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人社局范文(20篇)
学会适应变化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能力之一,只有适应变化才能不断发展和进步。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在语言表达上做到精炼和准确。这里整理了一些成功人士的自我总结经验,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自己并提升个人能力。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一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19号),结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为规范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确定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文书,是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统一编号,必须按照编号使用。
第三条每年9月15日前,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按各系毕业生生源情况将协议书及编号表下发到各系。
第四条各系在协议书“院(系)意见”栏内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将协议书发给毕业生,作为联系单位的凭证。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聘用意向后,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协议书送交招生就业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持一份,三方必须签章完备,否则无效。
第六条协议书不得私自涂改、转借、交换。
第七条协议书如果出现损坏、撕裂等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各系审批登记后,持系领导签字的申请书及破损的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更换手续。
第八条毕业生持有的协议书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在遗失地省级报纸挂失。见报后,凭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先到各系由系领导签注意见,再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发手续。
第九条遗失的空白协议书补发后,首先到所在系加盖公章,之后可直接和用人单位联系并办理签约手续;如协议书遗失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则补发后必须和原单位联系签章,作为毕业派遣的依据。
第十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需重新签约的,须持原签约单位解约函、原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和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二
近日,记者从有关高校获悉,部分原来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已出现申请解除协议的行为,个别人还想私下违约,原因是有的同学找到更合适的单位,有的考上研究生,有的录为公务员等,有些毕业生对政策法规不了解和守约诚信意识不强,在解除协议过程中给自己造成被动,记者就如何解除就业协议和私自违约的危害等问题采访了专业人士。
问:未经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可否要求换发?
答: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问:就业协议书签订时能不能先由学校盖章?
答:若用人单位提出,希望学校先盖章,则学生需要出具用人单位接收函并先经院系审核盖章。
问:违约手续如何办理?
材料包括:原签约单位(包括协议书上盖过章的'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函;新单位同意接收的函;本人要求违约的书面申请,并由院系同意并签字盖章。(2)本人将违约申请材料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3)本人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具的交费单到校有关部门缴纳违约金。(4)到毕业生就业中心领取新协议书。
问: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怎么办?
答: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院系意见。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问:申请出国(出境)的怎么办?
答: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向学院提出申请,交回就业协议书,经学院确认后,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若学生联系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的,可持学校的证明,到校有关部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院系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问:学校依据就业方案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三
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书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书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毕业生委托乙方安排其就业,推荐人员赴乙方工作。
第三条甲方推荐的毕业生将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乙方保证甲方推荐的人员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甲方推荐的人员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甲方推荐的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荐的人员自行安排。
第五条乙方延长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工作时间,应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推荐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乙方负责对甲方推荐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推荐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_元。
第十条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协议书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与甲方推荐的人员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乙方应为甲方推荐的人员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为甲方推荐的人员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推荐的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乙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推荐的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乙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协议书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八条订立本协议书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书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协议书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书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荐的人员:
2.甲方推荐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据本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甲方推荐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荐的人员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内的;。
2.乙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违反和解除甲方推荐的人员劳务关系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经济补偿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_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根据甲方推荐的人员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甲方推荐的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前_________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个月:
1.经与甲方推荐的人员协商一致,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
2.甲方推荐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九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四
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
第一,不要轻易交出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具备唯一性,一旦签订就业协议而又不履行时,大学生就要到教育部门办理手续,重新获取就业协议。这会耗费精力和时间,得不偿失。
是否约定违约金,大学生朋友应该慎重考虑。很多大学生急于找工作,轻易地在就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但工作后不满意想换工作时自己不得不承担违约金。但要是不设定违约金,对用人单位的.限制显得过少。违约金上、下限一般没有严格的规定,但大部分企业都在2500左右,若超过5000元学生需慎重考虑。
第三,利用好备注栏。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绝大多数的就业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第四,在签就业协议书时,对待附加协议要更加认真谨慎,因为这样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几乎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轻易违约。
第五,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五
解约函:
在充分考虑个人选择意愿和我单位现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
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贵校研究生院某学生与我单位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请贵单位予以协调。
特此函告!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协议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协议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协议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协议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协议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协议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协议。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协议: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协议。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协议终止。
八、违反劳动协议的责任。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协议,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协议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协议,包括劳动协议部分无效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协议后,未按本协议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协议,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协议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协议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协议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协议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协议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协议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协议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协议,续订协议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续订协议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协议,续订协议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续订协议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七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依照“广东印刷业竞争力提升计划”的精神,现由“计划”执行方—广东印刷网集中商务平台上及行业内的资讯,受甲方委托推荐人员面试及就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委托乙方推荐就业岗位,人数如下:
岗位:1、2、3、4、5、6、7、8、(详情按《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
三、甲方不得提供虚假的用人信息和做出虚假承诺,如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做出虚假承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须金额赔偿。
四、乙方通过各种渠道寻访人才,对候选人进行基础面试、筛选,选定候选人,向甲方推荐面试,甲方决定试用同时,开具《试用确认书》给乙方(详见附件)。
五、乙方在拿到《试用确认书》后,将有义务向该人员提供包括:《印刷概论》《胶印原理》《印刷质量管理》共31个课时的培训,并经过考试通过再输入进厂,时间在10天以内。
六、乙方原则上不向甲方收取招聘费用,如遇到特殊要求,由双方协商再定。
七、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署人:签署人:
日期:日期: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八
2.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3.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4.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5.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6.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
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7.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8.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九
甲方:武汉铁路桥梁学校(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中专学生)(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原则,达成如下的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操行表现的考核与评定;乙方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记录者,取消推荐就业资格。
(二)甲方负责推荐乙方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就业。
(三)甲方根据择优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本着对社会、家长、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乙方符合下列条件者,甲方负责推荐就业。
2、思想品德好;
3、身体健康;
4、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
(四)对品学兼优、专业能力强的学生,甲方负责优先推荐就业。
(五)非毕业生本人原因,乙方三个月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学校可再次推荐就业。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学习成绩良好。
2、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顶岗实习,坚持岗位,按期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和顶岗实习手册,取得实习单位认可,实习成绩考核合格。
3、按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接受用人单位的挑选,服从学校安排。
4、学校推荐就业,三次不服从者,取消再推荐就业资格。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乙方,待乙方入学报到缴费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第一条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
档案: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学位类别: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培养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毕业生工作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____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__________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19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毕业生意见:___________用人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一
尊敬的就业指导中心老师:
您好。
我叫xxx,现为xxx学院xx级xx专业研究生,学号是xxxx。我于xxx年xxxx月份与xxxx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是xxxxxx。由于我父母非常希望我留在家乡发展,现极力反对我去xxxxx工作而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他们生我养我辛苦一生,都是为我着想。
因此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还是尊重他们的意见。经过与xxxxxxx单位友好协商,同意与我解除就业协议。对于我的提前解约给您和学校带来的不便与麻烦,我感到深深地内疚和抱歉,同时对于我之前没有慎重考虑而给学校造成的麻烦表示检讨。请您和学校原谅我的错误,并批准我的就业协议书申请,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范文二:
学校领导、老师:
我是xx学院xx专业的xx。在x月x日因为……而与同学发生了争执并动手打架,此行为严重违反校规,在老师和同学们心中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后学校对我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后经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来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应该改进;二来在与同学老师交往中,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包容。
现此事已过去很久,但对我的教育确实深远的。深刻认识到了自我的不足。自学校处分下发后,我不断地告诫自己、鞭策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大学生。几年来,我再未发生类似事件。
因学校要求受过处分的同学需提出申请,经校领导同意批准后,才予以发放就业协议书,现特向学校老师、领导提出申请,取消我四年前的留校察看处分。
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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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二
甲方到乙方进行_________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安置在_________就业,为了共同督促,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学员不得有犯罪记录和传染病史,若经发现,乙方有权停止对其培训,所交费用一概不退。
2.学员必须遵守国家、_________市各项法律法规和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3.在培训期内,乙方给学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并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伙食费、教材费学员自理)。
4.在培训期内,学员屡犯培训制度、不认真培训、学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延期培训、不予安置,一切损失由学员自负。
5.学员在培训期内,应注意人身安全。学员在教室培训上课时间,安全由乙方负责,其它时间及地点的安全由学员自负。
6.培训合格后,乙方根据学员的`自身情况和成绩将其安置在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及相关单位工作。服务期为_________年。如在_________年内出现工作变动,除本人违反单位劳动纪律或国家法规而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外,乙方仍负责重新安置。若乙方_________年之内未能给其提供就业机会,学员有权申请退还相应学费。
7.学员如在培训期结束后,在认真学习的情况下成绩仍不合格者,可延期免费培训,延期就业安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之中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三
今年以来,青白江区人社局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大兴市战略”、区委“五区”发展战略为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截止4月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均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实现良好开局,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产业升级转型为导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个性化”服务和“网格化”就业实名制服务,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特色产业工人培训、订单定向培训、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技术能人创业培训、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五大”创业就业培训,大力推行就业援助巡回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等工作,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和体面就业。截止4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7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03%;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17%。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1.99%;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36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6.32%;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开展创业培训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展就业培训187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57%;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9.12%;劳务转移输出953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82%;实现劳务收入34107.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0.60%;成功向富士康项目输送647名人员,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1%;落实社保、岗位、培训等各项补贴94.028万元。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加强宣传、执行和征缴基金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采用新账不欠、旧账尽快了断的方式,对欠费及时进行清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支持,力争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社保基金监督和两定机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最大化;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全力配合做好医保关系转移宣传工作,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和手工办理转移工作,积极完善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谈判定价机制、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截止4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2万人,参保率达79.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53万人,参保率达98.3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新增93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增1931人;生育保险参保新增1007人;工伤保险参保新增1064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727人;为31571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金额合计675.63万元,人均月调整金额214元;有964人次享受“可选择”门诊统筹报销2.40万元,报销比例达48.58%;办理医保关系转移137人,其中转入79人,转出58人。
(三)人力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围绕我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将高校毕业生作为主要储备对象,借助鼓励政策和招聘手段,有组织、有目的地将我区经济发展所需的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配置到各企事业单位,并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着力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截止4月底,共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15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25.5%;保持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大学生志愿者,“支教”大学生志愿者5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75.32%;“支医”大学生志愿者2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15%;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40%;新增副高级职称技术人才46名,完成目标任务的92%;正式启动了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加强宣传并积极开展了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及时启动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加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落实力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深化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年初施行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第17号令)。截止4月底,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5起,结案65件,投诉举报结案率达10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7户;排查各类用人单位359户,未发现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80.41万元,涉及劳动者28人;签订集体合同31份,涉及企业830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份,涉及企业5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4件,已结案110件,结案率达96.49%。
虽然今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均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亟待解决。由于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数量庞大,且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历史遗留欠账太多,被征地农民信访问题日趋严重,为确保我区社会稳定,恳请市委、市政府在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政策上给予倾斜,以便我区尽快解决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近年来,由于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先后引入了大批项目,征用了一大批土地,致使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而这部分人员在被征地后,均由征地部门按相关政策为其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导致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减少,为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在下达扩面目标任务时,予以充分考虑,确保我区年度目标能顺利完成。
(三)圈城待遇差距较大。青白江区地处成都市二圈层,各项工作、政策均按照二圈层予以执行,但在工资待遇上却一直处于二圈层最低,与三圈层持平的状况,这导致了我区引进的各类人才大量流失。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能在制定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即:在各类资金补贴政策上享受三圈层待遇),切实解决人员待遇问题,以推动我区各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青白江”发展目标,区人社局将充分发挥民生后勤保障部门的作用,坚持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以“创先争优、改革创新”为工作动力,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取向,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一)突出公平就业,努力促进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一是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大力开发新的更多就业岗位,以稳增长保就业。二是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依托,优化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继续规范和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部门联动、政策支持、服务多样的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四是积极深化“订单、定向、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严把培训质量关,逐步实现就业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确保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新增就业3900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7500人以上;开展就业培训5100人以上;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二)突出人人享有,努力促进社保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继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保,并稳妥解决因历史原因而未参保的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社保功能的服务作用,力争在促进购买服务和业务外包方面取得新进展。三是充分发挥耕保基金帮助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的作用,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扩大社会保险制度受益面。四是巩固和深化基金监管工作成果,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的力度,并继续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健康平稳运,确保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新增人数1.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9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9.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7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三)突出人才优先,努力促进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一是积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二是开展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增加高级人才总量。三是抓紧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四是积极引进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五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大学生创业产业园、人才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培养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急需的紧缺人才。确保全年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600名;为我区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性事业人员230名以上;选派78名城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支援农村基层建设;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志愿者75名,“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20名。
(四)突出柔性协调,努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一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灵活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巩固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成果,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三是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和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及时灵活处理案件争议,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四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100%;处置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率达100%;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5%和85%;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规模以下小企业的覆盖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5%以上。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四
甲方:武汉铁路桥梁学校(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中专学生)(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原则,达成如下的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操行表现的考核与评定;乙方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记录者,取消推荐就业资格。
(二)甲方负责推荐乙方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就业。
(三)甲方根据择优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本着对社会、家长、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乙方符合下列条件者,甲方负责推荐就业。
2、思想品德好;
3、身体健康;
4、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
(四)对品学兼优、专业能力强的学生,甲方负责优先推荐就业。
(五)非毕业生本人原因,乙方三个月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学校可再次推荐就业。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学习成绩良好。
2、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顶岗实习,坚持岗位,按期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和顶岗实习手册,取得实习单位认可,实习成绩考核合格。
3、按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接受用人单位的挑选,服从学校安排。
4、学校推荐就业,三次不服从者,取消再推荐就业资格。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乙方,待乙方入学报到缴费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五
年龄: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学员就业质量,双方本着平等公正和学员利益第一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按照_______课程体系教学规范的要求传授乙方实用技术,提升乙方的工作能力。
2、甲方负责为在______________一次性学完八个月长期班培训课程,并通过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推荐工作,在一年内提供三次推荐就业机会。
3、甲方根据乙方的学习情况、求职意向、技术专长、性格特征及爱好,依据学员与企业双向选择的原则,为乙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推荐工作的方向是:_______企业或相关企业的岗位。
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在乙方就业前,为乙方提供免费“就业准备培训”、“面试技巧培训”、“职业规划培训”、“简历的制作培训”、“模拟面试”等,以提高学员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5、甲方根据学员毕业时间,不定期地邀请企业到中心举行现场招聘会或举办企业代表来中心演讲等活动,使企业和学员可以面对面的进行交流,提高就业效率。
6、甲方在安排乙方面试前,提前告知乙方应聘企业的背景和职位要求,甲方将会根据不同企业的需求,指导乙方对简历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提高乙方就业的成功率。
7、甲方对中心优秀学员(包括班长、各类活动获奖者、全勤奖获得者、结业考试一次通过者、结业考试前三名)优先推荐就业,并且获得校长、学术主管、教质部主管、任课教师、班主任共同提供的就业推荐书。
8、为了保证乙方在已就业企业的长期发展,甲方在乙方成功就业后会继续跟踪回访乙方工作情况。
9、甲方有权利无偿使用中心推荐就业学员的作品、肖像、事迹等进行宣传。
10、甲方不负责学员个人特别指定地区、指定单位、指定公司的就业推荐工作。
11、乙方没有通过结业考试,或在结业考试前自行就业,甲方将不再负责乙方的就业推荐工作。
12、乙方本人联系的聘用单位,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需要协助出具推荐意见或评语。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遵纪守法,学习期间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在保持身体健康情况下,学习刻苦努力,按时完成完美动力课程体系的各项教学要求。
3、乙方结清所有培训费、书费、结业证书工本费等各项费用后,一次性学完八个月长期班培训课程,并通过_______结业考试,完成合格的个人简历和毕业作品,方可享受甲方就业推荐服务。
4、乙方学习结业时,如未能按照_______课程体系的教学要求完成毕业创作,甲方暂缓为其推荐工作。待乙方毕业创作通过后,甲方继续为乙方推荐工作。如乙方在结业后半年内仍未完成规定的毕业创作,甲方不再为其推荐工作。
5、乙方在毕业前应根据自己的性格特征、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在任课教员与就业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明确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和求职岗位。
6、乙方在校期间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备和公物,如由于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就业推荐工作,重视甲方为其提供的面试机会,积极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
8、甲方通知面试时,乙方有责任无条件前去面试。乙方电话在面试期间要保持畅通。
9、为了更好的为乙方服务,甲方会不定期的对就业学员进行跟踪回访,乙方有义务及时的反馈工作情况,配合甲方的就业跟踪服务;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开展一定的活动。
10、乙方顺利就业后,如果就业企业有新的招聘信息,乙方有义务及时的反馈给甲方。
11、乙方不得指定甲方为其推荐任何地区或单位的工作。
三、其它:
1、甲方为乙方推荐工作,且企业同意接收,视为甲方推荐成功;乙方自行联系聘用单位,由甲方出具推荐意见或评语,并确立劳动关系的,视为甲方推荐成功。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无条件终止,甲方不再为乙方推荐工作:
1)乙方自身出现特殊原因(如有遗传病史、传染病等)被用人单位拒绝接收;
2)甲方通知乙方面试后,乙方已经确定参加面试,但无故不到;
3)乙方在参加面试时,衣冠不整、行为恶劣,给面试单位造成不好印象;
4)甲方安排乙方就业的公司已录用乙方,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放弃机会;
5)乙方在未与甲方就业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甲方为其安排的公司;
7)乙方在校期间参与制作的甲方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恶意诋毁甲方声誉或诋毁甲方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完成本协议约定推荐次数或出现本协议第三条条件之一的或出现其他终止情形的,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六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落实“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10月24日召开了工作布置会,落实布置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专题巡察整改工作,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过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存在6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四是部分工作落实缓慢;五是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六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一)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简述:
1.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已在县社会保障中心挂牌认定,同时通过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县内招聘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目前已招聘实习生1人。
2.经核实我局并未接收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发〔2018〕120号)文件,经县残联核实也未接收过该文件。我县实际落实公益岗政策中要求各乡镇优先考虑有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预留岗位数不设上限,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共6019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654人,安置率10.86%。
3.根据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车间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9号)文件“坚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合安置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设、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规格应简洁实用、不贪大求新,防止建设目标层层加码、‘村村建、全覆盖’、建成的车间长期闲置。”的明确要求,我县已超额完成柳州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的“2019年三江县15家以上”、“2020年三江县1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简述:
1.扶贫车间岗前培训补贴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号)文件实施的,文件没有规定扶贫车间不能使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劳动者,也没有规定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人员的年龄。同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没有做出限制,超龄劳动者仍然可以具备劳动者身份。
2.已对接三江春公司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重新核对整改了因入孵认定企业提交材料不全审核过程较长,导致的入孵、认定时间、日期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进度:部分整改完成。
(三)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简述:
1.针对疫情期间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申报工作,我局已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对申报佐证材料有明确规定。此外还制作相关课件多次在各类扶贫业务培训中对各乡镇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后续实际操作中实时对乡镇及工作队予以指导解答,极大减少了群众因文化水平理解能力不同而产生误解,最终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在脱贫攻坚验收前全部发放到位。
2.我局加强了政策落实和服务的主动性,主动联系企业对接相关申报材料的补充事宜,同时积极研究简化审核流程,缩短政策兑现时间,及时兑现各项政策,提高企业满意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四)部分工作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简述:
1.经核实2019年培训生活补贴因资金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目前已完成整改全部发放完毕。
2.2019年第四季度鑫润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已全部兑现。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历年来持续开展并未中断过。2019年8月12日柳州市人社局下文(柳人社规〔2019〕4号)对相关认定业务内容作局部改动,我县已及时参照落实。2020年6月8日三江县人社局下文(三人社发〔2020〕30号)是针对2020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下发的通知性文件,目的是提醒当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到人社部门集中开展就业困难认定,因为每年只有完成就业困难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享受相关社保补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五)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简述:
1.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柳州市统一部署的基层服务项目,目前仅完成硬件建设,功能前期较为单一,各项服务功能柳州市人社局目前仍在持续开发和完善中。同时我局组织乡镇、行政村管理员开展终端机使用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展培训,保证终端机能正常使用。2020年9月我局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各行政村村干协管员配合市人社局对终端机硬件进行逐台测试和验收,全部终端机已安装到位并完成联网,同时要求村委做好设备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避免出现设备损坏等问题。
2.为做好扶贫车间扶持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一是落实各项政策补贴,二是举办招聘会及进行招聘信息推送,三是组织贫困户参观扶贫车间吸引他们就业,四是加强扶贫车间资格管理对带贫能力弱的企业予以清退。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带动5个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进行扶贫车间认定工作,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对其给予相关扶持,并不能决定引进什么企业,我县引进的扶贫车间企业普遍盈利能力不高,同时企业经营会受经营方式、经济环境、疫情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并不能保证企业能够成功运营或者不倒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简述:
经自查梳理,我局就业服务中心编制人员少,股室窗口依靠使用公益性岗位等编外人员维持运作,工作人员更新快流动性大,业务水平不高,是导致出现股室资金支出台账进度与财务室财务系统不一致等问题的原因。已采取调整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资金台账管理等整改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可控。
整改进度: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
截至x月xx日,实现新增就业xxxxx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
今年以来,x市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制定“减负、稳岗、扩就业”系列措施,全力以赴打好就业扶贫攻坚战。截至x月xx日,全市实现新增就业xxxxx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预计到x月底完成就业x.x万人以上,确保时间任务“双过半”。
全面落实“保就业”任务。x制定出台了援企稳岗等x大方面xx项政策措施,实施日统计、周调度,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及时为企业减压赋能。聚焦重点群体,细化政策措施,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实行督查督战,通过调度会、推进会、擂台赛等方式,确保政策措施全覆盖。建立x劳务协作就业服务联盟、xx小时企业用工调度保障等机制,搭建农村劳动力供求对接、失业动态监测等平台,有针对性地服务企业、保障农民工需求。目前,万人,%,贫困劳动力返岗xx.x万人,返岗率xx%。
全力以赴坚决打赢就业扶贫攻坚战。他们把未脱贫户、易地搬迁户、边缘和脱贫不稳定户作为重中之重,逐村逐人重新调查核实,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和帮扶档案,全力帮助贫困劳动力输出就业。实施“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搬迁户+基地+产业”“致富带头人+脱贫群众创业园”,抓好xxx个易地搬迁安置区扶贫车间建设。目前,在建扶贫车间xx个,脱贫群众创业园x个,新型农村经营主体xxxx个。帮助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支持重点项目、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劳动力,开发临时性公益岗兜底保障就业xxxx人。目前,该市有劳动能力贫困群众xx.x万人,已就业xx.x万人,就业率xx.x%。
技能培训、人才招聘“云”端发力。今年以来,该市先后下发培训政策文件xx个,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主要抓手,开展线上培训。利用x人社网和“x人社”微信公众号,搭建网络招聘平台,让求职者足不出户就能找到工作。截至x月底,共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xxxxx人次(线上xxxxx人次),%。除城镇新增就业外,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xxxx人,完成全年目标的xx%;就业困难人员就业xxxx人,完成全年目标的xx%;%,控制在x.x%以内。
全力推进“三创四建”活动。突出抓服务,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打造线下服务之家和线上服务平台,建立市县乡三级创业服务体系,解决群众创业困难。市创业服务之家改造工作启动,x月底将基本完成。线上创业服务软件已开发完成,xx项服务功能已上线,xx项正在调试,x月底将全部上线使用。实施“x+x+n”创业孵化园提升行动。重点提升x市大创园、高新区大创园、x区大众创业园x个市级创业园,打造xx个县域特色产业创业园,各县市区建设一批脱贫群众创业园。x新增创业孵化项目xx个,x县打造x电子商务省级创业孵化基地,x县已完成脱贫群众创业园建设,其他县正在完成脱贫创业园认定工作。用足用好“补、贷、培”各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等政策。目前,xxx家创业孵化园入驻创业企业项目xxxx家,较xxxx年底增加xxx家,带动就业xxxx人,xxxx人享受创业就业服务。
就业是民生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是稳就业的前提所在。企业稳,则就业稳。把这个就业最大的源头牢牢稳住,整个社会的人才流动,才能开足马力。经济社会的循环系统,才能有序运转。只有多措并举,营造好优良的营商环境,才能滋养企业成长壮大,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为此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缴费,预计减免规模将超5000亿元。
稳就业要着重针对重点人群。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提高政策精准性。鼓励低风险地区的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解决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营业问题;加快推动线上登记失业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更要格外关注。
稳就业就是稳民心。从短期和长远来看,稳就业都是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保持活力的必要条件。只有稳住了人民的“饭碗”,才能尽可能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尽快推动经济发展重回正轨。
疫情期间,我局积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日常监测,组织和督促各区县(市)商务部门督促做好全市各大市场、商超企业全面开工,确保市场供应。印发了《长沙市商务局关于积极做好商贸企业复工营业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长商务发【2020】5号),充分发动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及各相关行业协会指导落实9大类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调研走访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情况,建立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工作联系群,了解掌握企业诉求。通过协调省厅、区县(市)等为50多家重点企业解决相关防疫物资、物流配送等方面困难问题。同时,指导各行业协会进行行业倡议,开展金融需求调查摸底等,为企业服务。指导市美容美发协会深入基层社区开展“义剪”活动等,彰显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有效提振消费市场信心促进复工复产,拟定了《长沙市生活性服务业有序复工调度工作制度》及市商务局内部工作调度机制,召开专题调度会议13次,同时协调银行机构联系对接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融资需求300余次,为11家企业发放贷款10.74亿元,并实现新增授信7.43亿元,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全面摸排和强有力的调度,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复工营业稳步上升。截止4月30日,除酒店住宿、沐浴业外,全市生活性服务业整体复工率达到98.35%。
印发了《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长商务发〔2020〕6号),将开展促销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安排45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并提前拨付360万元给高新区、各区县(市)用于组织活动。修改完善《长沙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项目资金(第一批)申报的通知》(长商务发【2020】23号),并于5月7日完成申报,通过初审、处室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对35个项目给予补贴487万元。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稳定经济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以及3月20日、4月26日衡华书记就疫情期间对商户免租金诉求问题的批示精神,为有效帮助商户缓解租金压力,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风险,4月29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谭勇主持召开了落实疫情期间商户租金减免政策专项调度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商务局关于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复工营业及相关政策落实的情况汇报。根据专题调度会议精神,各相关市直部门对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社区、企业、门店等重点场所走访摸排,重点排查了商业企业因停工破产、员工下岗、工资拖欠、房租减免、合同纠纷等带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掌握情况。我处汇总了各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惠企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及问题排查情况,并形成了《关于落实疫情期间商户租金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并于5月8日报送至市委办公厅。
专题研究策划确定了“春天有约”“夏季有礼”“秋天有韵”“冬季有味”长沙消费季四个系列主题开展促销费活动,坚持每周一调度一信息专题上报相关市领导。一方面加强政策引导激活消费,将“开展促进消费活动”作为重要措施列入市级流通发展政策(长政办发〔2020〕60号)及有关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长商务发〔2020〕6号),今年已提前拨付并安排536.2万元用于全市系列促销活动。同时,充分发动各区县(市)、行业协会、平台公司及重点企业开展促进消费活动。截止8月28日,全市“春天有约·夏季有礼·秋天有韵”长沙消费季共开展341个系列子活动,共计投入资金达3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近1亿元,企业配套超过20亿元),通过红包、福袋、现金优惠劵等发放给消费者,直接吸引和带动线上线下消费者超过1000万人次,撬动全市实体消费超过500亿元,仅春回潇湘百业兴”和包购物活动共使用3.62亿元消费劵,消费劵撬动全市实体消费近60亿元;7月26日开幕的首届“夜星城”消费节系列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充分挖掘我市夜间经济消费潜力,打造一批夜间经济消费商圈、街区、场景和名片,长沙夜经济品牌影响持续扩大,引爆消费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9月20日,活动期间共举办各类子活动147个,各级政府投入超1780万元,参与企业超万家,企业让利近1.63亿元,累计带动销售金额超过96.05亿元,同比增长29.96%,累计增加客流量超过1666.81万人次,同比增长33.79%,有关夜星城消费节及系列活动的报道有149家媒体发表364篇稿件,累计曝光量超2000万次。活动期间,全市推出了四大版块主题活动,点燃了市民消费热情,促进了消费的快速增长。
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央媒及省、市主要媒体和各部门、区县(市)公众号、网络进行对全市防疫保供促生活性服务业复工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其中长沙晚报刊发报道近40篇,进一步提振了全市消费信心。
一是支持黄兴路步行街申报创建国家级试点步行街。7月23日商务部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现场会,会上公布了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南京夫子庙、杭州滨湖步行街、重庆解放碑步行街、成都宽窄巷子步行街、西安大唐不夜城步行街),并在长沙黄兴南路步行街、哈尔滨中央大街步行街、深圳东门步行街等12条步行街开展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我局联合天心区政府及时向建新市长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并拟定《关于召开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工作调度会议及相关工作的请示》,提请成立由郑建新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并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国家级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加强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理顺工作机构和职能。二是积极推进省级示范步行街申报创建。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省级示范步行街申报创建的相关要求,岳麓区阳光100凤凰街和开福区北正街申报了省级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
一是着力保护发展老字号企业。目前全市共有老字号企业40家(其中“中华老字号”15家、“湖南老字号”25家),今年7月充分宣传发动摸底和初查审核的基础上已向省商务厅推荐14家企业申报第五批“湖南老字号”。近三年来共争取省、市各级资金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超过600万元。二是推进发展自有品牌。近三年来共培育和发展自创知名品牌以及最具成长性企业153家。
为切实掌握2019年xx县就业形势,我局采取问卷调查、赴乡镇调研、抽样入户问询等形式,对全县32个行政村开展了针对性问卷调查,并结合“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成效,综合分析判断,我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劳动力转移就业仍是我县主要就业形式,就业总量保持平稳态势,但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就业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从就业指标上看,稳中有增。一是新增城镇就业保持稳定。上半年新增城镇就业1240人,完成目标任务2200人的56.36%,同比降低18.31%。二是失业人员再就业基本持平。上半年失业人员再就业210人,完成目标任务380人的55.26%。三是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大幅增长。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2人,完成目标任务90人的135.56%,同比增长18.85%。
(二)从失业指标上看,稳中有降。一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处于较低水平。上半年登记失业率3.15%,控制在4.0%以内,较2018年上半年3.76%的登记失业率大幅降低。二是新增失业人员有一定减少。上半年登记失业人员246人,同比降低6.46%。
(三)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看,用工需求增大。根据“春风行动”招聘会统计,参加招聘会企业70余家、提供岗位近7000个,达成就业意向510人,整体情况与2018年基本持平;2019年25个新开项目已开工5个,已用工四百余人,剩余20个项目下半年将全部开工,预计用工千余人;行业用工需求方面,建筑类、家政、餐饮、销售等服务类工作岗位有所增加,会计、行政综合岗位、驾驶员等略有下降,其他变化不大;平均工资和工时情况基本保持不变,普工、客房服务员等个别岗位薪资略有上升。
(四)从县内企业经营状况和用工情况看,就业情况稳定。根据各企业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座谈会上的发言以及对经开区部分企业开展的用工情况调查显示,我县共有规上企业54家,其中正常经营32家,经营困难9家,经营特别困难6家,7家企业退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较正常,大多数企业发展前景较好,用人情况基本稳定,但受劳动力成本上升、资金周转困难、地域环境限制、信息对接不畅等影响,部分企业缺少技术性人才,招人留人难。
(五)从转移就业务工人数看,转移就业持续稳定。根据春节抽样问卷调查,我县在外务工持续超过4年的占76%,春节后继续外出务工的返乡农民工占81%,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超过3年的占77%。由于外地就业岗位多、选择范围大、薪酬相对高、工作环境熟,加之我县部分农民工多年养成的“候鸟式”城市生活习惯,外出务工仍以省外为主。行业分布上,建筑业仍是吸纳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主要行业,其次是制造业,同时向服务业转移的趋势有所显现;人均收入同比增长7.1%,节后涨薪愿望普遍强烈。总体上,我县农民工就业较为充分。
(一)县内创业条件不够成熟,返乡创业意愿不高。调查显示,由于缺乏资金、技术、信息等多种因素,我县返乡农民工中有创业意愿的只占14%。我县目前返乡创业主要是在外务工或创业多年,在累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创业经验等条件后回乡创业,农业项目依然是我县创业的重要产业,且创业规模不大,企业后劲不足,创业投资多是自筹资金为主,大部分创业者初始投资规模较小,平均约为10-30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占68%,资金不足仍是现阶段面临的首要问题。创业者对未来继续创业和扩大规模意愿较高,但缺乏资金、经验和技术支持,难以开展。
(二)县内企业用人成本依旧偏高,缺工与“招工难”并存。企业招工难、劳动者找工作难同时存在,普工不足、技工难招是企业的普遍感受。一是部分劳动者积累了一定财富,就业意愿不强,对工作环境、待遇、职业成长有更多要求。二是高端人才引进难,引进的人才留不住。无论从发展环境还是人才政策激励方面我县远不如成都及长三角、珠三角等大城市,导致高端人才请不来、留不住。三是县内园区和企业配套不完善,员工因吃住、交通等不便造成流失。四是企业盈利空间不断压缩,企业提高待遇的空间不高,用人成本过高,客观上导致招人难。
(三)受政策和资金限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就业难度加大。根据统计,我县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共3878人,受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限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困难人员补贴等政策促进就业能力不高。由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不足,我县2012年至今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标准一直为每人每月125元,补贴标准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公益性岗位受使用条件限制,岗位人员最长只能补贴三年,人员刚在岗位上成为熟手不久就面临岗位使用到期的情况,一定程度限制了企业和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截至2018年,我县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由于补贴标准低,企业申报积极不高。
2019年在减税降费、就业创业政策的不断出台落实、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等因素作用下,我县将继续保持就业总体态势稳定,将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一)加强返乡创业支持力度,激发返乡创业者积极性。
一是充分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贴息贷款政策、补贴政策、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安排专项项目资金给予创业项目对口支持;二是依托农民工服务中心,用好农民工服务网,全面分析全县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形势,提供信息、场地、资金等创业条件;三是加大创业培训开展力度,开展“量身定做”式的培训,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有征对性的培训,坚持做好培训后续的跟踪服务;四是为全县创业者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和创业指导服务,建立专家团队对全县创业者进行创业指导,为创业者提供市场前景、发展形势分析、项目规模扩展研判等免费服务,帮助创业者改善管理、开拓市场、提高发展。
(二)积极兑现相关政策,切实为全县企业减负。一是优化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结构,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合理开发和使用公益性岗位,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落实企业降费政策,下调社保缴费比例,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二是积极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统筹考虑我县企业产业结构、环境保护、失业保险支付能力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稳岗措施、诚实守信等因素认定困难企业并给予补贴。三是强化企业载体建设,盘活我县闲置商业用房,充分利用经开区创业孵化园,为入驻企业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使用和水电费用,给予入驻企业一定奖补,对省市认定的创业园区,从县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四是支持县内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岗位适应能力,促进企业就业稳定,所需经费可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三)拓宽渠道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一是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专项招聘会”等一系列招聘活动,加大就业服务向各乡镇、社区延伸,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发挥县内劳务派遣机构桥梁纽带作用,注重内消和外输,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三是着力破解培训时间和培训需求之间的矛盾,统筹职业农民、实用技术、劳务品牌、劳务扶贫等培训资源,狠抓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适合我县农民工务工需求和符合县内企业发展需求的工种培训,并灵活培训时间和时长。四是加快培养农村发展带头人和农村技能服务型、生产经营型人才,引导广大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专业型转变,提升就业质量。
今年以来,鄢陵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坚决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工作首位,加快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39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9.6%;失业人员再就业135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7%;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9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2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4%;创业培训3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6%;农民工返乡创业39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3.1%。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形势下省、市稳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和研判疫情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工作专班和防范应对失业风险稳就业工作专班,明确专人,切实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用工保障和加强农民工有序流动管理,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防范失业风险。
(二)制定举措,形成工作机制。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助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责,出台了《关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稳就业工作方案》,形成“三保一支”工作机制,即一保务工人员输出、二保务工人员输入、三保返乡务工人员劝留和一揽子稳就业政策支撑。同时,按照省、市安排部署,陆续制定了《鄢陵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关于解决新冠疫情企业招工及今后一段时期企业招工实施方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的通知》《预防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局势工作预案》等一系列文件,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应对风险稳就业、保岗位工作。
(三)用好政策,助推企业稳岗。一是及时减免社会保险费。按照《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20〕7号)文件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1859.4万元,涉及911家企业22575人。其中,减免养老保险费约1742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约49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约68.4万元。二是及时执行缓交保费。疫情防控期间,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企业,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允许其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采取备案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可以采取线上申请备案,不能线上申请备案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申请的方式进行备案;受疫情影响偿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借款人,允许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三是及时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和对受疫情影响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应急稳岗和援企稳岗补贴。截至目前,共受理企业稳岗补贴20家,预计补贴金额487.2万元,惠及职工1794人。其中:为1家企业发放应急稳岗补贴76.6万元,惠及职工84人;为6家企业发放普通稳岗补贴34.27万元,惠及职工1090人;为8家受疫情影响企业发放稳岗补贴63.21万元,惠及职工208人;受理5家企业,补贴资金313.12万元,涉及职工412人,目前正在审查手续,资金待公示后发放。
(四)搞好对接,保障用工需求。一是保障务工人员输入。成立复工复产用工保障稳就业专班,16个班子成员设7个小组,分包12个乡镇和产业集聚区83家工业企业,点对点深入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及用工缺口,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输入务工人员;充分发挥劳务中介机构作用,疏通供工渠道,通过“鄢陵公共就业人才交流”微信公众号发布用工信息,吸引外地人来鄢务工。同时,为尽快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协调重点用工企业组织招工宣传车辆,深入乡镇、村,组成流动招聘会,现场招工。截至目前,已为企业招聘4656人,其中为振德敷料有限公司、凯豫纺织有限公司、豫昌塑业等重点企业招聘员工2390余人。二是保障务工人员输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和返岗人员需求,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详细掌握外省市及省内其他县市区疫情防护要求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积极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各乡镇对接协调,开展“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包车服务,确保本县外出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复工。疫情期间,组织协调4辆大巴车向富士康输送165名返厂务工人员。三是保障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对原务工地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难以返岗的农民工,积极引导其就近就地就业。对有一技之长、有带富能力的农民工和高技能、高层次人才,鼓励其留乡创业。据统计,疫情期间,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382人。
(五)健全体系,千方百计稳就业。
1.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创业者创业初期资金困难,激发全社会有志之士的创业热情。截至目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7笔2620万元,扶持自主创业141人,带动就业1341人。
2.制订技能培训计划。一是制订职业技能培训三年计划。鄢陵县原有定点培训机构4家,目前已引进禹州建功职业培训学校、许昌市名思培训学校、许昌市雪绒花培训学校、许昌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等知名院校来鄢培训,力争5-10家培训学校在鄢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三年内计划培训各类技能人才21000人。疫情期间,依托国家、河南省各类线上平台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线上注册培训人员485人。二是制订就业技能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具有本县特色的培训科目,如家政服务、电焊、花卉、种植、养殖等培训专业。按照培训方案,本年度计划培训3300人,目前第一期50人家政服务线下培训班开班。三是超额完成创业培训任务。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开展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本年度计划培训330人。截至目前,开展创业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355人,其中“4050”就业困难人员117人,中职中专年度毕业生238人,超额完成全年创业培训任务。
3、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今年我们适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已招聘3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养老护理员和82名扶贫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兜牢民生底线。截止5月底,按时支付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23.87万元,岗位补贴379.3万元。
4.落实政策扶持就业。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受理开业补贴申请9家,审批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5家,为1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并将按政策落实见习补贴。
5.推广优化就业服务。疫情期间,为确保企业复工需求,促进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近就地找工作,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依托人社系统已有的网上招聘平台,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引导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开展网上招聘、求职等活动,促进返乡农民工等求职者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同时,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多渠道广泛宣传,力求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和求职招聘信息家喻户晓。今年以来,累计发布网络招聘信息58期,服务各类用人单位258家,发布就业岗位5320多个,服务各类求职人员7150多人次。
(六)推广系统应用,提升工作效率。大力推广“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在县、乡、村(社区)三级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逐步实现就业创业工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标。目前,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就业补助资金、农民工工作等就业创业业务基本实现“系统之外无审批”。
一是部分企业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红利。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遭受损失,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但由于我县一些企业不符合享受政策的条件,因此就不能享受相关的政策红利。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受今年疫情影响,一些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减弱,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招工难、技工短缺、高校毕业生供求不匹配等问题凸显。三是开发新就业岗位难度加大。受疫情影响,我县新开工项目不多,无法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就业压力增大。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稳就业文件精神,聚焦防风险、稳就业、保岗位,全力以赴,主动作为,确保全县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开业)补贴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抓好省内外劳务协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有序外出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积极落实各项稳就业政策。持续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稳就业若干政策,继续落实社保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深入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稳定岗位。
(三)强力抓好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落实创业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壮大创业主体,大力推进“以培训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模式,使全民创业的范围更浓、力度更大、效果更好。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和新型创业实训。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力度,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扶持返乡下乡创业。
(四)切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继续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加强就业失业形势预警分析,密切监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持续关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返岗情况,及时排查隐患,防范失业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底线。
今年以来,青白江区人社局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大兴市战略”、区委“五区”发展战略为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截止4月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均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实现良好开局,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产业升级转型为导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个性化”服务和“网格化”就业实名制服务,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特色产业工人培训、订单定向培训、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技术能人创业培训、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五大”创业就业培训,大力推行就业援助巡回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等工作,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和体面就业。截止4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7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03%;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17%。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1.99%;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36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6.32%;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开展创业培训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展就业培训187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57%;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9.12%;劳务转移输出953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82%;实现劳务收入34107.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0.60%;成功向富士康项目输送647名人员,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1%;落实社保、岗位、培训等各项补贴94.028万元。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加强宣传、执行和征缴基金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采用新账不欠、旧账尽快了断的方式,对欠费及时进行清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支持,力争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社保基金监督和两定机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最大化;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全力配合做好医保关系转移宣传工作,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和手工办理转移工作,积极完善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谈判定价机制、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截止4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2万人,参保率达79.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53万人,参保率达98.3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新增93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增1931人;生育保险参保新增1007人;工伤保险参保新增1064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727人;为31571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金额合计675.63万元,人均月调整金额214元;有964人次享受“可选择”门诊统筹报销2.40万元,报销比例达48.58%;办理医保关系转移137人,其中转入79人,转出58人。
(三)人力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围绕我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将高校毕业生作为主要储备对象,借助鼓励政策和招聘手段,有组织、有目的地将我区经济发展所需的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配置到各企事业单位,并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着力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截止4月底,共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15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25.5%;保持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大学生志愿者,“支教”大学生志愿者5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75.32%;“支医”大学生志愿者2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15%;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40%;新增副高级职称技术人才46名,完成目标任务的92%;正式启动了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加强宣传并积极开展了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及时启动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加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落实力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深化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年初施行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第17号令)。截止4月底,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5起,结案65件,投诉举报结案率达10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7户;排查各类用人单位359户,未发现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80.41万元,涉及劳动者28人;签订集体合同31份,涉及企业830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份,涉及企业5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4件,已结案110件,结案率达96.49%。
虽然今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均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亟待解决。由于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数量庞大,且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历史遗留欠账太多,被征地农民信访问题日趋严重,为确保我区社会稳定,恳请市委、市政府在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政策上给予倾斜,以便我区尽快解决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近年来,由于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先后引入了大批项目,征用了一大批土地,致使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而这部分人员在被征地后,均由征地部门按相关政策为其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导致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减少,为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在下达扩面目标任务时,予以充分考虑,确保我区年度目标能顺利完成。
(三)圈城待遇差距较大。青白江区地处成都市二圈层,各项工作、政策均按照二圈层予以执行,但在工资待遇上却一直处于二圈层最低,与三圈层持平的状况,这导致了我区引进的各类人才大量流失。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能在制定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即:在各类资金补贴政策上享受三圈层待遇),切实解决人员待遇问题,以推动我区各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青白江”发展目标,区人社局将充分发挥民生后勤保障部门的作用,坚持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以“创先争优、改革创新”为工作动力,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取向,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一)突出公平就业,努力促进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一是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大力开发新的更多就业岗位,以稳增长保就业。二是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依托,优化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继续规范和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部门联动、政策支持、服务多样的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四是积极深化“订单、定向、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严把培训质量关,逐步实现就业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确保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新增就业3900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7500人以上;开展就业培训5100人以上;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二)突出人人享有,努力促进社保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继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保,并稳妥解决因历史原因而未参保的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社保功能的服务作用,力争在促进购买服务和业务外包方面取得新进展。三是充分发挥耕保基金帮助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的作用,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扩大社会保险制度受益面。四是巩固和深化基金监管工作成果,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的力度,并继续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健康平稳运,确保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新增人数1.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9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9.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7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三)突出人才优先,努力促进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一是积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二是开展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增加高级人才总量。三是抓紧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四是积极引进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五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大学生创业产业园、人才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培养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急需的紧缺人才。确保全年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600名;为我区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性事业人员230名以上;选派78名城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支援农村基层建设;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志愿者75名,“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20名。
(四)突出柔性协调,努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一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灵活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巩固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成果,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三是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和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及时灵活处理案件争议,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四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100%;处置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率达100%;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5%和85%;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规模以下小企业的覆盖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5%以上。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都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疫情期间稳就业工作安排,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举措。退役军人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富贵财富。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
(一)完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全区的教育培训机构,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开放性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以及其他专项培训协同推进,均衡发展,促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与服役期间专业特长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二)积极组织开展退役后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结合退役军人接收报到,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统一开展以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为目的适应性培训,及时跟进开展心理引导、政策宣讲、形势分析、经验交流等。引导退役士兵合理调整就业预期,树立正确择业观。针对新接收的退役军人,进行培训需求的分类汇总,建立培训需求台账,以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提前熟悉掌握地方开展工作的技能。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
(一)拓展就业渠道。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推动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积极协调辅警等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用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组织、村、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二)强化就业服务。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其就业搭建平台。鼓励专业人力资源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三)实施后续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帐,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对出现下岗失业的,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
(一)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区退役军人信息系统建设全区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推进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实名制管理等工作,做到数据结构规范、信息更新及时。
(二)建立指导队伍。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及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和优秀退役军人创业先进典型,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
(三)引导多元服务。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开展评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单位和创业先进个人等活动,按规定落实评选表彰并在全区范围内宣传褒扬。
今年以来,鄢陵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坚决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工作首位,加快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39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9.6%;失业人员再就业135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7%;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9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2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4%;创业培训3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6%;农民工返乡创业39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3.1%。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形势下省、市稳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和研判疫情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工作专班和防范应对失业风险稳就业工作专班,明确专人,切实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用工保障和加强农民工有序流动管理,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防范失业风险。
(二)制定举措,形成工作机制。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助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责,出台了《关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稳就业工作方案》,形成“三保一支”工作机制,即一保务工人员输出、二保务工人员输入、三保返乡务工人员劝留和一揽子稳就业政策支撑。同时,按照省、市安排部署,陆续制定了《鄢陵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关于解决新冠疫情企业招工及今后一段时期企业招工实施方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的通知》《预防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局势工作预案》等一系列文件,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应对风险稳就业、保岗位工作。
(三)用好政策,助推企业稳岗。一是及时减免社会保险费。按照《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20〕7号)文件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为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1859.4万元,涉及911家企业22575人。其中,减免养老保险费约1742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约49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约68.4万元。二是及时执行缓交保费。疫情防控期间,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企业,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允许其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采取备案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可以采取线上申请备案,不能线上申请备案的,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申请的方式进行备案;受疫情影响偿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借款人,允许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三是及时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和对受疫情影响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应急稳岗和援企稳岗补贴。截至目前,共受理企业稳岗补贴20家,预计补贴金额487.2万元,惠及职工1794人。其中:为1家企业发放应急稳岗补贴76.6万元,惠及职工84人;为6家企业发放普通稳岗补贴34.27万元,惠及职工1090人;为8家受疫情影响企业发放稳岗补贴63.21万元,惠及职工208人;受理5家企业,补贴资金313.12万元,涉及职工412人,目前正在审查手续,资金待公示后发放。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七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对学生毕业后就业工作认真负责,让家长放心的宗旨,根据平等协商,相互信任和自愿的原则,签订就业安置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毕业后提供就业安置服务,使乙方在合格毕业且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得到就业安置。
二、甲方为乙方联系、考察用人单位,实习期满后,督促用人单位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法》,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在校学习期间,若完成了一定阶段的规定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后,甲方安排乙方带薪实习,甲方为乙方提供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供乙方选择。
四、乙方在安置后三年内,对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失业,甲方免费为乙方再安置;超过三年以上,仍可对乙方有偿再安置。对乙方人为造成的失业,甲方也可对乙方有偿再安置,做到永远对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负责安置工作:
1、乙方在校期间犯有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毕业前又未能取消处分;
2、乙方未取得毕业证书或自愿放弃学业;
3、乙方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胜任工作;
4、甲方工作推荐成功后,乙方未提出理由而不按时到工作单位报到的;
5、因个人原因报到上班后自动离职,或因犯错误被单位除名的;
6、乙方在校期间未能按时缴清所欠学校、班级费用的;
7、乙方自己联系到就业单位的;
8、乙方擅自辞职,未通知单位和学校的。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报名注册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家长或学生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八
档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
通过四年的大学生活,学到了很多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了较快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思想变成熟了许多,性格更坚毅了。认识了许多同学和老师,建立起友谊,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质,认清了自身的一些短处并尽力改正。社会实践能力也有很大提高,为将来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________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第273页,艺术本科第二批次中江西服装学院(代码3206)招生备注中“代码01-04、08专业的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其余专业的`专业课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更正为“专业代码02-04、07-08专业的专业课使用校考成绩,其余专业的专业课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________________。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__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十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是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见习使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实际工作,为用人单位深入了解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为保证毕业生见习基地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需求组织学生到乙方见习,向乙方提供见习学生的实际情况。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学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3.向见习基地所在人事部门反馈见习开展的真实情况。
4.协助乙方处理学生见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的问题。
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制定见习规章,明确对见习学生的具体要求。
2.负责对见习学生的工作、学习、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见习结束后,由乙方对见习学生进行见习鉴定,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毕业生见习情况和效果。
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就业协议人社局篇二十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输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志违约,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1000-2000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毕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