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实用15篇)
总结是对自己经历和经验的总结和总结,有助于提升我们的认知和能力。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和思考。范文中的例子和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重要性和价值。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我县的原种供应与种薯市场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种子法》、《甘肃省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主线,以马铃薯种薯质量监管为突破口,认真履行种薯市场管理职能,切实加强种薯质量监督检查,促进原种预约生产合同的正常履行,规范脱毒种薯生产和经营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用种安全,全面推动了我县种薯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种子管理局《马铃薯原种供应与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种局?20xx?78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原种生产
省上共下达原种生产任务0.18万亩,完成0.18万亩,分别由定西市旱作农业科研推广中心、定西百泉马铃薯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生产,其中定西市旱作农业科研推广中心在闾井镇喇嘛村、林口村建设500亩,定西百泉马铃薯有限公司在麻子川乡大草滩村建设1300亩。
2、产量及留种量
各企业产量为:定西旱农中心生产陇薯三号原种900000公斤,定西百泉马铃薯有限公司生产陇薯三号原种2600000公斤。
根据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全省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及原种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发[20xx]154号)文件精神,将我县列为20xx年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及原种生产项目实施县,该项目下达原种生产补贴面积1800亩,每亩补贴800元,总计资金达到144万元。为确保20xx年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及原种生产项目的顺利实施,县上通过招投标,确定由2家马铃薯基础种薯生产企业实施,项目实施区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强化宣传培训、加强技术服务,省、市业务单位及时督导检查,种子、农技、项目实施单位紧密配合,使该项目顺利实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全县原种标准化生产,经测产每亩生产原种1944公斤,可生产原种350万公斤,满足全县及周边群众对原种用种的需求。
同时我站严格按照省上下达的原种生产任务指标及原种生产企业对接签订的原种预约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监督好原种预约生产合同履行,严格按照合同中品种、规模、数量、价格、质量等约定组织好原种供应和贮藏,确保今年预约生产的原种尽快供应到委托生产地,为明年生产用种薯扩繁奠定坚实基础;积极组织好今年所繁原种明年扩繁生产用薯的对接工作,及早确定明年生产用种薯扩繁单位及任务,安排部署好扩繁生产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今年扩繁生产的原种保质保量的用于生产。
实性、合格证及内外标签等有关规定,确保脱毒种薯入库及明年春季供应时有规范的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能做为种薯向有关单位和市场供应。今年对种薯企业共监制种薯标签3.2万张,其中原种0.5万张,一级种2.7万张,使种薯全部分级别明码标价销售,保证了省内外种薯需求单位、农户对不同级别种薯的需求,提高了种薯质量。
近年来,我县紧紧抓住省、市把马铃薯产业作为战略性主导产业来抓的良好机遇,立足优势准确定位,狠抓马铃薯种薯扩繁体系建设。目前,全县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年生产能力达到原种 3500吨、一级种薯6.2万吨、二级种薯10.3万吨。在种薯市场监管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种子法律法规宣传。今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农业示范点科技培训、种薯质量监管等多种形式,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向广大群众、种薯生产经营单位和种子经营户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甘肃省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委托经营管理办法》等资料8000余份,悬挂横幅5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200多人。
产、经营基础种薯的企业有3家。这些企业都资金雄厚、技术力量强、信誉度好,对马铃薯种薯产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了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经营档案,实行种薯质量追溯制度。要求各种薯生产单位每年向县种子管理站报送种薯生产档案和经营档案。调出的种薯如发现质量问题,将根据种薯生产、经营档案追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
五是强化了种薯包装和标签管理制度。近年,我们按照《甘肃省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脱毒马铃薯原原种、原种在包装和标签上进行了严格管理。原原种用绿色网袋,白色带斜条纹标签;原种用黄色网袋,蓝色标签。使用统一的“甘肃省马铃薯脱毒种薯标签”标签,在种薯袋内1个,袋口外栓1个。标签由县种子管理站统一监制。
参训人员档案,全面提升种薯生产和经营人员的整体素质。
七是加大了马铃薯种薯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者,全力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利。我站在马铃薯销售季节会同工商、质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处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马铃薯种薯案件,严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和经营种薯行为,同时全力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利,杜绝包装、标签标识不规范及质量不合格的种薯流入市场及各生产环节。
岷县种子管理站加大了对种薯企业种薯贮藏管理技术培训指导,在种薯贮藏期间派专人深入库房指导和监督企业推广和落实种薯分类贮藏、科学堆放、贮藏库(窖)温、湿度控制和调节、窖藏病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减少和降低烂窖率,提高种薯质量。
同时监督各种薯生产企业在收购时节严把种薯质量关,分级别、分品种收购种薯,严把种薯质量关,将病、烂、畸形、虫蛀、机械损伤薯剔除。
要求各种薯生产企业对收购的种薯派专人严格保管,在种薯入库前贮藏窖要打扫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贮藏窖要有必要的保温、增温设备。窖内堆放种薯网袋不得超过七层,并要多点悬挂温、湿度计,对贮藏情况每天要有完整的记录,及时监控温、湿度的变化,对温、湿度的变化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降低种薯库损,提高种薯种用价值。
一是部分种薯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即将到期,种子检验、加工、生产、贮藏人员资质有的已到期或过期,且持证人员数量达不到新颁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之要求,需加大宣传、规范、培训力度,确保全县种薯市场规范化运营。
二是原种生产企业在田间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等方面需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原种田的数量和质量。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二
为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适用法律、执法程序合法有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监察程序。
一、不立案监察程序。
不立案监察程序,即并未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仅是对用人单位进行例行检查、不定期检查的程序。
(一)现场检查程序。
4.检查时应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巡视劳动场所;
6.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不做立案处理,但应记录检查结果和建议意见,对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建议立案调查。
(二)书面查询程序。
1.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3.查询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不做立案处理,但应记录查询结果和建议意见,对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建议立案调查。
二、立案监察程序。
立案监察程序,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立案:主办监察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或接案)后,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并经过初步审查确认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事实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批立案。大队领导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调查取证:登记立案后,承办人员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回避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回避决定前,承办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主办监察员必须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内,全面、客观、公正地完成对用人单位的调查取证,同时提出是否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建议、理由及依据,将全案移送大队领导审理复核。案件移送审理之前,主办监察员应当向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用人单位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用人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审查复核: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导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全面审理,审查送审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必要时可召开案件分析会。
对用人单位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个人50元以上、非经营性单位1000元以上、经营性单位20000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在接到告知后的3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用人单位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导在审理案件后,应当提出处理意见,主办监察员应当根据大队领导的处理意见,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处理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对立案调查完成的案件通过审查,对主办监察员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当视不同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如下决定: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也应当撤销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立案:
2.用人单位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的;
3.劳动监察认定的事实虽然存在,但不是该用人单位所为的;
4.用人单位实际上不存在违法行为的;
5.其他。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五)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做出决定后,主办监察员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处理决定书送大队领导审核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发。处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被处罚(处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住址;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和主要证据;
(3)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4)处罚(处理)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处罚(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及作出处罚(处理)决定日期。
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六)送达、签收和备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被处罚(处理)单位应当在送达回执上签收,对拒绝签收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并尽可能找在场人签字证明。处罚(处理)决定书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七)执行: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劳动监察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结案。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三
关于印发洛南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二o一o年三月十四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两网化”管理体系,切实增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142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劳动监察工作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212号)精神,特制定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010—2012年发展规划。
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经过的努力,取得了明显进展,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初建仅有2名兼职工作人员,发展到现有编制5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7人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基础上设立了25个劳动监察维权工作站,在用工单位比较密集村(社区)设立了19个劳动监察维权工作分站,并为各乡(镇)及村(社区)配备了52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基本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一级执法、三级管理”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了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数据库,做到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层层有人管、户户有人抓,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先后配备了劳动保障监察专用车1辆,安装了举报投诉电话4部、传真机1部,配备电脑5台,更新了办公设施。修建了建筑面积达1500余平方米的劳动保障监察综合办公楼,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办公条件,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形成了以年度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案件专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为内容的主要执法方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合同管理、案件查处、劳动保障监察形成了劳动保障监察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劳动监察工作效能不断提高,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与省、市其他各县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机构组建、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执法装备和监察队伍建设上都存在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监察机构专职监察人员编制不足,劳动保障监察经费不足。面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量不断增加、监察事项不断扩大、监察范围不断拓宽、劳动者诉求不断提高、行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的新形势,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树立忧患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转变工作观念,知难而进,着力解决好工作体制、机制问题,全力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保障权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人为本、创新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使劳动监察执法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工作建设,形成一套行之有效、保障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使监察执法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做到权利与责任相挂钩。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的推行,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发展规划,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改革和事业的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洛南。
(二)主要目标。
1、组织机构健全。按照上级要求,在底成立洛南县劳动监察局,在乡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站、社区(村)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分站。全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专门机构组建率于20底达到100%。
2、编制经费落实。按照《陕西省劳动监察工作发展规划》中“各级监察机构劳动监察专业力量与各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人数比例在规划期内达到8000:1,辖区地域面积较大的可适当提高人员配备比例”的要求,县劳动监察机构在规划期内至少要保证30人以上的劳动监察专业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监察人员工资按规定标准发放,努力达到拨付到位,足额保障。
3、监察制度完善。根据依法行政和全面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的要求,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接待受理、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重大案件处理和督办制度目标责任管理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激励机制,完善各级监察机构间的联动协查机制和不同部门间的综合治理机制。
4、基础工作牢靠。县、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各项工作流程,落实和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形成一套规范有序、职责明确的运行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健全辖区内用人单位的信息台帐,摸清本管辖区域内的劳动用工情况和严格执行劳动监察统计报表制度。
5、培训教育优先。全县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形成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制度,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政治业务水平,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人民信任的劳动监察标准化执法队伍。
6、执法装备配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的规定和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建设的要求,全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专用车辆不少两辆。
7、监察行为规范。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监察员在开展执法活动和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监察程序,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全面调查取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高效服务。
8、监督机制齐全。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自觉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督,受同级政府委托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接受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规定实施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件案件,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并自觉履行其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积极配合纪律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工作并接受监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9、实现五个统一。两年内我县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达到监察机构实现五个统一,即名称统。
一、机构标识统。
一、工作标准统。
一、执法文书统。
一、服装统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组织建设。以“网格化”、“网络化”两网化建设为契机,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着力解决和改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物质装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深入研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职责、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责任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办案职责,建立工作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努力使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制度更加规范、科学和完善。
(三)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转变工作作风。要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为载体,树立劳动监察文明执法、廉洁高效、规范服务的好形象。探索监察员职级分类管理办法,提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建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法律规定和监察工作实践,研究和解决劳动监察工作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形成一套行之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标准,切实加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统计工作,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监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落实执法检查与宣传服务并重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依法监察。
(七)加快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积极推进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体制建设,逐步建立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和资源共享的劳动保障监察数据库和监控管理平台。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两网化”试点工作依照《方案》稳步顺利推进。
(八)强化理论学习和指导交流工作。要定期开展指导交流活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条件。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人劳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编办、财政、工商、经贸、民政、乡企、统计、安监、公安、司法、国土、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开展培训、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规划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的措施深入人心,真正成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南,并落实到具体执法行为之中。
(三)落实规划目标。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站(分站)要根据县上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订落实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将落实发展规划的各项工作具体化,并贯彻落实。
(四)建立监督检查报告制度。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站(分站)每年要向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报告发展规划和工作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站(分站)贯彻发展规划和工作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四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以来,在各级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学习和初步掌握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今年的工作情况从以下几方面汇报,如有不妥,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批评指正。
对我而言,面对由部队到地方的岗位转变,唯恐辜负组织的培养和领导的信任,从思想深处彻底转变角色,尽快进入情况,为了能适应新岗位,我通过虚心向先前转业的同志请教,查阅相关书籍、网络的办法,努力克服心理上的不适应,通过不断地努力,本人较快地适应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岗位,顺利融入了劳动保障局这个大家庭。
刚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我对法律、法规、政策一窍不通,为了能尽快融入到工作中我坚持做到勤学习、多思考、善总结,并自加压力,时常提醒自己要认真读好“两本书”。
一是读好有字之书,即时刻向书本学,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办案技能,做到基础知识通学、法律知识深学、急需知识先学。
二是读好无字之书,我一贯做到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局里的每位同事,不论年龄、性别,都是我的前辈、老师,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做到多看、多听、多想、多做,通过这种方式,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办案技巧等。我在这里要特别感谢监察支队的全体同事,是他们的无私帮助,我才能顺利的承担起自己的工作。
三是勤奋工作,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审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份。七是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一年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
一、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差,常常是被动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件,工作不够主动。个别工作不仔细,出现过不应该的错误。
二、业务知识学习相对工作的需要表现出很大的欠缺。办案手段、办案经验不足,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在思想中存在着只求过得去、不求高质量的满足意识。
针对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服务意识,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镇的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很好的完成了市劳动保障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把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使我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宣传投入,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共200余份,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20xx年我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5人,城镇居民参合率达95%(20xx年我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里下达的任务是185人)。
为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劳动技能,科学有序地将我镇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就业,我站积极开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就业服务及就业前培训工作,将社会保险与就业、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一年来我站共举办了劳动技能培训4期,共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492人,培训内容有武夷岩茶栽培技术、家禽养殖技术、计算机应用知识、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为加深学员对岗位工种的了解及培训知识的掌握,我们还邀请了招工企业的厂长经理来介绍企业的情况,组织培训班学员到企业实地参观。
一年来,我所取优补缺,精心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明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克服不足,开拓进取,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六
全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组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展劳务输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和再登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强化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我们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止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x人,占全年计划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其中“-”人员再就业-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年初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反馈信息、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全县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年检合格人数-x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并启动工作,到目前已有-名下岗失业人员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20-年有-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共为-人减免工商管理费-万元;为-人减免税金32万元;其他部门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万元。
四是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将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头戏”来抓,让下岗职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年初市局下达培训任务为-人,其中再就业-人,预备役-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们使用专款培训经费-万元,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增设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26人承担培训任务。共举办了服装裁剪、美容美发、足底保健、中式烹调、微机等-类培训班-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名,占培训计划的-%,其中培训下岗职工-人,失业人员-人,“-”人员-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人,再就业率为-%。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加强与县农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申请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培训农民工-人,并全部输送至大连星际酒店和大连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岗就业。全县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人,通过技能培训有-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为-%;免费职业介绍-人,介绍成功-人;免费为一千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配合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劳动就业局举办了多期创业培训班,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
五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不断加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培育市场,强化服务,全县今年劳务输出人数达-x人,其中向-、-、-等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人。并组织参加了省农委、省就业局联合举办的龙哥龙妹劳务洽谈会,-人签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劳务输出有序有组织地进行。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上半年共为-名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万元,完成市计划的-%。应清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万元,实际清理欠费-万元,完成市计划的-%。应拨付企业基本养老金-万元,实际拨付-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好养老保险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年x月到现在的参保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录与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符合并轨条件的企业职工,算准企业、职工欠缴的养老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上半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5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应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万元,实际收缴-万元,完成市计划的-%。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标应清欠-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完成市计划的-%。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为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人,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人。
三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x人,完成市年计划的-%。深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已将供销家电城、三旅社等三家私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中省直单位中加大了宣传力度,目前石油、地铁、中行、工行、农行等中省直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煤矿、-市铜山铜矿、一五一煤矿全部纳入工伤统筹,使我县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100%。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养老金陈欠-万元。
(x户)。对正常缴费的中储粮-公司-人、地铁-人、电业局-人共x户-人次审核了个人帐户登记和管理情况,经审核,个人帐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核查率为-%。按省规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户企业计-人次进行了重新稽核,对在县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保局审核一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了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协查认证的办法,上半年共稽核-人,稽核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正确使用。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次进行了年度核审,核查率100%,没有发现骗取、冒领失业金现象。
四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上半年参保单位-户,参保人数达-人,完成市计划-人的-%,国有企业参保率100%。集体企业参保率为有缴费能力集体企业的-%,私营企业参保率9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率达90%。年初,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严格的核定,每月准时向地税社保局提供征缴计划,地税、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在失业金的征缴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应征缴失业金-万元,实缴-万元,完成计划的-%。应清欠-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完成计划的-%。严格执行“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建立了失业保险预警机制,规范了申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资格审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调剂金汇往市局。失业保险业务已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失业人员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户单位的-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五是医疗、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x月底,新增参保单位共-户-人,参保人数已达到-x人,完成市年计划的-%。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并实行了大额医疗补助办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致认可。我县已制定了公务员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但由于县财力紧张,将择机实施。完成了省新目录支付标准,并严格按照新的药品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了85%以上,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致使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比率超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人。
(三)劳动仲裁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办案规程,认真积极的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务,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登门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件,涉及职工-人,已结案-件,结案率-%,时效内结案率-%。对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上半年,劳动保障xxxx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打造“无欠薪”城市这一工作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按照“源头预防、依法监管、综合治理、强化自身”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市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上半年,我大队共受理各类劳资案件180件(网上投诉案件30件、信访案件5件、浙江在线和省长信箱转办案件各1件),涉及劳动者1448人,涉案工资金额1378余万元。其中10人以下案件166件,10人以上集体案件24件(恶意欠薪逃逸案件4件),涉及劳动者1277人,涉案工资金额1293万元。劳资案件总数与去年基本持平,但涉及劳动者人数同比增加250%,涉案工资金额同比增加760%,10人以上集体案件同比增加380%;受理群众各类举报41件,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活动12次,出动执法检查412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73家,涉及劳动者15739人,立行政处罚案件49起,办结32起,立案数同比去年增加123%。其中违法使用童工案件33起,招用无合法证件人员案件13起,骗取社保基金案件2起,其他案件1起。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7起。
(一)抓队内部管理,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能力。一是调整大队工作机制。根据当前我市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情况,调整了大队内部工作运行机制。把原来的分块管理调整为分业务线管理,大队下设三个中队:一中队主抓各类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执法办案工作;二中队主抓各类劳资纠纷案件的调处和对基层中队的业务指导工作;三中队主抓社保基金的稽查稽核和违法违规骗取、冒领社保基金案件的查处工作。通过机制调整,大队内部职责更加明确。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大队新出台了月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月报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了行政案件操作流程,新制度的出台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大队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业务素质培训。平时,大队利用月例会机会对一个月来大队所办的案件进行梳理,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门讨论和交流,在5月份大队还邀请市法制办、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同志到大队进行专门法制业务培训,更是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多形式的业务素质培训,监察员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二)抓专项活动,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大队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务派遣企业派遣用工情况调查专项活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月活动和非法用工专项整治等活动。每个活动做到事先有计划,工作有重点,活动有成效。各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检查用人单位262家,涉及劳动者8050人,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48份,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4件,会同人民法院集中执法案件件,执行罚款万元,司法拘留人。通过抓专项活动,一些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及时得到纠正,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社会的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抓基层平台建设,提升网格管理水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以来,大队把抓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特别是业务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一是抓实网格管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网格式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大队在年初就明确了各中队工作任务,编发了市劳动保障监察简讯,通报各中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好的做法和存在不足。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半年来向用人单位和责任镇街(部门)下发建议书3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进一步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上半年向市监察局移送效能责任追究建议书4份。二是抓好业务培训。通过集中交流培训和单独有针对性的指导,今年以来各基层中队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部分镇乡(街道)以往出现纠纷和违法用工问题走过场的现象得到扭转,特别是在处理今年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中,重点镇街能按照大队要求事先做好基础性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劳动者情绪的安抚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半年来,尽管劳资纠纷发生数有增无减,但各基层中队上报的案件数同比有所下降。有9个镇街主动上报各类违法用工信息46条次,有5个镇街主动要求大队协助开展非法用工专项整治活动,基层劳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四)完善清薪应急预案,提升清薪维稳能力。去年以来,做好清薪维稳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群体性劳资案件频发,业主欠薪逃逸等情况,大队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清薪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制订出台清薪维稳排查预警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摸底工作,大队根据排查出来的信息做好事先分析和进一步掌控,并及时和所在镇乡(街道)、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力争把工资清欠把握在可控的范围内。二是完善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案件工作预案。重新编制印发了《诸暨市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成员单位从原来的10个增加到现在的17个,重新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该预案使我市在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中的四项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完善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制度。重新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制度的意见》,市政府决定适当提高欠薪应急专项资金额度,当前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欠薪应急专项资金达1.1亿元。文件对欠薪应急专项资金的出资使用、启用审批、清偿核销都作了进一步明确。此外,对于欠薪应急专项资金坚持“追偿最大化”和“损失最小化”的原则,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合法手段向欠薪企业积极追偿,最大限度地将损失降到最低。半年来,尽管清薪维稳的形势严峻,由于措施有力,方法得当,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
半年来,劳动保障xxxx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队所有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应清晰地看到,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形势仍不明朗,一些企业涉及民间借贷和银行互保导致资金链断裂生产难以为继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一些用人单位因生产不景气处在半停产状态,难以兑现招工时承诺的工资报酬,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劳资纠纷肯定会有所增多,业主欠薪逃逸案件也将不可避免。同时,从大队半年来查处的案件看,我市的非法用工现象仍不能忽视,依然是我们监察的重点工作。下半年,我们将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调处各类劳资纠纷,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工问题,快速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确保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持续稳定,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八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前提,依法按程序办事为核心,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维护稳定为宗旨”,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稳妥化解矛盾和纠纷,正确处理发展经济、服务企业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我县2011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3、2011年以来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设立咨询宣传台5起,为县经济开发区、源牌集团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受企业好评。
二、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2、加大力度,认真开展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行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截止2012年6月前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6起,涉及农民工2250余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620万余元;积极开展“春暖行动”,推动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4、完成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案件8起。全年共对存在违法行为的19家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从制度上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选定4个乡镇作为开展“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但目前由于存在缺少人员、技术设备、办公经费等困难,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加强劳动监察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文明执法。出台了《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案规程及流程图》、《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部股室职责制度》、《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监察权,履行职责,防止监察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现象的发生。根据明确的法律依据或上级布置的执法检查文件实施执法检查,并提前将参与检查的执法单位、检查事项、具体检查时间及有关依据报县经保办备案。制定周会学习制度,组织大队全体人员每周五下午半天时间深入学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能力。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为规范执法的打下坚实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徼、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执法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按“三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素质,讲求执法艺术,使我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4、进一步做好“两网化”管理工作。
2012年6月5日。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九
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每到一处,都留下联系电话,发放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方便群众举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1万多人次,对前来举报的群众,监察人员热情接待,积极受理,及时立案。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862起,立案853起,结案率99%。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监察活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xx多万元,督促300多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配合“春风行动”,开展了非法职介活动专项治理,全市共印制发放“春风卡”30000份,查处非法职介机构3家。
(3)20xx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我们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全市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62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600余万元,补发经济补偿金3万元,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
(4)今年6—7月份,根据省9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大检查涉及面之广,检查内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专项检查无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显着的。为使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从各级公安、工会、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抽调了近100人,成立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举报案件专查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组等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此次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00余户,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查处非法职介3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83份,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0.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5)开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执法检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00多家,补签劳动合同xx多份,进一步规范了用工行为,和谐了劳动关系。
(6)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一)由于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起步维艰,此项工作对各县市区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一些地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个别县市区根本没有履行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一些用人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在着前边存入后边支取的现象,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挥保障金应有的作用。
(二)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和省先后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工资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20xx年的各种告诉我们,不去努力,劳动保障检查工作根本做不好!所以在xx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去,将我们的工作做到最好,这才是我们一直以来要求做好的事情,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做的更好。前进的方向中,我们还有着很多的事情要做。相信这些才是我们一直以来的根本目的!xx年,我们的劳动保证检查工作将会继续不断的努力下去!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十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
规章制度。
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
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
应急预案。
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
(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第三十五条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一
20xx年,我们劳动保障监察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下,在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同时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劳动监察队全年共对全市xxx家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完成局下达任务的xxx,主动监察用人单位xx户,涉及劳动者近xxx万人,主动监察覆盖率xxx,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xxx起,立案xx件,结案xx件,其中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xxx起,结案率达到xxx%,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件xxx起,涉及金额xxx万元,涉及农民工xxx人。
劳动保障监察队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xxxx多万元,督促xxxx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我们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制定和实行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越级上访事件。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1、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造成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在宣传教育方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并且要在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人人皆知,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一些企业单位诚信度较差,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意识不够,存在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爆光。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3、劳动监察经费空缺,设备不齐全,致使劳动监察工作难以开展。
4、学习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针对《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常抓不懈。需要进一步端正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服务树形象,以服务促工作,改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20xx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劳动用工关系逐渐复杂,对此我们提出了“抓学习、提素质、严管理。创一流”执法队伍,强基础、搭平台、促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宣传贯彻《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2、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面落实执行。
3、认真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使我市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逐步创建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库,不断拓宽群众的举报投诉渠道,实现对用人单位“无缝隙、全覆盖”适时监管。
4、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同时,着重培育劳动用工规范企业,以点带面,促进我市整体劳动用工行为的不断规范。
5、继续深入探索企业工资支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力度,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并进一步将工资支付制度扩展到其它劳动密集型行业,从而实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我局及省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监察活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xx多万元,督促300多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配合“春风行动”,开展了非法职介活动专项治理,全市共印制发放“春风卡”30000份,查处非法职介机构3家。
(2)今年6-7月份,根据省9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大检查涉及面之广,检查内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专项检查无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显著的。为使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从各级公安、工会、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抽调了近100人,成立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举报案件专查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组等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此次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00余户,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查处非法职介3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83份,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0.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开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执法检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00多家,补签劳动合同xx多份,进一步规范了用工行为,和谐了劳动关系。
(4)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一)由于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起步维艰,此项工作对各县市区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一些地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个别县市区根本没有履行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一些用人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在着前边存入后边支取的现象,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挥保障金应有的作用。
(二)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三)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诚信度较差,也是引发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今后我们要逐步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施实,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和省先后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工资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年终工作总结为你介绍到这里,感谢你的关注!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三
20xx年度企业(内资、私营)年检及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我市各级登记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业务处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质量,使200x年度企业年检及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圆满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20xx年度我市内资企业应检企业6684户,其中法人2342户,营业4342户,截止200x年5月25日,实检企业3593户,其中法人1512户,营业20xx户,注销企业163户,参检率56%,合格率100%,实检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率98%,年检中被定为b级企业26户。
2、20xx年度应验照个体工商户48896户,截止5月25日,实际验照30171户,验照率61.7%;个人独资企业应检1518户,实检986户,参检率65%;合伙企业应检770户,实检539户,参检率61.7%;私营有限公司应检2680户,实检1853,参检率63.8%实检企业,注册资本429365万元,实收资本6887592万元,注册资本到位率122%。
1、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年检前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去年年检工作存在问题和今年年检工作的实际问题,市局注册科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的《关于做好200x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及省局企业处和个私处的年检通知文件,明确重点,提高认识,并对今年年检可能遇到新的问题部署周密对策,制定了全市年检工作意见和措施,转发各县(市、区)工商局。各县(市、区)领导都十分重视年检工作,召开不同会议,周密部署企业年检及个体工商验照工作,福鼎、霞浦等县分管领导召集企业登记管理人员,研究企业年检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详细安排了年检方案,并主持召开有基层工商分局、所负责人及企业登记人员参加年检工件会议,共同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局《200x年度企业年检工作通知》,并对年检工作做了分工负责,使参训人员从思想认识到业务水平上得到提高。
2、深入广泛宣传,培强企业参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意识。市局在省《闽东日报》发布年检公告,对年检内容、提交材料、年检时间进行公告,并将打印大量的年检通知放置登记窗口与企业领取年检报告书一同发给企业,对本年度新设立企业逐户信件通知。福鼎市局为更好做好200x年度企业年检工作,注册股同志们以创建青年文明为契机,以“四个一流”为标准,积极开展宣发动工作,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条副、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统一印制年检通告20多张,张贴在市局、工商所(分局)办公楼,市区、大街和乡镇主要场所宣传栏,提高企业的参检意识,印发了《200x年度企业年检须知》连同年检报告书等,由各分局(所)工作人员直接送到企业手中,并指导企业填写报告书,开展上门服务。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0x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年检工作中重点加大以下几点方面的审查力度:
三是采取以书式审查为主,书式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市局委托辖区工商分局——蕉北工商分局对市局所登记所有企业(辖区内)进行实地检查,并由分局签署初审意见,强化基层监管力度。
四是结合年检,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网吧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行为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基层工商所(分局),专项整治初显成效,提高工商监管力度。
五是加快ca证书发放进程。截止20xx年5月31日,全市共有企业12903户,已办理ca证书的有6768户,总制证率为52.5%。其中今年共办理ca证书2535户,收取ca证书服务费1529户。市局窗口人员结合年检工作,耐心细致地向企业宣传,ca证书发放的意义和作用,取得理解、赢得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ca证书的申请、录入、协调、督办工作,市局今年发放证书821户,收取服务费493户累计已制证1451户,占企业数82.3%。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十四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保障监察也成为了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环节。在我的工作中,从事过若干起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于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性以及自身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的角色心得,有了一些体会,想在此分享一下。
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推动形成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劳动保障监察从进驻企业、劳动合同审查、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劳动争议调解等方面展开工作,不仅有利于加强劳动法规的执行力度,也有利于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推动企业合法合规化发展。同时,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者,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利于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我们可以担任不同的角色。有时我们是行政执法者,需要全面查找、了解企业的劳动法规执行情况,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合理的执法措施,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有时我们是调解员,需要切实履行调解义务,搜集、分析申诉双方的证据和意见,秉持公正、中立的原则,主动提出调解意见,尽力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诉求和权益。总之,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和解决问题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和利益共享。
四、工作中的心得。
一、深入了解企业实际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人员、设备等资源,在制定监察计划时考虑到这些情况。
二、与企业与劳动者进行面对面的谈话沟通,了解他们的困惑和需求,及时回应他们的问题和解答质疑,建立感情连接和互信关系。
三、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素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实操技术,提升审查和调解能力,努力构建高层次专业队伍。
四、坚定理念信念,贯彻公正、中立、客观的原则,做到顶天立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不断推进乡风文明和廉政建设,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五、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员工权益,规范企业发展的必要工作,劳动保障监督工作涉及范围广泛,需要我们时刻关注法规变化和新的社会发展趋势,提升自身的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秉持客观公正、高效监察、和谐调解的原则,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踏实做事,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不断推进和谐关系和制度健全化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五
20xx年以来,在各级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学习和初步掌握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我今年的工作情况从以下几方面汇报,如有不妥,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端正思想,快速适应新岗位。对我而言,面对由部队到地方的岗位转变,唯恐辜负组织的培养和领导的信任,从思想深处彻底转变角色,尽快进入情况,为了能适应新岗位,我通过虚心向先前转业的同志请教,查阅相关书籍、网络的办法,努力克服心理上的不适应,通过不断地努力,本人较快地适应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岗位,顺利融入了劳动保障局这个大家庭。
二、努力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刚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我对法律、法规、政策一窍不通,为了能尽快融入到工作中我坚持做到勤学习、多思考、善总结,并自加压力,时常提醒自己要认真读好“两本书”,一是读好有字之书,即时刻向书本学,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办案技能,做到基础知识通学、法律知识深学、急需知识先学;二是读好无字之书,我一贯做到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局里的每位同事,不论年龄、性别,都是我的前辈、老师,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做到多看、多听、多想、多做,通过这种方式,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办案技巧等。我在这里要特别感谢监察支队的全体同事,是他们的无私帮助,我才能顺利的承担起自己的工作。二是勤奋工作,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回顾全年的工作,还是一个不断学习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承担了部分劳动监察和部分劳动关系科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在队长的指导下,通学习使用99二版软件,协助王主任审查了400多家用人单位的数据录入。二是清理高铁项目违法分包施工企业支,处理高铁项目工资纠纷40万元。三是协助队长张志和督促29个建筑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万元,四是,9月以来检查41家矿山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会同王主任对47处建筑施工工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正在对地区所属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拖欠情况进行排查,计划实地检查用人单位150家。五是做好日常接待,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协助主办监察员共办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19起,解决工资拖欠65万余元。六是今年2月仲裁工作面临无人可用的情况,队长指定我承担劳动仲裁工作。在队长的指导下,通过加班加点的学习法律法规、办案程序,查阅学习之前的仲裁案卷,我顺利的承担起了劳动仲裁工作,共协助队长审理裁定案件起,案内协调解决起,案外协调解决起。协助副队长审批集体合同份,审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份。七是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一年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
一、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差,常常是被动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
件,工作不够主动。个别工作不仔细,出现过不应该的错误。二、业务知识学习相对工作的需要表现出很大的欠缺。办案手段、办案经验不足,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在思想中存在着只求过得去、不求高质量的满足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