已淡忘的历史故事。
然而,人性是多面的,在美丽灵魂的背后,也有着难以掩饰的丑陋一面。作者对人性的揭露是毫不吝啬,也不避讳的。主人公纵有千好万好,也难逃男女之间苟且之事,更何况是个寡妇呢?原本寡妇门前事非多,不做这方面的点缀似乎有背事实。初看王葡萄的滥用感情,与多人乱来让我费解,直到读完,才有些许明白:作者如此不惜笔墨是对‘人无完人’的多角度诠释,王葡萄也是普通人,她的年龄决定了她对生理需要有着正常人的极度渴求,此外有的行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是寻求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无论真心还是假意,王葡萄的各种要求几乎都得到了满足。也许,这样描写出的人性才算更完整吧。
特殊历史时期的小人物的所作所为,所遭受的非人经历,都让人在作者看似平淡的叙述中感受到了历史的残酷,艰难生活的无奈,同时为自己能够生活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和平年代而庆幸:铁脑在半夜三更被日军报销,少勇为了提干而要求政府枪毙自己的亲爹,葡萄为了掩人耳目,忍痛将自己的儿子丢弃给一群侏儒,史会计不忍因偷窃被扭送回史屯而上吊自杀,老虎也因偷玉米被抓感到颜面尽失而跳进坡水自尽,李秀梅的小儿子因饥饿难耐吞下滚烫的粉条而被生生烫死……诸如此类,令人瞠目的事情一件件发生,读到这些地方时心情会不由得随剧情的起伏颤动。作者虽没流露出高涨的情绪,但可以相信作者很想通过文字传达这样一种愿望:大家不要忘记历史,更要珍惜现有美好生活。
—”葡萄啊葡萄,不然你该是多好的一块料!“。
—”你才是快料!“。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
口号。
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十三
一个闲暇的周末,偶然翻开《乔布斯传》,细细看完这位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受益匪浅。
我一向对传播正能量的传记书籍不太感兴趣,因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境遇,我们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就算看了那么多正能量,到头来还是得自己去生活中领悟。但是这本《乔布斯传》让我感受到这位it界巨人的伟大和神奇。他为世界带来了那颗缺口的苹果,让iphone引领了手机行业的发展,也让ipad、macbook引领了平板以及笔记本电脑行业的发展。他用自己的人生为我们验证了一个人可以把生命活成一个传奇,他的精神和行动力也让后人备受鼓舞。
乔布斯的生命颇有传奇色彩,他青年时期初创苹果,当时苹果未能被世界公认,后来他中断了创业之旅,历经漂泊后再次重返苹果并研制出ipod、iphone和ipad等产品。简洁的外观、人性化的系统功能等优点,让苹果企业下的产品快速俘获了消费者的心。
乔布斯56岁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当是他倏忽消逝的肉体并不能摧毁他的灵魂和品质。他的成功与财富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乔布斯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他为产品赋予理想色彩,永远追求并享受着探索的快乐。他把意念转为行动,把行动化为产品。在苹果手机上,我们足以看出乔布斯对极致和理想的不懈追求。乔布斯敢于创新,在诺基亚盛行的年代,他推出一款如此简约的产品,舍弃手机键盘造型、舍弃手机复杂的外观元素,让每个人一目倾心。
乔布斯不惧怕失败,在他30岁的时候,他因与管理层产生分歧而被迫离开亲手创办的苹果企业,这无疑给他带去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是,乔布斯并没有让不良情绪停留太久,他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还收购了皮克斯。最后,让苹果公司走上世界前沿,获得全世界的认可和称赞!
后来,我继续读完《乔布斯传》,对乔布斯的成长经历感慨万千。
乔布斯的亲生父母都是大学生,当初抛弃乔布斯是迫不得已。他们故意拖延领养时间,希望双方的父母能够同意两人在一起。最终,乔布斯被保罗和克拉克领养,合同上规定:他们必须能够乔布斯上大学。
保罗是海军退役的机械师,经常在家里面的车库里制作家具、维修机械,小乔布斯对父亲精湛的手艺非常佩服,经常和父亲混在一起。有一天,保罗制作篱笆时,对乔布斯说:“篱笆的背面虽然别人看不到,但是同样要做的非常认真。”
这句话对乔布斯影响非常深刻,在苹果公司创立之后,他经常和别人谈到。
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听别人说自己是被领养的,亲生父母把他抛弃了,特别伤心。但是,养父母并没有对他做丝毫隐瞒,而是耐心的向他解释,希望他能理解。之后,每当有人嘲笑他的身世时,他就会很愤怒地说:“他们(养父母)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另一方面,当谈及亲生父母时,他显得很草率:“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
乔布斯小学时特别调皮,学校就把情况通知了家长。当他父母来到学校时,并没有怪乔布斯,而是对校长说:“错并不在乔布斯,是因为你们没有激发他的兴趣。”之后,学校专门针对这件事进行了讨论,决定换一名老师来教导乔布斯。新来的老师对乔布斯关爱有加,经常用奖品吸引乔布斯超额完成作业。以至于,乔布斯回忆时说:“后来我写作业就是为了哄老师开心。”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肯定会先被爸妈臭骂一顿,再被领到办公室和老师道歉,接着写自我检讨和保证书。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到中美在教育理念上的差异,或者是差距,引人深思。
乔布斯年轻时是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并且不注意个人卫生,很少洗澡,身上总是带有怪味。他去找工作时,直接被拒之门外,但是经理欣赏他的个性,于是决定把它留下来。但是为了不影响他人工作,公司规定乔布斯只能上夜班,避开其他职员。乔布斯高中时经常服用迷幻药,也曾经远足去过印度寻找精神导师。这些都很让我吃惊,但是这也许和乔布斯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迥异的性格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父母决定送他到州立大学,比如:伯克利大学和就在他家旁边的斯坦福大学,并且可能会得到奖学金。但是乔布斯拒绝了,他说:“别人去斯坦福,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想要好什么,一点艺术性都没有,我想要的是富有艺术性的大学。”于是,乔布斯坚决要求到全美学费最贵的里德学院,父母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乔布斯。
到了里德学院,他从来不上必修课,只是上自己感兴趣的选修课。他曾经选过一门书法课,他说:“这其中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陶醉。”这也给之后苹果电脑创新性的创立多样的字体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一年之后,他感到给父母的经济负担太大,决定退学。他并不是真的想离开里德学院,只是不想交学费,也不想上那些提不起他兴趣的必修课,惊人的是:校方容忍了这一切,允许他继续留在学校,不用交学费。“他有一颗渴求知识的心,这很让人感兴趣,”教导主任说。
乔布斯的好朋友沃茨尼亚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电子天才,是很多电子迷的偶像。有一天,沃茨把最新设计的计算机拿给乔布斯看,乔布斯被绝妙的设计震撼了,乔布斯敏锐的觉察到这个可以卖很多钱,极力的劝说想把它的免费公开的沃茨。最终,apple——1诞生了!
后来,乔布斯和沃茨成立了apple公司,并且逐渐壮大。apple的成功,我感觉和乔布斯有很大的关系。首先,乔布斯是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他把每一件产品都当作艺术品,而不仅仅是赚钱的载体。他绝对不允许一切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阻碍了苹果电脑的发展,他要求硬件和软件要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所以,大家可能会发现比苹果配置高很多的电脑运行起来还不如苹果)。
苹果公司壮大之后,有很多人加入进来,但是每当有人企图把苹果公司一般化的时候,乔布斯总是坚定的站出来阻止他,尽管可能不被人理解,但乔布斯却拯救了苹果很多次。其次,在苹果公司工作过的人都曾被乔布斯强烈的“现实扭曲力场”感染过,他们本来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事,在乔布斯的一番鼓舞之后,就会全身心投入其中。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通过乔布斯,我看到了自己的缺陷所在。作为一名普通的电气检修工,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者,这一生只能跟工具和设备度过。但是,从今日起,我要像乔布斯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坚持不懈,永葆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在工作上不断提高效率,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与美国人相比,我还是觉得咱们中国缺了点什么。细细想来,我感到最缺的可能就是为内心的理想敢于放弃一切的破釜沉舟的胆略。很多有才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不敢迈出关键一步;很多敢于创新的人,又急功近利,逃不脱小打小闹的狭隘。这也许就是美国为什么以区区几百年的历史能遥遥领先于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我们的原因吧。也许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我们谁也无法左右,但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我们要从小培养孩子具有创新能力,并且拥有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决心,这是一名教师能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十四
王安石23岁作《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寡妇主义读后感篇十五
最初听说这本书在上高一,看到这个书名《第九个寡妇》就感觉应该不咋好,当时也不认识严歌苓,也不知道这本书是她写的,后来经同学推荐说她写的书好,有一本《无出路咖啡馆》借我看了,不太喜欢看书,大致粗略翻看了,现在留下印象不多,就知道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后来就觉得应该不会喜欢她的作品,(当时自己还是挺可笑的,不识大作,不过条件有限,不是想查什么都能办到),再后来就知道她很有名气,但作品也没看过,大二上问一个同学最近看什么书,他推荐了《芳华》,说这本书很好看,为了搞懂他所谓的文艺青年独特气质,我连夜把这本书看完,写的是不错,原谅我不能用概括性语言表达这本书了,看完还想和那位同学讲下读后感,后来也没细谈,毕竟我看的这类书不多,得知《芳华》要拍成电影,也很期待的,冯小刚严歌苓大作。
对当时社会情况从作者笔下进一步了解,了解当时社会风气,上下级人物关系,人性等,而今看完了这本书,更让我震撼,与三姨和妈妈口中叙述的相差无几,历史面具在心中撕下了,书中感情色彩刻画非常到位,每一个故事都让人感动,塑造王葡萄这一伟大女性形象,还有聪明,勤劳,能干,明事理的孙二大,民间故事重现读者眼前,让人看着痛快,看清人性,供学习的地方有很多,不再赘述,强烈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