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专业17篇)
制定方案需要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方案的实施需要有专人负责和全力支持。这些方案范文展示了不同领域和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法。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一
为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火灾事故,确保万一发生火灾事故时,在施工现场工作的全体员工能够做到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和应急小组按照指令扑灭初起的火警。公司决定于20xx年x月x日上午9:30在广州×××工地进行一次疏散逃生和灭火演练,时间30分钟。
本次演练活动模拟火灾事故地点定于施工现场远离在建建筑物和可燃物的空地上,具体模拟工人乱丢烟头引燃材料堆放点碎木着火燃烧,演练总指挥指令灭火小组进行灭火。同时指令疏散小组引导在施工现场工作的全体员工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到安全地方。
总指挥:负责本次消防应急逃生和灭火演练的策划、指挥。(1人)。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本次消防应急逃生和灭火演练指挥工作。(2人)。
疏散小组:负责指引员工安全有序疏散。(5人)。
灭火小组:负责扑灭火灾。(5人)。
1、油桶1个,湿麻袋2个;
2、柴油3公斤;。
3、担架1个、急救药箱1个;
4、abc干粉灭火器4个,规格2公斤;
5、演练过程中的通信,使用自备的手机。
6、哨子6个。
1、火灾发现人(工地防火检查员)在规定的时间向总指挥报告火情,并引燃油桶内的柴油。
2、接到报告后,总指挥、副总指挥分别打电话给疏散小组长和灭火小组长通报火情,并要求他们完成各小组职责。
3、疏散小组接到火情通报后,马上在施工现场的三个不同部位吹响哨子,引导在施工现场工作的员工,按照指定的路线撤离至安全的地方。待全体在施工现场工作的员工撤离至安全的地方后,要马上向总指挥汇报,总指挥要统计撤离时间。
4、与此同时灭火组长要带领组员带着干粉灭火器和湿麻袋迅速赶到摸拟火灾事故现场,将火扑灭。火扑灭后要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要统计时间。
5、医护小组在临时挥指部,听从指挥长的指令,随时救援受伤员工。
1、领导讲话;
2、清理现场。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做好当前疫情科学精准防控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准确掌握区建筑工地省外来(返)白人员情况,服务指导区属建筑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区建筑工地精细化管控、有序化复工工作,根据《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建筑工地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及《关于印发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精准防控及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建筑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防控、部门防控、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区建筑领域疫情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区属建筑工地精准排查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建管科,下设2个小组,具体负责分工内的建筑工地疫情排查管控工作,责任分工附后。
三、工作范围及时间。
区在建项目工地。排查防控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疫情宣布结束时止。
四、工作职责。
(一)区属建筑工地精准排查防控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1、加强省外来(返)白人员排查。对区属所有建筑工地采取网格化管理,实施地毯式排查,保证所有省外来(返)白进入建筑工地人员底数清晰、一个不落、精准到人。凡是省外来(返)白特别是湖北、黑龙江两省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建立台账,通过使用助力疫情防控行程查询综合平台、查验证件等多种方式,逐一核实信息,并做好登记。
2、做好应急处置。严格落实“三返”人员排查管控规定,对排查出的省外来(返)白人员,立即报告区政府,需要集中隔离的,立即报区政府采取隔离措施;需要居家隔离的,按照“单位+社区+属地住建部门”三重叠加管理模式进行管理;需要医学留观的,立即拨打120电话,送发热门诊提前开展救治。
3、服务指导区属建筑企业做好防疫管控。指导区属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建筑工地建立内部防控体系、防控预案,规范做好人员登记、卫生清洁、通风消毒、个人防护、垃圾处理等防疫工作。深入查找疫情防控的风险点、隐患点,对于集中就餐、集体活动、使用中央空调等安全隐患,及时指导纠正。
(二)建筑施工企业工作职责。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区属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区属建筑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发放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一定要选择固定封闭场所进行隔离,待隔离期满后返岗工作。
3、实施封闭式管理。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检”制度,即进出场登记、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4、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实施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施工人员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5、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新的关键节点,局相关科室及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心理,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把抓好疫情排查管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
(二)加强排查防控,做好督导工作。局精准排查防控工作专班各小组按照分工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落实日排查制度,对区属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直到全部清零。同时要指导建筑企业做好清洁消毒、佩戴防护用品、就餐、隔离观察等工作,保证疫情期间各工地稳定有序复工。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强防疫意识。局工作专班及区属建筑企业负责人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四)强化工作配合,坚持信息报送。局精准排查防控工作专班要在市住建局、区委区政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工作;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横向配合联系,做到联防联控,有序促发展;加强对区属建筑企业的督查、指导,加大监管力度。区属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项目施工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按时报送至区住建局工作专班,建立日报告制度。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三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
黑板报。
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
说明书。
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
应急预案。
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四
为加强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我县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县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和平县20xx年高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xx年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监控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徐朝晖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管,落实管理责任。组织人员对县城内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并根据各工地的具体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各工地高考期间的施工现场监督。具体监督人员详见附件。
三、分时段对在建工地的施工时间进行管理,根据高考时间安排和各工地的实际,为确保高考考生的正常学习、休息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各在建工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1时至次日早晨8时)进行施工作业。
四、7月6日18时至7月9日18时,全县各在建工地全天禁止开展施工作业,严禁泥头车进出工地。各商品混凝体企业停止生产及运输、供应商品混凝土。
五、根据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要科学安排,合理调整工期,做好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停工事宜,停工期间建设工地必须落实值班制度。
六、从7月6日至7月9日,监理单位人员必须驻守工地,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县质安站监督组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七、对未按通知要求落实停工及噪声治理的工地及企业,一律严肃追究处理。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五
(含项目地理位置概况、承建工程总体概况等)。
1、明确复工时间、复工进场人员(岗位、人员数量等)、主要机械、分包队伍进场安排等。
2、明确复工安全检查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安排(1、主要写明复工安全检查的内容、检查时间、参与检查人员等;2、主要写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时间、参加人员、培训主要内容等)。
1、制定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消毒措施;。
4、项目部隔离措施等。
(明确应急管理人员、写明主要应急措施、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六
本工程为新泰市杏山物资家园(经济适用房)8#楼,拟建场地位于新泰市新兴路东侧、光明路南侧,本工程地下二层,地上十八层及机房层,总建筑面积为14485.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7.8米。地下二层为丁、戊类储藏室,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层高均为3.0m,地上一层为储藏室、老年活动中心、住宅;二层为住宅;三~十八层为住宅,层高为2.900m;机房层层高为5.000m。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型式为平板式筏板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市政管理处《关于做好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市政工程防暑降温的工作,避免在高温天气发生施工作业人员中暑现象和饮食安全问题,切实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生产、生活条件,以确保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在夏季高温施工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1、防暑降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防暑降温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项目经理部成立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项目夏季安全施工生产。
3.2、高温天气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确保夏季高温天气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贯彻落实高温天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小和降低高温天气对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危害,加强项目经理部高温天气下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经理部将完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调整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作业方式、高温时段停止施工等措施,有效防止施工人员夏季中暑问题的`发生,保障广大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4.1、高温中暑发生的原因。
建筑工地多数为露天作业,在盛夏季节,因环境温度过高,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受太阳光强烈照射和被加热地面及周围物体放出的辐射热影响,造成人体内体温调节功能和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引起中暑。
4.2、高温中暑主要症状。
主要表现为表现为口渴、头昏、眼花、耳鸣、心悸、头疼、恶心呕吐、高热、甚至四肢抽搐、昏迷等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1)按照成都市市政管理处《关于做好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项目经理部针对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细化措施,强化落实,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调配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户外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得到必要的休息。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工人休息室和休息凉棚,并须有足够的降温设施及饮料,休息室内温度以保持在30℃以下为宜。
(2)做好西河镇两河村施工区域气温监测工作,气温超过35度,停止高空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减少室外施工作业。(3)积极为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作业和休息环境,提醒工人们多喝水,注意休息,适时使用药物,以防中暑。
(4)施工现场必须保证绿豆汤、茶水、开水等防暑降温饮品的充足供应,并向作业人员发放各种防中暑药品。
(5)工人宿舍严格控制居住人数,确保纱门、纱窗齐全,保持卫生、通风,并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6)工地餐饮、洗刷等用品设专用厨柜存放,并坚持每天对工地上的饮食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7)生活区采取有效的防鼠、防蚊蝇措施。
(8)延长中午休息,增加工间休息,同时做好集体宿舍及家属宿舍的组织管理工作,最好能调整夜班工人宿舍,避免互相干扰而影响睡眠。
(9)供给合理饮料和补充营养。补充水分和盐分的最好办法是供给含盐饮料。一般每人每日供水3-5升,盐20克左右(包括一日三餐摄入的盐分),也可采用番茄汤、绿豆汤、豆浆、酸梅汤等作为高温饮料,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饮料的温度以8-12℃为佳。(10)个人防护。高温作业工人的工作服应耐热、透气性能好,宽大又不妨碍操作,如以白色帆布工作服为好。按不同作业的需要,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11)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对患有高血压、心血管疾患、心率增快、糖尿病、甲亢腺技能亢进、严重大面积皮肤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4.4、高温中暑防护救治的应急措施:
(1)根据我项目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在配备足够的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药品,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常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2)建立健全个人健康档案,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以及身体较弱、年龄偏大等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人员,劝休或调离一线岗位。
(3)发现中暑情况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尽快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七
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入楼工作如何做。
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入室办公如何做。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4、参加会议如何做。
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5、食堂进餐如何做。
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6、下班路上如何做。
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7、公务采购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8、工间运动如何做。
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9、公共区域如何做。
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10、公务出行如何做。
专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11、后勤人员如何做。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2、公务来访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入楼公干。
13、传阅文件如何做。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14、电话消毒如何做。
建议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至四次。
15、空调消毒如何做。
(1)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2)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
(3)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16、废弃口罩处理如何做。
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八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纤,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栏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集,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五)是现场防火、防冻、季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宿舍结构是否稳固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些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九
按照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xx〕238号)、《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财建〔20xx〕397号)和《济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xx-20xx)》、《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全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气代煤改造。石桥镇张东、张西、罗场、刘庄4个村庄约801户和许庄街道、石桥镇已经进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剩余户,约99户进行气代煤改造。
(二)电代煤改造。石桥镇辛店村约1500户列入省、市供电部门20xx年改造计划。积极协调省、市供电部门,力争将石桥镇新闸村约1500户列入今年电代煤改造计划,本年度全部改造完成。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用户侧改造)。石桥镇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19个村居,约4363户。许庄街道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且近期无拆迁计划的10个村居,约2746户。
(一)列入气代煤改造计划的,区财政承担村(居)住户取暖设备、燃气设施初装费、燃气管道、材料等施工安装费用。户内暖气片及水管安装、注水打压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二)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内的,区财政承担户内线改造、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等相关费用,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承担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村居的供电外线、变压器、电线杆、变压器下户线、电表箱等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三)列入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计划的,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要求的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标准进行改造,费用由市、区财政局承担。
(一)气代煤改造。执行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政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区管委会直接委托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实施我区气代煤改造工程。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气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7000元,具体包括: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及燃气初装费(含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材料费、炉灶前管道连接安装、监理费、燃气表、报警器、金属波纹管、安全阻断装置及所有连接件)等,1个改造户安装1台燃气壁挂炉和1台燃气灶,所需壁挂炉、燃气灶由华润燃气公司统一负责采购招标。
(二)电代煤改造。结合电力行业独家经营实际,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实施户外电网改造。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居民用电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电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5000元,具体包括: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所需设备、材料、设计、施工、安装、户内布线、调试、维护等,由区建设局组织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具体改造费用。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实施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项目改造范围包括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市级财政按照750元/户进行奖补,区财政进行同等比例的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标准暂定每户1500元,具体包括: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安装施工,由石桥镇、许庄街道组织实施。
(四)第三方服务费用。为进一步强化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电代煤气代煤工程顺利实施,区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及日常燃气安全巡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职责包括:对20xx-20xx年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整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改造数据准确、效果良好,工程推进顺利;对全区已改造完成的气代煤用户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行监管;对全区范围内的加气站及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食堂、医院、酒店等)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全区燃气主次管线及支线进行巡查,确保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安全运行。
(一)气代煤改造。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最低档价格执行。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补贴1元/方,按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用气1000方/户(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二)电代煤改造。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需居民用户自愿向电力部门营业厅申请。冬季采暖期每户按0.2元/度进行电费补贴,按照采暖季实际用电量,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最高5000度。同时,对电代煤改造户配发电磁炉、炊事用具,以利于镇(街)组织村居同步推进禁煤及散煤清理工作(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三)运行补贴费用。已改造完成用户的用电用气补贴,列入区建设局财政年度预算,按照补贴标准,结合实际用量由区建设局向区财政分局申请后,每年拨付至镇(街),由镇(街)统一发放到用户,以便于镇(街)对农户的禁煤管理。
(一)村民在村内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20xx年度用电量100度(含)以上的,按一处院落为1个安装户;符合以上条件,部分房屋用于农村沿街经营用房的,与生活居住房屋合并,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在村庄外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在村内没有其他房屋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二)村民在村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用于居住,或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其中一层用于经营、另外层用于生活居住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三)村居小产权楼房且在集中供热管道覆盖范围之外的,整体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改造的,以实际改造楼房套数为准,按农村生活住房享受改造补贴政策,一套住房1个安装户计。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各类食堂、招待所、养殖场、大棚、看护房、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车间、村委会、村卫生室、澡堂、饭店、宾馆、超市、物流、仓库、仓储用房、疏导点用房、临时建筑、工地工棚、板房、生态园、农场、门面房、传达室、纯商业经营用房或商业用房部分用于生活居住、部分用于经营的及已整村拆迁尚未拆迁户等,均不享受本次电代煤气代煤住户改造补贴政策。其改造由其单位或个人自行到市电力公司、华润燃气办理报装改造手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改造的,区管委会给予改造费用及运行补贴费用需按程序另行申请审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各种锅炉、燃煤及生物燃料。
(五)气代煤电代煤用户姓名台帐,由村居调查摸底审核后,在村居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镇(街),由镇(街)主要负责人、华润燃气或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人员签字后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街)组织村居会同华润燃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将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未参与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采暖期各住户用气用电享受补贴数额等相关信息,在各村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各镇(街)实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300户以下的村配备1名,300户以上的村配备2名)。镇(街)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员职责及考核办法,对无安全事故且气代煤推进较好的村级安全员进行奖励,由区财政按每人300元/月的标准拨付奖励资金至镇(街),由镇(街)按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同时,根据镇(街)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用户侧改造户数的目标任务,按每户100元标准作为推广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拨付至镇(街),用于推广工作的宣传、组织及补贴范围内的农户小件安装、清理散煤等费用。
(七)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范围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低层(二层及以下)非节能居住建筑。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的危旧房屋、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长期无人居住房屋,不宜进行节能改造。改造主要采取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不保温节点,吊顶只需对采暖房间做保温吊顶。鼓励农户自行更换保温门窗、安装门斗、封厦或墙体保温措施。
(八)在清洁取暖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书面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细化实施方案。区建设局牵头制定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将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到镇(街)。镇(街)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落实改造村居和改造住户信息,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每户改造台帐并按时上报。镇(街)须与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2、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会同镇(街)和村居,根据实施方案和村居现场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制定具体的设计施工方案,明确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提出存在问题和障碍,抓紧公开招标采购施工材料、取暖设施和器具,及时进行现场交底,保证7月开工建设。石桥镇、许庄街道在摸清各村农村农房的情况后,商定用户侧保温改造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招标。
3、设备服务招标采购。区建设局负责进行电代煤改造相关的炊事灶具、冷暖空调及户内线改造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华润燃气负责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材料、燃气壁挂炉、燃气灶的招标采购工作;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进行户外电网改造及其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石桥镇、许庄街道负责进行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务必确保采购产品、材料质量合格、供应及时,明确运行维护保修年限相关事项,完善售后服务保障。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确保工程进度。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为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做好准备工作。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7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用户侧改造按照施工技术要求,8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计划改造任务。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统计周调度制度,镇(街)应加强组织,强化措施,每天将改造进度及用户统计台帐上报,确保进度全市靠前;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用户侧改造施工单位要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切实加快工程进度;镇(街)靠上做工作,跟踪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服务到位、协调到位。
(三)调试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1、11月初,全面完成取暖设备调试工作,确保11月10日前全部达到供热条件。
根据《济宁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工程验收导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会同镇(街)、村居负责人员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用户进行逐户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燃气、电力专家进行竣工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对镇(街)环保工作考核和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关于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的验收要求,用户侧改造项目由区建设局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用户侧)改造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镇(街)组织相关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改造全过程的图片及音像资料、工程结算汇总表及资金拨付使用证明材料等工程资料并装订成册,报区建设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区建设局填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汇总表,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2、镇(街)要制定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用气用电补贴资金使用发放管理办法,签订承诺书,明确用气用电补贴发放程序,防止用户套取补贴资金;对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镇(街)要加大查处力度,不得使用清洁煤取暖,严禁散煤复燃,严禁擅自拆装、转移采暖、炊事设备。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按规定全额收取用户采暖期用气、用电费用,并提供各户用气用电数量,出具正式发票。区财政部门将相应的运行补贴资金拨至镇(街),由镇(街)组织统一发放到用户。镇(街)在采暖期须组织村居对享受改造补贴用户的取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摸底,一经发现违反市、区、镇(街)相关规定和承诺书要求或擅自拆卸、转移已享受补贴采暖设备的,区、镇(街)、村居收回其享受的相关政策补贴设备或资金,并不得向其发放用电(气)补助资金。
(一)许庄街道办事处、石桥镇政府。镇(街)作为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的实施;负责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认真做好用户调查摸底,做好改造用户的“确村确户”工作,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镇(街)与村居、村居与居民签订不燃煤承诺书,并负责辖区范围内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的禁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的协调,对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和电力(燃气)设施保护等给予支持;负责对工程占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路面硬化恢复,根据相关标准据实结算,经审计(评估)后,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做好用户用气用电补贴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工作。
(二)区经发局。负责做好新增气量资源预测和协调省、市有关部门落实天然气气源支持,保障气源供应;协调电力公司积极对上争取户外电网改造规模,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保障工作;依据全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三)区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协调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公开招标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工程以及第三方服务单位;明确农村农房基础效能提升工程保温的施工技术标准、做法、参考指数等具体要求;根据清洁取暖改造进度和实际用电用气量,及时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对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指导,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四)区扶贫办。负责对冬季清洁取暖特别困难群体进行认定、救济补助和核定居民门牌号码,制定对贫困群众的救助办法,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
(五)区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区级承担政府资金筹措工作,协调市级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拨付和管理监督使用。
(六)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落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相关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七)区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规划制定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对口接待工作,负责对接配合上级环境生态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对我区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认定,配合指导各镇(街)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做好工作;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监管工作;做好辖区大气污染的防治及环保网格内居民燃煤现象的巡查及处理。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设施设备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和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气价和电价政策,加强价格监管。
(十)区审计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政府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负责做好项目管线等设施穿越县乡道路、国省道及河流(航道)的手续办理工作。
(十二)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施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三)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移植、恢复及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十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电代煤工程户外电网改造的具体实施,负责电代煤线路改造,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电代煤户外电网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六)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代煤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气代煤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负责气代煤工程管网建设,负责对气代煤采暖设备(如: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的采购、安装及后期运营维护等工作,将相关文件报区建设局备案。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气代煤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七)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根据《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驻村联户村居的走访、慰问,对群众温暖过冬存在的问题和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度及时反馈、指导,及时协助解决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街)及区经发、建设、社发、财政、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太白湖新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镇(街)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确定1名专职科级干部负责,并充实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区级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的分包责任制。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是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管护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抽调精干队伍全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确保质量合格、安全生产、维修及时,按时完成任务。
(二)狠抓责任落实。区管委会与镇(街)签订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责任书,严格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居民满意度高的村居给予适当奖励。区级财政要将补贴资金纳入区建设局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建档立账。以镇(街)、村居、户为单位建档立账,形成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二是保障进度。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推动工程建设。三是全力组织。区建设局为牵头单位,镇(街)为责任主体,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和辖区内单位,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检查、督导,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组成督导组,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提升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根据用户群体情况,科学测算需求数据,不断提升燃气、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做好居民用气、用电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知识培训,定期开展燃气、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和居民入户安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在验收合格、实现清洁能源供暖的镇(街)设立维修机构或服务网点,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和服务人员,方便群众交费和报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xx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47万平方米,县城1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1万平方米,县城4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680户。
(一)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
(三)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坚持统筹推进,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20xx年至20xx年,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奖补标准为每年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奖补4亿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集中供热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农村地区实施的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电量,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采暖季用电,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或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分散式气代煤项目。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分散式气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气量,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xx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本辖区取暖需求、取暖现状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能源保障等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项目验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整理完善全过程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加强四级运维体系建设,保证现场技术支持,优化后续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跟上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实施的年度任务内的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由中央及市级奖补资金进行奖补,超出任务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解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提高拨付效率,保障专款专用。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确保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展示清洁取暖效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十一
按照济宁市20xx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市20xx年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计划改造11766户。
主要采取气代煤、电代煤等改造方式。对实施气代煤改造的,要同步安装泄漏报警器、金属软管、自闭阀和壁挂炉电源(含五孔插座、线材)。
山区村不纳入改造计划;纳入合村并居、棚改拆迁、压煤搬迁等计划的村居,不纳入改造计划;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不实施改造;“小产权房”不纳入改造计划。
(一)工程建设补贴。
气代煤、电代煤等工程项目,在省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一半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我市兜底。补贴范围不包含户内暖气片及安装费用。
(二)运行补贴。
采暖期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第一档价格执行。我市按采暖期1元/方进行补贴,补贴用气每个采暖期每户最高补1000方。对由政府推动实施改造的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用户,继续延续20xx年运行补贴政策,补贴时限暂定三年,由各镇街负责核准后统一发放。
工程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如上级标准发生变化和政策调整,我市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一)制定方案和组织招标。完成年度实施方案,上报济宁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组织施工、设备等招标。4月30日前完成。
(二)施工建设。9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三)竣工验收。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的验收及调试工作,达到使用条件。要依法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改造一批、验收一批,不达标的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拨付,并及时规范存档。
(四)组织核验。11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对各镇街、各单位报送的竣工台账进行抽查核验,并将根据核验结果提出奖补资金拨付意见。最终竣工户数以市政府认定户数为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曲阜市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工程进展。各镇街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要高位推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做好“战斗员”。要参照市里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审计部门要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要依据各自改造类型和改造任务,制定出台详细的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制作改造区域和村庄平面图,做到表上墙、图上墙。要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抓好安全巡护。进入供暖季后,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严格落实“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加强村居内各类燃气、供电设施的巡查巡护和入户指导,查看用户安全使用明白纸张贴情况、安全使用情况等,及时解决群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决确保广大群众安全使用、温暖过冬。
(四)加强安全宣传。各镇街、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持续加大安全用气用电宣传力度,通过播放安全用气用电宣传短片、农村“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切实让群众明白安全使用流程,不断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五)做好资料留存工作。各镇街、各施工企业在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过程中,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资料留存工作,为各级督查、考核做好基础准备。20xx年5月20日前,各镇街负责对因群众意愿、近3年列入搬迁改造计划、不符合安全条件等未改的住户进行核查建档。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十二
为扎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好“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实验室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省、市和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如下。
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总体策略,科学研判形势,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超前防范隐患风险,把握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核酸检测采样应急处置能力,筑牢疫情防控可靠防线。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新情况,科学、有效扩大检测范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人群核酸采样工作,最大限度有效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全员核酸检测需求。
(一)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研究解决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核酸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选派机关干部、志愿者下沉社区、村屯协助核酸检测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结合实际情况,推动检测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与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协调各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
(二)广泛动员、组织有序。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及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好责、站好岗,主动承担起所在地的核酸检测的动员、组织、保障等相关任务。同时,加大机关x干部和志愿者组织选派力度,有序参与核酸检测任务。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按照疫情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划定核酸采样点及相关区域,统筹考虑地域、人口、结构等综合因素,因地制宜、全员覆盖。要逐级建立分工方案及操作流程,确保核酸检测工作规范有序。
(四)统筹支援、保障到位。统筹动员全县各级各类力量,全面做好开展核酸检测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安排选派机关干部及志愿者下沉社区、村屯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充分做好岗前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强化个人防护、饮食、饮水等物资保障。
出现确诊病例和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后,按照及时、有效、精准的原则,对疫情有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根据目标人群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方式,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应单采单检,封闭小区(封闭到户)1户1管,其他人群采取20混1开展检测。
(一)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筛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xx组织部。根据各采样点设置人员需求,负责组织机关干部下沉到各采样点,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支援保障工作。
(三)xx宣传部。牵头组织志愿者支援保障工作。同时负责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和信息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看待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
(四)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全员核酸检测指导方案,协助领导小组确定核酸检测基地。组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队伍,开展核酸采样技术培训和核酸检测系统登记扫码培训,样本转运、医疗废弃物处理、场地消杀、结果反馈等工作。
(五)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维护核酸采样现场秩序、突发情况处置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保障样本运输路线通畅。
(六)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全员核酸检测资金保障工作。
(七)县工信局。负责采购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等保障工作。
(八)县教育局。协助各乡镇(街道)提供采集点设置场所。
(九)县审计局。负责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工作。
(十)县应急局。牵头负责全县室外采样点所需帐篷、棉被等物资保障工作,县商务局、民政局配合。
(十一)县政数局。负责全员核酸检测系统技术支持、现场指导和紧急问题处理。
(十二)县xx。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负责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村屯(社区)人员调查登记和组织动员,做好测温扫码和信息化登记,提前完成辖区居民全员申领“xx码”,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台,配备必要物资,协助做好场地消毒等工作。
(一)启动前准备。
1.摸清人员底数。采取入户走访、电话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核实所负责楼栋的住户信息,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尤其注意流动人口登记,准确掌握核酸检测人数。对因行动不便无法出户人员要进行单独登记,确保不落1户、不漏1人。原则上核酸检测前1天,实现入户排查全覆盖。封控区和管控区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原则上不开展入户排查和核酸采样。
2.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制定具体详实工作方案,科学设立采样点和采样台、明确人员配备、检测对象、工作程序、物资保障等。并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第一时间进入操作环节。
3.规范设置采样点。按照每1000-1500人设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的标准,全县共设置xx个采样点、xx个采样台。为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设置绿色通道,设定xx个流动采样小分队。采样点需明确1人作为现场负责人,组织安排具体采样工作。每个采样台需至少配备8名工作人员,包括1名采样人员,1名测温人员,2名扫码登记人员(其中1人负责样品封箱),2名引导人员(其中1人为现场负责人),1名现场消杀人员,1名转运人员。公安等安保人员要及时到位,确保核酸检测顺利有序。
4.进行技能培训。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正式启动前2天,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责任分工,并做好岗前培训。县卫健局负责采样人员和扫码人员培训工作;乡镇(街道)统筹做好入户人员信息排查培训工作;对全体参与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全覆盖做好防护知识培训等工作。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前1天,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所有核酸采样点人员开展实战演练,强化工作协同,确保核酸检测规范有序。
5.做好前期准备。每个采样点按照等候区、测温区、信息采集区、核酸采样区、医疗废物暂存区、物资存放区、临时隔离区等区域足额准备好采样用品。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启动前1天,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组织所有参加采样工作的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方可参加检测工作。
6.加强信息化系统管理。县政数局负责全员核酸检测系统维护、操作培训及信息保护等工作。
(二)启动实施。
1.场地设置。核酸采样正式开始1小时前,按照采样点各区域合理设置场地,摆放采样用品,做好采样准备。其中等候区用于群众排队候检,设置一米线、警戒线;测温区负责对采样居民进行体温测量;信息采集区可通过扫描“xx码”、居民身份证或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核酸采样区负责咽拭子样品采集,采样人员依次对受检人群开展样本采集,所有样本应进行系统化编号与受检者信息进行关联。现场采样中,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流动采样小分队上门采样;临时隔离区负责隔离体温异常人员,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的,立即安排救护车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救治。各采样点均采用集中消杀方式,采样前及采样后由各承担采样任务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消杀。
2.人员组织。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岗,并做好个人防护。负责组织居民采样的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预通知,按照现场负责人统一安排,1人上楼入户引导,1人楼下统计核实,逐个单元、逐栋楼将受检群众有序引导至指定采样点等候区排队等候。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测算采样时间,按照“小规模、多频次”的原则,以楼道为单元组织居民分批采样,每次引导不超过xx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采样结束后,引导群众有序离场。现场引导人员,注意提醒受检群众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1米间距。
3.样本采集。采样人员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样本应进行系统化编号。现场采样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个人防护,每4小时进行一次环境、物品清洁消毒,发生污染时随时进行消毒。同时,做好医用垃圾封存管理工作。
4.封箱转运。由1名信息采集员按要求及时进行封箱,依次扫描箱码、管码,核对无误后提交,并将生物转运箱进行密封。转运人员扫描箱码后,由卫健局负责送至指定检测机构。
5.结果反馈。核酸采样结束后,由各采样点负责人统计采样数据,及时上报县核酸检测组,经统一汇总后,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各检测单位做好样品分类统计、人数核实和结果分析反馈工作。相关结果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分析研判,做出下步工作安排。
此外,各乡镇(街道)要适时调度各采样点核酸采样情况,对推进较慢的,要跟进指导,及时增派人员力量。对发生突发事件的,要按照应急工作处置预案,选派专人及时妥善处理。居民在采样过程中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立即停止采样,由工作人员将其引导至指定区域休息,待症状缓解后继续采样。如突发疾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核酸检测领导组织,加强对大规模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人员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
(二)畅通信息发布。按照有关要求,经xx县政府批准,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核酸检测公告,告知检测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组织群众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突出技术保障。要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培训、演练、观摩等相关工作,明确各项工作流程,熟悉核酸检测组织协调、摸排登记、宣传发动、现场采样、转运检测、结果反馈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形成闭环式管理,确保全县核酸检测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四)开展舆情引导。xx宣传部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及核酸检测期间的舆情收集和研判分析等工作,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向群众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及时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
(五)强化督导问责。及时协调县纪委监委、xx督查室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牢牢抓住主体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切实落实全员核酸检测的有关工作要求。对因组织不到位、工作不配合、不作为、慢作为而造成疫情发生、蔓延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xx(兼),下设综合协调组、组织动员组、采样点设置组、物资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场地消毒组、宣传报导组、检测转运组等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一)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间协同作战,结合实际情况,推动全员核酸检测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组织动员组。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前,统筹调度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力量提前开展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以及组织动员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辖区内居民提前全员申领“xx码”,提醒全体居民携带身份证和智能手机有序参与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录制不同场景注意事项宣传语录循环播放;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做好全流程现场组织和人员队伍保障。
(三)采样点设置组。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设置规范核酸采样点,做好区域划分和标识提醒等工作;开展核酸采样流程和信息化登记注意事项培训,科学合理分配防护物品和转运箱等工作;引导群众20人一组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扫码登记、发管和采样。
(四)物资保障组。
工作职责:县卫健局负责核酸检测试剂、耗材的采购、储备、调拨等工作;县工信局负责采样点工作人员防护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等工作确;县应急局牵头,民政局、商务局配合,负责全县室外采样点所需帐篷、棉被等物资保障工作;乡镇(街道)负责设置采样点,准备帐篷、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设施,并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五)治安保卫组。
工作职责:负责核酸采样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现场突发情况处置及保障样本运输路线通畅等工作。
(六)场地消毒组。
工作职责:乡镇(街道)消杀人员负责每4小时开展一次环境物品清洁、消毒,有污染时随时进行消毒,并做好采样结束后的终末消毒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做好消杀技术指导。
(七)宣传报导组。
工作职责:xx宣传部负责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和信息发布等;各成员单位负责联系电视台记者、录像、照相等宣传工作。
(八)检测转运组。
工作职责:负责核酸检测样本的`检测、结果反馈协调等工作,安排专车统一将样本集中转运到市核酸检测基地。
采样点设置基本标准。
一、布点要求。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二、设置要求。
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
三、分区要求。
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一)分流等候区: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
(二)入场测温区: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
(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扫码登记区: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
(五)核酸采样区: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六)物资保障区: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
(七)医疗垃圾存放区: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
四、标识要求。
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
五、基本设施标准。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十三
现有一个10公里的区域,区域内大概有20个工地,为了有效地及时了解各个建筑工地的实时情况,保障建筑工地及建筑工地周边设施有效并安全的管理,现将对该区域的所有建筑工地全面施行网络视频监控,各个工地的监控信息都要传回到当地的管委会。但考虑到该区域监控环境的特殊性,因区域中都是建筑工地对布线带来很多的不便,如果全部进行基础网络架设比较困难,故需要对所有需要监控的地点,采用无线网络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通过和监控负责人员的谈话,了解到该区域内的每个工地都有2m的光纤接入,为了把监控系统做到位,将在区域内的各个工地均设置4个监控点,来对工地进行全面监控。
前端有两种解决方式,具体如下:
方案设计:(前端用数字摄像机)
视频:监控点通过数字摄像机把视频信号传到监控中心。
浏览:在的监控中心的控制主机上通过无线摄像机的ip地址,或使用综合管理软件浏览监控画面。
rs232/rs485协议,对前端的云台及三可变镜头等进行控制。真正做到远程实时监控的功能。
存储: 监控中心的pc机可直接将无线摄像机所采集的视频信号存储于硬盘上,或根据存储容量选用磁盘阵列等存储设备上。
为了把监控系统做到一步到位,将在该区域内的所有工地均设有4个监控点。
具体连接:
线网桥上。监控中心处同样放置一台无线网桥,外接一根全向天线,来接收4个监控点处网桥传回的监控信息。 监控中心接收的4路监控图像通过租用网通的2m光纤,回传到管委会。
管委会收集所有工地的监控信息,根据每个监控点所需带宽的计算,管委会至少需要有40m的光纤接入,具体光纤接入问题需要客户直接跟网通进行协商。
该方案中每个工地的小监控中心处的设备的架设,应选择在工地的无遮挡的制高点,而且要保障每个监控点到监控中心的链路都是畅通无遮挡的。如果监控点到监控中心的链路都有遮挡,严重影响无线信号的传输,则应选择点对点的传输方式:工地中每个监控点处都有一台摄像机,摄像机通过视频线与视频服务器连接,最后视频服务器再通过一根网线直接连接到无线网桥上。监控中心处需放置4台无线网桥,来接收4个监控点处网桥传回的监控信息。监控中心接收的4路监控图像通过租用网通的.2m光纤,回传到管委会。
监控中心(包括调度中心和区域巡检中心)主要由系统服务器、值班管理工作站、无线网络设备、打印设备等硬件组成,监控中心安装功能强大的“无线网络视频集中管理软件”,可在一个窗口管理4-64路以上的视频画面,可实时显示音视频、控制云镜、存储、录像报警布防等。
方案设计原则
无线监控系统的可靠性是具有实用性的前提。
既要保证系统设计的先进性,以保护用户的投资在五年内保持先进;又要保证系统设计尽可能地实用。我们选用的设备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产品,同时还要考虑系统的总体成本以及实际的气候、地理条件及最终要求达到的链路质量。
为了使现有的系统在将来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现有的投资在将来不被浪费,这就需要系统有充分的、灵活的适应能力和可扩展的能力。以便于系统将来的扩展与升级。
这是为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考虑的。系统工程实施结束交付使用以后,应该便于各种日常维护工作,能够方便地进行软件的重新配置、系统的自检与恢复、硬件备品备件的更换和软件系统的升级。
利用设备本身支持的安全原则,及良好安全的管理设置,将安全性能提升到最高。
四、产品选型
2.4g #url# 108m/54m 室外型无线网桥
设计传输距离20公里.
自带12db 定向平板天线
内建防雷模块和特殊抗干扰模块
工作模式:具有 ap、网桥、中继、客户端四种工作模式。桥模式支持1点对8个点传输,支持视频组播传输功能。
工程塑胶外壳,工作环境温度在-30度~+70度
netiq 实测速率带宽: -60dbm 25m
实地测试18公里接收灵敏度-81dbm 有效带宽3mbps
15公里接收灵敏度-75dbm 有效带宽22m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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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安全生产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事故多发的建筑行业,如何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财产的保全是施工单位关心的头等大事。
保护财产:任何一个建筑工地都有大量的脚手架,电缆等设施和建筑材料,这些东西由于价值不菲,运输方便,成了被偷盗的对象。在没有视频监控的工地,由于管理者不能24小时监督工地,导致在深夜和凌晨的偷盗现象非常严重。
安全施工:建筑工地最让人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由于大部分的建筑工人都是农民工,他们文化水平有限,安全意识缺乏,很容易在施工时因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失。为了避免这些危险,视频监控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文明施工:城市污染一直是建筑工地带来的负面影响,由于过多的沙石,水泥材料,使工地附近的空气质量非常的差,为市民带来很多不变。冲洗水泥车会使工地附近的路面非常泥泞,水分蒸发后,又会使路面凹凸不平。这些不文明的行为都是投资者需要注意的。
(2)由于施工环境的限制,设备、材料的安全管理不完善及部分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的薄弱,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引入施工现场,打造数码建筑工地成了许多建筑单位重点考量因素。
地基基础阶段的监控:深基坑支护、基槽开挖和人工挖孔桩施工等已被列入专项治理内容。这个阶段的施工已被作为监控的重点。
地面、楼面施工阶段的监控:转入地面、楼面施工阶段,建筑物四周敞开,作业面宽,施工人员多,各个分项工程往往交叉作业,要求各项安全防范和质量要求都要考虑周到。如重点监控对象有,验槽、砼的输送、浇捣、养护、模板安装(“两超一大”模板支撑变形)、钢筋安装及绑扎、混凝土浇捣、施工人员安全帽和安全带配戴、建筑物的安全网设置,以及楼梯口、电梯口、井口防护、预留洞口、坑井口防护、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和作业面临边防护等。
工地无线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构架图
苏州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称,以前建筑工地经常是小偷光顾的地方,工地上的钢筋、钢管、零星材料到处堆放,由于工地进出人员复杂、管理难度大,一个项目下来,被盗损失不小。无线监控系统安装之后再没发生一次偷窃事件,而且工地上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文明施工管理,以至于职工考勤、现场劳动力分布等都一目了然。
施工现场重点监控部位分别架设室外一体化数字智能球、室外防护罩及带自动光圈镜头一体化摄像机,通过监控中心键盘、鼠标操作,可实现云台的上下、左右,镜头的远近、自动长短焦,光圈大小操作,实现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全方位监视需要。
监控现场可实现对画面的任意切换、定时切换、顺序切换及对前端设备的控制,作为管理部门的建筑公司,能通过internet实时看到现场的情况,而且已经在某个工地安装的无线监控的前端和中间的传输部分,都可以在其他新工地直接使用,方便灵活,而且降低投入,实在是管理的好助手。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选择供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20xx-2024年,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56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46、94万户;城区(县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525万平方米、城区(县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20、12万平方米、农房节能改造2、1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0万平方米;建设热力管网288、56公里。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完善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突出市场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资源条件、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推进。农村地区要坚持整镇(街道)、整片区、整村推进,选取1-2个连片区域同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积极打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试点。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在推进热源侧清洁取暖改造同时,配套实施燃气管网、城乡配电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保证清洁取暖效果。
(一)项目筹备。各区(市)组织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计划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报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各区(市)依据年度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居民用户承诺书等工作,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调试验收工作。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xx〕3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绩效自评和实地核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一)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补贴。
1、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有特殊情况的区(市),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2、分散式气代煤初装补贴。对燃气表及表后管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取暖用燃气设备(含一台燃气壁挂炉和两组散热器)购置及安装费用,按照不超过决算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户,燃气管网建设费用对燃气企业按照最高40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分散式电代煤运行补贴。一户一表分散式电代煤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4、分散式气代煤运行补贴。分散式气代煤用户,用气按照民用独户采暖气价标准执行。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户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三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4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1∶1的比例分担。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区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最高1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3、农房节能改造项目。按照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补贴7000元/户,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2、5∶1∶1、5的比例分担。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按照最高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
(四)供热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对三年项目建设期内开展的供热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向居民直接供热的超低排放燃煤锅炉和高温水替代供热项目,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建设补助、运行补贴金额。
(五)农村集中供热项目。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区域集中供热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补取暖等清洁取暖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面积,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户不高于38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市、区(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取暖管网敷设至入户端口,户内取暖设施由用户自行配套。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的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计入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
(六)有关要求。
1、上述政策适用于列入《青岛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已享受其他相关政策补贴的不可重复补贴,具体界定工作由各区(市)负责。
2、在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建设和运行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市)结合实际情况对特别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认定)提高补贴力度,具体资金由区(市)统筹解决。
3、分散式生物质不再作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技术方式推荐,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补贴。
4、对各类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各区(市)可根据本地经济情况,在保证市、区(市)两级配套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区(市)级配套比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周调度、月通报,顶格推进,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合力。
(二)落实能源保障。各区(市)政府要按照“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原则,强化政企联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落实气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储气能力,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网支撑能力改造提升,有效保障电力供应。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区(市)政府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特别要加强对清洁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跟踪管理,深化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访民温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十五
为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全省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排查整治方案》(建质函〔20xx〕777号)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宣城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宣消委明电〔20xx〕37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在全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并制定方案如下:。
紧盯元旦、春节及“两会”等关键节点,通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集中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作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火灾亡人事故,确保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我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局城市建设科、局村镇建设科、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
1.研判工作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查找风险点,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精准化的排查整治。年底前,要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符合重大火灾隐判定标准的,要督办整改。
2.企业自查自改。在建项目的各责任主体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团队建设,年底前落实“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一次全员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开展一次电气燃气检测、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制定一份重点时期值班表、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清单”,突出的消防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备案。
3.行业集中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火灾防控任务实际,认真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定期组织会商,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组织住建系统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年底前,要逐类项目、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实现清单闭环式管理;对存有突出风险的单位要进行约谈、通报。对企业自查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整改的,要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各地要定期将排查整治情况报本级消安委冬防办和我局领导组办公室。
4.重点时节督查。我局将结合全市季度检查、春节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点时节,组成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将主要围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台账建立、违法查处等环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机制,推动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制度机制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巡查,建立工作台账,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工地消防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等制度;是否突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聚焦彩钢板、用火用电、吸烟烧饭、消防设施、焊(割)作业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房,是否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更换;对于动火作业是否建立作业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办公区及生活区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生活区用电是否设置限流器,生活区是否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违规用火动焊,施工现场和办公、宿舍区域违规堆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是否按程序报批和责令限期清理等问题。
(三)防火分隔消防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筑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是否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是否损坏或缺失,管道井等封堵是否严密的检查。
(四)消防通道畅通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畅通消防通道,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被私家车占用、设置障碍物等开展排查整治。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建设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五)消防设施损坏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消火栓是否有水,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新员工上岗是否开展岗前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否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六)高层建筑消防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落实省安委办省消安办关于印发《安徽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xx〕65号)要求,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与消防救援部门共享高层建筑审核、验收相关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找出源头性和普遍性问题,找准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场所,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彰显初心使命、体现政治担当,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研判、梳理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
(三)凝聚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面排查住建系统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切实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联合相部门关加大对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推送动态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带动公众学习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处置知识等;通过集中培训、主题学习等方式提升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教育能力、行业监管能力,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将各自住建系统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和电话),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领导组办公室;自12月起,上述各单位每月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小结报送;20xx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张磊。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十六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某某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某某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
黑板报。
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
说明书。
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
应急预案。
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防疫有关要求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4号》和市府办《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延迟上班、复工和返金员工防疫管控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好节后防疫期间复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二、复工管理1.严格复工程序。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以及本项目施工要求,按照分批次、分阶段复工要求,优先对管片吊装、运输工序进行复工。复工时间为2020年3月6日。
2.严格进场人员管理。复工人员有序分批进场,首次进场人员6名管理人员,6名施工作业人员。所有拟进场人员均要携带村(居)委会出具的健康证明,返厂途中必须严格按要求采取租车或自驾点到点直达方式,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隔离制度。设置定点隔离房间10间,人员进场后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14天进行医学观察,每间宿舍不得多余2名人员,每天对隔离人员进行2次体温测量,对隔离房间进行2次消毒。
4.严格物资保障。建立稳定的防疫物资供应渠道,根据人员数量和场所数量,储备不少于五天的消耗量。
三、施工防疫管理。
1.防疫宣传与培训。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图片和科普知识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疫情防控小组根据职责规定,开展日常防疫培训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施工人员文体生活,加强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并保留文字记录。
2.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减少出入口数量,并配备门岗监控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于远郊、空旷等不能物理封闭的区域,应配备配备保安,建立场区24小时巡逻制度。杜绝非作业人员进出。
3.建立入场人员登记测温制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入口使用期间,设立医学检查点,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快递邮件在门岗由专人负责接收,消毒后交予本人。
4.加强外联管理。设立外联专用场所,对外业务联络在专用场所内进行。对于管片吊装运输等外联较多的场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措施,在指定地点进行消毒。进出车辆司乘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单据交接采取防护措施。供应商的物资供应采用“点到点”模式,工地接收点应固定,接收和卸车人员应固定。延伸指导供应商从出发点至接收点的防疫措施,供应商所用人员、设备等满足防疫要求。
5.设立临时性医学观察室。项目部须设置临时性医学观察室,根据防疫需要须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的人员,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监督性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临时性医学观察室,因故确需在医学观察期间离开的,须向属地社区、街道报告。
6.加强宿舍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宿舍,每间不超过6人,分班组安排居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室长制,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
7.加强食堂用餐管理。食堂采购人员、作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分开不交叉,岗前或作业前应做测温等必备健康检查。食堂外出采购要索票索证,严禁擅自从外部订餐。食堂用餐取消集中就餐,采用错时分散用餐和送餐制。所有员工采用自带餐具,并严格消毒。食堂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8.加强卫生清理和消毒。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勤开窗、常通风,保持卫生清洁,专职卫生员应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并做好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各场所均应配备防疫废品回收桶,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按当地政府要求集中处理。其他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9.加强现场人员日常管控。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所有项目人员进行身体状况巡查,每天早晚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监测,并作好记录。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先行隔离、立即上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人员,必须安排自有车辆,外出返回后,要做好外出路径、交通方式、接触人员等记录。上班路上采用专车接送,途中禁止接触陌生人。
10.加强现场人员自我防护。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治要求勤洗手,如无必要减少外出和场内活动,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现场专门负责疫情调查的人员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11.减少聚集性活动。暂时取消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采用微信等信息手段安排工作或召开视频会议等。如确有需要,需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2.加强防疫物资保障。项目必须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体温表、体温检测仪、消毒物资等,疫情防范小组定期核查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并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口罩应储备满足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的数量,消杀用品按需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满足3-5天所需。
四、防疫突发情况应急处置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须立即实施有效隔离,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街道(乡镇)和上级管理部门,并通知公司,按当地政府要求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立刻对现场实施封闭,开展现场消毒工作,第一时间将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转移至临时监督性医学观察室,在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和隔离观察等措施,并为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为指导建筑工地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了《济南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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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用工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与辖区指挥部、街道、社区建立畅通的联防联控机制。工地所属辖区疾控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相关技术指导。
方案指出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准确掌握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动态信息。要“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全面排查务工人员流向,准确掌握务工人员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去过武汉、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接触过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对近两周有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人员,未返回济南的要劝其暂缓返济,已返济的按要求进行实验室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来自其他省份的务工人员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复工前要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对务工人员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设立疫情防控监督员,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实行入口管控,对每一个进入工地人员均需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对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进行实名登记。大型建筑工地要在进出口处设置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体温测量设备。开展对工程复工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2次,并询问健康状况,对缺勤员工及时掌握其原因。对于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症状者(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社区防控部门,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工地疫情处置工作。
切实做好日常防控措施。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要做好班车消毒工作,必要时停开班车。固定务工人员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要设立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容器,统一回收,规范处置。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生产、生活区域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要落实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预防性消毒和人员洗手等卫生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多人办公/会议必须戴口罩并做好通风;办公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电梯、餐厅、洗手间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消毒。做好工地生活垃圾收运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就餐须分餐、错时,减少面对面就餐的机会。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用手机微信群、短信提示、张贴告示、单位广播站等多种方式,向务工人员发布防控相关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引导务工人员规范防控行为,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培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务必告知务工人员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的信息和流程,引导合理就医。
建筑工地节约省钱方案篇十七
为做好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xx—20xx年,实施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3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2.6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9.5万平方米。三年实施周期后,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80%。
(二)20xx年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71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66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2万平方米。
(一)责任主体。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各县区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运营单位做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改造工作,东营供电公司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气源保障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配合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制定低收入群体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低收入人口进行认定。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市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5、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
9、市油地校融合办。负责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确保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地方财政3年奖补9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充分利用石化、新材料、热电等行业余热,实施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实现热源清洁替代。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20xx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8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2、地热集中供热项目。在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有序推广地热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11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9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5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3、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利用热电联产等作为热源,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城郊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00元/户,市级资金1300元/户。
4、电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5、气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气代煤项目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燃气管网设施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其中,城区既有建筑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农村既有建筑改造重点实施外围护结构、封厦等能效提升。农村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800元/户,市级资金64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其余县区市级资金10元/平方米。
7、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
(二)运行补贴政策。
1、农村地区电代煤改造项目。“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采暖期除基础生活用电量外,对分散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根据实际用电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项目。采暖期每户超出基础生活用气量部分,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根据实际用气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以上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任务内中央、市补助外不足部分及超出任务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3、对具备集中供暖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4、对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
5、采暖期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未经结算不得向用户直接发放运行补贴资金。
(一)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级部门包县区督导制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广饶县,市财政局负责东营区、垦利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利津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协助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重点督查事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到户的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要求,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入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