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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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单篇一
各位代表 :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及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牢牢抓住“五个着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增长10%和*%,结案率为97.71%。
一、着力加强审判执行要务,在服务大局上有新进展
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3000件,审结2815件,同比分别上升*%和25.5%,结案率为*%,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1466件。共调解、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案件274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299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6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67人。
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实施意见和服务非公经济、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着力抓好落实。全年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0237件,审结9970件,同比分别上升*%和5.18%。其中,调解一、二审民商事案件4179件,撤诉2252件,调撤率为65%,同比上升0.13个百分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件;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3件;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件。
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520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22.16%和23%,结案率为99%,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依法审查房屋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建筑拆除等行政非诉案件396件;针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行政机关在管理和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6份;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力度,促成行政机关依法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后撤诉12件,协调撤诉率为8.16%。
强化执行工作。市法院出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意见》、《执行工作管理规则》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执行流程,规范执行行为。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为突破口,深化“反规避执行”活动,落实曝光制度,与金融、工商等单位建立征信平台,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受理执行案件2253件,执结2158件,执结率为96%。通过委托、提级、指定执行和降低财产保全门槛等有效方式,执行标的到位**万元。执行和解案件**件,执行和解率为23%。
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次。清理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187件,逐案建立稳控台账、制定稳控措施、落实稳控责任;坚持院领导轮流接访、立案庭专人日常接访、相关庭室负责人及办案法官随时接访制度,对重点案件的涉诉信访人员,实行约访和带案下访;办理各级领导机关交办涉诉信访案件40件,息诉26件。*年12月,市**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法官素质上有新进展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三忠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干警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理性认识。以深化“四在农家”等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着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市法院开展“四在农家”、“四帮四促”等活动共联系筹集协调帮扶资金503万余元。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警590人次到国家法官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省法院法官培训中心等进行培训,选派8名法官赴广东省珠海市法院挂职学习;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74个、裁判文书477份,1份裁判文书被最高法院编入全国法院优秀法律文书;组织开展司法业务技能大赛、防暴处突演练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干警业务技能、警务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的提高,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19名廉政监督员和部分法官到石阡县法院参观学习。在办公楼长廊悬挂廉政标语,在纸杯上印制廉政警句,在干警电脑上设置廉政屏保,在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市法院制定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审务督察工作实施
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单篇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8日在淄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亚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 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 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 界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 引领,紧紧围绕“公信法院’’创建目标,牢固树立“三个至
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
主题,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 进展。市法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等46项荣誉称号;
淄川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临淄区法院被 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量刑规范化、审判管理、“三 型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等十余项经验做法被上级法院总 结推广;省市领导百余次对法院工作做出批示,给予肯定和 鼓励。
一、全面准确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殷实和谐经济文 化强市建设
贴紧市委“一个坚持、三个突出’’总体部署,能动司 法,主动服务。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 21 5437件;其中,市法院审判执行1 7025件。
——坚持更新理念与改进策略并重,不断提升司法保障 “内涵发展’’的整体效果。大力推进服务型、主动型、高效
型司法,针对民间借贷等敏感热点问题,积极问计求智,做 好司法应对。先后制定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20余项指 导意见,引导全市法院校准坐标,明确方向。建立实行要案 专报、风险评估等机制,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的各类案件。改进司法策略和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服务发展 “四个一’’等专项活动,共制定6 7项具体措施,开展回访
82次,提出司法建议1 5 6条,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不断增强。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全市社会稳 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作用。四 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 1 65 1件,判处罪犯1 5780人。
突出强化打击职能,始终保持对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 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上
述案件5 504件,1 76 5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
刑。严厉惩处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经济犯罪案件107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 失943万元。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审理相关案件398 件,574名国家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认真贯彻“宽严 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8310名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 的初犯偶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14054名自觉接受改造并符 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把心理咨询纳入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以人性化司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 少年。参与缓刑、管制和假释罪犯的跟踪帮教和刑满释放人 员的社区矫正,帮助他们增强回归社会的能力。研发量刑辅 助软件,规范量刑适用标准,完善量刑庭审程序,扎实推进 “量刑规范化”改革,被确定为国家司法改革重要成果之一,并推动全国法院系统该项工作进入推广实施阶段。
——坚持权利救济与终结诉讼并重,调节规范经济社会 关系。把实现权利救济、解决民生关切、服务经济发展作为 民商事审判的基本定位。四年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1 35440件,标的额21 9亿元。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 偿案件49341件,确保进入诉讼渠道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 决。依法审理劳动关系案件7 904件,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依法审理涉农案件2866件,助推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 村繁荣。依法审理融资案件3851 3件,保障金融安全、化解
金融风险。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案件35 775件,维护市场主体的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组改制、股权纠纷案件3 79件,支持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 市场经济活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62件,推动全 市科技自主创新和品牌营销战略实施。
——坚持依法支持和有效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管理创 新。把平等保护、化解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四年来,共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854件。畅通行政诉讼 渠道,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既保护行政相对 人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 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推进行政纠纷多渠道、实质 性解决。办理相关部门国家赔偿案件7件,充分保障赔偿请 求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内部提升与外部借力并重,破解“执行难”问 题。把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目标。四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601 46件,标的额96亿元,实际 执行率达到91.8%o抓好评估拍卖归口管理等工作,有效 规范执行行为。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威慑和协助执行体 系,共限制出境30人次,严惩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犯 罪9案10人,并通过新闻发布、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被 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 于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外部环境。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
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1 324件有 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25474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31 7件反规避执行案件顺利执结,收到良好的 社会效果。
——坚持源头治理与统筹化解并重,做好涉诉信访工 作。注重强化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处理涉诉信访 问题。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理申诉、申请再审及其他案件 339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 182件(人)次,涉诉信访 总量比前四年下降78%0推动建立涉诉信访督导稳控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负责、诉访分离、责任倒查、一票否决、案件 终结等工作制度,408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任务和安保值班工作,多次受 到省法院和市委表彰。
二、始终坚持以创建“公信法院”为统领,积极推进法 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四年来,全市法院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努 力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全面落实“高快好省’’办案要求,着力打造审判质
效品牌。坚持抓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不动摇,努力争办 “铁案、精品案、和谐案’’o加大立案审查力度,切实防范虚
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产生。认真推行流程随机分案、案件 审限预警等做法,促进审判效率不断提升。四年来,全市法 院审(执)限结案率、整体结案率均达到100%;建立完善 案件质效动态预警、发改案件责任认定等制度,深入组织开展“三零竞赛”、超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等活动,全市法 院案件发改率逐年降低,办案社会效果持续向好。
——突出抓好服判息诉工作,着力打造矛盾化解品牌。围绕参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终结纠纷为目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年来,全市 法院案件经过一、二审及再审后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 99.9%以上。加大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轻 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力度,切实做好 判前析理、判后释明,确保当事人特别是败诉当事人服判息 诉。积极推进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 认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 续下降。
——深化审判执行标准化实践探索,着力打造审判管理 品牌。立足“强化系统控制、突出节点管理’’,先后制定民
商事案件立案审查、案件质量评查、破产案件审理等标准,着力提高审判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创新涉案资产管理机制和 涉案资产流程管理体系,重点规范案件合议、裁判文书签 发、卷宗归档等关键节点,做到诉讼过程无缝隙监管。建立 数字化审判管理平台,实现案件进展实时跟踪,质效指标自 动生成。省法院专门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我们的经验做法。
——强化司法为民工作举措,着力打造民生保障品牌。实施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打官司’’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法官便民工作站”作用,积极打造一
小时司法服务圈。四年来,法官便民工作站共受理案件 71 77件,提供法律咨询20337(人)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
化解矛盾纠纷7439起。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全市法院 共为306 7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25万元,市法院共 向7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03万元,彰 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加大物质装备建设力度,着力打造科技司法品牌。坚持司法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工作导向,立足“庄重、简 约、合规、实用’’,市法院综合审判楼顺利竣工并按期投入
使用。围绕实施天平工程,加快科技法庭建设和应用步伐,201 1年起市法院对所有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录入 电子档案,并实现最高法院远程提讯、复核死刑案件。继续 深化网络办公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有效提升各项管理 的数字化、网络化程度。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最大化地 消除网络舆情风险。
——努力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水平,着力打造 基层服务品牌。健全完善审级监督指导机制,四年来,市法 院共审理各类二审案件121 42件,再审案件3 10件,改判和
发回重审分别占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审(执)结案件总数的 0.77%和0.82%。扎实开展“三型’’.法庭建设活动,全力
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共审判执行各
类案件1 9841 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量的92.1%o
一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
造阳光司法品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
党委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量刑规范化改革、人民法庭
建设等进行视察。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
案及意见建议65件,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
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办理满意率达到100%o主动接受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审结抗诉案件2 73件,其中抗诉理由
成立依法予以改判30件,作其他处理的243件。建立案件
信息查询系统,同步公开案件信息,实时接受查询投诉。规
范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认真落实
人民陪审员制度,四年来,全市36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
理案件3 2463件。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增强司法效能、提升司
法水平提供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挖掘潜能、激发活力,创新载体
平台,认真专业务实地加强队伍建设。
一坚持不懈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
为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
动,广泛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及司法良知、革命传统教育,队伍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 提高。四年来,先后有286个集体、45 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 上表彰,集中展现了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干警忠于职守、心 系群众、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坚持不懈抓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 度,四年来,全市法院共举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 6 9期 285 9(人)次,有效提升法官和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占结合
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建立实行“业务带头 人’’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不断增强法官
和干警的司法业务技能。先后有21 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 试,审判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到106件。积极构建当事人认 可、社会认可的业绩评价机制,充分调动法官和干警干事创 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坚持不懈抓队伍审判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假如我是 当事人大讨论,着力解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 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督促广大法官和干警改 进司法态度,规范司法礼仪,争做平民法官、亲民法官,真 正把“以当事人为本’’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加强
法院文化建设,精心培育和提升法官人格魅力,有效增强法 官群体的职业认同感、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坚持不懈抓队伍人力资源建设。倡导“想干事、能 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用人导向,在市委领导下,充实加强全市法院领导班子,一批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用
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选调生等政策措施,四年来,全市法 院共新招录人员207名,市法院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比例达 到75%0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市法院先后从基层法院遴选 14名法官,并组织48名业务骨干和新进人员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以及信访岗位挂职锻炼,提高化解矛盾、解决复杂 问题的能力。
——坚持不懈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
定,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 施,从源头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健全网络举报受理、交 办线索督办,司法巡查问责,廉政举报谈话等制度机制,加 大内部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o
回顾四年来的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把法院工作 自觉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 道路前进的根本保证;必须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 督,这是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的制度保障;必须积极争取 社会各界支持,这是改善人民法院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 的有效途径;必须依法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这是人民 法院事业不断进步的力量源泉;必须始终加强法院队伍建 设,这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同党和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困难和不足:案件疑难、复杂程 度越来越高,判断标准和价值取向越来越难以把握,审判执 行的难度不断增大;“信访不信法’’状况对司法权威的负面
冲击较为突出,法院涉诉信访化解压力、成本和代价不断增 大;法官和干警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纪律作风有待改 进,案件审判执行质效需要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工作尤其是 物质装备条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等。对此’.我们
将根据人大代表审议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 以解决。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法院工作领导、重视和支持力度将会不断加 大,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政治氛围、制度环境将会越来越 好。同时,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 高速发展时期,经济社会中的深层次问题还将进一步显现,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矛盾纠纷高发多发,人民法院忠实履行 司法职责、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使命更 加艰巨,确保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重 大,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要求更加紧迫。市第十 一次党代会就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进行了全面部 署,为全市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 市法院将紧贴市委工作部署,围绕创建“公信法院’’,以为
党的十八大、省党代会和各级“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以 提升法官人格魅力、创新司法方法为重点,突出抓好法院文 化、领导能力、诚信司法“三项建设”,全面准确发挥打击 犯罪、化解矛盾的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效能7和司法
水平。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六个更加注重”o一是更 加注重.维护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 势,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依法营造经济发展 需要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内涵发展。坚持把 有效防范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放在司法应对的重要位置,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诉求。坚持以当事人为本,妥善化解 涉及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
工程,努力为当事人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四是 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审判案件就是社会管理的 意识,把化解矛盾作为工作主线和目标追求,努力实现案结 事了人和。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尊 重司法裁判,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 件发生。五是更加注重打造品牌法院队伍。将政法干警核心 价值观教育纳入培训体系,探索建立完善法官人格魅力提升 的评价体系和约束机制。紧密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后的形势需 要,坚持把领导能力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真正把法院 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核心。以 “诚信司法、诚信做事、诚信为官、诚信做人’’为重点,全
面构建廉政风险评估、司法巡查、政务检查、审务督察四位 一体的防控体系。六是更加注重法院文化建设。深度挖掘具 有淄博特色的法院文化内涵,树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具 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群体规模和品牌效 应,促进“公信法院’’创建实现“内涵发展’’o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市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 心支持下,坚守司法良知,不断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 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锐意进 取,为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单篇三
以下提供一篇工作报告给大家参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9日在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克伦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288件,审结61111件,结案率98.11%,其中,中院受理5760件,审结5558件,结案率96.49%。全市法院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刑事案件5449件,判处有罪人犯7344人;审结涉及国企改制、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4132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5.28亿元;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18件;执结各类案件11575件,执结标的额23.56亿元,审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方式,服务大局取得实效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新战略,加强思想教育,促使广大干警知大局,想全局,找准法院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强化能动司法,增强工作实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公开审理“金源葆”、焦英霞非法集资等重大影响案件,从重从快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犯罪,依法审结地铁车辆段拆迁工程贪污受贿、诈骗土地补偿款等刑事案件37件,判处有罪人犯5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88.78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破坏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犯罪。
妥善化解征地拆迁纠纷。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建设,抽调232名业务骨干,深入哈南工业新城开发、棚户区改造、路桥建设等拆迁一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073次,提出司法建议72个,配合政府部门现场化解拆迁纠纷1336起,促使208户钉子户自觉搬迁,避免形成诉讼影响项目建设提速,有效地服务了重点项目建设。
慎重审理涉及企业案件。涉企案件一律快立快审,由院庭长亲自办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成功处理了北亚集团破产重整、世罕泉公司股权确认、远东木业公司合同纠纷等涉企案件600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3.72亿元,较好地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强化调解结案,清理信访积案,审判水平稳步提升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坚持“多调少积”,全力推进调解结案,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努力提高审判水平。
积极牵动诉前调解。两级法院普遍建立调解大厅,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工作对接,牵动诉前调解,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调解12831件,协调行政组织调解3213件,借助外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强化领导带头调解,强化指标推进调解,全市法院调撤结案36996件,调撤率达到60.54%,同比提高3.85个百分点,其中,立案调解21341件,行政和解202件,执行和解5412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清理信访积案。开展清积专项活动,院庭长包案推进,采取逐案确认、公开听证、司法救济、依法终结等措施,清结信访积案470件,其中,息访结案431件,依法终结39件,信访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强化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从严管理不断深化
继续深化从严管理,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总抓手,以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以解决问题确保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纪律松弛、作风不端等问题,发出工作督查、纪律作风、纪检监察等批评通报232期,通报批评纪律作风问题287个,涉及干警235人次、领导干部184人次,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
严格落实审判监督。全面落实接访、评查、听证、剖析、述说等审判监督制度,深入发现和解决司法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两级法院院长同步集体接访46次,评查重点案件857件,公开听证信访案件237件,集中剖析典型案件170次,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44次,纠正有问题案件17件,案件质量稳步提高。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着力发现和解决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受理投诉信件280件,纪律处分16人,移送纪检、检察机关8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强化奖惩激励,推进工作落实,实施能力得到提高
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领导监督责任,发挥领导表率作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力。
强化主要领导督办。不定期召开主要领导督办会,听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跟踪问效,批评问责,限期整改。召开主要领导督办会33次,对中院院庭长和基层法院院长专项通报29次,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深入推进领导办案。实行指标考评,促使院庭长回归审判组织,亲自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40216件,占结案数的65.81%。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严格兑现工作奖惩。根据工作政绩排序和发生问题情况兑现奖惩,入围选拔中层领导干部28名,扣减领导干部目标奖12.8万元,对中院中层领导和基层法院院长诫勉谈话12人次,停止工作1人,免去2名基层法院领导干部职务,有效强化了领导责任。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接受人大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入庭听审219次;办理人大交督办案件58件,办结56件,办结率96.55%;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12件,全部办结,回复率100%。同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回顾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个别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部分法院对大调解工作重视不够,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致使有的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无法有效解决。四是基层法院职权配置改革不到位,低素质法官主办案件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五是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2011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实施新战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总抓手,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强化审判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和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服务发展大局,坚持能动司法,深入解决思想不关注、办法不创新的问题
针对常规办案、机械司法,服务大局主动性、创造性不够,深入开展“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使命感,创新管用办法,提高执行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发展秩序。从重从快打击贪污、受贿、渎职、诈骗征地补偿款等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工作方法,支持企业发展。注重办案效果,涉企案件一律实行院庭长办案,一律先行调解,一律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一律从企业实际出发确定给付方式,避免因机械司法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转变司法作风,服务项目建设。坚持提前介入,主动与政府部门对接,深入拆迁改造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化解拆迁纠纷。实行审判提速,涉及重点项目的案件,一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二、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推进调解和解,深入解决观念不转变、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针对诉前调解牵动不够、诉讼调解方法单一,大调解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不强,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诉调对接,创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调结合”工作新模式,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搞好工作对接,牵动人民调解。加快人民调解窗口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及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把民间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减少诉讼对抗。
实行联调联动,推动行政调解。充分借助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专业仲裁组织力量,切实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各类争议和群体性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诉讼调解。完善调解考评机制,量化调解指标,逐月排序推进,开展调解能手竞赛,强化全员调解。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调解力度,强化全程调解。采取委托、邀请等方式,借助外部力量强化诉讼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立足促进公正司法,强化审判监督,深入解决行为不规范、司法不廉洁的问题
针对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落实,审判监督触及力、约束力不够,进一步强化审判权力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流程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加快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监督,明确审判流程各节点工作标准和责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着力消除监督工作盲点,防止审判权力滥用。
强化发现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力度,把多发现问题、发现大问题就是负责任、就是有能力作为监督工作标准,强化发现问题通报。把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就是有政绩、就是有水平作为审判工作标准,强化发生问题通报,真正形成监督部门与审判部门的对峙局面,最大限度遏制司法不公。
严肃查处违纪,确保司法廉洁。严格兑现廉政承诺,法官出现违纪问题,一律停止审判权,直至免去法职。领导出现违纪问题,一律停止工作,直至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纪检、检察机关处理,保持惩处违法违纪的高压态势。
四、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解决法官不称职、领导不胜任的问题
针对素质低的法官主审案件、怕得罪人的领导不敢碰硬,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力度、从严管理力度不够,进一步优化法官职权配置,严格领导工作问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考评排序,实现全员调动。坚持院考评到部门,逐部门排序;部门考评到人,逐人排名。充分运用考评排序结果评价政绩、选拔干部、兑现奖惩,激励每名干警超越自我、奋发有为,以个体进步促进整体提高。
深化职权配置,优化法官结构。深入推进法官“一分为四”改革,根据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坚决将办案质量差的审判长、主审法官改任合议法官、辅助法官,坚决将案件出现严重问题的办案法官调离审判队伍,优化法官队伍结构,深入解决素质不一样的法官一样主办案件的问题,确保优秀法官发挥主导作用。
严格领导问责,促使工作负责。强化领导责任,对领导能力低、政绩排序在后、工作长期无起色的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调整领导岗位。对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问题多、队伍问题多的领导干部,一律停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令引咎辞职,促使领导干部触及问题、解决问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在加快实施新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单篇五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011年2月22日在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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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发布日期: 2011-字号:[ 大 中 02-28 小 ] 660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紧围绕市委“一个坚持、三个突出”的工作思路,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着眼促进内涵发展,不断探索完善服务的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市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改进完善了解企业法律需求的渠道,开展“问计问需问效”、“检察调研服务月”、“服务发展回头看”活动,形成调研报告36篇,制定18项措施,健全6项制度,设立办理涉企法律问题绿色通道,增强服务针对性;改进完善执法方式,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对待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办理涉企案件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帮扶、一案一教育,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改进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13个重点部门会签预防意见,对35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提供预防咨询440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4次,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12件。
2、紧贴全市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专项工作。开展查办破坏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环境资源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案件15人;开展查办涉农、惠农资金发放和土地管理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案件52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参加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烟草市场整治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48人,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犯罪案件120人,起诉245人。
3、立足保民生,积极拓展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51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化乡镇检察室工作,形成以19个乡镇检察室为主体、34个法律服务站和113名联络员为辅助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强化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刑事被害人利益保障机制,开展“检校共
建平安校园”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选派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成立11个老年人维权工作站提供法律帮扶。
二、紧紧围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各项部署,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重要手段,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第22届省运会、亚青赛、陶博会等重大活动,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30人,起诉3940人。积极参加打击“两抢一盗”、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嫌疑人432人,起诉507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抗。
积极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不和谐因素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7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5人,渎职侵权案件42人。坚持把查办大要案、社会关注行业领域影响发展的案件、党委人大交办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稳定的案件作为重点,共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95人,重大渎职侵权案件34人,案件质量居全省前列。
2、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开听证答询、检调对接、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制度,开展“信访到我这里停止”、“涉检进京零上访”、案件评查活动,完善“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建设,建立两级院上下联动、机关各部门内部联动、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内外联动的联合处置机制。共受理群众信访1616件、热线事项2648件,受理集体访、告急访32件,两级院检察长接访423人次,领导干部下访巡访154人次,公开听证答询29件,全年没有发生因检察环节处置不当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努力减少因司法、执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督促立案69件,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56件,追捕追诉140人,不捕不诉626人,提出刑事抗诉24件。开展监狱事故隐患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11件,纠正脱漏管24人,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66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6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90件,提出再审建议26件,法院再审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43件,办理执行和调解监督、督促和支持起诉等53件。
3、着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76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移送刑事案件2
3件;配合11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探索试行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员、不起诉跟踪回访等制度,制定社区矫正监督办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和监外执行罪犯等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
三、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的总体要求,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1、以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出台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意见,实行党建工作报告、主要业务部门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制度,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33个集体、5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2、以强化监督制约为手段,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并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加强检务督察,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行“阳光检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3、以学习培训和岗位成才为载体,全面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实施“素质工程”,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和“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涌现出省市级复合型、专门型人才54名、优秀公诉人等32人,在上级比武中获奖25人次,2人入围全省十佳,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竞赛第二名。
4、以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工作层次。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矛盾纠纷分类化解联合处置、违法违纪风险评估防控等机制和制度,形成一批特色和亮点,38项工作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和认可。
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重大活动、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认真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向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事项,逐一登记备案,限期办理,及时反馈,始终把执法活动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
四、紧紧围绕保障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坚持把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
为重要标准,全力做好2011年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强化大局观念,确保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二是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三是突出工作创新,确保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创出新特色。四是狠抓自身建设,确保在队伍整体素质上实现新提升。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充满激情,干事创业,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