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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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xx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二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三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一直是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去年以来,博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全面打造村级“阳光”财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通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公开招标制度、财务年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农村“三资”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从1997年起,在全县6个乡镇26个行政村实行“村账乡管村用”,由各乡镇农经站统一代理各村账务,做到“四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在农村信用社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乡镇农经站以村为单位分户记账核算;二是统一审核把关。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即支即报,重大项目开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报乡镇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农经站办理拨款手续。三是统一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向乡镇农经站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然后经过代理会计复核和乡镇农经站站长审验后方可入账。
三、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
年初,县农经局财务审计人员对塔温觉肯乡的6个村和查干诺尔乡的1个村进行了财务审计,审计金额达65万元。对6个村2003年以前的帐务进行了整理。
四、完善财务审计制度。一是实行季度听审制度。乡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纪检委员会议,听取上该村一季度“三资”管理情况,发现有问题的村或个人及时进行教育,对查证属实违纪的坚决查处。二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前,对村干部在任期间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三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务“三年轮审”制度。每年由县农经局确定部分村进行常规审计,每三年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一遍。四是实行项目竣工审计。5万元以上的村级新建项目,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进行竣工决算。
五、开展一事一议活动。我县各村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向农牧民筹资筹劳。筹资筹劳时由村民委员会事前作预算,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将筹资筹劳情况报乡农经站审核,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县农经局备案。村委会向农民筹资时按“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张榜公布”的规定执行,筹资款完全用在议事项目上,没有挪用现象。村级接待费均为零控制。今年,全县开展“一事一议”共9次,村级集体收入105万元,集体土地6819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投入资金305万元。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四
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统一安排部署,本人紧紧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剖析和排查问题根源,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和原因,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署落实方面。
落实工作时,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缺乏主动谋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干事创业的冲劲、闯劲、韧劲。有时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靠老经验办新事情,在处理问题时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缺乏主动思考,没有主动想办法落实解决难题,部分工作主观上认为不重要,落实上打了折扣,停留在嘴上,造成工作落实不彻底。
(二)履职尽责方面。
主要表现在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平时业务理论学习松懈,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创新精神。
(三)面对难题方面。
面对难题,缺乏主动作为,缺乏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平时总是以忙工作、忙开会,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想工作、谋发展。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已可以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1.放松了理论学习和理想追求。多年来,虽然也有加强理论学习的意识,也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但是实际上依然缺少对习近平新时代讲话精神的系统学习,缺少从事分管工作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的完整学习,再加上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自己的政治修养、理论修养都没有完全达到相应的要求。
2.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工作按部就班,忽视了自我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降低了自我要求,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在工作作风上有时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总认为不出大问题就行了。
3.工作标准有所降低。在工作中有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得过且过。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
三、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观点,遵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前进的方向,在组织建设、组织工作开展上具备较高水平,团结同志,共同为我白沙村党委会建设出谋划策。
2.提高党性修养,扎牢宗旨意识。一是定时学习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政治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深入人民群体中去,有了调查才有发言权,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不断加深与群众的沟通。
3.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一是做到服务为民。多主动落村落乡,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为改进工作作风奠定基础,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提升服务能力。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对于上级安排的任务目标,主动作为、事争一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创出经验、形成特色。
近几年,局党组把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局中层干部任用和事业单位班子调整中,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局班子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的主观能动性,集聚了工作合力。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党组和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定期沟通,通过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维护民政团队形象、亲民爱民、拼搏奉献上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文明执法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等学习教育活动,每个干部职工写出自我剖析材料,并向社会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比思想,看谁政治境界高;比学习,看谁工作进步快;比作风,看谁自身要求硬;比奉献,看谁敬业精神强;比效能,看谁履责贡献大”的风气。二是着力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局党组始终注重抓好民政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时间保证,措施到位,检查及时,督办得力,有计划、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积极为干部职工的培训深造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走出去向先进学习,沉下去向基层学,并邀请县纪委、县法制办、县委党校等单位专家上门为干部职工授课和组织本单位股室负责人授课。为每个干部职工配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记录学习体会、感想和读书笔记。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平均每人记载学习笔记2万字,与此同时,把业务贯穿学习的始终,形成了人人争当岗位能手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局党组把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作为班子集体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在手上,把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锻炼,在工作上严要求,真正给年轻干部一个好的工作平台。局党组集体研究了年轻干部培养方向,并建立了年轻干部培养台帐,由一名局班子成员对一名年轻干部实行定向培养,激发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在对干部的任用上,局党组坚持“任人唯贤”,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命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和推荐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必须经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并征求县直纪工委的意见。计论决定时,邀请县直纪工委参加,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决定。
一是合理分工,实行定岗定责。每年年初,对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具体、明确的分工;再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专业特长、工作能力等情况,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最后,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以文件形式在局里公布实施,进行全员定岗定责。同时,指定领导和专人不定期对每个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事项等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每年年终,对每个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表模,干部提拨重用的主要依据。二是定期开展有序轮岗。我局每年对局内股室干部开展轮岗活动,每次轮岗突“三个注重”,就是“注重发挥每位干部的专长,注重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注重每个股室的力量搭配。”通过轮岗,促进了人才合理优化,激发了队伍活力,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能力,培养了复合型人才。
“自启动村级巡察工作以来,惠水县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对村(居)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14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日前,惠水县晒出了村级巡察“成绩单”。
2020年以来,惠水县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以及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制定《惠水县构建村级巡察、大数据、行政审计、群众监督“四位一体”民生监督体系实施方案》,将村级巡察监督、大数据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及其他监督方式有效衔接起来,着力巩固村级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破解基层民生监督难题。
“通过细化工作方案,精准工作举措,实现对村级‘三资’问题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跟进监督、延伸监督,确保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能够直补到户,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领民生资金的风险漏洞。
发现问题,关键在整改。针对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惠水县委明确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分别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双重责任”,实行由县委巡察组向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由乡镇分解向村反馈“双重反馈”,压紧压实县委巡察机构和乡镇党委的指导职责和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督导职责“双重职责”,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质效。
巡察中突出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漠视群众利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中,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突出问题,惠水县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惠水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机制不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是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重要因素,县里统一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对各镇村来说都是一场“及时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我们村干部、镇干部的作用。”惠水县岗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县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巡察整改涉及到本人的问题为党章知识不足、党性观念不强,本部门的问题为没有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二、整改情况。
针对党章知识不足的问题,我对《党章》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作了笔记,使党的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增强了为人民服务意识,增强了加快融媒体发展的责任和信心。
针对本部门的问题,我在中心领导班子的领导和支持下,会同本部门人员出台了《沁源县融媒体中心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并责成专人进行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意识形态工作,为加快融媒体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剖析根源。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修养。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面对新形势,面临新挑战,需要新理论指导新行动。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没有从主观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没有放在首位或突出位置,从源头始点上就忽视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没有作为最大的根本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由于习惯于“浅层次阅读”,不往深里走;习惯于“碎片式”学习,只是利用零碎时间应付学习。
(二)忽视了思想政治锻炼。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深刻内涵理解不深透,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工作、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进落实的实践中去;没有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
(三)学习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仅满足于平时的集中学习文件等学习形式,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甚至与业务相关的就学,与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知识结构有待拓展,学习重视度有待提高。
(四)对党的政策和方针领悟学习不到位。导致自己也随波逐流,没有抵制不正之风的诱惑。
(五)自己放松了党性修养,道德操守方面的警惕。没有始终坚持把讲道德重品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和重要标准,没有努力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学习。对照合格党员标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主动自觉地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坚持学习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换成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决同一切损害党和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严格按权限职责程序办事,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汇报。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制度,树立阳光工作意识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树立高尚的品德。我将始终坚持把讲道德重品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努力继承和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团结友爱,励志勤学,谦虚礼貌,诚实守信,严己宽人,敬业尽责,清正廉洁。
(四)改进工作方式树立担当意识。我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交流思想,多谈心。要不畏艰险,躬身亲为,大事当前要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于工作中的失误要正视错误,敢于承担,对于新形势新问题要打破常规动真碰硬。
以上对照检查分析了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整改,请各位同志批评监督。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针对中共xxxx第三巡查组关于xxxx党委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我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现根据此次民主生活会要求,做如下发言,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理想信念有所淡化。没有将理想信念的提升和传导纳入日程,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
(三)监督监管工作不力,政治规矩意识有待加强。对自身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要求还不够严格,对机关支部党员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约束和管理还不够严格。在机关事务上管理不到位,存在公车加油无专人监督、机关公车没有建立加油及里程台账等问题。
(四)重布置,轻问效,落实工作的力度不够。无论是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过程中,还是平时工作安排中,说得比较多,而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不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事务性工作、各种会议以及工作应酬上,往往是布置工作任务多,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轻视工作实效。
(一)理想信念有所松动。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的思想,没有看到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我感觉“大道理都懂”,政治上是坚定的,是经得起考验的,只要踏实肯干、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理想信念坚不坚定无关大局,理论水平再高也没有实质意义,从而淡化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疏于学习提升,思想上放松警惕,理想信念淡化。
(二)党性修养有所弱化。虽然能够按照《党章》、“两学一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但也存在盲目自满心理,认为党性修养靠得住、过得硬,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抓事务性的事情多,抓经常性的修养少,放松了对自身作风建设的常抓不懈,导致思想上的松懈,行为上的不担当。
(三)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上还不到位。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还不够强、不够敏锐、不够较真,有的工作还存在点到为止的问题。
(一)高标准完成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充分认识抓好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性,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结合我镇的实际,立足自身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改,一项一项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升,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到统筹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把学习作为硬任务,把学习的愿望转化为对学习的行动,在学深学透上下工夫,从思想深处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解决自身存在自我要求标准不高、畏难情绪、联系群众不紧等问题,用行动去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承诺。
(四)进一步遵规守纪,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自觉地践行党纪党规,从大处把握原则、从细处严格要求自己,分清是非轻重,切实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落实好“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和杜绝认人唯亲,搞小圈子、搞帮派,团团伙伙的问题,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在生活作风方面,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两个务必”的要求,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把好关,尽到职,以廉洁自律的实际表现为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尽职尽责地履行好从严治党的得职责,发挥优势、锐意进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县委第四巡察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12月21日,阳西县委巡察办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对村巡察成果运用协调会,通报了对村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发现“三资”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剖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县各镇村(社区)“三资”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今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县委对织篢镇、溪头镇、新墟镇、儒洞镇、塘口镇5个镇共3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12月8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对村巡察情况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孙波同志指出,从本轮对村巡察情况看,农村基层“三资”管理乱象较多,问题突出,亟待研究解决。根据孙波同志的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智勇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县委巡察办迅速行动,梳理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方面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组织县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实现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按照县委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于21日组织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从两个县直单位职能职责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抓基层“三资”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制度漏洞、机制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
会议强调,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孙波书记指示要求的落实;要加强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要统筹谋划,分门别类,按不同范畴和领域制定完整健全的配套措施;要加强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补短板、强弱项;要加强制度“废改立”,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要加强统筹指导,重视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根据会议的要求,两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各自职责,拟于近期向县委巡察办提交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下一步将由县委巡察办统筹推动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按照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有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配备科级干部153人,按照上级职数配备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数应在180人,还缺编27人。近几年,由于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从2013年1月到2017年末只调整科级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严格履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行了全程纪实。2018年未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也无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局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18—2020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2018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助推乡村振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并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三资”管理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底数不清,存在流失风险。多数村庄资产管理台账虚设,集体资产长期不盘点,上级拨付或移交的固定资产,本村旧学校等遗留资产,特别是机动地和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现象普遍,甚至在2018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中仍未整改到位。二是随意处置,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老学校、房屋、市场等在内的集体资产,对外承租或发包时,基本上没有任何价格评估程序和公开竞标程序,全凭支部书记或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集体资产被个人无偿使用或较低价格承包现象较多。三是损公济私,集体收益受损严重。暗箱操作或利用政策漏洞,导致集体资产资源不能为村集体增收,而成为个人获利的手段。
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
全县x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
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xx、xx、xx、xx、x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
(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x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xx、xx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xx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xx镇xx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xxx公路占用款xx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xx村,并由xx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
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
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xx街道x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xx乡、xx乡、xx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
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x名。
(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xx镇xxx村2017年11月x日至2018年3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x日至2018年11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x乡x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x日x元、7月x日x元、9月x日x0元,未附使用清单。
2月x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2月x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x镇x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x元。
(4)无依据入账。如x乡x村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x万及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x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x乡2018年7月x日x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资金管理随意性大。一是资金收支应入账未入账,个别村私设账外账。集体土地租金、占地赔偿、捐款等现金收入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由村干部长期持有,后期使用费用支出单据抵账,实际收支和账目两张皮,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收支情况,并且个别村私设账外账。二是财务票据支出管理不规范。大额白条列支无明细、账实不符多报费用、伪造单据虚假支出、以干部名义代开施工单位发票等问题突出。三是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集体资金用于报销村干部个人应承担费用、多发滥发务工(误工)费,隐匿开支,违规外借集体资金以获取利息等问题较为普遍。具体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
如x镇x村2018年11月x日x号凭证收入5笔x元坐收坐支。
x乡x村2018年4月x日x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x元,用现金支付。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x乡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向x借款x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x镇x村2018年7月x日借款x万和x万,9月x日借款x万,10月x日借款x万,共计x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x镇2018年11月1日x号凭证,x村青x水库清污泥工程款x元,合同约定工程款x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x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
x乡x村西角x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x元。
x镇x村2018年3月31日x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x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x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五)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一是超期承包土地。
以获取资金为群众修路、架电等为由,超过三年期限的规定对外承包集体土地,并且一次性收取租金。二是土地租赁费应收未收。三是越权发包土地。个别村庄未和有关部门商议,将途经村庄的河坡、山地甚至农田无偿给关系户或者企业使用,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风险。
二、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建议参考类。
1.x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8年2月28日x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x元。
3.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x元。
三、意见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
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
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
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加强村级银行公用账户管理,村级资金需按规定程序决策后转账支付,做到应转尽转。
总而言之各乡镇要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六
xxx局: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由镇上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7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系统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全镇7个村委会,48个村民小组,承包户1814户,人口7643人,承包土地面积2.35万亩;林地4.3万亩。
二、村级财务管理。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规范管理,有专门的办公场所。
2、原始发票必须经过三笔会签,审批后方可报帐。
3、村级报帐员每季度报一次帐。
4、票据管理使用财政监制的专门收据。
5、村账镇代理(管理)。
(二)、财务公开。
1、村级报账员毎报一次账,即公开一次。
2、代理管理会计接到村级报账员报来发票,在当日处理好,带回村予以公开。
3、财务公开透明。
三、民主管理。
(1)毎个村委会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
(2)对村级原始票据必须有理财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
(3)财务人员均有会计证。
四、审计监督。
(1)对村级财务毎年互审一次。
(2)毎当村级换届都进行离任审计。
火烧寨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七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21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xx]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
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
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
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
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
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
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
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
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八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以沙洋县为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从开始,沙洋县逐步推行了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运行几年来,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组建了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开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自动生成”系统,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加强专项整治,规范票据管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农村“三资”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由于过去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账务不全,以致“三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如王港村对矿山、鱼塘、荒山、荒沙和机动地承包租赁合同没有存档保管。通过清理,该村承包租赁矿产资源等项目48个,其中签订正式合同34个,以收据代合同4个,未签正式合同10个。应收承包租赁费119.23万元,仅收98.22万元,下欠21.01万元无账面反映。沙洋镇洪岭村发包渔池134亩,4年来既未向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费,村里没有任何记录。少数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权谋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3、村级集体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担心自己的岗位报酬不能到位,为了用钱方便,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缴入收入专户,坐收坐支,报账时只有一堆发票。不管开支是否合规,成了既成事实,会计服务中心只能被动记账;二是有抵扣、结算现象,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结算,造成村级运转艰难;三是返还收入不交会计入账。如在清理中发现,洪岭村固定资产账面总额170.1万元,有效资产151.4万元,账实不符达19.5万元,大多数为管理不规范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6、强占强霸集体资产。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狠人”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1、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的对管理好农村“三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九
1994年8月18日,##市地税局正式成立。10年来,地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10年来,##地税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原则,连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收入总量迅速增长,收入结构日趋合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社会效益日益凸现。1994年至2004上半年,##地税部门累计组织各项收入84.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4.7亿元,2003年各项收入总额达到14.0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33亿元,是1994年3.11亿元的3倍,年均增长幅度接近12.97%。地税收入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29.5%上升到2003年的56.7%,占gdp的比重由1994年的2.1%上升到2003年的2.66%。伴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地税的职能不断拓展,全市地税部门除负责国家规定的14个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外,还承担着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发展费等多项征收任务。10年来共为我市依法收费19.97亿元,仅2001至2003社保“两费”就达11.0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入库9.58亿元、失业保险费征收入库1.50亿元。地税收入的持续增长,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10年来,全市地税系统不断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高效的税收征管新模式。1995年开展了征、管、查“三分离”改革试点,1996年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协税护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1998年实行征管改革目标管理,并对征管模式添加“分类管理”新内容。2001年按照“信息化加专业化”的要求,重组税收征、管、查业务和优化业务流程,合理划分征、管、查业务职责,形成了各个职能部门岗位之间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信息共享的管理链条。2004年7月在##市区实施“―级稽查”,从机构设置、执法程序、制约机制、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以及装备等方面大力推进稽查单位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开展税银―体划缴,强化办税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民主评税、有奖发票、纳税评估,建立健全征管质量考核制度,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探索单项税种的税收管征新办法,开展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改革,在部分行业试行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的全员申报管理制度,对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与交警联合对车船使用税实行源头控管等,都有效地提高了税收征收管理水平,也把高效文明的纳税服务落到了实处。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10年来,认真贯彻科技兴税方略,累计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建成了以光纤或fr数据专线为主干的广域网络,形成了覆盖市、县和基层分局?所?三级高速广域网络结构。实现了定额税款由商业银行自动进行扣缴,同时实现与国库的联网,使税款的划缴和入库更加及时方便。建立全市重点税源信息库,实现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建成一套完善的地税信息化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现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计算机网络在工作绩效考评、公文处理、纳税服务、信息传递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系统初步实现了“征管网络化、办公自动化、服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执法水平稳步提高10年来,各级地税机关普遍建立健全了政策法规机构;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细化执法岗位职责,规范执法工作规程,并进行严格的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量化税收征管和执法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和要求,初步建立了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执法考核管理、执法监督等内容的制度框架,较好地防止了执法不严、执法不准、执法不公现象的发生,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基层执法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税收执法差错率明显下降,税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1997年专门设立地税稽查机构到2003年底,全市共检查纳税户1.48万户,查出有税收问题户1.16万户,共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2.87亿元。受理举报案件752件,查结655件,查补税款2167万元。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制定了《全市地税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提出了思想建设革命化、管理手段现代化、税收征管法制化、工作作风军事化、组织结构科学化、干部素质知识化的队伍建设“六化”目标。2001年开展了市局机关和县?市、区?局的机构改革,实施了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以及交流轮岗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46位干部通过公开选拔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按照“分类培训、分级负责”原则,对干部着重进行初任、任职、专门业务、更新知识的'培训,强化、提高和拓展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鼓励干部参加继续教育,一大批干部通过多个院校、多种学习方式提高了学历层次,到2003年底,全系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占80.6%,比10年前增长了45个百分点。地税干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证。文明创建硕果累累10年来,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了以“建三基”?思想教育基地、干部培训基地、文体活动基地?、“树三风”?争先创优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团结活泼之风?、“增三力”?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主要内容的地税文化建设活动,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上台阶。全市共有8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市局在全省第三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中列##市九个执法行业的第二名;市局机关党委被福建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市局被市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地税系统获得3个国家级先进集体、26个省级先进集体、108个市级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获地厅级以上的各类先进个人122名,其中市地税直属分局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全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出向直属分局学习的号召。地税行业风气日益改善10年来,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要求,突出对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手抓教育防范,―手抓管理查处。全系统普遍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基层分局?所?经费报帐制、票证、经费和财产定期检查制等,及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了以执纪监察、执法检查、稽查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机制,地税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约束力明显增强。从2000年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001年,有11个县?市、区?局参加当地政府效能建设考评,全部获得前3名的好成绩,其中获第1名8个。行风评议工作多年来名列全市各部门前列,在2003年度全市行风民主评议中,全系统取得8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的好成绩,被市政府纠风工作小组评为“纠风工作先进集体”。营造良好税收环境10年来,始终坚持正确的经济税收观,以服务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广泛开展了促产增收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农业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1994至2003年,共报批审核减免税收1.88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39亿元?营业税3029.54万元,个人所得税467.75万元),从而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省委做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大决策后,我们又立即着手部署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力求从税收政策、服务等方面支持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第三层面建设。回顾10年来走过的历程,深切地感受到,要做好地税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六条原则:一是地税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二是地税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观念。三是地税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税的方针。四是地税工作必须紧密依靠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五是地税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的新路子。六是地税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回顾10年的历程,我们倍感自豪;展望美好的未来,我们充满信心。今后##地税将继续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姿态,坚持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正确的税收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税收与经济、管理与服务、收入与执法、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等关系,加强统筹与协调,忠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地税工作上新台阶。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十
我从事农村中学财会工作已有近十五年,亲眼目睹了农村中学固定资产管理的过去和现状,从管理方法到管理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可喜的变化,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我也进行了深深的思考:
近几年来,根据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已逐步开始走向规范化。首先固定资产处置日趋规范。根据资产报废程序及处置要求,报废的资产由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经过这几年的实施,校园能做到按照程序操作,自行处置资产的情况基本杜绝。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率提高,固定资产实行信息化管理后,以资产的登记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依据,资产的使用受到学校的重视,学校资产购置逐步趋向理性,校内资产闲置率下降。再次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这是各方思想意识略有提高的体现。
(一)家底不清。
很多学校账实不符及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主要原因:一是保管人员更换时,交接手续不完善,造成资产的流失和账目不清。二是资产使用者之间的调整、存放处室的变更等没有按规范程序办理,造成账与实物不相符。账账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因工程的竣工决算未完结而没有办理验收入账工作,形成账外资产,部分属于行政调拨的房屋等资产,由于没有取得相关的调拨凭证或者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且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经办人,造成入账不及时、不准确。二是设备购置、验收、资产保管、财务核算各项责任人各司其职,相互不通气,造成入账不及时。三是财务核算科目与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存在脱节,使得财务核算无法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类别和数量进行,账账核对存在困难。
(二)管理人员水平低,无专业素养。
很多中学在安排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时,要么安排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综合能力不太强、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员从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其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工作效率低,要达到管理的规范性难度较大;要么安排年富力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兼职管理,但这些人员平时忙于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放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同样达不到管理的规范性。
(三)教学为先,固定资产管理领导不够重视。
领导的不够重视直接影响到农村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作为教育部门,教学质量是生存的根本,很多中小学校的领导都把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往往忽视了作为教育手段、工具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一些学校领导盘算的只是本单位的现金余额有多少,很少顾及固定资产余额,没有过问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情况,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达标,盲目攀比,不管有用没用,你有我也有,争购高档设备和仪器,有的重复购置,造成固定资产的积压。
(四)资产购置缺乏科学性。
近几年国家对基础教育的投入逐年加大,农村中学对原有的教学楼、食堂以及电教化设备等大型硬件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修复、新建、购置,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学校的教学条件,以及为学校提供了较好的后勤保障,但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一些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的.问题,同时由于各校固定资产缺乏统一的管理,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整体规范,资源共享,调剂余缺,物尽其用,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另外,很多学校不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购置价格昂贵但使用效率极低的设备,造成功能闲置浪费;加之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不当,使用人员缺乏正确的操作知识,设备的使用寿命缩短,也形成浪费。更有甚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达标,不依照实际工作需要,甚至是盲目攀比,贪大求全。有些项目建设不从实际出发,花钱不少,作用不大,形同虚设。
(一)摸清家底。
一是设置资产的明细核算科目,使其与固定资产管理类别相符,加强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一对应性,便于财务账与资产账的账账核对。二是加强条形码的管理。扩大扫描机的配置范围,同时,建立资产跟踪、资产处室变更、资产处置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固定资产信息化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三是进一步明确校园无形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核算,彻底摸清家底。
(二)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
领导重视是工作高效的保证。首先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采购、保管员、财务组成,避免推诿、脱节等现象,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并贯彻落实。其次要安排有能力、有水平的专职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注重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充分给予各种培训机会。再次建立固定资产的奖惩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奖评中,鼓励先进,促进后进,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除此以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全员管理。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提醒管理员进行催还,对于维修次数超过计划数的资产设置报警,提高使用者的保管意识。
(四)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管理人员。
在学校应设置资产会计岗位,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有专业知识的要求,至少要求有相关经验,如仓库保管或档案管理经验等。还要对资产管理者进行全面培训。建议国资部门将固定资产管理的法规、程序、方法、要求作为培训的内容,并将培训内容编制成考核大纲,对于各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考核通过者持证上岗。
(五)科学合理的进行固定资产购置。
学校要根据每年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为校园的资产管理者提供设施设备配备的建议和指导,将耐用的、实际效果好的设备介绍给学校,对效果不佳的、容易破损的、不易管理的设备不予接受申请,要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优化购置。(蒙城县赵集初级中学李兆军)。
参考文献:
1、李亮华、胡兴华。《浅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2、史少华、徐伟侠。《论加强固定资产理工作的方法和对策》。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十一
“自启动村级巡察工作以来,惠水县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对村(居)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14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日前,惠水县晒出了村级巡察“成绩单”。
2020年以来,惠水县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以及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制定《惠水县构建村级巡察、大数据、行政审计、群众监督“四位一体”民生监督体系实施方案》,将村级巡察监督、大数据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及其他监督方式有效衔接起来,着力巩固村级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破解基层民生监督难题。
“通过细化工作方案,精准工作举措,实现对村级‘三资’问题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跟进监督、延伸监督,确保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能够直补到户,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领民生资金的风险漏洞。
发现问题,关键在整改。针对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惠水县委明确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分别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双重责任”,实行由县委巡察组向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由乡镇分解向村反馈“双重反馈”,压紧压实县委巡察机构和乡镇党委的指导职责和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督导职责“双重职责”,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质效。
巡察中突出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漠视群众利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中,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突出问题,惠水县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惠水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机制不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是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重要因素,县里统一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对各镇村来说都是一场“及时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我们村干部、镇干部的作用。”惠水县岗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十二
2011年9月5日至11月3日,我分别到荣成成山镇的马山村考察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召开村长、村民座谈会,深入多户村民访问,发放调查问卷等,现将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现状概述。
马山村位于荣成市成山镇东部,是全市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主要阵地之一。村庄共500户,总人口1800人,党员37人,社会总产值3927.2万,人均收入6452元,集体可用资金12万人,固定资产138万元,耕地面积947亩,山村面积1797亩,果林30亩,农业总产值240.4万元。私营企业3家,工商服务16家,工业总产值1300万元,利税30万元。马山村土地覆盖面积较多,空气环境质量良好,适应农业种植与旅游业开发。
经过多年来乡镇工作的加快发展和城市功能的辐射带动,马山村具备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加快推进和经济社会加快转轨转型的关键时期。目前全村人均收入达3680元,社会总产值达到2957万元以上,小康户达到486户,占总户数的95%,村全体经济提高到25万元。计划生育率达99%,新发展党员3-5名,培养积极分子5名。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三个代表”的指导下,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马山村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较快发展,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全村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住房饮水,文化卫生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和改善。2008年起,马山村进行自然水改造工程,目前自来水入户率已达100%,村民的饮水问题基本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马山村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有下列因素制约着农村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1、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土地有限,加之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更忽视了品牌效应;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经济效益普遍偏低,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弱,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较少,农民增收后劲不足。
2、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足。虽然一再加大农业基建投资,但农业基建投资占全区基建投资的比重并没有提高,严重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由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居民住户设施配套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相当普遍,有些村没有文化设施,村民没有集体文化生活,也没有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马山村由于村庄面积大,完善基础设施需要投入的资金大,早期改建的道路由于日久失修,路面坑坑洼洼,污水横流,改善村内的环境已是该村的重点问题。
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抬头的趋势。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
4、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滞后。目前,农村大部分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尽管近年来农村居民科技和文化水平有很大提高,但总体来看,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
三、对策及建议。
1、以新理念推进城乡一体化。确立城乡互动发展理念,从农村实际出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优势互补的城乡关系。加快整合城乡各种资源,实现劳动力、资金、信息、技术、土地等要素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科教文卫等资源的城乡共享。加速城乡经济融合,从而形成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例如:马山村,残旧的村落,大刹美丽的星湖景区,可否借力借资旅游等部门,共同改善村容村貌,使之成为一个旅游景点。
2、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政府主导,主要是服务、调查研究,同时制定政策、创造条件、把握方向。在动员社会参与方面,政府应采取措施,抽调干部到基层帮扶,例如:马山村的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市直单位到社区挂点结对,开展社区党建共商、事务共管、资源共享、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共办等共建活动,建出了成效;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各个村、各个农民的切身利益不一样,要尊重农民的发言权。马山村坚持群众自愿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村民纷纷要求改厕、拆除猪舍、粪棚及整治房前屋后卫生环境。在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以及市规划局、区文明办和爱卫办、外经贸局等市区部门在人力、资金及技术上的大力支持下,在“五改五有五化”中,循序渐进地完善各项设施。
3、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培育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政府要用现代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为农民增收创造宽松的内外环境,让老百姓持续增收,分享发展的成果。抓住招商引资,突破征地难点,加快工业发展。加大村镇工业园区和物业建设力度,建造适租对路的厂房。发展城市经济,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与房地产商合作,使房地产业逐步向河旁、岩前、沙湖、石牌、东岗等延伸。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培育新产业,发展城市特色农业,例如:引导花卉园林业的发展;引进、推广养殖“名、优、特、稀”水产品,丰富本地产“菜篮子”等。
4、培育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民的发展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增强了,才能村村谋发展、户户思创业,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要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使农民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乡村文化设施,扶持发展各种文化团体,充实、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5、改善农民生活状态,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抓好环境综合治理,解决长期影响农村环境文明的老大难问题,以农村的道路、电网、饮水、通信、市场设施等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环境,实现村庄绿化、路面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美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十三
在19xx年成立以来,xx市地税局根据依法治税的方针,结合我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内在规律,认真找准突破口,不断在税源管理上做文章,在征管手段上下功夫,通过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挖税源潜力,强化监控力度,有效地加强和完善了我市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实现了地方税收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据统计,20xx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43280万元,比上年增长27.4%;20xx年收入54428万元,比上年增长25.76%;20xx年收入7.03亿元,比上年增长29.2%;20xx年收入79239万元,比上年增长12.7%。总结起来,我局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了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两套体系:
(一)建设和完善征管信息系统。加快我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是我市地税事业发展一项长期战略目标。近年来,我局着重抓紧了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建设,实施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工程,推行了3.0税收征管软件,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地方税收征管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进程。今年6月1日,我局顺利实现“大集中”新一代征管信息系统在我市提前上线运行。新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建设和完善了覆盖全市地税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形成了数据准确、信息共享、即时监控的征管资料信息库,对全市2.97万户纳税人的监控能力得到极大加强,为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监控和分析税源发展变化提供了扎实的数据信息基础。对此,xx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毅同志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认为“大集中”的成功上线,标志着xx市地方税收管理实现了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的转变。
(二)构建社会协税护税网络。生产经营的多元化、收支的隐蔽化、分配的多样化和税源的分散化,对地税部门征管工作是一个重大考验。我局除了建设完善的税源管理体系外,还充分依靠部门协作和信息支撑,构建起严密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通过社会力量将各行各业、各经济环节涉及的税收监控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应收尽收。一是与工商、国税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联合下发了关于工商、税务资料信息共享的文件,扭转了长期以来查找工商登记业户资料难的问题,从源头上加强了对纳税人的管理。二是采取委托代征办法,与交警、发展和改革、建设、国土、房管、招标办、财政等部门建立经济信息平台,从政府部门管理纳税人的其他环节进行源泉监控。三是加强代扣代缴单位管理,明确代扣代缴责任,保证了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入库。
(三)继续完善属地征管。我市地税系统于20xx年3月全面实施属地征收管理,科学明确和界定了各县(市、区)局、xx区局的征管范围。配合实施税收属地征管,我局经与市政府、市财政局、xx区财政局协调,对市区范围的地方税收入库的预算级次和财政级次进行磋商,达成了按比例分成的一致意见,解决了我市实施属地征管的瓶颈问题。属地征管实施至今2年多,期间经过不断改进,特别是今年配合“大集中”工程上线,我局对属地征管工作进行了一些适应性调整,对加强我市地方税源的控管,保障地方税收收入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全市特别是市区的税收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避免了低税竞争、税负不公和堵塞了征管漏洞。
(四)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网络。据统计,20xx年全市地税纳税人中,年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950多户,占总户数的3.2%左右,而入库税款5.6亿元,占全年税收总额的70%以上。管住了这些重点税源大户,主体税收收入就有了保障。为此,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力改变以前存在的“管理疏松、责任淡化”的状况,根据应纳税额、经营规模、行业性质等多个标准建立重点税种、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等分类管理机制,按照抓大稳小的原则,把税收管理的重点和人力转移到重点税源户的管理上来,对重点税源户做到“管户到人,到户管理,管事到位”,并从三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分行业建立重点税源纳税户管理档案;二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的报告、审核、分析制度,实行“管户到人”;三是坚持税企联系制度,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到户实地调查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及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和进行必要的税务检查。我局特别加强了东平核电站、阳茂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的税收管理,管住收入“大头”。20xx年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税收同比增长了10.7%。
(一)深入开展经济税源普查及税收资料调查。近几年,市局多次大规模组织开展经济税源普查和各种税收调研活动,通过采取科学、严密的调查方法和手段,对全市地方税源结构与分布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全面摸清了税源底子,给组织收入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牢牢把握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二)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税务登记是税源监控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的关键环节。一方面,我局按照属地征管原则和“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的要求,严格做好税务登记资料的录入工作,并加强对临时业户的登记和发证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录入资料准确无误。另一方面,大力清查漏管户,主动到工商部门采集业户办证资料,通过对工商登记资料与税务登记资料的核对和比销,检索出已办工商登记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业户。同时,加强税务登记检查,持续开展清查漏征漏管户专项行动。在20xx年专项行动中,共清理市区(含郊区)已办证的漏征漏管户2231户,处理违章业户410户,有效打击了漏管户的偷逃税行为。
(三)落实新的“双定”管理办法。在做好大户管理的同时,稳步推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切实推进个体税收分类管理和科学定额,通过统一、规范核定定额标准、方法和程序,实现核定定额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储款扣税”征收办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手续。
(四)推行所得税评税管理办法。在扩大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面和统一规范全市所得税带征率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推行所得税评税管理办法,并开发推广所得税电子评税软件,运用计算机技术加强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堵塞了企业所得税征管漏洞。20xx年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23.8%。
(五)继续完善“以票管税”制度。在税收征管中,我们充分发挥发票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控作用,不断扩大发票的使用范围,进一步完善了饮食业定额发票管理,并加强和规范了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管理工作。我局推行发票抽奖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票抽奖扩面不断增大,自觉索取发票的群众不断增多,以票控税作用得到加强,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
与此同时,我市各级地税部门还严格依法治税,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大力打击偷逃税行为、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近几年,我市地税部门不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认真查处各类涉税案件,深入开展税务质疑约谈和货物运输、房地产、医药、金融行业以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并大力清缴欠税。如20xx年共检查各类涉税案件404宗,发现有违规问题的业户358户,质疑约谈172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6413万元,入库6437万元,比上年增加3078万元,增长91.6%,有力地保障了地方税收收入。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十四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十五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总称。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长久以来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农村集体资源是国家赋予农民群众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当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由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所引发的。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三年来,xx农村上访案件145起,与“三资”有关15起;农村民事诉讼案件183起,与“三资”有关11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起,与“三资”有关起。这说明“三资”管理还存在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村务公开不到位等客观情况。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xx纪委为摸清我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和滋生原因,找准根治良方,专门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专项题调。主要针对微权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亮剑行动”,实施“三资”管理“清理计划”、“五务”公开“阳光计划”、涉农资金“春雨计划”,推动农村事务规范化、五务公开制度化、监督检查常态化、资金使用有效化,促进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务实为民,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全区29个行政村,195个村民小组,分属4个街道办事处。20xx年实现村集体总收入43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671元,当年新增农村集体资金产总额305万元。截止20xx年xx月底,全区村(组)资产总额6313万元,资产总额1.56亿元,登记耕地面积28544亩,林地4072亩,水面5161亩,村办公用地336亩,村民宅基地9188亩,交通用地2704亩,荒地3228亩,其他用地合计6842亩。
近年来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xx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机构建设注重强化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各街道都专门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三资”管理工作,具体指导“三资”管理中心开展工作。二是机构健全。设立了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履行“三资”管理服务职责。三是强化管理。安排有会计证的正式工作人员充实服务中心,并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并推行了月例会制度,研究“三资”管理重大工作。
(二)资金管理注重制度建设。
一是实行村财办管制度。各村取消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村、组开支负责登记入账,并实行电算化管理。每个村只能开设一个基础账户,支票和印鉴由“三资”管理中心统一保管,按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二是规范大额支出相关制度。农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比如今年3月份该区一个村530亩鱼塘承包合同到期,该村公开对承包事项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街道抽调“三资”管理人员全程进行了监督,最终该村鱼塘以80万元成功延包,解决了承包费难收的问题。实行《农村大额开资提前报备》制度。改过去的先花钱后记账为先报备后支出,再记账。执行《村干部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杜绝报账员以现金形式为村干部发放工资,减少村干部经手现金机会。三是严格收支财务制度。收入方面,明确村集体资金收入监管范围,包括原有积累、经营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收入,上级拨付收入、借入收入等。凡属村集体收入都必须全额及时归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账户,不得坐支、截留或擅自抵换债务。支出方面,村集体支出根据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票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把关,呈报单位及责任人盖章签字,经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双签,重大事项开支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支付。票据方面。村(组)必须使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具备时间、地点、品名、事由、金额、经手人等七大支出要素,“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票据真伪。
(三)资产管理注重程序规范。
一是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农村集体投资二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村级集体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辖区或本辖区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二是集体资产实现台账管理。农村资产的使用必须通过规定程序签订合同,承包合同须上交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存档备案,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造册登记,统一管理。并定期督查合同履行情况,必要时及时启动法律程序,避免集体资产损失。
(四)资源管理注重公开透明。
一是坚持“凡使用必公开”原则。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建立集体资源备查薄,所有使用集体资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与资产所有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资产台账实行动态专人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二是利用“公开日”二次公开。每月x号为“五务”公开日,各村必须按要求对“五务”进行公开。区纪委联合检查组、街道联合检查组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各村的重要依据。
尽管在实践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资金损失。
一是收入不及时入账。一些村在清收诸如房租收入、承包土地收入时,钱不及时交至村内指定账户,造成资金沉淀在个别干部或经手人手中,造成干部犯错误,给集体造成损失。二是坐支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村收取现金后,进行坐支,违反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私自开设账户。个别村除了开设基本户和一般户外,还设有新村建设账户、市场管理账户、集体企业账户等。基本户和一般户是以村委名义开办的,在监管范围之内,其它账户管理的资金也有集体资金,但是在运行过程中脱离监管和监督,存在变成小金库的风险。四是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有的没有票据,白条入账。或者有大额资金有票据不转账。五是滥发村干部补贴现象屡见不鲜。个别村村干部除了工资外,还列支有禁烧补贴、创建补贴、环保补贴等等。六是集体资金使用效益较低。集体资金主要用于村民分红,在公益事业和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投资较少,集体结余资金多以银行存款形式处置,资金保值增值形式单一。
(二)资产流失。
一是资产账实不符。主要表现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有账无物的现象。资产已丢失、报废或变价处理的资产无及时入账核销;其次是有物无账。新增的资产无入账。二是资产变更不及时。村内新增的资产因未付清款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账上无法体现。三是固定资产采购随意性强。固定资产采购不履行采购手续,不招标议价,采购程序不严谨,造成资产登记不完整不全面。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经营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合同签订不重视。有些合同签订随意性大,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容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漏洞。
(三)资源贬值。
一是资源底子不清。登记时没登记全面,漏登乱登现象较常见,管理从源头上就出现难点;二是公开意识谈薄。如村内一些荒山、滩地、门面房、机械,村干部在对外承包出租时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公正操作。个别村干部将村民委员会自治理解为村委会主任自治,更有甚者搞“自己说了算”,村干部按制度、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的规矩没有形成,从而造成资源贬值,更谈不上保值增值。
(四)人员违纪违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善,极易造成相关人员违纪违法。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相关纪律规定视同虚设,有的虚构骗取集体财物,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甚至还有侵吞农民农资补贴现象。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坚决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针对当前个别村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坚持用“流程化、精细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经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的,街道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的,财政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
(二)探索公开公平公正管理模式。
建立“区、街道、农村”三级全覆盖的农村集体“三资”平台,按照“一个平台,三级管理”模式,实现将农村集体“三资”、财务、公开公示集一体的大数据模式,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的时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探索启动与银行专线对接工作,实现银行存款收支与出纳数据实时对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异常情况。尝试将农村集体建设工程交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签订等工作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管理,确保建设工程交易、租赁合同签订“公开、公平、公正”。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橱窗”、“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同步公开农村集体经营管理情况,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尝试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
尝试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经验的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摸底、登记、管理,增强“三资”清查的实效性,排除人为因素干扰,牢牢掌握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彻底摆脱目前管理困境。
(四)加大查处问责追究力度。
建议实行专项审计和督查制度。由区纪委牵头,审计、农经、财政等相关涉农管理部门参与,组成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督查工作。坚持村干部离任或任期审计制度,客观公正地对村干部在任期内财务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对审计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通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三资”管理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扎紧扎牢制度建设的笼子。
建议制订《关于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从制度上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种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要责任,村民主理财小组责任、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总会计责任等。从制度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篇十六
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等,为此,特以近年来建设的新村聚居点空心化问题为例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县农村空心化现状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新村聚居点30个,涉及农户1328户,其中:新建点16个714户,改建点14个614户。正在建设有的23个1227户,其中新建点16个974户,改建点7个253户。建成镇吊脚楼村、镇立山村新村综合体2个123户。据调查,建成的新村聚居点中住房空置率在50%以上的聚居点3个,占10%;空置率在30—50%的聚居点2个,占6.6%;空置率在10—30%的聚居点2个,占6.6%;没有空置住房的聚居点23个,占76.8%。造成其空心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举家外出户增多。当前,农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全县大多数村外出务工人员人数高达80%以上,其中举家外出户达30以上。县建成的镇村聚居点共25户85人,其中:村10户38人,吊脚楼村15户47人。该聚居点外出人口66人,其中季节性外出27人,占总人口的31.8%,常年外出39人,占总人口的45.9%,该聚居点新建农房常年无人居住9户,占总户数的34.6%,季节性无人居住10户,占总户数的.40%。
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外出务工经商先富起来的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城市站稳脚跟后,举家迁往城镇生活。国家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发展,城镇吸引力增加,各项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等环境条件良好,加之中心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空心村”现象日趋加重。目前,县镇、镇、镇、镇、镇、乡等6个乡镇都在进行场镇开发,邻近场镇或有能力的农户都在集镇购房。如,镇骑龙寨村农民新村聚居点共30农户,就有7户在城镇购买房屋,占总户数的23.3%。
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群众对老宅一直恋恋不舍,总认为老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保存老宅就是留住了“根”。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基、超标准占地,占用耕地建房,农房迁建后旧宅基地普遍闲置,致使农村长期以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建新房不拆旧房”,致使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能很好落实,许多村民建新房而未拆除旧房,占新基不退老基,造成一户多宅。所调查的县镇村、镇骑寨村、吴家桥村三个新村聚居点,建了新房未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的建房户达到15户,占新建农房户数的25.4%。
四是早期规划不合理。一些新村建设规划比较简单,对村庄功能分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产生活习惯考虑不周,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再加上执行规划的法律约束力不强,村民建房存有很大的随意性。如县已建成的镇村农民新村聚居点,村组织就没考虑到农户的耕作半径,将150户农户集中到一起,造成农户生产不方便。
二、县治理农村空心化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新村建设“建得起、住得下、不空置”,在新村建设中坚持“四个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突出乡村特色,统筹推进全县新村建设。
一是群众申建与政府指导相结合。县委、县政府创新提出新村建设“申建制”,统一制定出台新村建设奖补政策,发动群众自愿申建,对30户以上群众提出申建要求,经村组申请、乡镇审查、部门评审、县级审批等流程审核通过的,纳入全县新村建设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建房户成立业主建设管理委员会,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负责材料采购、监督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既赋予群众新村建设的监管权和话语权,又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实现了政府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目前,全县在建的23个新村聚居点的1227户农户都是采用“申建制”建设的。
二是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产业促新村、新村带产业,产村相融互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发展优质柑橘、绿色蔬菜、现代畜禽、道地中药材和高效经济林等特色优势农业,以及乡村生态旅游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县新发展优质甜橙、油桃等优质水果3万亩,绿色蔬菜3万亩,薄壳核桃、九叶青花椒等高效经济林2万亩,道地中药材1万亩,建成工厂化生猪繁育基地18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88个,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户5516户,发展特色家禽规模养殖户254户。初步形成了郪涪两江流域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区、蓬乐路优质甜橙(柠檬)产业示范区、射大路优质干果产业示范区、罗桂路优质生猪产业示范区等“四大”产业区和隆盛现代农业园区。
三是规划引领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统筹谋划新村的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做到新村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等多规融合。同时,充分尊重群众喜好,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民意调整规划,着力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村情趣、农家特色、群众满意”的新农村,水村幸福美丽新村规划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美丽乡村”称号。
四是新村建设与新村开发相结合。在新村建设中,县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村建设,建设农民新村安置房的同时,打造开发新村旅游商贸等产业,着力培植新村产业,繁荣乡村经济。如在建设药香小镇新村综合体中,通过公开招标吸引永逸集团投资5亿元参与新村安置房建设、场镇开发建设,着力打造集养生、养老、旅游为一体的“全国知名药香小镇”。
三、治理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建议。
治理农村“空心化”,是推进城乡统筹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破解建设用地难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一)科学规划,完善基础功能。科学规划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关键。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精心设点,合理布局。按照集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在新村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建议将治理农村“空心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宅基地复垦、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农民市民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向大中城市、中心集镇与中心村集聚,同时统筹农村的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既村解决民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优化农村的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二)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有了钱,才有建新房的意愿。加快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是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一批优质水果、绿色蔬菜和道地中药材等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小规模与大群体相结合的产业基地和生产体系,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千家万户增收致富。同时,要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劳务输出,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推进农村“空心化”治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加大投入,加快治理进程。雄厚的财力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根本保障。一是将农村“空心化”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向治理农村“空心化”倾斜。同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整理置换和竞价选位,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一部分物权功能和价值潜能,使新农村建设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一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空心化”治理提供低息贷款,以扩大资金筹集渠道。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采用由工商资本与村民共同出资改造“空心村”,例如让房地产开发商介入“空心村”改造,让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部分资金,然后将新建农民公寓的部分物业用房或尾房作为其收益,实现彼此之间的互利双赢,以解决改选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动在外成功人士资助“空心村”改造,调动在家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四)强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农村建房无序局面,逐步引导农民居住向新村聚居点集中,推进新村建设进程和建设水平。一是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并复垦。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政策,控制农房建设用地标准,禁止违法占地建设。三是农村个人建房必须申报设计方案或选用新农村标准图集方案。四是农村个人建房不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或标准图集建房,则取消其享受国家一切补助资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