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汇总18篇)
制定方案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利益关系和风险因素。方案的完美需要我们关注用户需求和体验,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一些较为典型和实用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多,违法土葬、偷埋乱葬、非法运尸和寄存骨灰、违规建墓及乱摆、乱挂、乱售、乱烧殡葬用品等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现象将会增多,直接影响到清明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落实好殡葬属地管理原则,主动邀请公安、工商、国土、城管、林业、物价等殡葬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殡葬执法检查及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依法制止。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要联合区县民政局及殡葬管理相关部门对全市跨区县及重特大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依法制止和查处,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市民政局将在清明节期间对各区县、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巡回督查,节后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对于巡回督查中存在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除不到位、突发事件督办不力、服务不周引起群众上访等问题予以通报。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殡仪馆要对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4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不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程度的一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办要求,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明节系列活动的主题是“亲近自然、弘扬传统、关爱家人”。
二、活动时间。
20--年3月31日——4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各支部要发动网络志愿者进行网上祭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网上祭奠活动,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同时各支部要自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缅怀活动,至少上报一篇信息和图片。
责任支部:局属各支部。
2、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责任支部:机关支部。
3、在局大厅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开展“文明祭奠”倡议,引导干部职工用鲜花、植树、网上扫墓等文明生态等方式开展祭奠活动。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支部。
4、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爱护资源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储备(整理)中心支部。
四、活动要求。
各科室、站、单位、执法队要认真宣传清明节开展“文明祭奠”的重要意义,将文明祭奠和为革命先烈扫墓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道德修养的有力抓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三
以党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围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推动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规范化、祭扫方式多样化、祭扫行为文明化,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确保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过一个文明祥和的平安清明节。
三、工作目标。
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文明、有序,提倡健康环保的祭扫方式。树立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增强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改变不良祭祀陋习的积极性。
四、工作重点。
(一)确保祭扫安全。
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核心内容。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万水泉镇、万泉公司和共青公墓要积极联合区公安、消防、交警、工商、城管、林业等部门提前做出规划,对公墓道路交通、停车场、骨灰堂等处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各单位要制定祭扫接待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区公安、城管、交管、消防、公用事业管理处等部门在祭扫高峰期间要加大对区内各主要路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祭祀行为的巡查管理力度,引导群众在安全地点进行祭祀,防止火灾发生,引导绿色祭扫,净化社会生活环境。
(二)强化服务保障。
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在推动殡葬改革、特别是做好清明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行风建设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清明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机制,主动向社会宣传殡葬改革和惠民的内容和要求,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努力提高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三)倡导文明祭扫。
清明节是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墓穴、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葬法,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新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文明健康文明的现代葬扫新方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而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办量,各单位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
(四)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通过展板、宣传栏、宣传资料、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行殡葬惠民新政策、新做法、新经验。各殡葬服务场所要帮助群众正确区分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服务项目、殡仪馆服务与市场中介组织代理服务之间的差别,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明白消费,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通畅。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殡葬用品检查力度。
今年清明节期间,区社会事务局在共青公墓设立群众祭扫观察点。在观察点向区社会事务局报送情况的同时,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主动报送辖区内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以便及时总结新经验、好做法。同时,从3月31日-4月4日由社会事务局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各执法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我区的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无营业执照的商铺坚决取缔,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全部没收并给予处罚,占道经营的进一步规范,严厉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1、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共青公墓对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和组织行风建设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各自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方案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月15日前各街镇、殡葬服务场所将清明期间“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报送区社会事务局。
2.今年全市在各个旗县区都设有观察点,我区今年的观察点为共青公墓,要指派专人按时报送观察点数据,并于3月31日前将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连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一并报区社会事务局1812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合理安排人员警力,确保群众文明祭扫的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祭扫,祭扫安全有序。
2、主动联系主要媒体宣传清明节工作,实时发布清明节工作安排和各观察点群众祭扫信息,为群众祭扫提供便利服务。利用展板、宣传栏、电视广播等对“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倡导殡葬改革新观念,让厚养薄葬观念深入人心,让文明祭扫方式深入人心。
3、自4月3日起至4月7日,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信息上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区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民政)。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4、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并对相应情况进行通报。4月5日至7日,各观察点按要求上报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
(三)总结阶段(4月8日-15日)。
及时对清明节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区社会事务局,以便及时汇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单位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各部门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街道、村(居)委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群众祭祀的管理引导工作,消除祭扫场所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万水泉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共青公墓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共青公墓要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准备工作,并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维护群众殡葬权益。
(三)做好祭扫监测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清明节期间群众开展祭扫活动情况,把握祭扫活动特点,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务必在4月5日-7日按时报送《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街镇应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相关活动。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工作,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根据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清明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
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清明祭扫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到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文明低碳祭扫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相思”等活动,来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
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
各乡镇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订宣传方案,以主动和开放的态度,宣传殡葬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和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鲜花缅怀先人、文明绿色祭扫,大力倡导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祭扫方式,大力宣传节地生态葬法,推广“绿色殡葬”。
各乡镇要利用清明节期间对辖区内的违规殡葬行为及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一次清查,特别是利用清明节期间违规修缮坟墓,要及时阻止,发现违规修缮坟墓的,要严格按照《xx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各乡镇于20xx年4月7日前将本乡镇清明节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如何开展殡葬宣传和青山白化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清明节期间工作将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五
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系列教育活动,目的是让学生了解先烈、先人、先贤,引导学生在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也让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充实的清明节。
二、活动内容。
1、一年级各班搜集革命先烈的传说、故事,开学后利用班会时间讲给同学听。
2、二、三年级各班搜集关于描写清明节或革命先烈的古诗,做成诗配画开学后在班内交流,交流后每班选5份上交课程部。
3、四年级各班开展“我心目中的英雄”手抄小报制作活动,要求学生把自己心目中一位英雄的图片和文字资料设计在一张8开纸上,制作完成后在班内交流。班内交流完成后,每班选出5份上交课程部。
4、五年级各班开展清明节来历或习俗调查,学生通过查资料或者向自己身边的请教,加深对清明节了解。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在班内交流,班内交流完成后,每班选出5份上交课程部。
三、活动要求。
1、清明节活动班内学生人人参与。
2、本次活动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布置,并做好指导。
3、学校将根据每班的完成情况、学生作业质量进行评价,并把班级的获奖情况进行公示。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六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到了,为了教育小学生们铭记历史,珍惜今天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激发它们向先烈们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报效祖国的`壮志,特组织清明扫墓活动。
1、缅怀革命先烈,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欣赏自然风光,感受春的气息,陶冶学生情操。
3、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培养社会实践能力。
组长:沈才。
副组长:周小华、田马扣、陈亚兰。
摄像:包正亚、马荣旭。
20xx年4月4日。
南舍烈士墓。
1、前期准备,指导学生用皱纹纸做小花;
2、下午1:00集合,整队步行前往南舍烈士墓;。
3、各班班主任管带必须清点好各班人数,并强调活动纪律;。
4、学生可自带茶水。
1、整队集合,祭扫革命烈士活动现在开始。
2、教师代表简介烈士及事迹。
3、向革命先烈默哀三分钟。
4、绕烈士陵墓一周,敬献小花。
5、整队,呼号与宣誓。
6、按原路安全返回学校。
1.请师生们注意安全。烈士墓庄严肃穆神圣,是革命英雄长眠的地方。到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首先穿着整洁,佩戴鲜艳的红领巾;活动中态度要庄严肃穆,不能在活动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要怀着崇敬的心情参加活动;注意卫生,不能乱吃零食,乱丢垃圾;不能在陵园内乱跑,行走要按顺序。
2.在游玩时师生一定要注意安全。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七
统筹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今年清明节正值全国疫情防控关键期,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民政部有关做好__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部署,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动态变化,制订清明祭扫服务工作方案,旨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祭扫服务。
提高站位。
为做好今年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各地慎终如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超前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工作,陕西、湖北、湖南等自觉从政治上、全局上看问题,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祭扫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千方百计满足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
压紧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徽、浙江、四川等组织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防范潜在风险,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有序。河南将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纳入当地疫情防控监测重点单位。
面对“多点、多源、多发”的疫情防控形势,广东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工作。山东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成立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紧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暖心服务。
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低碳祭扫。
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频发,今年清明节如何祭扫成为群众颇为关心的话题。为避免交叉感染风险,各地相继发布通知倡议,坚决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鼓励群众利用网络平台“云祭扫”。
落实便民惠民项目,北京推出网络祭扫、代为祭扫和现场祭扫三种方式,推出便民惠民服务项目,全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重庆紧盯祭扫需求,优化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由工作人员免费为安葬逝者举办集体纪念仪式。江西规范丧葬、祭扫用品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陕西拟举办首届公益性海葬活动,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满足群众多层次殡葬服务需求。
做实做细防控措施,吉林除保障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外,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等聚集活动,海葬等活动推迟到疫情结束以后。内蒙古加强重点殡葬服务机构管控,公墓、骨灰堂等祭扫场所引导群众分批分段错峰祭扫。安徽强化物资储备,加大遗体接运火化环节消毒防控力度。青海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三件套”和“双码”制度,对入园人数、祭扫时限提出具体要求。江苏等地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暂不组织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
聚焦特殊群众需求,上海、浙江、云南、江西等充分考虑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优化为老便民服务,完善电话预约、绿色通道等线下服务模式,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山东把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常态化志愿服务,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服务帮助。
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浙江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组织家庭追思、社区共祭等活动,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海南采用网络祭扫、代为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等远程祭扫方式,遥寄思念,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河北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此外,各地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力度,鼓励更多群众接受和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培育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殡葬理念。
严防火灾安全事故,贵州明确前往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集中埋葬点祭祀的群众,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香蜡纸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措施管控火源,广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防火灾、踩踏、坍塌、滑坡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严防祭祀活动引发火灾,四川严禁祭扫群众将香蜡纸钱、冥币爆竹带入墓(园)区。黑龙江突出抓好防疫防火工作。
主动作为。
高效防范化解清明祭扫舆情风险点。
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各地主动作为,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高度关注殡葬话题的有利时机,加强涉及殡葬舆情研判分析,加大推动解决问题力度,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确保群众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丁小策说,为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浙江“四管齐下”护清明。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出台推动家宴移风易俗操作细则,倡导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以绿水青山为载体,通过私坟禁新、旧坟生态化改造,加强青山白化整治;以节地生态为抓手,推进节地生态葬法改革试点,引导群众从传统性占地墓葬向节地生态葬法转变;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
陕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张勇表示,加快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改革,遏制不文明丧葬乱象需“疏堵结合”。一方面,切实做好殡葬政策法规、惠民举措、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以及殡葬改革先进经验宣传等,加大群众知晓度;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操大办、一条龙捆绑消费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并作为反面教材用于警示教育。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余东海坦言,要抓住清明节这一时间节点,加大殡葬移风易俗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倡导线上祭扫、线下用鲜花黄丝带等方式文明祭扫,持续开展散埋乱葬整治,探索更多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进生态绿色惠民殡葬发展。
“清明节期间,可通过深入挖掘各地殡葬改革先进经验做法和移风易俗先进典型事迹,主动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示范引领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营造浓厚氛围。”山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潘红春认为,要利用清明节集中祭扫契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破除丧葬陋俗,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做好2022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和安全保障工作,传承弘扬优秀中华文化,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民政部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围绕优化防控举措,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的基础上,满足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做好祭扫活动的宣传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导、安全保障工作。通过网络祭祀、鲜花祭祀等健康、安全、文明低碳的祭祀方式缅怀逝者,树立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站所要强化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各自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方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出租车广告灯箱等宣传载体,加强疫情防控、文明祭扫知识宣传,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积极营造健康、安全、文明的清明祭扫氛围。
(三)规范祭祀活动。各村、站所要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不在城乡所有公共场所和林区、林缘区、草原区烧纸钱、撒冥币、鸣鞭炮。对逝者的哀思以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人人自觉维护优美、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
(四)加强巡查劝导。各村要切实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引导群众摒弃烧纸陋习,树立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对乱烧纸钱的行为及时制止,禁止群众在广场、绿化带、路口等公共场所祭祀烧纸;劝导群众错峰祭祀,不扎堆、不聚集,严防因从事祭祀活动而导致疫情传染和火灾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疫情防控部署,认真落实“四方责任”,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强化值班值守,在清明节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要通过群众微信群、发放倡议书等,号召广大群众用健康时尚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对沟等墓地较集中、靠近林区的地方,要设卡点加强值守工作。
(二)强化风险防控。各村、站所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工作,迅速组织开展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严禁林区焚烧纸钱等行为,加强火源管控,严防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倡导文明新风。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弘扬先进殡葬文化。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强化部门协作。各站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加强协作,统筹安排祭扫安全工作,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确保清明祭扫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宣传办要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宣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理念。镇派出所要安排警力,做好群众祭祀活动治安秩序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严厉查处。民政办要负责各村疫情管控工作组织领导、统筹调度、涉疫区域的保障服务和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保障协调工作,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和文明祭祀、生态殡葬,引导文明祭祀活动。环保办要及时安排保洁人员,对城区进行清扫保洁。卫健办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个人做好清洁消毒、卫生防疫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林草办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应急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交通劝导站要加强运营车辆的管理,查处超载违法载人等行为,满足群众安全出行需求。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管理工作的函》(湛殡改﹝2020﹞2号)和《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廉督字﹝2020﹞8号)文件要求。春分至清明节期间为我镇森林特别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春分至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森林火险预防处置、山坟纠纷等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横山镇2020年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科学高效、有效防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湛江市委、市政府和廉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森林火险预防处置、山坟纠纷等工作的落实,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守土有责。镇成立由镇委书记任总指挥的指挥部,各村(居)委会成立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工作、山坟纠纷等工作的领导,并结合网格化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维稳事件、大姓宗族祭祖扫墓、华侨和港澳台胞及外国人回乡祭祖、涉军人员祭扫及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输入性疫情、大规模集聚祭扫聚餐活动、严重纠纷案件和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相关工作要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认真排查管控,把工作落细落实,减少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倡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摒弃封建迷信,告别祭扫陋习。引导群众采取多种方式缅怀纪念故人,一是居家祭祀,倡导居民采取叠千纸鹤、买一束鲜花、建立亲友微信群等形式在家祭拜亲人,寄托思念、缅怀之情;二是提倡文明祭扫,可采取追忆故事、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借机搞封建迷信和传播邪教;三是网上祭祀,可通过引导各大姓宗族自建微信群和借助网络平台等,开展网上祭祀。
2.要落实镇、村干部、林业员、护林员、网格员的巡查责任,严禁大姓宗族违规祭扫;
4.要严格排查山坟纠纷、涉军人员祭扫等矛盾纠纷易发点,及早调解,防范未然;
5.要加强对山上作业人员的管理,签订防火责任书;
7.要加强值班,强化组织调度指挥工作。
镇及各村(居)委会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或山火等紧急事件,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镇指挥部,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春分至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精心组织,科学预防,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17〕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16〕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根据《__民政厅关于做好__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__民字〔__〕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限控工作,重点应对3月21日、22日、28日、29日及4月4日至6日群众祭扫高峰。各有关部门、乡镇通力协作,合力管控,严防因人员聚集、扎堆造成病毒传播及交叉感染。根据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埋葬点等祭扫服务场所的承载量,采取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等方式,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实现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统筹推进。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安全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缩短祭扫时间,不得在殡仪馆等室内场所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严禁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严禁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通过鲜花、丝带寄语和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微信群、微视频、编辑清明寄语等多种方式,向逝者表达哀思之情,推行文明低碳祭扫,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
(二)强化舆情宣传,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群等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祭扫政策和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网址、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告,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政策,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充分报道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和工作特点,用文化引领文明祭祀新风尚,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文明祭扫和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坚决贯彻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配合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工作制度,明确保障措施,以“思想不麻痹、精神不麻木、作风不漂浮、行动不迟缓、服务不懈怠”的精神,全力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严格执行的失职追责制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懈怠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追究。
三、责任分工。
疫情防控事关全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卫健、自然资源、网信等部门及乡镇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做好群众劝导宣传工作,对各殡葬服务单位、公益性埋葬点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对违规典型,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
县委组织部:要按照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有关组织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带头参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低碳安全祭扫。
县民政局:要制定全县清明节文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各公墓、殡仪馆及农村公益性埋葬点严格疫情管控措施,有序开展安全文明祭扫活动。根据《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公安、卫健、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做好设卡、劝阻、引导、宣传等工作。
县公安局:要做好交通管制,及时通报和发布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尤其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全县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
县住建局:要对县城小区、街道及公共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规焚烧纸钱、拋洒贡果、燃放鞭炮等行为劝阻和对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违规销售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的摊点依法依规查处力度。
县卫健局:要对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检查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林区和草原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火灾。
县网信办:要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有关清明节期间殡葬疫情防控网络舆情动态,正确舆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认真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埋葬点及辖区内公墓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及疫情防控工作。
殡葬服务机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行进入祭祀场所人员持绿色防疫健康卡或出示绿色防疫健康码(无健康绿码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凭预约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每户限5座及以下车辆1台、人数不得超过3人,同时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在祭祀场所停留时间,防治人群聚集交叉感染。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要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散、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待疫情结束后,再择日举行,有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县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认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错峰、限流要求,遵循“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及时应对”工作原则,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移风易俗、和绿色殡葬,实现“文明祭祀、保护环境、平安清明”的目标,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
二、工作内容。
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把安全保障抓早抓实抓细,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安排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火源管控工作,深入开展“鲜花换纸钱”“撰文寄哀思”等活动,逐步推动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民政局:负责对各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内部治安保卫,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倡导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倡导群众错峰分时祭扫,减少人员聚集。3月25日、26日和4月1日、2日4天时间为祭扫高峰期,要加大管控力度,合理分配人流,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行为;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抛洒纸钱、占道销售冥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三个必查”。现场协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严防火灾、踩踏和车祸等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大队:针对金山陵园、兰山陵园、暖泉陵园(暖泉农场)等群众祭扫较集中的区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
公安局:做好重点祭扫区域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针对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群众祭扫较集中区域,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及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减少交通拥堵。配合企业在陵园门前设岗查收鞭炮,严禁群众将烟花爆竹带入陵园内。
交通局:根据清明节祭扫群众流动特点,实时发布便民出行信息,提前做好通往公墓陵园道路勘察、标志设置、道路维修、障碍清除等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卫健局:在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重点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做好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以及突发事件致伤人员救治工作。
综合执法局:依法制止在林带、绿地、公园和禁燃区域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殡葬祭奠行为。
市场监管局:配合民政部门集中清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类似人民币图案冥币的行为。
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县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管理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各乡镇(场)、街道:将清明节祭扫工作与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倡导动员群众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林地、田间巡查力度,严防群众随意抛撒纸钱、焚烧冥币,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群众安全祭扫保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人民至上,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有关单位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检验“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四强能力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三
今年的清明节是三年疫情形势下放开的第一个清明节,过去的三年防疫形势严峻、祭扫管控措施严格,广大群众可能会在这个清明节弥补三年来未能现场祭扫的遗憾,因此清明节前两周势必出现祭扫高峰,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责任重大。杜集区主要从以下几点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3月14日市民政局任宇慧局长、王冠宇副局长带队督导杜集区清明祭扫落实情况,实地查看了殡仪馆周围、程蒋山公墓等给予了成绩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杜集区民政局充分认识清明祭扫面临的新形势,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于3月15日上午召开清明祭扫工作推进会议并制定方案,成立杜集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重点区域重点防控。
清明祭扫安全保障涉及面广,包括殡葬服务保障和监管执法、安全管理、交通疏导、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宣传引导等方面工作、涉及的部门比较多。根据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公安、卫健、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积极配合,以公墓、骨灰堂、西山、东山及段园沿山的集中散葬区等部分等区域为重点,加强巡逻,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全覆盖;同时压实镇(街)、村(居)属地责任,区民政局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野外祭祀点开展塑料花专项整治,目前杜集区辖区公墓以及田间地头基本杜绝塑料花祭祀现象,沿街商铺销售塑料花行为基本不存在,并且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严防因野外祭祀引起的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祭扫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扫。
抓住清明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采取发布公告倡议、发放宣传材料、拉横幅和宣传网络祭扫等形式,大力倡导清明祭扫与传承逝者精神文化相结合,大力推行“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县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认识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错峰、限流要求,遵循“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及时应对”工作原则,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移风易俗、和绿色殡葬,实现“文明祭祀、保护环境、平安清明”的目标,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
二、工作内容。
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把安全保障抓早抓实抓细,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合理安排祭扫场所及周边交通疏导、火源管控工作,深入开展“鲜花换纸钱”“撰文寄哀思”等活动,逐步推动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民政局:负责对各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内部治安保卫,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倡导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倡导群众错峰分时祭扫,减少人员聚集。3月25日、26日和4月1日、2日4天时间为祭扫高峰期,要加大管控力度,合理分配人流,为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的服务;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行为;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抛洒纸钱、占道销售冥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设备“三个必查”。现场协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严防火灾、踩踏和车祸等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大队:针对金山陵园、兰山陵园、暖泉陵园(暖泉农场)等群众祭扫较集中的区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执勤备勤。
公安局:做好重点祭扫区域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畅通,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针对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群众祭扫较集中区域,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及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减少交通拥堵。配合企业在陵园门前设岗查收鞭炮,严禁群众将烟花爆竹带入陵园内。
交通局:根据清明节祭扫群众流动特点,实时发布便民出行信息,提前做好通往公墓陵园道路勘察、标志设置、道路维修、障碍清除等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卫健局:在金山陵园、兰山陵园等重点祭扫场所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做好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以及突发事件致伤人员救治工作。
综合执法局:依法制止在林带、绿地、公园和禁燃区域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殡葬祭奠行为。
市场监管局:配合民政部门集中清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类似人民币图案冥币的行为。
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县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管理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各乡镇(场)、街道:将清明节祭扫工作与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倡导动员群众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林地、田间巡查力度,严防群众随意抛撒纸钱、焚烧冥币,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群众安全祭扫保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人民至上,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有关单位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检验“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四强能力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五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的诗犹在耳边,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又要到来了。许多人又该踏上清明祭扫的征途,去祭奠失去的亲人。在祭扫时,给坟墓铲除杂草,添加新土,供上祭品,燃香奠酒,烧些纸钱,或在树枝上挂些纸条,举行简单的祭祀仪式,以表示对死者的怀念。传统的祭扫为烧烧纸钱,放放鞭炮,但其中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喧闹与隐患。因此,我们倡导:采用“简祭”、“薄祭”和“居家祭奠”、“网上祭奠”等新的祭奠形式,来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同时,为能让更多人进行文明祭扫,常山县阳光义工队将配合县殡仪馆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劝导活动。
在活动中,通过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维持公墓秩序、帮助老年人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文明祭扫的重要意义,使市民传统的祭扫理念得到改变,逐步形成安全环保的文明祭扫观。
常山县阳光义工队队员。
1、活动地点:南山公墓出入口。
2、活动内容:
(1)劝阻市民在墓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帮扶去祭祖的老年朋友;。
(3)协助交通疏导;。
3、活动时间:
4月4日-6日为期3天。
4、流程安排:
活动期间,中午11点在华府大酒店集合,由殡仪馆统一安排就餐,午餐后统一乘坐车辆前往南山公墓。下午12:00左右活动开始,至下午3:30左右当天活动结束。
鲜花,矿泉水:由殡仪馆负责提供。
参与活动的队员经报名后,视情况分批参加活动,每批8至10人左右。
此次活动由队委会全面负责,活动分两组,组长由队委会现场指定。
1、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要求队员加强责任感,在向市民进行宣传的同时,协助殡仪馆工作人员维护秩序,以防发生意外。
(2)文明祭扫、文明劝阻。活动中注意个人形象,礼貌用语,时刻保持义工队良好的形象。
(3)遇到问题及时向现场管理者反映。
2、工作人员自身安全:
活动中请参与队员注意自身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xxxx义工队。
20xx年03月x日。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六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我县《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乾办字[20××]121号)精神,突出“文明低碳祭扫”主题,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深刻认识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清明节的全新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教育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群众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新风。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和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保障安全压力大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张录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杨建团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各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工商、城建、综合执法、物价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明确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意外安全事件发生。殡仪馆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在祭扫高峰日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镇、社区民政工作站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并与村签定清明节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结合我县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殡葬救助制度在资金筹措、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凡农民自愿火化、平坟、迁坟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镇、社区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发放《倡议书》、印发殡葬改革宣传册、组装宣传车、重要场所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重点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情况属实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祭扫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祭扫突发问题。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七
根据民政部3月20日召开的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xx县殡葬管理所立即安排并开展了今年清明节祭扫系列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给全县所有的殡葬服务单位及相关部门下发了《清明节期间祭扫通知》,细化了工作要求,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进一步夯实了民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殡葬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茂山陵园对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从而健全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了祭扫高峰期殡葬服务场所人流监测预警分流、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的巡查,积极引导文明、低碳、错峰祭扫,严防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借助清明节祭扫活动,齐心合力,持续巩固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单位从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收费、服务标准、服务公开、服务惠民、服务诚信、服务廉洁等方面,严格落实“八不得、八提升”要求,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是强化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各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创新和细化了便民惠民举措,推广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突出贴心精准,体现文明风尚,倡导绿色殡葬。
五是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开展殡葬宣传。县殡葬管理所组织全体人员奔赴各陵园、街道社区、农村集镇,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咨询问答、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就殡葬法规、文明祭祀进行了宣传,确保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祭扫活动文明安全。
乡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八
20__年4月1日(星期__)上午9:30。
三、活动地点。
__县烈士陵园。
四、参加人员(共约人)。
1.县领导;。
2.民政局、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相关领导;。
3.中小学生代表(人);。
4.县直各单位代表(人);。
5.志愿者代表(人);。
6.众兴镇(人)。
五、活动议程。
1.拟请县民政局局长周成国同志主持;。
2.集体向___默哀;。
3.请烈士陵园负责同志介绍革命英雄事迹;。
4.中小学生代表献辞(中小学生各一名);。
5.县领导讲话;。
6.县领导带领学生代表向纪念碑献花圈;。
7.组织参观革命历史博物馆。
六、任务分工。
民政局:
1.负责祭扫活动通知文件的起草下发工作;。
2.负责县领导邀请及参与活动的衔接工作;。
3.负责周成国同志主持词撰写工作;。
4.负责革命英雄事迹报告讲稿审核工作;。
5.负责县直各单位参与人数分配工作(与活动通知一并下发);。
6.负责县领导及学生代表献花圈指挥工作;。
6.负责主席台站位及参与活动人员方阵划分工作。
文明办:
1.负责县领导讲话撰写工作;。
2.负责学生代表献辞审核工作;。
教育局:
1.负责中小学生组织参与工作;。
2.负责学生代表献辞撰写工作;。
烈士陵园:
1.负责活动场地准备工作;。
2.负责革命英雄事迹报告讲稿撰写工作;。
3.负责音响、主席台地毯花草、发言席鲜花、花圈准备工作;。
4.负责革命历史博物馆解说工作;。
5.负责活动现场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工作。
团县委:
负责志愿者组织工作。
县广电台、宿迁日报社泗阳记者站、新闻信息中心:
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供电局:
负责活动现场的电力保障工作。
消防大队:
负责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公安局:
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