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材料(三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登记材料篇一
申请须知│申办流程│收费标准│常见问题│在线登记
1、办理部门: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cpcc版权登记大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一层 邮编:100007 受理电话:(010)68003887-5031、(010)68003887-5083、(010)84195427 审查电话:(010)84195224、(010)68003887-3007、(010)68003887-3008、(010)68003887-5181、(010)68003887-5080、(010)68003887-5089、(010)68003887-5055 查询电话:(010)68003887-5020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304 邮编:100007 电话:(010)68003887转著作权登记部 传真:(010)68003903
2、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4、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5、缴费要求: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直接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缴费,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中写明作品名称、申请流水号。帐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雍和支行 行号:1286 银行帐号:0109 1286 1001 2011 1000 204 传真:010-68003395(请注明收款室收)
6、查询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了解登记申请的办理情况,或与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的承办人联系询问登记办理情况。
作品登记申请人、其他社会公众、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等对已登记的作品可以申请查询相关信息。
税务登记材料篇二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应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
2、《宁阳县事业单位法人印模、签字采集表》;
3、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可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书(财务不独立的单位应由举办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4、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5、事业单位住所证明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无自有办公场所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租用办公场所的应提供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租期的租用协议);
6、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发放的设立批复);
7、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8、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不用带封皮); 备注:表1、2请到宁阳机构编制网(。
税务登记材料篇三
【6】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文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