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矫正近期工作情况(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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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矫正近期工作情况篇一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主动引入检察监督,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大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组织各司法所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把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作为帮教的重要任务,通过以帮促教的方式,确保社矫人员管得住,控得牢。同时,把有脱漏管现象、有重新犯罪倾向和平时表现差、有违规现象的矫正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检查频率,强化针对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与检察机关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刑罚变更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矫正近期工作情况篇二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本月工作顺利开展,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和阶段性梳理,旨在理清工作思路、改进矫正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矫正对象有4名,其中缓刑对象4名,20xx年5月累计矫正对象27名,期满解矫23名。
1、 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其议题分别为“布置社区矫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五一期间社会稳定”。 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确保五一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我所于4月27日对辖区内的4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2、 积极发动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矫正志愿者行列,利用该群体进行社区化监控,有事即报,实时监控,切实发挥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实际作用。
3、 组织各类排查工作两次,重点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目前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内心动态做出评估。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所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4、 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进行预估,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周群、王妚荣两名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评估结果均属正常。
5、 组织每月一次集体公益劳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为加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我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辖区4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主要负责打扫路面,清理垃圾杂物等。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6、本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教育,主题为“远离犯罪”的刑事案例分析讲座,主讲人石强、新埠边防派出所干警严斯偲,通过多个刑事犯罪案例的实际分析,给社区矫正人员再次敲醒警钟,让他们时刻警觉原理犯罪,重新做人。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矫正近期工作情况篇三
2009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业促就业”为载体,以“四大体系”建设为重点,立足实际、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我区先后评选表彰了创业带头人20名、创业示范企业20家,扶持创业项目100余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近800万元,建立全民创业(就业)园7处、全民创业(就业)街1条,实现新增创业6300余人、创业带动就业33000余人。
始终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作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的首要条件。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区政府及时成立全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人社、财政、工商、税务等4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规划、研究和管理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建立了上下联动、互相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完善工作机制。
二是出台实施方案。在反复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张店工作实际,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创业指导机构,完善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8处创业(就业)园(街),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目标,制定出台了《张店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步骤。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紧密结合各部门职能,制定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制度,明确工作重点,推动有序开展。人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主动定期进行工作调度,深入开展督促指导;发改部门重点关注全区重大创业项目建设,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积极制定鼓励政策;教育部门坚持将创业与就业指导培训纳入职业学校日常教学计划,将毕业生创业就业率列入办学效益考核重要内容;工商、税务等部门不断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降低创业门槛,扩大创业领域,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四是注重考核督导。区政府以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及时将创建工作具体指标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研究制定了评价创建工作成效的具体标准及考核办法;建立完善了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创建办有针对性地采取推动式、调研式、明查暗访式等督查,对各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实现了创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保障、有落实。
始终坚持把强化政策支持,作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的关键因素。
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创城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了人社、工商、税务、财政等配套政策,在市场准入、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等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精心汇总并印发了《张店区创业优惠政策汇编手册》,使创业人员能够更加便捷地办理各项手续、获取优惠政策、解决各类疑问。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挥金挚联、汇通等民间融资机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以小额担保贷款为突破口,积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拓宽创业人员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自身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作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截止目前,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近800万元,按期还款率达到100%。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把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制定出台了《张店区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包括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带头人奖励补贴、创业示范型企业奖励补贴、创业贷款利息与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创业服务等,种类多、覆盖面广、受益人群大。2010年,一次性为受到表彰的20名创业带头人发放奖励资金40万,有效激发了他们创大业、创好业的创业激情。四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创城工作专栏”,在《张店通讯》开辟“创业优惠政策”宣传专栏,在鲁中晨报、淄博晚报等各大媒体上陆续刊登创业优惠政策、创业人物事迹等,通过发挥宣传优惠政策带动、创业者典型引领等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想创业、乐创业、敢创业”的浓厚氛围。
始终坚持把强化创业培训,作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的必备条件。
一是拓宽培训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创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使每一位有创业意愿的人员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培训机会。与此同时,同步扩大创业培训的补贴范围,严格实行培训人员实名制管理。截止目前,共开展创业培训1821人。
二是健全培训网络。对各部门服务创业的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了山东星火职业学院、山东理工大学成教学院等11家定点培训机构,并建立了自己的创业培训机构--张店区百嘉信技能培训学校,每年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审核验收。加强创业师资建设,建成16位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19家创业孵化和见习基地为创业人员提供参与创业的实践机会。
三是创新培训形式。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根据不同的创业模式,提供不同的创业培训模式。采取“就业帮扶行动”创业培训进社区和实施“大学生创业助力计划”创业培训进校园、“农村致富带头工程”创业培训进农村、“创办中小企业”创业培训进企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创业培训。
四是注重培训质量。制定出台了关于培训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标准,对各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检查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培训资格。培训机构坚持为各类参训人员“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培训水平,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70%以上。
始终坚持把强化创业服务,作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
一是健全创业服务组织。建设成立了张店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大厅,引进金融、法律、担保、策划、劳务、招投标等优质资源,为全区创业人员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站12个,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26人,聘请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成功人士进行创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3000次。
二是推进创业平台建设。深入调研创业人员对场地建设、服务环境等硬件需求和软件需要,先后建设了淄博科技工业园创业园、齐赛科技城大学生创业园、义乌小商品城全民创业园、张店经济开发区创业园等8处市级创业(就业)园(街)。高度重视做好创业(就业)园(街)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业务代理、信息咨询、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等配套服务,打造良好的创业服务软环境。
三是拓宽创业服务范围。建立了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与驻地高校合作,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出台了《山东理工大学创业项目立项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等优惠政策,举办了大学生创业论坛、创业之星评选、创业成功的往届校友带动应届毕业生创业等主题活动。深入创业基地,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在经营场地、企业孵化、创业融资、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落实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截止目前,共发放各类创业补贴130余万元。
四是创新建设创业市场。探索实施了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工商税务咨询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创业贷款等为一体的“一条龙”创业服务市场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更加便捷、更具人性化的服务。截止目前,张店区创业市场整理编印并免费向社会发放《张店区创业项目手册》1万余份,征集各类创业项目100余个,组织开展了20余场“创业服务技能提升活动”、“张店区创业项目推介会”等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为创业者搭建相互沟通、加强交流、联络感情、提供帮助的平台。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区总体上自主创业意识还不够强,择业观念相对落后,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氛围还不够浓厚;融资难、用工短缺等问题,制约群众创业的积极性和企业做大做强;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和企业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创业愿望相比,仍需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要求,我区在服务体系、工作机制、平台支撑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在政策上更加宽松,在措施上更加有力,继续做好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相关工作,推动我区创业促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中心城区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矫正近期工作情况篇四
20xx年,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一定得不足,对此,进行总结和阶段性梳理,旨在理清工作思路、改进矫正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矫正对象有45名,其中缓刑对象38名,假释对象3名,剥权对象1名,管制对象1名,暂予监外执行2名,20xx年累计新增矫正对象26名,期满解矫18名。
20xx年度,我所社区矫正工作详细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其议题分别为“布置社区矫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贯彻上级要求,突出矫正工作实效,维护国庆期间稳定”。
2、积极发动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矫正志愿者行列,切实发挥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实际作用。
3、组织各类排查工作两次,重点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目前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内心动态做出评估。
4、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进行预估,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部分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
5、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八人次,详细查明犯罪嫌疑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提出客观合理的司法建议,协助审判机关依法量刑。
6、与各大骨干企业以及私营业主开展广泛的沟通,为矫正对象营造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预防在经济危机面前,矫正对象因不能忍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7、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公益劳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街道人事调整,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
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化工作宗旨,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方面,用真诚感动矫正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书面、当面、短信、网络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的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对于部分不按时汇报的矫正对象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情况调查与核实。对于部分拥有私营企业的矫正对象,我所为其在经济危机面前提升企业防风抗险能力提供必要的帮助,坚定该部分矫正对象应对经济危机的信心。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一是为了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二是在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上下功夫,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及时、有效。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对矫正对象开展评估工作,客观进行综合评定。我所一直坚持以维护社会整体稳定为主要出发点,对全所矫正对象进行各类排查两次,对部分非故意类犯罪、经济类犯罪和犯罪条件已经消除的职务类犯罪对象实行适当的宽松管理,节约有限资源,集中力度加强对故意类犯罪,尤其是未成年矫正对象,针对这类群体的心理特点心理矫治,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询问,严防死守,积极的避免矫正对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我所于4月22日对辖区内的44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积极的拓宽矫正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升矫正工作实效的切实方法。目前,我所采用的矫正措施是加强走访,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对象帮矫小组作用,密切联系居委会、社区民警进行多层次、全方面监控和教育。由所司法所进行统筹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的矫正工作,通过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密切观察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态度和积极性,寻找合适机会与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对于部分新入矫、对社区矫正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发动居民小组长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矫正志愿者、社区民警对其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化思想教育,申明各项矫正纪律,帮助其看清目前社会形势,权衡利弊,以便其端正矫正态度,从内心深处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与思想,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另外,我所社区矫正工作一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针对了解的最新情况以及社会的变化,对需要进行强化和改正的矫正措施进行逐一纠正,为矫正工作的推进制定详细的方案。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形成了管理制度,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队伍,为和谐社区建设贡献了一份力。但是,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公、检、法也需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
三是必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来进行,但基层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许多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办公条件较差。
四是需要经费保障到位。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现基层司法所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需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五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六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一)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考评督查。矫正志愿者是矫正帮教的主力军,社区帮教、监改及信息反馈,主要依靠这支队伍,为最大限度发挥志愿者作用,我们从建立结队帮教关系入手,挑选合适志愿者,利于与矫正对象沟通,每月通过矫正志愿者了解一次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与现实表现,共同研究矫正方案;每季度评议时,征求矫正志愿者意见,加强考评督查。
(二)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主任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三)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四)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