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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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自“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我县在省市“双减”和校外培训治理专班的具体指导下,坚持“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__县有证的培训机构22家,其中10家为学科类培训机构,12家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无证学科类培训机构101家;证照不全的其它培训机构艺术类178家、科技类3家、体育类16家。
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平台上对全县22家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资金监管、人员信息、材料及开设课程等平台要求必须上传的资料进行了网上审核。目前,全县有证的22家培训机构已办理了办学许可证注销业务;10家学科类培训机构,注销6家,转非学科类3家,1家机构已经办理营转非手续,成为非营利性培训机构。
二、采取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成立组织,建立专班。
__月__日中共__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下发《关于印发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__教组秘[20__]__号),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体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科工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各镇(产业集聚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专班,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将校外培训机构归口教育(学科类、体育类)、文旅(文化艺术类)、科工(科技类)、市场监管(托管类)、人社(职工培训类)管理,开展专项治理,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触及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我们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双减”的重大意义,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理性选择,避免盲目从众、跟风和被“忽悠”,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侵害,不盲目增加学生课外学业负担,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为使国家的双减政策家喻户晓,我县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先后发布事关“双减”最新公告、《告家长通知书》、《拉网式检查!事关校外培训》、《再发告知书!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等10余篇宣传报道,其中《__县落实落细“双减”政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被省市媒体刊发。针对国庆后第一个假期下发通知,明确国庆节期间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并在全县签订《家长承诺书》90000余份、签订《教师承诺书》4000余份,引导学生休息日、节假日不参与校外学科类培训,不到无证照或证照不全机构参加培训。
(三)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为切实做到全面排查“精、准、全”,在排查工作中,压实镇(产业集聚区)的属地主体责任,积极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对其所在区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登记,“一家一册”,建立台账。做到了摸底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络化全覆盖,无盲区,准确掌握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状况,为开展集中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分工协作,联合执法。
县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推进会,教育、文旅、科工、市场监管、人社、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参加了会议,会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制定监管方案,开展监管治理工作。__月__日,又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按照《__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安全检查实施方案》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对32家存在安全隐患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张贴封条,要求其立即关停整改。__月份又联合公安局对辖区内存在退费信访的几家无证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约谈,保障了群众家长的自身利益。
(五)源头管控,压实责任。
在教育系统内部压实各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责任,下发了《__县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签订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坚决杜绝公办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全面推行课后校内托管,完善课后服务体系,要求学校排查登记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坚决禁止学生在休息日、节假日参加学科类培训,同时要求各镇中心学校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定期实施检查与指导,夯实主体治理责任,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另外,教体局将10家有证和101家无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由各股室组织进行排查摸底,对有证的机构引导办理相关手续,对无证的彻底查处取缔,目前,101家无证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关停或转型。
三、目前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存在的问题: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注销后,一是个别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转入地下,隐蔽性强,造成监管难;二是无证类培训机构隐瞒资金缺乏监管导致学生退费难,信访量加大。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双减”氛围;部门联动,加大监管力度;多措并举落实落细双减政策,减负不减质量,让教育回归课堂、回归学校、回归本真。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依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__教秘监管[20__]__号)要求,__区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要点。
“营转非”机构(2所)侧重于预收费监管、收费情况(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票据使用等)、办学行为、合同使用、培训内容、从业人员资质、劳动用工风险、场所环境、消防安全等;已注销机构(23所)侧重于室内外店招、广告、公示牌、教师信息等相关培训内容是否拆除,转型情况,是否仍在开展学科类培训等。同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办复。
二、排查情况。
在机构压减方面,累计排查发现“假注销、真运营”培训机构0个。在“营转非”方面,累计发现以非营利外壳违规开展营利性行为的机构0个。在培训收费监管方面,累计排查发现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机构0个,超政府指导价收费0万元。在隐形变异治理方面,累计排查发现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3个,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教学、教研人员数2人,涉及机构数3个,涉及中小学在职教师0人。根据违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或停办通知单),实现整改清单闭环管理。__月份截止到目前,累计排查机构数60余所,共下发停办通知3份、告知单2份,向其他管理部门发放抄告单1份。针对违规机构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校外培训机构种类繁多,涉及学科类、艺术类、科技类等,上级部门虽明确了各自的主管部门,但他们进入角色较慢,存在依赖教育部门的思想。
二是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仍存在盲区,部门间工作仍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双减”政策实施__年来,__区深入贯彻落实____关于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统筹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明显减少,协作治理和全员治理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坚决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__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相关工作要求,__月__日,区政府副区长胡__组织召开__区20__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详细解读了《__区20__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总结梳理一年来我区“双减”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防止违规培训反弹,规范非学科类机构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保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自__月__日起,__区全面启动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以“四查”工作机制,重拳出击,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教育教学和非学科类机构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
一是机构自查。
各培训机构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20__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区民办教育协会对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指导,确保自查到位。
二是网格巡查。
暑假开始,由区教育局领导带队,以街道为单位组成13个巡查组,按照检查要求进行网格式巡查,重点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对机构违规行为在全区进行通报曝光。
三是专项检查。
区教育局成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督查专班,组成常态化检查队伍,按照“双减”领导小组要求,每天对有证机构开展专项抽查,重点围绕规范办学、安全检查等进行。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由专班进行跟踪整改。
四是联合督查。
成立__区暑期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领导小组,以街道为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治理,进一步加大区域协同治理力度,有效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下一步。
__区将以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意见,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强化协调联动,统筹稳步推进,围绕“治乱、减负、防风险”工作要求,校内校外双向发力,全面推进“双减”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镇土地管理秩序和城乡规划建设,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6年1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违法用地专项督查的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防控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生,促进城乡土地和规划管理规范有序、长效化,为规范我镇城乡建设管理和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工作范围。
重点对镇城规划区、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沿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镇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口及城乡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未按土地、规划、建设、林业审批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或未经审批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占压城市市政管线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四)村民自建住房和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违规组织向社会销售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六)主要整治对象。一是公路沿线,特别是镇城规划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二是妨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违章建筑。三是侵占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违章建筑,影响城边、村边、路边、岸边和景区内的违章建筑和影响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违章建筑。四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五是通过信访、举报、巡查等形式反映出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六是在单位范围内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开展违法建设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12日至2月12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全面细致调查,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积极引导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召开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宣传车、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对土地、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调查取证阶段(2016年2月12日至3月12日)。一是调查确认。国土、城建部门在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二是限期自拆。国土、城建等部门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三是停水断电。对经查实的违章建筑,由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断电措施,促使违法违章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月12日至集镇行动结束)。对超过自行拆除期限但仍未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由镇委、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在强拆中出现无理取闹,阻碍依法执行强拆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五、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期间的宣传策划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关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讲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现实危害,宣传镇党委、政府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心和举措,对顶风违纪的要公开曝光。
(二)国土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行为等。
(三)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依法查处镇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行为;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四)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尤其是影响集镇规划的非法建筑,搞好入户宣传,积极配合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加强综合整治等工作。
(五)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全力以赴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要亲自动员部署、亲临拆违现场、亲自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在大街小巷、路网通道、村组路口以及引人注目的地方张贴标语、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新媒体上进行宣传,发布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掀起全镇整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新高潮。
(三)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主动沟通,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的整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原则。要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要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镇党委、政府将整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督查的重要内容,由镇纪委、镇督查室适时组织督查、及时通报,党政办要跟踪督查情况,并作为考评依据。镇督查室适时对各村(社区)开展整治违法用地情况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开展。对清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土地管理、建设规划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执法不力,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__]__号)文件要求及__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__教发[20__]__号)精神,__区教育局积极开展了专项治理的摸底工作,现将__区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民办培训机构登记在册的共有40所,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有15所。其中美术学校1所、会计学校1所、舞蹈学校1所、音乐艺术学校4所,英语学校8所。其余25所均为等待办证的民办培训机构。据统计所学校现有学生14970人,其中女生8180人,教职工512人,占地面积约21889平方米。我区的民办培训机构涉及课目主要是音乐、舞蹈、美术、英语等四个领域,教职员工大多是大学毕业生、在校及退休教师及有在以上领域有所成就或技能之士。
经过我们的摸底调查,我区民办培训机构在教育系统登记在册的共有40所,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有15所,其余25所均为等待办证的民办培训机构。__辖区内其他单位办证的培训机构共有24所,无证培训机构共有62所,教育局摸底工商局办证的有38所。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__月__日,__区教育局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__]__号)文件并结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了辖区民办学校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安全管理、取得相关证照情况、是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是否违法违规办班补课,是否违反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违规收费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制定并下发了《__区教育局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副局长为组长,成教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将专项治理内容及相关情况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和邮箱,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协助我们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2、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根据《__区教育局清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__区成人教育中心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分类排摸、登记、造册。专项治理过程中成教中心积极与乡镇、街道、社区、工商局等部门联系摸底排查,经查辖区内其他单位办证的培训机构共有24所,无证培训机构共有62所,教育局摸底工商局办证的有38所,工商局给我们的教育咨询公司有351所。在摸底排查中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办整改;二是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积极指导其按照教育部门要求提交资料并实地查看,符合标准和登记注册进入考核期。三是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积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四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五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行为;六是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三、组织实施。
1、此次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地毯式排摸的方式,与春季开学规范办学检查相结合,对__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包括在其他单位办理证照的、无证的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违法违规开办培训内容的机构等。
2、全面排查治理区属各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于落实各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坚持以活动为主,不增加家长、学生课后负担。
4、加强校内外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5、教育局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6、为了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__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群众举报电话:________,邮箱号:________。
四、存在的问题。
民办学校由于举办者投资额度、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办学经验等方面形式多样、参差不齐,导致发展极不均衡,存在问题也包罗万象,但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学行为不规范。大部分的举办者开办民办培训机构以盈利为办学的终极目标,忽视教育的公益性,认为办学是个人的私事与家事,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不履行任何审批手续,自主办学和招生、有的先办学,后报批,有的一校两址,有的异地办学,办分校不申报。还有其他部门审批办理的民办机构存在非法培训、辅导变相办学的行为。这些都是严重违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的对教育部门下发的停办要么不听,要么拖着不办,我行我素。
(二)办学资金不足、场地不固定、设施设备简陋落后。全区部分民办培训机构是由个人出资或几个人合资举办的,资金有限,举办者从一开始就以利益为办学目标,没有充分考虑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在资金不足、缺乏科学规划和论证的情况下租房办学,资金投入不能持续,不注意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水平,致使学校办了多年仍不具备办学条件。租房办学的机构,由于租期问题、租金问题,无法对学校发展做出长远规划,又舍不得投入。加之民办教育的特殊性,民办教师流动频繁,招不来、留不住优秀老师,导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难于提高,限制了民办培训机构的发展,给教育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力度不够。无证办学机构大量存在,对非法办学机构的取缔工作教育部门虽然经常开展,但因取缔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加上审批发证部门较大,教育部门虽然花了大量精力和时间规范办学,对不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但收效甚微,有一些非法办学机构依然存在,取而不缔。
(四)民办培训机构管理难度大。由于民办培训机构的认证核准和审批办证机关有很多部门,这些部门均有权给民办学校办理相关证件,导致这些民办培训机构非法培训、辅导变相办学的行为较多,管理起来难度较大。例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劳动局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文化局核准并给予机构成立批复、物价局核准收费并备案、人社局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议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和由审批主管单位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民办教育的职能,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指导。要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上下真功夫、硬功夫,真正把民办教育事业抓紧抓实抓好。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教育的需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对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要加大审核、审查力度,经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办学;对未办理过办学许可证、但基本达到办学条件的,由举办者交验相关资料后,按相关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申办办学许可证;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不予批准办证,待达到条件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对无办学许可证,且达不到办学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力度,教育部门每年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审,审查收费情况、师资、学生基本情况、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安全工作、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等。这样不仅可以控制民办学校不能随心所欲收费,而且可以监督其聘用的教师都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保证师资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和促进城市燃气的运营安全和健康发展,我公司对各方面进行了自查、考核,并进行了整改。现将我公司自查结果公布如下:
公司生产、技术、安全和经营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全部人员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等教育培训,并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新职工上岗前须接受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基础技术的岗前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首先,各部门员工对用户安全和节约用气进行指导和宣传,用户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燃气。第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操作,合理安排。第三,具有满足应急抢险需要的应急抢险预案、队伍、物资、设备、车辆、机具等,并进行相应的演练。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二)有符合国家燃气质量标准的稳定气源;
(四)有相应数量的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五)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用户需要使用燃气,应当向燃气销售企业提出。具备供气条件的,我公司应当及时组织供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可以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投诉。我公司安装的燃气管道符合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修和更新。另外,我公司建立了燃气设施巡查制度,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并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发生燃气事故,对燃气设施抢修,及时、满意。
1、设立燃气用户服务热线,24小时专人专线值守,及时受理用户咨询、投诉、保修等,并进行满意服务。燃气销售企业应当设置用户联系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设有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我公司在接到用户报修后,在规定的期限或者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内派人到现场维修;对燃气泄漏的,立即派人到现场抢修。
2、因燃气工程施工或者燃气设施维修,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我公司在48小时前予以公告,并对用户做出安排;需在较大范围内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事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因不可抗力、突发性事故等紧急情况,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应当立即通知用户,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不间断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
3、设立了用户和社会监督机制。
1、经自查,我公司20xx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2、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均按规定进行。
3、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定人定质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及时复查。
4、燃气管道、设施的安装、焊接、埋设等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对验收资料存档保存,验收合格后才可通气。
6、首次通气前对用户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教育。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调研的通知”已收悉。根据该通知要求,我局自2009年11月成立以来查处文昌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以来我市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发生的数量。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7298.88平方米。
巡查发现60宗(未查处),建筑面积24407.7平方米,其中不符合规划退线要求的15宗,严重影响城市景观1宗,占用道路用地建设10宗。
以上违法建筑面积共计29294平方米。
二、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状况存在的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发现违法建筑后往往只是发停工通知了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拆除,给违法当事人形成政府执法只是形式而已的心理,促使违法建筑迅猛增长;同时,由于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效率低下,对当事人刚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时不能及时制止和查处,等到当事人建筑完工后才去查处,不仅加大了查处难度,也增加了执行难度。而此时的查处又有不少是以罚代拆,这又从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当事人违法建设的气焰;市委、市政府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问题重视不够,物力、人力、财力不足等原因,致使“打违”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另外,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打违”工作缺乏有效的考评和监管,致使“打违”工作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推诿。(二)由于缺乏私宅报建的有关规定,致使长期以来我市居民建私房成为无序状态,乱搭乱建无规划现象严重,同时村庄规划跟不上,没有合理引导村民合法用地,致使农民宅基地审批无法落实,形成私占私分私买土地的混乱局面。另外,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未到位,规划编制滞后等,致使村民抢建现象严重。
于我市未出台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村干部、村民私自买卖集体土体的行为时有发生。
(四)由于缺乏社会舆论宣传氛围,在当前利益分配不公的情况下,利益的驱动和老百姓守法意识的淡薄导致社会对违法建筑行为的纵容甚至“跟风”违法建设,而未形成社会对此违法行为的谴责和议论的氛围。
(五)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大项目的有效带动,旧城改造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国际旅游岛战略的实施,我市房地产价值节节攀升,因此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及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中存在的“违法用地同样可以得到补偿”的导向下,不少人铤而走险,不惜违法占地、私买私卖、以租代征违法建设。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我局对文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巡查,根据违法建筑对规划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并制定了《文城镇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我局多次派员到海口学习,并借鉴海口打违、拆违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我局拟制定了《文城镇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四、当前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1、执法人员不足,车辆配备不齐;
4、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体制有待改善;
5、涉及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双重违法行为的查处主。
体、责任单位不明确,责任交叉容易导致监管空白;
6、文城、龙楼、清澜、铜鼓岭等地区的违法建设现象比较突出,因涉及到征地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多,利益关系复杂,加大了查处难度;7、由于涉及到社会稳定问题,担心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对打违、拆违的决心不够。
五、下一步的整治措施和立法建议。
(一)整治措施。
首先要认真抓好规划执法、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对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通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执法程序,坚持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严格遵守规划执法的规定。同时坚持案卷评查制度,建立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办案质量及效率逐步提高,规范了执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进行曝光,增强查处实效,确保规划的权威。要进一步加大部门协调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规划执法顺利开展。
完善规划公示制度,为规划实施和规划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再次,领导重视,建立机构。成立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人员从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采取集中办公,统一调派。六是落实保障措施,市财政部门要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列入专项预算项目,划拔专项资金作为“两违”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并且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细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把责任机制细化到“两违”整治工作的前期,细化到机关、部门、企业、村民及机关干部和广大党员个人。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要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市法制办要加强对提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审理和批复工作。
(二)立法建议。
建议市政府从以下几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
1、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区域内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加强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根据土地管理、规划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组织对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进行制止、拆除、没收。对乡镇规划区内涉及违法用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在发现或接到违法建设行为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告】。
[2011]25号)的文件精神,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强化措施、扎实工作。至目前,已完成宣传教育第一阶段工作,并进入调查摸底第二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门别类,开展调查摸底。各镇街根据“两违”整治的范围,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2011年以来的“两违”案件进行调查摸底,并对调查摸底结果进行分类,制订清理整治方案,确保第三阶段的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至目前,12336热线电话已受理违法用地的举报投拆案件12起。
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莆委[2011]8号)精神,及时将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以函的形式告知相关镇街,并督促相关镇街牵头组织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拆除。同时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及时函告城市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确保了违法用地违章建设的发现、制止和查处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共函告各镇街国土违法案件19次85宗,面积35340平方米,函告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违章建设3次16宗。三是注重执法联动。各镇街、国土、建设、城市执法等对“两法”行为均能做到主动出击、迅速行动,以点带面,各个击破。截至目前,全区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34次,出动执法人员1995人次,雇佣民工370人次,租用大型挖掘机4辆次,切割机13台次,强制拆除“两违”建筑物130宗18405平方米(包括上一轮“两违”清理遗留案件),达到“拆除一处、震摄一方”的效果。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市“两违”办的统一部署,建议将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分为五批。具体划分是: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两违”案件列入第一批;2010年以来领导督办件、行评件、群众举报件、上访件、12336、2626002等热线电话受理的案件列入第二、三批;2010年以来巡查中发现的未拆除到位的案件及上一轮“两违”未整治到位的案件列为第四、五批。
(二)加强督查、定期通报。由督查组对各镇街牵头组织的联合执法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莆委办[2011]8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具体督查时间安排:一是2011年4月15日前对第一批清理情况进行督查;二是2011年5月31日前对第二批清理结果进行督查;三是2011年7月31日起对第三批清理结果进行督查;四是2011年9月10日起对第四批清理结果进行督查;五是2011年11月10日起对第五批清理结果进行督查。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根据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的现象,建议建立由公安、国土、城建执法等相关部门机构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确保“两违”清理整治的顺利开展。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21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21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建立问责机制。各城区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违法建设项目,每月累计出现3起的,由市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进行行政过错问责。城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2000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市监察部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
根据《******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城区(含******新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城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城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
城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2000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市监察部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
根据《******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城区(含******新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城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城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彻底解决村屯环境脏、乱、差的不文明现象,为镇域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文明环境。按照指示精神及市文明办的.安排布署,我镇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目标,以“四清、五化、六整顿、两文明”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期对整治工作进行大检查、大评比,由于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有力确保了我镇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要。一是悬挂标语,永久性标语,爱国卫生宣传标语等加大宣传。二是各单位、学校及政府举办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环境综合整治专栏、板报等。三是召开镇村干部会,多次宣传、督促、部署整治工作,做到逢会必讲环境卫生。四是利用广播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知识,相关政策法规。五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或商家业户上门宣传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使广大群众自觉养成维护环境卫生,改变不良行为,做到“门前三包”,“院内清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和思想教育,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达95%以上,使整治工作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了整治力度,保证了交通畅通和市场秩序良好。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保证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制定规划,监督实施。为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坚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我们邀请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帮助制定了小城镇建设长远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严格按规定审批,集中整治违章建筑,对那些私自乱建的行为及时纠正,坚决予以取缔。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学田镇的卫生面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我们将总结经验,再接再励,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巩固成果,把环境整治工作做的更好。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九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社教?2018?1号)及市、区教育局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预防并切实解决学生课外负担重、民办教育培训类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排查重点。
1.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2.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将培训结果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3.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三、职责分工。
实验初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国斌。
副组长:^v^、吴新华、杨建华、刘小平、王修明、姚爱萍范国文严秋明。
成员:唐宝泉、刘胜、刘德俊、张筱山、夏雪峰、李卉、郭飞、吴莉莉、李明、各级部主任。
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组织我校全体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指导填写《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附件1)和《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附件2)。
教导处、工会:负责我校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或介绍学生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培情况等情况的调查。配合校长室对调查中出现的在职教师违规问题进行教育和处理。
党支部:负责对我校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有偿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生源、将学校招生考试相关情况透露到校外培训机构等违规问题进行教育和处理。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布置阶段(2018年4月18日—4月23日)。各处室、级部要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全部布置到位。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4月24日—5月12日)。序时推进,整体推进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筛查情况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系情况,及时上报统计表。
第三阶段:梳理分类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10日)。校内校外联动,进行全面梳理工作——全面梳理我校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联系。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11日—11月20日)。根据教育局相关要求对我校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联系进行专项治理。
五、有关要求。
1.各处室、级部要认真对照学习教育部等四部委及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切实增强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2.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落实责任人,全力配合局机关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校内排查务必要按年级逐人排查,摸清楚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确保排查摸底的全面*、准确*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
扬州市*都区实验初中。
2018年4月18日。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
(一)深入研判、全面梳理,建立健全排查标准。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排查指导方案和工作路径。多次组织召开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讨我区既有建筑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和重点。7月19日,下发《关于吴中区开展既有建筑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吴中区城镇既有建筑房屋、吴中区农村经营性用房简易排查指南,方便各属地板块、各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快速的排查,快速认定房屋的违规拆改、增加荷载等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督促各属地板块先期对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开展首轮初步排查工作,每日统计整治数据,及时上报。
二是研究起草区级排查整治方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牵头拟定《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吴中区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既有建筑排查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责任落实、组织保障等内容,为全区面上工作的推进提供操作规范。预计到今年年底,将重点完成首轮排查工作,分别形成各镇街、社区村网格和各直管行业的隐患建筑清单,同步对接录入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压茬推进隐患整治。
三是研究加强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的监管举措。结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线,方便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扎实开展隐患鉴定和整治,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隐患建筑,要求属地第一时间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置警示标志,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行为管理,全区在建装修项目全面停工排查隐患,逐一过堂严格审查复工条件,严格管控新增隐患问题。严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既有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停电停水停气等措施,强制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消除隐患解除危险的主体责任。
(二)聚焦重点、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估算目前全区既有建筑总数约12.1万幢,总面积约15100万平方米。自7月19日排查整治工作通知下发以来,全区各属地板块初步共排查房屋10万多幢,12533万平方米(其中,排查城镇建筑34519幢,11402万平方米,农村建筑65563幢,1131万平方米)。经评估后已检测鉴定待出鉴定报告确定安全等级的疑似危险房屋43幢,4.5万平方米;经鉴定确认新增d类危险房屋11幢,0.82万平方米(其中,8幢d类危房为老旧住宅,0.46万平方米,全部位于金庭镇,已人房分离;3幢d类危房为公共建筑,0.36万平方米,分别位于胥口镇2幢和吴中高新区1幢,已暂停使用人房分离);已自行整改加固9幢,0.6万平方米。总体来看,全区各属地板块城镇建筑初步排查进度已进行至80%左右,农村建筑初步排查已全部完成,已取得初步成果,目前正稳步推进中。
二是全面督促d类危房“人房分离”。对全区存量及新增共91幢(涉及994户,约9.28万平方米)已被检测鉴定为d类的危险房屋,各属地板块已全部立即停止使用,全部人房分离,腾空封房、张贴警示牌、拉好警戒线,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同时要求各板块、各单位对全区城镇老旧建筑特别是建造超过20年以上的老旧建筑的全面加强排查,对疑似具有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及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确定危险等级。
三是严格落实在建装修工程安全排查。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立即通知全区所有报建装修项目停工自查自纠,组织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同步发至属地督促整改。安排专人对近些年报审的.既有建筑改造装饰项目组织排查,尤其是房龄较大、距离上次土建报审时间间隔久、多次装修改造、人员密集、容易有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复查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对在审的既有建筑改造装饰项目,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查流程,涉及建筑性质、内部功能、建筑结构等变动的,必须先进行结构改造审查,再进行装饰审查,并要求提供加固改造区构件的现状检测报告(安全鉴定报告)或者抗震鉴定报告。对按规定无需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的二次装修、改扩建项目(合计共24个),进行结构安全全面排查。
(三)统筹推进、联合发力,督促行业部门履行职责。7月21日起,吴中区住建局通过联合发文、发送告知函等方式,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教育局已排查学校建筑137幢,约45.6万平方米;民政局已排查养老护理机构建筑37幢,约22.3万平方米;交通运输局已排查交通场站建筑28幢,约1.76万平方米;文体旅局已排查文博场馆建筑2幢,约2.1万平方米。同时,对全区12处学校(幼儿园)、2处养老护理机构、12处医院卫生院、6处宾馆进行了初步检测鉴定,确定安全等级,截至目前未检测出c类或d类建筑。
(一)既有建筑隐患排查需更彻底。虽然全区既有建筑首轮初步排查已完成接近80%的进度,但根据督导调研,各板块排查工作开展是依照从易到难的步骤进行,即主要针对大量商品房、公共建筑、厂房等易排查建筑入手,对城镇大量小型老旧建筑、门面商铺、私房等较难排查的建筑还未大量开展,即剩下的20%才是真正的排查难点,也需要更专业性的排查,疑似危险房屋很可能大部分就存在于这20%之中。
(二)聘请专业机构排查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调研发现,部分板块还未及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建造超过20年的老旧建筑进行重点排查工作,排查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难点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面广量大,私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增加荷载,多次装修改造、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较多,并且存在大量未报建项目,安全隐患难以有效掌控。
(一)加强工作保障,推进完成年度任务。根据《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属地板块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完成首轮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吴中区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各属地政府进一步做好既有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资金的预算安排,以及d类危房解危补助资金申请工作。
(二)开展培训学习,提高排查推进标准。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统一使用市级排查表格、市级标准导则,房屋数据要同步录入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待市级房屋管理系统调整完善后(目前在吴江区做试点),吴中区住建局近期将邀请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专家,组织各属地板块、各条线部门,深入培训学习如何使用排查表格、排查标准导则、房屋安全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更好的完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突出齐抓共管,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职责落实。吴中区住建局近期将继续联合文体旅、民政、卫健委等部门,通过联合发文等形式,继续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建造超过20年且近5年内未进行过安全检测鉴定的人员密集场所老旧既有建筑,强制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确定房屋安全等级,确保房屋安全使用。特别是进一步扩大对老旧宾馆、民宿、老旧卫生院等建筑的排查及检测鉴定。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一
强化风险排查,筑牢安全防线。为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7日至15日,隆阳区民政局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强化统筹,压实责任。5月7日,隆阳区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4.29”事件,专题研究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9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对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排查时间、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和排查方式。5月10日,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到殡仪馆等重点机构和场所进行现场督查,督促各机构认真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聚焦重点,全面排查。紧盯民政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对所有办公楼、住宿区、自建房、出租房等进行深入排查。一是对局机关办公楼和出租房等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全区14家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各机构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排查范围;三是对殡葬服务机构房屋建筑和在建项目、扩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对救助管理机构自建房屋、救助人员安置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五是要求干部职工个人对家庭现有居住房屋进行自查。
抓实整改,化解风险。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对时限较长不能及时整改的`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通过开展房屋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坚决守住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生命线。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二
结合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以对老年人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养老服务机构作为特殊群体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一)房屋结构安全(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一栋不漏。重点排查整治:。
1.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
3.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的房屋,特别是厂房;。
4.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5.石结构房屋;。
6.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
(二)地质灾害安全(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积极协调配合我镇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大排查。对照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确认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养老服务机构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确认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对确认存在的地灾隐患,逐一落实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整改措施。
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立即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立即拉网排查。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机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镇民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结合“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排查。
(二)全面落实整改。各村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民政办,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立查立改,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坚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关停要关停,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分流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镇民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部门联合整治机制。镇民政办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各工作片、各村要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片、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于4月底前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疫情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个老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强化主管责任,所有隐患要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切实防止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单位自查、属地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镇民政办结合各养老服务机构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于每月18日前报“福清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各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汇报材料篇十三
20xx年为xx区教育“清廉学校、清廉机关”建设年,我校认真学习系统党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学校、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纵深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不断推进我校党风政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清廉高效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清廉学校建设计划,落实落细清廉学校建设标准化、项目化、常态化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深度融入学校,努力建设清朗行风、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坚决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好,努力培养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打造行风清朗的教育生态。
1、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
(二)强化学校治理,打造政风清明的管理体系。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以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为抓手,推动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化落实。建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总结分析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压紧管党治党责任。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
2、推进全面依法治校。
进一步落实学校依法治校主体责任,完善学校章程建设,确保学校依法按章程自主办学。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3、加强重点领域和“小微”权利的监管。
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办学治校过程中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管理。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完善内控体系,精准排查存在微小权力的廉政风险,加强对物资采购、教育资助资金、校外捐赠资金、基建工程、选人用人、评优评先、招生考试、职称评定等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三)强化廉洁教育,打造“清廉学校”。
1、实施清净校风建设工程。
(1)认真领会党的全面领导的深刻内涵,把党对教育的领导落实到党对学校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上。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
(2)着力推进党建与育人工作融合、与教育教学融合、与学校改革发展融合。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3)健全以中国^v^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建立健全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落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清廉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强化党员政治规矩和清廉意识。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让奖惩体现公平正义。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廉洁风险的排查。完善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人才引进、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办法。
2、实施清正教风建设工程。
教师的道德、才学、作风、素养、治教状况是清廉校风的重要体现,也是打造清廉教育的主体力量。要把清白、廉洁、正直、奉献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标准,全面营造清正教风。
(1)全面推进师德养成教育。
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引导广大教师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不断增强廉洁从教、服务学生的思想意识,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2)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
引导广大教师规范自身言行,以深化课程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孕育民主、开放、科学、平等的课堂文化。严守课堂讲授纪律,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学术道德诚信。做到“五不”:不接受家长宴请、不收受家长礼物、不参与有偿补课、不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从事教学辅导、不利用家长谋取私利。
3、实施清新学风建设工程。
学风是学校的灵魂,是诚信与清廉的集中体现。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推动广大学生按照清廉的标准、诚信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投入学习,培育优良学风。
(1)加强立德树人。
坚持德育为先,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教材、进教案、进学生头脑。把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等融入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和教育,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强化关爱学生。
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在提高教育教学秩序管理和生活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学校管理工作要有耐心、细心,更要有爱心,真正做到理解学生、包容学生和善待学生。进一步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援助机制、学生申诉机制等,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3)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做到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严格学业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