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优质16篇)
在写报告之前,需要详细了解写作目的、读者需求和报告要达到的效果。编写报告时要注意遵循规范和要求,如字数限制、格式要求等。请大家积极参考这些范文,相信会对您的报告写作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一
1严格按照《河南省消防条例》遵照执行。
2消防领导小组切实负责做好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带领职工每天对消防安全巡检一次。
3班前、班后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本车间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去工作。
5本车间职工必须彻底学会消防的“四懂”“四会”。
6严禁一切火种进入厂区。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厂区。
8电源线、润滑油必须按规定规范进行。
9动火检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具备安全防火设施,方可进行。
10人人爱护消防设施,敢于向违犯消防条例的人、事做斗争。
11对违犯消防安全条例的,按照《条例》进行处罚。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二
一、配电房内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特殊工种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掌握本工种防火安全知识,懂得“三懂三会”内容,自觉遵守配电房管理工作制度。
二、配电房应按需要配备足够的防火安全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整好用,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三、配电房内各种电器、线路安装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不准随意私拉乱接电线。
四、配电房内禁止任何明火作业,禁止使用任何家用电器,严禁吸烟。
五、配电房内闲人免进,严格执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六、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
七、经常检查、清洁各种电器设备,使其保持完好运行状态,发现异状。必须修复后方能使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按《消防法》的要求,学校教职工、学生、保安、食堂工作人员人人都有宣传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除学生外,人人都有参与灭火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量足、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添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3、学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
4、师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科处指定负责人双人双锁保管,取用应审批和登记。在存放室内必须有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安全注意事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指导学生正确操作,防止火灾、爆炸等伤害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文印室、食堂库房和操作间等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关好电器、煤气开关和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违者要严肃处理,损坏应赔偿,故意破坏加重处罚。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后勤和安全主管人员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有隐患的不得使用。
9、校内居住的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灶具、蒸饭器、消毒柜等,每年定时检查、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发生事故。
11、学校每年都应举行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12、学校要指定专人(安监员)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工作。校内公共聚集场所每周一查,大型活动举办前详细检查。重点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放假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其它有关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四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
6、新员工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针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组织补训。
1、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组织召开;。
4、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3)总结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解决近期发生有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2、防火巡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进行巡查;。
3、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经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存档。
3、周检查、月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9)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10)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4、季度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2)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3)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4)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6)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7)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3、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1)保证安全疏散设施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4、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睡觉、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在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2、主要职责是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设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4、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制作图示并分别粘贴在消防设施和器材上;。
5、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6、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测应做好记录。
3、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章用火、用电的;。
(4)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4、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好记录。
1、宾馆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2、义务消防队成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楼层负责人,全体员工;。
4、义务消防队要每季度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并开展灭火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5)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并做好记录。
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2、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4、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1、宾馆应落实值班制度;。
2、宾馆实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保安三级值班制度;。
5、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5、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应给予物质奖励,对不及格的个人,应给予经济处罚。奖励及处罚标准应在考评细则中明确。
1、宾馆有开展消防宣传的权利和义务;。
2、消防宣传方式主要有:广播、音像、板报、电子屏幕、条幅、内部刊物等;。
5、消防宣传应制定计划,并做好记录;。
6、宾馆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五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
6、新员工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针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组织补训。
1、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组织召开;。
3、消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4、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3)总结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解决近期发生有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2、防火巡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进行巡查;。
3、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经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存档。
3、周检查、月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9)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10)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4、季度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2)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3)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4)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6)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7)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3、酒店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1)保证安全疏散设施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4、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睡觉、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在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2、主要职责是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设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4、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制作图示并分别粘贴在消防设施和器材上;。
5、酒店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6、酒店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测应做好记录。
3、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章用火、用电的;。
(4)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4、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1、酒店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酒店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酒店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好记录。
1、酒店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2、义务消防队成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楼层负责人,全体员工;。
4、义务消防队要每季度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并开展灭火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5)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演练时应在酒店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并做好记录。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六
xxx镇镇域面积70.3平方公里,共有49个自然行政村,共有常住人口3.3万人,流动人口6958人。共有企业179家,其中消防重点单位27家。中小学校共9家,4600名中、小学生在校生。现有24个行政村安装消防栓,31座消防栓。开发区内有公共消防栓6座。共37座消防栓。
二、基础设施建设
(一)我镇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由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已和工业区市政用水连接,供水等由镇水务站负责。
由镇里出资,水务站负责,在交通便利地点为49个村中有24村安装了消火栓,结合各村的改水工程,将按照农村消火栓建设标准逐步完成农村消防设施的基础建设工作。
(二)我镇已按照规定要求在农村内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即“六个一工程”),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器材箱、建立了消防档案、有消防宣传橱窗,消防通道畅通无限宽限高障碍(并在2015年通过市级消防部门领导验收)。
(三)我镇于05年就成立了义务消-防-队,购置了一辆消防车,由4名消-防-队员负责出警,业务训练方面由消防中队指导训练,车辆、器材定期保养。
(四)我镇在消防资金投入方面,器材装备维修1万元;人员工资方面每月0.8万元,一年10万元;农村消火栓1338元/座,共投资4.9506万元;消防宣传材料1000元;消防安全宣传板块、文化墙投入:3.6万元;共计:10.4506万元。
三、开展具体工作情况
(一)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1、我们制定了2015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分析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研究近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确定近期的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消防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安排、有总结地做出一系列指示,做好重点时期联合检查工作。
2、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责任书,并与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签定责任书,现与各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共267分,签定率达到100%。
(二)落实消防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1、进农村:我镇开展以小谷店为中心的消防工作宣传站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宣传活动,每年组织村级志愿消-防-队和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今年11月9日党委书记闫德强、镇长冯波带领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我镇文化中心广场与大兴区消防支队相互配合,非常成功的举办了第十七届北京市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
2、进单位:(1)在人员密集的生产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演练,如:联宾公司在11.9宣传高-潮日时利用,到期需检测充装的灭火器材(300余具),组织百余名员工进行应急疏散和消防器材使用的消防安全演练。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2)今年我镇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培训4次,参加人数1000余人次,学习培训中,我们请区安监局、消防监督处、技术监督局,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来授课,讲解生产安全中的常识,法人应负的责任,以及各项制度的建立,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我们还在培训时发放xxx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项)编写样本、一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样本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学习培训,使听课的有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明确了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局面。
3、进学校:我镇安全员利用播放消防安全光盘,发放消防常识掌中宝、以及讲消防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及咨询站点,其中垡中开展给800名学生讲消防安全常识课,学生回家后立即查找并清除火灾隐患,得到了家长的好评;青小为了确保学校的防火安全,组织300余名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以及疏散预案。使得师生们进一步掌握到火灾逃生及扑救技能。
4、进社区:我镇在东冠小区开展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漫画,由巡防队员发放消防安全常识,等形式的长期性消防安全宣传。大大提高了小区居民的防火意识及自救逃生能力。
5、进家庭:我镇今年进家庭与煤气中毒工作一起由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将家庭防火常识张贴到各户。
6、我镇利用三村三集市(十天四个集市)在“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节前和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119宣传月等节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共组织职能部门11个职能部门(综治、电管、流管、公安、工商、卫生监督、文体中心、社保、农建、民政、司法等),共开展8次大型消防安全活动,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受教育人高达6.5万余人次。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召开安全会议。
2、按照大兴区消防支队的统一部署,完成我镇27家重点防火单位的申报工作。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百日宣传行动。
4、结合我镇属农村地区,收割面积较大的实际情况,组织镇域内的专项治理“三夏”禁烧工作:白天由协管员和禁烧宣传车深入我镇村庄及田地中播放禁烧录音进行禁烧工作宣传;夜间由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负责到田地中检查禁烧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共阻止焚烧麦秸20余次。
5、开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的专项治理(木器)行业。此次专项治理查出,我镇木器行业共32家,规范32家并且选出规范较好的单位“北京江山精艺家具有限公司”召开现场会。现场会共有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56人参加。
6、开展特种作业专项工作我镇共检查30家单位,发现4家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对存在问题如:北京伊圣缘服饰有限公司、北京京佳利服装有限公司、北京品华服饰有限公司存在司炉工无证上岗、特种设备锅炉未进行报装和无合法手续等现象。我镇安全当场对以上单位下发停产、停工整顿的通知单。并多次追查督促以上单位,使得以上单位更换了锅炉一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7、做好安全生产协作组联检工作。有安监局、技监局、消防监督处的领导及各镇负责安全的同志参加的三镇联检,加大了检查力度,同时也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今年我镇专挑存在隐患大的企业进行联检,对存在隐患较严重的给予挂牌警告,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触动。法人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只挂在口头上,只注重效益,这样也对我们镇级安全员更好的开展带来方便。
9、继续做好企业、行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05年5月初开始,镇党委、政府出台一项措施,由工业办、综治办、农建科、流管办四个科室成立联合检查组,每周四对全镇提交的申请办照企业进行逐一审查。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看,我们能从源头抓好此项工作,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进行整改,然后由我们给予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你的'执照就办不了,直至你整改验收合格。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帮助企业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本年度共进行审核单位370家,审批合格265家。
10、今年我镇按上级的要求上报各项文字材料,如计划、专项整治总结、检查记录单等,并认真做好上网工作,没有因为工作忙而耽误此项工作。
一年来在企业检查中,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消防器材到期未安装检验、特种设备未检等问题,我们一般都要求限期整改,这样有效地消除了事故隐患。截止12月1日,我镇对镇域内企业、事业、行业检查378家次,查处隐患423处次,其中给予责令停产、停业65家次,限期整改98家次。
四、工作做法:
1、今年我们开展了以行业为主进行检查规范,营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点带面的良好氛围,通过检查木器行业中发现31家木器行业行业存在“通病”隐患。如:(1)消防器材不足;(2)加工车间内木材等物品摆放乱,占用了消防安全疏散通道;(3)加工车间内电线乱,未进行穿管处理等。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如何规范的木器行业单位,召开所有木器行业主要负责人的现场会议,并组织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达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点带面良好局面。
2、自6月份以来我镇为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覆盖面,充分利用52名巡防队员深入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配了发《xxx镇安全生产检查员证》,至今共检查企业700余家。为了提高巡防队员的安全知识,我镇于每月月初巡防队员领工资的时由镇安全员对巡防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和授课,并且印制的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检查单。
五、取得的经验:
1、领导注重消防安全工作,这是我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今年我镇没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与领导的举措和布署、逢会就讲安全工作是分不开的。
2、科室能在繁忙的事务中统筹安排,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去抓此项工作。
3、以行业为主进行规范,挑选出优秀行业企业召开现场会,以本行业中安全工作优秀的单位教育本行业中的企业,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以点带面的氛围。创造安全工作优秀行业。
六、存在的问题:
1、镇级企业、行业法人和安全员对安全意识不强,对防火工作重视不够。
2、我镇企业较多,有管理监督不到位情况。
3、镇级安全员,一是兼职,综治办工作较繁杂,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受条件限制,安全检查还停留在表面现象,没有仪器设备无法进行更深一步的检查指导。
4、巡防安全检查员队伍对安全知识了解不深,很难进一步检查单位安全情况。
七、问题分析:
1、农民改变单一的种植结构,向多种经营发展,及北五镇的拆迁,使我镇办照数增加,每月办照数达几十家。我们的企业、行业发展了,可是给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
2、镇级安全员在工作上监管力度不足,工作难度大,责任大,权力小。
3、我镇统一车辆管理,由党政办派车,提前一天协调车辆,这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4、巡防队员的治安工作繁重,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安全生产工作当中。
八、工作措施:
1、加强教育和安全培训,使企业法人和安全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主体责任。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继续做好办照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4、由镇安全对各村大学生村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培训,充分利用村级62名文化素质较高的大学生村官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为了贯彻国家、省、州及我县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广播电视局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查找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确保我县新闻宣传工作有序开展。2015年,我单位进行全面安排和布置,对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预防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确保了广播电视局全年无安全事故。
一年来,我局消防工作在、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单位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消防工作的新路子。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管理,重点排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充分抓住元旦、春节、六月安全月、“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的工作局面,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年来,单位未发生过大的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现就一年来的消防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重视消防安全,建立工作制度
一年来,我单位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狠抓落实。根据《武定县2015年度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积极采取措施,制定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实际抓的工作格局。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做到消防安全放到第一位。
一直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专门负责,全局上下协同合作,共同抓好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或进研讨,从预防入手,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贯彻各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在电视新闻上通过标语、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紧紧围绕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进行消防宣传,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了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以提高全局职工消防意识的目的,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消防督查
为了将消防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局领导小组做出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单位内部各部室负责人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2、在重大节日或节假日期间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和电视安全播出。
4、单位内部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确保消防安全事故不发生,及时发生了也能及时控制。
5、各部室主任与局领导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各部室自己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形成全局消防安全。
6、在今年建国六十周年过程中做到了安全播出,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六条。
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宾客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宾客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
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十二条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须经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
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宾客,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宾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宾客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撤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出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须经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宜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并关好门窗。
第十八条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宾客,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宾客的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负责。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二十六条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同时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形式,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二十八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宾客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宾客情况,认真清点旅宾客数并致歉安慰好宾客。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与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先疏散。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八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和谐惠民”总战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基本实现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增强,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增加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政府责任制。要不断健全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委员会,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发委要承担落实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工作。建立政府消防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将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二)履行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体、民政、交通、农业、文广、卫生、旅游、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有2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其共用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应当统一管理;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确定整改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
(一)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乡镇、街道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消防工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市政府将不予审批。各乡镇要根据本地今后五年、十年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与经济发展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城镇消防规划。
(二)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特别是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增强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建设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三)加快中心消防站的建设。按照我市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近期我市要建设一个中心消防站,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切实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快推进中心消防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
(一)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体、民政、卫生、文化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制订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和防火注意事项。
(二)推进和完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省、绍兴市有关会议精神,市政府将“三合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作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安监、工商、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将“三合一”治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审查“三合一”情况,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底前必须成立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负责,其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门人员,组织开展检查、宣传、教育和引导,统筹组织实施改造,分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三合一”场所的治理、防范、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三合一”网格化动态巡防机制,按照“区域网格化、制度长期化、责任岗位化、考核日常化、监管动态化”的要求,切实推行“三合一”网格化长效管理方式,建立全员的“三合一”防控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整治责任考核。
(四)强化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几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强消防管理。同时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要加大对消防重点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平时要加强对单位基础性消防工作的检查,特别要抓好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方面的检查,促进单位规范自身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五)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隐患单位整改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对未按期整改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街道办或开发委挂牌督促整改,当地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在一周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先停业再整改。
(六)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大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提高全市消防知识普及率。要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二)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专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消防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有关部门要把消防知识列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内容,积极组织城乡居民特别是老人、儿童、妇女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一)建立消防抢险救援体系。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建立完善抢险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机制,构建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两级消防抢险救援网络体系。公安消防队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外,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重大社会救援工作,还要参与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重大群体性、政治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按照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武警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我市经济发展而增加,使之保持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一)强化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督促完善乡镇(街道)、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治保联防组织等力量,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加强农村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落实重要时期、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突出抓好“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整治和农村违章建筑、电气安全的治理。
(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专职、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步伐。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和合理布点的原则,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的经费来源和人员配置。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应积极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并定期开展演练。各地要落实《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训练和必要的经费保障,提高队伍战斗力。
(三)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的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管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
(一)建立工作考评机制。乡镇(街道)和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以及创建消防安全乡镇、街道、社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签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加大对火灾事故的查处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明知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仍购买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九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 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 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生产副经理分管消防工作,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安全科是我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科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5、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
关部门改正。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8、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第七条班组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执行单位消防管理规定,负责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
3、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火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每位员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每日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消除。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与各部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灭火预案。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十二
1. 寺院须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安全条例,制订治安、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2.寺院法定代表人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职责。
3. 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4. 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重点寺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须成立专职的消防队伍或群众义务消防队,组织对僧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
6.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7. 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由寺院负责人(住持或监院)任组长,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实。
8. 灭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关法规配置,灭火器定时检查,按时更换灭火器内的药物,保持有效状态。寺院内防火专用器具应有序摆放,严禁挪作他用。
9.寺院电线布设,电线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对寺院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10. 定期检查寺院各殿堂内的消防安全设备,发现情况须及时处理,重点寺院及重点文物须责任到人,24小时巡查,确保寺院安全。
11. 寺院采购以的香、烛、鞭炮及金泊等要分开存放,严禁混存,炮、烛要放置避晒的位置,避免高热、熔点自然之下引起火灾。
12. 寺院僧众及清真寺常住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自觉接受消防安全部门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寺院安宁及僧众安全。
13.重点寺院须在联防、治保、派出所(公安局)等机关的指导下,成立保安室,并专人值班,做好寺院财产及僧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寺院的秩序,对偷窃、打架、起哄闹事等各类违法乱纪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十四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1 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 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 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 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 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2 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 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十五
1. 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 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 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这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酵粉或食盐倾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关才炉火。
4. 工作时切勿吸烟或随便放置未熄烟蒂。
5. 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筒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 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
8. 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份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 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10. 使用煤气炉、煤气管线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或电源插座装置,炉具及钢瓶未经检验合格者,不可采用。
11. 使用煤气钢瓶不可横放,管线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遵照点火及熄火方法,点火之前忌多量煤气喷出,熄火时关闭管制度龙头,不可用口吹熄,以致忘记关闭,使煤气汇溢室内,引起火灾或中毒等事故。
12. 煤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 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 断绝煤气之源;
(3) 降低周围温度;
(4) 继绝空气供给。
13. 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14. 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5. 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防水栓要经常检验,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另外,经常进行太平门、安全梯的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篇十六
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教育、服务和保障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所辖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条 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由居委会主任、责任区民警、驻社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社区居委会兴办公共消防事业,可以向社区单位和居民协商筹集经费,并充分利用社区单位的现有资源,保障消防工作同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三)定期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签定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
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并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设置社区警务室,开展辖区单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三)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四)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五)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六)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所辖社区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社区居委会依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
(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及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 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单位整改,对单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应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区(市)公安消防部门通报。
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辖 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检查:
(一)结合查水、电、气表等工作对居民家庭进行防火提示;
检查(巡查)应认真填写记录,内容包括检查(巡查)的时间、内容、部位、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二)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 防火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档案;
(二) 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会议档案;
(三) 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四)年度考评档案;
(五)其他有关档案。
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 消防设施建设及消防器材配备档案;
(二)防火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档案;
(三) 火灾统计档案;
(四)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五) 其他有关档案。
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