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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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一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控制组。
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2、评价组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3、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xxx。
模拟伤员:xxx。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xxx(模拟泄漏)xxx(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4、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二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交通、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1、每天保证学校内有2位值日教师值班,值班老师当天早上必须在七点半到校,放学时,值日教师应及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挤压事故,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如一名值班老师护送学生前往就近的医务室或拨打120进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师通知其家长。放学后待全部学生全部离校方可下班。
2、课间在活动场地发生意外事故,应由发现老师立即控制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校长室或总务处、教导处、班主任,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请求救护。
3、在5、6年级各班选出2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各班教室门口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遇情况不明、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和班主任。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上报中心校和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总务处,并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突发疾病,必须在半小时之内及时报告校长,并及时报警请求救治,同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7、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值班老师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校长室、教导处等协同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校长指派专人处理,并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总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通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进行扑救(禁止组织学生扑救),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本班学生进行疏散。
9、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晨会活动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教育周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6、学校要张贴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7、每遇长的节假日,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发放告家长书,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三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教师护送学生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校长)。
副组长:梁会民(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一位教师值班,早上6:50到校,中午1:50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班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班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班主任教师负责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分成东、西、两路纵队,做到校大门外50米内不解散。
3、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班人员、教导处、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教导处派人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4、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5、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教导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校务处,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7、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教导处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校长室专人处理,并及时上报。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安全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后勤处立即通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和消防拴进行扑救。教师分楼层、班主任教师迅速进班组织学生按规定楼梯口下楼疏散。
9、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来客门卫盘问登记。
10、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教导处、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大宋小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中心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中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市教育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
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在二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2、食物保存不当可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市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中心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市教育局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五
为了确保幼儿园能够紧急、有序、高效的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园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上各种安全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9.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10.紧急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中央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七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中央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应急事件管理。
4.6.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4.6.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附则。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八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然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本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1、成立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其主要职责为:
(1)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3)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0、根据各校实际拟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谊,如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九
一、发现学校自来水,开水器的饮用水有异常现象(如有异味、有颜色等),按以下应急方案处置。
二、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 (副校长)(副校长)
成员:
2、救援救护小组:
组长:
成员: 各处室安全员 保安人员7名
3、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
成员:
4、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应急方案:
1、总务处每日巡视发现、教师职工、学生发现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总务处与校医、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启动应急方案。办公室向都成市教育局、公安局报告,校医向都成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总务处配合办公室,立即封锁现场,等待主管部门处理。
3、校长立即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实施应急方案。
4、教育处通知各班;教务处通知各教研组;总务处通知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宿舍、以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饮用水。
5、学校各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配合实施处理方案,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6、教育处立即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秩序。
7、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四、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如果有人员伤害时,按以下程序实施:
1、事发现场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或任课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能到学校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由校医诊治。
2、受伤学生、教职工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治。根据病情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3、总务处筹措资金,安排车辆由校医护送到医院救治。
4、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接待媒体和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
五、学生撤离校舍安全事故现场以后,总务处配合安全保卫小组保护事故现场等待事故分析。
学校有关电话:
门卫:85450975 保安队长 819z16
办公室:85z231 1308z1338 138932
都成七中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
一、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布置并检查督促学校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要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与供电部门联系,提前掌握停电动向。
2、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不属供电系统安排停电的特殊情况除外)。
3、停电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教学楼、食堂、以及学校其它有关部门的相关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4、不属供电系统安排的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停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并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援助,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四、部门工作的预见性:
学校各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必须考虑停电状态下的变更应急办法。
五、通信联络:
停电期间,领导小组联络员在其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校内各处室应当根据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任何人无条件服从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应急指挥常规程序:
(一)供电系统安排的停电状态。
1、总务处提前掌握供电系统安排的本校地段的停电时段,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上报校长室。
2、校长及时将停电时段通知校内处室并布置各处室迅速通知其下属部门。
3、教导处提前安排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个人:
(1)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的发出办法;
(2)晚间放学时间的调整情况;
(3)停电时段的课务变更情况。
4、总务处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
5、晚间停电时段,值班领导必须在校指挥并巡视校园。
6、校长办公室负责核查、记录各科室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七、意外事故的处理。
停电状态下发生严重意外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知情人员立即向校长回报情况,请示应急办法,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紧急疏散、援助。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一
一、指导思想:
校园安全包括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校长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最高负责人;教导主任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值班教师、班主任负责第一现场抢救工作;班主任、相关教师负责师生的疏散协调工作;信息员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在应急情况下,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对不听从调度安排或临阵退缩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x。
副总指挥:马x杨x。
成员:贺x赵x包x王x杨x朱x。
赵x杨x。
2、应急处理队伍。
(1)应急处理组:组长:张x副组长:张x。
成员:杨会生。
(2)后勤保障组:组长:马x副组长:田x。
成员:赵x。
(3)应急小分队:队长:杨x。
队员:刘x郭x张x羊x赵x扬x。
(4)紧急情况的集结和待命。
应急小分队分为六个小组,每个小组长负责六个组员,发生紧急情况时,当值人员立即通知各组组长,各组组长立即召集所有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集结。在正常情况下,每天由一个小组在校待命。
(一)重大突发事件。
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2、应急指挥人员:张建新、马齐。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市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员、控制事态。
(2)严禁酒后驾车,尽量少骑或不骑摩托车。
(3)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教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地震灾害。
1、地震应急机构组织和职能。
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发布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所”,设在学区办公室,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总指挥:张x(学区校长)。
副总指挥:杨x(工会主席、教育专干)、马x(学区会计)贺x(中心小学校长)。
指挥部成员:杨x、赵立元、包x、赵x、杨作文、王x、教研室主任、班主任。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分组:
(1)指挥组。
组长:张x。
组员:杨x。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贯彻传达领导小组的命令,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蓄水池、供水塔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四)、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指挥人员:张x。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4、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应急指挥人员:张x。
1、立即报告。
如是宿舍火灾事故,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路线迅速疏散住宿学生。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校长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如是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在1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学校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作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和家长工作。
(十六)、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教师、学院,各处室、班主任对本部门、本班级学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一)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发《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员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等相关内容。
(四)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四、附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学区。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二
校园安全包括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校长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最高负责人;教导主任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值班教师、班主任负责第一现场抢救工作;班主任、相关教师负责师生的疏散协调工作;信息员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在应急情况下,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对不听从调度安排或临阵退缩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x。
副总指挥:马x杨x。
成员:贺x赵x包x王x杨x朱x。
赵x杨x。
2、应急处理队伍。
(1)应急处理组:组长:张x副组长:张x。
成员:杨会生。
(2)后勤保障组:组长:马x副组长:田x。
成员:赵x。
(3)应急小分队:队长:杨x。
队员:刘x郭x张x羊x赵x扬x。
(4)紧急情况的集结和待命。
应急小分队分为六个小组,每个小组长负责六个组员,发生紧急情况时,当值人员立即通知各组组长,各组组长立即召集所有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集结。在正常情况下,每天由一个小组在校待命。
(一)重大突发事件。
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2、应急指挥人员:张建新、马齐。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市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员、控制事态。
(2)严禁酒后驾车,尽量少骑或不骑摩托车。
(3)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教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地震灾害。
1、地震应急机构组织和职能。
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发布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所”,设在学区办公室,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总指挥:张x(学区校长)。
副总指挥:杨x(工会主席、教育专干)、马x(学区会计)贺x(中心小学校长)。
指挥部成员:杨x、赵立元、包x、赵x、杨作文、王x、教研室主任、班主任。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分组:
(1)指挥组。
组长:张x。
组员:杨x。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贯彻传达领导小组的命令,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蓄水池、供水塔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四)、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指挥人员:张x。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4、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应急指挥人员:张x。
1、立即报告。
如是宿舍火灾事故,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路线迅速疏散住宿学生。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校长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如是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在1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学校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作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和家长工作。
(十六)、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教师、学院,各处室、班主任对本部门、本班级学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一)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发《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员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等相关内容。
(四)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区。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三
2011~2012学年(上)。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在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王云良。
副总指挥:程荣平王鸭宝。
成员:各班班主任。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长:薛忠礼。
通讯报告:季为品。
人员疏散:何其艳。
太红丽。
周丽。
抢险救灾:杨伟成续周林张玉林殷贵强邹慧荣。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桂艳刚。
成员:闵小丽。
史瑞婷。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中心校。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
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分析了可能引起学生食物中毒的几点原因:
1、食用了带有某些病菌、细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当可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
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中心学校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中心学校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1、全体师生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
2、教学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全体师生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体师生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并组织好紧急疏散。
5、全体师生和创安小组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6、全体师生有义务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1.学生管理人员要组织紧急疏散及扑救工作。
2.学生管理人员要做好维持秩序工作。
3.学生管理人员要熟悉疏散路线。
4.学生管理人员要将疏散线路告知每一位学生。
5.学生管理人员要遇事镇定,指挥有方。
6.学生管理人员要带领成员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7.学生管理人员要熟悉防火设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学生管理人员要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9.学生管理人员要掌握各幢楼层内人员的分布情况。
10.学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11.学生管理人员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1.凡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班级要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或安全管理员审批方可开展活动,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
2.申请内容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若是组织校外活动须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直协调安排。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做好应急准备,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一)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1.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发挥班主任、学生会、团委会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4.对打架者决不手软,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肃处分。
5.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凭校卡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
(二)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1.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或保安要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2.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就近医院治疗。就近医院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巿、省医院或拨打120。
3.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中心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备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村委会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0、根据学校实际拟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谊,如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小百户镇老母小学。
2011年9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四
1、防范预案(措施)。
(一)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二)各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照明(如蜡烛)。
(三)严禁在学校内使用电火炉等。
(四)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六)组织老师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七)进行学生自护疏散、老师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演练。
2、应急预案。
(一)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二)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补救)。
(三)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四)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五)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1、防范预案。
(一)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二)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三)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2、应急预案。
(一)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二)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三)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四)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五)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1、防范预案.
(一)定期请校医务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二)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四)生活老师定期督促学生清理宿舍内自带自购的剩余食品,防止学生误食过期、霉变的食品。
2、应急预案。
(一)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往医务室诊疗。
(二)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学部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三)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情况,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四)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1、防范预案。
(一)教育学生早晚上、下爬梯必须做到手握爬梯脚踏实地、慢中求稳。
(二)要求学生睡觉时一律睡在离护拦近的一头,以防坠床。
(三)严禁学生在高床上搞笑打闹,以防不测。
(四)严禁学生从高床往下跳。
(五)组织专人定期检查护拦及爬梯是否松散,及时维护。
2、应急预案。
(一)一旦发生学生爬床跌倒或坠床事故,立即向学部领导报告。
(二)发生学生爬床跌倒或坠床事故,生活老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学生是否受伤,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学生坠床伤,情严重的视其受伤部位,妥善护送至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治。
(四)分析事故原因及时作出处理。
1、防范预案。
(一)要求体育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后实施新的活动项目。
(三)按规定学生跳箱、跳马、长跑等课程项目必须事先做好防护工作。
(四)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
2、应急预案。
(一)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立即将其送往校医务室救治。
(二)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立即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并给予补充水份。
(三)发生上述第一、第二条款情况立即向学部领导报告。
(四)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1、防范预案。
(一)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二)学生在教学区或生活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拦,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三)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
(四)要求学生在教室活动或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
(五)定期检查教室及宿舍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急预案。
(一)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校医务室诊治。
(二)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伤害事故,立即向学部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五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学校停电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急处理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控制事故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应急预防工作要求及《安徽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可能出现的不定期停电情况,如遇晚自习或宿舍停电,为了全体住宿学生的安全,学校应相应制定停电应急预案,学校停电应急预案。
一旦在晚上有停电突发事件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1、总务处定期对学校电器、线路等进行检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出现的意外停电事故。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配置应急灯,保证每个寝室以及各疏散通道都有应急灯,严禁在寝室使用蜡烛。
3、对生活指导教师、值班行政等配备好手电筒以备急用。
4、经常利用班会课、校集会等对学生进行停电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能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1.各班辅导教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稳定学生情绪。
2.值班行政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有关负责人;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生,应立即通知各班辅导教师。
3.疏散学生时,所有辅导教师分别控制楼道和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教育学生下楼梯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践踏。
4.疏散时所有辅导教师应随所在班级同学一起,负责疏散时的指挥和组织,直到所有学生离开教学楼。
1、生活指导教师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
2、停电后,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私自点蜡烛。
3、宿舍长指挥本宿舍学生迅速就寝,并注意安全;
4、在此期间,住宿学生严禁互串宿舍或到楼下来;
7、值班行政领导监督并指挥上述过程。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在学校发生如学生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突发伤害事故、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抢救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长:
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全权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副组长:
职责: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埋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其他各项任务。
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直接现场处理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度。
(一)校园火灾。
1、立即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刻拨打电话119,向上级部门报告。
2、在场教师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国家财产,尽可能使国家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平时抓紧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火自救技能,防患于未然。教室的前、后门要随时能够开启,以利疏散。
2、火灾发生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征得领导的指示。在场教师同时利用一切办法通报起火点、火情、风向等,及进报告疏散方向。
3、教师要根据预报的火情和自己的判断组织学生疏散,教师最后撤离,保证损伤降到最低。
4、学校班子成员要组织教师撤离,最后撤离保证损伤降到最低。为受伤教师要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保证伤亡在最低限度。
5、组织好灭火工作,未成年人远离火场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6、做好灾后处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接送。
(4)由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被盗事件。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分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地震灾害事件。
1、保证无危房险房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
2、灾害发生后教师要组织学生紧急避险,避免出现混乱状态造成人为伤害。
3、对受害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同时立即电话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情况,争取取得上级的指示,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4、要及时清查人数,查明伤害情况,组织人员抢救。
5、做好受伤人员的抚慰工作,体现人文关怀精神。
(五)校园学生、儿童遭绑架事件。
1、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案情。并研究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千方百计保证遭绑架学生的生命安全。
2、事后自查、自改,找出疏漏,搞好防范措施,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歹徒或精神病患者闯入校园,对师生进行威胁的突发事件。
学校一方面组织全体男教师拦截、劝说,另一方面组织全体女教师保护学生的安全,立刻电话通知110,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校园发生情况。
(七)学生在校时间发生个别意外伤亡事件。
若学生在校园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对受伤学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立刻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生情况,争取在上级的指导下,妥善处置有关问题,做好善后工作,并在48小时内将事件详细经过及处理结果作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详细记录事情经过。对受伤学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立刻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情况,争取在上级的指导下,妥善处置有关问题,做好善后工作,并在48小时内将事件详细经过及处理结果作书面上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