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通用11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一
(报告书)
共1册第1册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
机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第0048089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声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根据《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本报告受本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限制,相关当事人决策时应当有自身的独立判断。注册资产评估师有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但不承担相关当事人的决策责任。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目录
(目录)
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
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摘要)
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48089号
委托方委托方一: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二: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报告使用者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各相关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本次评估对象购买方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拟购买部分资产。
评估基准日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评估范围系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基准日账面值为40,340,202.67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对被评估资产综合分析后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经评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0,425,394.17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肆拾贰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壹角柒分)。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2013年12月30日。
重大特别事项具体请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正文
(正文)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且在约定情形下成立。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行为所涉及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于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48089号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二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满足******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相关资产之目的,而委托评估的+++++++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三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1x年11月30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四
我们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准则》;
7、财政部财综[]56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文件
******公司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1、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公司章程;
3、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资产评估占有方承诺函》;
5、+++++++公司填写、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
6、相关房屋、土地产权证明及规划报建等资料;
7、车辆行驶证等车辆产权登记证明资料;
8、+++++++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合同及其他会计资料;
10、+++++++公司出具的《关于评估事项的说明》;
11、****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号审计报告;
12、其他相关资料。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1、+++++++公司填写、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
2、****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号审计报告;
3、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和询价取得的委估资产所在地价格信息资料;
4、《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5、向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询价的信息资料;
6、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及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价格信息资料;
7、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预算、结算、决算资料及外部造价审计资料;
8、本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市场调查以及查阅相关书刊资料和网站等途径获取的相关评估依据等。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五
xx: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您申请拟核定价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对委估资产在20xx年07月18日所表现的现行市场价值作出了评定估算。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xx,住址:,身份证号码:。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xx办出示财产价值证明。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的范围和对象是:xx申报的房屋建筑物5处。这些房屋建筑物分别位于,总建筑面积279.21平方米。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07月18日。选取20xx年07月18日为评估基准日,是因为该评估基准日能够使评估结果有效的服务于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以该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是与资产占有方及委托方商定的。
五、评估原则
本次评估遵循了国家规定的原则及行业公认的原则:
(一)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二)遵循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和公开市场等操作则;
(三)遵循了国家及行业公认的原则。
六、评估依据
(一)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国资办发[]23号,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六
xx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xx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注:大家可以虚拟委托人),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方委估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7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名称:xx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区xx大道1154号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4500万
经营范围:饮食供应,国内商业,旅馆,舞厅,浴室服务,美容美发,商务服务,礼仪服务,模拟游戏机。
二、评估目的
为对外投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为xx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21幢房产和2块土地使用权。除储运部16幢仓库位于xx区xx新村外,委估的房产和地产均位于xx区xx大道与xx路相交处,现用于商业经营。委估资产的所有权证分别为“w国用字第157号、第158号、”“w房字第200205765号、第200205766号、第200205855号、第9900103号”。
四、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项目基准日是207月1日;本评估报告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资产价格标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五、评估原则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的评估原则。在对全部资产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产的技术状态和参数,力求准确估算委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
六、评估依据
1、《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
5、w市政府制定的基准地价资料;
8、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资产占有方法人营业执照;
9、工程造价信息及房价信息;
10、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记录等。
七、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类型,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xx公司商业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储运部仓库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七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盖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证苏分评报字第086号
摘要
北京中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拟实施转让股权行为涉及的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选取成本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月30日,持续使用前提下,经成本法评估,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620.11万元,评估价值为3,913.54万元,增值额为293.43万元,增值率为8.1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0万元,评估价值为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620.11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913.54万元,增值额为293.43万元,增值率为8.11%。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0年11月30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刘伟民
江苏分公司
2010年12月1日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易昌平
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转让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证苏分评报字(2010)086号
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中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的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均为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简介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八
本人接受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佳辉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00005730
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xx年11月30日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20xx年11月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3、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4、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xx)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xx〕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九、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三)负债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十、评估过程
具体过程如下:
3、通过调查了解,制定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2、指导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清查资产与收集相关资料;
3、组成项目评估组,拟定资产评估工作方案;
5、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购置合同、发票等资料;
6、根据资产状况和现场核查情况完善和充实工作底稿;
7、现场查询和收集委估资产的价格信息。
(三)评定估算
1、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
2、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3、根据工作底稿和收集到的资料、价格信息对有关资产和负债进行评定估算,起草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草稿。
(四)评估汇总
1、初步汇总资产评估结果;
2、分析评估结果,确认有无重复和漏评,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3、项目负责人汇总、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
4、三级复核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说明。
(五)提交报告
经与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交流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十一、评估假设
由于产权持有者各项资产和负债所处宏观、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充分支持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评估假设如下:
(一)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委估资产处于一个充分活跃的公开市场中,市场中的交易各方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获得相关资产的各种信息,并作出合理的决策。
(二)持续经营假设,假设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资产在20xx年11月30日后能够继续以目前的经营范围、规模、方式在合理投入的基础上持续经营。
(三)产权主体变动假设,即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
(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政策无重大变化,委估企业所在的电子产品制造行业不出现重大变化和波动。
(五)无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委估资产的重大不利影响。
本人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本人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得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二、评估结论
xx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由本人作出的,本人与委托方或其他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本人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的努力。
(三)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针对本项目,本人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本人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评估师执业范围。评估过程中,本人已对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本次评估主要是对委估资产在合法存在的前提下,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而非对委估资产完整产权的界定和确认。
(五)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本人执行评估程序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本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评估结论是本人给出的,受本人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七)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只在报告阐明的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下有效,它们代表本人不带有偏见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
(八)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九)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构成本报告重要组成部分,与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根据前述的原则、依据、评估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并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评估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方能成立。
(二)本评估报告书及相应的评估结论系对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反映,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三)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四)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使用和送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书的所有权归本人所有,未征得本人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形成评估结论的日期为20xx年12月15日。
评估人员:xxx
2xxx年12月15日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九
一、绪言
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民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民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持有的100%的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对其在年12月31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行为的委托方为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民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占有方(或产权持有者、被评估单位)为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民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十
本公司--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股份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而涉及的该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对委估资产截至xx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持续经营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评估范围:本项评估的范围为东芝电脑(上海)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评估基准日:xx年12月31日
评估目的:股权转让
评估方法:单项资产加总法
评估结果:经评估,东芝电脑(上海)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6,651,708.93元,大写壹亿零陆佰陆拾伍万壹仟柒佰零捌元玖角叁分。
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xx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净值调整后账面净值评估值增减额增减率%
abcd=c-be=d/b
其他资产613.201,509.881,509.88
长期负债
本报告提出日期为xx年10月8日,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日期至xx年12月30日止。
本次评估净资产106,651,708.93元中包含xx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47,157,953.00元。若扣除资产占有方于xx年3月31日已分配的xx年度利润32,680,461.00元,净资产余额为73,971,247.93元。扣除分配利润后,相对于原账面值,净资产增值率为-16.5%。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服务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或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经许可,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总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xx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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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种类
档案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对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价值意见。
2)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范围划分
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仅对某一部分、某一项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对象
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是以资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这里的资产可能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则只是以房地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土地估价报告书:土地估价报告书是以土地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详细程度
完整评估报告:在完整评估报告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详细说明:
(1)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的表述应当清晰、具体、不得引起误导。
(2)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并重点说明:
1)评估业务承接过程和情况
2)进行资产勘查、收集评估资料的过程和情况
3)分析、整理评估资料的过程和情况
5)对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的过程
简明评估报告:在简明评估报告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简要说明:
(1)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的表述应当清晰、具体,不得引起误导
(2)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非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篇十一
某某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某某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某某某
产权持有者:某某某
注册地址:某某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某某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zz年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23号);
知识拓展:
资产评估相关法规
主要说明进行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主要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主要法律法规;
2.经济行为文件;3.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4.采用的取价标准;
5.参考资料及其他。
主要法律法规
主要列示国家公布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国家政策。
经济行为文件
本节主要说明实施经济行为所必须取得的有关部门批件。
(四)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主要列示由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采用的取价标准
主要列示由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
参考资料及其他
主要列示有评估人员所选取的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参考资料,包括经验数据资料、研究成果、统计资料、行业惯例及国际评估惯例等,以及评估人员认为需要列示的其他评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