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汇总15篇)
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各种可能的风险和变化。如果有条件,我们可以邀请专家或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士参与到方案制定的过程中,以提高方案的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本学期将在黑堡学校全面开展“新八德”教育教学工作,借此全面提高教师和学生的传统文化修养,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为保证新八德教学的实施效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了解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培养教师良好的文明素质与道德品质,从小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与习惯,促进全校教师教学业务素质的提高。
1、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提高全校教师的传统文化底蕴。
2、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
第一步:宣传学习、制定计划。
1、各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新八德教育”实施方案和开展工作小组,为促进“新八德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依据。
2、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学习。学习王宝寨局长《新八德教育与学生教育》的重要讲话,学习我县其他学校就“新八德教育”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学习王启顺、王欢著作《道德与法制教育创新模式教程》等理论知识。认真学习,明确目标和教育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把新八德教育纳入学生教育教学和一日常规教育当中。
第二步:开展“新八德教育”,具体实施阶段。
1、各班根据本班活动计划有目的的开展工作,在班内环境创设中体现新八德教育,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新八德教育要融汇贯穿在学生一日生活常规中,并做到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丰富的活动,让他们在快乐中接受教育,懂得做人的道理。
2、利用好家长会、家长学校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好宣传栏、品德教育讲座等,对家长做好“新八德教育”学习意义介绍等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并配合好学校活动的开展。
3、主题墙的布置展示新八德教育内容,以环境育人。在集中教育活动中渗透新八德教育内容。
第三步:定期研讨,及时总结。
1、以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为平台,定期组织教师把进行“新八德”教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及时研讨,交流。
2、在学期末组织进行新八德教学的展示交流研讨会,及时进行新八德各项工作的总结交流,为下学期工作的开展做好参考。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建设剑川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现有办公场地、添置培训设施、改造和装修产品展示中心场所和购置产品展示设施设备、建设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不含土建)。
建设分为设备设施采购和场所装修改造两部分,将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进行。拟采购的设施设备按照云商市〔20xx〕86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清单附后,包括: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场所装修改造见后附的预算明细表。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总预算为300万元,项目计划在3月底完成建设任务,达到运营要求。
(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建成后,由商务局选拨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实施运营并做好运营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先选择能提供现有电商平台、本地技术支持和运营管理与服务人员的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承担运营工作。
做好电商运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引导和支持电商运营企业面向当地招募电商服务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面向县内企业、农户和个人提供电商技能实训、内容加工制作、品牌培育服务、网络宣传推广、包装设计、电商代运营、在线支付结算等服务,实现为全县企业、农户、个人提供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商品信息进村入户,开展商品上线、农产品上行、网上营销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实现网购网销。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预算费用为50万元,将补贴给运营企业开展运营工作。
(六)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七)门头建设特征醒目,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字样。
鼓励本地电商企业积极申报承接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实施服务外包,实现为全县企业、农户、个人提供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商品上线、网上营销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加快推进商品信息进村入户,实现网购网销。
通过县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服务,积极培育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县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后将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为切实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繁杂、周期过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借鉴广州、武汉等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效率最高、自由裁量最小、服务措施最优的要求,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整合流程、并联审批、容缺审查、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梳理审批链条,削减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努力打造“流程最佳、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流程。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改革方式。
(一)整合流程。通过压减审批事项、合并审批环节、规范前置条件、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等措施,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一个主办部门,立项阶段由发改或经信部门主办,用地规划、工程规划阶段由规划部门主办,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部门主办,实行各阶段主办部门统一接收申报材料,抄告、转送相关部门协同办理。
(二)并联审批。全程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阶段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同步办理,并确定专人监督落实情况。联合审查或联合验收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实行“缺席默认”,缺席部门事后必须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给项目单位和相关窗口存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三)容缺审查。在缺少实质性要件以外的材料时,建设项目单位作出书面补齐承诺的前提下,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出具审查意见。当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齐全、达到法定条件后,再由审批部门根据初步审查意见,按法定程序出具正式批文证照。
(四)信息共享。以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网上办公平台为依托,开发建设高度集成、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综合性强的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批文证照库,实现项目建设单位和各审批部门之间实时信息共享、同步网上流转和全程网上公开,提高并联审批效率。
(五)限时办结。重新明确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实行“一审制”的事项由窗口受理审查、现场办结;实行“一审一核制”的事项由窗口受理审查、带班负责人集中签批、当天办结;对于技术难度大,条件复杂的特大型建设工程,单一审批环节原则上一律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未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的事项实行“超时默认”,相关审批部门事后必须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四、流程再造。
(一)流程优化方式。
1、压减审批事项。
在潍政发„2013‟25号文件取消25项审批事项基础上,取消以下审批事项涉及的具体环节:
(1)发改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
(2)发改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3)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4)国土部门的压覆矿审批和地震灾害评估审批(单独选址除外);
(5)市政部门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审批;
(6)市政部门的挖掘、移动市政设施审批;
(7)交通部门的一般项目交通影响评估审核;
(8)文化部门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性地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9)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10)建设部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备案。
2、合并审批环节。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合并到项目立项环节;
(3)项目立项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4)环评审批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5)节能评估审核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6)安评审批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7)其他投资审批事项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除用地审批外,区级初审环节与市级审批环节合并后,需要市区两级审批的事项,改由市级部门直接受理申报材料,网上传给区级部门,由其限时出具初审意见,并反馈市级部门。
3、取消前置条件。
(1)公开出让土地项目取消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条件;
(2)公开出让土地项目取消国土部门的投资计划条件;
(3)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取消规划部门的红线图条件;
(4)建设用地方案调整到用地规划许可之后审查;
(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调整到竣工验收阶段缴纳;
(6)工程规划许可前取消征求市政或建设部门关于“挖掘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自行建设的道路、管线连接方案审查”的意见。
4、取消中介事项。
(1)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
(2)中介机构编制的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3)中介机构编制的一般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
(4)中介机构编制的日照阴影分析报告(高层除外);
(5)中介机构编制的一般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6)中介机构施工图预算评审。
(二)简易审批流程。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其中,前4个阶段的审批时限合计为28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立项阶段(5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发改部门或经信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发改部门、经信部门、国土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地震部门、安全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项目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限于单独选址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限于划拨土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水评审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对涉及林业、文物、港口、河道、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海洋、人防、防雷、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等事项的,主办部门组织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或者项目办理需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审部门,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并联审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根据法律规定确需踏勘现场的,由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牵头,主办部门组织协调部门联合踏勘。联审会议后,参加联审的部门应视各自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工作已完成,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并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意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在第5个工作日收齐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后,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本阶段各联审部门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批:。
(2)经信部门:技术改造项目1个工作日内立项,3个工作日内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
(3)国土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限于单独选址项目);。
(4)规划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限于划拨土地);。
(6)水利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水评审查意见;
(7)地震部门:2个工作日内提出重大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初步审查意见;。
(8)安全部门:1个工作日内出具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意见书;
(9)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主办部门前置审批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进行反馈。
环评、节能、水评、安评等专家技术审查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后10日公告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第二阶段:用地规划阶段(4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规划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限于划拨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于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核发土地证。
对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水土保持、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海洋、人防、防雷等事项的,主办部门组织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涉及规划审批的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将土地审批申报材料提交国土部门。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或者项目办理需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审部门,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并联审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根据法律规定确需踏勘现场的,由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牵头,主办部门组织协调部门联合踏勘。国土部门在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前期工作基础上,属于划拨土地的,市政府批复供地方案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属于协议出让土地的,在完成协议出让活动后1个工作日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公开出让土地的,在完成公开出让活动后1个工作日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在第4个工作日收齐有关审批文件后,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7日公示时间、10日听证时间,以及组织开展土地划拨或者出让活动,包括土地出让价格评估、上报及审批土地招拍挂方案、供地方案、公示、招拍挂实施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第三阶段:工程规划阶段(7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规划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规划部门、气象部门、人防部门、建设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建设用地方案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管线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结建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限于单体70米以上或3万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超限建筑、大型公共建筑)。
对涉及水利、水土保持、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海洋等事项的,主办部门组织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有关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或者项目办理需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审部门,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并联审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根据法律规定确需踏勘现场的,由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牵头,主办部门组织协调部门联合踏勘。联审会议后,参加联审的部门应视各自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工作已完成,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并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意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核发土地划拨决定书或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后,国土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核发土地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收齐本阶段有关审批文件后,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本阶段各联审部门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批:。
(1)规划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气象部门:2个工作日内提供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
(3)人防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结建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审批;
(4)建设部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后初步设计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5)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规划部门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进行反馈。
建设用地方案、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管线设计方案专家技术评审15个工作日、一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7日公示时间、重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30日公示时间,10日听证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第四阶段:施工许可阶段(12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建设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建设部门、财政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人防部门、地震部门、经信部门、市政部门、规划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投资项目概算评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挖掘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自行建设的道路、管线连接方案审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夜间施工审批、建设工程开工前验线。
对涉及水利、水土保持、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海洋、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等事项的,主办部门组织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有关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需要确定联审部门,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召开施工图联审会议,在项目单位完善开工前准备工作后再次召开开工前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联审之后,参加联审的部门应视各自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工作已完成,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并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意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分别收齐本阶段有关审批文件,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本阶段各联审部门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批:。
(1)财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概算评审;
(2)消防部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意见;。
(3)人防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
(4)地震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6)经信部门:当天办结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8)规划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开工前验线;
(9)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建设部门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进行反馈。
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分别由交通、水利部门负责本阶段审批主办工作。
消防设计专家技术评审10个工作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以及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告、实施、公示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第五阶段:竣工验收阶段(7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建设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建设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人防部门、气象部门、安全部门、水利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建筑主体结构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防空地下室验收、防雷验收、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
对涉及水土保持、文物、港口、河道、园林绿化、海洋、防震、城市管理、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等事项的,由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实行联合验收。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需要确定联合验收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组织联合验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联审会议后,参加部门应视各自验收事项的前置审批工作已完成,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验收意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在第7个工作日收齐本阶段所有审批、备案文件后,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本阶段各联审部门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批:。
(2)规划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3)环保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主体结构竣工环保验收;
(4)消防部门:7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5)气象部门:2个工作日内出具防雷验收意见;。
(6)人防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防空地下室验收;
(7)安全部门:1个工作日内出具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意见;
(8)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建设部门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验收意见并进行反馈。
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分别由交通、水利部门负责本阶段审批主办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以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为依托,部门高效服务为主体,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全程监督为保障的项目审批运行机制。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启动项目办理程序,会同主办部门确定联审部门,召开联审会议,督办落实情况,统一反馈结果。主办部门负责设置受理窗口,统一接收主办阶段申报材料,向其它联审部门转交材料。并联审批部门负责确定项目协办员,承办申报材料的领取、移送以及部门间的工作联络等事务,及时、准确地向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主办部门反馈审批(审查)信息;督促区级对口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机关效能监察中心负责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各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实施全程监督,纳入效能考核,重点监督联审会议决定落实情况以及收费、中介服务、区级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等情况。
(二)继续深化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
推进相对集中部门内部审批权改革要于2013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将所有投资审批服务事项以及具有垄断性质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集约办理,形成完整的项目审批服务链条。除窗口直接接收材料、受理、审查、发证(批文)外,现场勘察、专家论证、组织听证等也应由窗口统一调度、安排组织,项目审批过程中组织的协调会、论证会、座谈会、局长办公会等原则上应在中心召开,从体制上解决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等问题,构建“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领导分管、一个公章审批、全程网上公开”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三)加快推进市区审批一体化改革。
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审批事项清理方案,所有市级投资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一级审查,对确需区级初审或转报的,除用地审批外,改由市级直接受理,网上传给区级部门,由其限时反馈办理结果。2013年底前,创新完善市区投资项目联动办理机制,对区或市中心受理的需要市、区两级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由市、区分别确定代办员,组织项目在市区两级中心内部流转,实现投资项目市区一体化审批,一条龙服务。
(四)不断深化推进网上审批工作。
按照市政府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加大我市网上审批工作推进力度。2014年底前,借助电子政务网,建设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网上审批平台;增设建设项目场景式智能化网上引导,开发并联审批系统;所有投资审批事项均开通网上审批功能,不能开通的报市政府批准,逐步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5个阶段所有事项网上申请、网上流转、网上办理、全程在线监督;建立全市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批文证照库,实现各审批事项受理材料、批准文件等审批信息即时共享。实行网上审批的事项需要提交原件或者领取证照的,要引入邮政、快递等服务,方便群众。
(五)全面实行投资项目代办制。
2013年底前,建立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审批窗口具体负责、项目单位密切配合的项目审批代办机制,组建专职代办员为主体、窗口负责人为协办员、项目单位人员为联络员的代办队伍网络。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的原则,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它需要代办的项目,强化协调督办,提供从受理到审批结果送达的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切实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强化监督检查。
政府办公室负责把优化审批流程的各项工作立项督查。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部门和窗口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监察部门重点开展全程在线监察,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对违规操作、推诿扯皮、不落实一次告知和联审规定以及不按本方案规定的流程、方法、时限实施审批或拆分审批事项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告诫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限定的审批流程办理时限自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组织联审之日开始计算。相关审批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审查单位在本方案确定的承诺时限内完成专业技术评审(审查)工作,评审(审查)时间本方案没有明确的,承诺时限一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土地,需要征收集体土地和农用地,或者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的征收、出让、供地等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三)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但负责上报的部门应在联审会议确定时限内上报。
(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施办法,试行3个月内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备案。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进一步压缩项目落地审批时间,将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0、50、30个工作日内,其中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落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审批事项全程网办,让办事群众和企业不跑路、少跑路。提高审批服务质效,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办事便利度,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审批流程。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1.分类制定xx县2022年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
2.巩固“一个窗口”集成服务机制,实现项目审批综窗受理全程网办。
3.完善审批管理方式。事项谁受理谁主办,谁电签谁负责。开展办件质量随机抽查。
(二)落实“五减”目标。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1.减事项。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审批权限梳理编制与湖北政务服务网3.0事项库完全一致的工改事项库。
2.减材料。通过在线获取、部门共享、材料库获取等方式缩减申请材料10%以上。
3.减环节。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可容缺审批的必容缺办理。规范审批特殊程序,无法律依据的程序一律取消。
4.减时限。将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0、50、30个工作日内,其中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落地。
5.减跑动。依托政务服务网与工改平台,全力开展项目审批报建线上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让信息与数据多跑路,让相对人不跑路。
(三)点亮改革“金点子”
1.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工程外其他工程均实行“告知承诺+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图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社会投资项目的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建筑设计院)。
2.整合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制定xx县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暂行)办法。探索开展联合验收“一文许可”。开展社会投资项目单体竣工验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改办、自然资源局、园林局)。
3.优化市政基础设施联动报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部门进驻大厅。政府完善工业园区水电气网讯主管网建设。非园区项目服务单位主动对接企业,在工程平整场地同时指导帮助申报水电气网讯报装。(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工管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慧泉水业公司、同相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广电公司)。
4.财政支持工业项目降低成本。将信用良好的工业项目涉及的勘查设计费用、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监理费用等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
5.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征收。制定减免政策,必征项目的征收时间放宽至竣工验收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非税管理局)。
6.加快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向社会公布的告知承诺事项占城市认领事项的比例不低于30%。工改系统中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办件数与考核周期工改系统办件数比率超过40%。(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7.完善中介服务。制定并实施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设立黑名单制度并及时更新,开展中介违规惩戒。(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8.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参照上级部门文件制定并公布我县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文件,包含“红黑名单”、惩戒机制等。(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9.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数据完整包括:绘制规划底图、“三区三线”空间规划,上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各项人均指标等),叠加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性质)、基本生态线规划(基本生态控制线控制分区)、在底图上叠加综合交通规划(城市交通体系结构及主要道路等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基本农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五线控制等批复的主要指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灾害点等)分、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分区、要求等)等11项内容。“多规合一”平台具备“一张蓝图”项目定位功能和“三线”的合规性检查功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10.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2022年底前,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必须达100%。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和十政办函〔2020〕47号文件要求,在完成地块前期开发、区域性统一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强调不低于1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的控制性指标要求,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标准地”出让后,土地权利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签订《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项目竣工和投产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验收和达产复核。(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11.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改革。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持续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鼓励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的,可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时对项目情况和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熟悉的,技术标可评定为不合格。持续完善招投标“两金”免收机制。(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12.加强改革宣传报道。全年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不低于20篇次。其中省级至少2篇次,市级至少8篇次,县级至少10篇次。(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四)夯实既往成效。
1.持续开展简易低风险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告知承诺制,简易低风险项目可不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严格落实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分级分类会议审查和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质效。
3.持续执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前审查;低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图免于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一般建设工程实行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作为后续施工依据。
4.持续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开展信用评价。
5.继续执行限额内项目免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化教育工程除外),可不再申办施工许可证,实行备案制。
6.巩固“五证同发”成果。新增用地工业项目全部采取“五证同发”模式加快审批落地。县营商办、自然资源局指定专人落实“五证同发”,审批局全力做好配合。
7.持续完善“多测合一”工作。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发布多测合一政策文件。落实政策应用,房产测绘中应用“多测合一”。统一“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公布“多测合一”机构,开展机构培训,制定机构管理制度。
8.持续完善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纺织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城建材产业园等3个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10项评价抓紧完成审批并对外公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业务培训。
县政务服务大厅工改专区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各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意见及措施。
(三)强化履职尽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主动作为,遇事敢担当不推诿。
(四)完善追责免责机制。
对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措施不力的行为提请上级追责问责。按上级文件要求,对在改革过程为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而发生的小微错误,实行免责处理。
附件。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参与单位。
完成时限。
优化审批流程。
分类制定xx县2022年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巩固“一个窗口”集成服务机制,实现项目审批综窗受理全程网办。完善审批管理方式。事项谁受理谁主办,谁电签谁负责。开展办件质量随机抽查。
2022年4月底前。
落实“五减”目标。
1、减事项。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审批权限梳理编制与湖北政务服务网3.0事项库完全一致的工改事项库。
2、减材料。通过在线获取、部门共享、材料库获取等方式缩减申请材料10%以上。
3、减环节。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可容缺审批的必容缺办理。规范审批特殊程序,无法律依据的程序一律取消。
4、减时限。将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0、50、30个工作日内,其中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落地。
2022年5月底前。
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工程外其他工程均实行“告知承诺+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图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社会投资项目的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建筑设计院。
2022年6月底前。
整合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制定xx县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暂行)办法。探索开展联合验收“一文许可”。开展社会投资项目单体竣工验收。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改办、自然资源局、园林局。
2022年4月底前。
优化市政基础设联动报装。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部门进驻大厅。政府完善工业园区水电气网讯主管网建设。非园区项目服务单位主动对接企业,在工程平整场地同时指导帮助申报水电气网讯报装。
2022年5月底前。
财政支持工业项目降低成本。
将信用良好的工业项目涉及的勘查设计费用、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监理费用等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
2022年4月底前。
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征收。
制定减免政策,必征项目的征收时间放宽至竣工验收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非税管理局。
2022年4月底前。
加快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审批”。
向社会公布的告知承诺事项占城市认领事项的比例不低于30%。工改系统中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办件数与考核周期工改系统办件数比率超过40%。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4月底前。
完善中介服务。
制定并实施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设立黑名单制度并及时更新,开展中介违规惩戒。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6月底前。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参照上级部门文件制定并公布我县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文件,包含“红黑名单”、惩戒机制等。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6月底前。
加快推进“多规合一”。
数据完整包括:绘制规划底图、“三区三线”空间规划,上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各项人均指标等),叠加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性质)、基本生态线规划(基本生态控制线控制分区)、在底图上叠加综合交通规划(城市交通体系结构及主要道路等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基本农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五线控制等批复的主要指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灾害点等)分、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分区、要求等)等11项内容。“多规合一”平台具备“一张蓝图”项目定位功能和“三线”的合规性检查功能。
2022年9月底前。
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2022年底前,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不低于80%。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和十政办函〔2020〕47号文件要求,在完成地块前期开发、区域性统一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强调不低于1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的控制性指标要求,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标准地”出让后,土地权利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签订《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项目竣工和投产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验收和达产复核。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6月底前。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改革。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持续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鼓励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的,可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时对项目情况和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熟悉的,技术标可评定为不合格。持续完善招投标“两金”免收机制。
2022年5月底前。
加强改革宣传报道。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鼓励改革创新,按程序依法依规推进,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二)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1—。
(三)工作目标。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围绕各个审批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多部门、全过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融合。到2018年底,市本级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的项目实现从备案到核发施工许可证最快13个工作日内完成。到2019年6月底,全市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审批体系和管理系统。
二、优化审批流程。
(四)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五)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流程。加强各类空—2—间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多规合一”,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广“标准地”改革经验,建立健全出让用地建设条件一次性集成公布、企业按条件建设、各部门对照条件依职能监管的工作机制。用地建设条件应包括规划条件和人防、消防、绿色建筑等指标要求。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等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实行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书联动办理。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时办理制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即时办理,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即时办理。
(六)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流程。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的一般性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和小型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进行承诺,不再单独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对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但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由规划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审机制,联审通过后经依法公示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和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以外但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由市政府公布。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时序,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程序。
—3—。
(七)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流程。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思路,全面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图审机构对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和市气象局等部门的的技术指标进行在线联审,分专业分阶段出具审查报告,各部门依据专业审查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建设单位凭相关部门的许可决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委托监理的工程)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承诺等资料,即时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项目赋码备案可以作为选择图审机构的依据,图审机构提前介入服务。根据业务需要增加图审机构的,通过竞争公平公开原则引进市外图审机构,提升图审效率和质量。
(八)优化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流程。全面推进“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积极培育竣工综合测绘机构,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可依据竣工综合测绘报告、专业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整合各类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环节,实行竣工验收备案一次办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即时办理。
(十)细化分类指导。对技术审核类许可,重点是推动技术审核的专业化,利用专业机构实现“多审合一”;对容量管控类许可,重点是转变审查方式,突出指标控制,以事前定指标、事后强监管的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对其他类许可,重点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办理结果数据共享和达到条件后的在线即时办理。
—5—。
(十一)大力推广并联审批。制定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机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施工许可阶段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竣工验收阶段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责任部门对每一阶段涉及事项做好相关审批办理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限定时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办理。
三、精简审批环节。
(十二)减少、合并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工业项目中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取消企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气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招投标环节可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和资金证明。取消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备案。取消施工许可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等条件。调整单独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不具有联动控制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建筑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进行局部—6—内装修,且装修时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取消单独办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的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十三)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除重大项目、法定设区市审批事项,需市级部门统筹协调事项、区级未设置机构的事项外,按照属地化原则依法下放审批权限。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下级机关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审批高效运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指导下级机关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提高审批效能。
(十四)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分阶段分业务建立子系统。通过子系统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部门在规定时间出具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有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审查。
—7—产资源、防洪影响、水土保持等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通过“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在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的改革。
(十五)调整审批时序。根据取消及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把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价、水土保持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估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施工图审查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前置条件,可以并联进行。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监管,并将办理时间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十六)推行告知承诺制。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告知承诺制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及监管措施。申请人按照要求作—8—出书面承诺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十七)简化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分别工程建设项目特性、规模大小、工程内容,梳理并明确可以不办理的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取消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的强制监理要求,允许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或委托全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他管理模式;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用水的办理手续等。
四、完善审批体系。
(十八)“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借鉴先进地区“多规合一”经验,以协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空间布局为重点,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协调机制,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在“一张蓝图”中明确管控边界。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强化项目前期策划,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建立多部门建设条件集成机制,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9—线图、工程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和竣工测绘图以及建设全过程监管影像等资料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并基与“一项一码”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应用,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既要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信息共享的需要,也要充分考虑工程全寿命期质量安全管理对工程信息采集的需要。
(二十)“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整合各部门涉及工程建设审批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广”无差别全科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审核”的联动机制,提高现场办理能力。
(二十一)“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每一阶段的牵头部门要在全省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事项、环节、材料实现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各个阶段的审批审查事项范围和联合办理流程,分阶段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模板,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并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业务办理流程。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二十二)“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同步推进改革涉及—10—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五、强化监管服务。
(二十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特别是对于通过承诺或其他形式转为强化后续监管的事项,要建立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落实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并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十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和未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对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反信用承诺失信行为的主体,将违法承诺事项记入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性措施。
—11—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建成统分结合的网上中介超市。加快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构建开放、高效、有序的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中介机构监管力度。
(二十六)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建立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办队伍,全面推广代办指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市发改委牵头服务,涉及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由代办中心代跑。建立环评、能评、水保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制度。
六、统筹组织实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建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从严从实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十八)强化督查考核。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2—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专项督查考核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十九)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增强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3—。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加快x片区扶贫开发工作进程,确保x县x村x北路道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x县x村x北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复,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届x中、x中、x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努力提高公路发展服务水平。坚持依法征迁,合理补偿的原则,妥善安置群众;坚持质量第一、安全高效的原则,抓好工程建设:坚持强化领导、优化环境的原则,保障工程实施,着力改善园区交通环境,不断提升x对外形象。
二、主要任务。
x县x村x北路道路工程位于x道办事处x村,道路起点202省道(黄洛线),终点101省道x至x公路改建段k4+417.013处。道路全长4.56公里,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道路等级为三级,路面宽度为7.5米,车行道宽2×3.25米,路肩宽2×0.5米,沥青路面32885平方米,项目预算1205.58万元(不含征迁费),占地面积82.22亩。
三、实施步骤。
x北路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相关工作要交叉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5月23日至5月31日)。采取广播、电视、宣传车、印发广告、召开各类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x北路建设的目的意义、征迁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营造浓厚的征迁建设氛围,为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征地拆迁阶段(x年6月x年6月30日)。按照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勘测丈量、造册登记、张榜公布和征迁补偿工作,全面完成征迁任务,确保土地征用到位、拆迁补偿到位。同时,坚持成熟一个、安置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安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阶段(x年7月x年10月31日)。6月底前,x片区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处按照招商合同及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工程招投标、资金筹措等工作。7月1日,中标单位启动项目建设,10月31日前建成并通车。
(四)交工验收阶段(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完成工程结算、项目决算、项目交工验收等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x任组长,有关部门和x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片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征迁补偿安置、环境保障、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营造氛围。x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工程建设始终,深入一线,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广泛动员沿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工程建设。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征地拆迁政策,对工程建设中的先进典型要予以表扬,对阻止、破坏工程建设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为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制定方案,严格标准。征迁范围内土地上的建筑设施和地面附着物,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或迁移,补偿标准原则参照《x县x村x北路道路工程征迁安置实施细则》执行。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主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x办负责抓好宣传动员,协助征迁办搞好本辖区内土地征迁实地丈量与造册登记、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解决好工程建设采砂、取石、弃土场地指定及施工拌合场等临时用地;负责辖区内拆迁安置和村组土地调整工作。交通局负责x北路的图纸设计相关审定、上下衔接、工程管理。国土局负责工程用地资料收集,并及时上报审批工程建设用地及安置用地、保障工程用地。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住建局负责做好工程建设用地及安置用地的规划定点工作。公安局、信访局、安监局、工业集中区负责工程建设环境协调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快速处置涉路治安及信访事件。环保局、水务局负责工程建设有关环保和涉水工作。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委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电力、通讯、广电部门负责施工范围内杆线迁移及建设工地电力、通讯保障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3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
(一)明确改革范围。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1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二)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分别由发改、住建、住建、住建部门牵头,联合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防雷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坚持分类指导。对技术审核类许可,重点是推动技术审核的专业化,利用专业机构实现“多审合一”;对容量管控类许可,重点是转变审查方式,突出指标控制,通过事前定指标、事后强监测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对其他类许可,重点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办理结果数据共享和达成条件后的在线即时办理。
三、工作目标。
3设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报批流程最简、办事效率最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地市。
四、工作举措。
(一)优化审批流程。
1.全面整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环节。建设嘉兴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纳入全市各类空间规划建设规划大数据中心,形成“一张蓝图”,在此基础上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智能辅助选址评估,开展项目生成和前期多部门协同预审,提高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效率。深化“标准地”改革经验,建立健全出让用地建设条件一次性集成公布、企业按条件建设、各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用地建设条件应包括规划条件和人防、消防、绿色建筑等指标要求。实行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书联动办理。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时办理制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即时办理;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即时办理。
2.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环节。对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的一般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和小型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建设条件进行承诺,不再单独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对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但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4工程建设项目,建立一家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设计方案联审机制,联审通过且已依法进行公示的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和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由市、县(市)政府确定公布。
3.全面整合施工许可阶段办理环节。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思路,全面推行由建设、人防、消防和气象等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共同委托综合图审机构进行在线联审,分专业出具审查报告,各部门依据专业审查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相关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建设单位凭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依法必须监理的工程)及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承诺,即时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项目各方主体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引进市外施工图审查机构,增加机构数量,提升图审效率。
5工联合验收。由建设单位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规划、国土、消防和气象等部门可依据竣工联测联核机构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专业检测评估机构出具的检测评估报告等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核发规划核实确认书、用地复核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等竣工核实认可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一次办理,整合各类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环节。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即时办理。
(二)精简审批环节。
6内装修,且装修时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申报装修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取消单独办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的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2.下放审批权限。在2014年全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大“放权”力度。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对现有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深度梳理。除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外,要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方式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下级机关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审批高效运行。相关部门在放权的基础上,要针对性地与县(市、区)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
7宜。各地要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纳入统一监管,并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
4.深化区域评价。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指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等区域评价,加快建立以亩产排污强度、产能耗强度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域,进一步推行地质灾害、矿产压覆、防洪影响、水土保持、选址论证、交通影响、雷电灾害、文物保护、安全预评价等事项的区域评价和前置服务。依据区域评价,明确项目准入标准和要求,纳入用地建设条件。
5.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化贯彻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全省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建筑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建筑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应当与图纸所示相一致,并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三)完善审批体系。
8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建设嘉兴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信息平台,统筹项目实施。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建立“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相一致的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逐步实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项目审批、评估考核、实施监督、服务群众等功能。按照“1181”信息体系,建立一套在全市范围内通行的,数据和系统技术标准体系;统筹城市规划数据与国土、发改、环保等部门行业专项规划,建成一个全市规划大数据中心;完成量化总规、规划协同、实施监督、评估考核、公众服务、城市运行、项目预审和与行政审批系统对接八大应用;制定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制定并实施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实现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信息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2.“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在嘉兴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信息平台基础上,依托政务服务网和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统一赋码,整合施工图联审系统、“竣工测验合一”办理系统和其他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建设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建设用地红线图、工程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和竣工测绘图以及建设全过程监管影像等资料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并基于“一项一码”与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应用,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3.“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窗口,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全科受理,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咨询、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4.“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分别确定发改、住建、住建、住建部门为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在全省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事项、环节、材料实现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各个阶段的审批审查事项范围和联合办理流程,分阶段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要求,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并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办理系统。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5.“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同步推进改革涉及我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四)强化监管服务。
10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制定完成监督检查办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信用评价、信用综合监管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现对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全覆盖,将监管信息全面纳入信用体系。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在线2.0版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信用评价结果嵌入项目审批流程。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通过审批办理系统与市公共信用平台的信息交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11监管,利用各类激励和惩戒手段倒逼中介机构提速增效,巩固深化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降50%的改革成果。
4.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全面推广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服务,经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代跑,建立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办队伍。建立环评、能评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制度。
五、统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在改革实施中,针对改革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可以设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要求,进行专项攻坚。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各自职责加大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畅运行。
(二)加强综合保障。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督促落实“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集成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职能,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督考部门、审改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及时督促检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进展和落实情况。以企业和群众感受为标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考评办法,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提速工作要纳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四)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其责任处室、责任人出现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情况的,各责任部门没有及时排除难点、堵点等各类障碍的,予以严肃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记录企业失信信息、项目监管(处罚)信息、项目主体违反信用承诺信息等,并对外发布、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对涉批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到涉批中介服务平台的信用系统,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市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为切实提高兴国县城防洪卸洪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一城三区”、“三江六岸”的总体规划,为保证一江两岸拦河坝工程按计划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江两岸拦河坝建设工程,建坝范围为桐江河口以上,、两河以下交汇处,坝长约320米,采用翻板闸建设。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行洪能力强、投资成本低、具有兴国特色”。工程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做好建坝周边地域土地、坟墓、树木的摸底核实,圈定征用范围。
2、完成坝址周边地域区内土地征用、坟墓迁移及各种树木移栽和杂树木的砍伐清理工作。
3、按照政策规定和县里已出台的相关补偿标准,做好土地征用、坟墓迁移、树木砍伐、移栽的资金补偿发放工作。
4、做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相关工作。
5、做好拦河坝工程的其他各项筹建工作。
6、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并完成图纸评审工作。
7、工程建设与工程监理招标。
8、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9、工程竣工验收及运行。
二、工作机构。
为保证工程建设尽早、尽快开展,顺利实施,县委办、政府办已于年3月8日下发了《关于成立一江两岸拦河坝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明确由县委、副县长、农工部长任总指挥,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县政协副主席任副总指挥,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工程建设的协调、检查、安排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挥部下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主任:,主持办公室全盘工作。
副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提出工作计划和安排,制订工作措施和方案。
副主任:,负责开支费用的审核、物资采购、资金请拨和财务报帐以及办公室日常事务等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把关、工程量的核验及项目变更的审签等工作。
负责文件、材料的起草、会议准备、工作接待、上传下达、印章管理、报表审送、协调联络等工作。
协助、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2、征地、坟墓迁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国土局、房管局、林业局、镇、乡、工业园。
工作职责:负责土地征用、坟墓迁移、树木移栽和资金补偿审核等工作。
3、工作技术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全程监控、审验、项目变更的核签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5、县水保局负责,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12、年6月底前做好项目工程完工扫尾、验收移交等工作;。
14、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上述实施步骤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中期、后期各项准备筹划、跟踪服务、督促检查工作,加大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力度。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使用。
工程项目按经县政府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要求施工建设,城投公司商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工程项目概算,并由城投公司负责审核划拨和监管使用。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
抽调在指挥部的人员要求相对稳定,确保在岗在位,做到人到、心到、时间到、精力到,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狠抓进度。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按照时间安排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绘制工作流程图,并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指挥部,同时提交下月的工作安排和打算。
3、加强调度。
指挥部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由各工作组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程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本周工作计划和安排。
4、明确职责。
每项工作均实行倒计时考核,责任细化到成员单位,任务落实到个人,做到责任明确、方法对路、措施得当、程序到位、限时办结,并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
5、协调配合。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树立全局观念,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各项工作。
6、奖罚分明。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按各自工作职责主动做好工作,及时处理和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各成员单位和个人视其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奖罚。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酉阳县农民工输出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计委规[20xx]1115号)要求,我们编制了酉阳县农民工输出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工文化和技能,突出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实际酉阳县“富民兴酉、加快建成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
其一、通过完善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培训条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有助于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实现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其二、通过建立完善劳务供求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信息,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有目的、有效益地输出劳务,避免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
其三、通过与当地外出务工人员主要流向如:重庆主城区,广东、江浙、福建等省市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为农民工搭桥铺路,有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征地40亩,总建筑面积8900m2,其中:
3、实验楼(1栋),建筑面积1500m2,含各种实验室18间;
4、学生公寓(1栋),建筑面积1700m2可容纳580名学生住宿;
5、学生食堂(1栋),建筑面积1000m2,可容纳1600名学员同时就餐。
6、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与市级就业信息网络互通、互连;并配置可视化终端设备,实现农民工网上面试功能。
同时,项目还包括种养殖示范基地和汽修基地;配套教学和实验、实作设施设备购置,以及工程涉及的土石方工程,给排水、供电、道路、围墙及绿化等配套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对酉阳、秀山等少数民族地区农民工开展应用电子、旅游及餐饮、工民用建筑、种养殖园艺、汽修等专业的技术培训及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推广、每年可培训农民工人数达4200人。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2、资金筹措。
申请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80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80万元。
业主自筹资金320万元。
银行贷款400万。
(四)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5个月。其中20xx年完成项目全部主体工程建设内容,20xx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以及重庆市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鉴于本项目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内容的单项合同金额较小,项目业主可采取邀请招标式或自行委托的方式择优选定实施单位,项目土建施工单位的选定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
(一)招标形式。
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形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
(二)项目实施单位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资质应为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以上。
2、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资质应为乙级以上。
(三)招标信息发布。
根据渝计委标[20xx]1590号文关于“贯彻国家《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招标信息应在《重庆商报》或《重庆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四)招投标工作组织。
招投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完成公告、资审、编标、评标等工作。并依法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活动实施监督。
(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酉阳职教中心校长黄成林同志系本项目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其任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陈志强同志任副组长,由中心总务、财务、教务等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投资计划的落实、资金筹措与使用、项目建成后的营运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投资、质量、进度总目标的实现,及项目建成后能充分发挥效益。
(二)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
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项目建设实施科学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投资,尽可能使项目早日竣工投入使用。
(三)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
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引入竞争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及其他建设目标的实现。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设立专门的基建账户,严禁将项目资金挪作它用。定期开展对项目财务工作的检查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审计,确保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资全部能用在项目上。
(五)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并只有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本项目总建设期限15个月,其中施工期10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4月~20xx年6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
20xx年8月~20xx年12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
20xx年1月~20xx年5月,完成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xx年6月,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项目设计和概算情况附后。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与优美环境建设,促进人与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目标,优化办公环境,强化环境建设,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跨越发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环境保护,优化美化办公环境,保持清洁、优美、井井有条的办公场所。
二、目标及任务。
1、环境建设目标:学习先进典型,在全委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吸取创建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创建为动力,以优美为标准。
2、迅速掀起大搞环境卫生的高潮。卓有成效地改善环境条件,提高环境标准,从严治理,努力把我委建设成为达到“绿化、净化、美化、优化”的“四化”标准的机关。
3、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成立创建环境优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在分析以往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总结环境建设方面的不足,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以创建环境优美机关活动为契机。在机关各科室、站、中心落实好环境治理工作。
4、深入泛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建设日、“9.16”世界臭氧层保护等契机,认真学习纪念日的意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通过采用固定标语、发放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让环境保护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从而使全委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到认识环境建设是与生产、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大事。倡导机关全体人员树立“人人关心环保、个个参与环保”的意识,自觉做到“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三、严格执行委员会制定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摆放达到人均2盆花,坚持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保持整洁美观,窗明几净,井井有条。
2、机关会议室及办公场所楼道、楼梯、洗手间等保持清洁无异味,配合工勤人员定期清扫。
3、各科室、站、中心等要搞好外部环境的卫生和门前三包,委文明办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并予以通报。
4、委办公室、文明办把环境优化建设督查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一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在农业经济中起的作用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来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大,地位日益重要。党中央20xx年的一号文件,在保障以往支农政策和给农民实惠力度的同时,又有许多惠及“三农”的新政策,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就是其中之一。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并对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我镇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前十年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进展飞速。全镇电话入户率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到69%和59%,宽带通村入组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也已具备。一个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信息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民精神面貌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来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大,地位日益重要。农民群众对信息及信息网络在农业生产及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认识更加深刻,参与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双培双带”工作的开展,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我镇及在市上单位及广大农业技术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了有效的的联系机制,也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提供了人员及技术支持。但是,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也还面临着资金缺乏,投入不足等问题。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水平相当落后,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和发展任重而道远,急需建立将有用的农业信息及时、高效传递至普通农户家中的信息网络,并建立适宜农民群众浏览的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为真正实现宽带通村入户,在农村推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打下坚实基础。这也是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项目建设条件。
其一,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我镇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我镇各村都已具备了宽带接入条件,各村不同程度都配备了电脑,但只有镇政府和镇农技站的电脑接入了互联网,各村的电脑由于偏老、偏旧及办公经费限制,只做为打字机使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二,通信费用偏高,农民不易接受。农村电话用户多是接听电话而不经常打电话,还存在严重的“热装冷用”现象,现有的互联网接入费用过高(包月98元,计时每小时1元-2元),影响了农户接入的积极性,由此造成用户偏少,运营商利益得不到保证,不利于继续加大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投资发展。
其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我镇现有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还较低,农民直接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还比较低。
其四,现有的农业信息都是由镇政府工作人员或者农业技术人员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信息繁杂、真伪难辨。急需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甄别、鉴定、筛选及整理机制,使这些信息可行、适用使农业信息化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三、实施内容及步骤。
本项目根据我镇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镇信息化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资源和软件环境,按照以镇信息网站建设为基础,推动各村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驻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帮扶网络,将有用的信息向广大农户传播和推广,最终引导有条件的农户接入互联网,促进全镇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具体实施步骤为:20xx年完成镇中心网站建设,各村实现宽带接入,并在条件较好的1-2个村进行村级多媒体信息中心建设示范;20xx年-20xx年在各村建成多媒体信息中心,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升级镇中心网站,建立适合农民群众浏览和使用的页面,并在有条件的农户中推广宽带接入,其中20xx年完成接入3-5户。
(一)、镇中心网站建设。
为带动全镇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第一期计划为镇中心网站建设。网站建设将遵循阶段开发性、易用性、规范化、可扩展性和安全稳定性原则,采用审核和权限管理。在体现政府网站严肃性的同时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做到方便用户浏览和使用。
正在建设中的镇中心网站包括:党政信息、特色产业、旅游观光、项目招商、政策法规和信息反馈等页面。拟实现以下功能:
2、在线调查功能:获得公众意见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参考依据;。
3、信息检索功能:对政策法规、农业信息等文档进行方便的搜集;。
4、信息反馈功能:通过反馈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
网站建成后,将对我镇党政建设、特色农产品,旅游景点和招商引资项目利用互联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还将通过信息反馈、网上调查等手段收集各界对我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加有利于群众监督。
(二)、村级信息平台建设。
以镇中心网站建设为基础,项目二期为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根据农村现有的经济、文化和技术条件特点,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本着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原则建设,主要拟完成以下建设项目:
1、村级互联网接入。
为解决农业技术信息入农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村级信息化建设是关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电脑及相关上网设备7套,使各村至少有一台电脑接入互联网,并培训、配备操作人2-3名。
2、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
村级农业信息发布中心,将利用各种多媒体技术手段,向农民群众发布农业信息和进行信息技术演示。建设内容为,购置投影仪、触摸屏等多媒体设备7套(每村1套),结合各村村务活动中心和农民培训中心建设,建成村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建设(互联网)入村,不断加深农民对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认识,为互联网接入农户做准备。同时,村级信息中心建设还将实现以下功能:
1、农产品在线交易。
通过构建交易平台、网站推广和人员培训,使村民利用村信息中心和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网站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我镇农产品提高知名度、扩大销售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业技术培训。
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可使农户更方便、快捷的了解农业方面的信息。利用互联网作为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技术手段,成本小,对农户的吸引力强,信息资源丰富,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3、政务公开。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可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公开质量。通过信息反馈系统,还可使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渠道更加畅通,加强群众对村委会及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
(三)宽带入户。
村级信息化建设和镇中心网站的升级扩展,为农民群众通过宽带接入互联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对上网群众进行简单培训,农户即可在家中利用镇中心网站设计的傻瓜式操作页面方便、快捷的进行互联网知识学习和信息发布、浏览和搜集,并可享受到由镇中心网站提供的各项实用服务,在项目推广过程中,政府将积极争取市科技、电信等有关部门对农户接入互联网的支持,在资金和上网费用方面给予各项优惠政策,为互联网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创造条件。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7.35万元。其中:镇中心网站建设投资1.73万元;村级信息发布及演示中心投资14.42万元;宽带接入农户投资1.2万元。
来源:申请补助12万元,镇村自筹5.35万元。
项目详细投资核算情况见后附表格。
五、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公益性投资项目,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等社会效益方面。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
通过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可大大开阔农民群众的眼界,也更利于党和各项方针、政策、涉农法规在农村的宣传贯彻。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渠道,还有利于农民学习先进的农业生技术和劳动技能,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2、有利于提升我镇农村经济综合生产能力。
项目的建设,可对我镇农产品进行有效、广泛宣传,同时,使农民群众更加方便的了解到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不断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提高农户市场意识,促进我镇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强我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有利于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通过宽带接入,农民群众不仅得到了实用的各项农业技术和信息,还将极大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宽带,在线点播、宽带电影、网络游戏、视频电话等一系列新的文化娱乐方式将不再是城市居民的专利,农户们也可以享受到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
4、有利于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使群众与政府的联系更为紧密,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和公开,群众向政府反映情况和进行咨询都可在网上进行,有利于广大群众对村委会及镇政府进行监督。同时,政府可同时利用网络引导群众从事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式,杜绝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在农村的蔓延。
六、项目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根据我镇实际,项目拟采用adsl解调器通过电话线实现宽带接入,并利用公网实现与村级信息中心及市相关单位网站的联接,电信部门对接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政策保障。
由市科技局和镇政府及电信服务部门协商,对接入宽带的农户在资费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以鼓励农户接入。
3、设备保障。
网站的域名根据政府网站域名命名规则确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网站拟定租用北京国政网科技有限公司虚拟主机作为服务器对外发布,并申请该公司政府上网专用域名。
4、网站推广。
镇中心网站建成后,将在通过市上有关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雄关经济信息网、市科技信息网等网站添加链接,以扩大网站访问量。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指导,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基础,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镇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集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城镇框架为依托,完成六个建制镇规划修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增加4%以上,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90%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60%,有不少于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建有健身活动场所;建有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设施基本配套。
渭城镇、窑店镇、正阳镇、底张镇、周陵镇、北杜镇。
(一)规划编制
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加紧编制、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及时做好镇区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片资料齐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做到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硬化,镇区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全部硬化,主干道路灯设置率100%,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
2、给排水建设:镇区实行集中供水,供水普及率90%以上,以清淤、延长管网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
3、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简单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公厕布局、数量合理,使用正常,清洁干净,全部为水冲式卫生厕所,无旱厕。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镇按照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村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有完备的中、小学校和中心卫生院、文化站等。
(三)镇容镇貌
参照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标准,对镇区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进行美化改造,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洁、美观、规划统一。同时,加大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大力整治城镇脏、乱、差现象,做到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集贸市场
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市场规划建设超前,管理措施到位,经营秩序规范。市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善,有专用停车场地,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
(一)确定项目阶段(20xx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各镇结合实际,尽快研究确定今年规划编制任务和建设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先期组织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简介,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各镇的建设项目于7月25日前报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9月25日)
1、明确任务。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自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并上报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观摩阶段(20xx年9月26至9月31日)
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的方法,对各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观摩、考核评比。
1、听汇报:听取各镇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
2、查资料:各镇和施工单位要精心制作能够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进程和实施前后状况对比的图册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做到有规划、有图纸、有展板,建设项目报建资料齐全。
3、看项目:现场观摩各镇小城镇建设项目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各镇、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住建、国土、交通、卫生、环保、文体、教育、农牧、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镇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区住建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对任务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三
1、成立红岩乡种草养牛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组长:xx。
成员:(财政所)。
(2)、驻村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组建红岩乡窑上村养牛合作社。
理事长:xx。
理事:xx。
成员:窑上村全体养牛户。
20xx-20xx年,在窑上村一、二、三、五、七组种优质牧草1303亩,建设圈舍3038平方米,养基础母牛和商品牛434头。
2、项目建设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5日—30日。
完成宣传发动、组织农户开地、
种植牧草1300亩。
20xx年12月1日—20xx年4月30日。
完成圈舍规划、选点、
建设工作,建成圈舍3xx0平方米。
20xx年5月1日—6月30日。
完成基础母牛和商品牛选购工作,购进基础母牛和商品牛434头。
根据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乡窑上村种草养牛项目采取技术干部领办集中饲养和农户散养的模式运作,原则上土地农户(外出务工农户除外)优先考虑,在具备一定条件后安排散养,其余部分由乡技术干部领养,所有养殖农户由领办项目的技术干部组织、协调和管理。
(一)、技术干部领办项目条件。
1、技术干部领办的项目养殖点养殖规模必须在100头以上,集中建圈700平方米以上,圈舍修建必须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2、技术干部领办的项目养殖点必须配有兽医技术员、工人,工资和费用自行承担。
3、技术干部领办的项目必须在种草、建圈、购牛、草场管理、销售、防疫等环节服从乡政府和县业务部门的指导。
4、项目正式实施后,由领办项目的技术干部承担所用草场建设费用(150元/亩)和土地租金,并将资金按要求划入乡财政帐户,便于乡政府向建设草场农户、土地农户兑现。
(二)、农户分散养殖准入条件。
1、农户分散养殖按以草定畜的要求安排,原则上以3亩草地定养1头牛,每户农户饲养的数量不能超过按草地面积核算的数量,保证每头牛圈舍面积在7平方米以上。
2、养殖农户必须在牧草种植、草场管理、圈舍建设、销售、防疫等环节接受乡政府和县业务部门的指导。并服从乡领办项目的技术干部管理。
3、养殖农户按使用草场面积承担草场建设费用(150元/亩)和土地租金。
(一)、项目建设资金安排。
购1头牛补助3000元。几项合计平均每头牛补助4150元。项目实施产生效益后,由政府组织收回项目投资,用于滚动发展,扶持其他农户发展壮大养牛项目。
(二)、项目建设实施步骤及要求。
1、草场建设。
(1)、草场建设以市政府在窑上村规划面积为准,涉及窑上村。
一、二、三、五、七组共1300亩,为解决规划区土地农户不愿意养牛和土地少的农户多养牛的问题,规划区内土地全部采取有偿流转的方式,即由养牛合作社向土地农户将土地租用,每亩租金300斤玉米/年(按国家粮食部门指导价折算现金),租期初定为四年,乡政府组织将土地建设成为草场后,再发包给养牛农户和技术干部使用,土地租金和种草务工费由养牛农户和技术干部承担。
(2)、为按时保质完成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草场建设。
任务,全片草场采取统一安排、统一种植的`方式,由乡政府向县政府暂借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草场建设,每亩草场建设资金定为150元(其中开地50元/亩,种草100元/亩),即由乡工作组组织群众开地种草,种草结束经乡工作组验收后付实施农户务工费150元,开地种草务工费由养牛农户和技术干部承担。
2、圈舍建设。
(1)技术干部领办的集中养殖点以新建圈为主,圈舍选址在窑上村石板沟,每平方米补助130元,按集中建圈、统一管理的要求建设,养殖点最低养牛100头以上,新建圈舍700平方米以上,由项目实施人按图纸设计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圈舍规划、选点、建设工作。
(2)、农户分散养殖建圈标准以改建和扩建为主,即在农户原有圈舍的基础进行改扩建,每平方米补助70元,标准以县畜牧局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为准。
3、购进基础母牛和商品牛。
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基础母牛和商品牛选购工作。由项目实施农户和技术干部自行购买,经县扶贫办、县畜牧局和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即兑现购牛资金,项目实施农户购买基础母牛和商品牛比例为2:1,领办项目技术干部购买基础母牛和商品牛比例为1:2。
1、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项目建设要求组织草场建设、圈舍修建和购进基础母牛和商品牛。
2、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管理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项目实施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度,按项目实施进度,经技术人员审核,由实施方提出书面用款申请,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拨付资金,各阶段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报帐,前一阶段工作结束但未按规定报帐,不予拨付下一阶段的资金。
4、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及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项目各阶段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项目监督小组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实施小组必须定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方可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我省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和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基本摸清了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为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省总体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清理出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管控措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我省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xx年x月x日)为界限,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xxxx年x月x日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未纳入清理整治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20xx年x月x日后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要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有序化解环境风险。
(二)属地负责,分类整治。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定本辖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环保管控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清理出来、违法行为发生在20xx年x月x日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治处置完毕(20xx年xx月xx日后清理整治政策不再适用)。
甄别违法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已建成项目、未建成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一)已建成项目。对xxxx年x月x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者使用,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情形处理: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其中环境影响小且环境敏感程度低的项目可以直接予以备案。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并经市县环保部门核查合格后,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3、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不含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依法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于xxxx年xx月xx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4、对于交通、城建、环保等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类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因为其他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
5、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环保部门在竣工环保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对因相关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而无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若符合其他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可先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对已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除辐射、化工等重污染或环境风险较大以及跨市县的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外,其余的均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开展验收。
(二)未建成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xx年x月x日后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含20xx年x月x日前违法动工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纳入高尔夫球场专项治理工作予以清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已建成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应优化简化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市县应于每月x日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各市县政府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严格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因清理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环保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停业、停止使用或关闭。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五
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有完善而严格的制度作保证。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环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奋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五年再造一个**区”的目标,根据中共**区委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五年再造一个**区”的重要保证;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审计机关的重要保证;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
二、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思想大解放为先导,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政风建设、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五年再造一个**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着力在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向心力、影响力、生命力”六个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三、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活动范围:局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重点是局领导班子。
活动时间: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学习大讨论(4-6月)。
组织广大审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中纪委xx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邓小平、关于民主政治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论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活动全过程;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学习省纪委八届三次、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叶正军同志3月10日在区纪委四届三次全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什么是政治生态环境”、“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有何重要意义”、“如何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如何在优化政治生态环境中发挥作用”等专题,集中组织开展大讨论。通过大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体审计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工作决策部署上来,着力解决干部队伍思想观念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思想的大解放引领政治生态环境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审计工作上新台阶。
第二阶段:查摆整改(7月-10月)。
(1)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查找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民主生活会和查摆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切实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
(2)召开组织生活会。局党支部组织召开生活会,每个党员干部要查找个人思想上、学风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3)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意测评。组织对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帮助找准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方方面面意见、深入查找,把问题找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4)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科级以上干部要认真填写《政治生态环境建设自查表》。对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自行纠正的,不再追究责任。
(5)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开展谈心活动是消除隔阂、增进团结、促进和谐的重要方式和方法。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干部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活动,积极营造团结友谊、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
(6)开展勤政廉政督查。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重大审计项目的督查,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与管理,树立审计人员良好形象。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11月-12月)。
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有完善而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建立健全与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统一,与审计机关“五年行动计划”相协调的长效机制。即要健全和完善“鼓励干事”的教育机制、“褒扬勤事”的激励机制、“奖励成事”的用人机制、“鞭策混事”的约束机制、“防止出事”的监督机制、“严惩坏事”的威慑机制以及落实工作的责任机制和督查考评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实践为主题,以争当排头兵为目标,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历史机遇,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破解发展难题,开辟发展新路,努力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高效经济示范区建设,奋力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重点股室规范化管理。重点加强机关股室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制度、效能、作风、廉政和股室文化七个方面建设,建立股室学习培训、目标管理、调度通报和轮岗锻炼四项机制,以点带面,加强对重点股室人员的管理,通过开展预警谈话、实行双项廉洁制度、建立重点股室人员勤政廉政档案、开展跟踪监督暗访评议活动、实行重点岗位股室负责人竞争上岗等“五项措施”,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
(二)加强素质形象建设。以“三最三为两满意”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素质,树立人事服务品牌。一是突出服务发展。围绕发展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围绕发展选拔、任用干部,围绕发展管理、激励党员,真正做到一切围绕发展、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二是突出改革创新。强化创新理念,丰富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创新机制,坚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人事工作,在创新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人事干部服务发展的境界和能力。三是突出形象建设。通过解决在党性观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人事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四是突出工作实效。紧密结合人事工作实际,始终坚持在实践中解放思想,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提高素质,以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高效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的成效。
(三)加强“三基一化”建设。按照“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要求,努力提高单位“三基一化”水平。加强基本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工作规程,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有序。加强基本资料建设,及时收集、研究、整理各类基础资料,做好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基本功训练,强化业务培训,努力做到业务知识全面,相关法律熟悉,基本技能熟练。加强人事信息化建设,创新人事工作方式,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规范人事舆情发布,促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局内宣传栏向社会公开承诺。承诺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所有承办的审批项目名称及每一事项的具体办事程序;负责办理的具体科(室)及每一事项的法律法规及依据,当事人申办项目的条件要求、办理事项时所需用的所有手续;单位落实“六制”,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情况及违诺举报投诉方式等内容,便于群众监督。
(五)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发放行风评议表,征求本单位在依法行政、行政效率、规范服务、政务公开和便民利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建议,明确改进方向,提高全局的行风、政风。
(六)建立完善服务机制。一是建立跟踪服务企业制度。立足单位实际,每月定期到部分限额以上企业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各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利用人事信息网及时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为各企业提供人才服务。二是健全发展环境建设举报督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除开通专线投诉电话外,活动期间增设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箱和电子邮箱,在服务窗口设立(放置)效能监督公示牌和效能监督投诉卡,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三是健全发展环境建设评价奖惩机制。对各室、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发展环境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室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与评先树优、奖励惩处挂钩,提高单位职工对发展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局“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建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本活动作为全局“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局“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的总体部署进行。各室、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加强发展环境建设的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发展环境建设有人抓、抓到位,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与优美环境建设,促进人与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目标,优化办公环境,强化环境建设,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跨越发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环境保护,优化美化办公环境,保持清洁、优美、井井有条的办公场所。
二、目标及任务。
1、环境建设目标:学习先进典型,在全委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吸取创建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创建为动力,以优美为标准。
2、迅速掀起大搞环境卫生的高潮。卓有成效地改善环境条件,提高环境标准,从严治理,努力把我委建设成为达到“绿化、净化、美化、优化”的“四化”标准的机关。
3、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成立创建环境优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在分析以往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总结环境建设方面的不足,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以创建环境优美机关活动为契机。在机关各科室、站、中心落实好环境治理工作。
4、深入泛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建设日、“9.16”世界臭氧层保护等契机,认真学习纪念日的意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通过采用固定标语、发放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让环境保护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从而使全委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到认识环境建设是与生产、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大事。倡导机关全体人员树立“人人关心环保、个个参与环保”的意识,自觉做到“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三、严格执行委员会制定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摆放达到人均2盆花,坚持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保持整洁美观,窗明几净,井井有条。
2、机关会议室及办公场所楼道、楼梯、洗手间等保持清洁无异味,配合工勤人员定期清扫。
3、各科室、站、中心等要搞好外部环境的卫生和门前三包,委文明办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并予以通报。
4、委办公室、文明办把环境优化建设督查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