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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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一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二
(一)项目概况。
根据组织部聘用外聘人员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拟按合法程序聘用外聘人员,我局与拟聘请人员所在机构签定协议。外聘协议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审计目标、内容和职责范围,工作时限和要求,外聘经费的付款方式和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
为保障外聘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足额发放,计划申请财政资金支付外聘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用于20xx年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生育保险、大额医疗统筹、住房公积金费用。20xx年预算金额177.16万元,实际支出166.49万元,完成预算93.97%。
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发放外聘人员20xx年工资,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保障外聘人员生活水平,科学地对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指标、月度工作计划及员工月度、年度工作绩效进行有效评价,实行工效挂钩,激励各部门、各位员工持续改进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局的人员管理能力,确保顺利实现单位工作目标。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持续改进各位员工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局的人员管理能力,确保顺利实现单位工作目标,开展外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对象为我局外聘人员,支持范围是20xx年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对20xx年外聘人员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进行评价和建议。此次评价选择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技术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价标准采用计划标准,既以预先指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我局人事科对局外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考核情况,在绩效评价设计中,对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了指标设置。其中,产出指标中对中介审核项目的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等指标进行了设置,效益指标中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了指标内容,以及其他的具体指标也进行了相应的内容设置。对照绩效目标进行分析,并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一)综合评价情况。
综合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基本完成本年度绩效指标内容,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管理使用到位,并节约了预算资金。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度外聘人员项目预算资金在资金执行及管理方面仍然需要继续完善并建立长效机制。
(一)项目投入情况。
20xx年我局招聘不少于30名外聘人员,项目预算资金为177.16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我局20xx年招聘35名外聘人员,并进行年度考核,按规定及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20xx年预算金额177.16万元,实际支出166.49万元,完成预算93.97%。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我局聘用35名外聘人员,保障了机关审计工作正常开展。本年度支付外聘人员费用总计166.49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产出指标下设置了4个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20xx年,我局聘用不少于30名外聘人员。
质量指标——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聘用程序,合规率100%;外聘人员全部参与年度考核,并全部达标,完成率100%;我局按标准发放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外聘人员到位及时率100%,同时及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及公积金达到100%。
成本指标——我局严格按规定支付外聘人员工资,确保项目资金成本不超过本年度预算。
社会效益指标——经费全部用于通过招聘外聘人员保障局机关正常开展工作的使用,并保证外聘人员享受应有的待遇,受益率达到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单位对加入外聘人员参与工作后的满意度,以及外聘人员满意度达85%以上。
通过聘用外聘人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度,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本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过程无重大失误,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一)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
通过聘用外聘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局机关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合规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提高我局的人员管理能力,并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按标准发放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保障了外聘人员享受应有的待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外聘人员流动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机关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复杂性与难度,同时容易造成审计工作的不连续性,不利于人才的稳定发展。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如下:外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并且薪资待遇等存在一定差异。
对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进行适当改进与调整,根据单位自身的用人需求与发展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同时对外聘人员的招聘要求、招聘流程及福利待遇等进行明确化规范化制定。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三
1.立项背景。
重庆市丰都县栗子乡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20xx年,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渝财建[20xx]274号)文件精神及项目资金情况,20xx年开展了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我单位对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安排项目资金8.59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根据渝财建[20xx]274号文件,财政安排市级资金8.59万元,专项用于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截至今日,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完成,资金已全部支付,用于支付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
改建农村四好公路7.648公里,受益群众4381人。
20xx年1月12日,成立栗子乡人民政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由经发办、财政所共同负责。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26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现场,按照市、县干部培训相关管理规定,检查项目依据,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对栗子乡人民政府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分。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20分,管理40分,产出与效益40分。项目绩效评分结果:总得分92分,绩效评级为“优”。
(一)其自评情况具体如下:略。
投入类指标从项目立项、预算执行率、资金到位率进行考核。
根据评分细则,投入类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二)管理。
管理类指标从业务制度完整性、财务制度完整性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指标分值40分,得分36分。
栗子乡人民政府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对于项目,我单位建立了《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涵盖项目立项管理、招标与合同管理、项目实施管理、竣工验收与决算(结算)管理、修缮与维修管理、资金与财务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等方面;项目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完善,项目质量可控性有待加强,项目酌情扣4分。
对于资金管理,我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实际运行中,我单位按制度执行。
(三)产出与效益。
产出与效益类指标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考核。根据评分细则,指标分值40分,得分36分。
产出:改建农村四好公路7.648公里,受益群众4381人。
经济效益:带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群众生活水平提高。
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受益群众达4381人。
生态效益:提升公路环境。
可持续影响:长期改善群众出行环境。
社会公众满意度:政府、部门、群众满意度高。
(四)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满为100分,自评分为92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地方配套资金严重不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主要依靠国家、市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大,养护、安保、水毁应急资金不足。
二是公路技术等级普遍偏低,达不到“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标准。全县农村公路总体技术等级偏低,单车道公路比重大,一些路段存在路基、路面宽度不足、错车困难等问题,缺乏必要的配套桥涵、标志标牌、安防措施等,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标准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征地搬迁工作困难,前期工作推进较慢。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涉及发改、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各部门之间没有统一的协调工作机制,审批程序繁杂,当涉及到征地搬迁的问题时,部分群众对征地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征地搬迁工作举步维艰,前期工作推进缓慢。
(二)意见建议。
针对实施“四好农村路”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及当地政府的支持,提高上级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补助标准。整合发改、扶贫、移民、水利等部门资金,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点。攻坚克难,努力打造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点,以点带面,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并将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下放给各乡镇(街道)及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四
(一)项目基本情况。
琼海市招商局是琼海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xx年,部门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编人数年初10人,年末10人,编外聘用人员4人,实有在职人员共14人。
琼海市招商局主要负责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有:制定招商引资工作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研究和执行、收集项目信息及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的审批及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负责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和筹划工作、受理投资企业投诉并协调反馈、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计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因扶贫、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增加,我局工作人员不足,因编制满员,只能编外聘用人员,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
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为:
1.活动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金使用不超过19万元;
2.完成我局聘用人员12个月的工资及福利支出。
(三)项目自评价步骤。
2.评价组开展自查自评;
3.填报绩效自评表;
4.形成自查报告,向市财政局提交。
(一)资金申报及批复、到位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是我局的一项经常性项目,根据我局的聘用人员情况,我局向市财政局提出了20xx年该项目的支出预算,年初市财政预算批复资金为19万元,第三季度,市财政局要求缩减经常性项目支出,我局将该项目预算缩减2万元,调整为17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20xx年申请计划数17万元,已批计划数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年初项目预算数为19万元(调整为17万元),申请计划数为17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25日,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已批计划数为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6.52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缴费支出等各项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我局内控制度及“三重一大”要求管理,合法合规。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在经费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遵循我局的内控流程及各项管理制度。使经费的使用做到合法合规,不超标,不浪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我局人员聘用及工资发放标准均通过局“三重一大”会议决议。经费使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级级负责,层层审核,确保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按时发放。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任务量。20xx年我局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完成我局聘用人员12个月的工资、公积金及社会保险保险缴费支出。
2.完成质量。按时、足额完成聘用人员工资、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的发放和缴交。
通过聘请人员,更好的完成我局的各项“三定”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琼海市招商局20xx年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力、经费等各项条件得到充分保障,实施过程监管到位,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总体较高;通过项目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自评分数100分,评定等次为优。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无存在问题和建议。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五
遵义市服务中心位于新蒲新区湿地公园内,隶属于共青团遵义市委管理运营;于20xx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60亩,建筑面积22895.79平方米,是我市“八大工程”项目之一、新蒲新区“十大标志性建筑”之一;由启慧楼(培训中心一)、艺馨楼(培训中心二)、梦想剧场(多功能厅)、畅游馆(游泳馆)、静远楼(青年公寓)和滋味轩(餐厅)六栋单体建筑组成。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作为公益性校外教育阵地,遵义市服务中心致力于搭建公益性的发展服务平台,面向全市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已设置素质教育体验、12355服务台、公益演艺剧场、专业教育培训、图书阅览、文化体育活动等服务项目;已开设舞蹈、声乐、器乐、跆拳道、乒乓球、围棋、美术、书法、科技等教育培训课程,将成为我市开展主题教育、艺术培训、兴趣培养、素质提升等最大的公益性校外教育场所。承担着全市集会交流、学习培训、思想引导等功能,且场馆建设智能化程度较高,用好、管好场馆,满足兴趣培训、素质提升、文娱活动,为我市提供优质的校外教育资源,为我市健康、快乐成长服好务。
(一)资金计划、到位情况。
我单位资金支出基本按照年初绩效目标申报的要求完成,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完成工作任务实际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严格按财务制度、预算支出范围以及相关合同约定事项,规范中心用款,保障了服务中心各场馆正常使用。
1.切实发挥市文化宫公益性校外教育场所作用,坚持把开展校外教育作为主责主业。暑期举办了遵义市“新市民·追梦桥”工程助学陪伴行动暨“向上向善”xxxx年暑期公益培训班,累计招生850余名,成为暑期“加油站”。秋季培训班开设了音乐、美术、棋类、舞蹈、科学、武术、小主持、体育等9个类别共24个班次,招收学员人数230余人。
2.课堂教育和研学实践相结合。坚持实践育人,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市特有的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暑期举办2期军事夏令营活动,参与学生6余人,举办公益研学活动3期,参与学生近200人,通过走红军路,讲解红色故事,诵读红色经典,体验农耕,科普实践等方式,让的感知红色文化,在心中爱国主义情怀,拓展科学知识,开拓眼界。积极组织校外辅导员开展送教下乡活动3次,在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校外教育“希望小课堂”5个,周一至周五常态化组织学科辅导,周六、周日因地制宜开展体艺兴趣培养,把优质的教育送教到搬迁群众身边。共青团中央以正安县新龙孔居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的希望小课堂为原型,推出《他们的故事,满是希望》专题宣传,获得了广泛关注和赞誉。开展了“情系教育·传递书香”活动,向红花岗区第二小学捐赠图书20xx册,价值5万元。
3.全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辅导员管理体制,已建成涵盖音乐、美术、科技、体育等10大类45名校外辅导员队伍,其中副教授1名,国家一级运动员2名,高级教师11名,为推动校外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乒乓球馆、羽毛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图书馆、常年免费开放,游泳馆适时免费开放,满足广大朋友需求。
5.切实开展普法活动,助推依法治市工作。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各县区市团委、团工委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各地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和宪法拍照、参与宪法朗读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有效推动宪法精神走进日常生活。
6.以12355服务平台为载体,构筑维权援助体系。进一步建设维权综合性工作平台,推动维护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加大对失足、闲散、进城务工青年、外来民工子弟等特殊群体的维权力度;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解决在成长中遇到的各种心理障碍。
7.强化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实施法律援助;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密切社会、学校、家庭的沟通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法制意识;组织开展了遵义市“6·26”国际禁毒宣传月毒品预防教育活动,300名同学参与其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8.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拓展志愿服务范围,在创城迎会、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遵义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响应“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系列行动,共招募“圆爱工程”专项志愿者300余名,开展“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结对行动。以全市54个微笑小屋为阵地招募专项志愿者开展“英语角”、“四点半”、“手拉手”、微心愿征集等相关活动,开展“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3000余人次,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解决切身问题。以“留守儿童自立自强中心”、“七彩课堂”主阵地为依托。
完成了“习酒·我的大学”、“国酒茅台·国之栋梁”助学项目,共筹集助学金1108.5万元,资助1000余名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的大学生顺利跨入大学校园;争取联合利华·立顿助学金6万元、上海纯尔助学4万元、“芙蓉学子”公益助学2.5万元、乌江能源集团扶贫公益助学1万元、“茅台王子·明亮少年”自强奖学金5万元、因疫致困特别行动3万元、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公益活动3.61万元。
我单位资金支出基本按照年初绩效目标申报的要求完成,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4)通过公益类活动,提高社会认可度,扩大影响。全年开展夏令营、研学、送教下乡、普法、禁毒、“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爱心助学等各类公益活动20余次,覆盖人数近万人。
(一)存在的问题。
1、在目标设定方面,针对专项资金的目标实现,由于项目本身属于日常公用经费类的资金,涉及难以量化的因素,部分定性与定量指标匹配缺乏可衡量性和时效性。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
2、业务管理方面,对于相关文件、档案资料、成果归档工作完成情况一般,对于运营管理服务的实施过程监督、整改完成情况以及事后考察机制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项目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配备相关人员专门负责项目支出运行管理。
2、业务管理方面,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按季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场馆运营管理资料归集归档整理工作,同时落实问责机制,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评价依据,以提高部门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xxxx年,我中心绩效自评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相关佐证资料为办公室、培训部、社工工作部、志愿者工作部提供,根据日常工作台账、对我中心实际运营情况检查核实,我中心在项目申报、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支出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六
全县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目标任务3000人,目标人群覆盖率100%,产前筛查异常(高风险及临界风险)孕产妇干预诊断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分别达80%和95%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应收到湘财社指〔20xx〕38号文件经费59.35万元,县级配套项目经费52.6万元,当年未收到财政下拨项目经费;本项目20xx年使用自有116.89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使用在以下方面:水、电费0.65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差旅费1.07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会议费2.13万元;专用材料费4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2万元(主要是各医疗机构检测款);其他资本性支出(医疗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5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一是制定健全了项目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其他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面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咨询电话,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各相关单位都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妇幼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由财务进行资金发放,做到规范结算程序,并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申请表、登记表填写认真完整、各种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发放程序规范。三是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困难做了充分的评估,尽可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为确保项目资金不会超支,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根据专项项目工作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我院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严格审核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真实性,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保证了产筛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风险人群干预率103.18%,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率104.83%。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机制,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县以怀孕妇女为重点,以县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以三级服务网络为依托,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加强督导、加强培训、加强服务为内容,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手段,结合我县实际,保质量全面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
截至20xx年12月10日共完成3006人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目标覆盖率为102%,发现高风险和临界风险人群676人,诊断干预558人,诊断干预率82.54%,阳性随访676人,阳性随访率100%,阳性妊娠结局随访率达97.28%。成功阻断16例畸形儿出生,风险人群干预诊断回补490人,并对风险人群提供规范的优生指导。
(一)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领导不够重视。
2、个别采血单位产筛申请单填写不完整,产筛系统录入不规范,信息录入错误。
3、部分乡镇产筛高风险人群管理不到位,转诊率低,风险人群召回干预率低。
4、部分乡镇卫生院无辖区产筛风险人群召回随访登记,未进行风险人群的召回与随访。
5、所有乡镇卫生院未进行免费产筛项目的相关知识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无宣传资料。
6、发展不平衡。我县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导致大部分乡镇血液标本的采集困难。
4、流动人口较多,难以管理到位。
(二)持续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院长亲自抓,由医务科、妇产科、检验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小组;各采血单位及乡镇卫生院、计生办要把产筛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去,形成奖惩机制,给产科医生及信息管理员一点劳动报酬。提高大家的积极性。
2、加强产筛项目人员的配备;
(1)各采血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产筛信息的上报,风险人群的召回等工作。
(2)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计生办要确定一名产筛信息员,负责辖区目标人群的摸底,督促辖区的孕妇及时到医疗机构采血,督促风险人群的阳性召回及干预诊断。
(3)加强宣传倡导,提高群众认识,一是开展多阵地宣传。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孕产妇产前筛查项目专题讲座。
无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七
20xx年,市财政相继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723亿元,其中:以渝财预〔20xx〕23号下达基础设施及抗疫相关支出资金3.4亿元、以渝财预〔20xx〕46号下达幼儿园综合治理及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资金0.3亿元、以渝财预〔20xx〕50号下达机场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相关支出和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资金0.023亿元、以渝财预〔20xx〕60号下达公共卫生应急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
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及时将资金分配到8个主管部门,分配进度达100%。其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3.367亿元,主要用于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装饰、科教大楼和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及应急医院建设、精神病医院装修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0.9亿元,主要用于过境高速公路资本金;生态环境治理0.298亿元,主要用于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0.752亿元,主要用于幼儿园综合治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0.183亿元,主要用于暴雨灾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等;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0.2亿元,主要用于渝东南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期项目和渝东南应急维稳项目建设(武警支队营区迁建)项目;疫情相关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机场、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相关支出和补助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
总体看,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有力支持了我区公共卫生、教育、交通、市政、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力推动我区开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抗疫相关支出资金也极大缓解了因疫情防控带来的减收因素影响。20xx年底,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2.89亿元,结转2.83亿元,支出进度51%,若剔除11月底下达资金2亿元,则支出进度达77.68%。截至3月25日,结转资金已实现支出0.2亿元,余额2.63亿元,正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并按程序及时支付。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共3个项目,其中:黔江中心医院精神病医院工程项目,完成新建、改扩建12000平方米,床位增加313张,诊疗能力提升1200人次,实现全年绩效目标;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科教大楼和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计划新建、改扩建面积103407平方米,采购仪器设备1221台,实际完成新建、改扩建面积55946平方米,采购仪器设备1221台;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计划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实际完成区级立项和可研审批,报送市级可研审批,取得项目选址意见函,进行征地和林地报批工作。
(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过境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0.9亿元,并根据约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拨付资金,全年计划启动修建桥梁6座、完成隧道修建里程0.5公里,实际启动修建桥梁6座、完成隧道修建里程0.5公里,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三)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涉及黔江区民族职教中心迁建工程、课桌凳采购、班班通设备采购等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新华中学综合楼项目计划完成旧教学楼拆除和三通一平工程、以及抗滑桩70%的工程量,实际完成2900平方米的旧教学楼的拆除和三通一平工程、以及抗滑桩工程量的80%;计划33所学校采购课桌凳14000套,33所学校实际采购课桌凳14000套;计划采购104套班班通设备,实际采购104套;职教中心迁建工程计划推进主体一标房建及主体二标房建工程建设,完成综合楼教管楼教学楼的装修等工程,已完成全年绩效目标,资金全部实现支出。
(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涉及乡镇污水管网、城市污水管网建设2个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其中乡镇污水管网项目计划完成18个乡镇约39.4公里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实际完成18个乡镇约39.4公里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完成城北片区、雄鹰大道片区、册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24.12公里,实际完成城北片区、雄鹰大道片区、册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24.12公里。
(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安排黔江区凌云寨至西客站道路整治工程、暴雨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等5个项目,4个项目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泥路硬化工程项目计划硬化泥泞路约3.5公里,实际完成道路硬化3.5公里;三台山路、丹心路公厕项目计划完工投用,实际已完工投用;暴雨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项目,除黑山桥海漫维修项目未完工外,其他项目已完工;黔江区凌云寨至西客站道路整治工程计划完成道路整治2.35公里,实际完成道路整治2.35公里。
(六)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渝东南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期计划新建面积26920平方米,实际完成26920平方米,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渝东南应急维稳项目建设(武警支队营区迁建)计划改造面积22500平方米,实际完成15000平方米,主要为确保黔张常铁路安全改变了作业方式,导致施工进度较慢。
(七)抗疫相关支出。共安排机场火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支出补助和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等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机场火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支出补助项目计划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2个,采购体温枪等检测仪器200台、口罩10万个,体温检测率、健康码查验率100%,实际完成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2个,采购体温枪等检测仪器200台、口罩10万个,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累计44.92万人次,检测率、查验率100%,隔离人员123人次;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项目计划完成住院病人核酸检测40500人次,并对个人承担部分进行补助,实际完成住院病人核酸检测40561人次,对个人承担部分进行全额补助。
(一)项目前期工作相对滞后,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区严格落实国市债务管控政策,严禁无资金来源上项目增加隐性债务,除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外,几乎没有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在资金来源落实前,不敢启动项目建设。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下达后,才安排用于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受资金短缺、基本建设程序需要的时间较长,以及前期工作不深、不细因素影响,导致资金到位后项目迟迟无法推动建设,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二)部分客观因素,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一是暴雨天气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今年我区7-8月持续的暴雨天气,导致施工方进场施工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如:黔江区中心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因参与投标的企业只有2家,造成流标,影响建设工期约45天。
四、资金监管及评价结果公开、运用情况。
(一)严格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组织区级各单位认真测算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缺口,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分配资金、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纳入调整预算。
(二)加强资金监管。一是成立以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落实专人建立直达资金台帐,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及时关联支付信息、导入惠企利民数据、处理预警信息等。三是建立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范围,由区政府办按月督查支出进度。四是建立直达资金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区政府主要领导按月研究、调度项目建设进度,集中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按周调度项目推进情况,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加强绩效管理。一是及时公开项目分配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后,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绩效监控,及时调整项目。一方面针对部分项目第一次报送的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的问题,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及时调整,并实行全过程监管。另一方面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将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予以调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直达资金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xx〕111号)调整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装饰工程、科教大楼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资金2700万元,用于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土建工程(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xx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三是将包含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在内的直达资金,作为重点报告事项向区人大报告,并按程序纳入调整预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完善资金使用台帐,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合法合规。并依靠资金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管,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二)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成立专班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完善项目进度资料,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工作,并按要求拨付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三)强化绩效管理。一是根据单位自评和财政检查结果,结合当前项目建设情况,对支出进度仍然偏慢,且无有效改进措施的项目资金予以调项。二是选取资金额度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三是将本次自评情况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安排和使用效益。
(四)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统筹做深、做细区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原则要达到可招投标条件,确保资金一旦到位就能实施招投标,推动项目建设。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八
根据《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漳财绩﹝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风力发电、城市天然气管道、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等项目的建设步伐,整合相关资源,推进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经费3万元。
2.起止时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简要说明立项、资金、项目和主要绩效目标等情况。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本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办公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
2.红尖山风电场项目:总投资4.43亿元,装机容量48mw,年年度投资任务7000万元,项目已统计入库9768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任务的139.54%。已完成项目核准、林地报批、土地报批、林业砍伐证办理;主机设备、升压站设备、塔筒设备已签订合同,陆续到货;风机设备带方案已招标;完成升压站地勘、放样、定桩及清表工作;升压站进站道路已完成施工;已完成场内道路部分路段放样及运输道路踏勘工作;另一方面,集成线路、场内道路施工、设备安装三项的建筑安装已开标;二期(大西岭风电)可研已通过省级评审,并取得该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水保已获得批复,林业砍伐证正在办理;已完成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已通过大西岭风电场项目地质灾害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查,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核准,下阶段准备报集团立项决策。
3.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2.03亿元,年度投资任务50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可研报告已收口;已完成西园工业园区到富山片区、和安片区、和平工业区管线路径测绘,已取得供热管网(电厂至工贸片区)选址意见书;已通过省公司规划部复核、立项复核会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集团公司党组会、立项决策;管网环评已获得市环保局批复;管网水保已获得市水利局批复;管网使用林地已获得省林业厅批复;管网勘察设计已完成招投标,并已开展管网地勘工作;管网监理已完成招投标;管网线路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已开展管网线路征迁、青苗补偿、土地清表、管线道路开挖等工作;机组改造已取得省发改委核准函并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批复。
4.抽水蓄能电站:总投资54.8亿元,总装机容量120万kw,年度投资任务100万元。市政府已与华电福建分公司签订了协议;该项目已通过龙岩市评审入库并列入福建省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布点之一;已完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选址、工程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测、钻探、水文资料调查分析、工程地震地质灾害性评估,以及工程的枢纽布置等工作;福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已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能源局已批复同意福建省抽水项目选点规划调整工作;省华电公司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xxx、省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赵勇、华东院抽水蓄能项目经理赵佩兴均已带人到现场察看项目。
5.城市天然气管道供气项目:总投资2.1亿元,年年度投资任务1000万元,项目已统计入库4890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任务的489%。该项目已获得工业路至和平北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迎宾大道市政燃气管道敷设施工已完成4.12公里;完成迎宾大道出站管路口(k1+794)到天守超纤维工业区顶管作业120米;完成迎宾大道开挖约380米(k2+550-k2+800);完成迎宾大道出站管线pe110阀门井1座,pe200阀门井2座,和平北路阀门井整改1个dn200;完成和平北路至工业路2345米顶管作业,并已完成和平北路顶管作业坑修复;东环路人行道已开挖150米并完成两条横穿管线埋设;完成东坑口大桥钢管敷设工作164米;完成东石路开挖165米;临时气化站已完成桩基低应变检测、砍桩头、开挖浇筑、围墙基础养护、部分地基建设,近期安装相关设备;昆润公司已同意对年底前已签约的燃气用户每户给予300元优惠;已和“万成家景”、“华龙财富广场”签订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共计723户,已完成万成家景燃气管道预验收;计划春节后向部分居民供气。
(四)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资金按财政预算计划分期分块使用,并跟踪落实到位。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年项目工作经费3万元,全部来自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分别按用款计划分期分批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3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入、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5分,自评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数量。年实现开工7个,完成目标任务的350%。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3)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经济发展。
3.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实施无污染,不造成环境影响。
4.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可行的优惠政策,才能使市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项目办职能、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按工作计划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得分95分。
1.投入指标得分。我办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投入指标自评得30分。
2.过程指标得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合规性、安全性,做到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规范,过程指标自评得30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得分。项目产出数量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产出质量也按要求完成,但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贡献率较不明显,按评分标准自评扣5分,产出与效益指标自评得35分。
对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论等进行简要分析。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省“十三五“规划问题。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开展全国抽水蓄能电站布点规划的修编工作,需要请求龙岩市发改委积极向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汇报,确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国家新修编的布点规划,并列入省、国家“十三五”规划盘子。
2.能源领域项目报批程序繁琐。由于能源领域项目均属央企、省企项目,9个能源项目中,5个属华电集团,项目审批程序多,流程长,难以把握项目建设的时间接点,能源领域各项目工作组应加强与央企集团层面的沟通联络,推进项目审批流程。
(二)对策措施。
1.加强与项目前期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着力化解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2.强化与各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全力加快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步伐。
3.加强督查通报本领域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1.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办,逐项落实。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4.继续按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跟踪落实;按责任分工到人,使有限的工作经费发挥最实在的效益。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九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丰财投(20xx)85号、丰人社文(20xx)28号文件精神,购买服务21人,购买劳务28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安全防火宣传巡查排查、禁种铲毒踏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资金81.89万元,为年初预算项目,县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
(4)成本指标:81.89万元。
2、效益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的职能职责: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禁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购买护林人员49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实际购买护林人员56人(购买劳务12人,兼职护林员44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已完成。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已完成。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81.89万元,未完成。
2、效益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本年度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处于网格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有待提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由于支付不及时,导致成本指标未完成。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拓宽项目的资金使用范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排危抢险等。我场将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无。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十
(一)项目名称:20xx年黄庄村旅游路线路灯安装。
(二)项目实施时间跨度:20xx年。
(三)项目实施内容:星园街道黄庄村草莓蔬菜采摘旅游路线路灯安装项目总投资14万元,安装76盏路灯,用于旅游路线亮化。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趋势分析。
20xx年黄庄村旅游路线路灯安装项目总投资14万元,用于安装黄庄村旅游路线路灯76盏。截至20xx年9月,路灯已经安装,完成项目任务。
(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趋势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完成黄庄村旅游路线76盏路灯安装。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实施后路灯100%使用,旅游路线达到亮化效果。
(3)项目实施进度。76盏路灯已经全部安装,等待验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旅游路线得到亮化,黄庄村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采摘,促进黄庄村经济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黄庄村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采摘,促进黄庄村扩大种植养殖范围,带动更多当地就业。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黄庄村基础设施得到提升,村内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采摘,促进黄庄村村民爱护和珍惜当地的生态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受到游客和黄庄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项目已实施结束,待验收后拨付资金。
加快工作进度,9月中旬完成验收。
无。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十一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十二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中央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要求:“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坏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监测与评价”。
为落实农业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胶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胶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胶州市计划开展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项目,结合自身情况制定《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保护提高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文件要求,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均已验收。
根据《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文件,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资金共批复363.9万元,该资金从胶州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
20xx年项目预算支出为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坚持农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根据胶州市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安排情况,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支出有效性的手段,通过指标设计和量化分析检验公共支出的效果,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分析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363.9万元。
评价范围:此次绩效评价的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的范围包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等。评价组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对主管单位进行全面现场评价,涉及街道的采用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结合方式。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评〔20xx〕10号),此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文件要求,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自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由项目组根据评价绩效指标确定的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设计了三级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体现从项目本身、执行到效果的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类指标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在结合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对组织实施进行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则以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实际所消耗的时间等情况进行考察;效益类指标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方法主要以比较法为主,标杆管理法、文献法、公众评判法为辅,在对比分析时通过文献资料搜索、数据分析来支撑评价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如下: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3)文献法。是指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本方案的评价方法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定量与定性两种方法进行评分。
对于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30%及以上),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设定标杆值相比,再通过线性判断或比例判断,明确指标得分情况。
对于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具体得分按照有无判断规则、临界点规则、比例判断等计算。
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从总体上看,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在改善农业种植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评价组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评价组按照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前期调研、基础数据填报、访谈、问卷调查、现场核查,对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的绩效开展测量、分析后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判,最终评分结果如下:总体得分91.5分,绩效评级为“优”。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改善土壤肥力,提高土壤质量和农作物产量。
通过开展耕地保护提升项目,农药废弃物明显减少,病虫害绿色防控宣传较广,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工作,改善土壤,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
2.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高农作物质量。
积极开展马铃薯疮痂病和大白菜根肿病等作物土壤改良试验示范工作,运用科学的有机肥配比,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升农作物等级,同时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保持绿色良好的耕种环境。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单位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项目没有制定完善运营监管机制,无法对项目运作进行整体把关,项目单位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无组织审核程序相关管理规定,无管理与考核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无周或月度考核管理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2.项目单位无预算明细和预算测算明细预算,执行率偏低。
项目单位没有预算编制明细表和预算测算明细表,无法判断项目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细目的预算资金额度是否经合理。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金支出凭证等明细资料,预算金额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预算执行率低。
3.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高。
评价组通过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和现场核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没有设置总体目标,并且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年度目标只有大棚土壤改良100亩,没有其他项目;二是没有从项目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全面的.与预算资金任务相对应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任务在《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未体现;三是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科学、合理、可衡量的数量、质量、时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类指标。
(一)完善并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相关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
建议单位依据上级要求结合胶州市实际,建立健全运营监管机制,提高管理作业的主动性。制定完善业务管理机制、管理考核程序和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为生态补偿金-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提高预算执行率。
结合项目要求,编制预算明细表、预算测算明细表。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协议文件中的工作项目、工作量、单价,以及上述工作明细对应的资金额填报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汇总。切实将预算编制工作做实、做细、做准,使预算金额更加科学、合理、精准。也便于更精准的分析项目总体及各小项的预算执行率的偏差原因,确保财政资金及项目高效运行。
(三)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年度工作计划设定项目总目标。以年度绩效目标为指导,确定项目在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的具体的、量化的、相关的、重要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指标,指导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与开展。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十三
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第六期征收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要求,对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第六期扩园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湖乡长湖村,红线范围内土地总面积1388亩(其中20xx年已征收土地778.034亩,本次新征土地609.966亩),拆迁房屋11栋,面积4239.89㎡,棚屋面积886.79㎡。
(二)项目实施依据。
1、《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第六期征收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
2、《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xx]2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完成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土地平整、土地补偿、迁坟补偿、青苗补偿等工作。乡镇负责各乡房屋土地、青苗设施的征拆工作,并向征拆户支付征拆款,土地征收补偿款支付到村,再由村支付到组或个人。
1、前期准备。
根据岳阳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xx〕37号)的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有关文件进行了收集、分析研究,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初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项目征拆实施单位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评价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核查项目从立项到验收阶段的资料、财务账表、支出的原始凭证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
(一)项目预算资金、到位资金及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20xx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664.36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由项目实施部门按工程进度提交请款申请表,主管项目单位审核,向财政提交拨款申请付款。各项资金管理制度齐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和拨款流程。项目按征地拆迁工作前的规格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征地过程中如征地公告、征地动员、政策宣传等工作情况拨付经费,后按项目征地数据采集、征地协议签订、补偿款发放等完成量结算拨付经费,资金拨付过程进行申请、审核,报批的流程。
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组织前期工作,成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于20xx年10月开始,预计20xx年10月完成。
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实行项目公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资金,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方面,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但未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制作详细的绩效目标表。该部分分值20分,项目实际得分为18分。
项目过程方面,经查看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该项目过程执行较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征地补偿款存在无委托收款证明由个人代收未核发到户的情况,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0.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方面,经查阅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勘探,该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征地拆迁工作及路桥修复及水利工程完成时效性较好.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对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分析,评价小组认为,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预期目标。目前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地青苗征收工作,推进项目进展,土地得到合理规划使用,人民群众安居环境大幅改善,切实贯彻各项惠民政策,使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综上该部分分值32分,得分为32分。
我们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以上情况,20xx年度岳阳县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2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根据对项目资料的查阅情况,部分项目资料不齐全,绩效评价人员收集资料困难。档案资料缺失,土地征收明细表和坟墓迁移明细表不齐全,未对房屋土地等征拆情况建立台账,也未对征拆户的勘察、调查资料进行归档。
(二)监管不到位,土地征收补偿事宜,长湖乡政府只负责将征地款拨付到村,未参与和监管土地补偿款下拨到组、分配到个人的`过程,未监管补偿款的最终落实情况。
(一)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的有效利用途径,逐步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审核批复、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的机制。
(二)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一是项目单位抓紧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二是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分部工程财政审价备案,以便财务部门实施财务竣工决算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的填制标准,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的存放并对其完整度进行监督。指挥部作为补偿金计算依据的原始资料大部分没有归档到位,资料管理工作相对缺位。为避免纠纷、做好征拆工作,建议各指挥部牵头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好资料,并做好统计工作。
(四)加强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加强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核算项目成本,切实做到只有具备金额准确、要素齐全、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付款、入账的依据,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管理。
(五)加强资金监管。乡政府对拨出征拆资金的使用情况要监管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到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征拆工作中,一定要跟踪到征拆资金的最终流向,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
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的结算、审计,施工成本暂以合同金额为准。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十四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经绩效评价小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情况如下:
详见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篇十五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19〕6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豫农文〔2020〕8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0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0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二是产销在增加;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