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优秀15篇)
总结是我们理清思绪,反思过去,为未来做好准备的重要一环。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和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希望以下的总结案例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指导。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
公司各部门所有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营销公司商务支持部门负责营销公司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设备保障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1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应有3年专职驾驶经验,且3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录用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严禁部门私自聘用专职驾驶员行为。
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征部门的管理。
4.1.3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严禁疲劳驾驶。
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出车途中,应确保与有关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反馈行车安全情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4.1.7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4.1.8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4.1.9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人、货混装。
4.1.10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4.1.11车辆在工地和厂区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
4.1.1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
4.1.13车辆修复后需试车时,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正式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4.1.14车辆管理部门应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并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1.15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出勤的审批管理,作好出车登记,严禁公车私用。派车时要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控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安排。
4.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4.2.1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
4.2.2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
驾驶室内不得超额载人,叉车作业不得载人。
严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吸烟、嚼槟榔、攀谈或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
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
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离开本职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未满1年的,需继续担任驾驶工作时,应按规定重新复试。如超过1年的,应重新参加考核。
4.2.3厂内机动车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
4.2.4厂内机动车在工、库房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
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4.3交通事故管理
4.3.1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4.3.2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委会办公室按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涉及人员伤亡时,按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3.3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大小,都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部门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进行调解,无法调解时,由事故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资料移交法务部进入司法处理程序。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失调解书》以及保险理赔等资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办公室、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3.5发生机动车辆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奖励
4.4.1专职驾驶员工作表现突出,年度内未发生大小事故,且无严重违章行为记录的,则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安全行车达到10万公里以上(含10万公里),给予20xx元的奖励;
安全行车达到5万公里以上(含5万公里),不足10万公里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
安全行车2万公里以上,不足5万公里的,给予专职驾驶员500元的奖励;
4.4.2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总结评比中被评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三级机构,给予20xx元的奖励。
4.5违章处罚
4.5.1驾驶员在驾车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罚款的,每扣1分,罚款100元。
4.5.2未按规定或限速标志要求行驶,超速行车,每次罚款200元。
4.5.3超载行车或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每人次罚款200元。
4.5.4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或停车场所,每次罚款200元。
4.5.5部门负责人明知司机开车前有饮酒行为,仍安排其开车或驾驶员在工作时间饮酒,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罚款200元。
4.5.6驾驶员酒后驾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核实后,罚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200元。
4.5.7车辆管理部门(三级机构)未按规定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的,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4.6交通责任事故处理
4.6.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20%,并罚款500元。
4.6.2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5%,并罚款400元。
4.6.3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0%,并罚款300元。
4.6.4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5%,并罚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处罚最多不超过3000元。当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超过3000元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4.6.6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造成累计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和解除劳动合同。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二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三
1.1为了规范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
2.1安技部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或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2.2运输部负责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2.3行政事务部负责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3.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2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3.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3.4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3.5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3.6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3.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3.8运输部每月必须组织对厂内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一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以确保车况良好。
3.9机动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应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
3.10外出执行长途任务的驾驶员,出车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凡车辆技术状况不好或未进行安全教育的驾驶员,不予派车。
3.11重要节假日和长假期间除工作用车、值班用车和生产用车外,其它车辆应一律暂时封存。
3.12厂内机动车辆由运输部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3.13厂区内车辆的清洗废水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油机动车辆尾气和噪声排放,应达到排放标准。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4.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外。
4.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4.6使用xx车作业时,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xx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xx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5.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5.2厂区交通限速为15公里/小时,xx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入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xx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5.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xx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安技部办理手续,且通知保卫消防部。
5.5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6.1事故报告
a.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企业财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待处理。
b.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向单位领导和安技部报告。
c.在工厂区域内发生事故后,除保护好现场外,应报告安技部。
6.2事故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时,安技部应赶赴事故现场或委托有关单位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
b.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人员,按照工伤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c.工厂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安技部组织运输部、事故单位按照《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忽视厂内交通安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的有关责任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安技部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安技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安技部负责解释。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四
1、厂前区进出厂门,公路交叉口、危险品仓库、储罐区、生产区及其他危险地段,必须设置交通信号和明显标志,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
2、因生产和基建临时施工障碍交通应经厂部批准,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如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等)。
3、厂区道路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4、如生产需要所设的坛、池等应加围栏或盖板。
5、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移动一切交通安全设施和信号标志。
6、各种进出厂的机动车辆必须良好,经年审后持所核发合格证方可行驶。
7、进出厂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内设置的“交通标志”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
8、各种车辆进出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9、各种出入厂的货车禁止违章搭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
10、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悉的驾驶负担,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轻放、不得与性质不相同的物品混装,并指定专人押运,负责安全。
11、车辆进入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和储存区,必须戴防火罩,装卸时车辆应熄火。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五
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安全。以下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推荐消防安全管理。
发言稿。
希望你喜欢。
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根据哈齐客专安质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20xx年月开始,在我分部所属施工范围内开展了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以建设“平安哈齐客运专线”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哈齐客专安质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我分部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现场储油库与其他房屋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未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2.活动板房保温材料采用可燃苯板材料,且洞口沿采取封边,如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3.部分锅炉房烟道过墙和天棚屋面未采取石棉布等隔离防火措施。
三、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加大检查力度,以冬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高危施工区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四、确保冬季消防目标的实现。确保冬季消防目标的实现。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我分部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易发、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施工区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了我分部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月19日我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安全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电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我分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我部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及业主的领导下,本着“安全一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近期各地都不时有火灾发生,我部在项目部领导的指挥下,对各变电站消防安全严格把关,确保了我部供电及线路的安全运行。项目部按照20xx年度消防安全。
工作计划。
有序地进行,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消防安全及安全培训的工作。现将本年度消防安全。
工作总结。
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到位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分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按计划进行开展,项目部组织成立了消防应急小组,根据所属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联合组成应急小组,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使本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在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开展实施。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对职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使用知识,以及遇到火灾逃生及救护知识等。2)负责项目部基地消防管理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3)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演习、训练,不定期的对所有员工发送有关消防安全警示和消防安全知识的短信。4)发现火情,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树立教育为本、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安全知识、认识和观念。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事关员工生命和项目部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只有全员懂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只有集中力量抓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使职工都牢牢树立起安全意识,真正警觉起来,才能真正保障我部生产、生活的安全运行。为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文化知识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的责任化理念,在对全体员工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基础上,把握消防安全生产活动创造的有利条件,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活动。通过队消防安全理论学习和消防器材操作的培训活动,使全体员工既懂得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又能做到在实际操作消防器材,能很好的运用所学知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活动1、由消防安全工作小组领导组织,小组相关成员配合每月进行了至少一次全面的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到有检查、有结果、隐患整改有跟踪结案。2、20xx年项目部专项、综合消防安全检查共37次,并做到将检查到所存在的隐患通知及时下达到整改责任部门,且做到有跟踪、有关闭,隐患整改率达xx0%。3、全年消防安全专项综合培训达15余次;组织考试3次;灭火器演练1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1次。4、我部20xx年更换灭火器共11个,其中3个(mfzl4型)干粉灭火器、4个(mfzl25型)干粉灭火器、3个(mt2型)二氧化碳灭火器、1个(mfzl2)abc干粉灭火器,另外还对21个灭火器进行了加粉处理,每次检查后都合格的灭火器贴上标签,注明检查人和时间。对流失的消防沙进行了填充,并不定期的安排人员将消防沙刨松,保持消防沙的干燥。5、以“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在各个变电站悬挂宣传横幅8条,宣传标语、宣传图片20张、制作了2期消防安全板报,对各个项目部重点防火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通过“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全面、生动的宣传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参与消防,人人支持消防,人人宣传消防的良好局面,极大的促进了活动的开展。6.在消防周期间,我部还组织了一次对变电站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各个变电站电缆进出线位置、高压柜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室等采用加设消防沙、防火泥一系列措施,达到了防火的效果。
四、消防安全工作所存在的问题。1、端正消防演练的态度部分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地重视,培训、演练时不能引起高度重视,抱着好玩的心态,也有个别职工在接到培训、演练通知不参加,演练时不投入。2、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力度一年来,虽然我们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些成绩只是阶段性的,与公司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要树立高度的消防安全理念,做到居安思危,消防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把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校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建设发展不受影响。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这是我校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之一。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近几年,我校主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这项工作。首先是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学校领导在每次的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都反复强调,要求教职工小心谨慎,预防为主。学校就安全问题专门召开过全校教职工大会,对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安全牢记在心。其次是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展览和影片,我校针对中学生接受和理解问题的特点,组织学生参观直观材料,加深他们的印象,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另外是在全校师生员工之中进行了多次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既有书面的又有实际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加培训人员面广量大,培训工作细致全面,效果显著。
二、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校多年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另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校在以下七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检查疏散指示标志,以便应急情况有保障。3.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尤其是对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保证了无一例隐患存在。4.加强对保管室、计算机室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这两处是事故易发地,我们在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有隐患及时有效整改,确保万无一失.5.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很少使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6.加强对住读生安全教育与检查。寝室管理员每天检查,及时公布,如有违纪,迅速处理,屡教不改者,上报政教处。执行情况良好,未有事故发生。7.加强评比,每月分年级评比出示范班和优秀班。
三、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实战演练。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实战演练。消防安全需要大量设备,没有一定资金投入到头只能是望灾兴叹。加大资金投入,重金买安全,也是我们的一条经验。我们将过期的消防药水用来演习,一方面化废为宝,另一方面确保定时换上有效药水。资金投入的另一块就是每学期的实战演练需要的费用,实战演练是对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行为的综合考察。由于我校的住读生较多,我们制定出了住读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的制度。我们利用有利条件开展实战演练。每次活动之前,我们请各部门负责人、消防中队的指挥员一起拟定方案,并在演练之前召开动员会,部署演练计划。在演练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环节每个层面都有教师把关做好防护,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在消防安全方面,我们真正做到了重金买安全,力求万无一失,使全体师生真正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做到两知一会、处危不乱;进一步推动学校消防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四、制订消防安全紧急预案,确保临危不乱.制订消防安全紧急预案,确保临危不乱.消防安全无小事,为使火险隐患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扼制,并保证学生能够处危不乱,科学避险,减少盲目、慌乱和踩踏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通过对教室等学生集中区域进行实际考察,反复酝酿、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紧急预案”做到全校一盘棋,。“紧急预案”人人熟悉。
五、警钟常鸣,专人值守,安全有保障.警钟常鸣,专人值守,安全有保障.为避免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学校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使用火具和照明蜡烛。课间在各楼层安排学生会值日,教师值日,班主任值班,防止学生拥挤、踩踏。下晚自习时,安排值日教师护送和巡查,多管齐下,确保学校稳定无事故,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由于认识明确,措施到位,多年来,我校从未发生过消防安全方面的意外事故。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每个人都要关心消防安全,不能以为看不到就没事,事不关己就没事。我们相信,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发展与改革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消防安全高于一切,消防工作任重而道远。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七条: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七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15、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等。
16、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7、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8、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9、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20、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21、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委托书,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22、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八
1、学生来学校上学可以采用步行,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的方式。
2、学生在来学校上学和周末回家的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3、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
4、学生的车辆统一进入车库统一停放整齐。
5、学生的车辆进入停放区域后应把车锁锁起来,自己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6、每位学生只能停放一辆自行车。
7、班级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学生车辆。
8、出门时,学生车辆统一推行出车库。
9、在校园内严禁骑车,所有学生车辆有序推行出校门。
1、所有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所有教职工车辆在学校门前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小心驾驶,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
3、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4、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禁止鸣号。
5、所有教职工车辆按照指定区域整齐停放。
6、所有教职工车辆应自行上锁并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7、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教职工车辆。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律,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杜绝发生交通事故。
2、爱护车辆,注意保养维护,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返回后及时清洗,保持车辆整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各部门用车由校长室或教行处统一安排。驾驶员接通知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用车。
4、车辆如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
5、做好车辆年审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法律知识学习,防患于未然。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九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庄果峪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性质为村委会牵头家长合租的形式。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
二、学校定期利用校会、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拒乘三无车辆,拒乘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货用车等。
四、家长自行安排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十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企业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二、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企业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第三条 职责
一、 总经办职责
(一) 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二) 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三) 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 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十二
为了规范进入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确保厂区内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厂区内的所有车辆及厂内运输车辆。
1 3.1安环部属于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
3.2门卫负责对入公司车辆进行安全告知。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城市、公路交通规则》 。
4.2各级领导和公司内职工,本公司或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公司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生产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生产区。
4.5公司区内行车速度不大于5 5公里/ /小时,公司门和危险场所不大于5 5公里/ /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使,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路、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公司门口、弯拐时,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除公司办公用车、员工驾乘汽车、运送货物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不准进入公司。
4.10道路上不准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机动车辆行车禁令:
4.12.1严禁无证开车。
4.12.2严禁酒后开车。
4.12.3严禁超速开车。
4.12.4严禁空挡溜车。
4.12.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12.6严禁不戴阻火器进入生产区。
4.13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4公司内交通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十三
第一条为完善校园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师生员工安全和道路畅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创建完安全文明校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道路是指校园内供行人、车辆行驶的道路。
第三条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是总务处,其他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四条行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行人应在道路右侧或人行道上行走。不应多人并排走、围堆谈话,妨碍交通。
(2)不应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3)行人穿越道路应该注意来往车辆,不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4)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5)任何非机动车均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反道逆行。严禁骑车追逐、快车、曲折竞驶;严禁双手离把和扶肩骑车行驶;严禁攀扶其他车辆行驶;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地、操场骑车或是主要道路上学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7)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8)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绿化地、操场、办公室外侧走廊、教室外侧走廊、宿舍楼道内及交通道路上停放车辆。
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9)校园内主要道路设置交通标志,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严禁在校内飙车;禁止超车、严禁鸣号;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在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10)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阳贵一中校区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无通行卡车辆进校需经校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应配合接受学校门卫的询问或检查,门卫人员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入学校大门,并交学校办公室查处。
(11)校内停车地点:各教学组团的天井,国际部、科技馆、图书馆、一食堂楼前空地,一食堂地下车库,六食堂地下车库。校车平时停放在一食堂门前空地,交通车发车时,应在一号门与主教学楼之间道路右侧临时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其他地段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放。
(12)主教学楼及各教学组团周边道路,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行驶(单行线)。学校有重大会议、活动或外事接待任务时,校办公室可临时调整各种车辆行车路线或停放位置。
(13)特种车辆(包括押钞车、邮政车、各种施工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经门卫许可后,可行驶、停放在校园的指定位置。
(14)超市和食堂的送货机动车应按照校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送货,在主干道上、卸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去,不准影响其他车辆和人流通行。
(15)外来机动车,一般禁止在学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应到校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16)车载物品出学校大门必须停车接受检查,公物必须出示相关部门的证明,私人物品说明情况进行登记。
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登记程序如下:
(17)学校公用车及教职工自用车辆,由驾驶员本人到校办公室申报、登记、领取《通行卡》(含两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本校教职工免费办理《通行卡》。
(18)校办公室每年九月份对机动车通行卡进行一次清理,打印成册通知各门岗,平时如有增减,应及时通知门岗。
(19)通行卡持续证人不慎遗失时,应主动向校办公室挂失,并重新申报。
1、经学校批准的.各种社团摆设摊点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阻碍交通。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拆卸或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3、校园道路施工,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同意,报校办公室备案,方可施工。
4、对轧坏道路、撞坏校园设施和交通标志者,责令其按照物品价格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道路交通肇事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均由校办公室负责。重大事故与涉外事故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2、对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视情节、后果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经济处罚、校纪处分等处理。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通知校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阳贵一中安全工作紧急预案”;移动现场者,由移动方负全部责任心;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5、对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及校园内超速行驶、乱鸣喇叭或驶入禁停路段的各类车辆,由校办公室通知违章当事人及学校财务部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发。
6、对教职工家属及来校探亲访友人员的车辆,由校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驾驶员及财务部在被访者(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7、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标准每车次50~200元(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8、对多次违反本规定的师生员工及家属,校办公室将组织违章人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9、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10、不服从交通门卫执勤人员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或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1、交通门卫管理执勤人应热情为师生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罚,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检查监督,对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十四
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强化领导为前提、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常规管理为保障、以安全预防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教育为先、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大力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通过齐抓共管,积极营造全校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为学生创设更为宽松、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家长把孩子的生命安全托付给了学校,教师即是学生安全管理监护人,保护学生平安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过程存在纰漏,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门人员具体落实的安全管理机制。成立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确保安全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严格执行《南雄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了《永康路小学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永康路小学安全紧急疏散预案》、《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措施》、《学生未假未到校管理办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操作流程》、《雨天放学安全应急预案》、《门卫岗位职责》、《学生在校一日常规》、《永康路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划分追究制》、《体育教师课堂教学安全要求》以及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到人的《值日教师工作要求》等管理制度和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强化内部管理,堵塞安全漏洞,把学校的安全工作纳入到班级管理工作评比和教师个人考核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1、实行错峰上学管理。由于我校所处城区中心,学生人数多,校园面积小,如果大部分学生集中在同一时间段进校门,势必造成拥堵局面,从而引发安全事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采取了错峰上学的办法:分高年级、中年级和低年级段,即每个年级段的学生上学时错开5分钟时间,从而减轻了进入校门的人群压力。
有序疏散学生排队下楼,确保放学安全。
3、做好学生到校后的安全管理。学校规定了值日校长、值日行政每朝提前35分钟到校,值日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值日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各班级和校园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日登记工作。
4、加强放学后的清场工作。由于学校班级多、人数多,放学后难免有个别学生滞留在校。为了使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我们要求放学后值日教师一定要深入到各个班和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去清场,确保每一个学生不滞留在校园里,并在《值日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离校。
5、切实加强课间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小学生都喜欢好动,下课后追打嬉戏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为此我们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一是在每一栋楼的每一个楼梯间都安排了两名总队值日生佩戴标志站岗监督、登记;二是值日教师、值日行政、值日校长加强校园和楼层间的巡视检查;三是按年级划分课间活动区域,不准到处追打活动,最大限度地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6、加强上课时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开学后就与各科任教师签订了《课堂安全责任书》,对上课期间的安全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责任划分,强化了上课教师的安全责任感。
7、注重安全教育和预防为主,把好安全教育关。通过“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周”“阶段性的安全主题教育”,如“小学生如何预防踩踏事故的发生”、“小学生如何预防溺水”等安全主题教育,利用校讯通发布一系列的告家长书,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晨会、中队主题活动、板报、橱窗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学校实际、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课内外活动要求、体育课的安全要求、上下楼梯安全要求等一系列的安全教育;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安全防范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学生自理、自护、自救的能力。
8、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的安全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学校按要求认真组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有方案,有图片资料。在正式演练前组织师生学习演练方案,明确要求。通过演练,学生疏散时秩序井然,疏散时间不断缩短,切实提高了全校师生自护自救的能力和遇事不慌乱的处事能力。
9、加强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教育,把好交通安全关。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上下学。严格规范了学生坐自行车上下学的有关要求并和家长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学校还聘请了交通安全法制副校长,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学生上下学都能做到安全有序不闯红灯。
10、重视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工作,把好了晨检关。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保健方针,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计划生育证》工作,并上报有关部门。班主任能坚持晨检和学生缺勤登记,并认真记录和做好汇总工作,发现疫情能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加强了校园环境卫生的整治,坚持消毒制度,定期对课室、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教育学生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勤换勤洗;建立疑似发热学生档案,做好跟踪记录;根据季节疫情启动“日报告”和“0”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11、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特异体质学生是校园安全管理中的“高危人群”“定时炸弹”,我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学校坚持特殊人群、特殊管理的原则,建立了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实施“绿灯”工程,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疾病和其它疾病的学生,要求不能参加体育课和其它剧烈运动,并做好监控工作。
12、坚持做好月安全隐患排查和不定期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学校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要求班主任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安全办做好平时的安全隐患排查,总务处负责做好维修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学校的平安保驾护航。
由于我们坚持时时、事事、处处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学校已经形成了安全文明、优雅和谐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保证了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交通安全管理发言稿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规范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自卸翻斗车、硅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漂水区美丽乡村主千路(5341白马段)al标项目部。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六条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条场内临时性道路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坚实,边坡稳固。
(二)根据机动车辆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三)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
(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一条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和桥头路段,要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场内施工车辆、施工服务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交叉路口处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
(二)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四条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清洗,对使用后的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室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驾驶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核准搭乘人数。
(二)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置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三)自卸类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才能行驶。严禁举斗行驶。
(四)禁止在横坡过大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五)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第十七条发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当事人必须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酒后开车、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