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优质19篇)
方案的效果评估是对方案实施后结果的评价和总结,以便对未来的决策和改进提供依据。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方案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某个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计划和步骤。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经验证的实践案例,可以为你的方案制定提供参考。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一
为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要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以解决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根本工作目标。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吃透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考核材料,确保经得起看、经得起查、经得起检。全力迎接国家根治欠薪工作考核。
本次专项行动由人社部门牵头,抽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盯紧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发力整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各项文件制度。采取各种法律手段督促落实国检任务目标清单。
本次专项行动从8月14-9月30,为期45天,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检查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主要对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实名制平台落实、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维权信息牌设立等国检任务清单检查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由行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欠薪情况发生。
(二)整改复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针对第一轮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正的项目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行处罚。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负责做好本次行动的牵头抓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统计所属领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发改部门统计政府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并于8月14日前提交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纸板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根治欠薪工作群)。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二
优秀作文推荐!今年以来,鄯善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吐鲁番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办法,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组织开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423份,召开座谈会1场次。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托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二维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信办转办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让劳动者投诉有门、求助有路。今年以来,现场投诉189人次,受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为86名农民工追发工资91.81万元。
强化巡查监察力度,消除欠薪隐患。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并将其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范围,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巡查;改进监察执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转变,积极开展人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欠行动。落实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486份。同时,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桐梓县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保支办通[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县委县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规定,进一步压实根治欠薪工作责任,细化措施办法,分级分类施策,坚持系统治理和制度管理,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各挂村领导、部门和各村(社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措施、挂村领导要定期调度和研判,确保辖区内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二)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综合达标率100%。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以目标考核为导向,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狠抓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人工费用分账拨付、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落实,自20xx年3月份起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目标。压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主体责任,对没有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派出所、社会治理办的打击力度和其他行政管理手段,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扎实推进欠薪治理工作。
(三)欠薪问题线索及时处置率100%。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加大欠薪问题线索核查调处力度和风险管控力度,及时消化群众反映欠薪问题,确保欠薪问题线索回复处置率达到100%。降低欠薪信访量和网络舆情量,确保我镇不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的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
(一)加强源头管控。
1.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共享。
镇经发办要健全落实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与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各村(社区)每月共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审查等信息。镇村建中心、水务站、公路站、经发办等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与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各村(社区)每月共享项目施工许可信息。镇中心校、计生办、文旅办、林业站、水务站、农服中心、乡村振兴办等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对本辖区主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开工前1月内与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共享建设施工相关信息,每月定期向镇人社中心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状态、欠薪情况等。
2.“六项制度”落实全面监管。
镇人社中心每月对全镇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调度。镇级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及各村(社区)对本行业、本部门、本辖区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压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综合达标率为100%。对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六项制度”和维权公示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镇级行业工程建设部门、镇人社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要依法责令责任企业单位限时整改和处理。对未按期整改落实的企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对其进行失信惩戒管理,且最迟应在整改期限届满后15日内移送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率不得低于80%。
3.欠薪问题隐患联防处置。
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原则,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常态化联合排查欠薪问题隐患,建立部门和村(社区)双台账;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常态化研判处置交叉项目欠薪情况,落实行业和属地双责任,并对欠薪问题实行双销号。部门之间根据职能职责,加强源头管控。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镇财政所首次拨付进度款项时施工单位需提供“六项制度”落实证明材料,此后每次拨付进度款项时建设单位需提供按月拨付人工费用依据。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出所、法院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每月通报研判欠薪案件处罚打击情况。
(二)严格制度落实。
1.定期调度研判。
政府每季度专题安排部署一次根治欠薪工作,分管领导适时召集分管部门和所挂村(社区)调度研判根治欠薪工作。镇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每月对本行业本辖区欠薪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压实工作主体责任,逐一研判风险等级,化解处置欠薪问题。重点研判处置在国家、省、市、县反映或留言的问题线索及县级排查通报的欠薪预警项目,及时核实情况,有力有效化解,严控舆情风险。
2.分级定时接访。
劳动者集中到镇级的由部门和各村(社区)接访;县级层面现场反映欠薪问题人数在10人以下的,由涉及到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接访;人数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由分管部门和挂村领导接访;人数在20人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接访。凡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场接访,涉及各村(社区)根据距离远近所需必要时间限时到场接访。
3.按时督查通报。
镇人社中心电话通知接访情况和书面交办欠薪问题线索处置回复情况,实行每年3月至10月每月督查通报,11月至次年2月每周督查通报。督查通报由镇人社中心负责,主要包括条例宣传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欠薪线索排查处置等内容。
(三)加强监管督查。
1.“六项制度”落实季度督查。
人社中心和镇纪委每季度对镇级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各村(社区)所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情况随机进行检查。
2.欠薪问题线索“一案三查”
镇人社中心对上级转办交办的欠薪问题线索实行“双重交办”即交办给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涉及部门和各村(社区)接到交办后3日内必须书面回复核实处置情况,1月内回复化解情况;对未按时回复、未有效处置化解的,镇人社中心和镇纪委将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案三查”即查违法事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
(四)严格考核管理。
镇人社中心每季度对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欠薪问题线索处置化解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半年对根治欠薪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评价,检查评价结果书面呈报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同步抄送镇纪委、并采取镇纪委督查通报形式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治欠薪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社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欠薪治理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加大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力度,依法查处欠薪案件。行业工程建设部门要履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欠薪问题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引发的欠薪案件,开展行业内诚信评价。项目建设部门要监督建设资金筹措落实,督促建设单位按月将人工费用进行分账拨付,督办本系统欠薪问题,加强本系统欠薪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派出所要及时接收和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保持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修文县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清欠办牵头,每周三召开一次专班工作调度会,负责研究、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安排部署下步工作。4月20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调度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阶段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排查工作、欠薪线索处置等进行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4月27日,5月11日,5月18日县清欠办分别召开了三次调度会,对各类欠薪线索处置再细化、再分类,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包保责任,限期进行化解。截至目前,县清欠办向各单位部门发出督办函24份,提示函14份,向各分管县领导征求意见5人次。
结合省市反馈重大项目清单和县每月的开工重点项目清单,对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大数据平台监管。截至目前,全县排查项目208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项目55个(今年新纳入监管的乡村振兴项目20个),其中400万以上18个,综合达标率90%以上,筹备状态9个,400万以下纳入台账式管理的28个。
20xx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7个,涉及资金413.21万元,其中现金4个涉及220.19万元,银行保函3个涉及193.02万元。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余额5199.53万元。
20xx年,劳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9件,结案8件,1件正在处理中。
截至6月24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86件,已完成工伤认定79件,7件在调查取证程序中。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五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本镇将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瑜镇长。
常务副组长:潘雪明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衡晓勇、吴晶峰、周怡。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联系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顾小红59761911。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为有效遏制拖欠劳动报酬、劳资纠纷多发态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举报投诉案件坚决做到快立、快查、快处,重点做好线上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动态清零。
2、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对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实行源头预防、动态监管。
二是按照省治欠办《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治欠办〔2022〕3号)文件要求,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开展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三是根据全省根治欠薪“两清零三确保”工作要求,对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构建根治欠薪问题长效机制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对欠薪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重大疑难存量案件集中研判,并拟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加强对积案的多元化化解力度,持续巩固“双清零”成果。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随县工程建设领域落地生根,积极联动住建、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业监管部门,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共计落实信息化监管工程建设项目55个。通过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总包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公示牌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从源头上遏制住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多发频发的态势。
2022年,累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18件,其中:线上信访投诉案件234件(全国欠薪平台反映线索68件;12345市长热线166件),线下投诉案件84件,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了动态清零,对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移送法院5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累计为61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895余万元。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和谐用工。重点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学习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和分类实施同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开展执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实施源头治理。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工作,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发快反应”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门联动、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由政府负总责、人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村、社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围绕“两确保、一避免”这一总体思路,强化根治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管理、监督、处置等主体责任,实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依法监管、协作配合、齐抓共治。
四是进一步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严格履职尽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确保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七
根治欠薪是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
成立东关办事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蔡丰羽兼任办公室主任,胡邹丽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人社中心、经发办、信访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村管站、各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人员及各项目组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开展辖区的企业、项目的走访和摸排工作。
(一)重点项目、企业走访组。
组长:吴丁、谭刚。
副组长:周真平。
成员:经发办、村管站、信访办、综治办,重点项目及企业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万达集团、山城房开、紫瑞公司等重点项目及企业。
(二)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
组长:蔡丰羽。
副组长:胡荣。
成员: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中江、凤东路建设南路项目等重点项目。
(三)虹山湖项目工作组。
组长:刘宇泉。
成员:虹山湖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虹山湖二期改造项目、大水沟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屯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
(四)大小龙潭项目工作组。
组长:詹克勇。
成员:大小龙潭项目工作全体成员,企业、项目涉及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安宁大道、小龙棚改等重点项目。
(五)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组。
组长:粟斌。
成员:扶贫站、涉及脱贫攻坚项目的村(居)第一书记、支书主任。
走访对象:实施办事处辖区脱贫攻坚项目的企业。
工作职责:负责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况进行走访和摸排,按要求将走访情况填写《西秀区东关街道办事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台账》,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解释和协调,及时将走访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拖欠情况的清查、支付等工作。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维护农民工和中小企业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对因拖欠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种诱因。
(二)坚持依法处置,防止矛盾激化。要针对群体性的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依法处置。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防止因处置失当而激化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按照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切实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督查。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结合实际对辖区内、行业内和公司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检查,适时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推动工作有效实施。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八
在全市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由xxx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
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在落实《条例》的同时,检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保障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实现全覆盖;
三是提高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率。
(一)集中宣传及自查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成员单位,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春节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成立四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同时检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三)工作总结阶段。攻坚行动结束后,市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此次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按要求进行总结、形成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责任。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系统治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抽调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欠薪因素等,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指导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推广应用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增强底线意识,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浦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用工密集型商贸综合体、教育培训、快递物流、餐饮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排查切实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等情况,及时采取更为有效的预测、预警、处置和防控措施,有效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全面通过各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开展核实处置工作,做到有案必结;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督促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众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街道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任组长,分管建设、人社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管理办、服务办、党群办、总工会、营商办、平安办、信访办、城运中心、受理服务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社保大队、各居(村)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受理服务中心。
街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职能部门工作参照如下:
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学习培训。汇总上报并协调处置各职能部门排查上报的劳资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组织开展调查、协调工作,并向街道和区级职能部门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和建议。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总和通报工作。
管理办: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建立完善在建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台账及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服务办:负责对辖区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营商办:负责对辖区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总工会:负责对辖区建立工会单位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建会单位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党群办:组织宣传资源,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推送有关根治欠薪工作的宣传稿件,关注协调欠薪舆情监测处置及舆论引导。
城运中心:加强对辖区进行巡查,对因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引发的投诉件及时反馈信息,对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信访办:对因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引发的上访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释、疏导,防止事态升级、扩大;负责协调越级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平安办:根据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态发展,视情组织协调派出所、社保大队等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开展工作,控制现场情况,防止事态发展。
派出所:及时介入突发事件现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保安大队:协助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控制突发事件现场。
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参与处置,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党政办: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急需车辆、装备和食物干粮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居(村)委:负责对辖区内店面商铺进行排查,并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部门、居村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部门、居村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各部门、居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20xx年12月1日起每周将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汇总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1日起至春节,实行群体性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群体性纠纷隐患和突发案件情况。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抄报区劳动监察队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管理办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服务办对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进行排查,营商办对辖区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总工会对建立工会单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街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街道分别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月25日前将《盈浦街道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台账》(附件1)和《盈浦街道欠薪处置台账》(附件2)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迎接区不定期对各行业、各街镇的用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准备。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居村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开展宣传培训,积极营造氛围。
各部门、居村要注重宣传企业覆盖面,重点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支持服务。
(三)加大排查力度,提高处置效能。
各部门、居村要加强检查,保持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预防、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萌芽及时反馈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街道群体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形成优势力量高效、及时地控制事态,进行化解处置。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
根治欠薪是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是重大民生工作。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南街办事处根据《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及西秀区的工作会议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社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亚飞同志兼任,人社中心相关人员具体抓日常事务。
围绕省根治欠薪工作目标,以全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为核心,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职责,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新开工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并结合前期我办六大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继续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大力度确保在20xx年底前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工企业欠薪案件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实现20xx年春节前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建设工程领域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大排查。对建设工程领域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要求,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8个100%”的制度及工资支付的相关情况。建实办事处领域欠薪台账,按时上报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筑牢办事处根治欠薪稳定防线。
(二)强化欠薪监测预警。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办事处要聚焦建设工程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将政府工程项目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人单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检查重点对象,适时进行监测预警。对发现的欠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将欠薪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本次行动按照《条例》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开展自查,对本辖区、本行业和发包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陈量线索和排查发现的欠薪线索,按照“一条线索、一个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欠薪清偿责任,逐个化解销账。对欠薪隐患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施一对一盯防。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成效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对策及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社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社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及早发现欠薪问题及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和预防,确保本行业欠薪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一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本镇将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联系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顾小红xx。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7号)精神,结合《天津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津治欠办发〔20xx〕8号)工作要求,为扎实开展我镇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此次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做到全数检查。
对已判决农民工胜诉的欠薪案件,严格监督其执行落实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以及对欠薪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鉴于工作需要,双港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双港镇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
组长由双港镇镇长张静华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双港司法所、财政审计办、公共服务办、党群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城镇建设办公室、网络信息安全办、综合执法大队、双港镇市场监管所、公共安全办(信访)、双港派出所、十八局派出所、工会、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及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公室。
此次专项行动依托区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工作,抽调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常态化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办公室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白纸、张贴海报、投放宣传视频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政策,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要持续落实根治欠薪工作情况专报、案件处理进度周报告、重大时间节点日报告等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春节前)。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摸清底数实情,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要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要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区人社局报本区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对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或者建设资金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要依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提高应急处突维护稳定能力。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要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现场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积极妥善解决因劳务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维护企业、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动态跟踪”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减少经济损失和避免产生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公司、项目监理组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工程部长、财务部长。
成员:办公室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等相关负责人等。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工作组设现场项目监理组。
(一)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建立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纠纷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项目部职责。
总监、监理人员应熟悉劳务合同相关内容,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总监应指派监理人员将本项目部所有施工队组的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收集、归档备案。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逐级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一)前兆阶段。劳务人员向项目部或有关处室索要劳务费,出现矛盾并煽动人员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劳务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劳务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
(二)紧急阶段。劳务人员聚集到分公司机关或公司机关,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劳务人员聚集到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劳务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三)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劳务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四)解决阶段。与劳务责任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劳务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或其他场所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项目监理部必须重点关注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的施工队组、底数不清的;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数、机械费等区分不清的;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的。
(一)信息报告。发生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等劳务纠纷时,事发项目部要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项目监理人员一总监一公司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内容为:
2、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及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情况:
4、公众和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基本判断,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
(一)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应急工作组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劳务人员诉求,稳定劳务人员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遵照合同办事,在核对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付情况后,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劳务费且结算手续完善的,双方应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及时支付劳务费。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急小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应请求辖区派出所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抗拒工作人员开展解决纠纷工作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置。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信息工作组要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网上或其他负面炒作。
应急工作解除后,应急工作组需做好后续的工作,按照解决方案安排,及时落实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防范企业用工风险。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四
“两节”临近,农民工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长沙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街道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行政审批办、司法所、社会事务办、执法队、派出所、社区等部门为成员,负责专项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部门职责:
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全面组织协调,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农民工欠薪情况摸排。
行政审批办、司法所:出现欠薪纠纷问题,及时进行调处。
社会事务办:负责辖区内项目及企业欠薪线索反馈和上报。
执法队:负责法律宣传及对辖区内企业、项目等进行执法检查和立案处罚。
派出所:对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欠薪纠纷问题,及时到场维护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专项检查范围:县下发的26个在建工地。
2、专项检查内容: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缴存、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三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3、专项检查目标:20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2月5日前)。
1.集中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用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进一步拓宽维权渠道,在公开县行政执法局、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网站等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湖南政务服务网站上的欠薪线索反映链接和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方便农民工维权。
2.开展自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拨付等环节开展自查,确保按要求按约定拨付人工费用。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逐项落实抓到位。对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移交执法局处理,对未按《条例》相关条款要求落实的在建项目进行整改。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春节前)。
1、强化小组职责。小组牵头认真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12月15日前、春节前,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方位摸排,对每一项目安排一个联点责任人,尤其是20xx年新开工项目要采取逐个验收的方式,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抓好根治欠薪制度落实;对隐患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案”,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把握主动、化解积案、形成长效。
2、加强检查落实。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资料、访谈农民工等方式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交执法队依法立案查处;因拖欠工资引发重大突发性问题的,要靠前指挥。
3、建立工作台账。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管理,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核实工作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要单独建账,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确保按期完成“两清零”行动目标。
4.依法开展惩戒。街道执法队等执法部门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定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落实对欠薪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扛起责任,全力以赴开展专项行动,有效管控和遏制欠薪事件的发生,必须做到“两个绝对不允许”,绝对不允许出现重大群体的事件,绝对不允许出现极端事件。
(二)加强部门协作。由小组牵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县级下派的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小组要联动迅速调查处理。
(三)做好应急处置。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要突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街道各责任办所、执法队、派出所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12号)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我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予以特别关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持续完善欠薪信息共享、预警防控、协同处置、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深化根治欠薪成果,实现欠薪隐患动态清零、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清零,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此次专项行动依托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信访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市高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各区要针对本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广泛宣传。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白纸、张贴海报、投放宣传视频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让尊重劳动、崇尚法治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二)严密排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化解。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各区、各部门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管理、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快速化解处置,防止小风险“发酵”、小隐患“做大”。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要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结对包联。各区要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和项目,要组织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接联系,建立“一对一”包联关系,通过联络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施工单位在落实制度、农民工在工资支付等方面需求或问题,广泛开展联系服务。对存在问题的,要定人定责、综合施策、紧盯不放,确保各类问题在属地化解。
(四)源头治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强化预警。市人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速开发、完善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线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一键投诉动态管理以及预警动态、网络舆情等功能模块,全过程监管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跑腿、数据说话,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
(六)快速处置。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天津线索、本市政务服务热线接收线索、信访舆情或矛盾调处部门转办线索,实行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要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确保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推动案结事了。
(七)集中执行。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相关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春节前,全市要组织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判裁决执行到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八)联合惩戒。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要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九)营造氛围。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好的项目或企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用工氛围;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公开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加强对舆情信息监测,及时核实处置、回应社会关切。要有效管控负面虚假舆情,对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歪曲捏造拖欠事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清除不实报道、及时发声澄清,不能片面追求息事宁人,错误发声。
(十)维护和谐。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治安案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清偿欠薪的,要简化办事流程,尽快启用应急周转金,垫付欠薪或发放基本生活费,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治欠薪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要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考核和监督的内容。要充分发挥街镇一级作用,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加强定期调度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实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周报告,对各区在天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的在建项目实名制更新率、项目经理到岗率、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到岗率进行每周通报,对各区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收情况、动态核处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各区对通报指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结合有关部门通报线索情况,对各区开展随机抽查、专案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区,将组织现场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发挥警示作用,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实。有关情况将列入对各区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重要参考事项范围。
请各区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阶段进展情况、20xx年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工作表,见附件)。有关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7号)精神,结合《天津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津治欠办发〔2020〕8号)工作要求,为扎实开展我镇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此次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做到全数检查。
对已判决农民工胜诉的欠薪案件,严格监督其执行落实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以及对欠薪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鉴于工作需要,双港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双港镇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
组长由双港镇镇长张静华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双港司法所、财政审计办、公共服务办、党群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城镇建设办公室、网络信息安全办、综合执法大队、双港镇市场监管所、公共安全办(信访)、双港派出所、十八局派出所、工会、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及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公室。
此次专项行动依托区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统筹工作,抽调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常态化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办公室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白纸、张贴海报、投放宣传视频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政策,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要持续落实根治欠薪工作情况专报、案件处理进度周报告、重大时间节点日报告等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春节前)。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摸清底数实情,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要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要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区人社局报本区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对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或者建设资金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要依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提高应急处突维护稳定能力。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要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现场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xx〕12号)《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人社明电〔20xx〕2号)和《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人社明电〔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县近期根治欠薪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强化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问题,推动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系列部署落地落实。
紧扣“减存量、遏增量”总体目标,强力推进修文在建工程“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及时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监管,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和数据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五个有”(有责任单位、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有具体措施、有完成时限)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和信访维稳工作,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清欠督导、制度落实、执法维稳等工作力度,决定成立“修文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刘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荣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抽调人员组成。
(一)扎实开展宣传学习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用集中组织学习、现场宣传咨询、媒体公告公示和进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持续学习宣传《条例》《省实施意见》和20xx年1月1日起将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营造良好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要充分运用传统宣传和新型媒介的宣传作用,强化正面引导,主动回应关切;要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等活动,强化以案释法,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行动自觉,提升政府依法监管能力,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及其他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二)扎实开展欠薪维权服务行动。持续公布人社部门,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和窗口信息,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权。要加快乡镇、街道劳动维权服务中心设立,及时排查、调解各类劳动纠纷矛盾。县综治中心、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和县网信办要强化欠薪信访问题和网络的监测,定期分析研判、联合接访、分类处置,闭环处置线索,促进欠薪信访量大幅下降;县人社局要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市、县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各部门要按要求按时完成处置任务,做到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各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在建工程项目,排(核)查工程建设领域在建设工程项目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情况,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业查处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各项制度在线监管达标率,降低欠薪风险。对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施工期6个月以上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配合纳入平台监管,并督促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拨付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实施农民工实名制打卡”等5项制度,“工资保证金存储”由人社部门督促落实。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在建工程项目完工30日内由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将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的全部劳动用工、人工费拨付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报县清欠办上传平台。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承担连带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盯死看牢辖区内没有纳入行业监管、又无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对资金无保障、手续不完善、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项目,要明确专人进行监管,坚决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该类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承担清欠责任,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条例》及《省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强化部门履职,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根治欠薪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扎实开展项目审批清查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资金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监管,从源头上消除政府性欠薪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五)扎实开展欠薪问题清欠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摸排,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建立台账,实时掌握欠薪项目(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要按照“五个有”的要求严格落实清欠责任,确保所有査实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春节前全面办结,确保付出辛勤和汗水的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法院及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
(六)扎实开展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力度,依法分类处置和查处欠薪案件。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领域欠薪问题排查和化解,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县清欠办。各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报县清欠办,县清欠办要按照《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指引》进行转交办。在交办、转办欠薪信息、欠薪线索和办理欠薪案件过程中坚持“一案三查”要求,既要查违法事实、更要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监管不到位导致欠薪问题的,坚持“零容忍”,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公安、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欠薪案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材料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快查、快裁、快执欠薪案件,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形成强大威慑力。(责任单位: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七)扎实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行动。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严格执行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政策规定,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八)扎实开展新形势下风险防控行动。教育局要密切关注因国家“双减”政策影响下引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裁员、减员可能引发欠薪风险问题,全面排查、妥善化解。交通、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进行检查排查,密切关注新业态领域从业人员欠薪风险问题,督促行业经营平台及时兑现从业者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
(九)扎实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网络监管和欠薪线索处置。对发生的欠薪线索,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进行化解销号。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
(一)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部门要聚焦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培训行业以及网约车(运输公司)、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集中攻坚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
各部门对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内的欠薪问题,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逐一制定稳控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方筹资加速化解。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问题化解,及时采取启动房屋预售监管资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进行化解,确保各类欠薪问题在目标时限内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适时回访,时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清欠成果。要积极推进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实施意见》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源头上遏制欠薪。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落实政府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来诠释对党对人民的承诺。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实现根治欠薪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修文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定期调度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台账报表,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数据对比,实行属地和部门负责同志“双签字”,压实属地和部门“双责任”,确保报送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建立建实属地和部门欠薪工作“双台账”,台账式推进欠薪问题化解。
(四)强化资金兜底。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欠薪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解决资金,必要时,动用工程款支付担保、各类监管之间保障支付;人社部门要及时启动工资保证金保障支付。对于政府性工程项目存在的欠薪问题,各责任部门要及时请示汇报,提出处置方案,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予以保障。
(五)强化问责问效。县清欠办将联合县督办督查局及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特别是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后果的,严格提请追责问责。对在建工程项目纳入省大数据平台监管不到位造成欠薪和被上级检查认定为瞒报、漏报的,严肃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
各乡(镇)、街道及部门于20xx年12月23日中午12时前向县清欠办报送截至20xx年12月22日的行动台账情况,于20xx年1月29日12时前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清欠办。(同步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格,表格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八
根据《海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治欠发〔20xx〕19号)精神,经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欧天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黄大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李志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林晓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孝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赖关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书记)
李玉龙(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倪克(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胜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由李胜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在落实《条例》的同时,检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保障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实现全覆盖;
三是提高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率。
(一)集中宣传及自查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成员单位,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成立四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同时检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三)工作总结阶段。攻坚行动结束后,市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此次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按要求进行总结、形成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增强底线意识,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方案篇十九
根治欠薪是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偶里乡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舒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丹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从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社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交管站、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林业站等部门抽调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成立根治欠薪专项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班长:
副班长:
成员:
工作职责:一是按照化解在乡、稳控在基层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排查化解,建立台账。二是协调处理一般的劳资纠纷。三是关注问题项目、问题企业,及时做好研判、处置和上报工作。四是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一)20xx年5月1日前,对全乡其他脱贫攻坚项目欠薪问题全部清零。
(二)20xx年6月10日前,对全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欠薪问题全部清零。
(三)20xx年10月底前,对全乡非政府类欠薪问题全部清零。
(四)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乡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一)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对本辖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送乡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乡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
(二)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各村、各相关部门部门要迅速对本辖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欠薪台账,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送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乡全行业欠薪台账。
(三)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相关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送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乡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对于已清欠项目,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
(五)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村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乡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创新开展工作。
(二)强化组建落实。工作专班要在3月10日前进驻到位,同时要保证专班人员相对固定,专班成员抽调专业性强、协作能力强的具体业务人员扎实开展好工作。
(三)强化工作纪律。乡专班要加强纪律教育,切实增强专班人员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责任观念、纪律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维护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形象。要严格规范办公秩序,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办事等必须请示报告,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