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品管理规划(专业16篇)
健康的生活习惯是保持身体健康的基础。阅读不同类型的文章可以帮助我们学习不同的写作风格和技巧。探索总结的相关文献和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重要性和写作方法。
货品管理规划篇一
目前国内停车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机械式停车场
指停车场完全由机械停车设备构成,是国内停车场主要的一种。分为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平面移动类、垂直升降类、简单升降类等类型。它的主要优点有占地面积小,选型多样、可具体结合场地特点设计,也可与其他方式相结合来实施,自动化程度高,操作使用方便,管理和维护也较为容易,具有定量存车的特点。
2、平面停车场系统
智能停车场系统平面停车场系统因其主要采取感应式ic卡读卡方式,所以也叫感应式停车场系统。
3、智能立体停车库
智能立体停车库系统又叫垂直升降式停车系统或电梯式立体停车库系统。它是集设备、操作、安全、监控、维护、管理为一体的智能化系统,触摸屏式的人机界面,操作和使用也极为方便,具备智能化管理及收费系统。其高度的智能检测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可实现零障运行。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独创的分时控制功能,实现分时段、分层停车控制,有效提高车位利用率。可以与城市停车收费系统连接,可实现全市停车收费一卡-通,并可加装监视系统与小区联网。另一种模块化智能型立体车库也开始趋于成熟,不仅实现了全模块化设计,采用了智能控制技术,更是充分利用了太阳能技术、能量蓄积(节能)技术。模块化智能型立体车库不再是一个整体建筑,它由独立的模块组合而成,如停车位、升降装置、智能载车器等分散的零部件,修建时只要像搭积木一样把各个零部件组装起来,就成了一个标准的立体车库,具有节省时间、成本低等优点。
4、遥控停车场管理系统
智能停车场系统遥控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特点是不受停车位置及方向限制,只要在遥控距离内即可控制开门及抬杆。遥控器携带方便、价格便宜,安装简单。其主要原理是在栏杆机控制箱及电动门控制器安装遥控接收卡及存储器卡,在使用时,只要遥控器的密码正确即可对系统进行控制。其产品经历了由拨码式到脉冲式再到循环式的发展过程,目前已日趋成熟。遥控停车场管理系统被广泛用于欧洲许多停车场及私人住宅。
目前智能停车场市场三分天下:国产的、组装的、纯国外的,价格也分三等,市场占有率方面,大致是国产占市场份额的一半,另外两份占一半;或者说,国产和组装的加起来占市场份额的80%,高端占20%。但是仅就产品总体质量来说,目前国内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成熟度较低,技术水平和可靠性实际上还不能满足更高的要求,设备没有形成主流品牌,能提供成套设备的厂商更少,用户在设备选型时存在困难,一般的制造商生产规模都较小、技术力量弱,在品质管理和生产成本上都有一定难度,目前国产所占份额如此大的原因,主要是由现在国内市场状态决定的,我国业主一般不太注重停车场的质量,建设方和管理方分离,甲方希望越便宜越好,而国产的价格占了绝对的优势;国外的停车场是无人化管理,国内多为人工管理,所以对设备的依赖程度没有国外那么高;国内招揽人们停车,国外是有车找不到地方停,市场需求也不一样。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壮大,国内这方面的理念在逐步改变,市场需求的档次也在逐步提高。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规划应用
1.车道规划
对于很多停车场,停车用户既有固定用户和临时车用户,大型停车场出入口一般包括多个车道,在停车场规划设计之初,应对出入口车道进行区分设计,将车道分为月票车车道和临时车车道,对车道用不同的标识加以区分。月票车车道和临时车车道分开设置,有效分流车辆,使车辆做到快进快出,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2.收费管理
传统的停车场收费模式一般采用出口收费模式,临时车用户需在出口缴费后才能离开停车场,在一些比较繁忙的商业停车场,经常会见到停车场出口车辆排队缴费的现象。为缓解这一现象,可以使用中央收费模式进行管理。在每层停车场设置一个中央收费处,在停车场出口票箱安装自动收卡机,车主在中央收费处缴费后,将停车卡插入出口票箱自动收卡机后即可实现抬闸离场。
对于一些高端的停车场,可以引入自助缴费机进行收费管理。停车场自助缴费机是一个无人值守的智能收费系统,可以代替人工进行收费管理,增强了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大大节省人力成本并大幅度提高停车场的缴费效率。
http://车辆管理
根据停车场的实际需求,对于vip车辆出入管理,采用远距离读卡器进行读卡识别。远距离读卡器根据卡片的类型分为有源卡和无源卡,有源卡的识别效果和识别距离要优于无源卡,远距离读卡器的识别的距离一般在3~8米。采用远距离读卡器读卡,能让vip车辆做到不停车快速进出停车场。
vip车辆的`另一个功能是vip车位预订功能,vip车位预订功能需结合车位引导系统使用。vip车主可实现停过电话与停车场管理人员联系,预订车位,提前把自己的车辆车牌号码告知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在车位引导软件中指定某个车位作为预留车位,并自动将该车位与车牌号码关联。当系统未识别到vip车辆进场,而预留车位又被其他车辆占用时,安装在车位上方的车位指示灯将变为黄色,安装车位上方的声光报警器将发出报警,并在车位引导软件界面弹出报警提示。
4.车位引导系统
车位引导系统的应用,能快速引导车主找到空闲车位停车,大幅度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当前主流的车位引导系统一般采用超声波车位引导系统。超声波车位引导系统的实现方式是在每个车位上方安装一个超声波探测器,监视每个车位的占用情况,并在车位上方安装车位指示灯,当该车位没有车辆停放时,车位指示灯会变为绿色。将各停车层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区域,通过设在每个区域内的车位探测器实时监控每个区域内车位的使用状态,并把空余车位信息动态现实与设置在各区域入口的车位引导屏上。司机进入地下停车场后对空车位一目了然,可轻松、快捷、顺利地找到停车位停车,车停稳后,安装在该车位上方的车位指示灯变为红色,显示该车位已被占用。
5.停车定位与反向寻车系统
由于大型的地下停车场面积很大,空间结构复杂,对于临时停车者来说,往往记不住车辆的具体停放位置,寻找车辆需花费很多时间。停车定位与反向寻车系统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找车难的问题。
停车定位与反向寻车系统一般由刷卡定位器、反向寻车终端及相关软件组成。停车定位与反向寻车系统主要利用安装在停车位周围的刷卡器对车辆进行定位,车主停好车后,需在附近的的刷卡定位器处进行刷卡定位,记录车辆停放位置信息。返回时,司机需寻车时,可到安装于停车场电梯厅的反向寻车终端上读卡,显示屏即时显示该车主车辆定位点、停车场地图以及该车主所在位置等信息,并规划一条行走路线,帮助车主快速找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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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管理规划篇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规划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第六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第七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各资质类别、级别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企业首次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二)、(五)、(六)、(七)、(九)项所列资料;。
(三)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和个人工程业绩。
第十三条企业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一)、(二)、(五)、(六)、(七)、(九)的资料;。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
第十四条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五条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取得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变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七条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且不考核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绩。
已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施工资质等级。
第十八条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办理。
第十九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二)将承揽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
(四)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七)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八)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九)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条企业在领取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企业违法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二十五条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
(三)违反资质审批程序作出准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注销资质的申请,交回资质证书,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资质被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情况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一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该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二条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可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勘察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海洋工程勘察等。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
(二)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第三十九条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20xx年7月25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同时废止。
货品管理规划篇三
4.参与/协调/管理公司战略级别项目,驱动相关资源,管理过程,并确保目标达成
1. 985/211/海外院校的学士或硕士
2.专业能力
具备专业商业分析、规划能力及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数据分析洞察能力
3.个人素质
具备快速学习能力,结果导向、客观敬业、心态良好,能再压力中突破工作;
优秀的人际沟通、协调、组织、管理驱动相关资源的能力
货品管理规划篇四
三、直营店调拨制度。
四、直营店铺退货制度。
八、直营店pos机刷卡退货制度。
每家店铺都是一个独立的业务操作系统,库存的准确影响后期的补货、退货和少货赔偿等事宜,建立良好的商品验收秩序是工作的必须,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店铺必须严格执行。
商品验收流程:
1》商品至店铺,店铺人员必须先核对包裹数量,查看外包装是否完。
整,若包装破损,则必须和送货人一起清点该包裹数量。
2》清点商品时,必须一包一单清点核对,做到至少分款核对数量。3》清点完毕后,核对系统配货单,若无误,则执行验收。
4》若清点数量有差异,必须由店长复查确认,再把差异数量在清单。
上标注清楚,报至商品人员。
注:店铺到货后两天内必须清点核对商品,清点无差异后安排数据验收。如数据验收后产生少货事宜,由店铺自行承担。
为了避免店铺盲目补货而积压库存,提高补货的有效性,降低店。
铺断码情况,提高公司商品总体周转率,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店铺必须严格执行。商品补货流程:
1》补货前清晰店内商品信息,区分店内主销款、平销款和滞销款,了解具体商品的近期销售和店铺库存明细。
2》补货必须考虑店铺活动,天气,补货商品的适销时段等因素,预。
判未来一周补货款/大类的销售件数,结合销存进行补货。3》周一到周三将本周货品补充足,大型促销活动和节假日需提前一周备货。4》三类款补货原则:
b、平销款基本保持1-2周销售的库存量;
c、滞销款保持不断码;原有款补货:
大类加款补货:
三、直营店调拨制度。
为更好的保障店铺之间商品的快速流通,建立规范的调拨制度有助店铺管理和跟进货品流向,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店铺必须严格执行。商品调拨制度:
1》货品调拨需以商品人员通知为准,严禁其他人员私自安排调拨(同区域内店铺已买单商品除外)。
递费用由调出店支付,并告知入货店对应的物流信息。5》调出店在包装货品时,必须放入填写完整的调拨货品清单,并自留一份明细。
6》店铺已买单的商品,调出店应第一时间安排找货,当天寄出。7》商品人员安排的日常调拨,店铺需在两天内安排落实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反馈给商品人员。
四、直营店铺退货制度。
为退货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加强商品信息的反应速度和质量,清晰店铺退货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店铺必须严格执行。商品退货制度:
1》退货必须先向商品人员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退货。2》公司通知的退货必须准确及时完成,必须避免遗漏。
3》退货商品必须吊牌和包装完整,无吊牌商品不得调拨及退仓。特。
殊情况必须由零售部和物流部经理沟通后方可操作,且必须和其他货品分开放置。
如吊牌遗失,应尽早以表格形式传给零售部的商品人员申请补吊牌(用补货单格式,写明备注)。
5》退仓包裹内必须放一份退仓清单,清单明细必须和包裹内实物相一致。
6》退货必须做到三个一一对应:即一个退仓清单对应一个《终端退货申请单》且对应一个商品包裹。7》退货商品包装要求:
a、装箱原则:a、同款同色必须整理在一起,即不能分装在不同包裹内;b、同大类需整理在一起;c、装箱需从下而上。b、次品与正常商品退货必须分开包装,分开做电脑退单,包裹内必须放入填写完整的《次品退货申请单》,外包装上需作明显标识,店铺次品退仓统一定于每月10日。
注:若店铺不按照制度退仓,将按照每项10元/次罚款处理。退仓清单:
次品退货申请单:
终端退货申请单:
1》退货类型,必须按照实际类型选择:000-正常退货,001-次品退后,002-调拨货品,003-其他,004-退换货。
2》上级仓库,必须按照货品来源仓,选择退货仓,比如2014年冬装00144009052必须选择歌薇仓,07244009066必须选择语轩仓。3》上级库存:必须选择普通库位。
4》退货日期:原则上应该填写货品寄出的日期。5》备注:调拨、次品退仓等必须填写备注说明。
为了规范次品返货及返修工作,让店铺了解次品返修程序,节省次品返修时间,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店铺必须严格执行。
1》次品退货统一定于每月10日。
2》店铺次品退货前必须在ipos系统填写《终端退货申请单》,次品退货包裹内必须放入填写完整的《次品退货申请单》,公司物流部相关人员记录残次品件数、原因和结果,反馈给商品人员。2》物流部次品确认时间在三个工作日内,如返修后可以正常销售的需安排一周内返回店铺。
3》若公司确认是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不退不换。4》次品返修完毕后由物流部安排随货发给店铺,如紧急情况,可单独发货。
5》次品换货:总公司确认返修品是无法维修时,物流部根据公司实际库存有此款货品的,将货品换给客户;如没有此款货品时,需告知对应店铺店长可以换同种金额当季产品。
1》对于掉扣、发线等店铺直接能处理的次品问题,公司给予备件上的支持由店铺处理。
2》对于店铺不能直接处理的次品问题,则将次品发回公司物流部。3》对于顾客保养与维护不当的原因,如:磨损、挂破、污染、起球、自行修改等问题的次品,公司将不予受理或处理。
4》对于店铺收到仓库发货就有次品问题的,必须在到货五天内反馈给公司商品人员,延期由店铺自行承担;及时反馈的,则此货品质量问题由物流部承担。
5》对于店铺之间:店铺收到调出店给到的货品的质量问题,必须三天内反馈给公司商品人员,延期由调入店自行承担;及时反馈的,则此货品质量问题由调出店承担。
3、返货的包装要求。
1》请将所有需要调出的货品用公司原有塑料袋单件包装好,不能不包装或者多件混包装【与公司发放同样】。
2》凡属有配饰损坏的次品退货,在返回公司时请将配饰或套件一起返回公司,未返回者将不予受理。
3》返货时货品的外包装不能破损,并在外包装袋上注明店铺名称,件数和包号,或者填写快递单明细贴上。
4》所有退货都需随货附上与系统相符的退货明细表。实物与《终端退货申请单》不符的将原样返回店铺中,费用由店铺操作人员承担。
为加强公司工服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1》店铺员工的工服由店铺负责人将尺码及员工姓名报至直营主管,由直营主管汇总给到商品人员。
2》商品人员根据上报的工服信息,开具商店配货通知单且附加信息注明为工装,且必须单独开单。
3》物流对工服要求单独打包且在外包装上作明显标识。4》店铺收到工服后在系统上验收入库。
5》工服由店长统一派发,统一做《终端调整单》,且必须备注写明“具体店员姓名+工服领用”,调整单明细必须和领用明细数量相符。6》店铺人员离职时,必须将当季的工服归还店铺,由店长负责跟进。
八、直营店pos机刷卡退货制度。
pos机刷卡付款是非现金形式的付款方式,退货返款也比较特殊,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1》当店铺遇到顾客的pos机刷卡退货,必须让顾客提供购物小票。2》店铺需及时提供三份资料给到直营主管:
a、店铺提供一份《直营店pos机刷卡退款申请》说明;
b、店铺留底的顾客签名的刷卡小票复印件或者照片;c、顾客购物小票复印件或者照片。
3》直营主管打印以上资料——零售部经理签字——直营主管拿签字后的资料到财务部——财务部给一份《领(付)款凭证》——直营主管填写完毕——王总签字——直营主管提交给财务——财务办理退款。
九、直营店盘点制度。
为建立良好的盘点秩序,提高盘点的速度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必须严格执行。直营店盘点制度:
2》盘点前店长必须确认数据验收工作。
a、所有调拨单据,跟进对方店铺验收;b、所有退仓单据,跟进仓库验收;
c、所有到货单据,店铺确认实货后执行验收;
3》盘点前需先整理卖场和仓库库存,以免盘存时出现遗漏或重复盘点的现象;
4》盘点时店长需做好人员分配,建议三人一组,甲数数,乙扫描,丙看着系统上的盘点单,扫描完一个侧挂或者小区域货品之后,甲报数和丙核对数量是否一致。店长需监管操作者是否有盘点遗漏的现象,尤其是饰品和内搭。
8》盘存结果每月底前必须确认,直营主管需跟进店铺按时确认最终盘点数据,将最终盘存结果告知财务和商品人员。
9》确认店铺少货,由店长和店员共同承担损失,按照商品现价的3.5折进行赔付。
10》盘点执行责任制:
a、对发现店铺没有按照商品实货盘点,每发现一次,店长罚款500元,店员200元。
货品管理规划篇五
1、搭建集团公司销售管理平台,组织完善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及体系建设。
2、通过加强各子公司销售协同,提升企业整体销售能力和外部市场竞争力。
3、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高重点客户订单份额。
4、协同研发公司、子公司销售部门对接,加速公司新品市场推广。
5、多平台、多渠道加强公司宣传,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6、月度子公司营业指标达成分析及对策。
7、加强应收款管理,提高应收款周转天数。
8、异常逾期账款预警及督促回收资金。
9、协同各子公司进行销售经验、培训。
10、与核技术公司和中广核集团进行业务对接,完成集团和核技术公司要求。
11、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相关工作。
12、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年龄:30岁以上
学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高分子材料、化工等。
经验: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本岗位或相关工作经验3年。
技能:具备较强的市场营销管理能力,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沟通配合能力,较专业的行业洞察力,一定财务、法律能力,明晰的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普通话
货品管理规划篇六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共七章,五十四条(含附则),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0年2月4日(90)交计字58号文发布的《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办法》同时废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港口规划工作,科学利用、有效保护港口资源,促进港口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订与调整、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负责全国的港口规划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港口规划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市(指设区的市,下同)、县(包括县级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特定港口管理的部门具体实施该港口的规划管理工作。
本规定所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包括承担港口行政管理职能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与交通主管部门分设的港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港口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统筹考虑产业布局、港口资源条件、综合运输网状况等因素制定,体现贯彻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
第五条港口规划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其他运输方式发展规划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
第二章港口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是指港口的分布规划。港口布局规划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对港口资源丰富、港口分布密集的区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省、自治区行政区内跨市的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是指一个港口在一定时期的具体规划。
第七条港口布局规划主要确定港口的总体发展方向,明确各港口的地位、作用、主要功能与布局等,合理规划港口岸线资源,促进区域内港口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并指导区域内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
港口总体规划主要确定港口性质、功能和港区划分,根据港口资源条件、吞吐量预测和到港船型分析,重点对港口岸线利用、水陆域布置、港界、港口建设用地配置等进行规划。
第八条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不编制港口布局规划,仅编制港口总体规划。
第九条编制和修订、调整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需要编制相关的专项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的专项规划包括分层次港口布局规划、分运输系统港口布局规划、港口资源整合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包括港区总体规划、港口集疏运设施规划和港口仓储、保税、物流等园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组织编制港口总体规划的部门应当根据经审批的港口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对港口总体规划中的港区规划的深化方案。
第十一条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组织编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组织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省、自治区行政区内跨市的港口布局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
第十二条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行政管理的部门编制。
主要港口以外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编制。
第十三条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效保护和节约使用港口资源,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
(二)适应国家对外开放和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及产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五)依靠科技进步,适应国际国内航运、现代物流等发展的要求,提高港口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应当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
省、自治区行政区内跨市的港口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省、自治区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应当符合相应的港口布局规划。
第十五条编制和修订、调整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时,涉及新港区开发或者对现有港区功能有重大调整的,应当进行新港区选址论证或者有关专题论证。其中港口总体规划论证完成后应当编制港区总体规划。
第十六条港区、作业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优化港区水陆域总体布局,统筹安排港区内集疏运、给排水、供电、通信信息、安全监督、口岸管理、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的布置,并与城市规划的相关设施协调、衔接。
第十七条港口规划的编制部门在编制港口规划时,应当征求同级发展和改革、城市规划、国土、铁路、水利、海洋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以及海事、航道等管理机构的意见。港口管理部门与交通主管部门分设的,还应当征求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港口规划应当按照交通部统一制定的港口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的要求编制。
第十九条编制港口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及深度要求。
第二十条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符合港口工程相关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并统筹考虑航道、通航安全与港口规划布置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港口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港口布局规划、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包括相应的专项规划和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同),应当委托持有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者水运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其他港口的总体规划,应当委托持有港口河海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者水运行业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
前款所称地区性重要港口,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港口法》的规定确定的本地区的重要港口。
第三章港口规划的审批与公布
第二十二条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三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征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公布实施。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行政区内跨市的港口布局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书面征求交通部意见。交通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交通部同意或者提出的修改意见被采纳或者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法公布实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交通部提出的修改意见有异议的,报国务院决定。
第二十五条主要港口所在城市是直辖市的,其港口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交通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主要港口所在城市不是直辖市的,其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市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报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港口总体规划范围因特殊原因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港口总体规划上报前,相关人民政府应当就规划内容协调一致。
交通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港口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经审查予以批准的,由交通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第二十六条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上报的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当书面征求交通部意见。经审查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布实施的地区性重要港口总体规划报交通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以外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市、县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港口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当书面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予以批准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港口总体规划在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前,应当先征得市人民政府同意。
第二十八条主要港口所在城市是直辖市的,其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征得交通部同意后,报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布实施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交通部备案。
主要港口所在城市不是直辖市的,其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港口所在市人民政府书面征得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并公布实施,同时报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九条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港口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书面征求交通部意见并征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并公布实施,同时报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征求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意见前,应当先征得市人民政府同意。
第三十条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以外港口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港口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书面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公布实施,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前,应当先征求市人民政府意见。
第三十一条审批部门在审查港口规划时,应当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
第三十二条审批部门对送审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审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修改。审查部门对修改后的送审材料可以重新组织审查。
第三十三条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文件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第三十四条报批港口规划,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批的文件;
(二)报批的规划报告和规划文本;
(三)征求意见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材料。
规划文本应当基于规划报告编制,是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第三十五条港口规划经批准后,审批部门应当在其政府信息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上公布规划文本。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港口规划的修订与调整
第三十六条港口规划经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十七条组织编制港口规划的单位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和港口发展的需要修订或者调整港口规划。
港口规划的修订是指对规划范围、港口性质及功能、岸线利用、港口布局及水陆域布置等进行重大变更。
港口规划的调整是指对港口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第三十八条修订或者调整港口规划,应当通过编制相应专项规划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九条对港口规划进行修订的专项规划,按照相应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公布的程序办理。
对港口布局规划进行调整的专项规划,按照相应港口布局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公布的程序办理。
对港口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的专项规划,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级人民政府征得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批准并公布实施。
第五章港口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建设港口设施应当符合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在港口总体规划确定的港区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港口规划建设任何港口设施和其他设施。
需要在尚未纳入港口总体规划的区域建设港口设施或者在港口总体规划中新开发的港区建设港口设施的,应当首先按港口总体规划修订程序编制新港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作为建设港口设施的规划依据。
第四十一条拟建设港口项目的功能及选址与港口总体规划有较大差异,经专题论证认为确需改变港口总体规划按所选方案建设的,应当按规定程序修订或者调整港口总体规划后,方可办理港口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
第四十二条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必须符合港口规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建设码头(包括单点系泊及水上过驳设施)、船坞、船台、滑道等设施的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时,应当提交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出具的港口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出具的港口岸线审批文件。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批上述港口建设项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时,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依法办理了港口建设项目审批和港口岸线审批的相关手续。未依法办理的,海事管理机构不得批准其施工许可。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的土地和水域,或者建设任何跨越、穿越港口总体规划区水陆域及其上下部相关空间的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出具其是否符合港口规划及是否影响港口规划实施的审查意见。
第四十五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周边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引起港口岸线及港区水陆域、通航水域、航道、锚地等水文、地形、地貌变化,从而影响港口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交通部和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港口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了项目审批和港口岸线审批手续,并公布检查结果。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程序取得批准,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及其他设施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并通报相关部门。主要港口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上述违法情况及处理意见书面报告交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港口书面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交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书面报告后,对处理意见无异议的,应当检查、督促有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落实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认为处理意见不当的,应当回复书面意见,并予以督促、落实。
第四十七条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码头及相关设施的行为涉及港口规划的,应当接受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相关的文件、资料;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港口规划审批部门违反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批准规划,或者在审批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核准部门对违反港口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批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未经依法批准,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及其他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未经依法批准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及其他设施的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滥用规划职权导致破坏港口规划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不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违反项目审批、岸线使用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批准其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的;
(四)对港口总体规划区周边可能影响港口自然条件变化的工程项目,负责审批该项目的部门在审批前不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0年2月4日(90)交计字58号文发布的《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办法》同时废止。
《规定》作为《港口法》的一个配套行政法规,力求反映我国港口规划建设的发展要求,达到规范港口规划工作,科学利用、有效保护港口资源,促进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所创新,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规范性。《规定》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做到内容科学、程序规范、权责明确,符合依法管理的要求。
(二)完整性。《规定》适用于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订与调整、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涵盖了港口规划工作的各个方面、各类事项,符合港口规划管理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港口健康快速发展。
(三)政策性。《规定》的制定体现国家宏观政策及港口发展的要求。其政策性主要体现在:
3.在规划实施上,《规定》对港口建设、港口规划区内土地、水域使用与港口规划的关系以及监督管理等提出了更加具体规定,突出了规划实施的严肃性,有利于充分发挥规划对港口建设发展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四)科学性。《规定》总结了我国港口规划工作的经验,力求全面、准确反映当前港口规划发展的新趋势。《规定》的科学性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确定了我国港口规划体系两大类型、三个层次的总体结构。两大规划类型包括港口布局规划、港口总体规划,三个规划层次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和单一港口的总体规划,以此建立起层次分明、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港口规划体系;二是规定了有关规划成果文件的相互关系。《规定》明确规划文本应当基于规划报告编制,是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强调了规划报告是编制规划文本的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编制的规划文本经批准并公布后成为港口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其性质有别于作为技术文件的规划报告,属于法定文件。《规定》提出通过法制化形式体现规划内容,是实现规划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途径。
(五)简便性。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上,《规定》根据详细规划的特点明确将审批权限下放到港口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在港口规划修改上,对属于局部修改性质的规划调整,按简化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体现了高效、简便的原则。
(六)适应性。技术性强是鲜明特点,编制内容很多。《规定》采取将港口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等技术性要求以单独规定的形式作出,使《规定》内容更加直观、清晰,有利于保持《规定》的稳定性。《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港口布局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已经以交规划发〔2006〕469号和交规划发〔2006〕470号文印发,根据需要将逐步制定并颁布其它规划的编制要求。
货品管理规划篇七
固定在货架上,随解随时系上。
3)每天早晚交接时,要仔细点清店铺全部货品并记录在点数本上,点数完成后要确认签。
字。
由上一班次人员承担,如早上11:00前未告知对班领班如丢货由当班人员承担。
5)。店铺来货时,要仔细检查来货单明细与实货是否相符,尺码,配饰,是否正确,衣。
6)店铺调入时,要仔细检查调拨单明细与实货是否相符,尺码,配饰,是否正确,衣服。
7)店铺调出时,要仔细检查衣服,尺码,配饰,是否正确,衣服和配饰是否完好无损,验货后,填写调拨单并签名确认,如果出现未检查清楚或实货与调拨单明细不符时,调入方与调出方及时沟通后,如情况属实,由调出方承担,如调入方未及时沟通或未检查清楚,由调入方签字人员承担。调出时还要注意确认来提货人员是否是调入方在职员工并要求提货人在调拨单上签字,未确认如此货品丢失由调出人员承担。提货人需要检查好货品后签字确认,如未检查就签字,由提货人承担。
8)在客人试穿时,从货架上去下试穿的衣服后要及时系上防盗钢丝,试穿衣服的衣架要。
放在款台,要记住客人那几件衣服进试衣间,衣服是哪款,试穿后要及时从试衣间将衣服拿出来。如出现丢失,由未做到此条人员承担。
9)当班人员下班时由领班或店长检查当班人员的私人用品,领班或店长的私人用品由当。
班人员检查。一经发现私拿店铺货品人员,货品归还店铺,并给与开除处分。
10)店铺人员不得私自出售店铺货品收取客人现金,中饱私囊,一经发现由此人员承担。
货品管理规划篇八
我国物流产业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强劲,到20**年我国物流市场的规模已达到2400亿元,预计在今后几年仍将会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也浮出水面,据最近的调查,目前国内物流人才的需求缺口达到600余万人,其中物流信息管理人才又成为行业内最紧缺人才。
作为新兴产业,由于准入条件较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整个物流行业的薪酬水平和其他行业相比没有明显优势。现在在职的物流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负责仓储和货物流通的最基础的职员,这些物流从业人员中受过系统职业教育的人相对很少。而懂得物流信息化的人更是难寻,因为对物流信息化人才的要求是要了解整个物流的过程,能通过it的技术把不同的系统无缝地连接在一起,满足不同客户的特定需要。对一个it人员来说,建一个系统很容易,但能把不同的系统连接起来,以满足不同客户的特定需求却是比较困难的。由于国内学科教育的交叉性不强,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对物流的流程“一窍不通”,而物流专业的毕业生在it方面的技能又不过硬。国内目前还没有物流信息技术方面的毕业生。
从长远来看,在行业逐步成熟、人才素质越来越高的前提下,社会对物流行业的整体需求持续增长,业内核心岗位的薪酬会有大幅增长。目前国内物流人才的短缺,并不是总量上的短缺,而是掌握现代物流管理技术的实用型人才的短缺,也就是懂得建立在信息系统平台上物流供应链管理的综合性人才的短缺。事实也证明,很多所谓的只掌握物流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物流人才”在为找不到工作而发愁,而掌握物流信息管理技术的人才却能拿到很高的薪水。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以广东为例,一般物流人员的月薪在2500元左右,真正好的物流信息管理管理人员,月薪5000元至10000元都不算多。
随着加入wto,3年物流业保护时间的到期,国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将为国内物流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同时,迫使国内物流业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进行产业升级,而物流信息作为能显著提高经营效率,在一定成本条件下,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已日益得到企业经营者的重视;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或企业物流部门把信息技术作为提升自己竞争力的法宝之一,他们把信息系统对内作为作业的必须平台,对外,将必要的客户关心的数据与客户进行共享。因此,未来作为物流从业人者,无论是业务操作人员还是一般管理人员或高层管理者,都必须掌握物流信息技术这一项物流关键核心技能。
从目前物流人才市场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具有复合物流技能的人才非常少,可以说是弥足珍贵。不但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掌握物流信息技能,物流操作层面的人员更需要懂得怎样使用信息系统,特别是在以信息技术为平台进行流程优化和改造后的企业,需要严格按照信息系统的要求规范作业,因此,物流行业对掌握物流信息技能人才的需求缺口越来越大。物流信息业务从业人员作为物流业务处理中不可缺少的经济活动主体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新的职业群体,作为物流职场的新贵—物流信息管理师正在诞生,将在物流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年轻人充满对未来的憧憬。而未来所有生活目标的实现,又往往从择业生开始,择业是人生的第一道门坎。我们只有对人生进行理性思索,理性的认识自己,理性的认识社会,理性的对待个人的人生设计和当前择业的关系,才能获得一个健康、快乐的人生。
“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所以自己对自己的规划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们也不能闭着眼不看现实,不能拿现代人和“诸葛亮来说事”。特别是随着整体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我们已经深深的感受到了就业的压力。于是,一些人心态开始被喧嚣的择业市场所扭曲,变得浮躁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失去理性思考,因此我们的职业规划应该进行理性思考。
好的人生离不开好的规划,成功的人生离不开成功的规划及在正确规划指导下的持续奋斗。人生如大海航行,人生规划就是人生的基本航线,有了航线,我们就不会偏离目标,更不会迷失方向,才能更加顺利和快速地驶向成功的彼岸。
肖伯纳有一句名言:“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适应世界,不明白事理的人,硬想使世界适应自己。”人生就是在这种不适应中调整适应,发展适应的长河中前进的。
在人生的每一个漂流中,可能会远离我们的人生坐标。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学会在远离目标的时侯,去创造条件,接近目标。所谓创造条件,本身就是一种进取,一种求索,一种心向即定目标的挚着,一种坚忍不拔的追求。
人的一生是漫长的,更是变动的。国家政策的调整,家境的变迁,突发事件的出现,都会使我们的境遇变得困难起来。在艰难困苦面前,我们要以乐观豁达的心情直面人生;以艰韧不拔的毅力支撑自我;以正确的价值取向占据灵魂。把艰难困苦当成是一种磨炼,一种积垫和一种成熟。
在人才流动频繁的今天,个人求职技能显得更为重要。求职的过程也是个人的能力只有充分展示的过程,只有能力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虽然可以制定出职业规划,但求职理念不足与缺乏对企业流程运作和对应聘公司的了解程度,在一定的程度成了阻碍我成功求职的因素,因此,在求职准备阶段是我重点要加强的方面。面试是应聘者进入企业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也是求职者充分向企业展示自己对企业的价值的机会,面试的效果在整个求职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充分的沟通理解,展示自己的才能增强求职理念,增加对应聘单位的了解程度能使面试更有效率。
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志莫大于永刻”。在艰难险阻面前,只要我们心中的火不灭,展开的翅不折,就一定能走出生活的沼泽,迎来人生的艳阳天。
货品管理规划篇九
2、调拨单上需备注调拨原因并向公司物流部门提交调货申请单;
3、公司物流部门审核完毕,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拨单送达店铺,方可调拨货品;
4、货品调拨申请事项须在店铺提出申请时起24小时内给予回复,若在收到店铺申请调拨单后没有在相应时间内作出处理意见,物流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处责任人罚金20元/次。
6、公司物流部调拨店铺货品,由物流部下达调拨货品通知单到店铺,店铺按货品调拨通知单准备调拨货品,仓库人员下店铺验收并负责运送货品到公司仓库。
二、店铺销售中应急货品调拨。
3、调出货品店铺须在当天的补货单上填写调出货品明细(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时向公司仓库补货,若店铺负责人没有在当天及时向公司仓库补货,店铺承担全部责任,并处责任人罚金10元;如若因此造成销售流失,公司将按双倍处罚。
三、店铺单据填写规范。
2、单据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店铺保管,第二联交物流部,第三联交仓库;
3、单据填写出现错写、漏写,处以责任人2元/次。
四、罚金使用范围。
店铺罚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独立记账、保管,作为店铺的过失基金,用作优秀店员奖励及店铺员工活动费用支出,不作它用。
公司人员罚金公司财务部门独立记账、保管,作为公司内部过失基金,用作优秀员工奖励及公司员工活动费用支出,不作它用。
货品管理规划篇十
3、组长每天上午12点之前进行上一工作日的货品账目的进销存做账。
4、各店货品账目须做到卖场实数、电脑账目、手工账目一致。
5、库管(或经理)每日上班前须将上一工作日的货品销售报表打印好后放置服务台,组长领取后依据此单进行销账。
二、出货流程。
三、退换货、返厂货品账目流程。
1、顾客退、换货流程:
a、开票:顾客将需退换的货品拿至服务台服务台人员依照《宝联商城商品会换办法》开具《退换货收据》不可退款的服务台人员须标明不可退款字样,将货品检查好后上扣放在服务台保存。
b、退款或调换:顾客若不需要调换选择直接退款则可凭《退换货收据》(第一联)到收银台退回相应金额的货款,若选择调换商品则可收好《退换货收据》在挑选好自己需要调换的商品后到收银台结账时出示《退换货收据》可抵消相应的货款(多退少补,不可退款的商品须凑够相应金额商品)。
c、销账、拿货:收银员在下班前依照《退换货收据》在前台pos机上进行退货操作并保留好退货小票及《退换货收据》交至经理处存档。组长将服务台的退换货品检查确认无残次在《退换货收据》上签字后把退换货品拿回卖场并依据在《退换货收据》进行进、销、存销账。
1、返厂货品由组长拿至仓库交给库管,库管点好数之后开好《返厂明细单》。组长依据《返厂明细单》于次日进行销账。
货品管理规划篇十一
规划管理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过程,需要协调、安排和掌握各方面的资源和人员。在整个规划管理过程中,因为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因此会遇到诸如目标不明确、资源不足、难以达到时间要求等问题。但是,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摸索,我深刻认识到规划管理对于一个组织的重要性,也总结出了很多有效的管理心得体会。在本文中,我将分享这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明确目标和规划。
规划管理中最重要的是明确目标和规划。这个过程需要对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进行全面的认识和分析。然后,将目标转化为可量化的目标,制定达成目标的行动计划。我们常说的“SMART”目标原则(Specific,Measurable,Achievable,Realistic,Time-bound),也应该遵循。此外,还需要引入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工具,有效的降低实施计划的风险和成本。总之,明确目标和规划是规划管理中永恒的主题。
第三段: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项目管理是不可或缺的部分。针对制定好的执行计划、目标以及时间表,建立和实行项目管理,可以使整个执行过程更加清晰和高效。正如JohnC.Maxwell所说,“一个好的计划只是一个想法,如果不能按照一个有效的方式来执行它,那么这个计划就是无用的”。通过项目管理,可以对整个项目进行细致的分解和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风险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这可以使得项目执行过程更加可标准化流程化,更好地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
第四段:沟通与领导。
沟通和领导也是规划管理成功的重要因素。一个成功的规划管理团队需要一个能够引领团队、不断鼓励和推动团队成员的领导者。领导者需要具有鼓励团队、协助团队、为团队提供指导的能力和经验。此外,领导还需要注重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通过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培训和支持等手段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规划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不仅仅涉及到目标和规划,而且涉及到项目管理、沟通和领导力。在规划管理过程中,我们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工具和手段来制定可行的计划并实施它们。同时,与团队成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领导团队不断成长和发展,这才是规划管理成功的真正精华。
货品管理规划篇十二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15]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5]53号)和《海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15]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5]53号)、《海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做到: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严格用电管理和用火管理,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八)合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现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做到:
(一)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及时拨付安全措施费用;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工作;
(四)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应当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同时向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报告。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做到:
(一)检查落实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标准的要求;
(三)安排监理技术人员参与并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工作;
(四)审查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和防火安全措施;
(五)监督建设单位按时拨付安全措施费用;
(七)审查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对没有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和分项工程,应严格把关。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做到:
(四)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五)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监督内容之一,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检查、同督促,配合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选用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
第九条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不得在在建建筑物内设置宿舍;
(四)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一)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三)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四)施工进度计划;
(五)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制度;
(六)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为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
(三)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
(四)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矿每年根据矿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由矿务会提出本矿年度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要点、由综合办起草我矿下年度的安全目标管理一号文件。
2、井上下各单位、职能科室均要根据矿安全目标管理一号文件的精神,在年初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办法,经主管矿长批准后,予以实施贯彻,并报安监科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矿阶段性安全目标的制定必须按矿安全目标所确定的内容进行。
1、建立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责任制
3、建立各工程岗位责任制,由各科室、队(组)根据《岗位作业标准》具体制定并实施。
矿实行每月一次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为
1、矿责成安监科组成安全工作评估小组,每月对各科室、队(组)、及地面生产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为内容的安全绩效评估。
2、矿落实从严治矿方略,对安全管理过失和各类违章人员及各类事故责任者依照《凤台联营煤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安全责任追究、处罚。
3、矿推行安全效益工资与安全目标挂勾制,层层分解安全责任,阶段考核。
1、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年初均要制定出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按矿要求分步实施。
2、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全员齐抓共管的方针,动员全矿一切力量,形成多渠道、多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具体要求是:
(1)、建立安全宣传栏,每月定期换新一次
(4)、坚持办好每月一期的安全简报。
(5)、坚持办好安全知识宣传栏,做到每两天换新内容一次。
(1)、新工人入矿培训,由安监科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考核成绩由安监科存档备案,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再培训直到合格,方可分配到队组投入生产,不懂得入井常识、矿井安全安全知识和工种操作知识及井下急救知识等不得安排下井工作。
(2)、特殊工种培训,除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外,各科室必须自行组织本科范围内特殊人员的培训。
1、矿安全例会每旬一次(定期每月10日、20日、30日召开),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全矿队长、安全员、专职人员、各科室队(组)科员及小组长参加,安监科负责记录,会议内容通报各单位本旬安全状况、质量标准化等级和各专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在会议上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各类重大问题整改办法。
2、矿安全生产调度会每日一次,由生产副矿长主持,矿调度负责记录,科长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内容通报当日全矿生产、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各项管理工作。
3、事故隐患排查每月9号、19号、29号由安监科牵头,由生产、机电、通风、炮掘队、综掘队、综采队等科室队组人员组成安全督查小组对当旬全矿井下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按“三定”处理。
1、带班长、安全员、瓦检员及跟班干部对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直接把关责任,必须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真正把好作业现场安全质量关。
2、带班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开工前要与安检员、工作面小组长一起认真进行工作面安全情况检查,发现隐患要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作业程序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每一项任务。
3、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质量负第一检查监督责任。要根据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规定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队组现场处理,出现停风、停电,瓦斯超限及其它严重灾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要果断撤出人员并按安全措施规定要求,进行隐患排除和事故抢救。同时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坚持停产整顿措施,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于制止并按矿法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瓦检员在我矿高沼气矿井中起着重要的把关作用,必须按规定次数完成好检查任务并及时上好牌板,要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和假报瓦斯浓度,杜绝脱岗和借故早升坑,消灭各类通风事故发生。
5、跟班干部是作业现场最高级别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现场管理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跟班干部到现场一要落实岗位人员到位情况,二要落实安全措施,三要把好安全质量和行为规范关,四要检查监督到位,保证所跟班次安全质量达标,职工行为规范。
6、矿对现场管理把关人员实行连锁制约制度,现场把关人员向各自的调度汇报其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各级领导发现现场把关人员脱岗要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并在班后对脱岗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7、作业现场因安全设施不齐不全使用过程中损坏冒险组织生产,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按矿不安全不生产有关规定从严作出处理。
1、矿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低劣队组在矿安全例会上通报,本队队长、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在全矿予以通报并从严处罚。
2、安检科要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查岗活动,对重生产、轻安全的队组在安全栏进行曝光。责任领导和现场把关人员实行联保并予以处罚通报。
3、各生产职能科室和地面机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矿规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和本单位年初制定的业务保安工作规划全面认真地抓好本单位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工作记录。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监科负责,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抓好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确保我矿安全形势的健康稳定发展。
货品管理规划篇十三
2、各店铺的新货配发,商品部会根据上货计划及店铺情况,在每周一配发新货至店铺。
3、营运物料(包括单据、衣裤架、购物袋等)的配发,由营运部负责。
二、店铺的调货。
2、店铺客人订货,店铺可直接电话联系商品物流部区域负责人或至临近的店铺调货;
5、若无特殊情况,运费均由需货方支付,即到付。
三、店铺的收货。
1、店铺收到商品物流部配发的货品清点无误后,深圳区域店铺在发货明细单上签字返还给送货员,外埠托管联营店铺与货运公司当面清点数量,如有差异需货运公司收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将收货确认单传真至商品物流部区域负责人处做系统收货单。(货品收货确认单见附表)。
四、店铺的退货。
时安排货品回仓;如有特殊情况需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司商品物流部区域负责人处,便于公司跟踪货品至仓。
3、退货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恩上路115号七楼。
备注:每箱退货内必须放入退货明细表,必须打编织袋,防止货品丢失!
五、店铺的盘点。
1、店铺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安排盘点,如遇周末,节假日顺延。
3、《货品调货汇总表》、《店铺库存情况表》、《盘点单》见附表。
六、以上规定望店铺严格执行,如违反以上任何一项,公司将给予20元/次罚款。三次以上的店铺给予50元/次罚款处理。店铺收到此通知后,请签字确认已收到此函!
店铺名称:店铺人员:
商品物流部。
2009年5月。
货品管理规划篇十四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货品管理规划篇十五
不少人都曾经这样问过自己: 人生之路到底该如何去走? 记得一位哲人这样说过: 走好每一步,这就是你的人生。 是啊,人生之路说长也长,因为它是你一生意义的诠释;人生之路说短也短,因为你生活过的每一天都是你的人生。每个人都在设计自己的人生,都在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道是: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千真万确。对自己要做的或是将要做的事没有任何准备就是在为失败做准备。
一直以来自己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考虑一下,有一个小小的计划,当然这并不是预不预的问题,只是我的一个习惯20xx工商管理专业职业规划20xx工商管理专业职业规划。在当前大学生所面对的就业压力十分的大,我们如何在以后严峻的就业形式面前做的更好,在以后应聘时从众多的应聘者中脱影而出?我们以后到底做些什么?我们以后往哪些方面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提前规划我们的未来为我们以后的发展做好规划,也就是我们的职业生涯设计!
下面是我的职业生涯设计书:
一、自我评估(认识自我)
就自身而言,我认为自己的兴趣与爱好其实是比较广泛的,具体的讲自己对电脑、军事文学以及音乐方面比较感兴趣,同时还比较关心体育方面的新闻。而我的爱好也是基于这些兴趣之上的喜欢玩电脑、喜欢看书、喜欢听音乐、喜欢交朋友。
二、认识自己的职业性格
(1)性格的态度特征:我的性格比较诚实、正直的,相对谦虚但不乏张狂,在做事情时认真勤奋责任心强,同时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在自己的生活与同学及其他人的交往中是比较大方的,同时自己做事情虽然细心但还是比较马虎的。
(2)性格的情趣特征:我的性格在情趣上是典型的北方的那种,比较容易冲动,情绪欠稳易波动。
(3)性格的意志特征:我的性格在意志方面是比较果断、顽强、有点倔强,坚持对一些事情不会轻易放手。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意志力控制方面做的不是很好,这或许是我的一个比较大的缺点,在对事物的预知上是属于乐观但同时有比较强的忧患意识。
(4)性格的理智特征在感知注意方面,我是属于那种主动观察的类型;在想象方面,我是属于主动想象的类型,是那种发散型的类型,同时我认为自己在做事情的时候是现实主义与幻想主义的结合。
三、自己的职业能力
在一般能力上,我认为我的智力还是中等偏上的,在注意力上比较集中,善于观察,记忆力较强,思维比较开阔,想象力较强20xx工商管理专业职业规划职业规划。在特殊能力上,也就是我的特长上,我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特长,只是自己的兴趣所到对一些东西投入了,或许会做的较好一点。
四、自我潜能
(1)我的个人能力:在能力上我自知自身能力还是比较欠缺的`,但是通过大学近一年的学习生活与锻炼,我认为我的社会交际能力比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实践能力较强。
(2)我的相关经历:我相信我在大一里面,在社会实践方面还是比较强的,我利用双休日时间去做一些各种各样型的大学生兼职活动,一是为父母减轻一些负担,同时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二是利用这些机会去学习别人家的工作方法和管理经验,同时开阔自己认识社会的视野。
(3)相关知识:通过平时的课堂学习加上课余时间的自我学习,对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特别的深入了解,同时对其他各门专业知识也都稍微略知一二。
货品管理规划篇十六
1﹑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总结工作的同时,积极充分听取基层员工的呼声﹑意见或合理化建议或批评。
2﹑不定期开展团队活动。组织员工进行爱卫生﹑爱护小区周边环境的宣传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为了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将推行"全员首接责任制".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接待业主和访客的建议,并在第一时间传递到服务中心,并有义务跟踪处理结果,通知建议人,使服务得到自始至终完整体现。树立以业主为中心,并在首接责任制的同时,推进"一站式"全新的服务理念。
1﹑管理处实行内部分工逐级负责制,即各部门员工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直接向主管负责,主管直接向经理负责,同时各主管与管理处负责人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
2﹑管理处实行定时值班制,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向业主公布管理处常设(报修)电话,全方位聆听业主的声音。
3﹑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推行"首问责任制".
4﹑健全完善管理处规章制度,如管理处员工守则、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内部员工奖惩制度等。
5﹑月绩效考核工作尽量量化,建立激励机制和健全绩效考核制,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岗位技能等做到奖勤罚懒,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6﹑完善用人制度,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真正为勤奋工作、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发展的空间与机会。
7﹑加强内部员工队伍管理,建设高效团队,增强管理处员工的凝集力。
1﹑小区业主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有效投诉为零;向物业公司主管部门有效投诉为2%,投诉处理回访率100%.
2﹑小区业主对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
3﹑急修及时,返工﹑返修率不高于2%.
4﹑治安﹑车辆﹑消防管理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发生。
5﹑房屋本体及设施、设备按计划保养,运行正常,无管理责任事故发生。
6﹑管理处拟成立社区文化活动小组,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出一些内容涉及物业管理法规、典型个案、报刊摘要等内容的板报。
7﹑本年度记录﹑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归档。
8﹑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率达95%以上;物业管理报告每年度向业主公布一次。
管理处挑选精兵强将,成立以经理为主的培训实施小组,对新入职及在职员工进行培训:
1.新入职培训。
为新招员工提供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宗旨、企业精神、企业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奖惩制度、考核制度等),掌握基本的服务知识(如职业思想、行为规范、语言规范、礼貌常识等),掌握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岗位责任制、业务技能、工作流程与要求、操作要领等)。通过职前培训可以使新招员工熟悉和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并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
岗前培训内容: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员工礼仪规范》、公司的发展史、公司的规划、经营理念、公司的组织机构、员工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消防安全知识、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等内容。
2.在职培训。
培训内容:
1、z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z物业公司的《员工手册》。
3、企业发展、公司规划、公司理念、组织机构。
4、各部门相关的专业知识。
通过以上培训内容来加强员工队伍综合素质修养和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1、人力资源整合,根据管理处工作需要,适当将部分岗位职能合并,实现因才设岗,因才定岗的复合型人才管理机制。
2、客户服务:继续贯彻执行《员工手册》,注重规范员工服务礼仪、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温馨、礼貌、热情、安全、舒适的优质服务。
3、设备设施维护:按机电运行和维修分工的原则,对小区所有的机电设施设备进行层层落实,做到物有所管、管有成效、保质增质。确保小区的供配电、给排水、水泵、消防等正常运行,做到周、月、季度保养有计划,有落实,杜绝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清洁绿化管理:清洁绿化部门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形成团队凝聚力,落实主管追究主问制。另外要对清洁绿化加大监管力度,力争在此方面有较大的改观。
5、资料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另外,拟想对业主资料、业委会资料进行较彻底的分类整理,做到目录清晰,检索方便,楼层各住户资料袋装化,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制定完善资料的保密制度、借查等规章制度。
6、车辆管理: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逐步实现业主车辆按固定车位停放;临时车辆采用临时收费管理;对需要保管的车辆采取保管措施,签订车辆保管合同,车主支付保管费。
7、安全、消防管理:加强对保安员应知应会、礼仪、管理技能、沟通技巧、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的培训,完善标识系统,对外来人员(装修人员)进出识别登记、出租屋的登记、住户搬运、等管理工作,要求保安员对小区内的业主熟知度达80%左右。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由保安员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由维修工进行。
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后、业主入住前,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对所接管的物业进行综合性的接管验收,以确保所接管物业基本合格,满足业主的质量要求。接管验收主要是观感验收和使用验收,它侧重观感是否合格、设施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业主要求;而竣工验收则是全方位的内外质量验收;接管验收是物业管理公司接管的物业为防止出现物业质量有严重问题、将被业主广泛投诉而采取的一种替业主提前服务式的验收,而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评价行为。
管理处将采取如下系列措施,开展多元化经济,努力创建"社区经济圈",力争实现管理费收支平衡。
1、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管理处成立房屋出租中介服务中心和成立便民服务点,制定相关制度和有效措施,定人定岗,把业主委托代为出租的房屋及便民服务统一搞活管好。
2、利用广场地面资源,对在小区内合法、方便顾客为前提的摆点商家以临时占有使用场地的,适当收取一定费用。
3、节约管理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与支出。
4、修订管理处有偿服务标准,增加有偿服务项目。
一、前台接待方面。
前台接待是客服部的服务窗口,保持信息渠道畅通,监督区域管理、调度和协调各部门工作,是前台接待的主要职责。接待人员是展现公司形象的第一人,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是联系小区住户的窗口。
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工装上岗,接待来访人员以礼相迎,态度和蔼的接听和转接电话,仔细认真的处理日常事务,耐心听取业主反映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细心解答并详细的记录,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上门服务。
每个月月末,将来电记录汇总,上半年共接到来电68个、去电130个,业主有效投诉2宗。业主的所有咨询来电,我们都给予满意回复;业主的报修问题,通过我们的及时联系,根据报修内容的不同积极进行派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同时,根据报修的完成情况及时的进行上门回访或电话回访。业主的投诉,已上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通过这些平凡的日常工作,使我的工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受到了小区业主及领导的一致好评,也塑造了我们物业人的新形象。
二、档案管理方面。
档案是在物业管理中直接形成的文件材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业主资料、各部门档案、报修单、工作联络函、放行条等资料进行较彻底的分类整理,做到目录清晰,检索方便,各栋住户资料进行盒装化、各部门档案进行袋装化管理,按期、细致的整理完成。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制定完善资料的保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情况,改动或缺少及时完善。上半年共接到各类报修共64宗,办理放行条42张,工作联络函10张。
三、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鉴于物业管理是一个高投资、高成本、低回报的服务行业。要确保工作持续正常进行,
私家花园养护费50386元;光纤使用费xx元;预存水费174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450元;燃气初装费3300元。
四、经验与收获。
半年来,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积累,思想认识上还是工作能力上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已具备了客服中心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2、进一步加强客服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任务,做到严谨有序。
3、结合实际情况,多从细节考虑,紧跟领导意图,协调好内外部关系,多为领导分忧解难。
一、总的工作目标:
1、稳抓环卫,提高道路保洁质量,确保开发区环境卫生在全市。
2、发展绿化,确保完成开发区下达的绿化养护及绿化保洁任务。
3、积极拓展其他工程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4、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意识,尤其是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及道路保洁工人人身安全。
5、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
6、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7、力争完成全年营业收入520万元,创利税20万元。
8、积极拓展物业管理新业务,拟承接高铁国际商务区一体化物业管理。
二、具体措施:
1、加强政治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全体干部员工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意识。将开发区的新形势、新发展、新变化传达给个职工,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
2、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物业管理人员,分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秩序维护员(保安)、保洁员等不同部门、不同工种要定期进行物业管理知识、专业技能训练,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继续在各部门推行承包责任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部的所有事务,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经理负责。
1)公司拟正式成立监管科,隶属于公司办公室,向办公室及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监管科于xx年初成立试运行以来,对公司的各项工作都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监管力度仍然不够大,离公司领导对监管科的期许,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公司拟于下半年正式成立监管科,加强对各部门的检查考核,量化考核指标,每天考核两次,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怕得罪人,如实填写日考核表,月底总结考核情况报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2)对环境卫队酝酿进行重大改革。推行承包责任制,环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签定承包责任合同,全面负责环卫工作。同时计划分路段进行承包,由监管科对各路段进行考核定奖惩;垃圾中转站(车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签订承包责任合同,职责范围包括垃圾中转站、车队、安全保卫、渣土办;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明确驾驶员的责、权、利,进一步明确发生安全事故后公司和驾驶员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对原垃圾站进行改造,新上压缩机组一台;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力度,拟增加封闭式保洁车、吸粪车及洒水车各一辆;拟接管经七路垃圾中转站。
2)办公室加强内部管理,对公司各部门劳动纪律及业绩的监督考核;负责仓库、汽车等事项的综合管理;组织经理办公会及班组长会议,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并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安排监管科每天考核各部门工作;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仓库管理、用油管理,材料进出必须有领导签字;油票由办公室统一开具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油,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随同;汽车维修及购买配件由专人负责,办公室统一安排。
一、对二期业主入伙资料的整理,及时收取相关入伙费用;。
二、对一期业主下一年物管费用的及时追缴,保证款项及时入库;。
三、对其他各项应收款及时追缴,费用及时收取存入银行;。
四、每月定期清理合同及协议,对未收取费用及时追缴;。
五、坚决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算,对不符手续的发票绝不付款;。
六、监督收银员收银工作,保证款项相符,及时入库;。
七、协助收银员做好业主二次供水费用的计算及收取;。
八、加强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素质,更好地服务业主;。
九、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