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大全(16篇)
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或一部电影之后所产生的感受和体会的一种表达方式。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表达对作品的赞美、思考和感悟,进一步增进对作品的理解和鉴赏。读后感是一个重要的写作练习,它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同时也有助于积累文化知识和提高语文水平。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可以多读多写读后感,不断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丰富自己的阅历。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要认真阅读作品,全面了解和把握其中的内容。英文名言说,“沟通是成功的基石”,以下是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能启发你与他人的交流。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他甚至连自己的真名都不知道,‘张起灵’只是一个代号—张家所有的族长使用的都是这个名字,所以我觉得他的一生都是无力的,他是一个‘看开了’的人,或许也是个‘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别离。涉及了太多而阴谋诡计,看透了许多的人心,所以他看淡了一切,也看透了一切。
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心扉,他世界里的一切都由他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可这种孤独感似乎在“铁三角”的经历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和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
看完结局,我觉得这大概是对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唯一宁静的归宿,他活了那么久,却一向都不停奔波,这十年反而可以给他从不拥有的“宁静”。所以我觉得他的结局反而是可以接受的。当然,这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在吴邪的身上我觉得我看到了解雨臣的身影,原来这就是被逼迫的成长。
作为一个忠实的盗墓笔记读者,,看到主角成长成这样,欣喜也有,期待也有,更多的是一种把一个普通人历练至性格转变后的无力感,因为这种改变无从选择也无法避免。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第一部分对比阅读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当你把盗墓笔记五部从头看到尾,然后再追寻着三叔不断的更新,就会发现,这本书吸引人的'是悬疑,而留给你的是感动。
盗墓笔记,对我而言,应该是一部感人的小说。
每个角色都异常的饱满鲜活而真实,每一次下斗盗墓每一次生死关头都会有关乎人心的较量,也会在黑暗而阴冷的墓穴中闪烁着人性的善美。
胖子是跑偏,爱扯淡的,见钱便两眼闪光的,典型的堂而皇之下斗捞钱的盗墓贼,但一个人毕竟都会有多面性的,他看似五大三粗外表下的胆大心细,多次在吴邪一行人快要走投无路时为他们指出了一些门道甚至是一线生机,他见钱眼开的财迷性格,却没有抹去他的善良和义气,生死关头这个财迷也是会变身做次天神的。
吴邪,有生意人的心细却没有生意人的心机,有年轻人的爽朗坦率却没有年轻人的莽撞冲动,有盗墓贼的机灵敏捷却没有盗墓贼的贪生怕死。吴邪,一如其名,天真无邪。在很多事上他表现的很天真,几经历险,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对待一次次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时他的表现比那些精于盗墓的土夫子都来的坦然许多,他也会害怕,但害怕也就止于害怕,却绝不会因为害怕而冲破他的道德底线拿人垫背以求自保,害怕是负面情绪,他的天真让他把别人动歪脑筋的心思拿来一秀他的勇敢和智慧。在一些时候他也表现的很固执,固执背后的动机却很天真,他要把同伴一个不落的带回去。天真无邪同志,用他的天真无邪倒映出一个失去过去看不到未来的谜般人物的真实存在,那个孤寂而拒人千里的张起灵,似乎只有他的天真无邪能倒映张起灵出无人说破的心,倒映出他的真真切切的生命,告诉那个闷油瓶子“如果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
张起灵,他的命运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没有过去,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连怎么去笑都已忘记了,好不容易有个吴邪闯进他的生命唤醒他笑的本能,给了他一份生命面对生命的郑重承诺,让他找到了一个生命的见证人,如此的欣慰,波澜不惊的眸子下会有几分动容吧,可就是这么短暂的慰藉也被毫不留情的剥夺了,再次的失忆,再次的遗忘,他失却了记忆,记忆也抛弃了他,但是惟独那个天真无邪的商人没有抛弃他,依然是他的同伴。可是当神秘的老头对他们两人下了命运的预言“你们两个在一起,迟早有一天有一个会被另一个害死”,他们该如何选择,难道真的要为了保全另一个他而就此形同陌路?希望不要。不管他人怎么预言他们的结局,都希望他们能够一路走下去,一个太孤独,一个太善良,他和他都需要彼此的扶持。张起灵和吴邪这两人的名字起的多好,邪灵退散。
三叔,不管他的真名是解连环还是他本身就是个二十年经营着的骗局,他在吴邪心中将永远是他的三叔,永远是个称职而尽责的三叔,亲如父兄的三叔,即便他是害死他真正三叔吴三省的凶手。吴邪一声发自肺腑的“三叔”,二十年前的血债早已一笔勾销,最初的记忆涌回现实,他的离去应是带着几分从容,他终于对得起三叔这个名字。
或许盗墓只是一场闯进他们生命的巧合,巧合过后是圆满的收场还是回归各自生活的分离,还或者是生死相别,这在那时都已显得不太重要了。就算是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血泪都是建筑在记忆尽头的谎言,人心的背叛,无奈的欺瞒之上,但他们谁也不会后悔彼此信任一路走来,就像我们亦会珍惜盗墓笔记留给我们的那些细碎而闪光的心情,还有一份真实的感动。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一曲高歌壮烈言,自此古楼他去眠。
这世上有一人名潘子,他为他的信仰忠心耿耿莽于古楼死无全尸,那时,我真真切切听到了一曲“红高梁”,响遏行云。吴邪曾回答他的房东“潘子的去向,回家娶媳妇了!”他认为自己再想不出有什么结局更合适潘子。的确,我也再想不出,而事实能如此该多好。为吴家次次入险至最后古楼的“终不还”一路护航显忠心,不过我也明白了有些悲曲不是悲曲,而是种歌唱着的忠心,但为何,他可做到忠心跟从不改初心。
卫吴家高歌到后,只余忠魂在。
潘子的死,是我看盗墓第一次抹泪,盘马说此次行,你们中会死一人,但我始终不敢相信是这位抗战老兵。忠心,一腔热血战越南,生死攸关系同伴;随行多年仍真诚,明知因苦待雾来;路凶行险永护航;穷其一生护主心境空明。或许因为他历经过太多生死才有了“誓死卫吴家”的忠心,只愿他孤魂不再蒙尘。
忠心耿耿却得一死,怎不让人心痛?若他有来生,愿他不忘兄弟归来故里。待他,归途终抵,傲骨忠义,一坛烈酒魂兮来,最后为全书的那一代人送一程。
叹一声,吴邪天真十年待,终不负;
叹二声,起灵一生重链锁,终解去;
叹三声,雨辰忘戏袖衣藏,终凋零;
叹四声,黑瞎痞笑近终极,终归去;
叹五声,月半调侃当年事,终隐落;
叹六声,潘子古楼护天真,终不在;
叹七声,盗墓笔记密已解,终散去;
叹八声,只留我们书外哭,终不忘。
一曲绝唱,痛哭人,望忠可行魂兮来。
后记:盗墓笔记,他的死我不得不发泄出来,一个人的忠心可达什么程度?是潘子让我明白。如果可以,我也想去那坟头献束花,只惜我是听书人,到他唱完最后一个字,我仍抱有他还会回来的念头,却留一颗忠心而不还,我为书中的许多人而哭而笑,但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过深。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五
他就是‘张起灵’,一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冷静、强悍、不悲不喜、不怒不哀,被吴邪称为“闷油瓶”,然而在他的背后,却充满了辛酸—他忘记了一切,正是因为如此,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与世界几乎没有联系,他不记得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可能在一次眨眼之后,他会对一切都感到疑惑,而他的身上已肩负了一个沉重的、他必须去肩负的责任,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如此残酷的命运,他选择了淡淡地面对,平静地背负,好像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理所应当的。
他甚至连自己的真名都不知道,‘张起灵’只是一个代号—张家所有的族长使用的都是这个名字,所以我觉得他的一生都是无力的,他是一个‘看开了’的人,或许也是个‘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别离。涉及了太多而阴谋诡计,看透了许多的人心,所以他看淡了一切,也看透了一切。
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心扉,他世界里的一切都由他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可这种孤独感似乎在“铁三角”的经历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和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
看完结局,我觉得这大概是对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唯一宁静的归宿,他活了那么久,却一向都不停奔波,这十年反而可以给他从不拥有的“宁静”。所以我觉得他的结局反而是可以接受的。当然,这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在吴邪的身上我觉得我看到了解雨臣的身影,原来这就是被逼迫的成长。
作为一个忠实的盗墓笔记读者,,看到主角成长成这样,欣喜也有,期待也有,更多的是一种把一个普通人历练至性格转变后的无力感,因为这种改变无从选择也无法避免。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六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尘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七
今天是八月十七号,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对于稻米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个日子。这一天很多稻米都去长白山接小哥,我虽然也是个稻米,但因为种种原因却去不了。虽然如此,但我仍虔诚的待在四川这个城市等他回家,期待他和吴邪一起回家,盼望他出青铜门时对吴邪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一切也和很多稻米希望的一样,南派三叔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平和的结局,他们可能会去一个福建的村子,那个村子的风水很奇怪,坐落在一个谷边,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淋在村子里,好像下雨一样。村里还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吃了可以长记性,传说可以恢复人前世的记忆。这个地方很适合小哥,因为他终于可以找到他之前的记忆了,虽然希望并不是很大,但至少有了希望......
我追《盗墓笔记》两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却对它融入了不深的感情。我不想说它是一本书,因为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存在,一点一点告诉着我什么。它陪伴着我的青春,对我意义非凡。很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遇到它,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我喜欢他的所有,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吴邪、张起灵、解雨臣、齐黑瞎、王胖子、潘子、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霍玲、霍秀秀......等等许多角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没有什么,但对于真正看过这本书的.人来说,这些人物就是《盗墓笔记》的全部,尽管里面有恶势力,有很多任务都成为不为人知的谜团,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但我还是爱他们。因为两年的接触,已经让觉得他们存在与这个世上,他们绝不是只存在于二次元,绝不是虚假的人物,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在世界哪个角落罢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八
读完了,读完了。
我的第一感觉居然是松了一口气。可能是一直为铁三角提心吊胆,可能是一心想寻求“终极”的含义,但是我还是略带迷糊的读完了。
一路见证了吴邪的成长,可以说看评论,一路骂过来的。“我就没见过这样的男主,什么都不会,只能拖后腿”“怎么会有这么没用的男主,磨磨唧唧,软弱无能”“一头废物的猪”......诸如此类的话,评论几乎全是,但是看到这些评论下面总是有人在怼,我就莫名的踏实了。
我承认,三叔有些坑没有填,有些细节有问题,但是他带给我们了那些有血有肉的人物。一步步成长追求真相的吴邪,失踪专业户的闷油瓶张起灵,插科打诨调节气氛但粗中有细的胖子,忠心耿耿为三叔不要命的潘子......他们构成了这一系列故事,他们自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们各自成长着,为这个故事奉献最好的自己。
铁三角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张家古楼石缝里的潘子被读者永远记住了,“终极”成为不想再提的秘密......瓶邪的十年之约还没有到期。我们不会缺席,接下来,还有许多个十年。
用我十年,换你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九
盗8就这么结束了,老九门的大秘密一把火烧了,三叔不是卫斯理,组织和‘它’也不能写得更多了。张起灵要做的事和吴邪想知道的秘密无关,但经历了这么多吴邪关心的只是闷油瓶本身了。
张家的确是个超然的族群,带领正当壮年的霍仙姑他们去进行史上最大考古活动和与吴三省文锦他们进行西沙考古的是吴邪认识的瓶子本人,而几十年后他依旧年轻如初。
张家人拥有长生不老,但不等于‘不死’。他们可以活到200岁左右,其实也接近于人类生命极限的理论值,然后死时依然有年轻的容貌。只能说张家的血统非常优异,千年的族内通婚将他们的基因中的优势和劣势都发展到极为纯粹,每代族长张起灵尤甚。他们的身体机能超出常人,青春常驻血液百毒不侵,不过他们最后还是会死的,尤其容易因遗传病‘失忆’而死。
所以这样的长生秘密其实不值得组织去追寻,一方面不可能将张家的基因复制到那个人身上,而且就算得到了也没用,多活个几十年也不是永远,至于驻颜之术那个人又不是爱美的女人更不会在意。老九门2、3代人的精力、生命算是白折腾了。不过那个疯狂可笑的计划最后总算烧了个干净。
闷油瓶是最后的张起灵,其实他不该去守那青铜门,或者说把自己困死在青铜门里。那里面的虚无终极最多是个象征意义的地方,要守住张家血统秘密的最现实做法应该是找个能力最强的张家女子和她生一堆孩子。不过闷油瓶肯定没想过这个,他的性格太特殊了,不管是什么造成的,他这样的淡然出世最终会让张家的神奇基因永远断绝消失。想要最保险的守住一个秘密,让其消失的确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对瓶子那一边的事一无所知的吴邪绝不可能简单的用鬼玺打开青铜门的,十年是给他用来遗忘的,即使吴邪守住10年之约,但到那时他有了自己稳定的生活,对瓶子的离去也不会那么看不开了。
要是没有那个10年后去换班的念想,吴邪可能一时冲动会死守在雪山洞穴深处陪伴闷油瓶,枉送一条天真无邪的善良生命。
吴三省和解连环终于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也许他们可以一起隐居安然终老。但他们负了文锦、负了潘子、负了哑姐。他们抛下一切,将家族早早交给下一代去承担,轰轰烈烈的前半生和不想负责的后半生是矛盾,也是看开。
霍家强大的女人们为权利地位奋斗一生,但她们无法得到自己喜欢的男人。霍仙姑不会是吴狗爷的最终选择,霍玲得不到张起灵的关注,霍秀秀与吴邪无缘也很难和青梅竹马的解雨臣在一起。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
这一切都要从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追溯起。主人公的爷爷是一名土夫子(盗墓贼)那群土夫子在地下去的那件战国锦书中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名土夫子的孙子——主人公:吴邪在先人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一批有经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想到,这个古墓竟然有这这么多诡异的事情,七星疑馆,青眼狐尸,龙头蛇柏......
《盗墓笔记》这九本书并不全是讲了在古墓中发生的奇闻奇事,也有兄弟间的义气。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一
因为身边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刚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瓶邪”。
开始,我只知道这是书里的两个主角,至于“瓶邪”则是腐女们在看书时歪歪出来的一堆cp。
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我去同学家借书随便帮她把把这套《盗墓笔记》带回来还给另一个同学。就是在这几天我开始看这本让众多腐女爱不释手的书。
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吴邪(天真)在爷爷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带上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张起灵(闷油瓶)就是其中一个。
在第一部里,他们遇到了胖子,虽然胖但是心很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铁三角”。
吴邪,一个本该不卷入这个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胖子经常笑他‘天真无邪’,因为爷爷的笔记,他从此踏上了一条他本该不该踏上的路,一路走来他的变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轻信他人他不再没有心机他也开始算计别人,不再是当初柔弱的男孩,他变成了一个坚毅的男孩。
张起灵(闷油瓶):神秘的盗墓人有如同段誉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拥有超强驱虫血液(被吴邪和王胖子称为老闷宝血),身上背负了巨大的秘密与他的长生不老勾起了吴邪对他的兴趣(瓶邪一定是这样来的!)职业级的突然失踪人员,曾对吴邪说“带我回家”。
虽然三叔(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用很多优美的语句,还经常爆粗,但是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是羁绊,是感动,这些朴实的语音感动着我们的心,很多人会把书里的故事当真,就像最后一章张起灵在长白山对吴邪说的“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很对人真的会在明年(20xx年刚好是这本书完结的第十个年头)到长白山去,虽然会有人觉得不解,会说这又不是真的何必当真,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存在我们心里,这是一种别人不懂的感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二
有一本书的广告这样说;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购买。胆大的观看,胆小的练胆。这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广告上说的如此逼真,我便有了好奇心,开始读了起来。果然名不虚传。
《盗墓笔记》系列一共有七册,我读的是第一册。书中写了两个战国时期的墓穴。虽然只有两个墓,但是叙述的都十分的细腻,把他们盗墓的过程写得十分详细,就连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写了出来。这些部分写的详细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写鬼的地方写得细腻就让人害怕了,每个墓都会有独特的鬼,每一个鬼都有独特的恐怖之处,把它们写得详细就不正常了。
不过既然是小说里的东西,有鬼很正常,墓里面有很多的死人,怎么会没有鬼,像“禁婆”啊!海猴子啊!狐尸啊!等等都在小说中出现了。所以广告中写着胆大的才毫不犹豫的翻开,如果是胆子小的估计看完以后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睡觉一定做噩梦!我也是这样,尽管我的胆子大,但是想象力丰富,读书的时候浮想联翩,感觉自己就和他们一起在盗墓。看到了许多的鬼在我身边飘。所以读书时,我的寒毛会竖起来,吓得我出一身冷汗。
盗墓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是非常的困难,而且盗墓也不会有“工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去盗墓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盗的都是一些著名人的墓。自然也会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些宝贝可以让他们一夜暴富。只要拿出一个墓的东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去的墓是一个小人物就另当别论了。如果盗墓者到了有好东西的墓室却什么也没有找到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大失所望,自己努力了那么久却一无所获那么来这个墓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好在书中的人们在两个墓里面都拿到了宝贝。
既然有了宝贝他们一定非常开心,书中找到很多的宝贝,例如:金缕玉甲、鬼玺……当他们找到好东西时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一边向我摆手,一边看尸体上的盔甲,惊讶的嘴都合不拢。”
男生们,快拿起钱到书店抢购吧!我可是大力推荐哦!这就对是一本好书!作文。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三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近,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四
---题记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题材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于我而言,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和感悟却是前所未有的。这里有沉淀千年的历史,有勾心斗角的阴谋,还有弥足珍贵的情感。
这也许不是你看过最华丽、最翔实的有关盗墓的感受,但我只想把我读这本书的所思所想呈现出来。
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只那一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道尽了三人的情感,任何言语都无法超越。
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三人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也向着更大的阴谋靠近。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第一部分对比阅读。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六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对别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快乐呐,小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