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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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一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二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三
明确技术图样与文件的签署、更改及标准化等内容,对技术图样与文件进行有效的控制。技术文件是公司的核心秘密,是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系统性以及保密性,为了加强管理并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本公司员工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以及商务合同、客户资源、财务报表等等;技术文件还包括未打印出图的尚在计算机里的图纸资料、技术文档等。
适用于产品图样、工艺图样、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的管理。
5.1.1任何一份技术文件的形成都是公司员工辛勤劳动的成果和员工智慧的结晶,但其中还饱含了公司巨大的前期投入、过程控制和后期经营等因素,显而易见是公司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为每位员工提供了展示自己能力的平台,员工与公司在这个平台上共同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种种技术文件。
5.1.2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及图纸资料的形成应严格执行设计(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5.1.3技术文件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应签署齐全,签署不全的技术文件不得投放到相关部门,更不得使用。
5.1.4图纸投入使用,即投放到各使用单位(部门)之前,必须加盖“文件副本”、“受控文件”章,由技质部门发放到各使用单位并进行登记,或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技质部负责图纸的发放。
5.1.5纸质技术文件或电子档技术文件等由技质部收存并负责保管。员工借阅技术文件应凭部门经理批准的借阅申请单向技质部借阅,用完后及时归还,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5.1.6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级、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管范围执行;技术文件修改前,负责修改部门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体内容,交有关领导审批。
5.1.7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会审、会签及批准手续,填发更改通知书。
5.2.1技术文件是公司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各部门应指定一名专职或者兼职资料员负责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若暂时未指定资料员,则由部门经理暂行代理。部门经理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技术文件的保密、发放与归档。
5.2.2技术文件、图纸由技质部备份、存档,技质部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
5.3.1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制,不得以电子文档等形式在网上传递或者用移动硬盘、u盘、软盘等拷贝出。因工作需要必须打印或复制时,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通过技质部资料员打印、复印、拷贝。
5.3.2为了保证技术资料的保密性,除按正常程序(员工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批准)办理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人转让和借出技术资料,一经发现要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
5.3.3若不负责任的遗失技术文件或者因为种种原因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4.1由于新技术的日新月异,越积越多的技术文件会占据不必要的资源,故有的技术文件需要销毁和清除。
5.4.2需要销毁的技术文件由资料员提出,部门经理会同有关技术人员一起仔细校对核实,然后将销毁理由与销毁文件清单上报总经理室,由总经理签署“同意”后,方可销毁。
5.4.3销毁的纸质文件必须经过碎纸机或者烧掉,光盘等文件必须锤击粉碎。
6.1《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发放记录表》。
6.2《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申请领用表》。
6.3《技术文件、图纸资料销毁申请表》。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四
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江西省卫生厅申报审批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医学伦理员会和学术员会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向医务科提交《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申请书》,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向医务科提交《江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申请书》。审核内容包括:
(一)医院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五)医院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医务科将上述材料提交医院医学伦理员会和学术员会讨论,论证通过后,将第一类医疗技术报南昌市卫生局备案,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报省卫生厅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各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新的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填写《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应、随数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科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三、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科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科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2、该项医疗技术坟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五、医院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
六、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技术审核,由医务科组织实施。
七、未经医院批准,医务人员擅自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五
1、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资料管理人员须及时建立维修档案。
2、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及结算清单等。
3、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4、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5、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6、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7、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8、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9、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两年。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六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经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制定本规定: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各相关科室及时组织申报。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科,医务科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科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七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八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九
1、技术部负责技术文件(工艺、检验规范)的编制、更改、负责人负责审核。
2、总经理负责对技术文件的适宜性进行审批。
3、品控部负责技术文件的归档管理、发放等管理工作。
1、生产行政部针对产品的要求,通过,确定应有的技术文件(包括配方、工艺、检验规范等)。
2、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相应落实到有关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作为开发产品的依据,这些资料应由技术部负责人对其适宜性进行评审。
3、通过评审,由开发人员对产品进行开发,编制相应的技术文件,这些文件在适当的阶段,由生产行政部对其符合性进行评审,必需时由质量负责人如今有关部门一同进行评审。评审符合要求后,交技术部负责审核、总经进批准后进行小样试验。
4、通过批准,由化验室负责小亲试样,对小样进行产品特性的总体验证。
5、在验证中如发现不符原开发要求,应由原开发人员负责对设计开发文件作更改,更改后仍应进行审批。
6、通过验证,产品符合要求,可采用产品鉴定或顾客确认的方法对产品进行鉴定。
7、通过鉴定,由开发人员对技术进行一次完整性的检查,正式定稿,定稿的文件由质量负责人员进行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批量投产的依据。
8、审批后的正搞,由品控部移交到技术部进行归档,根据需要,技术部负责指派专人对文件进行复制,发放到需使用的部门,进行使用。
9、在使用中发现文件中有差错或需进行更改,由使用部门提出报技术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由原开发人员进行更尽管,当指定其它人员更改,应取得相应的背景资料。
10、更改后,应通过4.4、4.5、4.7、4.8程序后,由技术部负责原稿进行修改,对发下文件同时进行修改。
11、任何人员、任何部门均不得擅自更改文件,对制订审批后的文件应严格执行。
12、本制度由生产行政结合平时工艺执行情况一同监督实施情况。
13、当发现擅自更改或不执行情况,质检部将开出《纠正措施处理单》限期进行整改,严重的应按违反厂纪厂规进行处理,对造成损失将追究经济责任,对造成事故的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十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十一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江西省卫生厅申报审批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向医务科提交《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申请书》,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向医务科提交《江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申请书》。审核内容包括:
(一)医院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五)医院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医务科将上述材料提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讨论,论证通过后,将第一类医疗技术报南昌市卫生局备案,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报省卫生厅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各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新的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填写《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报告》,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数等,医务科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科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三、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科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科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2、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3、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4、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五、医院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
六、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技术审核,由医务科组织实施。
七、未经医院批准,医务人员擅自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十二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写、审批、修改、出版、发布、管理和实施。
规定施工技术文件产生、发布、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规范技术文件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3.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公司投标文件)编定。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
3.2施工措施,是指导工程某一个分部或某-个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时进行编制。其内容应突出施工重点,更具有操作性。
3.3施工作业指导书
是以可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技术性文件。
3.4工艺手册
是某些施工技术经过一定时间的应用、验证后,总结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术文件。
4.1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并保证其适用性和正确性。
4.2实施单位
4.2.1工程项目部/生产单位、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依据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
进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按相应的分工职责,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全面、正确的贯彻和落实技术文件的内容。
4.3相关部门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服务。
5.1施工技术文件流程。(详见图1)
5.2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审、批
5.2.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编制、机关主要生产职能部门会签、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2.2施工措施由施工队专责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5.2.3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资料清单、设备和材料供应要求组织编制。
一般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重要和特殊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编写,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或者各专业副总批准。涉及有重大安全风险的作业指导书应有安全责任人员审查会签。
带电跨越施工作业指导书必须有项目总工和带电跨越架搭设单位共同编写,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2.4工艺手册的编制与选用
工艺手册中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属成熟的工艺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供工程中选用。选用者应对所选用的工艺手册进行确认签字,并报批准,确保其选用的符合性。
5.3出版、颁发及使用
5.3.1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文件的出版、颁发和使用管理,并对出版文件备份及归挡。
5.3.2各施工单位批准的技术文件,由批准单位负责出版及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5.3.3项目工程技术文件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4.验证
5.4.1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充分吸取有关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召集有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5.4.2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始使用时,应进行可行性验证,确认可行后正式使用。
5.5修改
施工技术文件一经批准出版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报告,由原编审批人员修改文件。
5.6保管
5.6.1 施工作业指导书/工艺手册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领用单位和个人应在控制范围内登记、领用并负责保管。
5.6.2领用人责任
a)遵守公司有关技术保密规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业出版的施工技术资料。
b)工艺手册是典型施工技术标准,可以长期和反复使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制或再版发行时,应按重新领用手续登记。
6.1文件编号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号由项目部资料员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档案管理的规定确认。
6.1责任署名
施工技术文件应有审批页,由批准、审核、编写者签名以示责任标识。
6.2单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统一规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标识。
《技术文件审批表》由编制单位(部门)负责保管,保存期与技术文件同步。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十三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设计评审记录表(原理图和印制板图)、产品调试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5、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6、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生产和归档。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篇十四
1、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4、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1)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2)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3)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5、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
6、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7、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8、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1)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5)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9、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10、新批准开展的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在2年内须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1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