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新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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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新闻篇一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本期节目《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时,要使用含铬的鞣制剂,因此这样制成的胶囊,往往重金属铬超标。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皮革废料就是“蓝矾皮”,业内俗称“蓝皮”,实际上就是从皮革厂鞣制后的皮革上面剪裁下来的下脚料,所以价格便宜,每吨只要几百元。鞣制后的皮革通常被用来加工皮鞋、皮衣、皮带等皮革制品,这些便宜的皮革下脚料则被他们厂收购来加工成所谓的“蓝皮胶”卖给一些胶囊厂,做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
在河北、江西等地救命的药品也成了不法商贩致富的工具,药企的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竟使用工业下脚料来制成“毒胶囊”。救命的药品,成了要你命的毒药。这些老板为了赚钱什么事都做,他们的良心在哪里,难道他们就不担心,将来的某一天自己或者是自己的亲人生病时,也会买到这种“毒胶囊”的药品。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就在今年的一月份国务院还印发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医药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安全风险,并且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就在今天,出现了“毒胶囊“事件,毒胶囊事件再次使国人陷入深思:中国到底怎么了?
从数年前的"毒奶粉"到当下的"毒胶囊",与公众生命健康权最为密切的食品、药品领域新闻不断,已成为中国转型期最严峻的社会问题之一。其中缘由,通常被归结为法律制度欠缺、监管部门失职、企业良知丧失等等,这些解释当然是成立的。但所有这些病症,其实都隐喻着一个根本病灶——道德价值的偏差。
毒胶囊事件要的不仅仅是道歉,毒胶囊时间暴露出的是一个常常的黑色连跳制售毒胶囊者,采购毒胶囊者,监管不力者,都是这黑色链条中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正式因为药监部门的懒政和不作为,变相纵容和激励了某些无良企业的行为,导致制售毒胶囊泛滥,难道这些是可以用三个字对不起来解决吗?药监部门应该好好整顿,中国人民要的不仅仅是道歉,要的是放心。
食品药品制假售假问题的根源在于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过分追求利益最大化;市场调节自身存在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监管部门监管力度微弱不足。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该要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树立社会责任感;建立并完善适合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国民自身的素质;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媒体和大众也要充分正确发挥其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公民导刊》2012年 第六期 《从“毒胶囊”危机看道德价值之缺失》
2.《法人》2012年 第5期 《毒胶囊事件要的不仅仅是道歉》
3.《人民论坛:中旬刊》2012年 第8期 《食品药品制假售假问题的根源与应对》
毒胶囊新闻篇二
卫生部要求召回毒胶囊 涉九家企业(名单)
近日,毒胶囊事件被推到舆论的浪尖上,毒胶囊名单13种药品牵涉其中,检测胶囊中的铬超标,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
除了召回不合格药品之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需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正文:收起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卫生部昨天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相关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
除了召回不合格药品之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需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这批不合格产品包括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盆炎净胶囊、苍耳子鼻炎胶囊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抗病毒胶囊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脑康泰胶囊、愈伤灵胶囊
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 阿莫西林胶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断血流胶囊、清热通淋胶囊
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胃康灵胶囊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降糖宁胶囊、炎立消胶囊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芬布芬胶囊、酚咖麻敏胶囊
对网民五花八门的弃胶囊服药法,北京朝阳医院药事部主任刘丽红建议,患者不要自行打开胶囊服药,需要先向医生或药剂师咨询。据刘丽红介绍,药品被制作成胶囊形式主要出于4个原因,一类是特殊剂型,即缓释、控释胶囊,这类药需要在患者肠胃中定时崩解,因此药粉中含有缓释微粒,以延缓药物在体内的释放、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以达到延长药物作用。第二类是肠溶胶囊,这类药物主要是治疗肠道疾病的,为避免药效遭到胃液的破坏,肠溶胶囊需要在肠道内崩解,才能发挥最大作用。还有一类药物因为味道特殊,或许味道太怪、太苦,用胶囊包裹可免去“苦口”的痛苦。第四类是药物本身刺激性很大,如果直接服用会造成食道损伤、烧灼。即使有些胶囊可以拆开服用,也要用温水冲服,千万不要直接吞服药粉,以免造成口腔、食道局部烧灼。
毒胶囊新闻篇三
浅议“铬超标胶囊”事件
文学院 王莹 学号:201011081097
近来,“铬超标胶囊”事件闹得沸沸扬扬。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时,要使用含铬的鞣制剂,因此这样制成的胶囊,往往重金属铬超标。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最高超标90倍。“毒胶囊”事件就此引爆。“毒胶囊”这三个触目惊心的字眼,犹如一枚重磅炸弹,再次震惊了国人。有人将其与当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相提并论,分别看作是关及民生的药品和食品两大领域里的标志性事件。
客观地说,对于“毒胶门”的反应,相关部门可以称得上及时。曝光当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河北省警方展开行动,江西省对省内主要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弋阳县龟峰明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明胶销售流向进行清查;16日凌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就药用“问题胶囊”铬超标一事再次表态: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同时表示,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4月16日,浙江新昌警方抓获22名问题胶囊涉案人员;4月17日,多省市调查问题胶囊,停售封存13个产品;4月18日,浙江新昌33批胶囊制品样品检出铬超标;4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对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彻查严打行动,对所有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4月19日晚,药监局公布首批胶囊药品抽检结果,修正药业等9家曝光企业均有铬超标,而警方也已抓获53名嫌犯„„截至4月22日,各地警方对相关案件共立案7起,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9名,刑事拘留45人,查封非法生产线80条,查扣用工业明胶生产的胶囊7700余万粒。铬超标胶囊对人体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呢?一般来说,一个健康成年人每天通过肾脏排放铬的能力可达到约0.2毫克,从现有有关铬的安全性资料和报道的胶囊中铬的最大含量以及病人每天摄入的胶囊数来看,一般认为不会引起人体铬急性中毒和慢性铬蓄积。不过,对于企业这种违法行为,我们要严厉谴责,因为科学还没有统计出来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毒胶囊事件引人深思。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国计民生,它不仅仅是产品质量问题,更是与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问题,再往大里说,它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和姿态。所以我们对这个问题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处理。而在这次毒胶囊事件中到底谁该负责呢?我认为,药用胶囊厂,工业明胶生产厂,药品生产企业都应该承担责任。对于工业明胶、药用胶囊和药品生产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正因为
这个链条上各个企业都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应当确定,本次“铬超标胶囊”事件的责任主体第一个是工业明胶生产企业,他们是明知故犯,有意把工业明胶装进白袋子,出售给药用胶囊企业,这本身就是严重违法的。第二个责任主体是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其购买生产胶囊的原料,应该符合药用明胶标准,经过合法的检验;生产出的药用胶囊,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生产,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明知用工业明胶生产胶囊,还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这种行为在所有的责任主体内,性质是最为严重的,最为恶劣。因为其直接导致了药品生产企业在不经检验的情况下,使用了“铬超标胶囊”,最终造成了药品违规。第三个主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应按照《中国药典》标准生产药品,同时,对其购进的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都应该承担检验的职责。但是,一些企业疏于监管购买了“铬超标胶囊”,没有经过检验就用于药品生产,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导致生产劣药。对这三个责任主体,都应该实施重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彻底杜绝其侥幸心理。
另外,“胶囊门”也跟监管的不完善有关。在毒胶囊事件发生后,经过短短的一个多月,整个中国就像过筛子一样把全国所有的药厂检查了一遍,说明什么问题?说明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说明功夫不负有心人,说明监管部门可以监管也有能力监管,说明监管部门总是被逼的被动性的监管,而不是主动性的出击进行监管。五一前后的对比说明监管和不监管明显不一样,监管可以有效控制非法生产,可以使产品达到100%的合格。通过这一实例,充分证明市场的混乱和非法生产主要责任在监管部门,在管理方面,在政策方面,在制度方面。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检验制度,监管制度,检查制度,监督制度,长效制度,完全可以保证产品质量100%的合格,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保证市场流通产品的合格率,彻底堵塞非法生产劣质产品的渠道与漏洞。通过这件事再次提醒我们的政府部门,一定要尽职尽守,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由于监管不严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追查当地的监管部门的责任。这次铬超标胶囊事件必须认真追查,制度就从现在开始建立起来,为以后的监管立下规矩,树立标尺。并要重新修订和建立严格的监管法规,制定详细的严密的监管制度,保证监管的真正实施与落实,从源头上彻底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药用胶囊铬超标是一个案件,是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更是一个重大社会事件。可以说,处于链条上的那些企业,丧失了对社会、对消费者的基本责任。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被认为是社会自我治理的重要组成。企业失守失德,显示了社会治理的重大问题。每个企业、每个人都处在社会整体体系中,企业将不合格的东西卖给别人,也会从别人那里获得不合格的东西;对他人不负责任,迟早也会被他人不负责任地对待。于是,整个社会就可能陷入一种相互祸害的状态,受损的就不仅是个人的生命与健康,还有社会肌体的健康。我们不仅要对此进行严肃处理,还要针对此事作出深刻的反思:怎样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怎样才能提高企业和政府的公信力,怎样才能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
毒胶囊新闻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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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案例分析
一、事件简介。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胶囊里的秘密》,对“非法厂商用皮革下脚料造药用胶囊”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时,要使用含铬的鞣制剂,因此这样制成的胶囊,往往重金属铬超标。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
因为有些药品对人体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有较大的刺激性,所以需要用胶囊包起来才便于服用,胶囊作为药品的重要辅料同样也会被人体消化吸收。在调查中调查者发现,这小小的胶囊里却隐藏着大秘密。儒岙镇位于浙江省新昌县,是全国有名的胶囊之乡,有几十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年产胶囊一千亿粒左右,约占全国药用胶囊产量的三分之一。药用胶囊是一种药品辅料,主要是供给药厂用于生产各种胶囊类药品。调查者在当地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里的胶囊出厂价差别很大,同种型号的胶囊按一万粒为单位,价格高的每一万粒卖六七十元,甚至上百元,低的却只要四五十元。在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透露,他们厂生产的药用胶囊主要供应东北、江西等地一些药厂,所用原料主要就是明胶,因此胶囊价格悬殊跟明胶原料有很大关系。在前后长达8个月的调查中,记者走访了河北、江西、浙江等地的多家明胶厂和药用胶囊厂,发现河北学洋明胶蛋白厂和江西弋阳龟峰明胶公司两家明胶生产企业,采用铬超标的“蓝矾皮”为原料,生产工业明胶,然后套上无任何产品标识的白袋子包装,通过一些隐秘的销售链条,把这种白袋子工业明胶卖到浙江新昌地区,这种铬含量严重超标的工业明胶由于价相对便宜,被当地一部分胶囊厂买去作为原料,生产加工药用胶囊。这种被检出铬超标的药用胶囊最终流入青海格拉丹东、吉林长春海外制药等药厂,做成了各种胶囊药品。
根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记者调查中掌握的线索,记者分别 1
在北京、江西、吉林、青海等地,对药店销售的一些制药厂生产的胶囊药品进行买样送检。检测项目主要针对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反复多次检测确认,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2mg/kg的限量值,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
二、官方评价与结论
1,卫生部
2012年4月21日,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相关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卫生部部长陈竺今天下午表示,药物胶囊重金属限量早有标准。“毒胶囊”曝光后,有患者自行打开胶囊,只服用药粉。对此陈竺表示,服用胶囊药品一定要遵医嘱。企业家、科学家应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卫生部发出《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
2,公安部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介入侦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指出,“毒胶囊”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安机关迅速有力坚决打击“毒胶囊”犯罪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彻查“毒胶囊”犯罪。尽管目前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打击“毒胶囊”犯罪活动是保卫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餐桌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所在。各地公安机关一
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毒胶囊”犯罪的现实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
3,国家药监局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公布第一批抽检结果,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部分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报告,修正等9家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胶囊铬含量超标,并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开展药用明胶和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药用空心胶囊企业严格原料把关和质量检验,严防工业明胶流入药用胶囊生产环节;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从有资质的企业采购药用空心胶囊,严防不合格药用胶囊流入药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决维护公众利益,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4,最高人民检察院
“问题胶囊”事件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当即指示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及时掌握情况,关注事态发展,派员督办事件背后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日前向全国各省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和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问题胶囊”事件背后渎职等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感,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配合,发现和查办“问题胶囊”事件背后的渎职等职务犯罪。目前,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省检察机关已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介入事件的调查工作。
5,当地政府
据浙江省新昌县委宣传部发布新闻,截至2012年4月15日18时,新昌县已紧急查封媒体曝光涉嫌使用工业明胶制作空心胶囊的相
关问题企业,公安机关已对4名企业负责人实行控制。据央视报道,在2012年4月15日,河北省相关机构的执法人员赶到河北薛洋明胶蛋白厂现场进行执法。蹊跷的是,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的时候,厂房车间突然起火,后来,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扑救,大火已经被扑灭了。目前,该企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已经被公安执法人员带走协助调查。
6,修正药业
央视报道有所失实,修正药业高级副总裁王之光对此回应,央视送检的批号生产日期在新国标实施之前,此前铬元素含量并未纳入检测范围。王之光强调,央视报道有所失实,作为制剂生产商,其明胶空心胶囊外壳由药品包装供应商提供。央视送检的羚羊感冒胶囊供应商目前暂时未能确定,而其公司在选择明胶空心胶囊供应商时非常谨慎,且供应商也需要提供相关的产品合格文件。
在央视曝光“问题胶囊”4天后,涉事药企业之一的修正药业通过官方网站于19日发布“关于疑似铬超标羚羊感冒胶囊处理进程的通告”,称目前已经召回199件疑似铬超标羚羊感冒胶囊,并通过网站对公众表示歉意。在这份通告中,修正药业称央视15日曝光此事后,他们立即全面召回并封存批号为100901的涉事羚羊感冒胶囊。据了解,该批次产品主销往吉林地区,共有199件,通告中说,目前修正药业羚羊感冒胶囊生产线已全部停产自查,同时安全小组已展开内部质检、采购、流通等环节的检查和责任追溯,并积极配合国家药监机构对胶囊产品的检验。
三、个人对事件的观点与看法。
事件曝光至今,几乎没有任何一家涉事企业主动对外发布事件的进展,也没有企业站出来回应民众的关切,但电视广告却照播不误,当事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漠然令人气愤。
毒胶囊事件不仅使被曝光的9家企业名誉扫地,整个中国医药行业也面临一场公关危机,声誉和形象受到重创。在惨痛的教训面前,药企有必要检讨和反思,那种长期存在的,以明星代言加广告狂轰滥炸拉动销售、重销售轻技术研发、重单向宣传轻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经营
模式。一个真正的品牌一定是内外兼修、知行合一、坚守企业社会责任、重视与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沟通,仅仅靠明星代言和广告以及自我标榜无法打造持久的品牌。
毒胶囊横行,源于企业集体道德失守和监管失范。从报道中来看,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追究和打击,原料供应企业明知道自己是用工业废料生产“工业明胶”,却强迫胶囊生产企业同自己签订“食用明胶”供货合同以推脱责任,而胶囊生产企业为了图便宜居然毫无异议;更为不可思议的是药品生产企业,明知道这种工业明胶生产的胶囊,危及患者身体健康,竟然也无所顾忌地投入药品生产使用。明胶厂、胶囊厂、药厂,对“有毒胶囊”的来龙去脉都心知肚明,却集体失守了企业的责任底线,心照不宣地开展合作,这也暴露出监管的死角和盲区。比如用废旧皮鞋熬制工业明胶,相关的当地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是否都尽到了管理职责?比如铬超标的空心胶囊已经流入了修正药业这样的大企业,当地的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又都是如何做的事前监督与检查?何至于相关管理与监督、检测部门的专业设备还不如记者的采访有效?媒体曝光问题药品,何尝不是在曝光行业问题监管。
毒胶囊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管理问题,而是道德问题,是部分医药企业和胶囊生产企业串通一气,为追逐利益罔顾消费者人身安全,丧失道德底线的丑闻。如果说,工业原料堂而皇之地进入药企成为治病救命的药品令人震惊,那么,从毒胶囊曝光到现在当事药企应对公关危机的态度则更令人失望。
从毒胶囊事件不难看出,只要企业没有社会责任,那就好比企业商人没有流着道德的血液。可是包括修正药业在内的许多大型制药企业出现的毒胶囊,不仅仅使企业陷入信任危机,更是在道德上给予谴责。
试想一下,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和缺乏道德的企业怎么能够把老百姓的生命健康问题放在一定的位置上?也许今天是铬超标,明天也可能公开造假药,制毒品!反正只要有经济利益,一切皆有可能。
参考文献
1,中国广播网
管理一班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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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新闻篇五
毒胶囊
1、毒胶囊为何出现 1)八年前出现过
2)药品胶囊价格高,工业明胶胶囊价格低一半 3)企业的无道德经营
社会整体的经济水平不断的在进步,人民对生活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可在很多光鲜的品质生活背后,隐藏了多少的不为人知的黑幕呢?这些年,或者说一直以来,几乎每一起质量安全事件都是媒体先爆料。很少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查出来的。监管部门与媒体相比有着信息、技术、知识、职能等多种优势,干什么去了?这是值得追问的,他们是为了社会环境弄个稳定?还是这本身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之一?弃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紧抓生产力发展?
毒胶囊事件一经爆料,当地的公安、执法人员去一家问题企业要去执法的时候,突然看到这家企业的大楼开始着火。事后证实,就是该企业的经理在集中销毁与毒胶囊相关生产资料及销售记录,可见他并不是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违规甚至是违法的。第二,出问题的地方2004年媒体就报道过,几乎同样的事情为什么时隔8年之后,问题还会再次发生?第三,我们现在面对这样一种行为,就是套用药品管理的相关法规,罚1-3倍,吊销执照,但性质究竟是假冒伪劣,还是投毒或者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 2009年当时《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对家里开过明胶厂的一个企业主的采访,他说“用处太多,用量太大。这个行业不是取缔的问题,只要下游还有需求,它就不会停止,禁令打击,只会让它四处游走,或转入地下。现在是在风头上,很多人都等着东山再起。”听的惊心吗?是的,这一次还会东山再起?
现在我们作为广大消费者的一员最关心两个问题:第一,目前涉及到使用工业明胶来做药物胶囊的企业是否只有记者报道的这几家企业?另外,记者送检的这些药物胶囊当中,目前有13批,涉及9个,其中不乏大企业,13个超标批次的产品是有问题的,是不是只有这9家企业13个批次的胶囊有问题?如果真的只是这样,必须说记者的手实在太准了,为何记者的手能如此之准?是因为这个事情在社会的某个层面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第二,目前查处的方式就是媒体曝光,迅速封厂、抓人、下架。难道如那个老外问中国人为什么吃东西前都要用手机拍一下,摄像头真具备检测食品安全的功能?在这一阵暴风雨之后,监管体系能不能保证是一个长期有效,能不能保证是让黑心企业走投无路的这样一个体系。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之外,还有一个维护市场诚信的主体,那就是企业本身。在事发之后,企业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做法呢?再来看一看。出现如此恶性事件,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是监管的责任。明胶企业确实存在重大违法嫌疑,但大家如果都把矛盾对准明胶厂,就会偏离问题的核心。现在要尽快检测所有涉事药企的产品,第一时间公布检测结果,既给民众交代,也是给药企的责任定性,从目前的处理看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但是,一些现象应引起警惕,各地药监部门去医院、药店检查,一听说问题药品下架,就完事大吉。实际上,监管部门要做的事很多,要检查药店购进多少涉事药品,共销售多少,还剩多少,剩下的药品必须全部带走,这些都是证据,而不是单纯下架了事。还有,受害消费者手中的问题批次药品又应该怎样去处理?回收还是更换还是退款?身体受毒胶囊危害的患者又是否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保全自己的权益?还是应该由谁主动承担呢?
其次是执法的责任。必须查处涉事药企,迅速检查药品生产是否违规,应否停止生产。同时,告诉公众到底发生了什么,药企违了什么规,准备怎么处罚。
三是问责的责任。早在2004年,央视就曝光过阜城县古城镇工业明胶大量流入各种食品行业的丑闻,时隔8年,不仅没得到遏制,反而越演越烈,可见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基本失灵。
2、毒胶囊生产厂家的行为定性 1)是简单的违规行为
2)还是违法的侵害了人身安全 3)如何处罚
药监局将毒胶囊事件定性为生产劣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20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会议指出本次媒体曝光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是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及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劣药案。
这件事的本质,是药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问题,药品企业采用不合法的材料,涉嫌欺骗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药企才是这次胶囊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现在对药企的调查,公众期待看到更多的实质性进展,而判定药企的责任,并非难事。
对消费者来说,药企涉嫌欺诈。虽然有明胶厂一把大火把相关材料给烧毁了,但药企的材料还在,就以药企购进胶囊的价格来说,工业胶囊和药用胶囊的价格悬殊较大,购进胶囊的源头企业到底是哪些,是否购进工业胶囊,很容易判定。一旦判定,药企需要公开承认错误并道歉。
药企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有明确证据的受害者,药企必须给予治疗并赔偿。同时,对铬超标的问题药品,必须尽快予以召回,并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现在虽有一些药企也在道歉,但诚意和力度远远不够。
美国企业对危机管理的认识和我们有很大不同。我们理解的企业的危机管理,经常是如何救火和灭火,压制消费者的质疑与诉讼,减少媒体的报道;美国的危机管理很简单,就是“诚实”二字。出现问题,立即直面现实,该赔偿就赔偿,该召回就召回。当然,它不“诚实”也不行,否则就要付出巨大代价。
3、如何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事件 1)大力度处罚
2)如何加强监督力度 3)修改法案
现在中国的发展速度确实很快,虽然发展速度还算是在控制范围内,可国内的监管机构和监督机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成长和发展。
诚信才是行业的支柱。因为虽然我们理解明胶对于当地来说是一个支柱性的产业,但是真正市场的支柱是诚信,这根支柱倒了,什么支柱产业都没有用。
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民众普遍习惯把什么事都看作是政府的责任,就是政府应该严防死守,全方位盯着。其实,再严密的监管,也会出现漏洞,真正有效的治理,是所有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味强调监管,其实是“政府万能”的思维。实际上,政府无法承受全部监管之重。也就是说,要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不能一味地把所有的矛头都对准政府的监管。
解决社会问题,必须立足长远。因此,不管是之前的瘦肉精事件,还是现在的胶囊事件,都要抓住这些社会事件带来的契机,“倒逼”公共管理转型。各国情况不同,法律规定也有差异。
对中国而言,不是立法的问题,是执法的问题。在现有的标准中,铬是《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的食用、药用明胶必须要测的重金属之一,除了铬,还有铅、砷、锰、镉等重金属。据央视调查,在修正药业生产的羚羊感冒胶囊中,所用药用胶囊铬的含量为4.44mg/kg,这超出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国2010年版《中国药典》明胶空心胶囊标准显示,重金属铬的限度在百万分之二,即2mg/kg。
具体而言,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如此行动:受害的消费者可以起诉制药企业,依法索取巨额赔偿,因为人命大于天;还可以起诉药品的广告商及其代言者,要求他们为欺诈消费者负责;广告代言明星们可以起诉广告商,要求它们为误导自己负责,赔偿自己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对政府来说,则应启动危机处理预案,为受害者提供免费救治和筛查;与此同时,也要起诉有关企业,给予巨额处罚。
也就是说,各方形成合力,让涉事企业付出惨重代价。