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实施方案(模板17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利益。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需求。下面是一些成功实施该方案的案例,给大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而要培养和发展学良好的心理素质,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全面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此我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以及各班班主任。
二、高度重视,组建队伍。
为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
组长:x。
组员:x。
学校设立儿童心理援助室,配备各种设施。专人负责,专任教师要建立值班制度。
专任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教研等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学习,专研业务,提升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学科渗透,全员参与。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是一个系统工程。我校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树立“心理健康,人人有责”的理念,认真学习《抚愈童心》《学校灾后心理辅导》等相关心理健康教育书籍,不仅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性质、核心内容、主要途径和组织管理等基本原理,而且能深入了解各年龄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科学把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手段,有效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成长。
全体教师要关注所有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的提升,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朝着全体受益的方向发展,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面培养的方向发展。一定要特别关注学科渗透和家庭参与,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渗透途径的作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员参与的方向发展,不同的年龄阶段有所不同的侧重,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程关注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作用,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学科教学工作之中。
四、寓教于乐,建立机制。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使心理健康教育经常化,长期化。学校充分利用儿童心理援助室、校园网络、班队晨会等阵地,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教师例会等形式宣讲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通过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心里健康教育不仅仅是心理教师的任务,它也应该成为全体教师的重要使命。
学科教研组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不断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全体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善于解决新问题,增添新措施,总结新经验,学校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级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学校毒x预防教育工作是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毒x预防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使广大学生认清毒x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防毒、拒毒意识,确保“学生不涉毒、校园无毒x”,为瓦店创建“无毒县”贡献力量,我校根据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二、活动主题:不让毒x进校园。
三、工作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学校毒x防御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学校成立毒x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学校毒x预防教育工作、制订毒x预防教育工作制度计划,组织和监督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组员:
2、学校高度重视毒x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毒x预防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使毒x预防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做到层层落实。
3、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作用,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禁毒教育氛围,学校积极争取街道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在社区加强禁毒宣传,扩大教育范围,在家长的协助下及时巩固教育成果,从而保证了禁毒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4、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为开展毒x预防教育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1)、利用学校宣传窗,举办禁毒专题教育宣传图片展;。
(2)、利用学校和班级黑板报,出好禁毒专刊;。
(3)、利用校园广播,进行毒x危害宣传;。
(4)、利用多媒体,播放禁毒教育宣传影片;。
(5)、利用学校阅览室,指导学生阅读禁毒系列丛书及各类宣传资料。
5、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发挥校内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三
学生是学校的命脉,招生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
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
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
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
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
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 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
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
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
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12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3月19日止。
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
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
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 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
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〇xx年二月十三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
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
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
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
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为。
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一、招生宣传的内容与要求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四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坚持全区统一管理。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我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全区统一管理,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二)坚持以户籍为主的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鄠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鄠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鄠邑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诊断、住院等相关证明,填写《鄠邑区义务教育阶段延缓入学儿童少年审批表》(附件13),经当地街办(景区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学区所在学校存档并上交区教科局备案。
(二)划定学区。
区教科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见附件5),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我区学区划分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科局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区教科局工作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初次审核。初审通过后,可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在鄠邑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四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遵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持房产报名的鄠邑区和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学区划分方案在居住地就近学校进行登记(禁止一人同时报名多所学校)。
(1)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凡具有鄠邑区城区户籍(户口登记日期在2021年5月31日前)和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籍一致,6月10日—6月16日到所在学区学校(详见学区划分方案,附件5)进行入学信息初审、登记。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正式备案合同(包括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学校填写区教科局统一制定的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教科局公章,于7月8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学生。
当学区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与户主的关系和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超计划部分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
(2)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鄠邑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6月10日—6月16日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及移交区域且城区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日—7月8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入学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但在鄠邑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6月10日—6月16日到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户籍(非城区)及移交区域且城区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日—7月8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入学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取得鄠邑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6月10日—6月16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见附件3)、《小学生毕业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区教科局指定的五竹中心学校兆丰桥分校、甘亭中心学校户电路分校、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西街小学青阳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光明小学、电厂小学、两营小学;鄠邑区第一中学六中分校(初中部)、玉蝉初级中学、五竹初级中学、电厂中学(初中部)、实验初级中学等学校就近登记,区教科局同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学信息及资格审核。同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鄠邑区外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派位表》(附件1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区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情况、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地点及性质等条件进行综合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科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区教科局统筹派位结束后,由学校公布派位结果,并通知家长领取通知书。
(5)其他情况。
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甘亭中心校户电路分校、荣华小学河头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兆丰桥小学、两营小学、惠安小学山阴分校等校实行“一晌制”管理,可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凡具备新区小学、人民路小学东新路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城区其他公办小学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鄠邑一中六中分校(初中部)具有高标准寄宿条件,具备南关初中、北关初中和东关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该校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名校+”教育联合体内学生可到“+校”入学。
2.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农村公办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初中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所在登记学校印制通知书,加盖学校、教科局公章,于7月8日前将通知书发放给学生。
振华中学(九年一贯制)、白庙小学、太平学校(九年一贯制)为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招生,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均可报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享受相关资助。全区镇街中心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区甘亭城区以外公办初中均可满足学生寄宿需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科局组织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鄠邑区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鄠邑区内招生,若区内学位富余,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招生范围招生。
(三)公布计划。
我区将在鄠邑区政府门户网站、鄠邑宣传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2021年,我区无民办初中招生计划,6月9日发布鄠邑区玉立实验小学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科局将通过相关平台公布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区教科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将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区教科局公布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补录需经区教科局审核同意后,由区教科局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科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科局备案。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科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分别制定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鄠邑区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0日—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由教科局统筹安排(见附件4)。
(三)拆迁户、涝峪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入学。6月10—16日,由中心学校初审辖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户口本、街办拆迁证明、房产证明或加盖村队(社区)公章的居住证明等资料,登记造册盖章后送区教科局审定,并进行统筹安排;涝峪内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审核,由教科局统筹安排。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于6月10日—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二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三是做好少数民族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学校要增强民族政策观念,强化民族团结意识,妥善处理好少数民族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如出现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区教科局,由区教科局联系区民宗局解决。四是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通知》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义务段中心校以上直属学校要设立招生入学咨询室,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设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交叉区域存在学区划分、区域间学位供给不平衡的,要服从区教科局统筹安排,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建立预警制度。区教科局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不断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区域或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将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区教科局将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严格执纪问责。在招生入学期间,区教科局将进一步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十项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在评估中实施“一票否决”。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六)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区教科局审核,学校为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校级招生接待办公室在区教科局招生接待协调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通过宣传册、展板、网络等加强政策解释、宣传和招生问题解答。区校两级招生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同时,教科局还对各校级招生接待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统计和周通报。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推进情况及“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质量提升成果。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西安网讯:(记者黄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区级主导,学校实施。我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经开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按照统一安排、同步开展、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服从派位、确保平稳的基本原则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对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确保公民同招落实落严。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经开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学区划分全覆盖,无盲区。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三)日程安排。
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义务段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家长及学生入学咨询接待工作。
(四)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皆须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审核点具体进行。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审核时间。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10日—6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审核地点。
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初中:我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依据《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在学区对应中学进行信息审核;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但具有我区户籍的回流学生,持《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五)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1.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6月30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初中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户房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户房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6月30日开始,安排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我区户房一致回流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六)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在经开区和未央区范围内招生。
我区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于6月27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6月30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若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并取得经开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审核点--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见附件3)。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二)西安市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4)。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在我区居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三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五是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入学的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本校2021年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负责本校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本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要求,对外公布咨询电话,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继续实行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检监察工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五)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办字〔2019〕185号),促进经开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2.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3.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含)以上“大班额”。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经开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开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
(一)划定学区。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今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首次划学区招生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备案。
(三)信息审核。
1.审核时间。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经开区门户网站、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23日—7月3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审核地点。
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经开区中心区及高铁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持《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安排的时间节点,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经开区泾渭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持《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学区对应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5.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群体子女入学。
凡符合义务教育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6.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以下类型群体子女入学需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市教育局、西安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19〕147号)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公政发〔2019〕92号)精神,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5)防疫一线人员子女。按照《西安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市政办发〔2020〕3号)精神,做好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6)新落户人口子女。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教发〔2020〕81号)执行。
(7)非中国国籍学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8)集体户籍学生。户籍随父母在经开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在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9)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需持廉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0)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持公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四)招生入学。
取得《报名条》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进行。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剩余学位分布情况,结合意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集体户子女入学;最后根据剩余学位,结合意愿学校,统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7月12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7月16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21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五)其它问题。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经开区和未央区招生。
各民办小学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2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我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教职工子女或小区业主子女,如报名人数未超计划数,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同一时间规定于7月12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7月15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者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实施管理,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户籍地教育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4.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5.强化执纪问责。各学校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学校学位情况和咨询电话。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十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问责追责。
6.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招生工作要做到“摸底到户、宣传到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19日开始,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工程推进情况及公办学校质量提升成果。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要大力宣传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2017年5月15日。
小学初中新生均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户籍地、监护人房屋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户房分离”“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及“相关政策性安置”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具体报名办法:属“户房一致”“户房分离”的小学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特别提醒家长的是,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依据。
属“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相关政策性安置”等的新生,均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吴兴实验中学内)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初中报名登记同样分为两类。
一类是集体报名登记:即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并符合以下两个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条件之一的新生;一是属中心城区户籍并居住稳定新生,二是非中心城区户籍新生,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已持有中心城区房产并居住稳定的,均可向在读小学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统一办理预报名登记。
第二类是个人报名登记,不符合集体报名条件但符合中心城区招生政策的其他新生,由监护人持相应材料,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今年中小学新生报名主要有3大新变化。
首先小学初中新生班级、人数均有所增加。
今年小学新生招收95个班级,比去年多招收8个班级,人数招收4275人,比去年增加360人。
今年初中招生人数比去年略有增加。
其次,报名时间比去年提前。
今年中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差不多比去年提前半个月。
另外,新居民随迁子女招生条件也有新变化。
新生本人持有本辖区《浙江省居住证》的,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新生父母一方在本辖区有稳定职业,与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且不属于异常名单中;新生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本辖区内连续缴满1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户籍所在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均可申请到公办学校入读。
还有一个好消息,2018学年起,吴兴区教育局将制订并实施与新生持有居住证相配套的积分入学办法,根据积分高低,统筹安排新居民子女就学。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六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xx〕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政策
(一)完善招生分级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各镇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和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学校,实行按居住地划片招生的办法,具体招生划片办法由各镇(街区)教管办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教育局制订并组织实施。
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1.设立安丘市莲花山中学(全日制初中)和安丘市锦湖小学(全日制小学)。
学校自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范围由教育局划定公布。
撤销东埠中学北校区,东埠中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莲花山中学。
撤销实验小学北校区,实验小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锦湖小学。
2.以单位职工固定居住地为依据,划定东埠中学和实验小学各校区招生范围。
属东埠中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东校区招生片;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中心校区招生片。
属实验小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区域划归实验小学中心校区招生片,其他区域划归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招生片。
3.调整市职工子弟学校招生划片区域,依据居住地就近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将职工子弟学校家属院、奥宝馨园、鲁祥食品家属院、柠檬生化家属院、海王鞋帽服装公司家属院、服装一厂家属院、龙耀锦都、水岸阳光、华阳小区、福海家园、书香家园划入学校招生片。
4.调整第二实验小学和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将第二实验小学所属招生区域内,位于永安路和建安路间,商场路南侧北向开口居民小区划归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
5.举办安丘市外国语学校(全日制民办小学),停办安丘市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在校学生整体并入安丘市外国语学校。
安丘市外国语学校自今年秋季起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实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稳步推进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自今年起,取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入学政策,试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以合理控制城区学校招生规模。
学校原有划片单位划归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范围,并依据就近原则按居住地划定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登记区见附件。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对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未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区域,其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由教育局负责进行登记。
教育局依据入学儿童登记信息,结合城区学校招生学位数,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就读学校。
所有在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进行入学登记,并参与学校招生录取。
2.原有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可依据单位原有划片学校进行入学登记,也可依据居住地划定的入学登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原已划片的单位非正式职工子女、破产倒闭企业职工子女、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子女,以固定房产为依据,按居住地进行入学登记。
(三)实行招生总量控制政策,逐步取消学校大班额。
严格限定新生招生班学额,依据学校可利用学位,总体控制学校招生规模。
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45人以内,初中一级年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50人以内。
新生招生要按照招生计划总数3%的比例预留备用学位,以备休学学生复学和正常转学学生使用。
严格控制学生休学,年级休学人数控制在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
年级无备用学位原则上不得接收学生转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既要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又要兼顾破解在校年级大班额需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须于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20xx年新学年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必须达到省定标准。
有条件的学校,提倡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完善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城区入学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有效户籍信息和家庭固定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
具有有效户籍且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
1.儿童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为有效户口。
下列情况为无效户口:一是适龄儿童未取得户口;二是适龄儿童未与监护人同一户籍,自己单独一个户口本(无法定监护人除外);三是适龄儿童户籍未与父母在一起,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现役军人、国家公派人员等特殊人员除外)。
无效户口学生不享受优先入学待遇。
2.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监护人城区固定房产购置和居住证明为主要入学依据,符合条件的就近或相对就近到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需提供在城区务工(经商)、居住证明,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流出地家庭无监护条件证明。
此类人员子女入学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招生学位实际,指定学校入学,若城区学校无接收能力,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五)实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调控政策。
严格限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安丘市青云双语学校、安丘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安丘市,同等情况下优先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区学生入学;安丘市东城双语实验学校、安丘市外国语学校、安丘市新大双语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且只招收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住房的学生入学。
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公办学校集中招生结束后进行。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服从于学校破解大班额需求,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同时服从于公办学校招生学位需求。
(六)落实特殊教育群体学生入学政策。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招生方案(含全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安排)由特殊教育学校制订,报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根据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支持。
加强重度残疾儿童教育工作,完善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办法,协同做好送教上门服务。
二、入学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且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根据内教基〔20**〕406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281号)文件精神,内江一小学拟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一、指导思想。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28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健全领导。
组长:陈光元(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文彬甘红宇。
成员:陆文辉王蕾各班主任。
三、组织实施。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科任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政教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3、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辉煌六十年•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内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举办校园“苗苗杯”艺术节(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
(9)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10)“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八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水利局、审计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督查项目。
(二)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尽快将所有校舍的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将校舍和改造规划数据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校舍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信息上报随意化、虚拟化。市、镇(街道)两级要对中小学校舍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测、信息反馈、定期通报和专项督查,通过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络管理,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危旧校舍改造任务,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
(三)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道每月要认真填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月报表作为校舍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加强信息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日常更新工作,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有效的资料和依据。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以各镇、街道筹集为主,市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财力状况、工作任务和工作实效,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市级以上财政补助60%,其他资金由各镇财政负责统筹。市直学校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的责任,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不能把工程建设债务留给学校,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学校校舍的改造资金由投资方和所属单位负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严格招投标,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工程监管作为工作指导的重中之重,狠抓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把校舍安全工程真正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和阳光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校舍建设方案进行合理设计,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理要严格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执行好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追究制度,特别要落实问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新建校舍和旧校舍改造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新建校舍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精品工程。
(六)规范档案,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尽快建立档案室,参照《校舍安全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整理篇》,将所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项目建设和加固改造文件、排查鉴定文件、工程建设文件全部入档,要注意收存建设和加固改造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文件材料。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九
学生是学校的命脉,招生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下面是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
以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为指导,把握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全面的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丰富校园文化,展示学校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学校知名度,特拟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骆x
副组长:周xx
成员:严xx
二、宣传内容
学校“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成效、学校重点工作、学校最新动态、师生荣誉、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特色活动、教学教研活动及成果、先进教师典型事迹等。
三、总体目标
校内宣传:做好橱窗、校刊、作文报、网站、广播站等五个宣传阵地。
四、任务分解
1、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重大活动、会议、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宣传,具体做好校内各年级、各部门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的审核与整理。
2、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课内比教学”、常规教学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对参与“课内比教学”先进典型的宣传。
3、政教处、团委负责学校德育工作、“课外访问万家”、学生活动、班主任管理、班级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特别是对“课外访问万家”先进典型的宣传。
4、教科处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方面的宣传作。
5、工会负责教职工工会活动及学校政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宣传。
6、总务处负责后勤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宣传。
7、各年级负责年级教育教学、学生动态、管理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宣传。
五、奖励措施
学校各处室报送及上稿情况由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在完成规定指标任务前提下,每年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六、报道要求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突出主题,正面宣传。
2、所有发布内容须经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批阅后方可对外发布。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思想为指导,着力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推动全社会观念的转变,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王红月
副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魏超
成员: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各中职学校校长、各初中学校校长。
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全市职教宣传日常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职成科(教育科)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宣传形式
(一)市教育局统筹职业教育宣传
1、宣传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五个职教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中职学校招办负责人、中职学校优秀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宣传材料等进行职业教育宣传。
2、宣传时间:从20xx年5月23日—6月23日,开展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统一宣传活动。
3、宣传范围:各宣讲团成员分别进入全市初中学校和20xx年初三毕业班级开展职教宣传。
做到与所有初三毕业生面对面、与初三毕业班主任面对面、与初中学校校长面对面、与大部分初三毕业生家长面对面。
4、宣传形式:
(1)宣讲团成员入校、进班集中进行宣讲。
(2)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宣传进社区活动。
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到市、区街道、县乡镇和社区等单位,在宣传栏张贴。
(3)开展职业教育服务进家庭。
市教育局将统一编印20xx年芜湖市中招《报考指南》,6月底将免费发到每一个初中学校、发到每一位中考学生手中,帮助家长、学生选择学校、填报志愿。
(二)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
1、市教育局通过芜湖教育信息网,开设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栏,公布芜湖市20xx年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有关中职学校招生简章、芜湖市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等,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2、市教育局通过报纸、广播、发布全市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广告、中职资助、致全市初中毕业生一封信等,通过电视媒体采访中职优秀毕业生、中职招办主任访谈、省级示范、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宣传采访等,开展广泛的职教活动宣传。
3、各中职学校应通过开展“招生集中咨询日”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及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特色等,职业学校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典型实例,展现职业学校学生的风采,职业学校学习、升学、就业优势。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宣传工作,要根据市职教宣传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统一安排本辖县、区内的`职业教育宣传工作,为职教宣传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2、今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本次宣讲团集中安排在市、区生源学校宣讲,各县生源学校宣传由各县教育局组织统一进行宣讲。
3、职教宣讲团要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资料、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安排宣讲。
不做与职教宣讲团无关的事情,确保职教宣传的有效性。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书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书法水平,充分发挥书法教学的育人功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立推动学生书法教学的长效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促使广大教师自觉学习书法专业知识和努力提高自身书法基本功,不断整合全校师资力量,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书法教师队伍。
2.组织全体书法教师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寻找加强书法教学的方法和途径,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
3.建立并不断完善书法教学的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师生学习书法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书法教育的长效机制,确保书法教学质量。
4.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使学生能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能写出正确、规范、美观的汉字,具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师资培训。
目前学校没有专职书法教师,书法基本功和教学水平普遍不高,而教师又是决定书法教学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很有必要加强师资培训。力争通过各种有效的师资培训,使教师具备三方面的素质:能写一手好字,成为“活字帖”;有较强的理论水平与教学艺术,具有较强的“读帖-临摹-创作-评价”等书法教学能力;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书法教学。师资培训安排如下:
1.初级培训。
学校通过举行书法教学专题讲座、开展教学观摩研讨活动、举办书法教师作品展览和聘请人作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书法教师的培训,提高书法教师的自身素养和教学水平。2.校本培训。各校要高度重视书法教学,树立大书法课堂观念,所有学科的教师都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校本培训主要由学校书法教学骨干对本校教师,特别是对语文、美术教师和其他学科的年轻教师进行培训,也可以根据实际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培训。
(二)加强书法教学场室建设。
针对学校教学场地不足的现状,各班要想办法开设一个(或以上)的毛笔书法教学专用场地,同时具备供毛笔书法教学用的桌子及文房四宝等配套设备设施。
(三)创建书法教育示范班。
书法教育示范学校应有指导性、示范性。其主要任务是研究、探索学生加强书法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承担学生书法教育实验、书法教学示范课教学等,指导全校学生开展书法教育活动。
(四)加强课程管理。
五、六年级还要进行初步的毛笔创作练习。
(五)定期举行书法比赛。
为了进一步推动书法教学的开展,每学期举行一次学生书法比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六)建立合理的评价制度。
1、建立并逐步完善书法教学评价制度,实行等级制,设一、二、三等奖,将评价结果与教师评估相挂钩。学生获奖的,学校分别奖励学生和辅导教师。
2012-3。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十一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二0xx年二月十八日。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十二
1.逐步实现以地(州、市)兵团各师为单位进行统一录取。尚未实现统一录取的地区,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实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体育测试等级和学生所报学校志愿组织统一录取工作,学校可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其他活动记录资料进行择优录取。
2.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各地(州、市)应根据考生数量及其类别对参加考试的汉语系、民语系及民语系的双语班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划定不同的分数线进行录取。允许部分学校进行加试。普通高中学校加试,主要用于差额投档后择优录取。加试重在进一步评价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试的内容应主要围绕考生在初中期间的研究性成果和才艺作品、获奖证书,以及所提供的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等资料,进行确认性评估与考核。高中学校也可以设计主题研究项目和综合分析性口试试题,由考生进行现场答辩。加试的形式主要包括:面试(口试)、答辩、实验(实地)操作、作品(成果)、特长才艺展示等多种形式。高中学校加试时,不得再对初中学考已考过的学科以及学科内容进行加试。
需加试的学校必须制定详细的加试方案,经地(州、市)或师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加试应在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
3.优秀生的保送推荐。对于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可免试直接推荐。各地的保送人数比例由各地自行制定。
4.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要在本地区、本师优质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不低于40%的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
5.体育、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按本校自主招生方案录取。
(三)高中招生的监督管理制度。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及《武威市20xx年中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缓解城区超大班额的原则,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任,工作人员由市、区教育局基教科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工作由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落实。
三、考试与考查内容。
(一)考试内容。
20xx年高中招生包括统考科目与考查科目。
其中统考科目共十科,总分为710分。
考查内容为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二)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
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九科,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及答题时限如下:
考试时间科目分值答题时间。
星期二6月16日上午9:00—11:30语文150分150分钟。
下午3:00—5:30物理、化学合卷150分150分钟。
星期三6月17日上午9:00—11:00数学120分120分钟。
下午3:00—5:00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合卷120分120分钟。
星期四6月18日上午9:00—11:00英语120分120分钟。
(三)体育测试。
凉州考区所有考生的体育课成绩测试,由凉州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武威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武教基发〔20xx〕19号)要求,制定《凉州区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测试办法、测试程序、测试成绩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在测试学校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考生,需参加凉州考区的体育考试。
(四)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
20xx年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由区教育局安排各毕业学校组织考查测试,考查成绩不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在高中招生中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呈现方式、组织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武市教教发〔〕39号)要求执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按照《武威市学生成长记录与评价手册》记录的每学期评价结果,将初中毕业生六个学期的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学生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坚决杜绝将初三年级一次性评价作为评价结果的现象发生,切实为高中招生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市直公、民办学校按凉州区教育局安排意见执行。
四、招生计划分配。
(一)20xx年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结合各高中学校申报的招生计划和办学条件,将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各高中学校。
(二)为贯彻落实甘教厅〔〕51号、甘教基一〔2014〕8号文件精神,科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由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区内4所省级示范性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0%作为统配计划,根据各学校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凉州考区各初中学校。
(三)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普通高中照顾录取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初中毕业生计划占用天祝县招生计划。
下达招生计划时,按报考人数的60%确定,由市教育局一次下达凉州考区。
(四)凉州考区各高中招生学校申报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后,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考对象与资格审查。
(一)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凉州考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具有本乡镇户籍和两年以上本校学籍(不满本校两年学籍的考生不享受天祝县4乡镇考生照顾政策)。
资格审核由毕业学校和天祝县教育局负责审查并公示。
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花名册与5月30日前报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准后由学校按要求组织报名参加考试。
(三)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加高中招生考试。
(四)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五)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考生资格审核由毕业学校和凉州区教育局负责审查。
审核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学籍注册信息、《武威市学生成长记录评价手册》等证件信息,确保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属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等信息准确无误。
六、考试报名。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由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一致。
各学校根据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维护考生类型、加分项目及分值等相关信息,打印《20xx年中考考生报名信息审核花名册》。
各类表册及电子版务于5月30日前报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凉州考区高中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由考生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班主任、校长分别签名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收费标准。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地方对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的各项要求,促进我校对基础教育课程的管理与开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目标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形成基础教育课程的地方特色,推动课程研究、管理和开发队伍的建设,提高地方管理与开发课程的能力。
2.以国家课程管理政策、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为依据,同时要充分反映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3.加强课程改革和建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严格管理和规范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充分利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课程的管理与开发。
三、开发内容。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课程要直接反映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有效增强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形成课程的地方特色,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内容要以地方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的研究为主,形成地方课程或地方课程系列,并具有较强的超前性。
根据实际,我校地方课程现阶段开发的主要内容是《文明礼仪教育》、《法制教育》、《剪纸》。
四、课时安排。
地方课程课时,1—2年级每周1节,3—6年级每周2节,根据需要,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可以打通使用。
以上课时是根据教育部课程设置要求和我校实际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既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但每学期的总课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开发与实施要求。
1.要将国家课程的实施与地方课程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规划。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人才的新途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制定单独招生章程。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决落实“招考分离”,严格考试招生程序,严肃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
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名录取组、命题阅卷组、保密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纪律监督组五个工作组。
(一)报名录取组。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宣传组织、咨询和录取;考生报名、确认及准考证发放;负责联络、接待省教育厅、省招办巡视人员及高中、中职学校送考人员;负责录取结果的上报、考生试卷封存、新生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二)命题阅卷组。
负责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考试相关的考务工作;负责试卷命题人员、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的选拔和培训;负责组织笔试命题、试卷印制和移交等;负责考场的布置,负责制定阅卷流程、规则及笔试成绩的录入;负责免考项目的审核。
(三)保密保卫组。
负责考试试卷的看护、运送;考区治安保卫;阅卷区域警戒巡视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负责考试、阅卷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纪律监督组。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工作,确保落实“阳光招生”。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
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2017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43个、招生计划3000人。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十六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继续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课程意识、创新意识、目标意识及服务意识。
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常规教研活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品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抓实常规教学,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2、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设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课堂具有特色的教学氛围。
3、巩固校本课程特色的研究,探索能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特色校本课程,拓宽现有课程。
4、加强学科建设的力度,力争所有学科全面发展,并重点抓好英语学科特色和薄弱学科的建设,培育阳光、大气的学生。
5、扎实开展教改教研,进一步加强集体备课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教研组的力量,完善并规范电子备课,做到资源共享。
7、严格执行学科三级管理制度,加强学科教学指导,形成一定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全面提高各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
8、树立质量目标意识。
1-2年级语文、数学及格率达95%以上,优秀率达50%以上,3-6年级各学科及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40%以上。
学习能力达标率低中段98%,高段达100%;综合实践课学生参与率达100%;体育达标率达98%;音美合格率达100%。
9、丰富学生课间锻炼,继续开展精品体育项目,形成我校富有特色的体育大课间活动。
三、工作要点和措施:(一)注重工作实效,促进教务工作有序化。
1、加强学籍管理,做好一年级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严格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制度。
2、根据上级要求,开足开齐课时,不延长学生在校活动时间。
3、依据学校制度,及时高效安排好教师上课、调课、排课等任务,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完善教学评估体系。
1.严格执行各项教学常规的管理制度,每月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校教研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并将计划抓落实。
3.经常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各任课教师,按要求书写详案,平时作业要及时批改、讲评,及时总结教学得失。
5.组织好全镇小学期中、期末的监考,评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6.要求教师经常家访,开好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耐心辅导特殊生。
7.加强毕业班教学,经常召开毕业班教师会议,探讨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的方法。
取长补短,齐心协力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
8、进一步加强随堂听课的力度。
校领导要加强随堂听课力度,并跟踪听课,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交流,及时解决。
9、继续推行每周多次教学巡查制度。
落实教学常规的巡查,每天做好记载,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教学问题。
(三)深化常规教研内涵,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1、加强专用室的使用与管理。
a.重视功能教室管理工作,加强功能教室的卫生和使用等常规管理。
b.提高现有功能教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服务于教学工作。
c.要求功能教室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能按各项规章开展工作。
2、加强教研组的建设,规范各教研组的常规教研活动。
以集体备课的探讨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为重点,扎实开展教研活动,做到有准备、有主题、有主讲、有记录,确保每周常规教研活动有序、有效。
通过集体的研究和资源共享,促进教师的业务水平不断地提升。
(四)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学科管理制度。
1、进一步狠抓质量基础工作。
加强低年级的基础知识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抓好学生双基的落实,加强质量的分析和调研,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各学科的教学诊断。
2、加强六年级备考研究力度,把好毕业班学生的质量关,做到培优、辅差同步进行,强抓时间,整体提高,确保学校毕业检测地位的提升。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篇十七
坚持以《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意见》为指导,以区教体局《区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依据,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任务和工作。提高写字教学质量,完善学生的艺术个性。
二、工作目标。
1、在书法学习中,使他们养成良好规范的书写姿势和执笔姿势。
2、指导学生写出一笔漂亮的字,对其学习以及将来的工作、社会交际起到深远的影响。
3、通过书法练习,培养学生认真负责、专心致志、持之以恒的精神。
4、让学生直接接触书法,接触中国文化艺术之美,传承祖国传统文化。
三、具体要求。
一年级:
认识田字格,练习用铅笔写字,执笔法及坐姿正确,掌握基本笔画,常用偏旁部首,能按照笔顺规则书写,同时选择规范的范本,进行描红练习,要求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二年级:
继续用铅笔写字。保持正确的执笔和写字坐姿,掌握基本笔画,常用偏旁部首,常见字的写法,能按笔顺规则书写,注意间架结构,行款格式整齐规范,平时以描红为主,临摹练习为辅,在反复的模仿中加深印象,逐步达到正确、熟练、美观地写出汉字,培养练字兴趣和毅力。
三年级:
练习用钢笔写字,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并练习用毛笔写字,要求学会正确的执笔方法,学会运用毛笔练习基本笔画,书写简单的独体字,常用偏旁和含有这些偏旁的合体字,点画要描得圆满、规范,一笔到位,字要描写得端正,整洁,懂得笔、墨、纸、砚的使用保管知识,了解书法是我国传统文化艺术,知道写好毛笔字的意义,激发写字兴趣。
四年级:
能比较熟练地使用钢笔,保持正确的书写,掌握各种笔画和的写法,要求写得正确、端正、整洁,懂得钢笔的使用技巧和保管知识,掌握毛笔的执笔、动笔方法,保持正确的写字姿势,掌握基本笔画的书写要领,掌握常见字的书写要领,继续激发练字兴趣和毅力。
五年级:
继续练习用田字格或方格进行钢笔书写,掌握基本写法,要求写得正确、端正、整洁;学习用横条格书写毛笔字,力求字体端正,分布匀称,字距适当,有一定的速度,有良好的书写习惯,开始用临贴,学会读贴,临贴,做到“眼中有格,心中有字”,把握笔画的形态特征,字形结构特点,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力求形神兼备,掌握各种基本笔画的动笔方法,提高毛笔的动笔技巧,使学生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六年级:
能比较熟练地写钢笔字,掌握各种字形书写方法,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匀称,会用横条格书写,写得端正匀称,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有良好书写习惯,继续学习用毛笔临贴,力求动笔正确,结构合理,写得与范字形神相似,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学校写字教学领导小组。林冠强校长担任学校写字教学领导小组组长。教学研究指导中心主任薛志进为副组长张莎莎、张春晓、杨淑玲为成员。
2.大力宣传写字教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语文组成员会上,组长要引导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小学写字指导纲要》,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及相关要求,提高对写字教学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重视和推进写字教学。学校要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对师生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写字教学的氛围。
3.加强写字教师队伍建设。各位写字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写字水平,各教研组开展好写字教学的教研活动,提高老师的写字教学水平。
4.开设写字课程。将写字课列入校本课程体系,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一节写字课。一至二年级学习写铅笔字,三至六年级学习写钢笔、毛笔字。
5.加强课外练习。提倡每天学生放学后加强练习,铅笔字、钢笔字30-50个字,毛笔字10个字为宜,写字教师要积极引导。同时鼓励有书法爱好和特长的学生参加社会办学力量主办的书法兴趣班,以获得更多的训练机会。
6.注重激发学习兴趣。在教学中,各位教师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如讲书法家的故事,欣赏佳作等,来激发学生的写字兴趣;各班要在黑板报上开辟《写字园地》,定期展示学生书法作品,激发学生写字的热情;每学期各班举行一次“优秀作业展”,每学年学校举行一次铅笔字、钢笔字和毛笔字竞赛活动,同时,组织书法特长生参加各类书法作品比赛活动,增强学生对学习书法的成功感;学校要营造浓郁的翰墨飘香的校园文化氛围,在校园内,利用黑板报、橱窗、校报等,介绍书法常识,将历代名家、名贴及其特点作介绍,展览学生书法作品,让学生在校园内随时随地感受到书法的魅力,激发学生写好字的欲望,充分发挥书法启智、育人的作用。
7.低年级要开展“远离橡皮”的活动,培养学生养成认真观察再提笔写字,提笔就要写好、写对的习惯。
8.强化学生的“双姿”训练。写字教师认真抓学生写字姿势、执笔姿势的强化训练,真正做到“头正、身直、臂开、足安”和“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桌子一拳远,手离笔尖一寸远)。其他任课老师也要注重学生“双姿”的训练和培养,注意纠正一些学生不良的写字姿势和错误的执笔姿势,让学生真正养成良好的书写、学习习惯。教导处适时对学生的“双姿”进行检查。
笔画、字形;“心到”即心中对用笔特征、字形结构和它们在格子中的位置有数;“手到”即下笔临写要把眼看到的、心中体会到的用手中的笔表现出来。
10.做好写字教学的各类考评、归档工作。各班要认真做好学生写字成绩的测评考核工作,考核要将基本技能、基础知识结合起来,以基本技能为主,以评价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写字姿势和基本规范的写字技能,考核成绩按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一般”评定。对参加各级书法竞赛入选、获奖的学生登记在册,做好学校写字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评价方案:
评价起着对学生在情感、能力、知识诸方面发展变化的评估作用。对学生采用形成性激励评价方式,注重学生主体参与实践的过程及在这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合作性、操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尊重和体现学生个体发展。以促进实现自身价值为最终目标。在实践中,我们主要采用档案袋评价方式,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课堂发言、作业,问卷调查及活动记录本进程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学分评价,一共分为四个等级:优(10分)、良(8分以上)及格(6分以上)、不及格(6分以下),不用百分制,不对学生书法成绩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