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总结 社区民政工作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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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总结 社区民政工作总结篇一
新民镇2011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以及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工作理念,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一步推进了我镇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自身素质
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上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抓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待学习的问题,必须上升到精神状态和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认识,应该把学习当作终身追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如果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二是抓作风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围绕民政对象,想什么、盼什么、缺什么这一主题调查,使服务对象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城市低保工作
为确保城镇居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镇全面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操作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资金发放社会化的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申请,审核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加大了核查工作力度,做到了应退尽退,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对象17户,27人,全年发放保障金97200元。
三、农村低保工作
为保证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6次低保工作会严格履行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程序,并实行了“三榜”公布,确定低保对象和低保金额,目前,共有427户,949人纳入农村低保,月发放保障金213525元,全年人均补差225元,共发放2562300元。
四、农村五保工作
全镇共有农村五保户50户,分散供养47人,年人均3600元,集中供养3人,今年已发放五保资金169200元,积极鼓励集中供养,使五保老人过上和谐幸福的生活。
五、优抚安置工作
我镇共有复退军人16人,其中在乡镇复员军人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人,伤残军人1人,参战x人员1人,全年发放定期补助:70782元;义务兵优待政策,全镇有7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42000元
六、救灾救济,大病救助,孤儿生活补助
为妥善安置好困难群众生活,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10余万元,大病救助金20余万元,孤儿生活补助:43880元。
七、临时救助,危房改造 对于享受农村低保条件不符合人群,且生活确定有困难者,我们进行临时救助共270户口,550人,发放救助资金306200元。2011年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9户,资金113600元。
八、残疾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县乡两级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累计办理残疾人证900多个,方便了残疾人,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2户,共40000元;发放定期补助、小型项目资金50000元。
九、老龄工作
我镇共有80岁以上老年人108人,发放保健费4万余元,成立了老年协会,配备了电视机、麻将桌等娱乐设施,使老年生活丰富多彩。
今年的工作已结束,明年的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我们会紧扣全年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提速增效,确保完成明年的各项工作,民政工作单项求突破,整体上水平。
民政工作总结 社区民政工作总结篇二
唐店镇民政股2011工作总结
2011年民政办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为促进我镇社会稳定、人心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成的工作情况
1、农村低保:根据《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按照要求成立了镇级低保受理中心,认真接待来访人员,并在三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镇2010992户农村低保家庭,共2372人进行重新评议审核,并重点保障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孤儿及重病重残家庭,并对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已经不符合的低保家庭及时退出。通过村级评议,退出13共户27人的原低保家庭,有14户25人的低保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低保资金直接发放到各户一折通,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418032元。同时完成了对现有的低保家庭信息的“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录入工作。
2、五保供养:一是加大我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迎接完成了2011年省老年“关爱工程”建设的验收工作,在狠抓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和散居五保对象入住工作,完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设施,对敬老院的住房进行修缮,对部分电源线路进行更换,投资3万余元为五保老人安装了室外健身器材,10月份,组织对全镇的五保老人进行了免费的全面的体检,确保老人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强基层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五保工作网络,努力使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有人管、有人问,三季度我镇对295户五保老户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建立了五保户个人档案,按时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全年共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824200余元。
3、切实抓好助孤工程。一是对全镇符合条件的助养孤儿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核实,符合受助条件的30名孤儿申请了每人每月600元的助养金,二是做好孤残儿童、少年的信息管理的摸底、汇总、上报。对于符合各类救助条件的给予及时的救助。
4、城乡医疗救助:协调上级部门,积极为低保和五保人员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20余名生活贫困和低保家庭人员进行了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今年共救助大病患者10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万元。并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零起付,全额救助。开展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5、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认真做好特困群众的排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及时为他们发放救助金,全年共为各类特困群众发放救济款 10多万元
6、优抚工作:深入开展以“拥军优抚”为中心的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抚恤安置政策,扎实做好优抚门诊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大病医疗保险等工作。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新标准100%发放,配合做好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率达95%;认真整理做好和发放各类优抚和定补资金,全年共发放优抚定补金1251780元,积极落实“双拥”政策,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战士退伍返乡的安置金发放。对因涉军工作引发的信访工作进行排查摸底,对政府已经复核的涉军信访事件做好答复和善后工作,通过工作的落实让各类优抚对象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为争创“双拥模范城市”做贡献。
7、根据政策法规开展残疾人联合会的各项工作,为残疾人发放免费轮椅24辆,同时加大残疾人信息采集力度并坚持做好残疾证的核换工作,全年新、换发证件86人,使不同等级的残疾人享受到各项福利政策,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迅速展开工作,在市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审核把关,让不同类型的残疾人享受到了各类重残困难生活救助金,共发放各类救助金十多万元。同时利用培训和福利事业让他们能够消除心理障碍,掌握一技之长自力更生;积极为残疾人争取更多的生活救助及创业贴息贷款等;把我镇的残疾人事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8、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辖区内各村地名标志性建筑的拍摄和登记工作,同时老龄工作开展有序,积极做好80岁以上和90岁以上老人的尊老金发放工作,殡葬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民政办工作人员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作为提高工作能力重要途径,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会议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力求在学习上求深求新,力求用学习的效果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民政工作的业务学习,民政工作牵扯范围广泛,随着社会民生工程的不断加强和提高,民政的新政策不断更新,我们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认真落实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政策。通过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有效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拓创新,努力打造阳光民政
民政股作为镇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每一项业务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连。作为窗口单位,我们从打造阳光民政、和谐民政入手,认真踏实的做好各项工作。首先我们健全规章制度,搞好优质服务。坚持以“服务第一、人民群众至上”为宗旨。对群众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批评虚心。” 做到服务周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服务做到随叫随到。其次是把救灾救济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农村家庭生活状况不一,我们积极通过开展调查核实、上报、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和大力实施医疗、教育等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受灾群众生活有保障、不出大的问题
(三)透明管理,规范运行
工作的开展中我们牢固确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规范程序,增加透明度,特别是针对百姓关注的低保工作,我们在各居委会成立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程序施行全过程评审。同时,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落实申请承诺、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保证了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实行阳光作业,每个居委会建立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在调查认定各类救助对象时,层层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努力打造预算民政、项目民政、阳光民政的工作理念。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在提高救灾救济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及时做好灾情的核查、汇总和上报工作,合理分配救灾款物,确保救灾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
二是在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上下功夫。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严格审批制度,搞好复查,强化动态管理。扩大困难群体保障范围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在切实维护优抚群体的利益上下功夫。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为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党委、政府分忧。
五是在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上下功夫。做好慈善助学工作,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开展老龄维权工作,深化敬老助老为老活动,努力发展老龄事业。
总之,一年以来我们民政股克服经费少、人员不足等困难,顺利完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但是我们还存在着工作中业务的学习和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在处理问题中政策的运用不够灵活和态度不够耐心等问题存在,这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的改正和克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兄弟单位的帮助下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下把工作做的更好更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群众身边。切实做到阳光民政、和谐民政和群众满意的民政。
唐店镇民政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民政工作总结 社区民政工作总结篇三
民政工作总结
一、2010年民政工作回顾
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十一五”时期在汕头发展史上是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汕头经济社会实现较快发展的五年。在这五年间,汕头民政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我们建设了一批项目、办成了不少实事、解决了许多难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更多城乡居民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公共服务。
2010年是我市实践科学发展、赶超进位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认真发扬、总结历年来民政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做到在服务大局中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在改革创新中实现重难点工作突破,在统筹兼顾中狠抓工作落实,全市民政工作呈现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积极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扶贫?a >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迈出新步伐。积极开展创建第九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加强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组织评比表彰一批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探索解困、稳控和教育三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区县涉军维稳工作的检查指导,妥善处理安置在困难企业复退军人的遗留问题,全力协助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加强优抚经费管理,全面核查更新优抚对象数据,完成了统一换发抚恤补助登记证工作。进一步落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全市兑现抚恤补助资金7246万元,保证1.9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协调提高了优待金标准。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全市46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17645名抚恤补助对象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金平、龙湖等区率先推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争取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提高2010年冬季退役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全市完成1618名退役士兵接收任务,其中城镇退役士兵836人,自谋职业率达到100%。兑现进藏退役士兵特殊优待金和一次性安置补助金。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机制,有203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落实,军休干部住房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军供保障继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以市慈善总会换届为契机,设立慈善发展基金,进一步加强基层慈善网络建设。开展了支援旱灾地区和玉树地震灾区的救灾捐赠活动,其中支援玉树地震灾区活动筹集善款1200余万元。顺利组织首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捐赠,全市接受扶贫济困捐款5728万元。启动第二批救助贫困家庭心脏病儿童活动,全年救助129名心脏病儿童。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全市已有320位老人接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服务。金平区被民政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我市与广州、佛山三市养老社会化的做法在全省会议作了经验介绍。以接受市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敬老维权工作,分步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从2010年6月1日起,全市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标准从原来每月200元调整为300元。我市在省的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珠三角地区外其他地区第一名,市民政局被授予“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进一步推动孤儿养育标准提高,扎实推进“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项目,为12名福利机构残疾孤儿和109名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实施了免费手术康复治疗。金平区首次启动“孤儿扶助教养”和“低收入重性精神病人免费住院治疗救助”项目。全市福利企业生产迎难而上,谋求稳步发展。
(四)城乡社区建设注入新活力。大力推进“六好”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全市“六好”平安***社区数量达到250个,占社区总数的48.7%,2010年又有65个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十一五”期间的创建数可望实现达标。龙湖区积极巩固社区建设成果,金平区探索开展“网格化”民安社区创建活动,濠江区推进“八个一”社区建设工程,均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组织10个社区居委会、13个村委会实施“强居促***、强村促稳定”计划,争创全国示范***社区。配合市人大村务公开执法检查,强化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完成15个“难点村”治理任务,我市“难点村”治理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落实贫困村办公经费,提高村干部补贴,逐步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配合市纪委开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平台,创新村务公开***管理工作。澄海区、南澳县被评为“广东省村务公开***管理示范县(区)”。各地坚持抓早抓主动,认真做好村居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完成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各级多方争取资金投入,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区一批重点项目陆续上马或竣工投入使用。一抓“祥安计划”项目推进,全市共计投入1000万元,先后有1个新建馆、2个创等级馆、8个镇级骨灰楼项目获得拾祥安计划”资助。市新殡仪馆于去年国庆前顺利完成搬迁,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环境。二抓养老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的筹建工作加快推进,已完成立项等工作。澄海区光荣福利院第二期扩建工程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全市28个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动工建设。三抓优抚事业单位基础建设,铁路军供大楼项目已进入内部装修和配套安装阶段。潮阳军休所办公大楼及军休干部活动场所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此外,有3个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为民政部“十二五”民政事业建设储备项目。
(六)殡改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对区县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加强对重点地区督查督办,落实问责,推动殡改工作平衡开展。南澳县、龙湖区殡改工作继续保持领先、潮阳、潮南区殡葬火化率均创历史新高。开展“殡仪服务优质月活动”,组织对丧葬用品销售价格的清理检查,着力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开展清坟和公墓清理整顿“回头看”检查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加强公墓管理。协助省厅在汕成功举办全省殡仪馆长培训班。组织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举办第20、21次骨灰海葬活动。加强协调,加强现场指导,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文明、安全。贯彻落实中央殡葬惠民政策,自2010年6月1日起,对全市五保、低保和未成年人的遗体火化、接运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全免。开展殡仪馆创等级工作,潮阳、南澳县殡仪馆创建省二级馆已通过市的验收。全市火化本地户口遗体25006具,火化率达到省的要求。
民政工作总结 社区民政工作总结篇四
**乡2011年民政工作半年总结
2011年上半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各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下,我乡民政办按照年初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按照今年3月10日全县民政工作的部署,我乡及时成立了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方案,根据全县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要求,按照动员培训,申请承诺,评议申报,审核上报等程序较好地开展了城乡低保认定工作。目前,初步重新认定城镇低保1户5人,农村低保532户1006人,等待县局最终审批认定。二是及时上报灾情,做好救灾救助工作。今年,我乡及时修订《石湖乡2011年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县局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及时上报旱灾灾情。春节前,我乡划拨80300元,对全乡202户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6月份发放救济粮6000公斤救助贫困户208户。三是为全乡65名90岁以上的老人申报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为1名百岁老人申报发放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四是为五保、低保、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建立救助平台,使他们能够享受大病救助、死亡人员免费火化等优惠政策。二、五保供养工作:五保管理台帐完善,敬老院卫生整洁,蔬菜生产自给有余。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要求,为五保老人的“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了切实的生活照顾和物质的帮助,使每个五保老人都能比较满意。自4月1日起,乡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经费由原来300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400元/人,分散在各村供养的五保经费由原来的200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2400元/人并全部利用一折通发放到每个五保户的手中。半年来使用五保供养经费45850元。全乡现有五保31人,其中集中供养22人,集中供养率保持在70%以上。为敬老院聘用了3名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人员相应的待遇,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
三、拥军优属工作:一是为全乡110名优抚对象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贴358964元。二是为71名优抚对象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个人缴纳50元,县民政配套150元,共计200元/人、年);为7名在乡伤残军人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当年为因病住院的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近7000元,减轻了因病住院老同志的经济负担。三是对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的家属兑现奖励政策,鼓励他们支持子女在部队安心服役,今年来,对11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的家庭发放奖金1200元。四是顺利地完成了6座分散安葬的烈士墓集中搬迁工作。五是利用春节组织召开“双拥”工作座谈会,向优抚对象代表宣传党的优抚政策,受到与会老同志的普遍欢迎。六是补发2006-2009年义务兵优待金47837元。七是为全乡85户烈军属家庭挂上“光荣牌”,增加他们的政治荣誉感。
四、及时修订上报了“***乡地震应急预案”、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人员信息和乡村两级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在适当的场合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提高防震意识,做好住房等建筑物的加固工作,做到群测群防,时刻准备做好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残疾人工作:今年按照县残联的要求,积极做好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等常规工作。安排3名0—6岁残疾儿童到县残联做康复训练。安排7名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免费做了手术。为26名肢体残疾人捐赠了代步轮椅。为33名一级残疾人申报了护理补贴;为53名“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和3户“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残疾人申报了生活救助金。
六、殡葬管理工作规范化。今年以来,火化率100%。无遗体外运,无偷埋现象的发生。
七、信访稳定工作。民政办的工作面对的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近年来党的惠民政策阳光普照,涉及到千家万户,依靠民政办来具体落实。工作中,前来咨询、反映问题的群众也很多,我乡民政办工作人员能端正工作态度,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地向群众宣传政策,做好来访群众的安抚工作。今年来,接待群众500余人次,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为维护了我乡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201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