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协议合同(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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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一
托运方:
承运方:
1、运输单价:每月按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单价为380元/吨计算,如遇汽油、柴油、过桥过渡费、高速通行费等大幅变动,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变动时,运输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结算单价以调整后单价为准。
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当月款项当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当月发生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形成汇总结算单据,结算款项月底之前付清。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乙方车辆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不得人货混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的各项营运费用、税金、规费(包括各种税费、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过桥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汽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和司机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以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二
乙方:
为贯彻落实《__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吨位:),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乙方:电话:
签约地点:__市。
二〇__年月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三
第8条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第11条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15条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18条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
第25条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四
发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资共同信守,互相制约,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立方;____________运距海里。
四、船运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现金结算)。
五、付款方式:运输物资装船前甲方预付总运费的50%定金________元整(元整),物资到港甲方验收后付清50%全部余款________元整(元整)。
(运输物资装船后甲方付清全部运费________元整(元整)。)。
调船费:合同正签后乙方留压原件付本给甲方,同时由甲方预付每船调船费拾万元给乙方,调船费在一个月内结帐时分批扣回。
六、甲方责任:
1、乙方运输船到达甲方装货码头后,甲方保证在____小时内把物资装完,如果超过____小时未装完,甲方赔偿乙方误工费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运输船到达甲方卸货码头后,甲方不按时给乙方卸船,每超过____小时未卸,甲方赔偿乙方元人民币。
3、甲方负责本次航距内的海上相关部门的一切费用,甲方负责(包括海事局、水政、稽查、扣船、罚款等),如果扣船按照每天每条船赔偿给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直到取回船只。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船只无故停工,中途退场,造成甲方误时误工,使工期无法依时完成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货物数据,确保甲方货物装船计划实施。
3、甲方及时通报船运行的动态信息,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大风、大雨、大雾等)造成船舶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系。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对货物相关质量情况进行交接清楚,并反馈到甲方。
4、乙方船舶要办妥本船和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劳保、社保等,服从国家有关规定,违规者由乙方船队负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船舶证书必须合法、真实、有效,由甲方办理海事处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6、作业期间船舶的安全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及伤亡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运输途中应按甲方货物质量要求保证货物安全到达。不可抗拒的风险自然灾害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时结算付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转甲方付全部负责,每天按所欠款项的5%赔偿给乙方,同时甲方补偿乙方每条船_____元人民币/天经济损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船舶停航、停产壹天后,超出天数则甲方赔偿乙方每条船_____元人民币/天经济损失(因台风、地震、海啸及海上执法行政部门检查除外。)。
3、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将给予违约者以一罚十的经济处罚,并返还损失的一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双方协商后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五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__年1月1日。
委托人:
运输代理入:(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线铁路施工用石碴货物的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2元/吨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数量以铁路运输票据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的责任。
(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
(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
(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__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行:开户行:
分理处。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地址:
地址: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六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发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运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发地点:______。
装运地点:______。
发货人:______。
承运人:______。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______。
收货人: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
重量:______。
体积(长、宽、高):______。
包装形式:______。
件数:______。
出厂价格:______。
承运车辆车牌号:______。
运费:______。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七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职责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资料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景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八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九
1、正常运输价格按双方议价执行。加急发运每单给予的加急补贴费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运输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费用结算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齐上月所发运的车辆(货物运输单)回执联,按发运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甲方审核。
第九条运输风险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________万元。
2、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扣收,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运费中自行划转起直至补足。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漏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熟知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本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6、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对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起。至秘密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时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
2、甲方违约责任。
2.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2.2乙方按时将货物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3、乙方违约责任。
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方按每车200元补偿甲方损失。
3.2若运输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且拒运的甲方有权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由乙方承担。
3.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当次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索赔的,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起码到补齐甲方所有损失。
3.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偿付给甲方,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的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5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具体赔偿办法见本合同相关规定。
3.6乙方中途单方面终目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及要求乙方赔偿由引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结算的运费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2、如遇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
2.2根据法律规定的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时;。
3、对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没有约定当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这一违约行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改正。如违约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关于要求改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告裁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出任何转让、或被告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权代表签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市场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5、如果任何进修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八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账号:
开户行:
电子邮箱:
电话: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货物托运。
1.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应填写《货物托运单》(附件),明确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货人名称以及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
1.2甲方托运货物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承运车辆办理提货、装货等相关手续,指导乙方进入指定的发货地点。
1.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应符合标准,保证货物的质量、包装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进行操作的情况下,货物应是安全并可以运输。
1.4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2、货物承运。
2.1乙方应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甲方发出的《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为甲方安排车辆和人员。
2.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运输期间内,确保货物包装、数量,并安全的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签收。不论运输情况如何变化,都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2.3乙方应在货物运输中,保持与甲方的联系,若发生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甲方的处理意见。若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以减少损失,并详细提供事故的相关资料。
2.4乙方不得将有化学类、、污染类、气味挥发性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与甲方货物拼装于同一车辆运输。
2.5乙方不得将甲方托运货物另外委托第三人运送。
2.6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的罚款、扣证、扣车等处罚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将甲方货物按时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2.7乙方应承担从货物装运至交于收货人止,发生的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损坏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员均为乙方代表,因其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运输价格及结算。
3.1运输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明细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价格保持不变,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提高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否则视为单方面违约。
3.3乙方应当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3.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60天内,按发票金额以转账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4、运输车辆。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配备性能优良、车容整洁的货车,以保证运输的质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运输车辆应是:
a、全封闭箱行车:
b、非全封闭箱行车:()。
c、保温车:()。
d、其他:()。
5、交货方式及期限。
5.1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对门的运输服务,负责货物的装卸,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交收货地点。个别发货的交货期限如果是收货人休息日时,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交货期限则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时间。
5.3乙方若要在交货期先前交货,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得到认可。
5.4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检验货物,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提出异议的,可以拒绝收货。
6、手续确认。
6.1甲方下达派车任务时应填写《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终端设备向乙方下达委托,通知乙方按规定时间上门提货。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按照甲乙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并开具工作单。
6.3甲乙双方收发货人员当场确认相关凭证单据及承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形态等,若发现单据证件、货物不符或不全,双方人员均有权拒绝发货、提货。
6.4经甲乙双方人员对货物共同确认后出具清单,乙方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清单让收货人签收,签收单作为乙方安全承运的凭据。若签收单遗失、未签字或未盖公章的,甲方可拒付运输费用。
6.5乙方应在承运期限之后的3日内将签收单交还至甲方,以通知甲方运输合同已执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还签收单,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相应延迟支付运输费用。
7、保险。
7.1乙方应对托运货物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包含在运输费用之中。
7.2对于保险责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赔额的损失,乙方应在保险公司赔款结束后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
8、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约定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乙方应将5万元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用于乙方未能支付违约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户签收依据的运输订单金额。若无此类款项,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周内全部退还乙方。
8.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甲方应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货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b、战争、、罢工等。
10、变更与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结清所有费用:a、任何一方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继续履约的;b、任何一方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无法继续履约的;c、任何一方因为重大经营调整或经营范围的变更,无法继续履约的。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故意隐瞒,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乙方擅自将甲方托运的货物委托第三人运送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3乙方擅自将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拼装到同一车运输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4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的,致使逾期到达目的地的,逾期一天,应按货物价款总额的%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因逾期交货产生的全部损失。
11.6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实际不能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货物价款总额的%。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说明:本条款适合协议一方或者双方均在上海的企业/个人使用,如果双方均不在上海的企业,可以选定当地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
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生产物资全部给乙方承运,预报当月运输计划,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车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数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车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车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车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5万--10万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3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5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大雨,大雪)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装货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装货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货时间表安排到装货,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装货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年12月8日签署日期:20年12月30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三
1、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发生甲方投保的货物整车被他人诈骗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每次均实行损失20%的绝对免赔率;其他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3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因此,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规定扣收。
3、甲方货物保险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
4、如出现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应及时将出验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递交甲方人员向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5、保险公司有效赔偿期限为3个月,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险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未结运费及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中扣收。
6、如出现承保范围之外的货损货差事故,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出现货物损坏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工作日内将损坏货物返回到甲方仓库,逾期将视为乙方按投保价值购买。
8、每次发生事故后,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损失金额,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约定扣收。如保险公司向甲方理赔,甲方按理赔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正常运输价格按双方议价执行。加急发运每单给予的加急补贴费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运输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费用结算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齐上月所发运的车辆(货物运输单)回执联,按发运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甲方审核。
第九条运输风险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________万元。
2、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扣收,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运费中自行划转起直至补足。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漏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3.2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熟知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本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6、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对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起。至秘密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时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
2、甲方违约责任。
2.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2.2乙方按时将货物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3、乙方违约责任。
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方按每车200元补偿甲方损失。
3.2若运输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且拒运的甲方有权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由乙方承担。
3.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当次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索赔的,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起码到补齐甲方所有损失。
3.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偿付给甲方,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的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5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具体赔偿办法见本合同相关规定。
3.6乙方中途单方面终目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及要求乙方赔偿由引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结算的运费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2、如遇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
2.2根据法律规定的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时;。
3、对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没有约定当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这一违约行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改正。如违约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关于要求改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告裁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出任何转让、或被告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权代表签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市场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5、如果任何进修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八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甲方):签约时间:年月日。
承运方(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每次发货时与乙方应签订货物托运协议书,写明货物名称、数量和重量、运费和保价、送货地点及到货期限。甲方负责向乙方移交甲方的送货单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保证能提供足够的运输能力,以保证甲方货物完整、按时正确地交给甲方所指定收货单位。
三、甲方托运货物时不得夹带危险品和禁运物品,如夹带混装上车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运输时必须保证甲方货物完整、清洁。如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或到达收货单位后发现污染、包装破损、受潮、少数等,乙方将做出赔偿。
五、甲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货物运输的主要承运单位,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签订运输合同。
六、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按甲方要求将委托货物及时进仓库,一次托运,及时发货。
七、甲方须在货物到货后当月付给乙方运费,即运费月结。
八、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由此而引起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有疑异在签订协议书时再议。
九、本合同签约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四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 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五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合伙投资人就合伙投资承租柳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生产线一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投资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1、x,身份证号:住所:
2、x,身份证号:住所:
二、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万元。
出资者。
名称货币实物合计出资比例%缴付日期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四、投资的转让。
1、合伙投资人向合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2、合伙投资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伙投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五、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投资协议终止:
1、合伙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合伙的其他事由,经双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合伙投资协议终止前发生的合伙债务,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债务。
合伙期间所购置的机具设备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产成品等,在合伙投资终止时的资产评估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合伙人单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3、投资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伙人签字:
签定日期:
甲方:宜昌市超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牌喷绘安装等一系列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1、城区部分:包含宜昌市中心、伍家岗、东山开发区、葛洲坝等区域1。5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内按2元/平方。
2、城郊部分:包含高速路段、机场周边等区域2。2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内按2。5元/平方。
3、夷陵区部分:夜明珠至小溪塔路段2元/平方米;100平方以内按2。5元/平方。
4、当阳市3元/平方米;
5单次挂招商广告200元/次。县城另算。
6、其他区域以协商价格为标准。
以第三条协议确定的单价以及安装的实际面积为标准,进行月结。于次月15日以前结清。
经双方约定,乙方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所需文本资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5、操作工人保险。6、工人相关操作证件。7、安全承诺书(以上由复印件加盖公章生效)。
1、乙方喷绘安装要检查广告画面的整洁、美观、拼接完整;(拼接由喷绘公司负责)。
2、乙方须对广告画面安装后进行跟踪维护,吹松吹散主动修复;
1、甲方有对乙方所悬挂画面内容审批的责任;
2、甲方必须根据相应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户外广告牌安装维修费用,不得拖延,不得非法扣减。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保守甲方相关商业机密、及时完成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和验收单。
2、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完毕后将现场周围清扫干净;在操作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或意外状况,需及时与甲方或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施工中的操作安全和交通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转包和擅自分包,乙方应保证其所选任或雇请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的工作资质。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外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按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对广告牌主体结构造成损坏,若有损坏应按原样恢复或赔偿。
7、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工作及时提交验收报告。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无故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甲方有权有要求乙方重做,更换,或相应减少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及保修保质期内,应当保证安全作业,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乙方制作安装人员和乙方雇请人员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构成对第三人侵权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双方因合同事宜发生争议,可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月内提供相应的公司资质证明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其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章后,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领导协商,签字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的______专供商,供货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提供______,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责任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乙方每月______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六、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一定金额的保证金,金额为______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以上双方如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华能蒋公岭风电场(48mw)新建工程__。
(二)工程地点:_九江市都昌县多宝乡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就华能蒋公岭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升压站土石方开挖、钢筋的加工、混凝土浇筑、基础环吊装等。
第二条工程价款。
11500元/台。其它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1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文件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时,严格按照图纸和验收标准、规范执行。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5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护坡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和适当安排抢工、缓工、暂停工等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3、按照施工要求施工,废渣及时清运,禁止填埋建筑碎块和垃圾。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结算方式:本工程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部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付清结算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协调处理影响施工的相关事宜,解决相关的问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并经监理、甲方审批同意后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必须组织足够的机械、人员进场,展开施工。
5、乙方对完成的工程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监理、甲方验槽,验槽合格后,以三方实际测量共同认可的工程量(基坑实体积)为准,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现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代为购买。
第六条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4。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房屋面积为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押金及支付方式。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五、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对其出租的房屋和设施负有维护、修缮、管理使其适于居住使用的责任。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受损或遭受人身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入住日抄见:水__________度,电__________度,煤气__________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两个个月。
八、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导致本合同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_____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附件:该房屋的附属设施清单。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所属自已的一幢房屋出售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房屋坐落情况及边界。
1、本协议所指的房屋为______市______区______镇______村______组小地名______所拥有的住房(______结构、______列______间)。
2、房屋边界:东至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2、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该房屋及地基的所有权,此后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皆与甲方无关。
2、房屋出售后,甲方应尽的义务及应享有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因房屋拆迁及其它原因产生的风险及利益概由乙方负责或享有。
四、其他事宜。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经甲方(雇主)乙方(家政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未经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不逼乙方做没有安全措施的工作。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内乙方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理赔,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理赔以保险条款为准。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_____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理赔事项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_____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赔偿,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1、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2、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3、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___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4、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编号:
甲方:
住址:
法律文书指定接收邮箱:
法律文书指定接收地址:
负责人:
电话:微信号:qq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本人常住地址:
法律文书指定接收邮箱:
法律文书指定接收地址:
电话:微信号:qq号:
丙方(乙方之担保方):
证件号码:
法定住址:
办公/常住地址:
法律文书指定接收邮箱:
法律文书指定接收地址:
电话:传真:
丁方(见证签约方):
注册/办公地址:
负责人:xxx,会长。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各方就乙方购买的本合同书约定的标的物挂靠在甲方名下,丙方为乙方履行对甲方的全部义务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基础上、合法自主经营等事宜,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书,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书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各方均无书面异议的,则本合同书自动顺延。顺延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甲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书签订时约定的标的物为车1部,车辆牌照号,或发动机号/车架号)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期届满后续约期间,乙方另行购置的车辆欲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与甲方合作的,各方原则上同意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执行,各方也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确认书予明确。
2.乙方付清按本合同书约定所列各项费用、按约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后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车辆过户给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的第三方,具体过户手续由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预先支付。
3.在乙方车辆挂靠甲方期间,上述车辆登记证书的正本由甲方负责保管,甲方应出具收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法、诚信经营,为乙方上述车辆创造良好的业务环境;
2.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完整的营运手续,使得上述车辆能合法营运,以及协助办理车辆和证件的年检、年审等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应预先向甲方支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为乙方向与甲方长期合作的保险公司统一办理上述车辆的保险事宜,保险费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保险项目险种至少包括车损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如保险公司只允许投保万元,则按最低万元的保额投保)、车上人员险(每座位至少万元)、不计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年累计赔偿限额至少万元)、机动车强制第三者险(“强三险”)和(其他必要险种)。
4.应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办理出险车辆的相关处理工作。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上述车辆经营业务中,需以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对外追索债权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请求与承诺积极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并预先支付。如属于乙方或乙方车辆被索赔、被起诉或被申请仲裁的,甲方接到有关法律文书后应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统一委托律师应诉;乙方对甲方的通知不予配合的,甲方仍可以直接应诉,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6.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收取车辆档案管理、通知服务费等:每辆车按每月元,乙方按季度支付上述费用(即在12月25日前支付下年度1~3月费用;3月25日前支付4~6月费用;以此类推)。除非有另行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购买、或过户入甲方名下的其他车辆仍按本款标准执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车辆拥有自主经营、使用、管理和调度的权利,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干预;但若乙方存在违法、违约经营现象,则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并依法、依约处理。
2.同意委托甲方统一代理投保上述车辆的各种车辆险,包括车损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车上人员险(每座位至少万元)、不计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年累计赔偿至少限额万元)、机动车强制第三者险(“强三险”)和(其他必要险种)等。如果保险期限届满前15天,乙方未主动委托甲方投保,甲方可以在保险期限届满前7天(遇到节假日则相应提前)直接投保,费用仍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甲方垫付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及其利息。
3.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及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档案管理、通知服务费等,并承诺对该标准保密。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经营、生产工作。配合甲方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有关的企业检查、稽查等工作。
5.如乙方车辆出险,乙方应在出险12小时内向甲方报备,对于涉及重大的人员伤亡的案件,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报告,同时允许甲方介入协调、处理。如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以及驾驶员等工作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因上述车辆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起诉、追索的,且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等)确定甲方应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则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前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以便甲方对第三人进行赔付。乙方同意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甲方应诉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差旅费等)与赔偿金。
6.自行聘请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其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关系。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并对其进行交通法规、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的学习、培训和监督,按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有关部门或甲方检查,积极维护甲方公司形象。
7.按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和车检工作,承担车辆日常运营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年检等项费用),并及时按规定缴交,否则应承担逾期支付责任。
8.乙方聘用的从事本合同项下车辆运营的工作人员、司机等必须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保、医保手续,如需要委托甲方办理,乙方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按月预先向甲方支付,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可能造成国家相关主管单位给予甲方的经济处罚及一切相关损失。
1.丙方自愿同意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各项债务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甲方诉诸法律程序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3)甲方支出的前述各项款项、费用之利息;
(5)乙方向甲方分期付款购车的分期车款、利息、违约金等;
(6)甲方为乙方代垫代付的费用,等等。
2.丙方的保证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都不影响本担保条款的效力,丙方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3.丙方自愿同意,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的,原则上应征得丙方的同意,在此情况下丙方仍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但若甲方和乙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的条款虽未征得丙方的同意,但并未加重丙方的担保责任,则丙方仍然应对乙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对于本合同履行中,乙方新增加挂靠于甲方的车辆,丙方仍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给予担保,而无须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4.丙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本合同当事方之外的其他方时(不论甲方是否知晓、同意),丙方仍然同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形式仍然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甲方违约。
2.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如果甲方延迟或拒绝办理上述车辆营运手续或者代付相关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行政处罚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违约。
1.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交其应付的各期、各项款项以及甲方代为缴纳的各项费用;如逾期支付,则乙方应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何款项或费用逾期超过天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收回标的物、解除合同并处置上述车辆,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受损失或使甲方受到第三方追索而遭受任何损失及支出费用,或因合同期间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合同期间,乙方应严格规范管理,并接受甲方必要的管理,维护甲方的商誉。如乙方的行为给甲方的商誉或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乙方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需将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本合同当事方之外的其他方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注明被转让方及转让标的等详细信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合同欺诈,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同时甲方有权收押标的物,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执行费用及对其他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转让后,新车主应和甲方另行签订合同书,约束其双方间的权利义务。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财务管理需要,通过甲方办理有关车辆燃油、轮胎和的购置,并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过路桥费和的票据。
3.车辆营运中凡属于政府部门或有关部门机构要求缴交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在乙方不主动缴纳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的要求直接代为缴纳,而不必经过乙方同意,甲方代为缴纳后乙方未立即向甲方支付的,甲方即可根据本协议约定标准开始计算乙方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滞纳金等标准高于本协议约定标准,以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规定的标准为准)。但是,甲方上述代为交纳的权利并非甲方义务,双方对此给予认可。
4.如果乙方车辆出现违章,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违章在次日必须处理,否则甲方可代为处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往返处理地点的交通费用、通讯费用、餐费、误工费等)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特殊情况下,甲方也有权对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双方约定,乙方所付款项的支付顺序分别为利息、违约金、本金。
1.为本合同之目的,本合同所称“秘密信息”意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企业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2.除本条3款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职员。
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3款(4)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5年。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各方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各方同意提交鹰潭仲裁委员会(现代物流仲裁院)裁决,开庭地点各方约定为厦门市。该裁决是终局性的,裁决结果对各方均有法律效力。
4.合同的修改: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各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合同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1.应甲、乙方、丙方的要求,丁方作为本合同签署见证方,见证各方对合同的充分协商、修订和最终签署。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丙方已经对本合同所有条款进行了详细的阅读,所有条款系经各方协商调整后一致确定的,各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不存在不理解、不明白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
丙方(属于企业,则盖公章;属于个人,则签字):
丁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共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共同签署地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授权乙方为线上总代理,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有赞商城、萌店、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甲方以及甲方不能授权其他公司从事电商业务。如有其他公司从事电商业务,需经乙方同意并从乙方进货,供货价格由乙方制定。甲方需提供品牌授权予乙方(以具体品牌授权书的形式,独家代理形式授予乙方)授权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2: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赢市场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生产的食萃养品牌产品、肤娜柔品牌产品电系列产品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有权利了解甲方新产品开发、上市时间及常规产品的价位,甲方有义务在最大限度内满足乙方要求。
2、甲方有权调整统一零售价,甲方调价将以书面形式函告乙方。
乙方活动时如:双11、双12、618、淘抢购等大型活动销售价由乙方制定。
3、甲方必须提供乙方充足的货源以保证乙方的网络线上销售,甲方在库存不足的情况下要需及时通知乙方便于线上数据更新。
4、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库存清单。
5、乙方提出的定期策划产品促销等活动,甲方需给予充分的支持(包括降低促销品结算价和调整线上产品线组合);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由于缺货引起的各种损失及网站平台处罚,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由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当保护客户信息,不能泄露,也不能以添加微信等形式与客户联系。
1、付款方式:支付宝支付、微信钱包、银行卡转账。
2、结算方式:次月月未结算前一个月货款,如遇双11、双12、618、淘抢购等大型活动结算时时间顺延一个月。
3、开票方式:乙方有权要求开正规发票。
1、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
2、运费承担:由甲方承担运费。
2、外包装破损甲方免费为乙方更换。
3、开封使用过后的产品,甲方负责。
1、乙方应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并保证不发生任何的损坏甲方产品及品牌形象的行为。
2、在三年时间内,如果乙方销售业绩平淡未达到每月___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第一文档网。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为保姆,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职务为保姆。
第二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安排。
第四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每周工作6天,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由于乙方为提供劳务方,双方不构成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到的乙方保险等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1500元人民币,工作日包吃不包住。
第八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1日或数日发放。
第九条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乙方发生的一切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主动提出终止本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月日起生效。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六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22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一月内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给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以实际重量、里程计算运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从20__年7月17日起到砂石料运完为止。
二、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包装形式、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如下:
三、甲方的义务: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乙方要保证安全运输,运输途中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每个月结算一次,甲方提供油料,每个月中旬甲方按每辆车预借5000元。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后,一个月结算一次,当月底结清当月费用。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确保货物按期运达。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办理。发生诉讼纠纷时管辖权属于乙方所在地法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两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货物运输协议合同篇十八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品种。
乙方承运甲方,具体明细内容以托运单据记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从到的运输服务。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甲方严格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货物装载及运输标准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到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货源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营运资格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
4、甲方必须提供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合而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客户拒收货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解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作业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关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5、乙方在仓库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重视物流流服务,应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住处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如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错货物的,由乙方无条件将正确货物送到正确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1、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方对货物进行验查并签收;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忙乱必须由收货方在涂改处注明并签字,否则一律无效。
1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货物,否则,乙方应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各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的次日起算,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3款。
第七条运输货损货差处理及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
1、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发生甲方投保的货物整车被他人诈骗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每次均实行损失20%的绝对免赔率;其他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3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因此,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规定扣收。
3、甲方货物保险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
4、如出现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应及时将出验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递交甲方人员向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5、保险公司有效赔偿期限为3个月,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险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未结运费及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中扣收。
6、如出现承保范围之外的货损货差事故,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出现货物损坏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工作日内将损坏货物返回到甲方仓库,逾期将视为乙方按投保价值购买。
8、每次发生事故后,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损失金额,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约定扣收。如保险公司向甲方理赔,甲方按理赔额退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