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汇总14篇)
方案是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设计的一种详细计划或布局。要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希望这些方案范例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好地制定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直相关单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杨自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曾朝顶、浦颖、张涵为成员,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整合创建力量。为确保创建活动这一系统工程顺利开展。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协调、配合机制。二是把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适时督促检查,严格奖惩,促进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制定经费保障方案,抓好经费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四是建立健全深入开展先进单位、村(社区)。
和先进个人评选、命名活动的表彰奖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各村(社区)的创建活动资料,按照测评内容的顺序整理归档后报镇综治办。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创建活动有序、稳步推进。
(三)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创建内涵。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联动联创,根据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紧密配合,不断探索,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符合各自实际、体现各自特点的创建活动。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扩大范围。县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有各具特色的新举措、新办法、新亮点,力求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
(四)强化宣传报道,营造创建氛围。镇记者站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对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展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确保在扎实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的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展示高质量的发展成果、民生改善促进和谐稳定成果,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显著增强全县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第三方评估中,实现群众对城乡生态宜居、安全幸福感、创建绩效评价的满意度均达90以上的目标。
(五)加强督促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具体工作方案。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考核,将创建工作的考评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绩效挂钩,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或村(社区),按程序开展约谈、追责问责。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二
(一)部署启动阶段(xxxx年x月)。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创建范围,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请于xxxx年x月xx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xx年x月至xx月)。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规划的标准和要求,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确保示范工程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三)评比验收阶段(xxxx年xx月)。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标准和要求组织对本县区的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局提交验收申请。市局根据各县区提交的验收申请,组织对全市示范工程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工程进行表彰和奖励。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全州各族人民休戚与共、团结一心共建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的共同心愿,特别是我们公司所在的格尔木市更是藏、蒙、回、土、撒拉等多民族聚居地,人文环境复杂,因此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更加有利于我们的公司建设。
一、 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围绕“比团结、比发展、创模范”,抓好公司示范点的建设,以海西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为依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民族团结精神,不断开创公司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争取以点带面影响周边,为创建全州乃至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总体目标
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充分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争取到2017年年底,顺利通过创建验收。作为创建工作示范点,做好表率,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做好奠定基础。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项基础工作走在前列,顺利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整体进步。
三、 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员参与创建。
公司全面动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曹春云为组长,王东平经理为副组
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分部门负责,岗位责任到人。指定专人(闵菊华)负责创建工作,做好文件传达,资料整理,材料上报,总结汇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
划和计划,指导和带动各部门、各班组进行创建活动。在各岗位设置互帮互扶的创建对子,打牢创建基础,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二)整合集体资源,形成创建合力。
司的员工资源形成连锁效应,上下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更好的开展创建工作。
(三)完善基础准备,建立长效机制。
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培养出一批可以独立进行解说示范
点的优秀讲解员,既要做得好,也要说得好。完善专题资料,做好ppt介绍。平时注重收集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记录、表册、名单、图片、声像等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归档,做到档案统一规范。制定悬挂标语,设置宣传牌、张贴发放宣传画册等,营造好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顺畅的观摩流程。
公司地处昆仑山脚下的西大滩,地理位置独特,还有悠久的文化底蕴和神话传说。是昆仑山国家地质公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里纯净悠远的环境氛围,还有公司不遗余力的环境保护措施,都是我们得天独厚的宣传资源。以此为依托,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出一套顺畅的观摩流程,可以做到每一个环节紧密相扣。层层展现我们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出的贡献。
(五)注重员工社会保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34人,占员工总数的11%。我们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为家中有困难的员工献爱心、送温暖。)实现公司结构稳定的本地化。
(六)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平安部门””、“平安车间”、“平安班组”为切入点,层层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综治工作职责。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支持社会公益工作,支持地方事业发展。
(七)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会组织、妇女组织、共同推进公司建设的整体进步。坚持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坚持走进敬老院活动的开展,坚持爱心基金募集,为海西州乃至青海省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出贡献。
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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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四
永仁县始终紧紧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牢牢把握发展这把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把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更多地向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委“1133”发展战略,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纳入全县“一城一门一区”建设规划加以推进,全县民族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质增效。
近年来,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级44家部门主要领导和7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永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7乡(镇)配设民族宗教工作专职干部、6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设置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员,形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大格局。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进行视察、评议,依法维护民族传统文化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传承。县政协主动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建言献策,组织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积极为深入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发挥作用。
全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有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深入持久开展。自2015年以来,全县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乡(镇)、进村组(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营“七进”为抓手,整合投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资金40余亿元,倾力实施经济跨越发展、典型示范带动、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关系和谐“八大”示范工程建设。在民族贫困地区先后实施大中型水库建设移民搬迁842户3305人,易地扶贫搬迁1080户3936人,永定镇定兴村、莲池乡凹泥奔新村和猛虎乡福兴村等许多民族村群众的生存条件与昔日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群众增收产业,建设晚熟芒果三产融合示范、金沙江低热河谷油橄榄、早熟板栗、松露、生猪养殖、云岭牛、蚕桑“七大”农业产业园,带动民族经济发展,目前全县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达50.08万亩,民族贫困地区群众人均拥有经济林果面积达5亩。
全县通过抓项目、增投资、建产业,有力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截止目前,共建成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8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个、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27个,州级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社区)53个、示范机关23个、示范学校12所、示范企业3家、和谐寺观教堂1个、示范军营1个。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民族经济发展、民族关系和谐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五
自201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创建“全国民族进步示范县”统揽工作全局,搭建载体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曲批就我县创建活动现目前存在的不足及迎国检工作安排作简要通报,他提出: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重视程度需提升。二是总结提炼不全面,特色亮点需打造。三是宣传教育还不够,创建氛围需加强。
县委副书记丁康宣读表扬奖励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示范单位、模范个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主席台前排就坐的领导分别为他们颁奖,并对模范个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颁发奖金1500元以示鼓励。
县委书记格勒多吉就我县创建民族团结工作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有压力,也需要动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团结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全力以赴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格勒多吉指出,下一步,我们一定要增强创建验收的信心和决心,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全力迎接国家检查验收。相信我们大家一定能够秉承优良传统,团结互助协作,再鼓干劲,以更高的标准、更勤奋的工作迎接检阅,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检查验收,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全县7万多各族干部群众交给我们的历史使命,为理塘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作出“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市委今年7月将再次开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为抓手,镇党委、政府决定从4月至7月集中100天左右时间,在全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并建立领导小组组长联系点制度,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消灭城乡垃圾攻坚战、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以示范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着重整治“六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杂物乱堆、私搭乱建、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实现“五清楚”(扫清楚、拆清楚、分清楚、摆清楚、粉清楚)。通过示范带动,形成各村(居)重视,部门形成合力,各级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群众主体作用有效发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优化提升的目标。
二、明确重点任务。
西芹镇处级领导示范点为高坪村,镇领导小组组长示范点为跃村,必须突出抓好“三清理三整治一健全”:
1.清理城乡生活垃圾。全面清理示范点街巷、村庄、道路沿途、河岸等卫生死角,清理公厕卫生。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农村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环境清洁有序。共建办加强对第三方保洁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对不达标或保洁不到位的采取经济、法律手段强化约束。
2.清理塘沟污水。以示范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饮食店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和农田面源污染物,实施河道、溪流清淤疏浚,配建排水管网,消除黑臭水体。
3.清理乱搭乱建。重点拆除示范点影响美观和安全的临搭、简搭、旱厕、废弃搭盖、陈旧破损广告牌等;清除乱扯乱挂标语横幅、乱贴乱写“小广告”、杂乱围挡等。
4.整治车辆乱停放。规范示范点主次道路、主街道各类车辆停放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乱停车、占用盲道等行为,集中清理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
5.整治经营秩序。全面取缔示范点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店面外溢、店外店,督导沿街商户、单位全面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对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到位的沿街商户、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禁止市场外溢行为。
6.整治乱堆乱放。全面清理示范点主干道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乱堆放现象;全面清理国省道、县乡道沿线乱堆乱放乱倒现象。重点清理建筑废渣、废弃家具等杂物,规范村民柴火、农具、建筑材料等物品摆放清楚。
7.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示范点建立完善和固化一套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城乡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包括分级负责机制、巡查监督机制、考评通报机制。在乡(镇)村保洁方面,重点明晰费用来源、人员配备、设施保障、保洁模式等情况,建立可持续的保障机制并切实落实到位。
三、行动步骤安排。
(一)4月再动员再部署。
要夯实基础工作,坚持边整改边落实,对照年初全市人居环境整治暨消灭垃圾攻坚战工作检查要求,查找差距,发现问题,全力落实。一是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二是成立示范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三是要抓典型引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月坚持不少于3天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建立分级负责和领导干部挂点责任制,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包路段;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六是要出台“美丽庭院”“小手牵大手”“巾帼志愿服务”“门前三包”等方案并全面实施;七是加大典型示范宣传,掀起全民关心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集中行动的热潮。
(二)5月再整改再落实。
在示范点范围内开展以“六乱”整治为主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要有行动、见成效、出亮点。一是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组长要亲自谋划和部署工作,到乡村现场解决问题;二是示范点要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实现“组织领导好、群众参与好、氛围营造好、推进机制好、工作成效好”,典型示范作用明显;三是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开展“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四是根据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示范点的检查评比活动,并应用好检查评比结果,实行问责问效,压实责任。五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六是抓好“两头”典型宣传,好的示范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问题清单要曝光曝晒,形成齐抓共管、人人皆知、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6月再巩固再提升。
要注重巩固完善长效机制,对整治工作查遗补漏,不留盲区,持续保持整治效果。全面开展“门前三包”“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同时,搞好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提升建设,确保实现示范点区域无垃圾、卫生无盲区,各类道路沿线干净清洁。
(四)7月再总结再推广。
注重建章立制、常态推进、兑现奖惩。7月底左右,开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检查,并进行集中行动总评工作、打分排名,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并对工作敷衍、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启动问责,全面固化长效管理措施,持续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全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支部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按照《西芹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打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攻坚战。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对牵头指导的各项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指导。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标语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要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向全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公开信,促进村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让清洁家园、人人有责、家家受益的思想深入人心。要高度重视培育典型,同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做到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监督相结合,营造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主动参与。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通过“一事一议”、“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实现群众自我管理。通过开展“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创建和“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发动群众主动融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党员、青年、妇女、志愿者、中小学生的作用,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4.传导压力,问责问效。要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示范点绩效考评范围,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镇纪委将其纳入大督查重点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通报,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七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6月,对20-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八
怀化市民宗局现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11人。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族政策法规科、民族文化教育科、民族经济发展科、宗教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问题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各民族地区的联系和交往,组织开展周边地区民族联谊活动,参与协调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参与做好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宗教方面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涉外事宜,帮助和指导宗教界开展同境外宗教界友好交往活动。负责管理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搞好民主协商和合作共事关系。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4)、助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5)、抓好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典,麻阳苗族自治县见县30周年,会同县6个侗族苗族乡成立20周年庆典筹备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协调督促省、市支持庆典项目资金落实,组织开展好庆典活动。
(6)、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推“三城同创”工作,重点督促通道、新晃、靖州、芷江、麻阳等5个自治县扎实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为载体,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平台,组织宣传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7)、加强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持续放大鹤城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切实加强来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扎实做好中办、国办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防范和纠正民族歧视现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8)、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进一步抓好国家和省规划的重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为民族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组织参加全省第四届最美少数民族村镇评选;承办好在靖州召开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展演展示会议,主动争创民族客栈示范单位,促推民族地区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
(10)、抓好宗教各项重点工作。始终以“导”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组织全市各爱国宗教团体稳妥做好换届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认真完成全市宗教基础信息入库复核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指导各市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搞好建设。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
(12)、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全省民宗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各界民族宗教工作法治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和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
(13)、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协调配合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落实乡(镇)、村(社区)两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好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评价体系、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综治考核指标等要求,逐步形成民族宗教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14)、强化信息调研。坚持把信息调研作为提升民宗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民宗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抓好民族和宗教信息上报,发挥好民族宗教信息在宣传工作、预警问题、探索路径中的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充分发挥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抓好国家和省民宗研究课题的申报和调研,深化研究内容,以优秀信息调研成果服务决策、推动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年度市民宗局整体收入1204.53万元,整体支出为113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2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337.1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697.17万元,包括:民族乡两项经费190万元,宗教事务经费49.88万元,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培训调研经费141.63万元,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50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3.04万元,第四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52.62万元,舆情专项经费10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包括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基本支出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办理支付。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民宗局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对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及会议费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从范围、标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明确规定,从严把关。2018年我局的“三公”经费中接待费控制数为40万元,20-年我局接待费实际开支2.69万元。在接待费管理中,我局严格按规矩办事,来人接待必须出具接待函,主要领导在接待审批单上签字同意后,才能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及用餐标准。车辆运行费控制数为11万元,20-年,实际开支2.63万元。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也有严格的制度,出差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使用派车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用车,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费用。
(二)专项支出。
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追加我局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经费共计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工作经费167万元(实际到账142万元),民族乡两项经费19万元,宗教事务经费50万元,以及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50万元,第四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328.3万元,民族乡两项经费190万元全部直接下拨到19个民族乡,每个民族乡10万元。少数民族文化资金50万元也是直接用于本市少数民族相关的文化活动及少数民族文化的收集整理,都是直接拨付到具体项目。
宗教事务经费50万元开支如下:用于本市四大教派的工作补助,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佛教每年各4万元,共计16万元,全市宗教团体部分主要负责人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共计4.8万元,及逢年过节走访慰问神职人员等。以及本局宗教工作开展所需的各种开支,如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等。本局宗教工作开展如下:是着力宗教依法管理:坚持准确把握政策,扎实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完成了全市爱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机构基础信息入库复核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召开了全市性宗教团体换届部署会暨全市宗教界人士代表的迎春慰问座谈会,会同市委统战部组织各县(市、区)举办了全市统战干部和全市宗教干部负责人在怀化市委党校参加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研讨班;扎实开展了全市佛教、道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四大宗教团体换届的各项准备,完成了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佛教协会的换届工作;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认真抓好了省级宗教团体部分换届代表的推荐把关工作;以“学习”为主题,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宗教团体自我管理;指导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批宗教活动;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开展“五进促五好”,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文明友善、服务社会。
召开了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和“一单四制”常态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并指导各县(市、区)抓好落实相关工作;成立了市民宗局“一单四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每个季度及时向省民宗委报送情况;对全市佛道教商业化问题、藏传佛教违规活动、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开展了全市露天宗教造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配合开展了《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保证了基层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这一工作经验得到了省民宗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监塑宗教造像,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开展了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整治,成功取缔了多个非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活动点。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稳妥地指导并督办芷江处置了天后宫“5.7”活动,化解了宗教负面舆情,切实维护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落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安排,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宗教督查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抓好了全市宗教自查工作,按要求向省呈报了我市的宗教工作自查报告,以及整改情况汇报材料。不定期指导监督全市性宗教团体规范财务管理,并督促各县(市区)加强辖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规范财务管理。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花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总计支出29万元。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文明友善,服务社会,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完整,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3.04万元,属于省级专款补助,全部下拨给四大教派的教职人员,用于他们的生活补助。
少数民族工作经费142万元,主要开支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民族团结进步把自治县和民族乡的逢十周年庆典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周密谋划,超前对接,强力调度,扎实督导,保障了麻阳3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督促落实《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省直单位支持麻阳30周年县庆项目资金1亿多元;多次深入实地,督促指导麻阳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并于11月1日精心组织举办了庆祝大会,国家、省、市三级祝贺团全体成员出席大会,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发来贺电,省、市祝贺团赠送贺匾,副省长、省祝贺团团长吴桂英,国家民委机关服务局局长、国家有关部门祝贺团团长李铁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祝贺团副团长雷绍业在大会上讲话;县庆各项活动安全、节俭、务实、惠民,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这项工作发生的筹备费,租车费,调研差旅费,贺礼共计10万元。多次到会同县6个民族乡现场调研,坚持每月一调度,对乡庆业务进行具体指导,争取省民宗委按50万元/民族乡的标准,给会同县6个民族乡安排省级散居发展资金300万元,9月26日,会同县6个民族乡同时举行乡庆活动,活动圆满成功。六个民族乡送的贺礼每个乡1万,及发生的筹备费,租车费,调研差旅费共计15万元。
推动5个民族自治县全面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印发了《怀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组织5个自治县相关人员专程到贵州省铜仁市、湖南省湘西州学习创建经验,督促指导5个自治县全面开展了创建活动。认真指导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认真完成了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其中通道第四中学、新晃水洞村、麻阳楠木桥村等3个单位被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这项工作发生调研差旅费,资金下拨共计10万元。
扎实做好了来怀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向省民宗委上报了《怀化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专门组织举办了来怀少数民族人员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四爱四争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遵法守法意识;走访了鹤城区的部分清真食堂和兰州拉面馆,并就回族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圆满解决了外来少数民族小孩入学难题;协助相关部门,及时调处了一起涉及回民的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及时中止了洪江市振华职业学校私自签订的跨省大规模委托培养活动;扎实抓好了民族宗教领域各项反恐工作,做好了清真民族斋月期间的维稳工作,确保了社会和谐。这项工作发生的培训费,会议费,座谈会,调研差旅费共计10万元。
切实做好了20-年度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陪同省民宗委开展了民族文化和高考民族加分政策的调研,组织举办了全市民宗系统审核工作培训,认真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全市共审核通过12094人。这项工作发生的会议费,培训费,调研差旅费共计8万元协助省民宗委在靖州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展演展示会议,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省民宗委领导及有关市州、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围绕保护和发展民族特色村寨,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展开了交流,为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组织相关县市区参加了湖南省第四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活动,通道坪坦乡皇都村、新晃晃州镇水洞村、会同广坪镇西楼村、沅陵火场土家乡桃坪界村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入围。积极争取落实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向国家民委申报争取十三五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4家(其中边销茶生产企业6家),为我市民族传统产业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这项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共计5万元。同时,还支持参加了通道“月地瓦”民俗活动、大戊梁歌会、湘黔桂六月六歌会等民族文化活动,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这项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共计2万元,2018年与新疆吐鲁番的善善县结对子,支援新疆的建设,拨付援疆款10万元。支付新晃林冲镇大堡村鼓楼建设14万元,支付芷江新店坪镇新京桥村凉亭建设15万元。支付新晃对口扶贫少数民族地区晃州镇水洞基础设施建设修路资金14万元,下拨资金共计39万元,少数民族工作经费的开支和下拨使用,支持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基础条件,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安居乐业,促进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届怀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第九届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发生支出252.62万元,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开支包括召开运动会期间的运动员的食宿,场地租赁,购买运动器材,音乐制作,道具制作,租车费,团服费,等费用。于7月12日至15日,成功组织举办了全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国甫宣布开幕,省民宗委副主任刘鸿伏致辞;本届民族运动会,共设有秋千、高脚、板鞋等10大项61小项,全市13个县市区729名运动员参赛,是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于10月13日至10月17日组织怀化市代表团参加了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夺得金牌15枚、银牌16枚、铜牌13枚,金奖2个、银奖1个,团体总分排名第一,蝉联乙组比赛冠军。通过成功举办成功组织举办了全市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参加成功组织举办了湖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增强了本市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扩大了提高了本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对于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我们都严格按照《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使用方递交申请报告,不定期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按活动开展的先后顺序进行资金安排。
设立民族工作经费是党的民族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关怀和特殊照顾,是为少数民族切身利益服务的重要手段。对少数民族工作经费,我局坚持精心预算、严格管理、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民委下发的《民族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省财政厅湘财行(20-)1号关于《湖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怀化市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来办理。
从市民宗局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来看,总体的效果是好的。协助做好了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了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管理使用,大力保护与发展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一步抓好了武陵山片区对口联系工作。积极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全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从有效性来看,各专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均能按制度和各自的目标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从经济性来看,各部门能够按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都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范围内;从可持续性来看,后续的相关政策、相关的配套资金,必要的人员机构也要继续保持,管理制度要做到与时俱进,相关内容要及时补充完善。
存在的问题:我市的民族工作经费是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怀发[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少数民族人口人数不低于每人一元的标准安排民族工作经费,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的要求,由市财政预算安排。问题是在遇到重大民族活动时,由于市财政经费紧张,会出现从这笔专项经费中调剂部分资金到活动中,这样无形中减少了我们的民族工作经费,影响了部分民族工作的顺利完成。
1、重大民族活动应该单独安排资金,而不是占用民族工作经费;
2、少数民族工作经费应按增长机制进行增加。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九
(篇一)。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成果,根据州创建办制定下发的《****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有关将,现将剑河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县民宗局在工作员少的情况下,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及时和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年初制定了《剑河县**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明确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员职责,细化落实工作责任。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三、**年工作打算。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最大民生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助推部门的职能定位,大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砥砺奋进、接续前行,奋力谱写人社事业发展新篇章。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十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________,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________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______,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文明和谐的富强________”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_____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广大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意识。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________小组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三、实施范围。
________全体干部群众。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______和______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____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______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______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______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____________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______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______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______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______的______,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6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________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______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__________做到对______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________________花名册。
3、有________特困________花名册和被救助________花名册。
(五)积极为________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________排忧解难,每年为________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积极开展对________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______风俗习惯,积极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当区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乌民创领﹝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将民族团结创建进步示范市工作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辖区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现特拟定此方案。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通过图片展、成就展、文艺表演、集中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宣传教育,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五个认同”、“四个自信”宣传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开展民族歌舞、体育、节庆等文化活动,促进文化共享、文化惠民,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文化生活需求,营造传播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滴灌式”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三)媒介融合创新推动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在车站、公交站台、环城路边、公园、景区景点、小区电梯楼宇电视、医院、服务窗口等醒目区域设置公益广告,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公益广告牌、出租车、公交车、路灯灯箱等醒目、直观地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深化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四)“九进”搭建纵深拓展宣传渠道。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宣传,把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村(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各族群众的有效宣传教育载体和活动平台,促进本地各民族之间、外来流动人口与本地各族干部群众之间进行交流互动、增进感情。
二是在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从孩子着手,通过“小手牵大手”,普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三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突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题。
四是在景区、商业街区突出宣传民族特色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业、中高端消费制造业融合发展。
五是在军营深入开展部队官兵与各族群众军民同心、水乳交融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感情。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入户到人、入心入脑,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创建工作格局。
(一)前期准备阶段。
以多种形式持续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全面攻坚阶段。
1.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在辖区机关单位、军营、学校和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商务楼、酒店、宾馆、园区、景区、商业街区、宗教活动场所、新时代农民(居民)讲习所(传习所)等人员往来密集地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
2.各村(居)群众生活小区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或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绘制宣传栏或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应知应会口袋书。
3.各村(居)在国有企业办公区入口、电梯内的显示屏,各标志地点led大屏、楼宇电梯广告以及车站、机场、公交站、地铁口、环城路、绕城高速、中心城区交通要道和高铁、公交车、出租车、客车等交通要道、运输工具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
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制定政策措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学校教育、行业规范教育、村规民约及家风建设之中。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及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纳入辖区中小学的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综合实践活动、黑板报、宣传栏、显示屏等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并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入民族知识、民族文化的教育。
5.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三)持续深化阶段。
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举办一次民族民间手工艺设计大赛;举办一场“民族团结进步杯”篮球大赛;挖掘、提炼和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持续增加宣传视频播放次数,加大投放宣传标语、横幅、海报、展板。
2.在传统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针对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问题,组织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和评价示范市创建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多角度展示新时期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3.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与地方传统民族节庆、纪念活动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创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把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牢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认真总结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将总结材料报街道公共服务办。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各村(居)要把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握正确方向,把好政治关口。宣传内容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切实改进文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切实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宣传有声有势、有力有效。
(三)强化监管,净化环境。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团结敏感舆情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着力点放在团结稳定鼓劲上,正面宣传为主,着眼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照《新光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和《新光路街道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工,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创建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成任务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严肃问责追责。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强化全民同创、全领域共创意识,巩固和发展全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强全街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全街道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现就我街道开展“博爱钟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域化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办法》为依据,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创建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继承发挥南京中山陵(钟山风景区)民族团结历史文化优良传统,强化“五个认同”,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各民族代表人士作用发挥及品牌工作影响力提升搭建新的平台,打造“博爱钟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新推动全街道民族团结进步点、线、面建设,形成具有孝陵卫特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
1、积极推动筹备成立孝陵卫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以t80紫麓同心社、孝陵卫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教育培训基地等为代表的民族团结进步阵地为支点,适时引入市民宗相关资源活动,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交往、交融的群众性活动,形成区域内密不可分的创建共同体。
2、发挥民革市委钟山风景区区域内孙中山纪念馆及民革玄武总支“中山博爱之家”阵地作用,开拓思路,积极创新,为各民族团结进步打造思想宣传的窗口、组织活动的阵地、参政议政的平台、社会服务的基地、交流联谊的场所,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
3、利用钟山风景区周边南理工、南农大、南体等驻区高校资源,以驻区高校统战(民宗)联席会议为纽带,合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共建活动,通过民族政策宣讲进校园、地校民族文化交流联谊等相关活动,让高校各民族学生充分感受到国家民族人文关怀。
4、挖掘钟山风景区民族文化底蕴,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中山陵现有的文化步道、民族革命志士纪念馆等平台,宣传宣讲民族大团结文化精神,开展群众性、大众化、富有区域特色的创建实践活动,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区域内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一)成立领导组织架构。
由中共玄武区委孝陵卫街道工作委员会牵头,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相关处室、民革玄武总支、相关驻区高校及街道工会、妇联、团工委等相关部门、社区参与成立。
(二)宣传发动阶段(20**年3月至20**年5月)。
传达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专题研究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筹备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搭建工作平台,制定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各项活动措施,完善创建工作制度。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三)全面实施阶段(20**年6月至20**年7月)。
区域内各参与主体,各部门、社区、园区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工作优势,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四)总结提高(20**年8月)。
对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开展系列调研活动,全面收集创建活动情况,举办创建活动成果展示。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十三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州教育工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各县各单位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翔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14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学校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军同志亲自抓,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本同志具体抓,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今年6月,是全省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之后的第一个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我区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紧扣主线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真正使宣传月成为“宣讲学习月”创建落实月”风险防控月”。
(一)开展宣讲学习教育活动。
1.举办启动仪式。参加全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专场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动员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热潮。
2.组织集中宣讲。积极组织参加省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宣讲团关于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全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暨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十场千人”宣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3.深化学习研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4.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和网络竞答活动。结合**市“电信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暨民族团结进步标识征集活动,举办全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征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深入挖掘与**有关的历史名人和先烈前辈感人事迹,充分展现我区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的真挚情感和优良传统。组织参加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奖知识网络竞答活动,进一步调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参加电视访谈。参加全市“学统战工作条例、谈民族团结进步”系列访谈节目,分别由区委书记、统战部部长、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内容,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
7.加强社会宣传。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栏、宣传墙、板报等,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学习长廊等宣传教育阵地,在全区各类场所的电子显示屏、led大屏上密集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
8.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各部门单位、各镇各街道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度,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组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观看《凉州会盟》《生根》《丝路拾遗》《达玛花开》《红色甘南》《花开河州》《金色马鞭》《爱在夏日塔拉》等精品剧目,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及示范单位、家庭的典型事迹,不断凝聚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丽**的强大正能量。
(二)紧盯创建工作落实。
9.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推动“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纵深开展。积极培育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扩大影响力,巩固创建成果。
10.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区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切实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做好风险隐患防控。
11.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执法部门、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涉民族法规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深化平安**建设,组织开展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民族宗教领域网上负面有害信息。组织开展清真食品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清真”概念泛化。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学术研究等领域集中专项检查,清理清查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分裂、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问题,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2.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努力为各族群众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法律咨询援助等方面的具体实事,推动民族团结与城市文明、生态环保、文旅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相互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精心谋划,开展活动,切实形成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拓宽活动内容,打造特色亮点,突出宣传教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培育和挖掘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三)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各镇各街道要加大对各村、各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及时发现先进做法,总结典型经验区委统战部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关系的和谐,即使社会整体和谐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整体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多民族聚居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少数名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第一乡”,快速提升大河乡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村组、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面向社会、面向各族群众、面向广大党员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为载体,在全乡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新高潮,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组、民族团结活动示范活动场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延伸到各个领域,力争三年内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今年继续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20**年继续在清真寺、学校、回汉杂居村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活动。以点带面引导示范,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一)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结合“三进两创一公开”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强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营造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的民族大团结氛围。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二中、三中全会和“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这条主线,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着力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上取得新突破,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奠定共同推进我县和谐发展的坚实思想基础。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主题实践、主题文化活动和树选进步模范,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一)组织民族团结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七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美好精神家园”活动,总结、提炼军队开展的“一对一”共建文化阵地活动等好形式、好经验,不断延伸拓展,大力促进军民团结、民族团结。
(二)开展新疆“三史”和“一反两讲”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的特点,深入贯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纲要》,使各族师生正确认识“三史”。要针对2.14、3.01、4.30等暴力恐怖事件,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活动,揭露和批驳种.种歪曲和杜撰新疆“三史”的谬论,正本清源,澄清模糊认识,宣传--“深刻认识新疆分裂和反对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坚决把暴力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重要指示。深入揭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使广大师生正确掌握民族风俗习惯、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将“两个不得,五个严禁”要求落到实处。宣传我县铲除滋生暴力恐怖活动土壤的坚强意志,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攻势。使各族干部师生不断提高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觉悟,引导各族师生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三)开展学习民族团结大宣讲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学习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联名书和祖木来提〃阿不力克木署名文章、暴恐案件声讨揭批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我县教育系统理论宣讲团人才资源,编撰民族团结教育宣讲提纲,组织宣讲团分赴各学校进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宣讲,用事实说话,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家访、学生家长交流会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以多种方式学习宣传,真正实现校园严禁宗教活动、严禁宗教行为、严禁宗教言论、严禁宗教思想、严禁宗教服饰、严禁宗教信仰,开展形势政策报告进校园活动。邀请专家教授为中小学校师生作形势报告,开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坚决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学校”宣讲。组织各族师生发声亮剑,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和险恶用心,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提高师生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引导教育师生正确区分宗教和宗教极端势力的界限、宗教和恐怖主义犯罪的界限,正常信教和宗教狂热分子的界限。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一心一意”开展活动。
要继续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活动,争创民族团结示范学校、示范班级、先进个人等细胞创建活动,发挥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师生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学校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调研活动,探讨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建设、教学模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评价方式,撰写学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专题报告。抓好第三届“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实践活动的养成作用,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深深扎根于青少年的心灵深处。开展“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活动,广泛征集民族团结歌曲,遴选部分优秀歌曲向社会公布,组织各学校传唱。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大美乌什”教职工系列活动,各级工会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大合唱、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最美阿克苏人——每月之星”之“团结友爱之星”和“最美新疆人”、“时代楷模”评选活动,选树和培养一批近年来教师行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典型,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投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染大家、带动大家,用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各族干部群众为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六)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研讨会。
五月下旬,教育局将适时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研讨会。各学校要总结提炼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探索出的好措施、好办法,探索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典型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工作要求,把成熟做法固定为常态化的工作制度,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七)组织观看民族团结优秀影视作品。
各学校要组织师生观看一次民族团结优秀影视作品,主要是近年来地区投资拍摄的电影《阿克苏的馕》、《马背电影队》和电视剧《拾花妹》、《兄弟》和“八部红色电影”等优秀影视片,结合“四个意识”主题教育影片播送,使各族干部、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和谐力量,深化爱国情感。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影视展播展映活动。组织好以阿尼帕为原形的电影《真爱》的放映工作。做好优秀民族团结影视作品集中展播转播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各学校要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丰富载体,形成合力。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充分发挥座谈会、文艺晚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创新载体和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生动有效的活动,使教育活动既有强大声势、广泛覆盖,又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3.树立典型,营造氛围。领导干部要在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讲团结、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模范。同时,各学校要发现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充分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引导作用,达到以先进典型鼓舞人、激励人的目的。
4.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县教育局将把督促检查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环节,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将本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教育局;并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总结于6月5日前分阶段报送至县教育局政教股。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方案篇十四
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xx年,xx局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组织干部职工结合本职业务工作投身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作为凝聚人心、共同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民族团结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积极为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全县经济建设做好用地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我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v^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文件,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提高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局各族干部职工把创建活动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安定团结的^v^面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创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同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
注重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注重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解决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各族人民血肉相连,唇齿相依、情同手足的民族感情,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使我局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组织者,全局各族干部职工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
在创建活动中,我局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以业务管理工作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营造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工作。
20xx年,我县增减挂钩项目任务xxx亩,目前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已完成省内内交易指标xx亩,收益资金xx万元。旱改水x个项目、土地开垦x个项目均由xx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并负责实施。旱改水项目实施面积xxx亩,项目总工程量均已完成90%以上。土地开垦项目已完成两个项目xx亩竣工验收。
(二)经济发展用地保障工作。
1、项目用地报批。我局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各项用地手续,保障各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其中,xx项目、xx公路两条高速公路、县年产xxx万吨特种工程功能新材料投资项目、年产xxx万吨高效脱硫剂和年产xx万吨冶金熔剂项目、澳湖肉羊全产业链项目、牛都项目建设用地等重大项目,我局正在初步组卷、审查报批材料阶段,壮锦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已通过市局审查,我县已完成缴费,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2、土地挂牌出让。我县20xx年—20xx年共获批次用地xxx公顷,截止20xx年10月31日已供应土地xxx公顷,供地率已达到xx%,我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xx公顷。截止20xx年10月30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x宗,面积xx公顷,成交金额xxx万元,划拨土地1宗,面积xx公顷,实际已盘活存量建设用地xx公顷。
3、耕地保护督察。积极开展育肥牛、澳湖羊、黑山羊、生猪养殖等项目设施农用的选址核查工作,同时,指导、督查乡镇做相关好项目设施农用地的审批手续。目前,已完成牛都和澳湖羊养殖示范区、古香黑山羊养殖区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积极开展我县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土地复垦修复工作,现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设施农用地复垦方案共x个方案的评审工作。其中高速路5标、6标两个标段已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监管协议,共交土地复垦费xxxx元。
我们因势利导,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服从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从而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各民族干部职工之间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全面完成了我局与县政府、地区业务主管部门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全县经济建设中取得了新成绩。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战略任务和系统社会工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稳定推进。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带动全局、提升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制定了创建工作领导、宣传、考核、督查和奖惩五大机制,从而使全局创建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充分证明,搞好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是根本保证。建立健全宣传机制是前提,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是有效方法,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是关键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是重要手段。
全局通过建立健全全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扩大宣传,发动一切力量,为搞好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确保了创建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通过建立健全督查和领导重点督查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加大奖惩力度,树立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了争先恐后、争创一流的创建氛围,促进了我局创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中开得更加绚丽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