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范文(14篇)
总结可以给予我们反馈和启示,帮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在总结中要突出重点和亮点,让读者容易理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总结已经成为人们成长和进步的必备工具。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一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和学生服务的思想,接待服务工作做到认真、热情、谦虚、礼貌,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3.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严谨、勤奋、准确、及时,不推诿、不敷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守保密纪律。
5.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二
1、保安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学校北门(东)值岗。
3、外来人员登记。发现有外来人员,须区分情况对待,如找校领导办理有关事情,需先和办公室或校领导联系预约后方得准许进入;在正常上课时间内,有来访者(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员),须滞留至下课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登记后才准入内;未经学校批准的收购废品人员,不得准许进入;其它情况,需凭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未出示有效证件者不得准许进入。如无相关有效证件但又确实有急事需进入校门者,需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可进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记录备查。
3、外来车辆管理。外来车辆入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登记车牌号码,进入校区不得鸣号,且应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对学校食堂、小店的货运车辆,需经食堂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放行。
3、要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有人携带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外出,必须由总务处出具证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总务处。对外来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需凭学校总务处的放行证进入,并记录在卷备查。
4、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对影响学校车辆和人员正常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
5、紧急情况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1、上班时间内必须穿保安服装,着装整齐、仪态严谨。
2、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3、值班人员平时需对外来进出人员积极进行有关的盘查和登记工作,不能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不管不问。
4、值班室内不准滞留无关和闲散人员,如有来校找人的家长须让其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聊天、看书报、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尤其上岗前或上岗时不喝酒,不得玩忽职守,上班时间不打瞌睡,不擅自离岗等。
5、在规定的上岗时间段内,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
6、夜间值班的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治安巡查,特别是学生寝室及综合楼,携带相关器具巡视校园,认真填写好巡逻记录。确保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部位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宿舍管理员,并作详细记录。发现案情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发案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以上要求,保安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纪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会进行处理和处罚。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三
一、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旷职。
二、严格执行准假制度,病、事假等要先请示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班内时间不准闲谈,不准无事窜办公室打搅他人工作,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在参加校内外会议、学习活动时,不准接打电话;班内时间也不准接打电话、唠家常,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在班内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发现按违纪处理。
六、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干好本职工作。因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七、要正确的使用和科学的管理好职权范围内的财和物。不得窃为私有,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因使用、操作和管理不当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追究责任。
八、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职责和安全制度。因渎职酿成事故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九、工作中要团结协作,不得推托、拆台。
十、要发扬主人翁的吃苦耐劳、不怕脏和累、无私奉献精神。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四
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五
为及时了解学校教学的动态信息,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作用,实现教学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在校生中选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5.学生信息员的选聘由教务处具体实施,一般每个教学班产生1名教学信息员。
1.教师教学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教师调(停)课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的情况;教师为人师表及是否有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等方面的情况。
2.学生学习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信息。
3.教学管理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及本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
1.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是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举措,各学院(部、中心)及教师和学生应对信息员工作给予支持,不得刁难和干扰信息员履行职责。
2.教学信息员管理由教务处及各学院(部、中心)共同负责。
3.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由教务处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以便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4.教学信息员在评优、评先、考核中可享受校级学生干部的待遇。
四、本意见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六
为规范办税服务厅行为,维护纳税人办税秩序,更好的帮助纳税人解决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了解、征求纳税人的需求,体现税务机关服务于纳税人的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导税员。
导税员由办税服务厅固定人员担任。
第二条工作职责。
(一)负责引导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等涉税事项。
(二)负责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税收政策等问题,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纳税人协调与有关领导的约谈事宜。
(三)负责受理纳税人涉税案件、办税服务等方面的举报、投诉,负责记录和办理情况反馈。
(四)负责指导、监督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了解、征求纳税人对办税服务厅的意见、建议和其他问题。
(五)负责疏导纳税人办税工作,引导纳税人利用叫号系统进行叫号,并引导其到休息区休息等候。
(六)其它工作。
第三条工作纪律。
(一)工作时间。导税员应在正常工作日全天候上岗,履行职责。
(一)规范着装。按规定着税装,佩戴上岗证,做到税容整洁,举目端庄。
(二)做好记录。对当天的导税服务进行详细记录,能当时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书面汇报相关科室,做到有问必答,切实方便纳税人。
(三)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纳税人的咨询,优质高效地处理一切事务,不得有拖沓、推诿的言行。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七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班级或院级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四条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二十二条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2)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四条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条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15年;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九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当有紧急保洁任务时必须服从跨责任区域保洁任务的命令。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总经理及其他四位副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走廊、楼梯及扶手、各会议室、各卫生间、接待室、会客室、文印室、茶水间三楼敞开式办公区域地毯的清扫保洁。
4、负责中央控制室防静电地板的清扫保洁。
5、负责新、旧职工宿舍楼梯及扶手、走廊及大厅的清扫保洁。
6、负责其他车间或部门共七个公共卫生间的清洁打扫。
7、负责康体楼一、二、三楼走廊、大厅、楼梯及扶手、各功能室、以及各套娱乐康体设备的清洁打扫。
8、负责康体楼、新旧宿舍楼、办公楼周围十米的清洁打扫。
9、负责办公楼及康体楼花卉的浇灌及日常养护。
10、负责办公楼、康体楼、宿舍楼墙壁挂件(企业文化宣传海报、挂画、公告栏等)的定期擦洗工作。
11、负责办公楼各卫生间卫生纸、洗手液的更换填补工作。
12、负责各卫生责任区域垃圾桶及手纸桶的清理工作。
13、每月对办公楼走廊、卫生间、宿舍楼走廊用来酸水进行消毒两次。
(一)领导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总经理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办公楼地毯的清扫标准:
1、办公楼地毯需每日进行一次吸尘工作,每月需对地毯进行一次清洗工作,在对地毯进行清洗前要对三楼办公区域进行清场工作,必要时由部门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先对整个地毯上大型垃圾和坚锐物品进行清扫(以防大型垃圾在吸尘时堵塞吸管和坚锐物品刺破防尘袋),再做细致吸尘。
5、待地毯干后再用吸尘机把地毯细致地吸尘。
6、所有工作完成后把吸水机内的脏水倒掉再用清水清洗吸水机并擦干机,把洗地机下的地毯刷进行清洗,清洗后把所有的工具收回工作间。
(三)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公共区域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中央控制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周至少擦拭3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茶具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件、茶水间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六)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周至少擦拭2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1、我们虽不是一线工人,但要与一线工人一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3、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5、在不会使用机器或设备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7、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8、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十
1、上班前完成个人内务,如换工作服、化妆等。
2、更换完公司制服后将个人物品在衣柜里摆放整齐,佩戴好工牌;私人物品不要在卖场出现(如:衣物、鞋、水杯等),做营业准备工作。
3、按规定的班次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办妥手续。
1、不可迟到,不可早退;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11-20分钟罚款20元,超过20分钟罚款30元,如有虚报瞒报,处于2倍罚款;如发现代打卡现象,扣相关人员每人50元。(按打卡机时间为准,每月底核对)。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杂志、玩手机等;保持工作场所安静,手机调为震动档;不得趴桌卧椅。
3、无论多么忙碌都应以顾客为第一,没有任何工作比接待顾客更重要。
4、必须接待好顾客,不得有不耐烦的语言、表情、举动;下班时应交待清楚有关事项。
5、有导购员带顾客时,其他导购员要注意配合接待;对吃零食的顾客进店,为防止手触摸商品时弄脏商品,主动递一张面巾纸。顾客走后要及时做清理和整理商品。
7、对离店顾客表示感激,热情送客。
8、每带一位意向顾客都要做记录明细,备案。
9、店内采取责任区分担制,责任到个人。每位导购员上岗后都要打扫分担区的卫生、整理商品、加湿器的清理及加水(不许往加湿器中倒有颜色有杂物的水,加湿器周围有积水要及时擦拭)。
10、去卫生间时间10分钟之内;午饭时间40分钟之内。
早班人员如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不得随意离岗,在主管安排好接岗人员后才能下班。
1、闭店曲响起时,对尚未离去的顾客要有耐心,不可无视顾客而收拾商品,要尽心尽责服务到最后一位顾客满意离去。
2、切断电源,检查无误后撤离卖场。
每月盘点一次,全体导购员参加。
盘点实行责任区分担制。导购员对自己的分担区认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对卫生包干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整理,主管认真检查。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十一
网格民情员在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增强网格民情员的责任意识,调动网格民情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格民情员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熟练掌握基本技能,胜任网格民情员工作。
4、服从分配,一切行动听指挥。
5、爱护工作设备,不丢失、不损坏。
6、言行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大方。
7、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
8、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相帮助。
9、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
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网格内不间断地对相关事项规定的内容以及指挥中心阶段内规定的其他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信息采集、定期巡查。
2、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网格内对人和单位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等。
3、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负责的工作网格内内对单位履行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内容可覆盖到综治安全、城市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服务、党建群团等。
4、在指挥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对城市部件、事件、单位等几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数据采集、调查。
5、上报内容要坚持发现问题和挖掘典型相结合的原则,达到奖优罚劣、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目的。
6、上报形式要坚持实用高效、便于工作的原则,在利用“社管通”手机的基础上,采取照片、短信、视频、电话和口头汇报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及时报送;对突发性事件或紧急事件,优先采取电话上报的形式及时上报,也可视情况同时告知其他部门。
7、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1、着装:民情员上岗时,应按指挥中心的要求,正确佩戴各种标识。衣扣弄全,帽子戴正,内衣下摆不能外露,袖口、裤脚不能卷起。
2、仪容仪表:民情员上岗时,要仪表端庄,不准着奇装异服。男同志不能留长发、怪发、蓄胡子;女同志不能化浓妆、涂彩甲,长发不能披散。
3、行为举止:民情员上岗值勤时,不准吸烟、吃槟榔等东西,不准搭肩、挽臂、袖手、背手及嬉笑打闹。
4、严禁一切有损民情员形象的行为。
5、严禁岗上饮酒及酒后上岗。
1、民情员穿工作服,带齐装备上岗巡查。
2、民情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人负责的巡查区域范围内认真仔细巡视查社会管理的各项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巡查区域。
3、民情员发现问题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利用“社管通”手机及时上报指挥中心,并按指挥中心的指令执行任务。
4、民情员要不间断的巡查。
5、民情员在岗期间不能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1、报送信息要准确、及时。
2、不能报送虚假信息。
3、重大事件,打呼叫中心号码上报指挥中心,不对外传播。
4、服务终端专用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超出费用。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十二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机关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_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制定的发展党员计划,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发展党员3名,其中预备党员1名,转正党员2名,同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
二、主要做法。
一是改选机关党支部确保党员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局党组对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务工作的重点,及时改选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明确支部书记及支委委员人选,努力提高支部工作的影响力和战斗力,对加强局机关党员管理作了有益的探索。
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印制相关学习资料,学习先进支部的工作经验,提高了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同时为入党积极分子订购学习资料,将党建理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列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是把好党员发展评估关。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分别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制定发展计划,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把符合条件的同志拒之门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是“软任务”、“虚指标”,把工作重心放在招引项目上;二是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有待完善。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四、意见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组在每年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定相关措施,局机关支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就党员发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二是狠抓培养,保证质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教育,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习心得、及时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
三是坚持标准,慎重发展。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严格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十三
1、上岗必须着工装,佩戴工号牌,着装整齐整洁,并按公司要求化淡妆上岗。(违者扣10元)。
2、使用普通话为客人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违者扣10元)。
3、岗上严禁接听私人电话,严禁看以工作无关的书、报和吃零食。(违者扣10元)。
4、严禁在当班期间相互聊天,串岗、睡岗、靠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扣10元)。
5、上岗前必须把自身财务保管好,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带现金、手提包进入吧台(违者扣10元)。
6、严禁使用公司的客用物品,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违者扣5元)。
7、不得以工作之便侵占公司任何财务,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8、如系统出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不得私自处理。
9、做好每日交接工作,必须做到多缴少补并且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10、每日营业款应详细登记,做好日报表。
11、认真识别假币,如不慎收到假币,责任自负。
12、发票必须妥善保管,按照客人消费如实开发票,且做好登记,如客人要多开,必须得到上级领导的允许并且按17%的购置税收取。
13、闲杂人等不得进入吧台。(违者扣10元)。
14、收银员不得在收银工作中营私舞弊、贪污、挪用公款,损害公司利益,如经发现给予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
16、收银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错单作废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能认可否则一切损失由承接责任人承担。
服装厂员工的工作制度篇十四
为更好地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发挥家长的各种优势,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将我校打造成高素质、高水平、高质量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阵地。特制定校外辅导员的如下工作职责:
1.主动关心、指导少先队工作,经常深入各班各年级理解学生的情况;
3.帮助少先队成员制定、调整阶段目标,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4.主动与学校指导老师和政教处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