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概论教学计划大全(20篇)
拟定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计划时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变动因素。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有理性的思考和冷静的判断能力。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
《司法鉴定概论》课程命题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命题工作是自学考试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环节,为做好《司法鉴定概论》(0926)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命题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
1、课程性质。
《司法鉴定概论》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开设的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均较强的专业课程。它切合律师专业的需要,在介绍世界各国司法鉴定体制的同时,重点介绍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鉴定程序和一般方法,以及各类鉴定对象的常规检验方法。其内容具有理论性、实用性和指导律师业务相结合的特点。
该课程的任务是,使律师专业(本科)自考学生较为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司法鉴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立法。从中了解国际国内司法鉴定体制的现状,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有关条件和权利、义务,以及鉴定的程序和基本方法,各类鉴定对象的具体鉴定步骤、方法。掌握鉴定结论的审查及评断方法。从而使学生基本具备司法鉴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学知识,并能够在实践中合法、正确地运用鉴定结论证据,了解鉴定方法以帮助其进行诉讼或其它司法活动。
2、考试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生:
(1)准确、全面、系统地理解和掌握司法鉴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司法鉴定的专门术语和相关概念,熟悉了解有关司法鉴定的对象、种类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2)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按规定进行申请或委托鉴定,并且能够运用鉴定知识对具体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判断。
二、考试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其内容为:
第一章了解并掌握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征,司法鉴定的性质,司法鉴定的种类,鉴定结论的审查,以及目前国内外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本章为重点章。
第二章了解并掌握鉴定人的条件、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鉴定机构组织体系,设立条件和法律责任。本章为重点章。
第三章了解并掌握司法鉴定程序中鉴定的申请与决定,委托与受理,鉴定的实施,以及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共同鉴定的有关规定,鉴定文书的内容和制作要求。本章为重点章。
第四章了解并掌握鉴定方法的规范与标准,司法鉴定中常用的一般方法,同一认定的步骤和方法。本章为重点章。
第五章了解并掌握痕迹物证的种类和作用,各类痕迹的特征,并了解发现、提取各类痕迹物证的方法和鉴定方法。本章为重点章。
第六章只需了解各类化学物证的分类方式及主要检验方法。不作重点内容。
第七章只需了解几类音像(电子)证据的检验任务和检验方法。不作重点内容。
第八章了解并掌握笔迹和印文的特征、样本收取方法和鉴定方法,以及其它文书鉴定的任务和具体方法。本章为重点章。
第九章了解法医学鉴定的内容及各项内容的分类方式。不作重点内容。
第十章了解精神疾病的种类,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对象与任务、程序。不作重点内容。
第十一章只了解司法会计鉴定的作用与任务、对象与范围,鉴定的科学依据。不作重点内容。
第十二章只了解医疗事故的条件与分级标准以及医疗事故鉴定受理主体;交通事故的分类和受伤人员伤残程度鉴定;产品质量鉴定的内容和方法。不作重点内容。
三、考试命题的原则。
1、考试依据和范围。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二
本专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需要,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德育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智育方面。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有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四、学分与修读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理论教学总学分193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45学分,学科基础课30.5学分,专业课71.5学分(其中必修课35学分,限制性选修课36.5学分),任意选修课15学分。另须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26学分,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5学分(具体要求见《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方准毕业。
五、学位授予法学学士。
六、主干学科法学。
七、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八、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表。
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
九、教学计划表(见附表)。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三
2006年4月27日,张某将其位于县城的一套住房卖给李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李某应于2006年5月20日前支付房价款215000元,李某支付价款后,张某应协助李某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6年5月20日李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该房屋全部价款215000元,并要求张某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随着该县房产价格的一路飙升,张某开始反悔,认为卖出房屋价格过于便宜,便以该房屋买卖未办理登记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解除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
李某一怒之下,于2007年12月5日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履行合同,协助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依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的,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以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为要件,且需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未登记过户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双方系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内容合法、行为不违反社会利益和公共道德,应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张某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即应判决被告张某协助原告李某办理该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
我同意第二种意见。
个人分析如下: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观点,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是把债权制度和物权制度混为一谈。《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表明原则上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之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之特质。有人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产权过户登记三个阶段,即如未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则买卖合同无效其实,主张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的观点混淆了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与不动产物权变动要件之间的区别。从民法上讲,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该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生效要件,便在订约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依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亦应受合同法的保护。依据合同规定,出卖人有义务转移不动产物权,其在法定期限内应协同买受人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物权变动登记手续,而买受人则有义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并有权请求出卖人交付不动产、及时与自己前往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因此,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房地产物权转移的合同无效,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
【案例二分析】。
赠与人财产利益被侵害是否可撤销赠与合同?
2001年9月,陈某与周某及其第三人黄某共同成立一旅游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其中登记在陈某名下股权1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登记在周某名下股权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该股权实际是陈某赠与周某的干股),登记在黄某名下股权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005年9月22日,周某利用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便利、违法变更该公司注册资本,将陈某投入公司的62万元作为周某的增资登记在周某名下,使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权由7.5万元增至69.5万元,股权比例由25%增至69.5%,从而使赠与其股权的陈某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由55%降至21.5%,使黄某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由20%降至9%。周某所做所为,严重侵害了陈某的合法利益。起诉,要求撤销陈某对周某关于旅游公司7.5万元股权的赠与,令周某返还其所持有的7.5万元的股权。
对于此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存在两种观点:
1、陈某与周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成立,股权的权利早就转移,陈某不能要求撤销该合同。
2、周某所实施的不法行为,不仅侵占了旅游公司的财产,亦侵占了陈某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作为受赠人,周某所实施的不法行为对赠与人、即陈某构成严重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诉请,应予以支持。
我同意第一种观点。
个人分析如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中,2001年9月,陈某就将自己的股权7.5万元赠与给周某,周某也已经接受赠与,并且作为其在公司的25%的注册资本,从而说明陈某周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成立,也已经履行完毕。
但是,为了相当周全的保护赠与人利益,避免赠与人因一时思虑不周而受损害,原则上允许赠与人反悔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它有两种情形,一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二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也可以撤销(《合同法》第192条)。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本案显然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后的撤销情形,且不属于除外规定,即按照《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处理。
该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就本案而言,显然没有该条第2项规定的适用余地。从本案给出的案情来看,当初周某接受陈某的赠与,陈某并没有在合同中附义务,陈某也不能根据该条第3项的规定获得胜诉。那么,陈某的请求权基础就只能是第192条第1款第1项,因为第192条第2款是关于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的规定,第194条是关于撤销后的返还赠与的财产的规定。
周某的不法行为侵害了陈某的财产利益,是否就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情形呢?换句话说,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是指什么而言,是否包括赠与人的财产利益(以下皆包括股权),确有疑义。
依刑法有处罚之明文者。”《德国民法典》第530条规定:“受赠人因对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严重冒犯而实施重大的忘恩行为的,赠与人可以撤回赠与。”很明显都注重人身权的保护。。
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第1项的结构上看,“严重侵害赠与人赠与人的近亲属”是指财产权和身体权。如果包括财产利益在内,那么,赠与人侵害了不是赠与人---即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财产利益,也可以使赠与人获有一项撤销权。这个对赠与人就课以太过重的义务,影响受赠人对赠与人的信赖,过于保护赠与人,有失赠与的社会效果。只有将“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对象指向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权利(仅指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才更具有意义,以体现法律的“感情”。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四
一、授课对象(专业、班级)。
工管。
二、任课教师(职称,办公电话)。
李教授(副教授,66262759)。
三、课程简介及教学目标。
《微观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基本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商管理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教学,要求同学们掌握微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主要模型和基本理论,能够较熟练地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经济现象和经济事件,增强对真实世界的解释能力。
四、学时与学分(是否有实践教学环节、课时、作业是否计分)。
64学时,4学分。
五、教材。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五
比较法学指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包括对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或不同的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有些法学家把联邦国家中联邦法与联邦组成部分的法律以及这些组成部分法律之间的比较研究,也列入比较法学的范围。因此,比较法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部门法,而是一种法学研究方法。“比较法”、“比较法学”和“比较法研究”实际上是同义语。
比较法研究的历史发展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已有悠久的历史。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土多德曾对158个城邦政制(宪法)进行了比较研究;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也曾对东西方很多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被称为比较法学的奠基人。但总的来说,在19世纪以前,比较法学没有也不可能有重大发展。只是在进入19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国际交往的增加以及近代资本主义国内立法的大量制定,对法律的比较研究才得到广泛开展,比较法的名称也才被确定下来,比较法学被公认为法学中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和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英、法等国大量翻译、介绍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大学中开始设立比较法课程,成立有关的专门机构,1831年法兰西学院第一次开设比较立法讲座,1869年英国牛津大学第一次开设历史和比较法学讲座,法、英两国又于1869年和1895年先后成立了比较立法协会。19在巴黎召开了第一次国际比较法大会,讨论了比较法的性质、目的和用途等问题。由于与会者几乎都是大陆法系法学家,因此会议强调比较法的主要作用在于促进法典化国际立法的制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比较法研究的方向才超出大陆法范围,包括了英美法系;比较法的主要作用也不再是起草统一的国际立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国际交往激增,比较法的研究获得迅猛发展。有关比较法研究的课程、机构、会议和书刊等大量增加,而且比较法的范围,从西方国家的`法律进一步扩大到社会主义国家以及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尤其是伊斯兰法律,并从私法进一步扩大到公法。
比较法研究的分类一般地说,比较法是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不同国家的法律”包括了非常复杂的情况,有:1.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如某一资本主义国家和某一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2.同一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如某一社会主义国家与另一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3.同一社会制度但却属于不同法律传统或法系的法律(如属于英美法系的美国法律和属于大陆法系的西德法律);4,属于同一法律传统或法系的法律(如同属于大陆法系的西德的法律和日本法律),等等。有的法学家认为,对属于同一法律传统或法系的法律所进行的比较研究,称为“微观比较”(microcomparison);对具有很大差别的法律,也即对不同社会制度或不同传统或法系的法律所进行的比较研究,称为“宏观比较”(macrocomparison)。对法律的“宏观比较”比“微观比较”复杂,研究者要具有更广泛的法学知识和更高的科学研究能力。也有法学家认为,比较研究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称为法律的“对外比较”;对同一社会制度法律的比较研究称为“对内比较”。
比较法研究还可以根据法律内容分类:1.对不同社会制度或不同法律传统(法系)的法律进行总的比较研究,《比较法导论》一类的著作就属于这一类型。这往往是将世界各国法律分为以下几类加以比较研究,即英美法(或称普通法)、大陆法(或称民法、罗马法)、印度法、伊斯兰法和社会主义法等等。2.对以上各类法的部门法进行比较研究(如比较宪法、比较刑法等)或对各部门法中具体制度、原则以至概念的比较研究(如对陪审制、夫妻财产制的比较研究等)。
[1][2]。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六
第一章对企业的基本认识。
(一)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是指适应市场需要以获取盈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商品生产和经营组织。
(二)企业类型的划分?(选择)。
1、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可将企业划分为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2、按照企业所属行业划分: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等。
3、按企业使用的主要经营资源划分:可分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和知识密集型企业。
4、按企业规模划分: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
5、按企业组织形式划分:从生产力的组织形式方面考察,企业可划分为简单综合型企业,简单专业化企业,多元专业化企业和跨行业综合型企业;从财产组织形式方面考察,企业有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6、按市场类型划分:可分为内向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和跨国公司。
7、按企业运用的主体技术划分:可分为传统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三)现代工业企业的主要特征?
1、大规模采用机器和机器体系进行生产,系统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
2、劳动分工精细,协作关系复杂、严密。
3、生产过程具有高度的比例性和连续性。
4、生产社会化程度高,有广泛、密切的外部联系。
(四)企业组织形式的概念?
答: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五)企业组织形式的类型?
1、按财产构成划分的企业组织形式: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2、按企业内部分工协作划分的企业组织形式:单厂型企业,总厂型企业和专业公司。
3、按企业外部社会联系方式划分的企业组织形式:联合公司,企业联合体,战略联盟和虚拟企业。
(六)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
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内容,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企业制度。
(七)企业集团。
1、企业集团的含义: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和企业组织形式,它是一个以少数几个或一个大企业为核心,以一批具有共同利益、受这个核心不同程度控制和影响的企业为外围,通过各种不同的联系方式而结成的比较稳定和紧密的企业联合体。
2、(1)、我国发展企业集团的意义:它对于增强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于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企业集团的种类:产品辐射型、多元复合型、项目成套型,经济服务型和出口导向型。
(八)我国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改革?
1、经营方式的概念:企业经营方式是指处理企业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经济关系的方式,也可成为企业资产经营形式。
第二章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与一般方法。
(一)企业管理的产生与二重性?
答:(1)当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机器大工业逐步代替了工场手工业,商品生产日益发达,以机器大生产为特点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业企业成为社会生产基本单位以后,才出现了企业管理。
(2)一方面,企业管理具有同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力相联系的自然属性,表现为对写作劳动进行指挥,执行者合理组织生产力的一般职能。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又具有同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相联系的社会属性,执行者维护和巩固生产关系的特殊职能。
(二)企业管理的职能?
答:企业管理职能是对企业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和工作过程所作的理论概括。
职能的分类:计划(这是确定企业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方法、资源配置等的管理工。
作。)组织(为了实现企业的共同目标与计划,确定企业成员的分工与协作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使企业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责、权、利相一致,并且彼此协调,以保证企业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就是组织职能。)用人(用人亦称人事职能,系职人员的选拔、使用、考核、奖惩和培养等一系列管理活动。)指挥(指挥职能是由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行使的一种职能。)控制(控制职能是按照既定计划和其他标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偏差,采取纠正措施,使工作按原定计划进行,或者改变调整计划,已达到预期目的的管理活动。)。
(三)企业管理的一般方法?
1行政方法2经济方法3法律方法4教育方法。
(四)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趋势?
答:人本化、整体化、战略化和网络化。
第三章企业组织结构与设计。
(一)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
答: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根据企业管理的决策权、执行权、建筑权彼此既分立、制约又相互联结、协调的原则,在企业高层组织设置权利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关系的一种企业领导制度。
(二)股东大会?
1、含义:股东大会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同时又是一种非常设。
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2、性质:(1)、它体现股东是意志。(2)、它是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资本重大变动的处置权。
(三)董事会?
1、含义: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它是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由董事所组。
成的一个集体领导班子。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选择)。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他们的报酬。(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高层经理班子?
1、含义:以经理为首的高层经理班子,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层经理人员组成。
2、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7)、聘任或解聘除了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监事会、?
1、含义:对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以防止他们从事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活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
2、职权:(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有权要求他们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企业组织结构?
答:从整体上构建企业开展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所必须依赖的组织结构。
(七)、企业组织结构的基本形式?
1、直线结构:直线结构是最早、最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
2、直线职能结构:直线职能结构是一种以集权为主要特征的组织结构,它是在直线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事业部结构:事业部结构又称联邦分权制,或部门化组织结构,是一种以分权为基本特征的组织结构。
4、模拟分权结构:模拟分权结构,是在事业部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5、矩阵结构:矩阵结构是直线职能结构和事业部结构的组合,它的主要特点是既有按职能划分的垂直管理系统,又有按工程或项目划分的横向管理系统,纵横结合,形如矩阵。
6、网络组织:网络型组织是由多个独立的个人、部门和企业为了共同的任务而组成的联合体。
7、学习型组织:所谓学习型组织,这是以共同愿景为基础,以团队学习为根本特征,对顾客负责的组织系统。
(八)、组织变革的方向?
1、扁平化2、网络化3、柔性化。
第四章企业文化建设。
(一)、企业文化的提出与含义?
1、提出:最早是由美国管理学界在研究了日本企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我国理论界和企业界对企业文化的研究和实践。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引进国外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思想开始的。
2、含义:企业文化是企业员工在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中所共同持有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外显于厂风厂貌、内隐于人们心灵之中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一种意识形态。
(二)、企业文化的结构?
答:企业文化的结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深层的企业文化(精神文化)、中层的企业文化(制度文化)和表层的企业文化(物质文化)。
(三)、企业文化的特点?
1、隐形性2、潜移性3、可塑性4、继承性5、稳定性和发展性6、普遍性和差异性。
(四)、企业文化的功能:1、导向2、约束3、激励4、凝聚5、辐射。
(五)、企业文化的形成机制是什么?
答:是在一定的生产经营条件下,为适应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首先由少数人倡导和实践,经过较长时间的传播和规范管理而逐步形成的。
(六)、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同点?
1、指导思想相同,都是重视人的素质,从改变人的思想观念入手,调动人的积极性。2、目的相似,都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3、工作方法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从企业实际出发、民主说服、典型示范、深交言传、潜移默化等。4、工作主体相同,党政工团都要抓,而且都要发动群众才能做好。
(七)、企业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区别?
1、两者的范畴不同。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3、两者的工作方法和过程不同。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
(一)、人力资源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人力资源是社会中体力和智力正常的人的总和。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企业发展的劳动者的能力的总称。
2、特点:能动性;可激励性;时效性;再生性;差异性;社会性。
(二)、职务分析。
1、概念:职务分析是展开各种工作的前提和依据。人力资源管理首先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设计各种职务,对每个职务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清楚准确的描述,对职务的职责、权利、隶属关系、工作条件进行具体说明,并对承担该职务所需要的行为、条件、人员提出具体的要求。
2、作用:(1)、职务分析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2)、职务分析为人员招聘和选择确立了基本标准。(3)、职务分析是进行人员评价、考核和晋升的依据。(4)、职务分析可以帮助确定人员培训的方向。(5)、职务分析有利于组织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内容:(1)、职务名称。(2)、工作内容和程序,包括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完成工作所需要的资料、机器设备与材料、工作流程、工作中与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式联系以及上下级关系。(3)、工作条件和物理环境,包括正常的温度、适应的光照度、通风设备、安全措施、建筑条件,甚至工作的地理位置。(4)、社会环境,包括工作团体的情况、社会心理气氛、同事的特征及相互关系、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5)、职业条件,由于人们常常根据职业条件来判断和解释职务描述中的其他内容。
4、职务价值评价:它以职务分析的结果为基本依据,而它本身又是企业制定工资标准的依据。
(三)、制定招聘计划?
答: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时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资格、招聘途径、招聘方式和招聘预算。对于招聘途径,当企业出现空缺职位时,可以通过内部招聘也可以通过外部招聘的方式来填补空缺。
(四)、人员使用的原则。
1、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2、有利于“人尽其才”3、有利于提高组织士气。
(五)、培训的意义。
第一,培训是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的手段。第二,培训是最大的福利。第三,培训是高收益的投资项目。
(六)、结构工资制。
基础工资,亦称基本工资2、职务(岗位)工资3、年功工资,又称工龄工资4、奖励工资,又称浮动工资(即把员工基本工资的一部分或全部与奖金等结合在一起,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和员工劳动成果的大小而上下浮动计酬的一种工资制度)。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七
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求职材料!我叫xxx,xx大学法学院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悉贵公司有意新纳人才,怀着激动的心情写下这封求职信,申请贵公司法务人员之职位。
作为一名应届法律毕业生,我的社会经验当前是十分的匮乏。多年的寒窗苦读,使我掌握了精深的专业知识。当前国家法院已经不缺乏法律人才了,所以我决定走向企业,走向公司,在公司中努力的进步,发挥自己的实力,取得更大的进步。也许在公司中取得进步,才是我最应该做到的事情,我坚信自己能够做的更加的好!面临着即将毕业的兴奋,心怀着奉献社会的抱负,渴望把所学知识学以致用,特别希望能够在公司从事有关法务方面的工作,期望贵公司能够为我提供这样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贵公司实力雄厚,名声显著,潜力巨大,我非常期望能够成为贵公司的一员,为贵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尽心尽力!
大学的四年是充实的四年,使我完成了从普通人到法律人的转变!首先,自己形成了一个习惯的法律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其次,阅读了大量法律专业书籍,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理论。再者,曾两次到河南涛声律师事务所实习,熟识了法律事务,能够运用法律解决一些基本问题。当然,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我最大弱势就是没有工作经验,但我会用一如既往的勤奋努力来弥补我经验的不足;我也特别能吃苦,愿意接受公司所分配的各种较为困难的任务;我也愿意接受低工资,只要贵公司能给我学以致用的机会以及施展才华的舞台,我会奉献出自己最大的才、智、谋、力,为公司赢得更大的发展!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不断的努力,我坚信只要自己更加不断的努力下去,做好自己,将自己的全部精力用在工作上,为贵公司的发展做出我最大的贡献,我相信我能做到,只要贵公司给我一个这样的机会,我就可以实现我多年来的抱负,取得更大的成绩,相信自己!
如果您正在寻找,那么请您关注我:一位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大学生;一位期待召唤,渴望风浪的年轻水手。诚恳地请求加入您的队伍,与您同舟共济,共创辉煌。最后,真诚的祝愿贵公司越加强盛、更加辉煌!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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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八
通过学习物流管理导论,我深深明白到世界人民的生活与物流息息相关,物流扮演着一位重要的幕后工作者,隐藏在全球经济的背后,却控制着经济的发展。对于这门课,首先我很喜欢姜劲老师的上课作风,虽然严格了一点,但让我清楚物流的大概意义。
物流,是为物品及其信息流动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回收、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物流的流通,深深影响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商品的买卖离不开物流的发展,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物流的支持,资金的流动离不开物流的推动。
而物流管理的发展经历了配送管理、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3个层次。很多人只认识到,物流,就是像在淘宝里,将所买到的东西送到自己家里的中间者——快递公司,或者是大量的.货品需要物流公司运输到顾客。
其实,现代物流不仅单纯的考虑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货物配送问题,而且还考虑从供应商到生产者对原材料的采购,以及生产者本身在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运输、保管和信息等各个方面,全面地、综合性地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的问题。因此,现代物流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把制造、运输、销售等市场情况统一起来考虑的一种战略措施。这与传统物流把它仅看作是“后勤保障系统”和“销售活动中起桥梁作用”的概念相比,在深度和广度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含义。其中一个例子,国美的发展。在家电行业激烈的价格战中,国美导演了巨额采购“商业资本”的现象。而从它的供应链角度看,国美的物流系统可以简单的分为采购,配送与销售三部分。而国美在采购上采取统一采购和招标采购等模式。
从而压低进货价格,提高利润。同时国美依靠庞大的市场销售体系和低廉的价格,初步完成对市场的扩张。国美的物流体系成就了这间企业的蓬勃发展。在当今的电子商务时代,全球物流产业有了新的发展趋势。现代物流服务的核心目标是在物流全过程中以最小的综合成本来满足顾客的需求。而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物流产业而言,中国的物流产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所以我认为,在这个充满市场潜力的领域里,需要更多的人才去发掘市场,同时这些人才需要优化物流体系,总结高效物流管理,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利益,促进中国经济。最后,物流管理是一个涉及各个部门的管理系统,需要各个部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来实现。此课程的学习,使我对物流管理有了初步的认识,对物流的流程有了一定的了解,让我受益匪浅!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九
第一节法律的起源。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
(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第二节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最本质的属性)。
2、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3、法律的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第三节法律的渊源和分类。
1、法律渊源:指用于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2、法律渊源的种类:
(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
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法律的分类:
(1)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4)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社会组织普遍适用,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
特别法:凡是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在特定的时期内有效的是特别法。
(5)根据法律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6)公法和私法。
(7)法系:
又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
英国法系:指中世纪以来的英国法律和仿效英国法律传统的各国法律。也称普通法系英美法系。
第四节法律的历史类型。
1、法律历史类型:凡是经济基础及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的法律,就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法律。
2、奴隶制法律:
经济基础:是奴隶主阶级对于生产资料和奴隶人身的完全占有。
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
(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
(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
(4)保留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3、封建制法律:
经济基础:是封建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
特点:(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
(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4、资产阶级法律:
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而无产阶级被剥夺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和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
特点:(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确认契约自由。
(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确认法制原则。
5、社会主义法律:
第五节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律与社会经济基础。
(1)经济基础决定法律(2)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2、法律和政治。
3、法律和道德。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第一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2、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
(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
4、社会主义法律与客观规律。
5、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2)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实现对敌专政。
(2)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1)消灭和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2)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的作用。
(4)社会主义法律在对外方面的作用。
第三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
(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
(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除过时的法律;。
(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2、制定的基本原则:
(1)从实际出发;。
(2)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3)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4)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3、制定的程序:
(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4、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结构:适用条件、行为准则(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5、种类:
(1)按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2)按法律规范所包含的行为准则的确定程序,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
6、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
系统化方式:(1)法律汇编(2)法律编纂。
7、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第四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
1、社会主义法律实施: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二种:(1)法律的适用(2)法律的遵守。
2、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
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活动。
(2)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
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和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3)总的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4)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
(1)概念: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4、社会主义法律的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内,对什么人有约束力,包括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1)空间效力:
(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
5、社会主义法律的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条件所作的说明。
(1)从解释的主体上分类:正式解释(立法、司法、行政)、非正式解释。
(2)从解释的外延上分类:扩充解释、限制解释、字面解释。
(3)从解释的方法上分类:文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和系统解释。
6、违法与法律制裁:
(1)违法: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要件:1)违法的客体2)违法的客观要件3)违法的主体4)违法的主观要件。
(2)法律责任: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
(3)法律制裁: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
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
7、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1)概念: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
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3)结构:1)法律关系的主体:
2)法律关系的客体:
3)法律关系的内容:
(4)法律事实:那些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叫做法律事实。
分类:1)事件2)行为。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
4月27日,张某将其位于县城的一套住房卖给李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李某应于205月20日前支付房价款215000元,李某支付价款后,张某应协助李某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年5月20日李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该房屋全部价款215000元,并要求张某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随着该县房产价格的一路飙升,张某开始反悔,认为卖出房屋价格过于便宜,便以该房屋买卖未办理登记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解除与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
李某一怒之下,于12月5日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履行合同,协助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依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的,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以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为要件,且需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未登记过户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双方系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内容合法、行为不违反社会利益和公共道德,应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张某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即应判决被告张某协助原告李某办理该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
我同意第二种意见。
个人分析如下: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观点,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是把债权制度和物权制度混为一谈。《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表明原则上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之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之特质。有人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产权过户登记三个阶段,即如未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则买卖合同无效其实,主张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的观点混淆了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与不动产物权变动要件之间的区别。从民法上讲,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该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生效要件,便在订约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依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亦应受合同法的保护。依据合同规定,出卖人有义务转移不动产物权,其在法定期限内应协同买受人前往登记机关办理物权变动登记手续,而买受人则有义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并有权请求出卖人交付不动产、及时与自己前往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因此,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属实践性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房地产物权转移的合同无效,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
【案例二分析】。
赠与人财产利益被侵害是否可撤销赠与合同?
9月,陈某与周某及其第三人黄某共同成立一旅游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其中登记在陈某名下股权1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登记在周某名下股权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该股权实际是陈某赠与周某的干股),登记在黄某名下股权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9月22日,周某利用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便利、违法变更该公司注册资本,将陈某投入公司的62万元作为周某的增资登记在周某名下,使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权由7.5万元增至69.5万元,股权比例由25%增至69.5%,从而使赠与其股权的陈某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由55%降至21.5%,使黄某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由20%降至9%。周某所做所为,严重侵害了陈某的合法利益。起诉,要求撤销陈某对周某关于旅游公司7.5万元股权的赠与,令周某返还其所持有的7.5万元的股权。
对于此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存在两种观点:
1、陈某与周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成立,股权的权利早就转移,陈某不能要求撤销该合同。
2、周某所实施的不法行为,不仅侵占了旅游公司的财产,亦侵占了陈某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作为受赠人,周某所实施的不法行为对赠与人、即陈某构成严重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诉请,应予以支持。
我同意第一种观点。
个人分析如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中,209月,陈某就将自己的股权7.5万元赠与给周某,周某也已经接受赠与,并且作为其在公司的25%的注册资本,从而说明陈某周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成立,也已经履行完毕。
但是,为了相当周全的保护赠与人利益,避免赠与人因一时思虑不周而受损害,原则上允许赠与人反悔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它有两种情形,一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二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也可以撤销(《合同法》第192条)。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本案显然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后的撤销情形,且不属于除外规定,即按照《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处理。
该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就本案而言,显然没有该条第2项规定的适用余地。从本案给出的案情来看,当初周某接受陈某的赠与,陈某并没有在合同中附义务,陈某也不能根据该条第3项的规定获得胜诉。那么,陈某的请求权基础就只能是第192条第1款第1项,因为第192条第2款是关于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的规定,第194条是关于撤销后的返还赠与的财产的规定。
周某的不法行为侵害了陈某的财产利益,是否就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情形呢?换句话说,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是指什么而言,是否包括赠与人的财产利益(以下皆包括股权),确有疑义。
依刑法有处罚之明文者。”《德国民法典》第530条规定:“受赠人因对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严重冒犯而实施重大的忘恩行为的,赠与人可以撤回赠与。”很明显都注重人身权的保护。。
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第1项的结构上看,“严重侵害赠与人赠与人的近亲属”是指财产权和身体权。如果包括财产利益在内,那么,赠与人侵害了不是赠与人---即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财产利益,也可以使赠与人获有一项撤销权。这个对赠与人就课以太过重的义务,影响受赠人对赠与人的信赖,过于保护赠与人,有失赠与的社会效果。只有将“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对象指向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权利(仅指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才更具有意义,以体现法律的“感情”。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一
作为一名航空专业的学生,我有幸参与了《民航概论》的实践课程,这个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并对民航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这些实践活动中,我体会到了民航行业的精彩与挑战,也对自己的职业选择更加确定。以下是我对这次实践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民航行业的发展与挑战。
民航行业是一个高度复杂的领域,它涉及到技术、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我的实践课程中,我们参观了一些民航企业和机场,深入了解了航空管理、航空安全和航空服务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观察和交流,我意识到,民航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充满了挑战。例如,航班安全是民航行业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而机场的运营与管理也需要高度的技术支持和协调能力。面对这些挑战,我深感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更加坚定了我在这个行业中的选择。
第二段: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在这次实践中,我们组织了一次团队活动,以模拟航空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通过与队友合作,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协调各方面的资源,提前做好计划,确保航班的安全和顺利运行。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责,我们需要相互配合、相互信任,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这次团队合作让我认识到,在民航行业中,团队合作是实现目标的关键,更需要大家的默契和努力。
第三段:多元化的工作机会。
通过实践,我了解到民航行业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工作机会。除了飞行员和空乘人员,还有航空运营、航空维修、航空安全等多个职业方向。在参观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过程中,我结识了一些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士,他们向我们分享了他们的工作和心得。这些经历让我意识到,民航行业不仅仅由飞机和航班组成,它也需要各种各样的专业人才来支持和维护。通过这次实践,我对自己的职业选择有了更明确的认识,也更加期待将来在这个行业中发展。
第四段:服务意识的培养。
民航行业是一个与人密切相关的行业,服务意识是其重要的一部分。在实践过程中,我亲身体验到了空乘人员的工作,了解到在航班上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是多么的不易。空乘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还需要耐心和细心,关注每一个乘客的需求和安全。通过这次实践,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行业中,对于每一位乘客来说,满意的服务是最重要的,而这需要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
第五段:对将来的展望。
通过这次实践,我对民航行业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也对自己的职业选择更加确定。我希望能够进一步深入学习航空相关的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技能和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在这个行业中取得更好的成就。同时,我也希望能够参与更多的实践活动,亲身体验和感受民航行业的魅力和挑战,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总结:通过这次实践课程,我对民航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自己的职业选择更加确定。我深刻体会到了民航行业的发展与挑战、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多元化的工作机会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同时,我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了期待和信心。我相信,只要不断努力学习和实践,我一定能在民航行业取得更好的成就。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150字)。
民航安检是确保乘客安全的重要环节,我最近也有幸体验到了这一过程。通过与安检人员的互动和观察,我深深感受到了他们的职责与辛劳。下面,我将通过以下五个方面来介绍我的民航安检概论心得体会。
第二段:安检程序与标准(250字)。
民航安检是一个严格的程序,每个乘客都要经历。先是把个人物品放入行李箱,然后将行李箱通过安检机器,最后是乘客自己的安检。我注意到,安检人员非常注重细节,比如打开电子设备的开关,让乘客确认作用正常。而且他们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每一个乘客都得到相同的待遇。这让我感受到了民航安检的严肃性和专业性。
第三段:技术设备和隐私保护(250字)。
在安检过程中,我还注意到使用了一些先进的技术设备。例如X射线机器可以扫描行李箱的内部结构,而金属探测器可以侦测到身体上的金属物品。这些技术设备使得安检过程更加高效和准确。另一方面,这些设备也引起了一些人的隐私担忧。尽管如此,我认为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而一份小小的隐私权妥协是可以接受的。
第四段:安检人员的辛勤工作(250字)。
通过与安检人员的交流,我意识到他们的工作非常辛苦。他们需要长时间站立,维持警觉,同时面对各种性格和情绪的乘客。不仅如此,他们还需要定期接受培训,学习新的安检技术和流程。尽管安检工作的压力很大,但我注意到他们总是以微笑和耐心来对待每一位乘客。这让我深深敬佩他们的专业态度和奉献精神。
第五段:安检对乘客的重要性与承诺(300字)。
民航安检对乘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乘客,我们能够在飞机上享受到安全舒适的旅程,多亏了安检人员的努力。他们不仅是我们的保护者,也是我们的守护者。因此,我们需要尊重安检人员的工作,遵守规定并且配合他们的工作。同时,政府和民航公司也应该加大对安检人员的培训和支持,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总结(100字)。
通过这次民航安检的体验,我认识到安检程序的严谨和安检人员的辛勤奉献。尽管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觉得这个过程繁琐和耗时,但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对于乘客来说,尊重和配合安检人员的工作是我们的责任。同时,政府和民航公司也应该不断改善安检流程,提高安检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旅途中真正放心和安心。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三
段落一:介绍民航概论的重要性和学习内容。
民航概论是一门重要的课程,它涵盖了民航业的方方面面,包括航空工程、航空管理、航空经济、航空法律等等。学习民航概论不仅可以了解民航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还可以拓展视野,开阔思路。同时,对于从事航空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说,了解民航概论的知识,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从事工作。
段落二:民航概论的知识结构和内容。
民航概论的知识结构分为航空概述、航空市场、航空经济、航空管理、航空法律、航空安全等七个部分,每个部分重点介绍相应的知识点。其中,航空概述主要介绍了民航的定义、发展历程、产业链等内容;航空市场介绍了航空市场的组成、市场构成等;航空经济包括了航空的运输经济、维修经济等;航空管理主要介绍了航空运输企业的组成和管理模式;航空法律介绍了航空法律的内容、种类和相关规定;航空安全则涵盖了航空事故的发生原因、预防措施等。
学习民航概论,让我深刻认识到民航业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民航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可忽视。同时,通过学习,我了解了航线经济、空客发展、机场规划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非常有用。在学习过程中,我也体会到了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这让我更加珍惜每一个学习机会。
段落四:学习民航概论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
在学习民航概论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如理解航空术语和专业名词、理解和记忆复杂的机场规划方案等。对于这些困难,我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方法来解决,如查阅相关资料、请教老师和同学等。这些方法有效地帮助我克服了学习上的困难,使我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了民航概论的知识。
段落五:总结。
民航概论作为一门基础课程,是非常有价值的。通过学习,不仅可以了解民航业的发展和现状,还可以拓展视野,开阔思路。同时,学习民航概论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从事相关工作。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困难,这时需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法来解决。通过努力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民航概论的知识,为实现我们的梦想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100字)。
民航概论实践是我大学的一门必修课程,它充实了我的大学生活,也让我对民航行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这门课的实践过程中,我既学到了理论知识,也亲身体验了实际操作,收获颇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民航概论实践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理论与实践的结合(250字)。
我们在课堂上学习了关于民航行业的相关理论知识,包括航空器构造、航空安全管理、航空服务等内容。而实践环节则使我们能够将这些知识应用于实际情境中。通过参观飞机维修厂和模拟乘务员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知识的巨大帮助。在参观飞机维修厂时,我们亲眼目睹了飞机维修过程中复杂而精细的操作,加深了我们对航空器结构和维护的理解。模拟乘务员培训则让我亲身经历了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客户服务的训练,让我们更加理解了航空服务的重要性。
第三段: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300字)。
在民航概论实践中,我们经常需要进行团队合作和沟通。参观飞机维修厂,我们需要分组进行观察和讨论,共同完成观察报告。在模拟乘务员培训中,我们需要团队协作处理各种航空事故和客户投诉。这些经历锻炼了我们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通过实践,我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团队的每个成员都能积极参与和贡献,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果。而沟通能力则是保证团队协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沟通可以避免误解和争执,促进团队的顺利运作。
第四段:实践带来的心灵启发(300字)。
在民航概论实践中,除了学到专业知识和培养技能外,我还获得了一些心灵上的启发。参观飞机维修厂时,我被工匠精神所感动。机械师们对每个细节都十分细致,他们将自己的职责视为燃烧自己的生命来守护每一位乘客的安全。这种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让我深受触动。另外,在模拟乘务员培训中,我学到了如何处理客户投诉和协助处理紧急情况。这些技能不仅在航空行业有用,而且在生活中也能帮助我更好地与他人沟通和解决问题。
第五段:对民航行业的未来展望(250字)。
通过民航概论实践,我对民航行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也对它的未来充满了期待。随着人们对航空出行的需求越来越大,民航行业将保持持续的发展势头。我相信,未来的民航行业将更加智能化和便捷化,新的技术和理念将不断应用于航空器的设计和航空服务的改进中。同时,我也希望未来的民航行业能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总结:通过这次民航概论实践,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和培养了实际操作能力,还对团队合作、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这些体会和心得将对我的未来学习和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我希望能够在航空行业中有所突破,在民航事业的发展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衷心希望民航行业能够越来越好地为人们的出行和生活提供便利和安全。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五
民航概论实训课,在航空专业学习中是必修课程之一。这门实训课程不仅对于我们的学习成绩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实际操作航空设备的机会。通过这次实训,我得到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和感受。
第一段:基础知识学习。
课程一开始,老师先给我们介绍了航空行业的基础知识。我们学习了飞机的组成结构和基本操作原理,掌握了常用的导航仪器和通信设备。通过理论学习,我们对航空领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为后面的实习操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段:实际操作体验。
为了更好地理解航空设备的操作方法,课程安排了航空模拟器使用和飞机模拟进行实践操作。在模拟器上,我们可以体验飞行员操作飞机时的情况。我第一次坐在模拟驾驶舱内操作飞机时,心里非常紧张。但是这也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飞行员在弥补出现的突发状况时的应变能力。
在飞行模拟实验中,我们学习了如何使用飞行指令和导航仪器等技术。我们学会了如何保持飞机的平稳飞行,如何进行地面和空中通讯等操作技能。在实践中体验到了机舱内操作的难度和飞行员格外需要注意的问题,同时也学会了如何进行安全的操作流程。
第三段:实战演练。
课程安排了昼/夜飞行实训训练。这部分课程真正意义上对我们操作技能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在需要进行夜间起降的时候,我们需要熟练掌握灯光和信号灯的使用并注意跑道上的情况,否则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在这个阶段,我们感受到了航空行业的严谨和操作中的紧迫感,同时也磨练了我们的操作技能。
第四段:团队合作。
在完成实习任务的过程中,我和同伴们慢慢适应了集体合作的方法。在飞行过程中,我们需要配合掌管导航控制的同学和其他有关乘务和维护工作。这些要求我们和队友们合作良好,协作默契,同时也提高了我们在其他方面的管理技能。
第五段:收获。
通过民航概论实训课程,我不仅学会了基础航空术语和相关知识,同时也接触到了航空行业的各方面工作,提高了自己的操作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对于我们未来职业生涯的规划和发展打下了基础,并且也让我们深入了解了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和重要性。
总结。
民航概论实训课程给了我们很多实际操作经验和概念知识的拓宽。通过这次实习经验,我对航空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且对未来的职业发展和规划有了更加具体的了解。值得期待的是,我能够在未来的职业进阶中应用这些情况和服务于社会,让自己成为一名更好的航空技术人员。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六
民航安检是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旅客和行李随身物品的检查,减少恶意攻击和不法行为对航空安全的威胁。我最近参加了一次民航安检概论课程,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宝贵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民航安检的理解、感受以及对其未来发展的展望。
第二段:理解民航安检的重要性。
民航安检是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能够减少恶意攻击和不法行为对航空安全的威胁,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旅客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任。在进行安检的过程中,安检员会对旅客和行李进行各种技术手段的检查,如金属探测器和X光机。这些技术手段不仅能够发现携带危险品的旅客,还能够迅速、准确地识别出不同物体的特征。通过不断提高安检技术和设备的水平,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航空运输的安全性。
第三段:对民航安检的感受。
在参加民航安检概论课程的过程中,我对民航安检的复杂性和严谨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安检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和辨别危险品,同时还要处理好旅客的情绪和态度,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我们身为旅客,应该积极配合安检工作,按照规定将行李和物品进行正确的分装和申报,以便安检人员进行检查。我深感民航安检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安检员们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的观察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对民航安检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新一代的安检设备和技术将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能够更准确地识别和检测各种物体。例如,人脸识别、红外线扫描和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的运用将进一步提高安检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随着人们对隐私的关注不断加深,安检工作也需要在尊重旅客隐私的前提下进行。因此,未来安检设备和技术的研发不仅需要满足安全要求,还要考虑到人性化和便利性,以提升旅客的满意度。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参加民航安检概论课程,我对民航安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民航安检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关乎航空运输的安全和旅客的满意度。我们身为旅客,应该积极配合安检工作,合理携带行李和物品,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民航安检将不断优化和升级,以适应航空安全的新挑战。作为普通旅客,我们应该对安检工作保持理解和支持,共同为航空运输的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七
第一段:引言(150字)。
民航概论是一门研究民用航空运输的学科,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民航行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课堂上,老师详细讲解了民航的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以及运输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学习,我对民航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第二段:民航的重要性(250字)。
民航是现代交通运输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承担着载客和货运的功能,还担负着连接国内外各地的重要任务。民航作为现代化的高效交通工具,能够快速、安全地将人与货物运输到海内外。特别是在国际贸易和旅游业的发展中,民航为促进经济繁荣和文化交流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我深刻认识到合理发展民航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发展至关重要。
第三段:民航的组织结构(300字)。
在学习民航概论课程的过程中,我了解到民航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组织机构。它包括航空公司、机场、空管部门和相关政府机构等多个组成部分。这个系统由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共同保障航班的顺利进行。航空公司承担着航班运营和经营管理的职责,机场提供场地和设施保障,空管部门负责航班的引导和安全保障,相关政府机构则负责监管和政策指导。只有这样的一个机构组织能够实现航班的快速、高效和安全运营。
第四段:民航运输过程中的问题(300字)。
民航运输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问题和挑战。其中,航空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一环。民航系统需要确保航班安全,防止恐怖袭击和事故发生。此外,航延、航班取消和行李丢失等问题也时常发生,给旅客和公司带来不便。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民航需要不断改进技术手段,加强安全措施,提升乘客服务体验。这是保持民航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第五段:结论(200字)。
通过学习民航概论课程,我对民航的重要性和组织结构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民航作为现代交通运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了国内外各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然而,民航也面临着众多的挑战,需要持续改进和创新。作为一名学习民航的学生,我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为民航的发展贡献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全球航空运输的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总结:通过写这篇文章,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民航概论课程相关的内容。我认识到民航不仅是现代化交通工具,更是国家和人民发展的重要支持。正如课程所强调的,发展民航需要多方合作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八
民航概论是一门非常有趣和有挑战性的学科,在这门学科中我们学习航空旅游、机场管理、航空物流等内容。从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民航所具有的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也意识到了自己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自己对民航概论学习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认识航空旅游。
航空旅游是民航概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在这个领域中,我学习到了航空旅游的基本概念、不同的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在了解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国内外常见的旅游方式和消费群体,并认识到了航空旅游市场日趋繁荣,并为我未来在旅游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第三段:了解机场管理。
机场作为民航概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习中我涉及到了机场的基本概念,机场的特点以及机场运输组织和管理模式。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机场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这些知识让我对机场管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为我未来在相关领域的从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四段:探讨航空物流。
作为重要的物流模式之一,航空物流在民航概论中也是一个必学的内容。从物流概念到物流流程,我逐渐了解了航空物流的运营方式和选择,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航空货运代理人、航空集装箱和航空货物的计价方式。这些知识为我未来从事物流方面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让我明白了航空物流服务的重要性。
第五段:总结体会。
综合上述内容,民航概论的学习给了我深刻的认识,让我对于民航这一行业更加的了解。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拓展了我的专业知识,还培养了我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此外,民航概论课程也为我未来发展路径的规划提供了很大的启示,让我懂得如何在民航领域中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最终成为一名优秀的民航行业从业者。
尽管我们已经学完了民航概论课程,但我相信,所掌握的知识和体会将会成为我们未来职业生涯的宝贵财富,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在这一行业中展示自己的价值,也为民航事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十九
第一段:引言(200字)。
民航安检是保障航空安全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恐怖袭击频发,让人们更加重视机场安检工作。作为一名旅客,我亲身经历了民航安检,不禁对其进行了深入思考和体会。本文将从安检的必要性、流程、技术发展、改革创新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的建议。
第二段:必要性及安检流程(200字)。
民航安检的必要性毋庸置疑,它是保障乘客生命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在进入候机楼之前,乘客需要经过安检闸机,将个人行李和身体进行检查。这样的安排能够防止危险品和非法物品进入飞机,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乘客生命安全。
第三段:技术发展、改革创新(200字)。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民航安检也在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例如,一些机场已经开始使用全身扫描仪,这种设备能够快速扫描乘客的全身,并检测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品。此外,还有自动化行李传送系统、人脸识别技术等,都为安检工作提供了更加高效和准确的手段。此外,改革创新也涉及到对安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
第四段:存在问题与改进(200字)。
尽管民航安检工作逐渐改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旅客反映,安检流程繁琐,浪费时间。例如,传统的手工检查行李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并且频繁的是示意乘客将物品取出放进蓝色的塑料篮子里,这样的操作方法效率较低。在改进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进行自助登机牌、行李托运等流程,减少人工操作。
第五段:个人建议(200字)。
我个人认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民航安检流程应更加科学高效。或许可以引入更多智能化的设备,简化旅客的出行手续。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投入,对安检人员进行更系统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此外,民航安检管理部门还可以通过用户反馈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改善旅客体验,提高安检效率。
结语(200字)。
民航安检是保障航空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重视和支持。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制度的改革,民航安检工作会越来越好。希望未来的民航安检能够更加科学高效,为乘客提供更便捷和安全的旅行体验。同时,也呼吁大家共同遵守安检规定,共同维护航空安全。
民航概论教学计划篇二十
民航概论是一门关于民航发展历史、航空运输基础知识的课程,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深入了解了民航行业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以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对民航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通过本文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民航行业的快速发展。
民航行业是一门高科技、高信任、高风险的行业,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人们出行需求的不断增加,航空旅游业充满了活力。低成本航空公司的崛起为广大民众带来了更多的出行机会,让人们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飞行的乐趣。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航空器的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安全性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这些发展带来了更多机会与挑战,也需要民航行业从业者具备更多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段:民航行业的管理模式。
在学习民航概论的过程中,我了解了民航行业的管理模式。航空公司的运营管理十分复杂,人才、飞机、机场、安全等方面都需要高度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效的体系。而空中交通管制是保障整个民航运行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对航班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引导。此外,我还了解了航空公司在市场营销和服务方面的策略,如提供优质服务以获得竞争优势。这些管理模式的学习让我深刻体会到民航行业的复杂性和困难性。
第四段:民航行业的挑战与改进。
尽管民航行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航空器的燃料消耗和排放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之一。与此同时,机场的容量限制也制约了航空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民航行业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如推动航空器技术的进步,建设更大规模的机场,以及推动绿色出行等。只有不断改进,民航行业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段:我的收获与展望。
通过学习民航概论,我对民航行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挑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比如对民航行业的管理和市场运作方面的知识还不够熟悉。因此,我将继续努力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未来,我希望能够在民航行业从事相关工作,并为该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
通过对民航概论课程的学习,我对民航行业的快速发展、管理模式和所面临的挑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我也明确了自身在该行业中所需要提升的能力和知识。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不断适应民航行业的发展,为行业的繁荣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