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套有序的行动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数据和信息支持。下面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加强xx区园林绿化管护及环卫保洁作业,提高养护保洁的工作质量,养护保洁人员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光荣性,从而更好的提高济宁高新区城市形象,要用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来维护好“国家级高新区”的荣誉称号,特制定如下:
养护保洁人员要做到“两扫全保”的工作制,每天5:30-7:00完成第一遍普扫,下午12:00—13:30完成第二次普扫,7:00—12:00,13:30—5:30要巡回捡拾路段及绿化内垃圾。
清扫保洁人员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尘土残积,道路两侧建筑物里面、沿石、果皮箱、灯杆、路牌、指示牌、广告、桥护栏、公交站亭、交通护栏等市政公共设施无明显污染、积土积尘,无破坏,绿化带内没有白色来和漂浮物及“小广告”乱贴乱画的清理。
1、养护人员要服从管理,时刻做好应急活动的调动。
2、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规范标识,服装整洁。
3、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要礼貌待人,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
4、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上班期间工具要配备齐全,保洁垃圾车不得横向占道。
5、当班人员所发放的物品,如有丢失当班人员照价赔偿。
6、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在作业时严禁向窑井内扫垃圾,严禁将清扫垃圾倒入果皮箱或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如树叶、纸屑。
7、养护保洁人员不得上班期间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闹事上访等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的活动。
1、员工在工作期间如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罚款1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2、果皮箱不按规定清理的罚款5元,做到日产日清。
3、养护保洁人员上班期间串岗、坐岗、脱岗、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5元,一月内累计3次给予开除。
4、公交站点、果皮箱、桥栏、护栏不按时清理的'罚款5元。
5、当班人员严格执行上班时间,如发现迟到、早退,一经核实罚款10元。
6、道路两侧小广告没有及时清理的罚款5元。
7、雨雪天不能及时清理积水的罚款5元。
8、每天不按时清理隔离带尘土的罚款5元。
9、制度,有奖有罚,公平合理,公司根据员工平时工作表现每周评比一次,月底综合评比给予奖励。
备注:自日起,各标段保洁人员负责捡拾绿化带被垃圾、白色漂浮物、烟头等。员工每人一份进行学习,严格落实,自发放之日起进行执行。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场镇、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的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净化公路沿线交通环境,推进乡村环境治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市场环境,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四城同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镇范围内国省干道、马路市场全面取缔;
对镇区内占道经营进行清理;
对县、乡、村道的乡村赶集和农村集市进行规范。
(一)属地管理。以乡镇为主体,按照“多元共治”的原则,对马路市场重大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取缔。
(二)分类处置。国道、省道等主干道马路市场依法搬迁。短时间难以搬迁的,建立常态监管机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多元共治。按照工作职能,认真履职履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对流动商贩较多,但未形成集市的合理规划建设小型集市。同时,加强市场周边秩序的日常监管执法。
合理选址、建设小型集市。
依法清理、查处道路上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无证驾驶、无牌无照车辆上路行驶、车辆在公路沿线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依法清理查处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
负责维护集中整治期间的交通秩序。
负责规范管理公路两侧举办的婚丧喜庆设宴等活动。
(四)镇村建办:负责规范场镇建设领域的沙子、石子、砖瓦等建材的堆放覆膜,对占道的建筑材料依法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改。
(五)镇派出所:负责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执法保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6月1日至6月4日)。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所负责辖区道路的巡查,对集市贸易、摆摊设点和占道洗车、修理、加水等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行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宣传发动,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路边小型集市临时选址,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
(二)集中整治(6月5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摊贩、商户进行劝阻,要求在即日起自行停止。各有关站所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不听劝阻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各村(社区)要做好执法现场的各类安全防范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依法打击处理妨碍执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等问题。
(三)建立机制(6月30日后)。各村(社区)、有关站所要以此次规范整顿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镇村二级联动、多站所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尽快完成小型集市和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为群众、商户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易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甘棠镇规范整顿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交管办,负责规范整顿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村村响等各种新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路边摊点经营户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公路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公路边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规范整顿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公路沿线占道经营、作业行为和马路市场规范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按照《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30号)文件中明确“xxxx年完成所有国道马路市场和50%以上省道马路市场的取缔搬迁任务”的整治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马路市场管理,巩固和提升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xxxx年在全市开展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马路市场整治效果,解决“无序、占道、管理缺失”的问题;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和集贸超市管理;彻底取缔国、省道马路市场;对其他农村小型赶集场按照“摆摊划线经营、交通有人维护、保洁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省道马路市场综合整治成果,xxxx年对全市内27个国、省道的农村马路市场(其中xxxx县5个,湘乡市18个,韶山1个,雨湖区3个),分别按照“迁入就近市场、划出空地提供经营、划线定点经营、取缔现有马路市场”整治目标,逐一完成综合整治,确保无反弹。每个季度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1、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继续将农村马路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人员,优先提供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条件。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点干部、村干部包点责任制,完善市场保洁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要求。
2、整合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农村马路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在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商务局、乡镇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大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提高集聚效应,形成整治合力。
3、完善制度,建立常态机制。按照马路市场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在继续坚持“月检查、季讲评、年总评”,明查与暗访、督查与督办、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三结合”,以及按月通报、按季讲评等方式的基础上,将每个季度检查考核排名覆盖至每个乡镇,具体考核办法参照《xxxx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潭商发〔20xx〕44号)执行。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有序推进野广告清理工作,按照《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野广告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全面清理城乡周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积极推进对主要街路沿线临街建筑外立面存在的难以清除的喷涂广告进行粉刷遮盖。
三、工作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全面清理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违规设置的灯箱、条幅等临时广告,清除采用胶粘、刻画、喷涂等难以清除方式设置的临时广告。对相关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遮盖。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二)县交通局。
全面清理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三)县公安局。
加大对喷涂、刻画等涉嫌毁坏公私财物广告设置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各乡镇(区)。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机构,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
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口前镇、开发区协同清理。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野广告清理。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1年2月-3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围绕自身工作任务,对辖区、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攻坚(2021年4月-6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聚焦前期调查掌握的数据,根据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销号处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巩固提升(2021年7月-8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及时总结清理工作成熟经验措施,逐步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达成既定工作目标。
(四)检查验收(2021年9月)。
县“七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区)、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密切配合。
各乡镇(区)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野广告清理的工作合力,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的完成好清理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广告清理工作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意义,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营造全面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指导,注重实效。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和日常执法经验,加强对各乡镇(区)野广告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辖区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x月份以来,xxx派出所在辖区内的xx个社区先后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小结如下:
活动中,文化路派出所x名志愿者在社区范围内张贴宣传海报及活动通知,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xx余份,提高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使垃圾分类深入民心,并向前来咨询的居民解答问题,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同时,协助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楼层大门张贴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温馨提示,告知居民小区如何垃圾分类投放,通过耐心的解释和指引争取得到居民的支持和配合。务求令活动信息覆盖全社区,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
通过活动,辖区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如何分类垃圾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广大群众均表示在这种愉快生动的活动中,更能深刻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并表示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推进垃圾分类进行。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升级,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努力打造和谐发展的城市建设环境,切实遏制私搭滥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市城区d级危房安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控违查违办的工作要求,以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打造“宜居xx”为主题,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宣传造势,实行网络管理,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务实工作实效,确保辖区内违法建设得到根本控制。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及时发现辖区内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并及时向市控违查违办、办事处以及市城管执法局书面报告,协助市控违查违办和城管执法局搞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办事处组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xx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维稳)办主任xx同志,党委组织委员、副主任xx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办事处村社区线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社区线,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控违查违工作的指导、督办、检查考核以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书记专抓控违查违工作。
2、法律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的规划法律意识。落实《市政办关于印发xx市城区d级危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广泛宣传控违查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查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查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3、情况上报。村、社区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危房的排查建档和排危,建立日常管理和巡查制度。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每天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含节假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市控违查违办、办事处以及市城管执法局报告。
4、协助拆违。各单位接到违法建设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法规,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待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控违查违办和城管执法局搞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5、网格化管理。建立分工负责、重点突出、责任明晰、奖励分明的化管理机制。各村、社区要以居民小组和社区小区为单位,划分管理网格,确定责任人。办事处控违查违领导小组负责人全面协调和监督考核,各村、社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巡查和信息上报,协助市控违查违办和城管执法局搞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四、责任追究。
办事处:出现一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线块分管领导向书记、主任口头汇报、检讨;出现两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线块分管领导向书记、主任书面汇报、检讨;出现三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线块分管领导停职一个月专抓控违查违工作。
各村、社区:出现一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停职一个月专抓控违查违工作;出现两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撤职;出现三起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书记停职一个月专抓控违查违工作,如在停职期内,又出现违法建设未及时上报,书记就地免职。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坚持把“改”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抓紧抓实党中央部署的8个专项整治以及省委提出的2个专项整治以及市委部署的2个专项整治,勇于揭丑敢于亮剑,能当下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保整改落实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一体推进协同开展。
(一)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巡视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贯到底。结合党的建设“两强两抓”工程、党建引领工程、全县干部会议十项重点工作、县委“1+8”系列文件贯彻落实,8890平台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突出政治建设,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摸排,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动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将年度精简量化目标分解到各季度,落实到各科室,加大发文、办会前置审核力度,季度推进落实。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的总量和频次,实行计划管理,抓好监督实施,统筹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不搞层层加码,切实减少重复督查、无效督查。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精神,明确县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求真务实作风的具体举措,真正让基层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五)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思想整治教育,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规的进行处理;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切实规范领导干部行政用权行为。
(六)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用好“8890”民生问题平台,全面排查、找准问题、严肃执纪、坚决整改、逐个销号。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七)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计划,深入推进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实,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班子战斗力不强,主体责任认识不高、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八)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格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力度,坚决清除“保护伞”“关系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信访毛肚排查预警率不高、抓信访责任落实不到位、化解矛盾不及时、处理问题不到位、上访程序不规范、“8890”督办案件处置不力,个别人员业务不精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化“三级书记抓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各类信访案件的调度督办,切实做到减存量、控增量。
(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办事难”问题,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解决推诿扯皮、“假办结”“被办结”问题,不断提高办结率。
(十一)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巩固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成果”专项整治。加强政治性警示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严格监督查处、强化舆论引导,反对好人主义,抵制“圈子文化”,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敢于较真,对歪风邪气敢于抵制,着力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十二)开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水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制度,开展全县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专项整治。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抓住手、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县委”1+12“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聚焦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环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深改、立改真改。要对问题和短板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典型宣传等形式,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为主题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四)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工作统筹,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抓好重要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加强对城乡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力度,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切实保障城乡建设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着眼长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依据,进一步落实《荆州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建立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为荆州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书记为政委,区人民政府区长为指挥长,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局长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重点组织对东城、西城、城南街道办事处和郢城镇、纪南镇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和查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三、工作安排。
l、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对优化荆州区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
2、加强舆论监督,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对阻挠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区委、区政府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支持,拥护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镇,村(居)委会两级要落实包村包组责任,层层签订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书,于12月316前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区直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如实填报违法建设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和不参与违法建设的承诺书,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后报区纪委监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纳入各级纪委个人廉政建设档案。
(二)清查整改阶段(,012年1月1日至2月29日)。
1、本轮违法建设的查处时间以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之日为界定点。
经规划和国土部门依法认定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且必须拆除的,不在此界定时间范围之内:
(1)在已出让的城市建设用地、重点项目及各类待开发地块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2)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建设。
(3)其他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
2、各镇、街道办事处对2008年1月1日以后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区、镇、村:级管理台账,锁定违法建设,实行一户一档,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对界定为违法建设的要在违法建设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公告,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3、规划、土地部门要对所有镇,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违法建设逐一审核界定。认定为违法建设或非法占地的,由规划、土地部门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限期拆除。
4、对目前正在进行和新增的违法建设,查实后一律拆除。对规划或土地部门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违法建设,在2012年2月2g日前要自拆蓟位。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拆除处置阶段(2012年3月18至5月31日)。
1、村(居)委会居民个人违法建设的分类处理意见:
本村人均居住面积为准。对居民基本居住面积内的原旧房面积在城市建设拆迁时按政策评估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2、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小产权房的处理意见:
单位、个人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小产权房,未经规划、国土部门许可,不符合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一律拆除;基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建筑质量经鉴定合格的一律没收。对违法违规经营小产权房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法律、纪律责任,并没收非法所得。对非法购买小产权房的,一律清退。
3、在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单位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1)未经规划许可且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3)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建筑超过使用期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申报,限期拆除.对故意隐瞒、漏报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在程序上按自拆、帮拆、强拆三个环节展开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
四、建立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查处和拆除的具体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建立对违法建设巡查、监管的信息员制度.信息员要切实发,军作用,落实责任,如实记载、上报日巡查记录。
(二)建立社会监督制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建设情况,监督查违控违工作的落实情况。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设立违法建设曝光台,对违法建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跟踪查处进度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三)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对辖区房屋建立完善的一房一档,对所有房屋的现状进行照相锁定,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对拆除后的现场,要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避免垃圾积存和场地杂乱,防止违法建设死灰复燃,保证拆除一片,管住一片。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基础施工的,由村(居)委会负责拆除;3米以下(未盖板或未封顶)的,由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拆除;3米以上(已盖板或已封顶)的,由镇、街道办事处报请指挥部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荆州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辖区范围内在锁定的违法建设以外,连续发生3起一层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违法建设且未能组织拆除的,给予黄牌警告,由区委、区政府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违法建设查杜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做好恩想动员、政策宣传、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区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围绕重点整治内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要积极探索拆违控违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
中共荆州市荆州区委。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县委纪的统一部署,从推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制度、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入手,着力构建农村集体防腐反腐的有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工作成效。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莲花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了村账“乡管”制度,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莲花县《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出台后,在落实原有的村账乡管村用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委托代理制度,建立村务监督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4项制定,涉及资金管理的5项,涉及资产管理5项,涉及资源管理的4项,对农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开支、预决算,资产台账、清查、评估、承包、租赁、出让、经营,以及资源的登记、公开协商和招投标、承包、租赁、集体用地收益管理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各乡镇也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制度、公开制度、考核制度、监督查处制度、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并规范上墙,并狠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规范运作。
2、建立健全机构,严格把好入帐关。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目前全县成立了157个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监督。同时,乡镇“三资”管理人员特别是资金管理人员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对村报帐人员上报的财务收支票据,资产增减情况等在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审核,合格的准予入账,手续不全的退回补办,对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支出票据坚决予以抵制,避免其入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村群众的监督作用,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财务支出行为,做到财务收支把“三关”:即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村书记“双审双签”关,乡镇财政核算审核关,有效地减少了村级“乱支”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网络监管。
配置莲花县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并制定了莲花县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制度。通过网络建设,实现县、乡镇联网,县村集“三资”管理人员通过登录系统可查看乡镇资金使用情况、资产登记及管理情况、资源承包及使用管理情况。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办公室通过网络登录该系统,对辖区内各村财务进行电算化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实现信息化联网管理。目前村集体资、资产、资源基本纳入了网络监管范围,涉及157个村委会,统一纳入管理的村集体资金517.08万元,债权785.85万元,债务388.63万元。
4、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结合村换届选举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在总结上届村干部换届选举离任审计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年初召集各乡镇相关人员召开了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培训会,就“三资”管理的内容、范围、程序,村集体“三资”台帐、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村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了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结合县纪委《文件要求,对村集资“三资”清理登记、村账务帐目、“三资”台帐建立,管理主体、帐务处理等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三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5、及时公开村级财务。
县乡分别成立了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各级各部门明确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全县157个村、4个居委会都建立了规范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标题醒目,内容清晰,让人一目了然。明确了村务公开重点是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和资源处置情况,财务收支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集体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等情况,各种补贴资金和扶贫款物发放情况,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定时更换公开内容,体现动态管理,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公开一次与重要事项随时公开相结合,改变一公开就是半年、一年的不良现象。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公开栏上有所反映。
二、明年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和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制度。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收益分配权不变,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促进“三资”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三资”管理监督体系,形成县、乡镇分级监管体系,以监促管,实现农村集体资金预算管理,严格各项支出审批,杜绝违规操作。
2、督促各乡镇加强以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小组和财务公开为核心的村集体三资民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不断规范财务公开内容、时间和程序,重点突破薄弱环节,提高公开时效和质量,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抓好业务培训及督促检查。积极联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开展三资管理督促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联席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工作在存的问题和不足,以免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培训会,以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监管能力。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是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年终总结20xx,供您阅读与参考。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和监管代理。
工作方案。
〉的通知》精神,蒋场镇委、镇政府迅速启动,经过近几个月的紧张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我们的主要作法如下:
镇委按照市统一要求,迅速组建专班,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鄢池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绪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专班成立后,制定了实施方案。
镇委在5月12日召开了全镇动员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村干部、部分群众代表、镇机关干部、相关部门干部。镇委书记、三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毕敬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常务副镇长鄢池斌同志作了具体安排,由财管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各村也召开了相应的群众大会进行动员。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据统计,全镇出宣传栏61次,张贴标语682条,广播会23次。
按照工作程序,各村专班扎实摸底,依据村会计账面“三资”明细资料,逐一核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登记表,组织专班进行资产、资源评估,通过群众代表签字,上报镇“三资”办公室。
镇三资办组织核实,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各村反复上报的“三资”情况检查核实,切实做到了“三资”登记完整、清楚、准确。在此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将本村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采取公开栏,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公告。全镇组建专班,以片为单位,逐村、逐组核实,保证了“三资”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市、县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要求,我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对全乡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乡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成立组织,加强培训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我乡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长江永霞任组长,乡纪委书记蔡小平、乡人大副主席张晓慧任副组长,乡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纪委办公室;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乡政府还开展了对“一站两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各村都成立了“三资”监管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乡党委、政府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和乡干部会议,结合“三资”清理工作,传达学习县“三资”清理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业务培训会议。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乡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社苹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印发到各个村(居),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同时,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清理的内容是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二是掌握好清理准备、核实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三是加强村民理财小组对村三资清理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清理工作中,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各村在开展清理登记工作过程中,由村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对三资进行清查核实,盘点核对,并填写登记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逐项对资产、资源进行确认、评议估价,并将结果在村公示栏内公布无误后确认上报。
摸清底子,健全台账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通过清理,全乡共清理资产总额522.5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96万元、应收账款238.04万元,登记核实各种固定资产原值277.58万元,从固定资产构成看,主要是村级活动场所房屋,其次为办公用具,集体经营用资产没有。核实登记资源总量共3602亩,负债总额73.2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49.29万元,清理后的各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1、村里报账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台账不细,不全,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乡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乡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县上级部门有关“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扎实工作,现将具体。
工作总结。
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三资财务管理工作,乡党委、政府每季度就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研究分析;并多次在村干部会议、乡干部会议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进行培训。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此外,随着农村经济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原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并下发各村加强管理。
为全面推进我乡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规范化,根据宁农林[20xx]32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5月在全乡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建成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为了更加搞好我乡“三资”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准备于20xx年开展“三资”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完善和拓展我乡“三资”财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三资”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农村财务的能力。
中心人员配备3人,每位代理会计代理村数6个,经费落实到位,并纳入乡财政预算。在今年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中,对全乡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金、资产、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权属不清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依法明晰产权,并按照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围绕全乡股改要求对各村内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产核资,在确保全面准确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录入和信息更新。同时对照各村的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及县、乡股改精神和要求,对各村社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等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原始凭证真实完整规范,台账资料录入和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三资”台账和档案资料齐全,网络管理安全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对集体三资的发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加强监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务监督委员会评议,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正常开展民主理财活动,规范村级集体财务“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的工作流程,按照规范化要求定期开展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三资信息,使网络监管系统正常运转并有效发挥作用。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通过日常工作督查,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对全乡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按实登记督查台账,并纠偏到位。此外,加强财务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代理会计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代理会计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并签订聘用。
合同。
;合理配备办公用房,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有关规定上墙公布,办公场所整洁明亮;计算机每人一台配备;并配备打印机、扫描仪和复印机等办公设施;设立符合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档案室,档案保管整齐有序,查找方便。
我们立足本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等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级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了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按照福清市纪委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我镇基本完成了“三资”清查工作,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台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按照福清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我镇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经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组成。职责分工为:组长负责制,组织本辖区内村委会清查核资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各村的清查核资工作,经管站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各村清产核资清查核实工作,各村主干负责开展本村清查核资工作。从而做到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对各村委会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拉网式的盘查清理。
(二)统一思想,广泛动员。按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开展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相关领导在会上做强调讲话。财务经管服务站对清产核资专题工作布置会议,以举办培训班,对村主干和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强化他们的工作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为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序时保质完成打下了基础。
(三)组织实施,全面清查。经管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指导、跟踪、督查,各村自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清查核实。清产核资结束后报告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主要做法有:
一是摸清存量。本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以清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辅查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其他资产情况,采取账内账外清查相结合的方法,防止漏清漏登漏报,摸清全部“家底”。
二是明确权属。村集体资产严格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进行划分。集体所有的资产;办公楼、学校;土地、林木、滩涂、水面等属资源性资产。
三是理顺关系。主要对确认,对坏账依法进行核销。对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给予妥善解决,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经管队伍不稳定,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工作面广事杂人少,特别是基层经管干部任务重、压力大,造成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经管系统人员调动、借用频繁,现我镇经管干部只剩1人,并且要处理大量的日常各村财务管理事务,单凭经管部门力量很难完成任务。
(二)经费不足给“三资”清查带来一定难度。由于“三资”清查刚开展的时候,需要聘请一些人员进行清理、合同整理、电脑录入等工作,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工作开展进度迟缓。
(三)各村“三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制度漏洞百出。有的村存在合同丢失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到期无法收回等实质性问题。但单靠走法律道路又存在一定的程序与时间上的问题,给“三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有的村委会存在招投标也是走过场,甚至没有招投标等现象,而这些问题只靠经管部门力量,很难扭转局面。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内容不够全面。当前农村“三资”监管主要偏重于资产和资金的监管,特别侧重资金的监管;在集体资产监管上,主要注重于账内资产的监管,尚未涉及集体的农田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的集体资产;在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上,存在重合同签定环节的监管,轻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环节的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资扫尾工作。继续完善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台帐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山林、“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评估工作。
下一步侧重点工作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清理整顿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对未入帐的固定资产要及督促相关村按照有程序进行评估及时入帐,同时查明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原因。
三是资产资源和各类经济合同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进一步完善“三资”台账管理体系,切实按规定进行“三资”管理,在管理好各村集体资产同时,使各村的“三资”管理逐步走向合理化、合法化的正确轨道上来。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7号)以及《××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3〕1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检查验收要求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一)检查验收的重点是,各地对以各种名目圈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是否严肃查处,对违规建立的各地园区是否进行清理,对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是否坚决纠正。要通过治理整顿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加快整改,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让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和落实,使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检查验收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逐级进行。先由县(市、区)政府自查验收,然后由设区的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报请省政府检查验收。(三)检查验收要从严掌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对验收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到期仍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采用百分制,凡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81分至90分为基本达标,91要以上为达标。(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整顿工作(满分15分)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治理整顿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参与。根据要求,对本地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进行了督查,认真分析本地区土地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5分)。2、对本地区出台的有关土地市场的政策法规进行了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予以全部撤销或修改(5分,发现1份未撤销或未修改的文件扣1分,扣完为止)。3、对国务院或省政府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认真落实,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5分,发现1条未整改的扣2分,扣完为止)。(二)清理开发区(园区)用地取得明显成效(满分40分)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已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园区),停止扩区(5分。继续违规设区、擅自扩区的不得分)。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理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和《××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70号文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94号)的要求,已摸清开发区(园区)底数并如实上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采取了撤销、合并等整改措施(10分,底数不清的扣3分,没有如实上报和扣3分,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扣4分)。3、对开发区(园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圈占的土地,圈而未用的,已经或者正在复耕、恢复原用途;开发建设的土地,不能复耕或者恢复原用途的,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扩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已经或者正在依法个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从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10分,发现未复耕的扣5分,没有依法修改规划从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的扣5分)。4、开发区(园区)用地虽经依法批准,但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尚未开发建设的,政府依法收回了土地,能够复耕的,已经或者正在组织复耕(8分,每发现1宗地未收回的扣4分)。5、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供地审批权以及违法下放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行为得到纠正(7分,没有纠正或继续下放权力的不得分)。(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满分15分)1、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前遗留的问题已认真清理,摸清底数。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已逐项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4分,底数不清的扣2分,未逐项登记并公布的扣2分)。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实施后,设立了规范的土地交易场所,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6分,没有土地交易场所的扣2分,发现1宗应招标拍卖挂牌而没有招标拍卖挂牌的扣2分,扣完为止)。3、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经营性用地出让的问题得到纠正,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5分,未纠正或未处理的不得分)。(四)执法不严、管理松驰问题得到纠正,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满分30分)1、非法占用、转让土地的行为得到查处,查处率达到90%以上,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或者曝光,本地区没有出现边整边犯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10分,非法占用、转让土地行为查处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有新发生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不得分;对重大典型案件未通报的扣2分)。2、对未经合法批准用地行为负有责任的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已经作出深刻检查。对违反规划批地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了严肃查处(5分,未作检查的扣2分,未查处的不得分)。3、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5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2分,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引发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的不得分),4、国土专项资金管理违反财经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得到纠正(5分,违规未纠正的扣2分,发生严重违纪的不得分)。5、土地市场建设各项制度未建立或者不完善的`,在治理整顿期间建立或者完善,并有效得以贯彻执行(5分,未建立和未完善制度的扣2分)。三、检查验收方法和步骤(一)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要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调阅台帐、卷宗、图件,核查相关资料和数据,并进行实地检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济南、青岛等重点城市进行预验收。(二)检查验收步骤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从县级政府开始逐级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由上一级逐市、逐县(市、区)进行。20%以上的县(市、区)验收不达标的,该市不得向省政府申验收。各市政府应于2003年11月底前完成自检验收工作并向省政府写出申请检查验收的报告,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责成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等部门于2003年12月上旬起组成检查验收组,统一对各市治理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四、省政府检查验收的组织分工这次治理整顿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由省计委、监察厅、建设厅、审计厅、农业厅和国土资源厅的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验收组,从省法院、检察院、计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监察厅、审计厅、财政厅、公安厅、外经贸厅、农业厅、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国土资源厅等14个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检查验收组的组成及分工是:第一检查验收组:组长:省计委1名、省检察院1名、省教育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青岛市、(上级市)市第二检查验收组:组长:省监察厅领导成员:省监察厅1名、省科技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烟台市、威海市第三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建设厅领导成员:省建设左1名、省法院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东营市、滨州市、德州市第四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审计厅领导成员:省审计厅1名、省公安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泰安市、莱芜市第五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农业厅领导成员:省农业厅1名、省中小企业办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枣庄市、临沂市、日照市第六检查验收组:组长:省经贸委1名、省外经贸厅1名、省国土资源2名负责:济南市、淄博市第七检查验收组:组长:省国土资源厅领导成员:省财政厅1名、省监察厅1名、省国土资源厅2名负责:济宁市、聊城市、菏泽市各检查验收组要在每个市选择2-3个县(市、区)和若干个开发区(园区)、招标拍卖挂牌用地现场进行重点抽查和实地检查验收。五、检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一)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本级政府开展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经验及目前尚存在的问题,查处各类非法占地用地、非法转让土地情况及自查自纠、制度建设的情况等。(二)有关文件资料。围绕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印发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领导讲话(批示)、阶段工作总结、简报、宣传材料和其他资料。(三)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情况台帐、名册及相关资料。(四)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各类报表及相关资料。(五)2003年以来本地区建设用地审批、供地审批、农转用审批、规划调整、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及政府土地收益等案卷资料。(六)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档案和出台的制度、规定及机关建设、窗口办文、内部会审等有关资料。(七)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以来制止、查处的所有土地违法案件的资料,各种处罚文书等。(八)其他资料。省政府检查验收的具体安排,时间等由省国土资料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县上级部门有关“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扎实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三资财务管理工作,乡党委、政府每季度就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研究分析;并多次在村干部会议、乡干部会议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进行培训。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资产和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此外,随着农村经济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原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并下发各村加强管理。
为全面推进我乡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规范化,根据宁农林[20xx]32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5月在全乡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建成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为了更加搞好我乡“三资”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准备于20xx年开展“三资”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创建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完善和拓展我乡“三资”财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三资”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农村财务的能力。
中心人员配备3人,每位代理会计代理村数6个,经费落实到位,并纳入乡财政预算。在今年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中,对全乡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金、资产、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权属不清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依法明晰产权,并按照权属逐一登记造册。围绕全乡股改要求对各村内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产核资,在确保全面准确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录入和信息更新。同时对照各村的三资财务管理制度及县、乡股改精神和要求,对各村社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等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原始凭证真实完整规范,台账资料录入和账务处理及时准确,“三资”台账和档案资料齐全,网络管理安全规范,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对集体三资的发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加强监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务监督委员会评议,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正常开展民主理财活动,规范村级集体财务“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的工作流程,按照规范化要求定期开展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三资信息,使网络监管系统正常运转并有效发挥作用。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通过日常工作督查,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对全乡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按实登记督查台账,并纠偏到位。此外,加强财务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代理会计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代理会计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合理配备办公用房,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有关规定上墙公布,办公场所整洁明亮;计算机每人一台配备;并配备打印机、扫描仪和复印机等办公设施;设立符合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档案室,档案保管整齐有序,查找方便。
我们立足本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等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预防村级干部腐败现象发生,减少了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准备工作。
(一)成立以副镇长兼**管理区书记为组长,财政所所长、民政所所长、国土所所长和经管站站长等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通过会议研究,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镇**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召开**村“三资”清理专题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安排;
通过大喇叭播放、发放宣传纸等形式让群众家喻户晓,并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四)组织村级清理核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二、清理目标。
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三、工作开展。
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清理一项登记一项,所查资产资源按类别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全面,事实清楚,数字准确,不遗不漏。对自查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上报及时。
(三)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在清理的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确.
(四)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已记录在册。
(五)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会计、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镇“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清理结果。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
13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为基础,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妥善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重点,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
坚持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的原则。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州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相关政策,依法行政,按政策法规办事。
2
坚持稳定承包关系不变的原则。
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对二轮承包的完善和规范,不是重新调整农民的承包地,不得推倒重来,不得重新发包。因此,必须以二轮延包合同为基础,在耕地和承包合同相符的情况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面落实到户,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行阳光操作,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宣传补换发经营权证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4
坚持民主协商群众满意的原则。
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
5
坚持“先确权后发证”的原则。
要坚持先确定承包土地地块权属,再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二轮土地延包合同为依据,凡农户与集体签订二轮承包合同书的,应作为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新开垦土地未签承包合同的,在土地延包合同正副本内补充登记,农户与村民小组长签字后,再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保证补发证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
6
稳步推进的原则。
应先易后难,保证工作质量,稳步有序推进发证工作。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留隐患,要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7
坚持“县级统筹领导乡镇组织实施”的原则。
在县、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补换发工作稳妥开展
按照“四统一”(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四至统一)、“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的要求,圆满完成补换发工作任务,确保“一书一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落实到户。
1
对我县原已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收回清点造册,并报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补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免费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
对二轮土地承包完成后分户的,在核实土地面积避免土地纠纷的基础上,按规定重新补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对政府组织搬迁的农户,在搬入地已取得承包地并迁入户口的,要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上,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
对适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的,发放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四荒地”的,也应按照要求补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
6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必须做到“三集中”,即: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为平稳有序地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要做好工作简报,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
经营权证登记必须做到“四相符”,即经营权证登记内容与实际地块相符与上级划定的基本农田相符与签订的承包合同相符与村级调查摸底的底册及汇总台账相符。
3
经营权证管理要做到“五个有”,即农户有合同和经营权证村民小组有登记册村委会有登记台账乡镇有专门档案县级部门和有条件的乡镇有电子基础数据库。
4
经营权证填写要规范一致,一是证书中发证时间和填表时间应填写补发证时间;二是证书中承包期限与二轮延包土地合同一致;三是证书中土地承包合同编号和经营权证登记簿编号应填写二轮土地延包合同编号;四是填写内容要准确,项目要齐全,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晰,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严肃性。
5
补换发经营权证过程中不得向农民附加任何条件,严禁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责任。
6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补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工作来抓。要抽调熟悉农村工作掌握农村政策的乡镇干部参与此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在补换发证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联系互相配合,确保补换发证书工作的圆满完成。
规范管理、检查验收等八个阶段。
县、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农业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各乡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在确保稳定前提下,充分考虑农时季节、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制定本乡镇的补发证工作方案,确保补发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为保证补发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对各乡镇抽调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系统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基本知识,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135。
号)文件要求为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召开村民大会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基层干部认识到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落实党和政府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法律上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的重要举措,是农民依法维护自己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凭证。各乡镇要举办由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广大基层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政策精神,明确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
5
日,群众无异议后,在做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界至清楚”的基础上,依法逐户登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造册,作为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作记录,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妥善处理。二是要对新开垦耕种五年以上的土地、农民实际拥有或耕种但尚未纳入承包的集体土地进行清理,核实地块名称、面积和四至界线,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管理。三是因城镇建设、公路建设、公益事业建设等征占用农民承包土地与承包合同面积不符的情况,对农户承包土地全部被征用的注销原承包合同,不再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对农户承包土地被部分征用的,要在延包合同正副本备注栏内进行变更,以此作为补换发经营权证的依据;对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占用农户承包土地,在原村组范围内已经调整处理、群众无异议的,按调整后农户实际面积在延包合同正副本备注栏中变更农户,经村民小组长签章后作为发证依据;对由于历史原因村组未作过调整处理、群众意见较大的,暂缓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通过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查解决后,再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
填写证书。
在完成上述几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全面展开补换发证书工作。经审查各个环节的手续完备,数字准确无误后,做到农户承包土地实际面积与所有表册面积的数字相一致,填写《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根据登记簿内容,准确无误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填写后,由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证书中填写的项目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盖章。
2
发证到户。
发证工作由工作队员和村委会人员负责直接发送到户,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表》中,由经办人和农户签字盖章。
在补换发证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建档立卷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日常工作,建立正常的合同、权证变更、流转管理、纠纷调处及仲裁和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等制度。
各级补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补换发证工作结束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对补换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按照相关要求,我镇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全镇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镇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镇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苑婧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邓树华、副镇长高建阳任副组长,镇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镇党委、镇政府还成立了四个业务指导组,划片包干,负责对全镇12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包村干部为该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组长、召集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
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纪检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镇结合本镇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镇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印发到12个村,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吃透上级精神。同时,我镇努力做到“一二三四”:“一”:各村召开好一个会议,即开好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村纪检小组成员、民主现财小组成员要列席会议。“二”:明确行政、业务两块责任人。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为行政责任人,镇财政所、农经站划片包干,为业务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做好三项宣传,即各村悬挂1—2幅条幅,张贴标语20条,镇统一印制宣传明白纸,发放到各村。“四”:把握四个关键。一是把握时间段,重点清理20xx年6月30日之前的农村三资;二是清理的内容是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是掌握好清理准备、核实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四是加强村纪检小组和村理财小组对村三资清理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清理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到委托代理服务,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村清理小组深入到实地,对本村的农村集体“三资”认真调查,清理人员逐一签字,以示负责。镇包村干部和业务指导员亲自参加,边指导,边清理。
2、如实登记。各村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各村在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报告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我们及时安排各村进行登记上报,没有明确答复或者暂不登记的,镇政府通知各村暂时不登记,认真把好登记关。
3、严格核实。各村核实小组对本村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由镇统一进行审核,经镇审核后,方可填写《核实登记表》。
4、认真确认。在核实的基础上,村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向村委会提出可以确认后,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村确认大会的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包村干部主持会议,村两委负责人逐一向大会汇报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对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核实、确认后,各村都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公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镇把握这个时机,按照县里的文件精神,出台了《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的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三资”运营,进一步推动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1、村里报账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性资产集体管理不善,有闲置和被占用现象等。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镇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维护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县3月22号全县城镇建设及六创一迎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皇后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和控制违法建设工作整治活动,为确保清理、治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对象。
1、非法占用、买卖土地进行建设的;
2、未办理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或违反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或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未经批准延期,仍继续使用的;
4、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设施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批部门违规批准进行建设的;
6、违反环境卫生标准进行建设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土地违法行为。
二、方法措施。
建设的高压态势。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保护耕地。整治期间各土地管理成员单位要通过宣传车、公告、过街横幅、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有序建设的重要性和依法打击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土地、违法建设的紧迫性,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法建设治理整顿的政策规定,在全乡营造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达到家喻户晓。
2、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土地资源保护暨土地建筑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111任组长,乡纪检书记111、副乡长111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国土资源所。成员单位有:党政办、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各行政村。
告,包村乡干、土地所工作人员和村支书、土地管理员要亲笔签字,一式两份,村留一份,上交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一份。
第二步,张榜公示。对排查出来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以组为单位在本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乡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00000000,公示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0日。
第三步,分类处理(时间5月21日至6月底)。各村对排查出来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要进行分类处理,凡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一律拆除;对不影响村镇规划,方可采取改正措施,责令限期纠正,补办相关手续,足额交纳各种费用,自觉申报并接受处理的,一律从轻处理,反之,将按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三、全乡各职能单位齐抓共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各职能单位必须在土地整治中,主动向群众公开办证手续,做到政务公开,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决清查治理到位。对在清查整治中走过场、支乎应付等失职行为,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建设所:严格按照皇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有关政策,做好土地使用规划。
农业服务中心:对非法侵占土地、破坏林地,造成水土流失、侵占河道,影响防洪现象,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国土资源所:对土地市场非法侵占耕地的各类情况彻底排查,分类造册,严格依法处理,并做好长期监管。
各行政村:积极做好非法占地的监督举报工作。
附:包村人员名单。
1111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