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实用18篇)
在学术研究中,方案是指为解决研究问题而设计的研究方法和步骤。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先明确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一些方案实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各项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学校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由学校一把手亲自负责,集中力量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做到不留死角。
(二)坚持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学校应结合有关实际制订专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对查出的有关安全隐患应有档案记录,制订整改计划,并尽快组织治理、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三)坚持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学校与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学校要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学校在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还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食堂管理规范、防蝇防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体检及索证留样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疾病预防落实情况、卫生管理及卫生防病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校舍安全情况,拉网排查校舍安全,摸清学校校舍的安全状况,实行重点检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学校每月的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的普查制度、每日的值班巡逻制度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四)学校技防消防设施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学校按要求落实技防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对技防消防设施要重点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
(五)学校门卫管理和值班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门卫有没有落实专职保安值班及夜间巡逻。
(六)学校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及整改情况。学校对本单位存在的教职工及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情况。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要梳理排查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治安秩序的不利因素,摸清学校周边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的底数,大力净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校园附近道路交通安全“黑点”、“盲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各处隐患进行治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九)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妥善保管,严密控制,严防爆炸、丢失、被盗、被抢以及投毒等事件的发生。
(十)安全教育情况。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要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的监督和教育,减少安全事故,稳固教育系统的安全形势。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学校要清醒地认识到紧绷安全工作这根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把安全安全工作作为阶段性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或督查,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有效防止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
(二)完善措施,务求实效。学校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大检查专项方案(计划),加强领导组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相关自查工作。要增加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少务虚和形式的成份。学校要以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监管,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三)宣传发动。学校在大检查的同时,同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警示活动。要运用横幅、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意义。同时,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有关安全技能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安全预案演习,努力提升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遵章守法、人人有责”的安全文化氛围。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二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核查组组长朱强同志是核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核查组组员马迎乐同志担任安全员配合陈文忠同志工作。
2.确保谈话地点安全。实施谈话前,核查人员应当实地察看清理谈话室,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排查谈话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易碎、坚硬锋利的物品等安全隐患,谈话尽量在工作日进行,避开谈话场所人员进出高峰期。
3.谈话期间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包括:进出谈话室,由负责安全的同志贴身引导陪同,谈话开始前,请谈话对象将随身携带的物品交核查组保管,可视情况进行血压、脉搏检查,了解身患疾病的被谈话人是否随身携带常用药品,谈话期间,要注意观察被谈话人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变化,上卫生间及中午休息时,有人紧随观察,单次谈话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连续谈话不得超过6小时,谈话尽量在晚上21点前结束,不得安排在凌晨0点至6点谈话;谈话期间除正常用餐饮水外,不得将其他饮料、食品带入谈话室供谈话对象使用,不得擅自向谈话对象提供药品,确保谈话期间饮水、进餐安全,有条件的可安排纸质餐具。
4.严格执行陪送制度规定。要求谈话对象所在层级单位纪委人员陪同接送,接与送由两名办案人员同时进行,办理好《陪送交接单》交接手续,与接送人员实现面对面、手递手交接。谈话人员要对接送人员强调纪律,进行“两不许一报告”告知,即在接送过程中不许讨论案情、不许打听谈话内容,发现谈话对象有异常举动要及时报告。接送人员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其单位或家后,要及时通过电话报告谈话对象离开谈话点后以及到单位或家后身体状况和情绪变化有无明显异常,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减压工作。谈话时对心理压力较大的谈话对象,谈话结束时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防止其离开谈话点后发生安全事件。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三
为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档案、资料的损失,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成华区档案局档案库房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成华区档案局档案库房防火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对我局档案库房火灾事件,实行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组长:严斌。
成员:秦巧玲、朱明、左爱琼。
二、应急处置程序。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管理科工作人员应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
3、根据火灾情况,现场作出档案及设备是否需要抢救转运的决定,并组织人员立即实施;。
4、抢救出来的档案及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保护,并请武警或公安局配合警卫工作;。
6、需要撤离的档案及设备,应疏散到市内各区档案馆或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场所存放。
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进行学习动员。在全行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学习《__银行消防灭火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由各部门为单位在支行分管领导和安全员的组织指导下,认真学习和模拟演练我行制订的消防应急预案,熟悉在消防突发事件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熟练掌握每一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用途,掌握火灾中基本的自救和逃生方法,保障自身和财产的安全。
2、组织演练。请县消防部门的同志来我行,讲解消防知识及演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在消防队的指导下进行演练。全体人员都要参加,把演练当成实战,认真对待。
3、灭火比赛。演练学习结束后,各部门分派两名员工,进行灭火比赛,取用时最短灭火效果最好的小组为第一名,并进行相应奖励。
二、演练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演练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在支行的统一部署下,全行人员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参加,确保演练效果。
2、各部门调整好工作,确保全员参加。各部门要组织好员工积极参加这次消防演练学习,增强自己处理火灾隐患、躲避火灾危险的能力等消防技能。
3、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制的落实。演练结束后,支行各部门要对这次演练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制度不完善的立即着手完善,个别员工需要补课的要坚决补上,不能使任何一人缺课。对于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再次加以明确和落实。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四
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根据委领导批准的审查工作方案,特制定如下对××审查谈话方案及相关工作预案。
××。
1、确定谈话人员。主谈人员:××;辅助谈话人和记录人:××,××。
2、谈话问题清单:(1)××;(2)××。
3、制定谈话思路和步骤。
(1)与审查对象××谈话,要求其就××问题作出说明;
(2)让××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念信念宗旨,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1、通知被谈话人。由××纪检监察组(纪委)通知××接受组织谈话,告知其谈话时间、地点和相关纪律要求。
2、做好谈话笔录。谈话笔录由××阅读无误后签字按指纹。
3、作出书面说明。谈话后,就谈话所涉及的问题要求××作出书面说明。
3.谈话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谈话方案,不得随意扩展谈话内容;要尊重谈话对象,用语文明,不得盛气凌人,不得对被谈话人采取引诱、欺骗、胁迫等方式进行谈话;保护被谈话人权利,及时告知被谈话人享有的解释、申辩等权利;谈话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扩散谈话内容,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为进一步规范谈话取证工作,提高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被谈话人可能发生的暴病、自伤、自杀、逃跑等重大事故和谈话室可能发生停电、火灾等意外突发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和办案场所管理实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防治常见病及突发性疾病、意外伤害的药品。例如:救心丸、降压丸、消炎片、退烧片、止泻药、止血膏、药棉、绷带、消毒药水等。存入在谈话值班室专用药箱内。
2.预防火灾、停电的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手电筒。灭火器安放在谈话室关键区域过道,应急照明灯安放谈话室区域的过道、房间,谈话值班室另外放置应急灯和手电筒备用。上述设备由案管专干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1.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对委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救护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
2.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办案医疗保障机制。做到“三定”:定医院、定医生、定责任,确保通信畅通,随叫随到。被谈话人进入谈话地点后,谈话人员应当询问被谈话人身体状况,被谈话人确有疾患的,应当视情况通知医务人员到场。被谈话人如出现身体不适等不适宜继续谈话的情形,应当立即中断谈话,需要入院检查治疗时,由办案调查组负责送至医院就诊。
3.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建立办案安全保障机制。
4.加强与电力部门合作,建立办案供电保障机制。指定县电力部门负责谈话室供电的保障、故障抢修,定人员、定责任,确保谈话期间不停电。
1.被调查对象突发疾病处置。如遇到被调查对象突发疾病时,谈话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迅速利用谈话场所现有医疗条件稳定被谈话人的病情和伤情。如病、伤情较重,由调查组负责送至定点医院就诊。
2.被调查对象意外伤害处置。被调查对象如发生不慎摔跤或碰伤等意外伤害时,谈话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由案管专干迅速联系定点医院派医生前来处置。如需送医院医治的,由调查组负责送至医院就诊。
3.谈话室突发火灾处置。谈话室遇到突发性火灾,在报“119”的同时,由谈话人员将被谈话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并始终将其处于受控状态。如火势较小时,在确保被谈话人安全的情况下,由案管专干进行灭火,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如火势较大时,迅速启动安全保障机制。
4.谈话室突发性停电处置。谈话室如遇突发性停电,应立即启动应急照明灯。由案管专干将备用的应急照明灯分送到每个谈话室,谈话人员应坚守岗位,接近被调查对象,对其进行监控,防止被谈话人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案管专干与县电力局联系,迅速督促恢复供电。
5.被调查对象突发暴力袭击谈话人员情况处置。如遇被调查对象突发暴力袭击谈话人员情况,首先利用办案场所现有力量来处理,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避免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并迅速向领导汇报。
6.被调查对象脱逃处置。如遇被调查对象脱逃事故,谈话人员、调查组负责人、案管专干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启动安全保障机制,通知公安机关迅速布控、追逃。
7.被调查对象突发自残恶性事件处置。如遇被调查对象突发自残恶性事件,谈话人员、调查组负责人、案管专干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迅速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在第一时间启动医疗保障和安全保障机制,通知医疗和公安人员迅速到场。医生抢救和公安现场勘察同时进行。
8.被调查对象亲属或其他人员冲击办案场所的处置。如遇被谈话人亲属或其他人员冲击办案场所,首先应先防止冲击人员进入,谈话人员、调查组负责人、案管专干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谈话人员做好被谈话人的稳定工作,调查组负责人、案管专干做好说服教育和劝退工作,必要时通知派出所共同处置。
经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调查了解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男,汉族,19**年*月出生,山西**人,中共党员,**学历。*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个人履历:
19**年*月至19**年*月任................;。
19**年*月至19**年*月任................;。
20**年*月至今任..........................。
*届*市委委员、*届*市党代表、*届*市政协委员。
(是否担任过重要领导职务,人生经历是否存在重点关注的事项。)。
2.身体状况。
现患疾病、既往病史,是否有癌症等重大疾病,是否有心脏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急、慢性病,是否有抑郁等精神类疾病,十年内是否做过重大手术,术后恢复情况如何,其他身体状况等。是否适应谈话。
2.谈话地点:
3.医疗保障:
4.谈话通知:
5.暂予保管随身物品。
1.安全陪送谈话对象。
2.保障谈话对象权益。
3.严格遵守时限规定。
4.灵活调整谈话策略。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1.谈话对象突发疾病处置。
2.谈话室突发火灾处置。
3.谈话室突发停电处置。
4.谈话对象突发自残等恶性事件处置。
1.实行ab角减压制度。
2.开展跟踪回访工作。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五
经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调查了解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男,汉族,19**年*月出生,山西**人,中共党员,**学历。*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个人履历:
19**年*月至19**年*月任................;。
19**年*月至19**年*月任................;。
20**年*月至今任..........................。
*届*市委委员、*届*市党代表、*届*市政协委员。
(是否担任过重要领导职务,人生经历是否存在重点关注的事项。)。
2.身体状况。
现患疾病、既往病史,是否有癌症等重大疾病,是否有心脏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急、慢性病,是否有抑郁等精神类疾病,十年内是否做过重大手术,术后恢复情况如何,其他身体状况等。是否适应谈话。
1.谈话人、安全员。
2.谈话地点:
3.医疗保障:
4.谈话通知:
5.暂予保管随身物品。
1.安全陪送谈话对象。
2.保障谈话对象权益。
3.严格遵守时限规定。
4.灵活调整谈话策略。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1.谈话对象突发疾病处置。
2.谈话室突发火灾处置。
3.谈话室突发停电处置。
4.谈话对象突发自残等恶性事件处置。
1.实行ab角减压制度。
2.开展跟踪回访工作。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六
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
副组长: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协助校长负责校园(派出所所长)安全工作;
成员:教务、德育、总务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中心校:教育局:火警:119
派出所:急救中心:120防疫站:
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校领导和教师值班。星期五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值班领导负责处理,班主任把学生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由区域指定教师看护。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周员、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值班领导派人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教导主任、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3、各班选出一名交通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值班领导,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老师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班主任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
7、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总务主任每周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总务主任立即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领导小组分楼层、班主任教师迅速进班组织学生按规定楼梯口下楼疏散。
8、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领导小组、少先队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七
根据委领导批准的审查工作方案,特制定如下对××审查谈话方案及相关工作预案。
××。
1、确定谈话人员。主谈人员:××;辅助谈话人和记录人:××,××。
2、谈话问题清单:(1)××;(2)××。
3、制定谈话思路和步骤。
(1)与审查对象××谈话,要求其就××问题作出说明;
(2)让××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念信念宗旨,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
1、通知被谈话人。由××纪检监察组(纪委)通知××接受组织谈话,告知其谈话时间、地点和相关纪律要求。
2、做好谈话笔录。谈话笔录由××阅读无误后签字按指纹。
3、作出书面说明。谈话后,就谈话所涉及的问题要求××作出书面说明。
3.谈话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谈话方案,不得随意扩展谈话内容;要尊重谈话对象,用语文明,不得盛气凌人,不得对被谈话人采取引诱、欺骗、胁迫等方式进行谈话;保护被谈话人权利,及时告知被谈话人享有的解释、申辩等权利;谈话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扩散谈话内容,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八
为保障谈话安全顺利进行,现制定谈话安全预案如下:
充分掌握谈话对象的工作履历、性格特征、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研究谈话对象心理,评估健康风险,做到一人一对策。
1、身体情况。仔细询问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比如,是否患病,患有何种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及既往病史,必要时要求其本人或家人提供近期诊疗情况,同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2、生活情况。了解谈话对象近期的工作生活基本情况,比如工作性质、生活习惯,是否饮酒、吸烟、爱好等。
3、思想情况。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该同志的思想状况,掌握其思想动态。
1、选择安全谈话地点。谈话应在指定地点或专门谈话场所进行。无论是一般谈话、初核谈话、审查谈话,均应按照规定选择谈话的地点(必须是在楼房一层或平房谈话)。
2、强化全程医疗保障。谈话场所建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配备医疗箱、常用急救药品,配备应急车辆,随用随到,并与谈话场所临近的正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年龄偏大、患有疾病、问题严重可能产生较大心理压力的谈话对象,应视情况通知医护人员提前到场,对谈话对象进行身体检査,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谈话结束前,执纪审査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所交代问题的严重程度、情绪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谈话结束后,应结合谈话情况对谈话对象适时进行回访,并通过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家庭共同做好其思想工作,防止产生过度负面情绪做出极端行为。
3、检查谈话场所和随身物品。开展谈话前,执纪审查人员及案件监督管理室人员应当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熟悉现场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尖锐物品、铁丝、螺丝钉等)及时进行处理。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后,执纪审查人员应对谈话对象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要求谈话对象主动交出所有随身携芾的物品,如公文包、茶杯、手机、钥匙等,由执纪审查人员清点登记、并协助其保管,谈话结束后归还本人或按规定移交。
4、保障谈话对象权益。一是在组织实施谈话过程中,谈话室内始终保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与谈话对象谈话或者陪护。谈话对象为女性的,应当有女性执纪审查人员参与。谈话全过程要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保障谈话对象合法权益,以同志相称,严禁诱供、逼供、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等行为,要保障谈话对象的饮食、休息以及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不得随意延长或变相延长谈话时间,每次连续谈话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谈话时间不能超过当天晚上12点。严禁以连续谈话等方式留置谈话对象。
5、灵活调整谈话策略。谈话期间,应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情绪变化,把握好谈话的方式、节奏,注意防范谈话安全风险。对身体出现不适症状、情绪过度紧张的谈话对象,应及时调整谈话策略,加强心理疏导,缓解精神压力。出现突发情况,应立即中止谈话,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同时报告分管领导。
6、做好无缝接送工作。谈话结束前,执纪审查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所交代问题的严重程度、情绪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谈话结束后,应结合谈话情况对谈话对象适时进行回访,并通过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家庭共同做好其思想工作,防止产生过度负面情绪做出极端行为。谈话对象是在职党员干部的,--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派人陪同;谈话对象是退休干部的,-般应由其原单位派人或其家属接送。执纪审查人员与接送人员要做好衔接,“手递手“交接并填写《谈话(询问)对象交接单》。对因保密和其他原因不适宜由谈话对象所在单位派人接送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安排专人负责接送,履行好交接手续。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九
纪检监察工作重在转化人、挽救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不仅是查明问题、获取证据的过程,也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既要严肃有针对性,也要平等待人;既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也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宗旨做被谈话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靠组织的关怀感化被谈话人,唤起被谈话人对激情燃烧岁月的回忆,促使有错误的同志真心认错悔过。谈话不能把被谈话人当敌人,不能有急于出成绩的思想,否则就会不利于被谈话人思想转化。对真正重大的问题要坚决斗争,但对犯错误的干部要立足教育挽救,怀着救人之心,而不是只知惩罚。从监督执纪情况看,谈话特别是非留置条件下的谈话,安全风险比较集中。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把握谈话工作,工作不深不细,谈话内容和方法不恰当,甚至没有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谈话,未严格执行谈话安全的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问题。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必将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也给当事人带来严重损害。开展谈话工作,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在确保谈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规则》规定谈话要做到全程可控,既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的一贯要求,也体现了对监督对象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还体现了精准执纪、善于监督的高标准、严要求。
《规则》围绕谈话做到全程可控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进一步从谈话的各个阶段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谈话前的准备阶段提出要求。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既包括熟悉问题线索、了解核对相关问题、明确谈话提纲和策略等基础性工作,也包括做好安全预案、防控谈话风险。该条重点对谈话预案作出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在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到这一点,需要对被谈话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等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也需要对谈话场所的安全性进行认真把关,还需要做好医疗保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等作出评估和应对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对谈话的实施阶段提出要求。谈话的进程是动态变化的过程,不可能一成不变,有时甚至瞬息万变,必须及时分析研判所掌握的情况,积极主动应对变化,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发生安全风险。分析谈话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的案例,可以发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应当采取留置措施而没有及时采取。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和情形,主要是被谈话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且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部分事实及证据,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风险较高。此时,被谈话人思想压力、情绪波动很大,易受到外界干扰影响,加剧畏惧、对抗、侥幸等心理,可能会出现过激反应,如不及时采取留置措施加以有效控制,就可能发生自杀、自残等人身安全事故,或者发生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调查的行为。从保护对象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心理不稳定、有条件留置的就要留置。因此,《规则》明确规定,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
三是对谈话的结束阶段及谈话后跟踪回访等提出要求。谈话过程结束后,被谈话人的心理波动并未结束,甚至被谈话人可能在谈话结束后因为害怕受到追究等产生更大的心理压力。因此,监督执纪人员要在谈话后消除其心理不稳定因素,再让其离开。《规则》规定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以此来稳定被谈话人情绪,使其适当释放压力、减轻压力,防范意外事件发生,体现了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谈话工作始终的要求。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既是程序手续的要求,更是安全保障方面的无缝衔接。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既体现了组织的关怀,也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措施。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
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的防范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2、让幼儿知道接触陌生人给自己带来的危险。
3、让幼儿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跟陌生人走。
4、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5、考验小朋友们的反应能力,锻炼他们的个人能力。
活动准备:
零食、玩具、陌生人送礼物的课件。
活动过程:
一、导入(谈话导入)。
——小朋友你们遇到陌生人事怎么做的?或是小朋友如果有陌生人接近的你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幼儿各抒己见)。
二、观看课件(讨论,提升经验)。
——你们看到动画里的那两个小朋友遇到陌生人是怎么做的?
——(幼儿说一说课件)小朋友观察的都很仔细。
——引导幼儿讨论:生活中如果陌生人接近你的时候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才能不受骗呢?
——(幼儿说一说)不和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不跟陌生人走,马上找爸爸妈妈,找警察叔叔帮忙等远离陌生人。
三、情景表演。
——小朋友现在把你们找到的好方法和刚刚学到的好方法,我们一起来做个情景游戏。
——创设情景游戏(陌生人送礼物)。
四、夸一夸。
——刚刚在游戏中,小朋友都想了很多方法,远离陌生人,你的办法真不错,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和陌生人说话、不跟陌生人走。小朋友记住了,在任何适合时候有陌生人和你接近的话,你们都要想出好的办法远离他们,还有在外出时也不要离开集体或成人,在爸妈没在家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给陌生人开门,遇到陌生人不能轻信。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一
为保障我乡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食品卫生和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x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工作预案:
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有效地发展。
我乡成立由乡长担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
根据食品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月报制,群体聚餐申报和派员指导制,信息和监管人员管理制,责任追究制等有关制度,做到有依可查,有度可循。
针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乡成立抢救突击队,组成人员由食安办、乡卫生院、学校负责人、派出所和乡扑火应急分队人员,用以在我乡突发食品安全时对人员的.抢救、运输、协调等工作,确保事帮发生后工作有条不紊。
1、学校及周边环境:主要是对学校伙食团从业人员资格审定,卫生条件,食品xxxx等采取严格检查;对周边从事小食及零售摊点进行清理;对学生用餐习惯及卫生进行教育。由学校信息员定期不定期监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2、商店及摊点:主要针对各商店所出售的有关食品进货渠道、食品认证程序、生产日期、有效期、厂商等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进入我乡市场。对小摊小贩卫生条件和食品安状况进行查处,有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坚决查处。
3、农村群体性聚餐:严格建立完善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切实抓好群体性聚餐监控管理,重点是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督促,指导食品卫生,同时查处是否有霉、烂、过期、有害食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二
时间:
地点:
施工现场。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参演人员等8人。
控制人员等4人。
模拟人员等10人。
评价人员等4人。
观摩人员等62人。
演练过程:
一、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1、低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接电源时,因操作失误,加之漏电保护器失灵,致使发生触电事故。附近的工友(参演人员)发现后,(参演人员)立即跑到二级配电箱处将电箱内的隔离开关拉下,使(伤者)脱离电源;(参演人员)则跑到办公室报告。现场救护人员()得知有人员受伤后,立即准备好药箱、担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置,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被抬上担架,由现场准备的汽车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2、高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转运长钢管时(用竹竿代替),不慎与外电线路的高压电裸露部分相接触,发生触电事故,且“钢管”压在身上。附近的作业人员(参演人员)发现后,用竹竿将“钢管”挑开,同时用通讯设备(手机)“通知”供电部门、120、119进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现场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现场救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将伤员平卧在地面,迅速将其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脏挤压法)对伤员进行救护。适时“110”人员(模拟人员)、“120”(模拟人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110”人员(模拟人员)立即设立警戒线、及时疏散周围群众;“120”人员(模拟人员)在现场救护人员的协助下,对伤员进行检查后,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二、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
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作业人员(伤者)在脚手架下方作业时,被上面掉下来的“砖头”伤及头部和手臂,现场救护人员(参演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扑事故现场。首先对伤员的伤口进行清洗:用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上的污物。其次进行止血:a用纱布、绷带将经过清洗后的头部伤口包扎好;b、用压脉带将手臂受伤处上方的动脉压紧,再将伤口进行包扎。最后,用担架将伤员通过运输工具(汽车)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三、演练评价: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演练评价:
本次演练是成功的,体现出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以及员工对演练的高度重视。事前,组织这次演练的安全科事先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对大家作了演练的目的和意义的宣讲;演练中,所有参加人员都比较认真,特别是扮演“伤员”的几位同志,表现相当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现场跑前跑后,真实地记录下了公司这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过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公司员工代表对本次演练作了总结,对参演人员的认真态度表示了肯定。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1、由于是第一次进行预案的演练,个别人员不够严肃、组织经验欠缺、临场反映不够、未及时通知(也未考虑到)附近的相关方人员,以至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2、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未在预案中反映出来,不为救援人员知晓。
3、个别救护人员对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
4、预案中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如药箱内的药品准备不够。
纠正和预防:
1、认真作好本次预案演练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教训。
2、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和救护能力的培训。
3、积极作好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4、在“预案”中及时补充完善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
应急演练不光是为认证而演练,同时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处理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习,使我们在今后如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而是冷静对待,做到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三
纪检监察是指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监察部门行使的两项职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纪检监察工作重在转化人、挽救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不仅是查明问题、获取证据的过程,也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既要严肃有针对性,也要平等待人;既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也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宗旨做被谈话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靠组织的关怀感化被谈话人,唤起被谈话人对激情燃烧岁月的回忆,促使有错误的同志真心认错悔过。谈话不能把被谈话人当敌人,不能有急于出成绩的思想,否则就会不利于被谈话人思想转化。对真正重大的问题要坚决斗争,但对犯错误的干部要立足教育挽救,怀着救人之心,而不是只知惩罚。从监督执纪情况看,谈话特别是非留置条件下的谈话,安全风险比较集中。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把握谈话工作,工作不深不细,谈话内容和方法不恰当,甚至没有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谈话,未严格执行谈话安全的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问题。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必将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也给当事人带来严重损害。开展谈话工作,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在确保谈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规则》规定谈话要做到全程可控,既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的一贯要求,也体现了对监督对象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还体现了精准执纪、善于监督的高标准、严要求。
《规则》围绕谈话做到全程可控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进一步从谈话的各个阶段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谈话前的准备阶段提出要求。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既包括熟悉问题线索、了解核对相关问题、明确谈话提纲和策略等基础性工作,也包括做好安全预案、防控谈话风险。该条重点对谈话预案作出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在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到这一点,需要对被谈话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等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也需要对谈话场所的安全性进行认真把关,还需要做好医疗保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等作出评估和应对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对谈话的实施阶段提出要求。谈话的进程是动态变化的过程,不可能一成不变,有时甚至瞬息万变,必须及时分析研判所掌握的情况,积极主动应对变化,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发生安全风险。分析谈话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的案例,可以发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应当采取留置措施而没有及时采取。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和情形,主要是被谈话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且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部分事实及证据,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风险较高。此时,被谈话人思想压力、情绪波动很大,易受到外界干扰影响,加剧畏惧、对抗、侥幸等心理,可能会出现过激反应,如不及时采取留置措施加以有效控制,就可能发生自杀、自残等人身安全事故,或者发生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调查的行为。从保护对象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心理不稳定、有条件留置的就要留置。因此,《规则》明确规定,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
三是对谈话的结束阶段及谈话后跟踪回访等提出要求。谈话过程结束后,被谈话人的心理波动并未结束,甚至被谈话人可能在谈话结束后因为害怕受到追究等产生更大的心理压力。因此,监督执纪人员要在谈话后消除其心理不稳定因素,再让其离开。《规则》规定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以此来稳定被谈话人情绪,使其适当释放压力、减轻压力,防范意外事件发生,体现了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谈话工作始终的要求。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既是程序手续的要求,更是安全保障方面的无缝衔接。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既体现了组织的关怀,也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措施。
充分掌握谈话对象的工作履历、性格特征、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研究谈话对象心理,评估健康风险,做到一人一对策。
1、身体情况。仔细询问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比如,是否患病,患有何种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及既往病史,必要时要求其本人或家人提供近期诊疗情况,同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2、生活情况。了解谈话对象近期的工作生活基本情况,比如工作性质、生活习惯,是否饮酒、吸烟、爱好等。
3、思想情况。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该同志的思想状况,掌握其思想动态。
1、选择安全谈话地点。谈话应在指定地点或专门谈话场所进行。无论是一般谈话、初核谈话、审查谈话,均应按照规定选择谈话的地点(必须是在楼房一层或平房谈话)。
2、强化全程医疗保障。谈话场所建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
员,配备医疗箱、常用急救药品,配备应急车辆,随用随到,并与谈话场所临近的正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年龄偏大、患有疾病、问题严重可能产生较大心理压力的谈话对象,应视情况通知医护人员提前到场,对谈话对象进行身体检査,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3、检査谈话场所和随身物品。开展谈话前,执纪审査人员及案件监督管理室人员应当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査,熟悉现场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尖锐物品、铁丝、螺丝钉等)及时进行处理。
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后,执纪审査人员应对谈话对象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査,要求谈话对象主动交出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如公文包、茶杯、手机、钥匙等,由执纪审査人员清点登记、并协助其保管,谈话结束后归还本人或按规定移交。
4、保障谈话对象权益。一是在组织实施谈话过程中,谈话室内始终保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与谈话对象谈话或者陪护。谈话对象为女性的,应当有女性执纪审査人员参与。
谈话全过程要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保障谈话对象合法权益,以同志相称,严禁诱供、逼供、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等行为,要保障谈话对象的饮食、休息以及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不得随意延长或变相延长谈话时间,每次连续谈话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谈话时间不能超过当天晚上12点。严禁以连续谈话等方式留置谈话对象。
5、灵活调整谈话策略。谈话期间,应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情绪变化,把握好谈话的方式、节奏,注意防范谈话安全风险。
对身体出现不适症状、情绪过度紧张的谈话对象,应及时调整谈话策略,加强心理疏导,缓解精神压力。
出现突发情况,应立即中止谈话,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同时报告分管领导。
6、做好无缝接送工作。谈话结束前,执纪审査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所交代问题的严重程度、情绪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谈话结束后,应结合谈话情况对谈话对象适时进行回访,并通过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家庭共同做好其思想工作,防止产生过度负面情绪做出极端行为。
谈话对象是在职党员干部的,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派人陪同;谈话对象是退休干部的,一般应由其原单位派人或其家属接送。执纪审査人员与接送人员要做好衔接,“手递手”交接并填写《谈话(询问)对象交接单》。
对因保密和其他原因不适宜由谈话对象所在单位派人接送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安排专人负责接送,履行好交接手续。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执纪审査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严格控制谈话内容知悉范围;对谈话对象要求保密的事项、内容,依纪依规予以保密,不得传播泄露与案件无关的个人隐私。
执纪审査人员在谈话结束后应告知谈话对象遵守相关保密纪律,要求其不对外透露谈话有关情况。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应当做到全程可控。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照监察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并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重在转化人、挽救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工作,不仅仅是查明问题、获取证据的过程,也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既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也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宗旨做被谈话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靠组织的关怀感化被谈话人,使存在错误的同志真心认错悔过。从监督执纪情况看,谈话特别是非留置条件下的谈话,仍然是安全风险比较集中的领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把握谈话工作,把谈话工作当作仅仅为了撬开嘴、拿证据的工作,工作安排不细致不周全,谈话内容和方法不恰当,甚至没有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谈话,未严格执行谈话安全的相关规定,导致安全问题偶有发生。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必将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也给当事人带来严重损害。开展谈话工作,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要在确保谈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规则》规定谈话要做到全程可控,既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的一贯要求,也体现了对监督对象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还体现了精准执纪、善于监督的高标准、严要求。
《规则》围绕谈话做到全程可控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进一步从谈话的各个阶段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谈话前的准备阶段提出要求。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既包括熟悉问题线索、了解核对相关问题、明确谈话提纲和策略等基础性工作,也包括做好安全预案、防控谈话风险。该条重点对谈话预案作出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在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实践中做到这一点,需要对被谈话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等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也需要对谈话场所的安全性进行认真把关,还需要对医疗保障做好准备,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等作出评估和应对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对谈话的实施阶段提出要求。谈话的进程是动态变化的过程,不可能一成不变,有时甚至瞬息万变,必须及时分析研判所掌握情况,积极主动应对变化,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发生安全风险。分析谈话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的案例,可以发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应当采取留置措施而没有及时采取。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和情形,主要是被谈话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且组织上已经掌握部分事实及证据,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风险较高。此时,被谈话人思想压力、情绪波动很大,易受到外界干扰影响,加剧畏惧、对抗、侥幸等心理,可能会出现过激反应,如不及时采取留置措施加以有效控制,就极易发生自杀、自残等人身安全事故,或者发生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调查的行为。因此,《规则》明确规定,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照监察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
三是对谈话的结束阶段及谈话后跟踪回访等提出要求。谈话过程结束后,被谈话人的心理波动并未结束,甚至被谈话人可能在谈话结束后因为害怕受到追究等产生更大的心理压力。对此,《规则》规定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以此来稳定被谈话人情绪,使其适当释放压力、减轻压力,有助于防范意外事件发生,体现了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谈话工作始终的要求。《规则》还规定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既是程序手续的要求,更是安全保障方面的无缝衔接。《规则》还对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提出要求,体现了组织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措施。
谈话是案件调查的基础工作。每一位基层纪委监察委负责案件调查工作的人员都离不开谈话这一项基础工作,开展违纪违法案件事实的初核、调查工作都是围绕下一步谈话工作进行。
在谈话过程中,难免有谈话对象突发疾病怎么办?
很多基层纪委监察委的同志可能会问到,做谈话笔录因谈话对象突发疾病未结笔录如何处理。下面我将结合我的工作经历逐一讲讲:
谈话对象突发疾病分为严重危及生命安全、未严重危及生命安全两类。比如谈话对象在谈话过程中突发阑尾炎、急性肠炎、心肌梗塞、心率不齐或者过快、脑血栓、中风等病症出现,导致谈话工作无法继续进行,谈话工作就必须立即中止,立即与监控室的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联系,并报纪委监察委负责此次谈话工作的值班领导批准采取安全预案。
对于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首要是采取急救措施。在同步录音录像的的谈话室里面,必须留两个人,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谈话室,必须派一个人第一时间打开手机录像录音软件,并仔细询问并观察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对谈话对象反馈的病情作初步判断,救人是第一要务,保证办案安全是纪委监察委案件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针对谈话对象突发疾病导致身体、心理变化,及时记录并报告给协作医院的急救医生作诊断判断。比如常见的突发疾病中的心脏病,谈话对象会出现胸痛并伴有压迫感、胸闷等,这种不适感会扩散到双肩、颈部、下颌、手臂或后背,同时伴有头昏眼花、眩晕、大汗、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中日友好医院心内科主任柯元南表示,心律失常、烦躁不安、意识丧失、心力衰竭等都是发病信号。我曾经历过两次谈话对象突发疾病状况。下面简要讲个案例,上次,在接触一个谈话对象时,正在谈话期间,谈话对象感觉到地板在摇晃、坐的椅子不稳,他的心脏跳动很快,我发现心率很高,达到190次/每分钟,正常人是60-100次/分钟,发现这个情况后,我立即报告给监控室的分管领导,我对于这种情况发生,作为谈话人员,直接面对的是谈话对象,他的身体情况怎么样,我们能近距离观察得到的,通过询问他的目前的身体情况,能从他回答和眼神中能看得出是否出于真实表达。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要及时采取措施必须按照急救手册进行,建议谈话对象以他舒服的方式坐或平躺,不宜来回走动或被胡乱搬动,安慰并告知他不要紧张,根据他是否有既往病史判断是否未按时服用药,征求他同意能否移步到室外换个环境。我认为关爱谈话对象,也是关爱他人、保障谈话人身心健康的一种表现,进了谈话室,无论贫穷富贵、无论职位高低,人人都一样。对于未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视情况,按急救预案处置完毕,可根据谈话对象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谈话。
有同志会提出给谈话对象服用速效救心丸之类的药物,这些要在谈话室的急救药箱里面有,但是暂时不能给药,在这里解释一下,对于谈话对象能否及时服用谈话室的急救药物问题,是必须在征求领导同意及急救医生正确指导下才能进行服用,有的急救药物不是分分钟钟都能管用的,而且急救药物的服用权还需得到谈话人的同意,意志模糊、不清醒、情况紧急除外。
其次是关爱。基层纪委监察委与附近的医院一般都会签有绿色通道就诊协作协议,急救医生电话张贴在谈话室附近待诊办公室的墙上,急救医生到达谈话室有个路途距离和时间距离,在这段时间里对于谈话对象来说是非常煎熬的。短短数十秒或者数十分钟时间里,谈话对象会经历心理抗拒谈话问题和身体抗拒疾病双重煎熬,春风化雨、提供关怀是我们每个谈话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会急救常识的谈话人,往往会让谈话对象敞开心扉,哪怕是你握住谈话对象的手,了解他的脉搏和心跳情况。
相信每个基层从事纪委监察委的同志都在文件学习中都读得到这样的文字“提前做好预案、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办案程序、紧绷执纪审查安全生命线,消除纪律审查安全工作隐患。”但是这样的文件,在实际工作中,有多少个基层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能真正领悟。我想只有经历过办案安全事故发生的才会有切身体会。
送诊。送往医院就诊过程中,谈话对象往往有紧张、担心、如何告知家人、下一步如何办等问题困扰,作为纪检人,我们应该视谈话对象为亲人,给于他关怀、帮助。不能为了案件调查而穷追不舍,办理案件调查工作,谈话对象心理防线被突破也许有诸多因素,但绝对不会是违背人伦常理而被突破,即使是我认为也是不道德的。所以,请尽可能地为谈话对象在就医就诊过程中提供无微不至的帮助,如果谈话人的突发疾病,作为陪护人的你感觉到有变化,请及时打开手机录像软件,及时记录医生医嘱及病情变化并做好陪护工作。突发疾病的谈话对象通知家属及有关外联工作,作为谈话人这些工作应该交给纪委监察委的领导,由有关工作部门统一处置。
是否继续谈话,如何在谈话笔录上体现承接上次谈话。当谈话对象病情稳定,身体情况良好、理智、意识清醒具备接受谈话、询问能力的情况下,可重新约谈,并可以继续上次谈话笔录,在谈话对象确认原谈话记录无添加、删减、改动,并与谈话对象陈述内容一致的前提下,注明时间及缘由,由谈话对象签字画押确认,可作为有效笔录证据,谈话内容完毕后应由谈话对象签字画押注明谈话时间。
谈话对象突发疾病如何防范?
一是建立执纪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安全预案。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谈话前针对谈话对象突发疾病、是否会袭击谈话人员、脱逃、就诊、返回家里等情况,制定详细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二是建立基层纪委监察委办案安全员制度。定期由基层纪委监察委案件调查工作负责人及乡镇纪委书记对纪委监察委安全员进行“一对一”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执纪审查工作安全规范文明开展。针对谈话过程中发生紧急事件如何处理突发事件及陪护工作等知识进行培训,提升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同时采取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行为进行模拟演练,整体提升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审查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明确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对执纪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处置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出现谈话对象突发疾病人身事故或者就诊住院发生家人亲友上访情况。发生此类问题,基层纪委监察委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配合医疗单位积极救治,并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即时联系家属,做好接待和沟通,化解家属对抗情绪,开展人道主义的抚恤,作为纪检人坚守底线,在法律的基础上适当抚恤,但是要拒绝对于家属的无理巨额要求。
为有效预防在执纪审查谈话过程中出现谈话对象逃脱、自杀、殴打办案人员、突发疾病等安全事件,避免造成重大政治、社会影响,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镇纪委处置在办案谈话过程中出现被调查人逃跑、自杀、殴打办案人员、突发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镇纪委执纪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语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向镇纪委报告情况;组织指挥处置工作;协调力量参与处置;妥善处置善后事宜;确保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谈话时涉及涉案人员自杀、自残、突发疾病情况处置预案。
1、谈话时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残、突发疾病情况时,谈话人员应当立即制止,拨打120急救,通知单位其他人员予以援助,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和县纪委,并在谈话记录中注明。
2、谈话人员应立即通知镇卫生院医生进行现场救治,情况紧急的,在镇卫生院医生指导下送县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3、镇纪委书记接到报告后要立即亲临现场协调处理。
4、将谈话对象情况及时告知其家属。
5、镇纪委、派出所联合封存现场监控录像,以便后查。
(二)谈话时发生谈话对象跳脱情况处置预案。
1、发生逃脱情况的,谈话人员要立即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通知派出所立即组织抓捕。
2、镇纪委所有参与办案有关人员要在镇机关待命。
3、谈话人员要在谈话记录中详细记录逃脱情况。
(三)谈话时发生谈话对象袭击谈话人员处置预案。
1、谈话时谈话对象突发袭击谈话人员情况时,谈话人员要迅速通知单位其他人员予以援助,拨打110。
2、责令谈话对象停止伤害,展开政治攻势。
3、以最快速度组织警力进场,控制现场。
4、谈话人员确保安全后,再向镇党委和县纪委进行报告,并在谈话笔录中记录袭击经过。
(四)在谈话室发生其他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的,适用以上措施。
执纪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和人员组成。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镇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确保办案安全,根据公司纪委领导要求,核查组通过调取***个人履历,梳理其以往的信访举报问题及处置情况,以及近期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分析其性格特点和目前可能产生的思想情绪变化,对办案安全问题进行如下评估:
1.通过调阅***履历、了解其近期所在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询问程战朋本人,***健康状况良好,近期工作情况正常。
2.通过查询案管系统,梳理信访台账,此前未收到反映***的问题线索,未发现重大问题。
3.通过组织了解和询问***个人,近期家庭和睦,婚姻状况稳定,情绪没有明显变化。
综上,***近期工作正常,身体健康,情绪稳定,通过跟他本人谈话了解,目前,分析判断其无可能造成伤亡的重大安全隐患。
核查组。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确保安全,制订如下预案: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核查组组长朱强同志是核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核查组组员马迎乐同志担任安全员配合陈文忠同志工作。
2.确保谈话地点安全。实施谈话前,核查人员应当实地察看清理谈话室,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排查谈话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易碎、坚硬锋利的物品等安全隐患,谈话尽量在工作日进行,避开谈话场所人员进出高峰期。
3.谈话期间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包括:进出谈话室,由负责安全的同志贴身引导陪同,谈话开始前,请谈话对象将随身携带的物品交核查组保管,可视情况进行血压、脉搏检查,了解身患疾病的被谈话人是否随身携带常用药品,谈话期间,要注意观察被谈话人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变化,上卫生间及中午休息时,有人紧随观察,单次谈话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连续谈话不得超过6小时,谈话尽量在晚上21点前结束,不得安排在凌晨0点至6点谈话;谈话期间除正常用餐饮水外,不得将其他饮料、食品带入谈话室供谈话对象使用,不得擅自向谈话对象提供药品,确保谈话期间饮水、进餐安全,有条件的可安排纸质餐具。
4.严格执行陪送制度规定。要求谈话对象所在层级单位纪委人员陪同接送,接与送由两名办案人员同时进行,办理好《陪送交接单》交接手续,与接送人员实现面对面、手递手交接。谈话人员要对接送人员强调纪律,进行“两不许一报告”告知,即在接送过程中不许讨论案情、不许打听谈话内容,发现谈话对象有异常举动要及时报告。接送人员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其单位或家后,要及时通过电话报告谈话对象离开谈话点后以及到单位或家后身体状况和情绪变化有无明显异常,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减压工作。谈话时对心理压力较大的谈话对象,谈话结束时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防止其离开谈话点后发生安全事件。
8.谈话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谈话时,谈话人员承受较大压力,易产生急躁情绪,注意观察与安抚;不得私自接触被谈话人或者其他人员,要注意个人交通、饮食、人身安全。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四
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教育幼儿不玩、不接近危险物品,不做危险的事。
3、了解一些简单的安全常识和自救方法。
4、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5、探索、发现生活中的多样性及特征。
活动准备:
小朋友玩危险品受伤的事例图片。
活动过程:
二、引导幼儿讨论:生活中还有哪些物品或事情是危险的?.
教师总结:尖锐的利器(剪刀、小刀、针、牙签)水、火、电、气。
三、寻找危险品将幼儿分成4组,分别在教室、院子、午休室及各个角落寻找不安全物品及玩具,然后大家一一记录进行交流,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不安全的预见能力。
四、通过讨论的方法了解应该怎样避免受伤。
1、鼓励幼儿讨论预防受伤的方法。
2、教师用提问的方式帮助幼儿记住生活中应注意的问题。
五、向幼儿简单介绍受伤后的自救方法。
1、教师带幼儿到户外在游乐器材前停留,向幼儿说明这些器材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正确方法。
2、请几位幼儿示范正确玩法。
活动延伸:
家园共同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及时阻止危险行为,增强安全意识。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五
为确保办案安全,根据公司纪委领导要求,核查组通过调取***个人履历,梳理其以往的信访举报问题及处置情况,以及近期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分析其性格特点和目前可能产生的思想情绪变化,对办案安全问题进行如下评估:
1.通过调阅***履历、了解其近期所在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询问程战朋本人,***健康状况良好,近期工作情况正常。
2.通过查询案管系统,梳理信访台账,此前未收到反映***的问题线索,未发现重大问题。
3.通过组织了解和询问***个人,近期家庭和睦,婚姻状况稳定,情绪没有明显变化。
综上,***近期工作正常,身体健康,情绪稳定,通过跟他本人谈话了解,目前,分析判断其无可能造成伤亡的重大安全隐患。
核查组。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确保安全,制订如下预案:
1.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核查组组长朱强同志是核查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核查组组员马迎乐同志担任安全员配合陈文忠同志工作。
2.确保谈话地点安全。实施谈话前,核查人员应当实地察看清理谈话室,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排查谈话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易碎、坚硬锋利的物品等安全隐患,谈话尽量在工作日进行,避开谈话场所人员进出高峰期。
3.谈话期间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包括:进出谈话室,由负责安全的同志贴身引导陪同,谈话开始前,请谈话对象将随身携带的物品交核查组保管,可视情况进行血压、脉搏检查,了解身患疾病的被谈话人是否随身携带常用药品,谈话期间,要注意观察被谈话人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变化,上卫生间及中午休息时,有人紧随观察,单次谈话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连续谈话不得超过6小时,谈话尽量在晚上21点前结束,不得安排在凌晨0点至6点谈话;谈话期间除正常用餐饮水外,不得将其他饮料、食品带入谈话室供谈话对象使用,不得擅自向谈话对象提供药品,确保谈话期间饮水、进餐安全,有条件的可安排纸质餐具。
4.严格执行陪送制度规定。要求谈话对象所在层级单位纪委人员陪同接送,接与送由两名办案人员同时进行,办理好《陪送交接单》交接手续,与接送人员实现面对面、手递手交接。谈话人员要对接送人员强调纪律,进行“两不许一报告”告知,即在接送过程中不许讨论案情、不许打听谈话内容,发现谈话对象有异常举动要及时报告。接送人员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其单位或家后,要及时通过电话报告谈话对象离开谈话点后以及到单位或家后身体状况和情绪变化有无明显异常,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减压工作。谈话时对心理压力较大的谈话对象,谈话结束时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防止其离开谈话点后发生安全事件。
8.谈话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谈话时,谈话人员承受较大压力,易产生急躁情绪,注意观察与安抚;不得私自接触被谈话人或者其他人员,要注意个人交通、饮食、人身安全。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区安监局。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1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__)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结束。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每年修订一次。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七
充分掌握谈话对象的工作履历、性格特征、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研究谈话对象心理,评估健康风险,做到一人一对策。
1、身体情况。仔细询问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比如,是否患病,患有何种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及既往病史,必要时要求其本人或家人提供近期诊疗情况,同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2、生活情况。了解谈话对象近期的工作生活基本情况,比如工作性质、生活习惯,是否饮酒、吸烟、爱好等。
3、思想情况。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该同志的思想状况,掌握其思想动态。
1、选择安全谈话地点。谈话应在指定地点或专门谈话场所进行。无论是一般谈话、初核谈话、审查谈话,均应按照规定选择谈话的地点(必须是在楼房一层或平房谈话)。
2、强化全程医疗保障。谈话场所建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
员,配备医疗箱、常用急救药品,配备应急车辆,随用随到,并与谈话场所临近的正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年龄偏大、患有疾病、问题严重可能产生较大心理压力的谈话对象,应视情况通知医护人员提前到场,对谈话对象进行身体检査,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3、检査谈话场所和随身物品。开展谈话前,执纪审査人员及案件监督管理室人员应当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査,熟悉现场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尖锐物品、铁丝、螺丝钉等)及时进行处理。
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后,执纪审査人员应对谈话对象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査,要求谈话对象主动交出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如公文包、茶杯、手机、钥匙等,由执纪审査人员清点登记、并协助其保管,谈话结束后归还本人或按规定移交。
4、保障谈话对象权益。一是在组织实施谈话过程中,谈话室内始终保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与谈话对象谈话或者陪护。谈话对象为女性的,应当有女性执纪审査人员参与。
谈话全过程要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保障谈话对象合法权益,以同志相称,严禁诱供、逼供、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等行为,要保障谈话对象的饮食、休息以及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谈话等方式留置谈话对象。
5、灵活调整谈话策略。谈话期间,应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情绪变化,把握好谈话的方式、节奏,注意防范谈话安全风险。
对身体出现不适症状、情绪过度紧张的谈话对象,应及时调整谈话策略,加强心理疏导,缓解精神压力。
出现突发情况,应立即中止谈话,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同时报告分管领导。
6、做好无缝接送工作。谈话结束前,执纪审査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所交代问题的严重程度、情绪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谈话结束后,应结合谈话情况对谈话对象适时进行回访,并通过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家庭共同做好其思想工作,防止产生过度负面情绪做出极端行为。
谈话对象是在职党员干部的,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派人陪同;谈话对象是退休干部的,一般应由其原单位派人或其家属接送。执纪审査人员与接送人员要做好衔接,“手递手”交接并填写《谈话(询问)对象交接单》。
对因保密和其他原因不适宜由谈话对象所在单位派人接送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安排专人负责接送,履行好交接手续。
项、内容,依纪依规予以保密,不得传播泄露与案件无关的个人隐私。
执纪审査人员在谈话结束后应告知谈话对象遵守相关保密纪律,要求其不对外透露谈话有关情况。
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篇十八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火灾、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恐怖等),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其成员有学校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领导组成(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街道、区教育局可派有关领导直接参与学校临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预案。
1、切断各楼层电源。(总务、后勤人员负责)。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员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指挥:校长)。
3、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师、门卫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并阻止学生救火救灾。(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负责指挥)。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长室负责)。
6、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总务处负责)。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应马上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校长办公室。
2、迅速与当地卫生院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1、迅速如实报告区教育局。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上级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1、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2、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3、调查事故原因。
(六)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领导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四、报告与响应。
1、在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在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站好岗,值好班,不得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学校领导应身先士卒,坚守岗位,最后撤离。
3、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区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