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汇总15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制定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责任分配。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预见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
开窗自然通风为主,有条件的采用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时,注意室内温度不能过低,避免学生受凉感冒。冬天寒冷季节,上课时门窗保留缝隙,课间活动时间保持打开门窗通风;天气暖和后,建议一直保持通风状态。无人情况下,对于密闭不易通风的房间,可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器(按照1、5w/m3,即每20立方米空间使用一只30w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使用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贵重衣物使用环氧乙烷方法。
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戴医用防护口罩(n95以上)、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护服、防水胶靴,对空气、污染物、地面和墙壁、物体表面、衣服等纺织品、餐(饮)具和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生活垃圾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需要对空气采取化学消毒剂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时,使用0、2%—0、3%的过氧乙酸或1、5%—3%过氧化氢消毒液,按照20ml/m3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60分钟后开窗通风。
(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同时要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
(二)含氯消毒剂有腐蚀性和皮肤黏膜刺激性,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专人指导,避免儿童触碰。
(三)消毒要在无人的环境下进行,化学消毒剂消毒后,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去除消毒剂残留,降低腐蚀性。消毒后开窗通风60分钟。
(四)应使用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的消毒产品。
师生健康教育制度。
1、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疫情防控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意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疫情防控的知识。
3、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主任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疫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5、健康教育课每周安排一节课并排入周课表,有专任授课老师并有备课笔记。
2、传染病防控。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学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曹丹副组长:张建涛成员:全体教职员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曹丹。
2、坚持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3、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有发热,腹泻等新冠肺炎病状的师生,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校长。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4、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1、为了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县卫生局与教体局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县疾控中心、医疗单位及学校的工作职责。
2、定期召开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协调会,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商讨,确保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3、我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作了周密部署,切实提高了学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质量。
1、县疾控中心设计制作了结核病宣传展板30张、结核病宣传课表1500张、宣传折页近万份及结核病宣传用品1000份,在各学校开展宣传活动。2、我校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常规卫生教育课程,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先后到城区学校开展多**健康教育讲座,通过图文并茂的幻灯片向广大学生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国家结核病防治**宣传。3、县卫生局与教体局联合**全县学校在学生中,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手抄报比赛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以多种形式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调动了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结核病防治**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防范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并由学校向家庭、社会辐射,提高项全社会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不良行为的改变。
1、因为经费及硬件设备制约,以多**健康教育讲座、结核病防治知识手抄报比赛和结核病防治知识竞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仅局限在城区范围,尚未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进。
2、结核病健康促进进校园模式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建立的长效机制。
1、加强多部门合作,继续深入开展我校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打造结核病示范校亮点。
2、在我校开展“小手牵大手”的健康促进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解决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经费保障。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为防止学校结核病、流感等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将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专题办公会统筹落实。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涉及到各教学部、艺体部、后勤、学生德育、公寓管理等众多部门,需要学校做好协调,分工合作、协同配合。为此,学校先后召开两次专题办公会、两次专题工作会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对相关工作逐项细化分解,逐项分工落实。
二、加强工作的检查落实力度。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各班主任每天到教室后第一件事是仔细观察每一个学生的身体状况,并向相关班委成员了解情况,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流感等传染病可疑症状者后,立即报告级部,并由班主任出具《学校医院就诊单》,由学生持该就诊单到学校医务室做进一步排查诊断,由医务室出具诊断反馈意见,由学生带回教学部。经学校医务室诊断为病情较重或为疑似传染病的,由学生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确诊。各教学部指定专人负责级部各班级晨检情况的汇总报告,并于每天上午10:00前通过平台向医务室报送晨检情况。各教学部晨检报送情况每周由分管校长在学校办公会上予以通报。
(二)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跟踪制度。对因病请假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明病情,并做好跟踪记录。确定或怀疑为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如实登记并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学校医务室做好详细的情况登记,并根据疫病特点,做好跟踪记录。各教学部在每天上午10:00前将因病缺课情况连同晨检情况通过平台报学校医务室。各教学部因病缺课跟踪登记报送情况每周由分管校长在学校办公会上予以通报。
(三)加强对传染病确诊病例的管理。一旦有学生确诊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疾病,立即通过学校医务室上报学校,并按相关要求通知家长迅速带领学生到我市结核病防治机构实施隔离治疗,患病学生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康复证明方可复学。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包括所在班级、宿舍的同学必须进行全面的传染病筛查,尽可能发现潜在传染源,及时阻断传染病疫情的扩散。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六
1、各学校要****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责任追究**,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告**,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七
近年来,全县肺结核疫情高发,部分学校时有肺结核病散发疫情发生,不同程度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防止校园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检肺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xx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康体检。
学校按有关规定将肺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筛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县人民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二)健康教育。
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教职员工及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晨检率达100%。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病因追踪登记率达100%。
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
4.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
5.对确诊学生或教职员工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2),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处置率达100%。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特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中心校长、县直中小学校(园)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张华香同志兼任,成员由结防科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拟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督导评估,为领导小组制定防控策略提供技术支撑。
(一)卫生健康部门。
1.县卫生健康局。
(1)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本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施目标考核。
(2)联合教育局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治对策、措施。
(4)制定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5)会同教育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
(6)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计划,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协助学校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结核防治工作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到学校进行技术指导,了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审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学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信息,核实患者是否到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门诊就诊,对未到位者及时追踪。监测学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者筛查。
(4)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学校结核病发生、流行趋势,将信息及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按时上报学校结核病月报表到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学校通报辖区结核病疫情信息,提供防控措施。
(5)负责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并将调査结果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当发生疫情时,成立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组,在学校的配合下深入观场,具体负责结核病疫情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传播范围的判定,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的管理、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上报疫情处置报告以及向学校提供的具体的防控措施建议。
(7)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针对学校领导、教师、校医、学生、结核病患者以及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不同目标人群,开展结核病防控政策、技术措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及学生对结核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
(1)负责结核病诊断、登记、报告和转介工作。首诊医生要对学校师生中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包括患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名称、班级、年级、联系电话、住址等,并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医院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患者信息及时报告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定点医院必须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
(2)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危重肺结核患者住院规范化治疗管理及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方法见附件3),对不需要住院患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3)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肺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健康教育。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每年组织对新入园幼儿体检和在园幼儿体检,同时对在园幼儿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菌素实验,对具备结核病临床症状体征和结核菌素实验强阳性者转诊至定点医院做进一步确诊和治疗。
5.卫生监督大队。
(2)督促指导学校接照卫健、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确保发生结核病疫情后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
(二)教育部门。
1.县教育体育局。
(1)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卫计部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结核病防控对策和措施。
(2)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任制考核内容中,会同卫生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3)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
(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
(1)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在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将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3)明确肺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开展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和宣传。
(4)配合卫生部对校医、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等相关工作人进行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
(5)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肺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3.学校医务室(保健室)。
(1)承担本校(园)肺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
(2)做好学校师生肺结核发现、登记、报告、转介、疫情监测,对患肺结核已复学或尚未完成疗患者和预防性服药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对未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师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追踪,确保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到位。
(4)积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卫生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每年至少1次)。
(5)对接触肺结核病患者的人群,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结核病筛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xx版)》规定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强化部门合作,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
(ニ)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学校要强化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结核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主动监测各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做到发现一例及时处理一例;要及时做好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査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三)加强督导检查与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定期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卫生监督大队要将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疫情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八
为做好20xx-全县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全县学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争取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开展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杜绝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在“四节三会”及师生在校期间平安、和谐、稳定。
县教育局成立由谭晓华同志任组长,向鹏、杨俭、王明清、邓琼、梅宇同志为副组长,宋秀艳、邓汉林、何宝俊、宋晓明、万国知、邓爱民、秦茂林、乔勇、邹瑜为成员的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开展。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1、防火工作是学校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5、学生宿舍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点名查铺和防火巡查制度,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褥子和使用明火等。
6、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学校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的内容。四懂:一是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二是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是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四是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一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二是会报火警;三是会扑救初起火灾;四是会组织疏散逃生。四个能力:一是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二是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三是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四是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五个第一:一是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二是第一时间报警;三是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四是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五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7、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学校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课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学校要根据冬春的季节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防范,与学生签订冬春防火公约,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不要在民间风俗、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从20xx年10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
学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在此期间大力宣传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师生员工明确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26日)。
学校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要依据本方案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把握好冬季防火的特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校园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详细登记,确保整改到位。在此期间,县教育局将结合其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学校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工作常态管理。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今冬明春是各种事故的多发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以第26个“11.9”消防日为契机,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4、各学校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各学校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同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九
我校在学习昭市教联17号文件,及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领导下,组织我校全部学生和教师的结核病症状筛查工作,传染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到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与健康,在全校师生的大力协作筛查下,我校未发现疫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召开预防结核病工作大会,安排布置传染病预防工作。会上要求各班班主任及上课教师严格对本班学生进行结核病症状筛查,严密监控学生健康情况,如有发现必须及时上报。
二、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并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青少年对各种传染病来说都属于易感人群,而且学校人员比较集中,稍为有所松懈,就很容易大面积的染上各种传染病,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就会受阻。这样不仅影响了师生的工作、学习;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所以利用班会、专栏对学生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使学生重视,提高防控意识。
四、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我校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大扫除,消除垃圾、污水、污物。每天利用早读的预备时间,各班派学生对校园进行清扫,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五、学校领导分别对班主任、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要求师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讲究卫生,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班主任或上课教师报告。
目前,我校预防结核病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学生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一个主要任务,通过我们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从思想上提高了防治结核病的意识,我们将为打造健康、文明、平安的和谐校园而努力。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小店教体通【xxx】4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为有效防控结核病等传染病在学校传播和流行,我校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工作,从而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学校传染病工作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我校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预防传染病的具体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了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成立了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对各项应急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
1、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将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内。在学校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上级。并做好记录。
2、建立了晨检、午检制度。我校加强了晨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和中午,学生到校后,班主任首先检查学生是否正常到校,有无发热现象,其他症状。认真执行晨午检制度,有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记录。
3、为了落实新生入学检验接种证,我校对无证或漏种学生及时进行补证、补种,将疾病防患于未然,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
4、我校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确保预防措施落到实处,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防止传染病蔓延,设有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并且有清晰完整的疫情报告记录。
5、我校在开学初加强了消毒、通风工作。开展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和消除卫生死角工作。在教室、操场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保洁和通风。
6、根据上级指示,我校还查了以前的报告记录。学校在近3年没有发生聚集性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
7、我校利用开学之初的第一节课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防病知识的主题教育班会。
当然,在这次自查活动中,我们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由于人员有限,我校还未配备专业的校医。但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工作将会越来越完善。
总之,我校进行的一系列宣传预防传染病措施,在今后我们依然会严防死守,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一
制定了《2022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后已印发各地,切实指导各地做好2022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工作方案》从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包括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等六项措施。二是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调严格人员出行要求,强化春运疫情防控,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三是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调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四是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加强个人防护,积极推进疫苗接种。五是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强化应急响应速度。六是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强调国家层面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
同时,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时,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工作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年3月15日。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二
1.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食堂从业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至所住(在)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管理,进行至少三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早晚测量体温,14天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要抓好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尤其是在制备食物前、加工制作食品之后、餐前便后、接触畜禽产品和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20秒。
3.食堂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疫情期间有条件的学校应安排食堂人员全部集中入住专属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禁止外人进入,严格员工住宿、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制度,定期对宿舍区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通风。
(二)上岗管理1.每天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热(37.3℃以上)、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在-22-岗员工,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
2.所有进入食堂和在岗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接触肉禽类生鲜食材、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戴一次性手套上岗操作,避免手部与食物直接接触。
(三)食材进货查验。
1.严格做好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来源正规可追溯;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禁止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的食品;禁止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加强对肉及肉制品“二证一报告”的查验。
2.严禁采购、饲养、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在食堂现场宰杀禽畜等动物。
3.要求供应商做好自身场地设备、送货人员和车辆的消毒防护等工作,建议不直接接触收货,由送货人按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位置,一定时间后收货人再去验收,电话沟通验收情况。
4.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1.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规范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
2.肉蛋等菜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烹饪中心温度务必达到70℃以上。
3.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作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加热处理的沙拉食品。
4.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附录学校疫情防控通用工作方案《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建议优先采用热力方法消毒。
5.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并建立台账。
(五)场所清洁消毒。
1.每天对加工配餐区域、就餐区域、操作加工、食品库房、专间、保洁设施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2.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并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
(六)配餐就餐管理。
1.在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如佩戴口罩、勤洗手、排队保持距离等。
2.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者,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由专人送餐,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3.在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并配备香皂、洗手液等,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在疫情防控彻底解除前,食堂应实行错峰错时就餐,学生就餐尽量分散,且逐人定点定位。学生餐具由食堂集中消毒。
二、宿舍。
(一)宿管人员管理。
1.每天进行晨检,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佩戴口罩上岗。2.实行学生公寓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至所住(在)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管理,进行至少三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早晚测量体温,14天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5.有条件的学校应安排宿管人员全部集中入住专属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禁止外人进入,严格员工住宿、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制度,定期对宿舍区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通风。
(二)宿舍清洁消杀。
1.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尤其是楼梯扶手、门窗、电梯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并定时对学生宿舍房间内部进行消毒。
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点,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外卖餐盒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和收集站进行消杀。
4.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三)学生个人防护-26-落实必戴口罩、拒吃野味、勤快洗、减少串门、注意卫生、拒绝谣言、配合查验、科学就医八项措施。
三、图书馆。
(一)场馆管理。
1.图书馆场馆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后对师生开放。
2.正式开放前对图书馆进行预防性清洁消毒。
3.保持图书馆空气流通。保证馆内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4.保持图书馆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5.图书馆内应提供相应设施和条件,供读者和工作人员保持清洁使用,避免各类病菌接触式传染和交叉感染。
6.图书馆内电梯、楼梯、自助借还机、电子阅览器、触摸屏等公共接触区域,每天重点消毒。
7.对馆藏书籍进行杀菌除尘清洁处理,有条件的馆可以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8.定期对图书馆馆区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二)入馆人员管理。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提高防病意识。
2.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应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
3.严格控制入馆人数,对入馆人员进行登记。
4.入馆人员自行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不得入馆。
5.对入馆读者进行体温测量、查验信康码,正常方可入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加强我市学校结核病疫情控制工作,提高在校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水平及广大师生的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大连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由大连市结核病医院、各县市区结防机构和在连高校共同组织。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
市卫生局和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宣传月活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大卫发【xxxx】66号),并共同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启动培训会,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认真部署,充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
为了活动顺利开展,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做为主要实施单位进行了充分准备。主要包括:印刷学校宣传海报1550份;宣传手册2万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视频宣传动画2个;宣传课件1个。
xxxx年3月24日-4月23日期间,市结核病医院和各县区结防机构选派优秀专家深入我市高校及寄宿制学校进行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月活动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主要包括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讲座、咨询、播放视频等形式。
(二)其他方式宣传。
各县区结防机构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共发放宣传材料14余万份,各学校张贴宣传海报1500张。所有参加活动的专家,对学校师生进行免费咨询,咨询人数共计5000余人。部分学校制作了以结核病防治宣传为主题的大型条幅和绘制了精美的宣传板报,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月活动,师生们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及健康防护的重要性和预防措施等学校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提高了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了在校师生的结核病健康防护意识,使有可疑症状的师生能够尽早到结防机构就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今后降低我市学校结核病聚集疫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太原市市、小店区教育局关于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学校在确保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开展的同时,积极行动,由我校郑校长带领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活动。现在对学校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建立预案。
每学期,学校都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防控”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预案。
二、加强了预防传染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学校通过班会等各种方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了多次传染病预防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学校还狠抓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校组织卫生监督员进行全校个人卫生大检查,通过教育、督导,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有了明显好转,人人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为了使健康教育更好地落实到实处,我们还针对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向学生宣传卫生保健、疾病预防、饮食饮水卫生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晨检晨报制度。
学校确立传染病防控小组,明确了小组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我校还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晨检晨报制度,做好应急处置措施,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及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踪登记制度。每天早晨,值班领导随同班主任对每个班级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学生有病早发现,早汇报,早治疗。发现学生缺课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清情况。
四、广泛开展爱护卫生活动。
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大扫除活动。每天早、中、晚三次对。
教室和卫生区进行清扫,在教室卫生清扫时要求学生一定先洒水后扫地然后再拖地。避免清扫时造成尘土飞扬,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做到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厕所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良好。各班坚持室内通风换气,教室每天坚持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学校坚持用消毒液对教室地面,空气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我校将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对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细致地梳理,以促进和提高李家庄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水平。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五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由分枝杆菌(主要是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又称“结核杆菌”(tubercle bacillus)导致。结核通常感染并破坏肺(称“肺结核”,又称“肺痨”或称作“咯血病”)以及淋巴系统(称“结核性淋巴病变”,又称“淋巴结核”),但其它器官如脑、中枢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骨骼、关节、甚至皮肤亦可受感染(如感染脑部可引致“结核性脑膜炎”)。如下为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幼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结核病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防控的重点传染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2007年起,省政府实施贫困结核病医疗救治民生工程。近年来,我省已出现多起幼儿园聚集性结核病发病,且有增多的趋势。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幼儿园(含托幼机构、下同)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一)目标:落实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幼儿园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幼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组 长: 王娟
副组长: 布海里且木 翟祥云
成 员: 各班班主任教师
1、组长负责幼儿园和托幼机构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孩子健康体检制度。
2、副组长组织开展幼儿园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成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幼儿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2、对幼儿园发生的结核病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
3、协助幼儿园对全体师幼进行结核病防控、疫情监测与报告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一)日常预防
1、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幼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2、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幼儿园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托入学。
(二)疫情控制
在幼儿园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辖区的结核病防治机构书面报告。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到幼儿园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幼儿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幼儿园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县(市、区)结防机构为幼儿园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参与调查处理,并于24小时内分别向省卫生厅、省结防所报告。同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疫情信息。
3、要指导幼儿园为师幼和孩子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幼和孩子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孩子学习的影响。
4、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结核菌素筛查,结核菌素检查一般阳性或阴性的要注意定期观察;对结核菌素检查强阳性者,要拍摄胸片并进行其他检查,确定是否为活动性结核病人。
5、健康体检和密切接触者筛查时发现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但未发现活动性结核病灶的孩子,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孩子及家长知情同意后可以按照规定方案,给予三个月的异烟肼加利福喷丁预防性治疗并定期复查。药物性预防可在幼儿园内进行,由结核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幼儿园卫生室或经过专门培训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孩子按规定服药,同时要进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观察。患精神病、肝炎、异烟肼中毒者、嗜酒者不宜实施预防用药。
6、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幼儿园在查验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孩子复学。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严格把关,不得为有传染性的患病孩子开具准予复学证明。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在各级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孩子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幼儿园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